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
」 桃園 屏東 毒品 安非他命 偷拍
碩士女家長不滿幼兒園管教 突襲園長頭部還拿相同診斷書反咬對方造假
苗栗縣鄭姓女碩士不滿幼兒園對其子女的管教,與林姓園長爭執後,竟從背後出手重擊對方頭部,造成林女輕微腦震盪;鄭女事後否認動手,甚至跑到醫院取得與園長相同傷勢的診斷證明,證明對方造假。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鄭女確實傷人,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確定。鄭女的小孩就讀苗栗縣一間幼兒園,2025年9月4日下午5時30分許,她與另一名家長因不滿老師的管教方式,一同前往園長辦公室與林姓園長溝通。雙方談話過程中爆發口角,鄭女對園長的處理態度心生不滿,準備離開時,竟趁行經林女右後方之際,突然舉起右手,朝對方右側太陽穴附近猛力揮擊。林女遭攻擊後痛得摀住頭部,當場要求同事報警,隨後前往為恭醫院急診就醫,經電腦斷層檢查,診斷為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檢方調查後認定鄭女涉嫌傷害,依法提起公訴。面對指控,鄭女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辯稱監視器畫面並未拍到自己動手;為了證明園長傷勢有疑,她甚至在2026年4月2日再度前往同一家醫院掛急診,僅憑口述身體狀況,取得一張同樣記載「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的診斷證明,並將其當作證據,主張園長的傷勢可能是捏造的。不過,苗栗地院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鄭女經過園長身後時,確實出現右手突然抬起、隨即放下的異常動作,緊接著林女便痛苦摀頭並出聲質問,整個過程與遭人攻擊的情形吻合,認定鄭女確有傷害行為。一審法官認為,鄭女拿著自行就醫取得的診斷證明,試圖藉此推翻園長的驗傷結果,並不足以證明對方造假,相關辯詞無法採信;判決書指出,鄭女具有碩士學歷,卻未能理性處理與幼兒園間的爭議,反而以暴力解決問題,加上她有竊盜前科,犯後仍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賠償,依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鄭女上訴,仍堅稱自己沒有打人;案經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已根據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認定犯罪事實,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的判決,全案定讞。
女子花3萬買假學歷、偽造心理師證書執教近7年 屏東、台南、高雄多校都被騙
台灣少子女化越來越嚴重,近年全台各地也出現「教師荒」,竟有不法分子藉機偽造假學歷與證照混入校園!屏東一名姜姓女子因貪圖教職,涉嫌花錢購買及偽造大學學士及碩士畢業證書、教師證與心理師證書,自民國109年起陸續在屏東、台南及高雄等多所學校任教長達近7年。最近由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偽造公印文罪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屏東一名姜姓女子擁有詐欺與竊盜等前科,於109年間花費3萬元找人偽造輔仁大學臨床心理學系學士及碩士學位證書,隨即以此假學歷順利考取屏東縣武潭國小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為持續留在校園,姜女後續更親自偽造國中與國小教師證書,在該校一路任教至113年,期間均未被發現。離開武潭國小後,姜女並未收手,反而進一步偽造臨床心理師證書,報名參加台南市慈幼工商輔導科專任教師甄選並順利獲聘,在該校任教一學年。114年間,姜女再度轉戰屏東縣國小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功分發至黎明國小;後因校方要求辦理敘薪提敘,她又偽造師資職前教育證書,直到教育部要求補件,她因擔心東窗事發馬上主動離職。不料姜女仍心存僥倖,今年又持假證件參加高雄市中山工商教師甄選,並再次獲聘擔任代理教師。然而,姜女這次僅上任46天,教育部等權責單位便察覺其身分與文件有異,隨即移送法辦並提告,檢警調查後確認其多年來持有的多張教職與專業證照全屬偽造,終結她長達數年的「假教師」生涯。本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酌,姜女多次持偽造文書參與教師甄選,嚴重破壞校園教職甄選公正性與社會對教育專業的信任,念及其坦承犯行等情狀,依偽造公印文罪、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全案可上訴。
驚聞80歲親姊與丈夫有染!70歲婦氣炸 扯髮將姊拖下床「打到骨折」
