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
」 看護 移工 人瑞 雇主 洪詩
吳申梅健康亮紅燈病倒告假《綜藝一級棒》 富商老公化身專屬看護幫補元氣
43歲吳申梅近日全心投入新專輯籌備工作,並推出新歌〈心落雨〉。這次專輯概念、歌曲內容,她都親自參與討論,經常與團隊工作到深夜,反覆打磨每個細節。她坦言,每首歌都承載著自己的故事與情感,因此希望能做到盡善盡美,不留遺憾。不過,長時間高壓投入工作也讓身體不堪負荷,也因此重感冒病倒,讓她不得不向節目《綜藝一級棒》請假休養。消息曝光後,主持人康康與許志豪第一時間傳訊息關心,讓吳申梅備感溫暖。吳申梅表示,這次生病讓她深刻體會到健康的重要性,也提醒自己未來在衝刺事業的同時,必須兼顧身體狀況。她特別返回香港休養身體與從事科技業的富商老公Eric團聚,Eric更化身專屬看護,不僅天天提醒她按時服藥,還親自準備各式傳統煲湯替她補充元氣。吳申梅富商老公親自準備各式傳統煲湯替她補充元氣。(圖/喜上梅梢娛樂提供)在Eric細心照料下,吳申梅逐漸恢復健康,也因此對香港煲湯文化產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不同湯品的食材搭配與養生功效。她更將相關內容拍成短影音分享到社群平台,介紹煲湯食材與功效,意外獲得許多粉絲熱烈回響,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內容相當實用,讓她十分開心,也希望透過分享提醒大家重視健康管理。此外,日前吳申梅受邀參與優質生命協會公益演出,並意外完成多年來的心願。原來她一直十分欣賞陳美鳳,過去雖曾在社群平台互動,卻始終沒有機會正式見面。直到這次公益活動,才首度面對面交流。吳申梅事後才知道,陳美鳳同時也是優質生命協會理事長,讓她直呼緣分十分奇妙。從網路上的互動對象變成現實中的朋友,兩人相談甚歡,氣氛相當融洽,也為這次公益行程增添一段難忘回憶。
法務部預告民法修正草案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增訂相關配套
就社會高度關切之「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法務部2日表示,法務部至為重視,除委請身分法學者完成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之研究案外,並廣泛蒐集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外國立法例,同時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密集召開7次研修會議討論,現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日預告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並為避免僅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而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之不公平,爰修正現行遺產酌給規定,並增訂具有促進繼承人間實質公平之貢獻分制度。草案共計5條,其修正重點如下:一、 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修正條文第1223條)二、 為使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兄弟姊妹,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於困難,且依遺囑未自遺產有所得或所得顯不相當者,得請求酌給遺產,修正得請求酌給遺產之請求權人;並修正請求酌給遺產之程序,及增訂法院裁判之衡酌因素暨時效規定。(修正條文第1149條)三、 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就其對於被繼承人之特別貢獻給予合理之評價,不僅可增加照顧高齡者之誘因,亦可兼顧各繼承人間之公平。爰明定繼承人中有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或為財產上給付、對於被繼承人為療養看護,或依其他方法就被繼承人財產之維持或增加,為特別之貢獻者,該特別貢獻之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加入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1)四、 為促進遺產儘速分割,以利經濟發展及財產運用,並降低對司法實務之衝擊,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之適用期限;並一併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5年。(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2、第1165條)法務部表示,盼能透過推動本草案之立法,達成「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及「保障弱勢手足」之目標,使繼承法制切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並更臻完善。
恭喜!走失毛孩「阿妹」回家了 曝超玄尋獲過程
