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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好雨衣」強壓噁喊:不要像死魚 看護妹痛哭猛唸阿彌陀佛

董男被判3年10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董男被判3年10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台中一名董姓男子曾因詐欺、性侵被判刑,沒想到居然又對照顧父母的看護小芬(化名)伸出狼爪,以給看護費為由騙人到房內性侵,期間還嫌棄「不要像死魚一樣」,行徑惡劣。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董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董男2016年3月起請小芬來擔任父母的看護、照顧他們,卻遲遲積欠看護費,讓小芬憤而離職;沒想到董男為了滿足性慾,居然於同年8月17日以要繳清欠款為由把小芬約出來,接著稱家庭處境不佳,罹患精神病博取同情,等對方鬆懈心防,強壓對方上床指侵得逞。

董男把小芬壓在床上恫嚇,「我以前是混的,是黑道老大,跟警察很熟,可以叫警車過來繞幾圈。」小芬因為害怕不敢反抗,只能哭著忍受他親吻胸部、肚臍,心中則不斷默念阿彌陀佛,期間雖有躲到廁所傳訊求救,但由於友人第一時間沒有看到訊息,再次被已經戴好保險套的董男強拉回床上,幸好在性器侵入前,手機電話響了才逃過一劫、成功脫身。

董男在法庭上辯稱,與小芬相處談話只有一個小時的記憶,其他都不記得了,不清楚為何小芬的私密處會有與他相符的DNA,當時自己在床上睡著了。

法官審理後認為,董男所言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犯後又沒有悔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經核原審判決認事用法核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