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 北檢 誹謗 衝撞 台北地檢署 計程車
老師被通緝1/新北代理教師2度遭通緝還噴校長 嗆警來一個趕一個
新學期開始,但教育界從偏鄉到市區明星校園卻發生「缺師潮」,出現招不到正職教師,代理教師比例攀升等現象,在教育現場的人力危機當頭,本刊卻接獲投訴指出,新北市一所國中代理教師過去曾因刑事案件未到案而遭到通緝,近期卻再度傳出該名教師再因未到案而遭到台北地檢署通緝,其遭通緝後也終於前往地檢署到案說明。據了解,該名37歲的鄭姓教師任職於新北市某國中擔任協助教師,未料其卻多次因於社群平台上與網友對罵而遭人提告,而官司纏身。有知情人士指出,該名鄭姓老師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間於另一間新北市某國中任職,擔任代理代課老師,隨後因不明原因遭學校解雇停聘,並在今年2月於社群平台上指出該校劉姓校長威權玩霸凌,忽略學生權益等控訴,遭校長怒提告誹謗。該名鄭姓教師今年2度因未到案而遭地檢署通緝。(圖/民眾提供)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該名鄭姓教師因遲遲未到案,2026年6月先遭新北地檢署通緝在案,直到後續到案後,才被撤銷通緝。但鄭姓教師仍因在網路上發表爭議言論,再度遭人提告妨害名譽與加重誹謗等罪,並同樣因數度未到案於今年9月初再度被通緝,鄭男遭通緝後一度揚言「想知道為何通緝沒事嗎?自己打電話去問啊」、「警察來一個我趕一個」,甚至在社群上貼出司法自救篇,強調若發現被通緝可直接前往地檢署銷案,拒絕遭警方帶回派出所,因通常會被「有罪推論」當成罪犯逮捕。對此,有看不下去的民眾,怒向教育局檢舉質疑鄭男作為義務教育一環中的老師其適任性,其利用教職身分對外散布極端言論,甚至多次在社群平台上張貼爭議性言論,對孩童夜闖土地公廟玩火險燒毀廟宇一事表示,「我給這小孩100000個讚」、「土地公都鬼仙進駐」等語,認為其品德言行存在重大治安與教育風險。對此,新北市教育局也在3日回應表示,經查鄭姓代理教師雖兼任教務處協行行政,但其工作範疇未完全具備調閱或接觸學生個人資料權限,且學校已對鄭姓教師進行面談與宣導,重申作為教育人員應恪遵專業倫理與社會規範,嚴禁於教學活動中傳遞非課程規範之言論;其私下網路與公開言行,亦不得損及教育人員專業形象。同時教育局也將在開學後不定期入班觀課與巡堂,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並持續落實教職員身心關懷,若發現有任何影響教學正常運作或不當言行之情事,也將依規查處。有民眾怒向教育局投訴鄭師的行為,教育局回函強調學校已與鄭師面談宣導,若有影響教學運作或不當言行之事,將秉公查處。(圖/民眾提供)然而鄭姓教師遭人投訴至教育局後,隨即也在社群上貼出自稱是與目前任職學校主任之對話紀錄截圖,主任向鄭男傳訊表示,「剛剛教育局又來電了,他請我先給他們壓下輿論的說明:該師是透過正式代理甄選管道考試,試教口試均表現良好、身分證字號通過各式檢查系統確認清白才進入學校、該師開學至今在教學上沒有任何不妥,認真負責,製作講義進行教學,多次巡堂皆無不妥表現、他目前有官司在身,但是已進入司法系統。」。主任也接續指出,「通緝案件也是跟先前網路黑粉互動有關,對方至警察局報案,故意只提供戶籍地址讓傳票無法立即通知給該師,以至於進到通緝系統(該師表示對方為了故意讓他被通緝,明知有可更快聯繫他電話和通訊地址而不提供),上週末他已主動至警察局與地檢署到案說明,但系統撤銷需要2週時間,現在應為系統查詢空窗期。」主任還指稱,「本校密切注意該師表現,若有不法情事一定依法處理」,隨後詢問鄭男「我讓你知道我這邊的回覆喔,(有資訊錯誤的地方嗎?)」,鄭男先是感謝主任後,向主任抱怨表示「因為我能當老師他們很不爽」,主任則回應,「所以你更要行得正,讓我們可以一起去打臉。」