繼「陳美琪」成功尋回的案例後,日前台南永康區也有一位吳姓飼主開出懸賞金20萬,盼能找回12歲的走失毛孩「阿妹」,28日再度傳出好消息,失蹤多日的阿妹已平安返家,讓眾網友頓時鬆了一口氣。據了解,當初阿妹是跟著外籍看護和家人一起出門,卻自此失去蹤影,等到發現不對勁去尋找時已沒了消息,飼主吳小姐便在社群平台上發文提到,「凡提供關鍵線索或協助尋獲愛犬,並經飼主現場親自確認身分無誤、平安交接後,當場現領新台幣20萬元整。」28日阿妹家人再度發文表示:「阿妹今天早上已經平安由媽媽接回家了!!找到妹妹的地方在她平常散步的路線…的水洞裡,這幾日眾多網友搜尋這條路都沒有收穫,甚至還出動空拍機,真的沒想過她掉到水洞裡去。」飼主也信守承諾,20萬元獎金已如數匯款給協助尋獲的人。她提到尋找過程中非常感謝台中烏日的廣福堂堂主,「根據堂主所說,是接到神明的指示來找阿妹,果然科學的盡頭是玄學。」阿妹家人要感謝眾多網友的分享及集氣,並希望把這份好運分享給更多還沒回家的毛小孩!貼文一出後有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我昨天在阿妹受困的地方站了2~3個小時,竟然沒有發現牠」、「謝謝神明」、「恭喜阿妹回家」、「恭喜找回毛小孩」。
美琪成功尋回燃希望!台南飼主懸賞20萬 盼能找回愛犬「阿妹」
桃園一名陳姓女子日前帶著12歲的毛小孩「陳美琪」前往雲林探親,過程中不慎走丟,讓她急得在網路發文懸賞50萬元,在眾多熱心民眾的努力之下終於尋回愛犬,台南永康區也有一名飼主發出20萬元的懸賞文,盼能找回12歲的米克斯犬「阿妹」。據了解,「阿妹」現年12歲,走失地點在大灣路到國光六街一帶,當時牠跟著外籍看護和家人一起出門,但自此失去蹤影,等到發現不對勁去尋找時已沒了消息。飼主吳小姐在社群平台發文提到「阿妹」特徵是有項圈、無牽繩的米克斯犬,個性貪吃但不太親人,「凡提供關鍵線索或協助尋獲愛犬,並經飼主現場親自確認身分無誤、平安交接後,當場現領新台幣20萬元整。」吳小姐也提醒如有不認識的人出手抓捕,牠就會有攻擊性。貼文一出後也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賞金獵人團出動了」、「派男友現場直播找阿妹,聽他說半夜也是超多人在找」、「終於有我們台南人的局了」、「推!美琪回家了!阿妹也快回家」。飼主吳小姐懸賞20萬找愛犬「阿妹」。(圖/翻攝Threads)
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
移工欺主2/菲看護虐待老人竟先打1955告狀 雇主秀監視器打臉
嘉義雇主阿玲(化名)2024年從菲國引進看護美娜(化名),想照顧自己年邁母親,美娜抵達雇主家不到20天,便向1955投訴自己遭虐待、「一天只能睡2小時」,還拿出寫著密密麻麻時間點的A4紙佐證,最終被雇主拿出監視器打臉,證明她晚上多半在打電話和休息,根本沒有徹夜照顧老人,美娜回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提告,讓阿玲一家恐遭跨海通緝,更因司法問題而心力交瘁。「她就是把我們這邊當跳板,與其說是來工作,更像是來旅遊的。」阿玲說,美娜剛來便罹患感冒,前幾天根本沒讓她動手工作,而美娜實際開始照顧後卻態度惡劣,洗澡時故意用忽冷忽熱的水虐待老人,還在媽媽房內大聲講電話直到深夜,最終卻「惡人先告狀」,打1955聲稱自己被虐待。主雇雙方於是前往勞工局說明,在協調會現場,美娜擺出受害者姿態,當著承辦人員的面拿出一張密密麻麻的A4紙,指控阿玲對她百般刁難、超時工作,聲稱自己每天半夜兩點多都要起來幫阿嬤擦口水,一天下來「只能睡兩個小時」,聲淚俱下地控訴雇主血汗。美娜在報復雇主後還多次來台,如今更成為人力仲介,讓阿玲一家氣憤不已。(圖/翻攝當事人臉書)「其實我們家有監視器,裝在媽媽的房間,只對著媽媽的床拍。」阿玲說,為了自證清白,她直接在承辦人員面前拿出監視器畫面,針對美娜聲稱「起來工作」的時間點進行逐一比對,證明美娜的深夜時段根本沒有靠近老太太的床邊,而是在客廳玩手機、講電話直到深夜,離譜行徑讓翻譯也忍不住怒斥美娜「為什麼要說謊」。眼見自己的說法被拆穿,美娜仍持續大吵大鬧,並表示想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勞工局拒絕,雙方最終協調後同意由美娜賠償雇主2萬元仲介費,美娜則被勞工局帶走安置,而美娜只付5000元後便再也沒有下文,阿玲一家原不想計較,美娜的報復行動卻沒有停止。美娜被安置後沒多久,就被另個仲介在沒有聘雇函的狀況下,從安置中心被「偷渡」出來,送到南港雇主家進行非法試用,仲介還向新雇主非法超收數千元費用,新雇主家中沒有老人,卻用鄰居母親的巴士量表來申請看護,事後還包10萬元給對方,以此方式「合法申請、非法使用」來帶小孩。但美娜進入新家庭後依然狀況不斷,將沒煮熟的調理包餵給雇主家的孩子,導致孩童腹瀉,還因操作不慎導致微波爐冒煙,她卻拿著酒精救火,新雇主也忍無可忍,最終請她離開。如今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示意圖/黃耀徵攝)而美娜又為自己找了第三任雇主,但因菲律賓年關將至,她在第三任雇主家也沒有久待便回國,返鄉後卻向母國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更擔心入境或過去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國家恐遭拘留,向外交部和勞動部求助卻被互踢皮球,讓阿玲精疲力盡,美娜卻仍持續進出台灣,還開始做起人力仲介,台灣政府卻對她無從約束,阿玲只希望相關單位能給予協助,別讓合法雇主成為弱勢。
