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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潑漆案2主嫌聲押不准 北檢今研議是否抗告

港人何韻詩來台參加反送中大遊行遭到抗議入士潑漆。(圖/中時資料照)

港人何韻詩來台參加反送中大遊行遭到抗議入士潑漆。(圖/中時資料照)

港人何韻詩9月29日來台參加反送中遊行時,遭胡、梁姓男子潑紅漆,經警逮捕移送,檢方依組織犯罪等罪嫌聲押,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組織犯罪部分檢方舉證不足,且2人已對妨害名譽及毀損認罪,沒羈押必要,因而裁定胡20萬、梁10萬元交保;胡交保後評擊警方針對性辦案,是受總統蔡英文指示,而內政部長徐國勇對2人交保有意見,警政署也建請檢方即時提出抗告。

北檢今早針對胡、梁2人聲押案是否提出抗告進行研議中,另,警方逮捕胡、梁2人後,昨搜索胡在新北市板橋板城路的消防工程公司,起出標語旗幟「今日亂香港、明日毀台灣」、「何韻屎滾回去」等標語,並從手機照片發現副理事長陳友達等人涉案,經拘提陳友達7人到案,今將依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根據警政署指出,專案小組搜索現場查獲相關不法事證,均足以證明此次暴力攻擊行為,係具「預謀性、計畫性、組織性」的犯罪行為,且胡嫌曾有多次暴力攻擊不法紀錄,另查獲7名共犯到案,證據顯示幕後有更重要的教唆者尚未到案,2嫌交保恐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不利日後向上偵辦。

警政署強調,嫌犯等人未來恐有持續、重覆實施暴力犯罪可能性,致危害他人之虞。專案小組將建請承辦檢察官對本案即時提出抗告,以利追緝共犯及後續偵查,防止再次犯罪。

由於抗告准駁不是內政部長及警政署說了算,如果沒有確切事證卻逕提抗告,若被高院「打臉」駁回,對案件偵辦沒有幫助,因此北檢今早針對聲押案是否抗告一事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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