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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媁哥」遭控招攬性交易 檢方:只有截圖為憑不起訴

「媁哥」遭嚴世兄弟娛樂行銷事業有限公司指控,今檢方認為照片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處分不起訴。(圖/翻攝媁哥臉書)

「媁哥」遭嚴世兄弟娛樂行銷事業有限公司指控,今檢方認為照片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處分不起訴。(圖/翻攝媁哥臉書)

一名UP直播主「媁哥」(黃媁媁),經常在直播中作出引人遐想的動作、火辣身材吸引許多粉絲觀看。但她日前疑似在論壇上招攬未成年性交易,被控涉妨害風化、兒少性剝削等罪。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媁哥」的影像不足以引起興奮或滿足性慾,並且不會讓人感到羞恥,且無證據顯示招攬性交易,依罪嫌不足,將黃女不起訴。

「媁哥」被嚴世兄弟娛樂行銷事業有限公司指控,她在直播中還在直播時拿棒狀物放入口中,影射口交行為,並在網路論壇「捷克」上暗示性的尋找未成年對象性交易,已經侵害商譽,並涉公然猥褻、妨害名譽、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等罪。

檢方今勘驗黃女照片後,認為她雖然穿著清涼,動作比較性感,但是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7號、617號對「猥褻」的解釋,「媁哥」的照片客觀上還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也不會讓人感到羞恥厭惡,認為這些照片並不構成「猥褻」。

而關於「媁哥」被控在捷克論壇上,招攬未成年人與自己性交易的廣告,檢方認為只有截圖為憑,而被告否認有從事性交易行為,至於IG上的言論純屬抒發情感,也不構成侵害商譽,都依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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