移工欺主1/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合法雇主真的很弱勢,一切都照法規走,最終卻沒有人保護我們。」阿玲回憶,因母親高齡80多歲,罹患肺癌且伴隨嚴重氣喘,發作時若無人在旁恐有生命危險,兄弟姊妹商量後,從2024年3月開始透過仲介申請看護。而申請過程一波三折,仲介多次以各種理由更換人選,最終在同年6月美娜才入境,美娜入國門後先去高雄接受3天的訓練,6月3日抵達阿玲家,原以為她能成為母親的照顧幫手,沒想到她竟是不定時炸彈。阿玲說,美娜一進家門便開始咳嗽,詢問後發現美娜感冒,阿玲擔心支氣管脆弱的母親被傳染,選擇請假在家照顧媽媽並示範給美娜看,還自費帶著她就醫,剛來的前幾天根本沒讓美娜動手,她只需戴著口罩在旁觀摩,雇主的好意卻讓美娜得寸進尺。菲籍看護美娜(化名)遭控虐待雇主家老人,還將來台灣工作當成旅遊,根本無心於照顧工作。(圖/翻攝當事人臉書)眼見美娜感冒痊癒,阿玲開始要求美娜照顧母親,美娜則一改起初乖巧聽話的態度,開始要求獨立套房、免費生活用品和免費Wi-Fi,對老人的態度也逐漸惡劣、消極怠工。「我媽媽剛洗完澡頭髮是濕的,衣服才穿一半,她說了一句『Sorry』就消失了。」阿玲透露,美娜一天得洗5、6次澡,雇主提醒洗完澡後要清潔浴室地板泡沫避免滑倒,美娜卻臉色大變,開始摔蓮蓬頭發洩怒氣,甚至將剛洗完澡的老太太丟在房間便去洗澡沖涼,留下母親與自己面面相覷,她只能接手後續的照顧工作,美娜的離譜行徑更不僅於此。「我體諒她剛到台灣需要跟家人報平安,她卻在我媽媽房間講電話到半夜,導致媽媽根本睡不著。」阿玲說,媽媽睡前有服安眠藥的習慣,最晚九點半便會睡下,美娜卻不顧老太太正在休息而打電話大聊特聊,雇主忍無可忍,將她「請」到飯廳講電話,並試圖讓仲介與她溝通,她卻朝著仲介飆罵,雙方衝突日漸升溫,在美娜來的不到20天,勞工局便找上門。阿玲說,美娜根本無心工作,還曾拿著手機翻譯要母親說自己不喜歡她,讓她能順利離開、換雇主,甚至撥打1955投訴自己被雇主虐待,勞工局後查證並無相關情事,美娜仍持續大鬧,甚至還吵著要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拒,但阿玲眼見主雇緣分已盡也不願強留,最終美娜同意賠償2萬元仲介費,當天便被勞工局帶走安置,這場惡夢卻沒有就此結束。菲律賓移民工人部多次寄來法律文書,要求阿玲到菲國出庭,讓阿玲一家心力交瘁。(圖/黃耀徵攝)「她離開之後立刻就找到新工作,同樣做沒幾天就被雇主請走,她卻回菲律賓說我們虐待她。」阿玲說,美娜回國後「惡人先告狀」,向菲律賓當局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在無可奈何下,向美娜提出誣告控訴,但因管轄權不在台灣而不被受理,檢方還提醒阿玲出國時不要入境或過境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的國家,讓阿玲與家人憂心忡忡,擔心自己恐被跨海通緝,希望能有相關單位協助,別讓一切依法行事的雇主反成為被害人。
台籍惡看護1/日薪3300顧病父竟徹夜簽賭未歸 雇主怒揭精品包全被打包
看護不當照護還偷竊!CTWANT日前接獲爆料指出,吳姓台籍看護以日薪3300元照料雇主65歲的父親,起初吳姓看護深得雇主信任,因此未見端倪,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雇主竟發現父親身上出現大片天皰疹,家中衣物、用品更無故短少,最終短缺的物品竟全在看護平時休息的房內尋獲,甚至還因此發現吳女每天僅照護父親3小時,其餘時間幾乎都不在,疑似跑去賭場簽賭,讓她忍無可忍解雇吳女。雇主A小姐憤怒表示,吳姓看護竟私自割開其包裹,並擅自邀請朋友來家中暢飲高粱。(圖/民眾提供)A姓女子表示,自己為照護年邁的父親,加上父親曾表明希望能以台籍看護為主,在看護仲介公司的推薦下,2023年起聘用65歲的吳姓台籍看護作為父親的24小時看護,且父親起初也可以自行走動、不需臥床,而吳女在照護上也相當盡責,從而取得他們信任,讓吳女一照顧就長達3年。期間,雙方約定每日3300元薪資聘用吳女,以周結方式給付薪資,不算額外給付的菜錢等,每周就得給付2萬3100元的薪資給吳女,且過年期間的照護費用更是直接翻倍計算。孰料自2024年底起,A姓女子開始發現家中物品有短缺情形,自己花費1萬元買的韓製黃銅鍋竟離奇失蹤,且寄到家中的包裹幾乎都在未被告知下被吳女打開,讓她開始起了疑心。A小姐指出,原本希望吳女幫忙買好一點的食材給父親補身體才給她加菜金,也全被吳女拿去購買其自己喜歡的進口水果,A小姐憤怒表示,吳女買的水果,「爸爸有糖尿病根本不能吃。」而且「爸爸洗腎不宜吃高鈉食物,卻幾乎天天給他吃泡麵!」雇主A小姐還在房間中發現吳姓看護簽有六合彩等明牌。(圖/民眾提供)然而讓A姓女子更為憤怒的是,她從鄰居口中發現,本應24小時陪伴父親身旁的吳女,一天照護父親的時間僅有短短的3至4小時左右,其餘時間疑似跑去新北市一間經營天九牌的地下賭場簽賭,賭到徹夜未歸,若有回來也只是簡單幫父親泡牛奶和泡麵給父親果腹,甚至還疑似借高利貸簽賭,更直接趁著他們不在、父親熟睡時,帶著賭場的狐朋狗友一起進入家中暢聊、開喝,喧嘩聲因此驚動鄰居,引發鄰居抗議。A小姐表示,期間也曾質疑吳女是否有盡到工作義務,妥善照顧父親,也曾對其詢問家中離奇失蹤的物品,卻均被吳女以不知道敷衍蓋過,直到她開始發現放在家中的精品包包,包含Chanel與愛馬仕等包包不翼而飛後,讓她驚覺事態嚴重,果然在家中陽台發現成包被打包好的衣物、包包等雜物,當場揭穿吳女疑似利用此方式,偷偷將雇主家中值錢物品運出。不僅僅只是家中物品遺失,A女也發現父親身體每況愈下,從還有行走能力到僅能臥床,背上也出現大片天皰疹,但吳女卻堅稱自己懂得如何照護傷口,是「專業看護」,實際上卻是將傷口直接貼上紗布,讓好不容易癒合結痂的傷口因每次換藥都會硬生生被扯下一大片皮,讓A女相當心疼。事情曝光後,吳女卻避重就輕,強調自己並不清楚,甚至還因手機遺失懷疑A女偷竊,一氣之下怒朝A女掌摑,讓A女憤而報警提告。
台籍惡看護2/看護市場亂象曝!偷賣保健品找黑工頂班 雇主無奈怒報警
CTWANT日前接獲爆料指出,一名65歲的吳姓台籍看護利用職務之便,在雇主家中偷竊值錢財物,甚至沉迷簽賭而徹夜未歸,吳姓看護除在雇主家中行竊外,也私自扣下醫生開給雇主父親的保健食品,再以高額金額轉賣給他人,讓雇主相當憤怒。然而類似事件早非首次發生,就連吳女過年找來代班的台籍看護,也同樣被抓包涉嫌行竊,惟最終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有雇主曾聘請外籍看護,但移工卻在未經雇主同意下,找來朋友在雇主家中大做美髮、美甲。(圖/民眾提供)隨著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長照服務需求增加,不少民眾為照護家中長輩,開始聘請外籍看護或台籍看護,希望能減輕照護壓力,其中又以台籍看護的費用最高,每日日薪從2000元至3300元不等,且在就業前必須完成衛福部規定之照顧服務員專業訓練課程,或具備相關科系學歷並完成實習,才能取得結業證書上工,因此台籍看護的價碼普遍比外籍看護貴上不少。