南韓釜山發生一起離譜的家庭衝突事件!一名70多歲婦人聽聞80多歲的親姊疑似與自己丈夫有染,氣得當場失控,竟抓住姊姊頭髮將她拖倒在地,還用膝蓋壓住其胸口,造成姊姊左側大腿骨折、膝蓋挫傷,釜山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被告沒有前科且屬一時衝動犯案,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20日中午12時左右,地點位在釜山市一處公寓,涉案女子先前從熟人口中聽聞,80多歲的親姊疑似與自己的丈夫有不倫關係,讓她相當憤怒,隨後就對姊姊施以暴行。當時涉案女子的姊姊正坐在床上,女子突伸手抓住姊姊頭髮,用力將她拉倒在地,接著又以膝蓋壓住對方胸口,導致年邁的姊姊受到嚴重傷害,事後更被診斷出左側股骨骨折、膝蓋挫傷等傷勢,醫師評估需要接受長達12週的治療。涉案女子雖大致承認自己的施暴行為,但否認曾用膝蓋壓住姊姊胸口,然而法官綜合被害人證詞及其他相關證據後,認定被告確實有此行為、其辯解不足以採信。法官指出被告對高齡被害人施暴,造成的傷害程度相當嚴重,而且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尚未獲得補償,相關情節應予以嚴肅看待。不過,法院同時考量到涉案女子大致坦承犯行,整起事件看似是在聽聞婚外情傳言後一時衝動所致,加上她過去沒有前科,因此最終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板橋環漢路堤外便道機車自撞路燈釀2死!19歲騎士與未成年女友雙雙不治
新北市板橋區環漢路四段旁堤外便道,1)日晚間9時21分許發生死亡車禍。19歲黃姓男子騎機車載著未成年女友,從新莊往樹林方向行駛,疑因失速不明原因失控自撞路燈,車身猛烈撞擊後卡在燈桿上,車頭全毀,兩人雙雙噴飛落地。警消抵達現場時,後座未成年少女因頭顱破裂、傷勢嚴重,已明顯死亡,當場由人員以白布覆蓋;黃男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現場施以CPR後緊急送往亞東醫院搶救,仍於當晚10時25分許宣告不治。板橋警分局表示,黃男持照條件正常,兩人均無酒駕、毒品相關前科,但黃男事發當晚是否涉及酒駕,仍待抽血結果進一步釐清。警方後續將持續調閱監視器畫面。事故發生後,環漢路堤外便道「路直易速」的問題也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留言指出此路段時常傳出自撞、翻車意外,呼籲主管機關設置區間測速以維護行車安全。
檢察官吸毒下場曝光 「態度良好」獲緩起訴
台北地方檢察署劉姓檢察官,2月間在路邊與友人聊天時,因友人疑似使用電子菸引來轄區員警盤查,警方經同意搜查劉姓檢察官的隨身背包,赫然起獲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殘渣袋,經採集尿液送驗更呈現陽性反應,新北地檢署13日偵結,考量其坦承犯行、無毒品前科且自願接受治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6月,並命其接受戒癮治療,劉則已主動提出辭呈。新北地檢署指出,劉姓檢察官2月27日下午,在新北市蘆洲區路邊與友人駐足交談,因該名同行友人疑似在現場使用電子菸,引起巡邏員警注意並主動上前盤查。盤查過程中,經劉員本人同意受檢,員警自其隨身背包內當場起獲含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殘渣袋1包。警方隨後依法採集劉員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蘆洲分局於8月21日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檢方9月4日正式分案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展開偵辦。並於13日偵結起訴。新北檢表示,審酌被告於偵查中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過往並無任何施用毒品前科,並表明有意願接受戒癮治療;案經轉介醫療機構由專業醫師進行評估後,認為以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為適當,因此依法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6個月。新北檢表示,在緩起訴期間內,被告必須依規定前往指定醫療機構完成戒癮治療與必要之毒品檢驗,同時應定期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配合採尿檢驗,並嚴格遵守不得再有施用毒品等相關規定;若後續未依規定履行所附條件,將依法撤銷緩起訴處分重啟偵辦。新北檢強調,檢方針對施用毒品案件,均依相關法律規定綜合考量個案犯罪情節、前科素行、犯後態度及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秉公審慎妥適處理,絕不因被告身為檢察官的身分而有任何差別待遇或包庇情事;至於同行涉案友人施用毒品部分,另由檢方持續分案偵辦中。
「最貪執行長」涉收賄1686萬判25年 切腳環逃亡再判2年8月
