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長榮空姐當小三! 妻兒前「擴音調情人夫」爽同遊歐洲10天

小三空姐要賠4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akutaso)

小三空姐要賠4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akutaso)

長榮一名李姓空姐與已婚的林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高調到歐洲玩,甚至在臉書上放閃,還不避諱與對方父母合影,讓別人誤會他們是夫妻;正宮知情後,氣得怒告。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李女與林男行為已逾越普通男女情感交往程度,因此判李女必須賠償林妻4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妻與林男於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1女,生活原本幸福融洽,沒想到丈夫居然外遇李姓空姐,暗中交往。李姓空姐不僅與林男公然出遊,到奧地利、維也納爽玩10天,拍攝如情侶般勾手、搭摟的照片,還把對方的父母當成自己長輩,不避嫌合影,儼然與夫妻一般。

林男更扯,不但把與李女身著制服合影的沙龍照貼在家裡冰箱上,還開手機擴音,不顧妻兒感受,與李女卿卿我我調情,還在臉書上公開與李女的合照,讓不知情的人詢問「那位美女是你太太」;之後親友看不下去截圖給正宮。

正宮知情後,一開始以親情對不倫的2人進行勸說,但對方仍無動於衷,因此絕望提出告訴;沒想到林男不知悔改,嗆聲若不撤告就要把房子賣掉、把她趕出去。

李女開庭時辯稱,自己是空服員,有大量公司贈與的機票可使用,當然會有頻繁入出境紀錄,而林男是餐飲業高階主管,自然經常有出國考察情形,2人3年內見面寥寥可數,境外巧遇只不過賞夜景而已;她堅決否認婚外情,強調沒有與林男亂來。

法官審理後認為,從貼文、照片可以發現2人關係親密,抗辯不足為取,且到言詞辯論終結前,李女與林男雙方仍不切斷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破壞元配原本婚姻生活圓滿,因此判李女必須賠償林妻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