A姓雇主遭吳姓看護掌摑後,怒往警局報案。(圖/民眾提供)然而吳姓看護卻疑似在未取得照服員的資格,就直接上工,甚至爆出利用職務之便於雇主家中行竊、徹夜賭博未歸等離譜行徑,但不僅是吳女涉嫌在家行竊,其過年找來代班的看護也被雇主發現涉嫌行竊,儘管第一時間報警處理,最終卻因證據不足,無監視器畫面拍到其有明顯行竊行為,獲得無罪判決。但離譜的還在後面,吳女最後一次於2025過年期間,找來一名印尼籍看護,在其返鄉過年時可以繼續照顧雇主,卻被發現其找來的印尼籍看護,簽證早已到期,卻仍繼續在雇主不知情下繼續上班,甚至還與吳女合謀,若東窗事發就聯手與吳女「一起離職」,讓雇主一時找不到可以協助照護的人手,從而獲得談判籌碼,所幸雇主果斷報警處理,將2人掃地出門。有雇主無奈表示,有移工在照護過程中常會對被照護者拍攝影像,甚至將私密部位PO抖音。(圖/翻攝自抖音)而不僅僅只是台籍看護出現類似糾紛事故,彰化日前也有移工為能順利轉換雇主,於雇主不知情下拍攝雇主父親的私密部位,平時還會找來朋友一起在雇主家中做起美甲、美髮,讓雇主相當崩潰。還曾有婦人平時獨居,半年前請來印尼籍看護協助照護自己的日常生活,半年後因病去世,家屬事後清點遺物,卻發現婦人平時持有價值約5萬餘元的外幣不翼而飛,平時照顧婦人的女看護更準備落跑,當場在看護行李箱內尋獲不見的外幣,讓家屬氣得報警處理。儘管看護偷竊事件時有耳聞,但不少家屬多會念在若資遣看護,恐會造成照護空窗期,多半向仲介等反應,給予口頭警告,並陸續加裝監視器畫面,從而得知原本看似盡心盡力照護的看護,在監視器的鏡頭下多半疏於照護,大玩直播、抖音,放任照護者一人哀嚎,事發後更可以直接拍拍屁股離境,讓雇主幾乎拿他們沒轍,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長榮張榮發遺產戰再掀死因贈攻防 一句「死後全捐公益」真的有效?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遺囑爭議,原本在最高法院判定張國煒勝訴後看似塵埃落定。然近期張榮發基金會突然宣布提起死因贈與訴訟,主張張榮發生前曾表達將財產用於公益之意,盼將遺產持續投入公益用途,以下跟大家說明什麼是死因贈與?跟遺囑有何不同?跟遺贈有何不同?。一、 什麼是「死因贈與」?它不是遺囑,而是「契約」很多人第一次聽到「死因贈與」,都以為只是另一種遺囑。但其實兩者完全不同。依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31號判決意旨,所謂死因贈與,是指: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係基於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所成立之契約行為。簡言之,就是被繼承人生前先答應把財產送人,但約定在死亡後才正式發生效力。例如:「我過世後,這棟房子給你」、「我死後,公司股份由你取得」、「剩餘財產全部捐基金會」都可能涉及死因贈與。而它與遺囑最大的差別在於:死因贈與,為契約行為、不要式行為(民法第406條),故贈與人須有完全行為能力;而遺贈是指遺贈人用遺囑的方式,無償給予受遺贈人財產上利益之一種單獨行為。遺贈既然為遺囑內容的一部分,遺贈人必須具有民法第1186條所訂之遺囑能力(即滿16歲),且要符合遺囑法定方式,始得為之。 換言之,法律上認定死因贈與最關鍵的不是他有沒有說過,而是:有沒有證明雙方已經成立一個具體、明確、可履行的贈與契約。此一爭點恐為張榮發基金會若主張死因贈與,未來訴訟上最核心的攻防點。二、公開說「要捐公益」,不一定等於死因贈與成立基金會可能主張,張榮發生前曾於公開場合、書籍內容中,多次表達希望將財產捐作公益,因此認為已成立死因贈與。然司法實務上,法院通常不會只因一句公開發言,就輕易認定死因贈與成立。如果一句話就能讓全體繼承人失去大額遺產,未來所有家族爭產案都可能出現錄音、書籍、訪談、親友證詞,主張被繼承人生前曾經說過要把財產給某人。這會嚴重破壞繼承秩序的安定性。故法院通常會嚴格檢視:1.贈與標的是否明確?例如是全部財產、剩餘財產、特定不動產、股票、帳戶?2.受贈人是否有接受意思?基金會是否曾有承諾受贈意思表示?是否有董事會決議、往來文件或具體承接安排?3.雙方是否已達契約合意?公開宣示比較像理念、願望或遺願;但死因贈與本質為契約行為,需要雙方意思是有合致。4.是否與後來遺囑內容衝突?如果後來另有遺囑,且內容與死因贈與不同,即會發生撤回或抵觸問題。三、死因贈與成立後,受贈人不是立刻取得遺產所有權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死因贈與成立,財產就直接歸受贈人。死因贈與在贈與人生前成立契約,但真正發生財產所有權移轉效果,是在贈與人死亡後。亦即,受贈人取得的不是遺產所有權,而是一個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履行的債權請求權。換句話說:縱使基金會主張死因贈與成立,後續仍可能涉及:請求履行、財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或交付等一連串法律程序。四、死因贈與侵害特留分時,繼承人得行使扣減權,仍可能受到特留分限制很多人誤以為:以死因贈與,就能完全排除繼承人。但實務上未必如此。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916號判決已明確指出:「又遺囑人依遺囑所為之遺贈,因依一方之意思表示即而成立,須受民法第1187條特留分規定之限制,為屬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與死因贈與乃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性質上仍屬契約,須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之合致者,固有不同,然二者同為贈與人、遺贈人死後處分遺產,胥以彼等死亡,而發生效力,繼承人已取得遺產之繼承權者,並無差別。