。對此,當事校方也回應表示,鄭師為學校對外招考之一年僱代理老師,其相關爭議,在招考前無法得知,且也依規定查詢其前科紀錄,確認並無相關刑事紀錄,才依規定招考錄取,有關其於網路上之相關爭議言論、公佈與疑似教務主任之相關對話等,校方也是後續才陸續得知,詢問鄭師後,鄭師強調為以前時期留下的言論,考上老師後便沒有了;若其後續刑事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校方也將依規定召開教評會,依法通報不適任教師,秉公處理。
老師被通緝2/自稱:上帝的弟弟、媽祖是前妻 1年內被8人告
新北市一所國中的鄭姓代理教師過去曾因刑事案件未到案,接連遭新北地檢署和台北地檢署通緝,終於前往地檢署到案說明。該名鄭姓教師爭議不少,曾多次到知名廟宇嗆聲廟內的真神已不在,自己就是真神,甚至直言「媽祖曾是我老婆」等言論,更公審路人表示對方遭「鬼纏」,就連玄學界頗具知名度的大乙道長也無辜遭殃,被鄭男無故痛罵要消滅其廟內神明,大乙道長憤而提告。現任新竹財神殿道長大乙道長,因專門處理還陰債與補財庫等科儀打響名號,在社群平台上擁有4.7萬人追蹤,然而其去年在分享天赦日等玄學知識時,突然遭到鄭姓教師攻擊,進而發現鄭男自稱是基督徒,卻到處攻擊玄學占卜;隨後鄭男更變本加厲,開始自稱是神靈,是「上帝的弟弟」、「宇宙至高之真神」,欲消滅別人的信仰與神靈。大乙道長指出,起初對於鄭姓男子於網路上的攻擊言論,怒指其是「流氓道長」,長年坑蒙拐騙等言論等,都認為只是網路上的打打鬧鬧而未予理會,未料一次鄭男竟前往其位於新竹的宮廟,儘管那時廟門處於鐵門深鎖的狀態,鄭男卻手持手機,開著直播在門外比出手勢,對著廟門指指點點,表示欲消滅門內的神靈,讓他終於忍無可忍,怒將鄭男的攻擊言論全數蒐集下來,對其提告妨害名譽與加重誹謗。鄭姓男子也因偷拍路人,並對其公審指其「倒楣短命窮酸」,被當事人發現後怒報警提告。(圖/民眾提供)然而鄭男的荒唐事蹟還不僅於此,一次鄭男於板橋車站時透過不明管道取得一名路人的照片,先將其誤認為一名占卜師後,將路人照片貼在約200人的社群內公審,直言該名路人長相「倒楣短命窮酸、畜生骯髒怒怒」,並在照片下表示,「大家小心眼睛不要受傷,我不知道上面是誰,但是後面都是鬼,然後陰氣十足。」,讓無辜被公審的林姓男子得知後,怒對其提告。而鄭男不僅僅因爭議言論遭人提告,據了解,其今年先因與前任職學校發生爭執遭停聘後,於社群平台上指出該校劉姓校長「權威玩霸凌」、「下流爛校長」等語,遭校長提告後經檢察官起訴,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隨後也因多次在網路上貼出具有攻擊性與侮辱性言論,或是公布他人個資與其家人長相遭人提告,短短一年內總計至少遭8人提告。針對先前有學童夜闖土地公廟險些燒毀廟宇一事,鄭姓男子在群組公然指出,「我給這個小孩100000個讚,土地公都鬼仙進駐」。(圖/民眾提供)知情人士指出,鄭男不僅到處攻擊他人,甚至還直接前往大廟挑釁,根據其過往的直播內容可以發現,鄭男號稱已消滅土地公、關聖帝君與三清道祖中的道德天尊與元始天尊,並替換成自己的本源分靈。鄭男在直播中也曾前往彰化南瑤宮公開指著廟門表示,「媽祖曾經是我老婆」、「全台灣、全世界的土地公,都早已死光光了,所以拜土地公是最沒用的一件事情,我也懶得把土地公換成我的靈」;同時鄭男還前往大甲鎮瀾宮,直播表示,「老婆我來了,媽祖是我的前妻」、「哈囉前妻你好,一次緣,果世緣,所以媽祖,我就是跟妳緣不斷,但是我就送你靈力」。