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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蛇腰長腿照遭瘋傳 怒告熟客結局神反轉

19歲繆女不滿兔女郎裝照散佈網路,憤而提告藍姓酒客與吳姓網友2人。(圖/翻攝畫面)

19歲繆女不滿兔女郎裝照散佈網路,憤而提告藍姓酒客與吳姓網友2人。(圖/翻攝畫面)

北市一名曾在大台北地區多間酒店服務的繆姓少女,因不滿熟客將她在麗緻酒店身著兔女郎裝的照片上傳到網路討論區,事後還被吳姓網友改圖宣傳,憤而提告兩人涉妨害名譽、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拍照是經繆女同意,且未拍到私密處,因此依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

檢警調查,繆姓少女年僅19歲,在大台北地區酒店多家酒店都上班過,去年12月間在麗緻酒店遇到藍姓熟客,開心打招呼後,藍男問繆女能不能拍張照片傳給弟弟們看?繆女一口答應,並拍下一張身穿兔女郎裝的側面照。

繆女事後卻發現自己的兔裝照被上傳到「卡提諾論壇」、臉書粉絲社團「加藤軍台灣粉絲團 2.0」、「爆料公社」等大型討論區,還用「據說是台南?同事下班聚會在天上人間、妹子太正!」等用語宣傳。

事後繆女將兩人告上法院,檢方並為此喚當天同在酒店的酒客作証,確認藍姓酒客獲繆女同意才拍照,且照片沒有私密部位,藍姓酒客也供稱從未在網路上傳,只傳給3名男性好友,加上吳的發文不構成妨害名譽,因此檢方依罪嫌不足,不起訴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