被繼承人所為死因贈與契約,倘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基於同一法理,自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規定,准許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如否定其為扣減之標的,被繼承人反而得以死因贈與而達成規避扣減之目的,違背特留分係為保障繼承人權益及日後的生活之立法目的。至被繼承人所為生前贈與行為,因財產移轉關係已確定,且為尊重被繼承人自由處分其財產,乃不許對於生前贈與行為扣減者,不外係為尊重受贈人之既得權與避免法律關係複雜,此與死因贈與契約,迄被繼承人死亡時始發生效力自有不同。」雖然死因贈與是契約,不同於遺贈,但兩者本質上都屬於:「死亡後處分財產」因此若侵害繼承人特留分,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也就是說:繼承人仍可能主張特留分扣減權。在本案情形,即使基金會真的證明死因贈與成立,也不代表其他繼承人完全拿不到遺產。五、如果後來遺囑與死因贈與衝突,可能以最後意思為準若後來遺囑可能推翻前面死因贈與,這也是張榮發案未來非常值得觀察的地方。如果生前曾成立死因贈與、但後來又立了內容不同的遺囑,法院可能類推適用遺囑撤回規定,認為相抵觸部分視為撤回,以最後遺囑內容為準。這在張榮發案中將成為重要爭點:到底是先前死因贈與有效?還是後來遺囑已經取代先前安排?這也是死因贈與案件最複雜的地方死因贈與案件常常不是單純看:有沒有說過,而是要綜合判斷時間順序、文件內容、當事人真意等證據內容。六、死因贈與在實務上怎麼運用?雖然爭議多,但死因贈與在高資產傳承中仍相當常見。尤其常見於:1.公益捐贈。企業家希望死後將部分財產捐給基金會、學校、宗教團體或慈善機構。2.照顧特定人。例如長期照顧被繼承人的未婚伴侶、同居人、看護,或無法透過法定繼承取得保障的人。3.家族企業傳承。例如希望特定子女取得公司股權,以維持經營權穩定。但實務上最忌諱的是只留下模糊字句,例如「剩下的都給某基金會」、「以後公司給某某」、「房子留給照顧我的人」。這些話聽起來有溫度,但到法院訴訟時,往往變成最大的爭議來源。七、真正有效的傳承,不能只靠一句話最後,律師要提醒所有家庭,張榮發遺產事件真正值得關注的,不只是豪門爭產,而是台灣高資產家庭普遍存在的傳承風險:很多人以為「我講過了、家人都知道、大家會尊重我的意思」,但於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是「你能不能證明」。尤其當遺產涉及不動產、公司股權、基金會、特留分與經營權時,一句死後全捐公益,可能不是財富傳承,而是訴訟的起點。真正有效的財富傳承,是靠專業且完整設計,否則可能只會變成下一代的訴訟戰場。
大稻埕碼頭清晨落水意外2失蹤!9旬翁無生命跡象送醫 男大生下水救人仍失聯
台北市大同區大稻埕碼頭今天(12日)清晨5時許傳出落水意外,一名約93歲的張姓老翁不明原因落水後,24歲李姓男子恰好經過此處,一旁婆婆媽媽慫恿年輕人去救人,李男當場跳入水中,兩人隨後雙雙失聯。警方獲報趕抵現場進行搜救,尋獲張姓老翁,但老翁已經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當中,而下水救人的李姓男子仍未被找到。台北市消防局在今日清晨5時許接獲報案,有民眾稱大稻埕碼頭有一名長者落水,另一名年約20多歲的年輕男子跳下水救援,但雙雙消失於水面。消防局派出搜救人員及橡皮艇,前往事發水域附近搜索,年輕男子和長者的家屬得知消息後,也抵達現場等候。稍早搜救人員尋獲張姓長者,發現已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當中,但尚未找到失蹤的年輕男子。據悉,年輕男子的身分為文化大學橄欖球隊的24歲李姓男大生,當時跟友人一同訓練完,吃完消夜,就到河濱散步聊天,而一旁婆婆媽媽看見有長者落水,吆喝年輕人下水救人,而李姓男子隨即跳入水中。經初步調查,落水的張姓長者年約93歲,是當地居民,案發時曾拿著拐杖走到河邊,並未看見看護、輪椅。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
家長帶兒上班「辦公室全毀」!12歲男童玩火釀災 消防急赴現場灌救
大陸浙江最近有一間公司發生火警,一名員工帶著12歲兒子上班,沒注意到孩子把玩打火機,意外引燃周邊雜物導致火勢失控。消防獲報趕抵現場,雖然在10分鐘內撲滅火勢,且無人傷亡,但整間辦公室全被燒得一片狼藉;事後消防馬上在現場進行安全宣導,強調學齡兒童正值好奇心旺盛階段,但普遍缺乏對火源威脅認知與逃生意識,家長應加強照護。綜合陸媒報導,浙江寧波海曙區警消近日接獲通報,一棟辦公大樓的3樓辦公室發生火警,現場一度濃煙密布,所幸在消防人員抵達現場,迅速佈線灌救,在10分鐘內徹底消滅殘火。經調查,火災發生時,一名12歲男童獨自在辦公室內玩耍,一時好奇用打火機點燃紙巾,燃燒的火星不慎飄落至辦公桌旁堆放的雜物區,隨即引發熊熊大火。男童見狀驚慌逃出並告知家長,員工急忙通報,並嘗試動用滅火器進行初步壓制,才成功阻止火勢向廠房其他區域蔓延。火災後,消防員特別在現場開設「火場小課堂」,向在場員工與家長進行安全宣導,消防隊強調,學齡兒童正值好奇心旺盛的階段,但普遍缺乏對火源威脅的認知與逃生意識,家長若因工作需求帶孩童進入辦公場域,應加強日常看護並嚴禁其接觸易燃物。事實上,在大陸類似的兒童玩火案例屢見不鮮,今年1月貴州省貴陽市發生一起民宅火警,主因是一名8歲男童獨自在家玩打火機點燃陽台堆置物,火勢相當驚人,所幸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針對這種情形,消防單位指出,火焰的威力往往遠超孩童的想像,許多火災起因僅是「一次好奇的觸碰」,卻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財產損失甚至生命威脅。消防部門再次重申,職場安全與兒童教育不容忽視,家長應主動帶領孩子學習正確的防火知識,並將打火機、火柴等引火器具收納於兒童無法取得的高處。業者則應加強辦公區域的消防巡查,落實雜物堆放規範,以確保在突發狀況下能將災害降至最低。
