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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都發官員收343萬元「快單費」 檢方依貪汙罪起訴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黃姓承辦人涉貪遭起訴,檢方調查發現黃男於2008年至2020年5月多次向跑照業者、建商等收取「快速單」費用,總計343萬6000元。基隆市政府回應,一切配合司法調查。圖為歷史建築的基隆市政府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黃姓承辦人涉貪遭起訴,檢方調查發現黃男於2008年至2020年5月多次向跑照業者、建商等收取「快速單」費用,總計343萬6000元。基隆市政府回應,一切配合司法調查。圖為歷史建築的基隆市政府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黃姓承辦人涉貪遭起訴,檢方調查發現黃男於2008年至2020年5月多次向跑照業者、建商等收取「快單費」,總計343萬6000元,其中65萬元7000元現金已扣押,剩餘277萬9000元賄款已全數繳回。基隆市政府僅回應,一切配合司法調查。

基隆地檢署表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接獲黃男涉貪情資後,由主任檢察官謝雨青、檢察官何治蕙共同指揮偵辦,7月28日上午11點持搜索票到都發處建管科,現場帶走2名承辦人及4個建案的卷宗,隔日也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黃男獲准。

黃男羈押期間,檢方再發動第二、三波搜索,比對相關人證詞、核對證物等偵查,得知黃男主要職掌基隆市建築工程施工管理、使用執照審核、核發等,更發現黃男於2008年至2020年5月期間,多次利用職權在審核11個建案的施工計畫、中途查驗、使用執照等業務時,向跑照業者、建商、營造廠收取「快單費」。

檢方表示,賄款總計343萬6000元,其中65萬元7000元現金已扣押,並命黃男自動繳回所餘犯罪所得277萬9000元,賄款已全數追回;23日偵查終結,將黃男、跑照業者羅男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另外,依貪汙治罪條例予以建商、營造廠簡男等6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須向公庫繳納5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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