中油煉製部前執行長徐漢涉收受業者1686萬餘元回扣,一審遭重判25年,卻在宣判前切斷電子腳環逃亡,與友人藏匿台東山區農莊,5天後遭檢警逮捕。橋頭地院審理逃亡案,認定徐漢是主要策劃者,判處2年8月徒刑;協助逃亡的林姓女友判刑6月、林姓友人判刑1年4月,均可上訴。有「最貪執行長」之稱的徐漢,為逃避貪污案刑責,與林姓友人及女友共同策劃逃亡,分工細密、事前準備數月。徐漢出資6萬元,由林男購買俗稱「權利車」的車輛供逃亡代步,林男另支付6000元訂金,預訂台東縣山區一處不對外營業的農莊,作為藏身之處。為確保逃亡順利,徐漢女友還曾開車載著兩人前往屏東縣萬巒鄉一處廟宇附近勘查地形,模擬逃逸路線,事前部署相當周密。判決書指出,徐漢於3月19日攜帶20多萬元現金、衣物及砂輪機等物品,獨自離開高雄住處,先搭車前往屏東縣潮州鎮,再轉搭計程車到萬巒鄉附近橋下,持砂輪機切斷電子腳環,並將腳環及橋頭地院配發的超融合一體機手機裝袋。隨後,林男開車前來接應,徐漢接手駕駛,林男則負責丟棄電子腳環及手機,兩人再前往台東山區農莊藏匿,直到3月24日遭檢警查獲,逃亡行動才告終。法官認為,3人不僅事前花費數月規劃,還分工破壞及隱匿電子監控設備,逃匿後更耗費大量司法資源追查,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及程序運作。其中,徐漢為逃避另案應負的刑責,主導逃亡計畫,參與程度最深,對社會治安及風氣造成重大影響,雖於犯後坦承犯行,仍依共同犯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共犯,法官考量林女事前參與規劃,但涉入程度較淺,且坦承犯行,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林男則協助策劃逃亡、破壞及丟棄電子腳環與手機,還負責聯繫農莊藏匿徐漢,參與程度較深,加上有詐欺、傷害、搶奪等前科,偵查中也曾爭辯犯行,因此判處1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徐漢原任中油煉製部執行長,涉嫌利用職務向業者收取回扣,檢警查出不法金額達1686萬餘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一審於3月23日宣判,徐漢因貪污等11罪遭判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但他未到庭聆判,隨後爆出切斷電子腳環逃亡事件。
四叉貓慘了!肉搜小草前科諷「戀童癖」 涉洩個資、誹謗遭起訴
知名政治網紅「四叉貓」劉宇(本名劉宇席),1月下旬因與民眾黨辛姓支持者在網路上爆發糾紛,他竟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平台公開辛男過去的刑事判決紀錄、生活照、住處使用執照等個人隱私,並公開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辛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其公布前科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嫌將四叉貓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個資法論處。據了解,辛男前往四叉貓的臉書留言,聲稱已成功檢舉其粉絲專頁並附上證明截圖,四叉貓心生不滿,遂利用司法判決系統肉搜出辛男於2020年間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判決內容,並於1月22日、23日期間,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內,陸續透過其經營的Facebook帳號「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以及Threads帳號「@4xgay」發文。四叉貓將該起判決部分內容公開張貼至社群平台,發文諷刺對方跑來留言檢舉,結果查詢判決系統才發現對方是個「戀童癖小草」等語,並刊登辛男清晰的臉部生活照,以及辛男過往曾公開、載有具體住處資訊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使用執照截圖,公布辛男的前科、姓名、長相及居住地址等個資,辛男憤而提告。檢察官認為,四叉貓所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內容雖屬真實,但該案情節純屬個人私德,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依法仍構成誹謗罪;此外,四叉貓公開揭露辛男的犯罪紀錄、照片、姓名及住處使用執照等行為,已嚴重損害他人之合法利益,涉犯《刑法》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未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建請法院從重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檢察官強調,四叉貓身為具有廣大聲量與號召力的知名網紅,卻僅為一己私怨而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精神損害;考量四叉貓事後已主動將相關爭議貼文刪除,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仍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之刑,以彰法紀。
桃園25歲女遭殺害!吳宗憲怒問「數百億反毒安全網在哪?」提3大改革方向