網路高調賣墮胎藥、仲介移工流產 地下藥后遭聲押
本刊日前報導一名40歲的合法印尼及移工YURI,涉嫌販售墮胎假藥,更仲介人工流產,其6日遭移民署查獲後,被依加工墮胎罪送往北檢偵辦,複訊後遭檢方聲押。據了解,40歲的印尼籍移工YURI,其來台擔任看護,主要負責協助照護長輩,實際上卻經營地下藥妝,向移工兜售非法黑心墮胎藥,更仲介移工至私人診所流產,向同鄉收取高額費用,因此賺得盆滿缽滿,高調在抖音上炫富,號稱月入10萬。經本刊報導後,移民署也在6日將YURI查獲,依非法販售藥品與違法醫療行為,移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處,並依加工墮胎罪將其移送北檢偵辦,經檢方複訊後遭聲押。
物流運嬰屍3/台灣政府早知移工大賺血腥財 跨境賣墮胎藥到東亞
印尼籍移工「You Li(臉書姓名)」遭控在網路上賣墮胎藥以牟取暴利,其「業務」範圍還包括日本香港,而台灣外傭關注組織指出,早已向台灣政府反映卻未獲回應,也讓這名「地下藥后」的行徑越發囂張。本刊調查,You Li主業是家庭照顧,負責看護雇主家的年邁阿嬤,但她在網路上卻是「地下CEO」,不僅出售衣服、面膜、髮油等生活用品,還販賣避孕藥、墮胎藥等藥品,業務範圍更拓廣到香港、日本和澳洲。「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卻被移工當成墮胎藥販售,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敗血症,後果不堪設想。(圖/翻攝當事人Tiktok)You Li販售的墮胎藥為「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因能促進子宮收縮、軟化子宮頸,亦被廣泛用於婦產科催生、流產,香港家庭醫生李福基接受《香港文匯網》採訪時指出,若服用劑量不當或超過應用週數,孕婦可能會流血不止、不完全流產,殘留的胎盤還有可能引發盆腔感染,進而導致敗血症,後果難以想像。而「喜客潰」在台灣屬於醫師處方用藥,You Li有特殊管道,能從藥局大筆購入,更囂張貼出自己與幾十盒喜克潰的合照,她將此藥品包裝成解決「月經晚到」、「兩條線陽性」的良方,對其背後的風險卻是隻字不提。此亂象則引發香港媒體注意,《香港文匯報》曾揭發這條血腥產業鏈,並揭露曾有移工在自行服藥後流血不止、無法站立,被緊急送醫救治,因未能徹底清除殘餘組織而差點感染,還有人在雇主家中產下死胎,雇主發現自家馬桶出現疑似人體殘肢,逼問後移工財坦承自行服藥,而該名移工子宮也受墮胎藥影響,立刻被安排手術治療。印尼籍移工「You Li」大賺墮胎財,有同鄉移工看不下去勸阻,但他態度囂張,還在網路上發布跳舞影片。(圖/翻攝當事人Tiktok)更誇張的是,台灣外傭關注組織早在2025年4月就發現此事,指稱曾立即向台灣政府回報卻未獲重視,也讓「地下藥后」行徑越發囂張,知情人士則盼相關單位能加強取締,別讓台灣的便利物流成為共犯。移民署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情資,後續將建議外勤單位邀請衛生單位一起查辦。食藥署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情資,且查我國網路無販售喜克潰錠(CYTOTEC)之情形,而處方藥品依我國藥事法規定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CYTOTEC」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須由醫師處方使用。食藥署表示,按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另依據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藥品之調劑,應由藥師為之。違反前述規定者,得分別依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倘案內產品非屬我國核准藥品,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強調,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將請衛生局或檢調合作,協助調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品來源或流向相關紀錄,若查獲非法行為,將依法嚴懲,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網路宣稱療效之藥品,不僅違法,更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超甜蜜!范琪斐帶男友出國親親放閃 凱莉「育嬰對比」全場笑翻
60歲資深媒體人范琪斐近日公開新戀情進展,在與新男友交往僅1個月後,便安排與好友凱莉及其丈夫「大公主」一同進行Double Date,前往日本北海道旅遊,過程中互動親密,掀起關注。從社群平台分享畫面可見,范琪斐與男友在旅途中頻繁牽手、依偎,互動自然親暱。滑雪行程期間,男友主動幫忙攜帶兩人份雪具,她則笑稱「現在咖啡都不用自己倒,有人幫我倒」,展現戀愛中的甜蜜氛圍,凱莉則在旁笑稱「所以你只是需要一個看護」。范琪斐開心直呼現在有男友會幫她倒咖啡。(圖/翻攝IG/wang.kylie)同行的凱莉也在互動中不時調侃好友,詢問此次旅行是否讓對男友印象加分,范琪斐回應給予肯定。在凱莉起鬨下,兩人更當場親吻,對鏡頭大方放閃。范琪斐在鏡頭前大方放閃。(圖/翻攝IG/wang.kylie)范琪斐與前夫Roberto已於2024年7月離婚,結束長達20年的婚姻關係。今年3月,她對外透露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新對象,形容對方個性陽光開朗,且了解其過往背景,雙方互動良好,進而主動展開交往。此次北海道之行,同行者除了凱莉與丈夫外,還包括兩人女兒。凱莉拍影片以「育嬰組」、「熱戀組」的互動強烈形成對比,讓不少網友笑稱,「直覺那個男的是大公主那一型的,可以叫他老公主嗎」、「育嬰組跟熱戀組對比超好笑」、「看了范姐真的證明不婚不生是最好的選項」、「男友真的不是,假交往真見凱莉的粉絲嗎」、「身為育嬰組的我,隔著螢幕都流下一行清淚」、「好殘忍的對比」。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勞動部駁斥移工懷孕補助謠言 澄清月領3.9萬與外籍看護政策皆不實
