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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黃國昌不實指控涉斷橋案  陳浩賢:已請律師蒐證

黃國昌指控宜蘭橋梁檢測弊案,遭當事人駁為不實爆料。(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黃國昌指控宜蘭橋梁檢測弊案,遭當事人駁為不實爆料。(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宜蘭南方澳斷橋意外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踢爆,宜蘭縣政府的橋梁檢測標案都是由同一個團隊「自己得標、自己監審、自己審查」。遭黃國昌點名的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陳浩賢今(4)日發表聲明澄清,從未擔任健行科技大學非破壞檢測研究中心技術顧問,對黃國昌未經查證的指控表示遺憾,並已請律師蒐證此一烏龍爆料事件。

黃國昌3日指控,宜蘭縣政府每2年都會有橋梁檢測標案,過去3次都是由健行科大教授陳明正為代表的團隊,透過「限制性招標」取得標案,申請牽涉此次南方澳大橋的檢測案後,再由健行科大「非破壞檢測研究中心」顧問陳浩賢擔任董事長的「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進行監督,痛批是球員兼裁判。

還黃國昌點名的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陳浩賢發表聲明澄清,要求回復名譽。(圖/陳浩賢提供)
還黃國昌點名的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陳浩賢發表聲明澄清,要求回復名譽。(圖/陳浩賢提供)

被指控的陳浩賢發表聲明指出,自已從未擔任過「健行科技大學非破壞檢測研究中心」技術顧問,黃國昌聘書上英文拼字「HAO-SIAN, CHEN」與他在論文及護照中採用的「HAO-HSIEN, CHEN」不同,也從不曾與陳明正教授在宜蘭縣政府標案或他案有任何直接合作或主從關係。

陳浩賢表示,他投標宜蘭縣政府之採購案及承作過程合部都合法,「對於黃國昌委員未經查證,即率指本人為健行科技大學非破壞檢測研究中心技術顧問乙事,深感遺憾,特此亦要求,黃國昌委員就本人及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因此烏龍爆料事件而名譽受損乙事,應負責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