桃園市八德區11日發生一起重大命案,25歲盧姓女子清晨返回租屋處時,疑遭36歲林姓男子尾隨闖入,隨後遇襲並發生火警,最終不幸身亡。警方逮捕林男後,查出其有毒品前科,並從身上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國民黨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今(13)日對此提出批評,認為近年多起涉及毒品前科者的重大暴力案件,反映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視反毒政策與再犯預防機制。吳宗憲在臉書發文表示,年僅25歲的女子原本只是清晨返家,卻疑似遭人持刀攻擊及縱火奪命,令人痛心。他質疑,面對接連發生的重大治安案件,政府投入大量資源建構的反毒安全網,是否真正發揮預防效果。他並列舉其他案件,包括今年3月宜蘭一名女教師下班途中,遭有毒品前科、涉嫌使用喪屍煙彈的男子駕車撞擊身亡,以及去年10月苗栗發生的隨機砍人事件,當時具有毒品及暴力犯罪前科的邱姓男子出獄後持刀攻擊路人,造成2名女童與1名男子受傷。吳宗憲認為,這些案件雖然情節不同,仍值得檢視毒品查緝、高風險個案管理及出監後追蹤制度是否存在不足。他向賴清德政府提出質疑:「花了數百億的反毒安全網,到底在哪裡?」並要求行政院、法務部、內政部及衛福部從三個面向進行改革。首先,在「源頭斷毒」方面,吳宗憲主張加強毒品原料及先驅化學品的邊境查驗,並擴大查緝非法製毒場所、地下販售通路與毒品煙彈市場。他認為,若無法有效阻斷上游供應鏈,即使持續查緝末端使用者,也難以從根本降低毒品流通。其次,針對「風險管理」,吳宗憲要求政府強化具有重大暴力犯罪紀錄、反覆涉毒及出現具體危險警訊者的評估與處遇。除了出監前的風險判斷,也應建立司法、矯正、警政及衛政機關之間的資訊通報與銜接機制,確認相關個案是否需要保護管束或其他法定措施。他進一步指出,對於曾出現威脅行為、持有危險工具或失聯等情況的個案,應逐一檢視是否有未能及時介入的環節,避免制度上的漏洞增加再次犯罪的風險。第三項則是「戒癮追蹤」。吳宗憲認為,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應獲得更充足的人力、組織及經費支持,並將戒癮治療與出監後輔導有效銜接,協助有需求者持續接受追蹤與必要處遇。吳宗憲最後強調,個別命案的犯罪責任仍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調查,但政府也必須檢視相關制度是否有改善空間。他表示,民眾最基本的期待,就是能夠安心上學、工作及返家,不必時刻擔憂自身安全,呼籲政府正視反毒與再犯防治問題。
疑和女友吵架想宣洩情緒!桃園男尾隨女返家割喉放火 再被逮持喪屍菸彈
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11日清晨6時許傳出火警事故,然而警消將火勢撲滅後,卻發現25歲的盧姓女子身上除有大面積燒燙傷外,頸部也有明顯刀傷,當即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不排除其疑似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盧女返回租屋處後下手行兇,並縱火逃逸。根據最新消息指出,林男疑似犯案前和女友爭吵,疑似為宣洩情緒才會犯案,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被害的盧姓女子凌晨4時許和朋友聚會後返家,卻疑似因1樓大門未關妥,才讓林男有機可趁,而盧女返家時,林男就已在附近鬼祟徘徊,在確認盧女確實返家後,林男還在外面等待約8分鐘後才進入下手行兇,隨後在現場縱火後,再爬到隔壁民宅縱火,試圖滅證、混淆視聽。不過警方獲報後,也火速在案發現場附近將林男逮捕到案,並在其身上搜出喪屍菸彈,經毒品檢測後,確認為陽性反應。據悉,林男為民間救護車公司EMT技術人員,但其犯案時已離職,不過其有多項毒品與竊盜前科,其被捕時神情仍相當恍惚,無法詳細交代案情,並自陳曾在犯案前與女友吵架,疑似為宣洩不滿才會下手行兇,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訊後也依公共危險罪與殺人罪嫌偵辦,林男移送地檢署後,其因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又另因恐嚇案件遭檢察官起訴,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桃園36歲男尾隨割頸還焚屍! 被挖出曾任救護車技術員7年
桃園市八德區11日清晨發生1起殺人縱火案,36歲林姓男子疑在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返家的25歲盧姓女子,並持刀闖進租屋處割頸,犯案後不僅放火焚屍,還對鄰近民宅縱火。據悉,林男過去曾在民間救護車任職7年,有毒品、竊盜等前科,面對員警訊問時更瞎扯「我火氣大」才行凶。根據調查,林男曾在民間救護車公司擔任救護技術員7年多,約1年多前已離職,身上有竊盜、傷害與毒品等多項前科。林男落網時精神狀況恍惚,警方懷疑他可能是吸毒後犯案。回顧此案,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在11日凌晨3時許,就在案發巷子口來回走動、觀察,直到凌晨4時許,看見盧女獨自返家,便開始跟縱盧女回租屋處,並持小刀朝盧女頸部攻擊,待她倒地後,直接放火焚燒,隨後逃往隔壁民宅縱火,企圖混淆警消辦案。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在盧女住處發現她倒臥血泊中,頸部有明顯刀傷,身上還有大面積燒燙傷,已失去生命徵象,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搶救,仍不治身亡。警方指出,林男沿著3樓屋簷踩著遮陽板、跨過鐵欄杆進到住宅縱火,被逮捕時,只穿著1條褲子躲在陽台,手上拿著現金與喪屍菸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故意殺人、放火、侵入住宅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檢方及法醫預計15日對盧女遺體進行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至於林男犯案動機,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疑吸喪屍菸彈隨機尾隨女返家! 桃園男持刀殺女再縱火被捕