針對近期網路流傳言論,勞動部29日做以下2點說明,第一、網路流傳「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此為錯誤訊息;第二、網路流傳「各國外籍看護懷孕政策」一圖,當中指涉日本及香港移工懷孕需離境生產,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表示,網路流傳「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說明,合法移工若有加保勞工保險,可依法請領生育給付,但絕對沒有「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的政策,這是謠傳不是事實。勞動部強調,每日500元的安置費,是當雇主難以妥善照顧移工或管理,經地方政府評估有安置移工的需求,才會撥給「合法備案之安置單位」,來支應安置期間所需相關費用,並非發給移工個人。勞動部說,上述安置期限以2個月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如職災、爭議訴訟、重大傷病、刑事被害)得延長一次,最長以2個月為限,且勞動部有規定安置期限不得逾聘僱許可期限。至於2026年起中央規劃的擴大生育補助至10萬之方案,僅限本國人及育有本國人之外籍配偶申請,外籍移工並不符合請領資格。勞動部續指,網路流傳「各國外籍看護懷孕政策」一圖,當中指涉日本及香港移工懷孕需離境生產,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表示,經查證,香港《僱傭條例》明確禁止雇主因懷孕解僱外傭,若需在港生產可向入境處申請延期居留。移工僅於合約期滿或雙方合意終止後須2週內離境。此外,日本的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或生產而予以解僱、強迫回國或給予不利待遇。日本移工有產前6週、產後8週的產假,以及最長1年的育兒假。勞動部補充,韓國亦規範外籍移工與本國勞工享有同樣的男女僱傭平等法保障。雇主絕對不得因勞工懷孕、生產而予以解雇。勞動部強調,台灣《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所有勞工的權利,雇主不得因懷孕解僱,趨近於日本、韓國、香港之規範。
另闢新路2/金雲轉戰戲劇圈逆襲 首作闖進金鐘潛力新人名單
2022年播出的選秀節目《原子少年ATOM BOYZ》,後續一路催生出U:NUS、Ozone、AcQUA源少年、FEniX、VERA、OPENsi、Saturnday等多組男團,選手出道率高到驚人,但也不是人人都一路順風。當年落入「冥王星」卻意外圈粉的朋憲,沉寂近4年,近來搭上話題正熱的團播,以男團T-øne重新出發,才加入不到一週,粉絲數就火速暴漲破萬。當初被分到長腿模特兒團「木星」的金雲,節目結束後跨足戲劇圈。他在BL劇《看見愛》中挑戰飾演聽障看護,首度演戲就端出不俗表現,細膩演技意外成為討論焦點,更一路闖進第60屆金鐘獎,入圍戲劇節目最具潛力新人獎,未來潛力無窮。同樣也是木星出身的江尚儒,2年前到大陸參加戀愛綜藝節目《勢均力敵的我們》,第一集就和百萬美妝網紅一枝南南火速擦出火花,被觀眾封為「憶江南CP」,討論度一路飆高。節目結束,江尚儒和一枝南南把螢幕情侶變成現實進行式,他也把演藝重心移往大陸,並改名為江星熠重新出發,愛情事業兩得意。身高188公分的羅奕傑,當年被公司送進《原子少年ATOM BOYZ》力拚出道,每天進公司第一件事,就是站在全體員工面前念文章練口條,接著看劇、寫觀後心得,連表達能力都被嚴格要求;舞蹈更不用說,反覆練習。雖然最終沒能擠進成團名單,但他的努力沒有白費,近來他轉戰戲劇圈,接下BL劇《星光燦爛的你》,搭檔韓晨,從練習生變身戲劇新面孔。
報稅季要來了!綜所稅申報「6大新制」一次看 逾230萬戶有感減稅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今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今年推出6大報稅新制,包括基本生活費提高3000元、長照扣除額增加6萬元,並放寬人工生殖醫療費列報及新增網紅課稅規範。其中基本生活費調整讓約202萬戶受惠,減稅129億元;長照扣除額提高則嘉惠約35萬戶,減稅增加約10億元。中區國稅局為了讓民眾輕鬆掌握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報稅新知,特將相關資訊整理六大重點:1、調高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財政部公告調整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1萬3千元,相較113年度的21萬元,增加3千元。