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11日清晨6時許傳出火警事故,然而警消將火勢撲滅後,卻發現25歲的盧姓女子身上除有大面積燒燙傷外,頸部也有明顯刀傷,當即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不排除其疑似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盧女返回租屋處後下手行兇,並縱火逃逸。據了解,警方獲報後隨後在附近查獲林男,並在其身上發現喪屍菸彈,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為林男涉嫌重大,且其有多項竊盜與毒品前科,懷疑林男疑似在吸食毒品後神智不清,一路隨機尾隨被害的25歲盧姓女子回到租屋處,因故持刀對盧女攻擊後,疑似為滅證才會縱火點燃民宅。不過林男被捕時神情仍處恍惚狀態,無法交代詳細犯案過程與相關動機,至於詳細動機原因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訊後也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神明也搖頭!67歲慣竊盜走3萬宮廟金牌 「1600元賤賣」秒花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接獲轄內一處宮廟報案,稱主神神像身上一面重約5錢、價值約新臺幣3萬元的金牌不翼而飛。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名67歲的吳姓男子,循線通知其到案說明。令人搖頭的是,這面價值數萬元的金牌,吳男竟以不到二十分之一的「跳樓價」賤賣,全案訊後依竊盜罪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家住汐止、擔任臨時工且有竊盜及毒品前科的吳姓犯嫌,今年7月14日因缺錢吃飯,行經南港轄內宮廟時臨時起意。他特地挑選清晨廟宇人煙稀少的時段偷偷潛入,將神像身上的5錢金牌偷走。更誇張的是,吳男犯案後急於變現,竟將這面市價高達3萬元的金牌,遠赴三重二手市場兜售,最後僅以區區1600元的極低賤價售出,並迅速將贓款花用完畢。廟方人員事後發現金牌遭竊趕緊報案,警方隨即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吳男行蹤,8月13日將他通知到案。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將其移送法辦。南港分局特別呼籲,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打擊犯罪,嚴查不法,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嫌犯得手後離去,隨後前往三重跳蚤市場以跳樓價1600元賤賣。(圖/翻攝畫面)
入住民宿竟遭男老闆闖進房間!女客聽見床邊手淫聲嚇壞 他賠30萬緩刑
日前一名女子到屏東旅遊,並下榻某間民宿,卻在凌晨睡覺時,遭民宿老闆王男闖入房間,對方不僅站在床邊注視她,還在床頭附近手淫,結束後更將體液弄到她的床上,受到極大驚嚇。王男事後坦承犯行,辯稱當時喝了酒,並賠償女客30萬元達成和解,屏東地院則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判決書顯示,女客在去年(2025)年10月間入住屏東某民宿,凌晨4點左右,女客平躺在床上休息時,驚覺有不明人士進入房間,直接走到床尾目視著她,她嚇得假裝翻身側躺、緊閉雙眼,接著對方走到床頭,她便聽見男子手淫的聲音,更感覺到對方將體液射到她床上。事後女客立即報警處理,經警方調查,發現在女客床邊手淫的人是民宿老闆王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王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均坦承不諱,強調是酒後做出的脫序行徑,當時不知道女客是睡著還是清醒。檢方原先以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但經過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男並未直接侵犯女客的身體,相較於直接撫摸、摟抱、親吻等手段,其手段較為輕微,但這種行為已侵害到他人的道德感情,並造成女客心理陰影,考量到王男沒有故意犯罪的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賠償女客30萬元並達成和解,最終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CTWANT》: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就是要當警2/雙北菜警月薪上看8萬! 想穿制服先過這幾關
隨著「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修正,雙北地區繁重加成調高至最高1.3倍,剛分發的基層菜鳥警員,加上超勤等加給後月薪可上看7.5至8萬元,二線一星警官更可突破9萬至10萬元。然而,即便薪資待遇相當優渥,警專招考人數卻近年持續下滑,導致錄取率屢創新高,今年警專甲組男生的錄取率甚至高達94%。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針對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極為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圖/翻攝畫面)因警察職務具有特殊性與公權力,各界對警紀向來以嚴格標準檢視。針對考生本人的「前科與品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均設有不容妥協的嚴格排黑規定。首先,在重大犯罪與貪污方面,凡是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者,以及在公務體系服務期間涉貪污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中者,一律終身不得報考。另外《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也明確列舉四大不得任用的規定,首先只要曾涉犯刑法第 268 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罪),只要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使僅判處罰金,仍永久喪失警察任用資格。曾被列為《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治安顧慮人口,例如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竊盜、詐欺或組織犯罪等罪者、曾因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處分及被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處分者,乃至於過去曾遭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或軍事院校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均不得任用。此外,若犯下上述以外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且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同樣不得任用。若獲「緩刑」宣告,緩刑期間亦不得任用;即便在緩刑期滿未經撤銷可恢復一般公務員應考資格,在警察特考中仍須面臨實質的查核。以徐嘉旋能順利考回警察並獲分發,主要就是因當初並未受到汰除處分,而是主動提出離職,因此不受上述法規限制。考過就能順利當警察嗎?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規定,擬任警察官前,機關必須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實施嚴格審查。即使前科紀錄在形式上符合緩刑期滿等條件,但在實務上的「素行經歷」關卡中,若被認定曾有不良紀錄或品德不符標準,仍可能面臨不予任用的命運。然而只要順利通過重重考驗,警察的薪水是相當具吸引力,以雙北第一線行政警察單靠警勤加給每月最高可多領1萬2千餘元;雙北刑事警察若加上刑事加成,每月實領警勤加給最高可高達3萬餘元,高薪背後固然代表著高壓與高風險,但嚴格的品操與任用把關,仍是確保執法團隊品質的要件。
台大牙醫男學生校內裝針孔!15名女同學遭偷拍 一審判刑5年半
台大牙醫系學生蔡侁甫偷拍女友性愛畫面,又在校園女廁裝針孔害15名女同學春光外洩,台北地院今天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14罪判刑5年半,另有1次偷拍未遂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蔡侁甫早有前科,他在2024年潛入台南某間網紅咖啡廳廁所裝針孔,遭店員抓包報案,檢警查出蔡侁甫偷拍6名女客人如廁畫面,台南地院合併判處1年2月,但可以易科罰金,這件前案已判決定讞。檢警從扣案硬碟追查是否有其他受害人,發現蔡侁甫還在台大校內犯案,因此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調查,蔡侁甫瞞著女友錄下私密影像,還利用校內社團舉辦活動的時機,前往附近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事後將15名被害人依據姓名代號分類存檔,總計16名女子遭到偷拍;蔡侁甫在偵查期間認罪,表達願意捐款、從事公益,希望可以和解,但沒有人願意原諒他,檢方以妨害性隱私及個資法起訴。北院今天一審宣判,蔡侁甫不得易科罰金的部分判刑5年6月。之前他台南犯案繳錢免關,這次卻得面臨牢獄之災。
累犯船長重操舊業!「偽造航跡」詐438萬漁油補助 撤照加重罰千萬