114年度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即21萬3千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合計數,該差額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2、調高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金額並擴大適用範圍自114年1月1日起,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額度提高至18萬元,較上年度增加6萬元,並維持排富規定,今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適用。另提醒,勞動部雖放寬年齡滿80歲以上長者可逕依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籍看護,惟若要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仍應符合身心失能資格。勞動部114年7月3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1021A號公告得聘請外籍看護工之病症或病況,符合公告病症或病況之民眾,若無聘請外籍看護工而自行照顧者,得自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3、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個人於網路上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自社群媒體、線上媒體或影音平臺等取得分潤性質的勞務收入(例如平臺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或其他類似收入),如不符合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之規定,即屬於應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範圍,所得類別為執行業務所得(業別:表演人)。4、人工生殖技術療程之醫療費用財政部114年10月16日以台財稅字第11404641660號令說明,個人至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療程,雖該機構不屬於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且未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只要該療程費用經政府核准補助,則該療程費用減除政府補助及保險給付後,即可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5、線上版新增無障礙操作模式綜合所得稅申報系統線上版今年起提供無障礙操作模式,便利視障朋友透過無障礙網頁連結報稅系統,搭配報讀軟體即可掌握報稅資訊及完成申報上傳。6、超商多媒體資訊機(KIOSK)不再提供健保卡認證服務今年起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多媒體資訊機不再提供健保卡認證服務,民眾可改用自然人憑證透過KIOSK取得查詢碼或補印稅額試算繳稅繳納單,家中無讀卡機者,亦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使用行動電話認證或電子憑證取得查詢碼。
分心釀禍!新莊男駕車駛出停車場撞翻輪椅 68歲婦與看護雙雙受傷送醫
新北市新莊區八德街一處立體停車場前,19日上午9時許發生汽車撞擊輪椅事故。62歲陳姓男子購物後開車準備返家,駛出停車場時疑因分心查看對向來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正在通行中的電動輪椅,造成坐在輪椅上的68歲謝姓婦人及協助推行輪椅的30歲羅姓看護雙雙受傷。路過民眾見狀紛紛上前協助並撥打119。救護人員抵達後發現,謝女左手及後腦杓有輕微擦挫傷,羅女左肩及右腳掌撞傷,2人隨即送醫,治療後均無大礙。警方對陳男進行酒測,並未發現酒駕,初步研判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釀禍,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新莊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或駛出停車場時,應減速慢行並注意周邊行人動態,落實行人優先原則,以確保用路安全。
36歲男改行當「全職孫子」陪91歲獨居翁公園滑手機 朝8晚5月薪曝
現代人生活忙碌,獨居老人的陪伴問題日益受到關注。大陸江蘇一名36歲男子俞俊,農曆春節後轉換跑道,意外擔任「全職孫子」,每天維持「朝8晚5」的作息,專職陪伴一位91歲的獨居老翁,月薪有5000元(約新台幣22500元);其工作內容主要是陪同長輩散步、滑手機和聊天,被不少網友大讚是「神仙工作」。根據陸媒《荔枝新聞》報導,江蘇蘇州一名36歲男子俞俊原本是縫紉廠的工人,月薪僅3500元(約新台幣16210元),於是在今年春節後轉職,獲得一間家政公司的工作機會,現在的他每天負責陪伴一名91歲獨居老翁,從早上8點到下午5點,生活相當規律。而俞俊原本以為照顧獨居老人,工作不外乎是做飯、擦身體或協助上廁所之類,但他工作後才發現,每天一早就是陪老翁去公園散步,陪他聊天或是玩手機,出乎他的意料。俞俊透露,近半個月來做過「最重」的體力活,僅是幫老翁拎了一袋10公斤的大米。比起傳統看護,俞俊不需要負責煮飯或擦身等勞力事務;他也將自己的轉職經驗分享到社群,並坦言起初曾擔心這份工作不體面、待遇不高,沒想到意外引來全網「羨慕嫉妒恨」。然而這份看似完美的「神仙工作」,俞俊卻說必須忍受老人味,還要面對老翁偶爾的大小便失禁,吃不了苦的人是做不來的。另外,俞俊也感性地說,這位91歲的老翁已喪偶20多年,每天往公園跑,其實只是想排解寂寞。經過多日相處,俞俊也表示,已將老翁視為自己的爺爺對待,希望透過簡單的陪伴,讓他晚年生活不覺得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