政府體恤漁民經營艱困所提供的漁業用油優惠補貼,竟再次成為不法份子牟取暴利的工具。高雄籍漁船「宏吉盛號」被檢舉私自改裝航程紀錄器(VDR)偽造航跡,不到3年間向中油馬公加油站詐領優惠油品高達62次,溢領超過400萬元。澎湖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發現前任許姓船長竟是「累犯」,過去就曾以完全相同的惡劣手法詐領補助,如今竟重蹈覆轍。全案除依詐欺罪起訴外,相關單位更祭出撤照、追繳及重罰逾2300萬元的鐵腕懲處。澎湖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由林季瑩檢察官指揮海巡署澎湖查緝隊、第七岸巡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結合農業部漁業署之異常航跡分析報告深入追查。專案小組於115年2月9日登船搜索,當場扣押私自改裝的「VDR衛星GPS接收器組」、「GPS甩動組」及「水平式旋轉馬達」等犯罪工具,並傳喚4人到案。檢方調查發現,許姓前任船長、俞姓現任船長與洪姓船主於112年6月以500多萬元購入「宏」船後,便由曾有前科的許姓累犯船長操刀,私改設備傳輸不實GPS訊號。他們利用馬達旋轉甩動GPS,虛增漁船於澎湖馬公、外垵及高雄旗津等港內的VDR作業時數,營造勤勞出海的假象。自112年10月至115年2月止,憑藉不實時數核算優惠油價達62次,虛報油量高達157萬3425公升,溢領補助金額高達438萬2295元,犯罪所得幾乎逼近當初購船成本。澎湖地檢署於115年9月3日正式偵結起訴,認定許姓(累犯)與俞姓兩名船長涉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並依規定聲請沒收追繳438萬餘元犯罪所得。除了刑事責任,行政懲處與稅罰也同步發動。農業部已於115年5月5日正式撤銷「宏」船的漁業執照並追繳補貼;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亦針對異常漁油追徵貨物稅626萬餘元,並重處補徵稅額2倍的罰鍰計1253萬餘元。算上追繳補助與補稅開罰,「宏」船集團將面臨超過2300萬元的財務重創。海巡署也再次呼籲,將持續加強海上取締與安檢強度,絕不容許有心人士以身試法。「宏吉盛號」許姓前任船長、俞姓現任船長與洪姓船主偽造航跡,不到3年間向中油馬公加油站詐領優惠油品高達62次,溢領超過400萬元。(圖/海巡署提供)
神志不清!31歲毒蟲半裸走上環東高架 竟向警稱「我在散步」
北市環東大道高架道路日前驚見險象環生的離奇景象!一名31歲待業且有竊盜、毒品前科的戴姓男子,疑似吸毒後神智不清,竟然半裸上身徒步走上車流疾駛的環東高架路段。員警接獲民眾報案趕赴現場,戴男不僅辯稱是在高架橋上「散步」,還心虛反向逃跑,甚至在警方壓制過程中失控徒手攻擊員警。警方當場將其強制管束,並在其散落的物品中起獲安非他命及注射針筒,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指出,日前接獲多起民眾報案,稱有一名男子不明原因獨自走上環東高架道路。員警獲報後火速驅車前往查處,一抵達現場便目擊戴男赤裸上身、神情恍惚,獨自沿著高架路肩漫無目的往前走。當時高架橋上車來車往、車速極快,許多車輛緊急閃避,過程險象環生。警方搜出的毒品和注射針筒。(圖/警方提供)戴男一見到巡邏警車接近,因心虛當場轉身沿路肩反向狂奔。員警顧及高架道路上的交通安全,立即衝上前將其攔下準備帶離現場。詢問過程中,戴男精神狀況極不穩定,竟無厘頭向警方稱自己是在「環東大道上散步」,隨後情緒驟然失控,揮拳徒手攻擊盤查員警。現場警方見狀立即施以強勢管束措施,將其壓制在地。 警方在壓制過程與撿拾戴男散落的隨身物品時,赫然發現隨身包包內藏有注射針筒及2包不明毒品顆粒。經快篩試劑現場檢測,該顆粒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罪》將戴男逮捕移送。
英文家教涉不當觸摸2姊妹!3罪判刑10月、部分犯行無罪
屏東1名英文家教老師A男被控在授課期間,對2名未成年姊妹伸手觸摸胸部,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年紀較大的姊姊因未滿14歲,遭A男不當碰觸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妹妹則有2次遭到不當肢體接觸,法院認定屬於性騷擾。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共3罪判處A男有期徒刑10個月,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另有部分遭檢方指控的猥褻行為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A男經營英文家教班,同時擔任這對姊妹的英文老師,分別自民國112年、113年起,每周單獨為2人授課。法院認定,A男明知2名少女均未成年,卻在授課過程中做出逾越正常師生關係的肢體接觸。其中,年紀較大的甲女案發時未滿14歲。判決指出,A男在113年6月某次上課期間,對甲女做出不當肢體接觸,甲女事後向母親透露遭遇。法院認為,A男的行為已妨害甲女對自身身體及性自主的決定權,符合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判定有罪。至於妹妹乙女,法院則認定A男曾有2次不當肢體接觸。乙女事後向同學透露自己遭老師不當觸摸,在同學建議她告訴家長後,才進一步向母親說明情況。法院審理後認為,這2次行為均屬突然且短暫的觸摸,現有證據無法證明A男在遭到乙女反抗後,仍持續以力量壓制或施力,因此尚未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最終改認定2次行為均屬性騷擾。法院在量刑時指出,A男明知2名少女年紀尚幼,性自主意識及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卻仍為滿足個人性慾,分別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對乙女為性騷擾行為,侵害2名少女的身體自主及性自主權。此外,A男犯後並未與2名少女達成和解,也沒有對受害人所受損害進行彌補。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男過去沒有犯罪前科等情狀,分別量處刑責。其中,2項性騷擾罪部分得易科罰金,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並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另一方面,檢方另指控A男曾多次伸手觸摸甲女,但法院認為,相關犯行除了甲女本人的指述外,缺乏其他足以補強的證據,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因此就部分猥褻行為判決A男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開註銷車霸占小黃排班區睡覺 酒駕前科「假司機」遭重罰8.7萬
桃園市30歲張姓男子30日晚間,駕駛計程車停放在桃園區正光街的計程車專用排班區內休息,巡邏員警察覺該車車牌早已逾期未檢遭註銷,隨即上前敲窗盤查,張男則稱其有職業駕照,自己只是在休息,但警方發現張男有酒駕前科,其駕照早被註銷,當場查扣車牌依法告發,相關違規罰鍰合計最高恐達新台幣8萬7千多元。桃園警分局表示,埔子派出所巡邏警員於30日晚間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園區正光街一帶時,發現停放於路邊計程車排班區的一輛計程車外觀有異,經電腦系統即時比對車號,赫然顯示該面車牌早已處於「註銷」狀態,員警隨即趨前進行攔檢盤查。駕駛座的張男見警方敲窗神色慌張,面對盤查時極稱車輛是向胞弟借來的,並強調其有職業駕駛資格,只是將車輛停在此處休息並無載客,但警方查詢後發現張並未持有職業駕駛直到,其駕車也因酒駕而遭吊銷,目前處於無照狀態,該輛計程車因逾期未辦理定期檢驗,車牌已被依法註銷。 員警當場依法查扣車牌,並將張男帶回派出所訊問,全案依法告發,相關違規事項罰則超過8萬7000元,並依公路法相關規定移請主管機關裁罰。桃園警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依規定取得合法駕駛資格,並定期辦理車輛檢驗及相關監理程序,切勿心存僥倖駕駛註銷車牌或無照上路。警方將持續加強路檢及交通稽查勤務,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依法取締,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用路人權益。
獄中當總裁大逆轉!王令麟被控行賄享特權 二審改判無罪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2014年因力霸案服刑期間,涉嫌以干貝、茶葉、SKII禮盒、牛排、溫泉酒店住宿券行賄當時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藉此享有專屬辦公室、個人剃頭刀及獄中批公文等特權,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2年2個月、5名獄官有罪,其中蘇清俊最重16年;全案上訴至今將近7年,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王令麟及蘇清俊等被告均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蘇清俊擔任北監副典獄長時收受王令麟賄賂,調職前交代昔日部屬祖興華繼續照顧王令麟。黑道人士池泳霖因兒子和小弟遭到關押,也透過蘇清俊幫忙打點親友的監所生活,招待蘇清俊頂上魚翅、高檔大閘蟹、上等牛肉、各式禮品、紅包。王令麟被控透過秘書胡曉菁行賄水果、干貝醬禮品,招待蘇清俊夫妻免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以及贈送SK-II青春露、牛排給戒護科科員祖興華等方式,坐牢期間仍有「總裁級」待遇,透過特見或收信取得東森集團公文,將圖書管理室當辦公室使用,使用個人專屬的剃頭刀,每日訂6份報紙,並透過監獄主管幫忙弟弟王令僑換舍房。王令麟一審出庭時批評檢方抄家式偵辦、草率起訴,「只因我叫王令麟」20年來起訴過他的檢察官都官運亨通;他否認獄中特權,批公文是利用休息時間,接見外客及收受管理員代轉的公司文件都是被動的,電動剃頭刀並非個人專用,當初是考量頭皮長癬才買的,至於訂報紙,也是依照監所規定申請。二審期間,王令麟仍不認罪,對於檢察官說他透過胡曉菁送牛排行賄,他辯稱祖興華常為受刑人加菜,還告訴他牛肉是太太在Costco買的,他當時回應東森購物也賣牛肉,不會比Costco還貴,基於「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心情,才寫信託胡曉菁幫忙買,並非有意行賄,當時他已獲准假釋,沒有收買官員的動機,因此是誤會一場。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胡曉菁均2年2月,蘇清俊16年,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判刑11年8月,台北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6年10月、前科員祖興華11年、前管理員張文發8年6月,池泳霖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