鄭男也在林口竹林寺直播表示,「關聖帝君在宇宙世界上已經全滅了,都替換上我的本源,真理之源、真理之靈」、「地藏王是最沒用的一個神,因為他管的是死人」、「玉淨瓶觀音已經滅了,不要去拜玉淨瓶觀音」;並在宜蘭道教總廟三清宮中表示,「靈保天尊還在,道德跟元始早就滅了,我只是要把他們的能量替換成我,把他們的能量附上我的真理之源,所以你們以後整個道教就是在拜我求我,但是靈寶的還是靈寶的,因為我寵靈寶,靈寶天尊最正常,元始天尊是自閉兒,道德天尊就是個偏心鬼,一個自閉、一個偏心,2個不存在只是剛好而已,浪費宇宙資源」等語,引起不少信眾不滿。對此,當事校方也回應表示,鄭師為學校對外招考之一年僱代理老師,其相關爭議,在招考前無法得知,且也依規定查詢其前科紀錄,確認並無相關刑事紀錄,才依規定招考錄取,有關其於網路上之相關爭議言論、公佈與疑似教務主任之相關對話等,校方也是後續才陸續得知,詢問鄭師後,鄭師強調為以前時期留下的言論,考上老師後便沒有了;若其後續刑事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校方也將依規定召開教評會,依法通報不適任教師,秉公處理。
14天火速偵結!運將抗議司法已死衝撞北檢 起訴3罪、沒收計程車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因過失傷害、妨害名譽、誣告、偽證等多起官司不利,為抗議司法不公,9月3日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造成大門門框凹陷、玻璃門片破裂,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以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及毀損公物等3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案計程車。邵立達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療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後續告承辦員警湮滅證據、瀆職也沒告成,對檢方心懷不滿,9月2日下午開著車身貼有「司法不公」、「行政濫權」、「官逼民反」、「司法已死」等字樣的計程車,繞行司法院一帶勘查環境。9月3日清晨5點多,邵立達先在臉書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將計程車停在北檢對面,先搬開車道護欄,再開車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受傷。檢方認為,邵立達僅因不滿司法判決結果,未思理性處理,反而執著於個人主觀不滿,先濫行訴訟後,又進一步以駕車衝撞上址機關激烈手段藉以宣洩情緒,其犯行已非個人單純權利救濟及訴求表達,而係由訴訟爭議進一步升高為對司法機關及公眾安全之暴力攻擊。起訴指出,司法機關乃維護法治秩序之重要公權力,邵立達竟以高度危險的駕車衝撞方式加以危害,不僅藐視司法權威,更對現場人員及不特定公眾之生命、身體安全造成重大而立即的危險。邵立達的犯罪動機、犯案手段及危險程度非微,對司法秩序及社會安全之破壞甚鉅,為維護司法尊嚴、公共安全及法治秩序,並避免衍生後續模仿效應,實有從重量刑之必要,以昭炯戒。
畢書盡遭爆料劈腿棄養!提告6人全不起訴 「前女友」嗨翻發文了
歌手畢書盡(Bii)2024年遭吳姓前女友爆料,指控2人交往期間涉及劈腿、棄養寵物等爭議。當時畢書盡否認相關指控,並對吳女及5名留言網友提告加重誹謗、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認定6人罪嫌不足,全數予以不起訴處分。消息曝光後,畢書盡前女友今(14日)稍早在社群平台發文,對不起訴結果表達欣喜。她寫下,「人真的要善良跟誠實,因為壞人是要付出代價的。法院認證,開心週一」,並附上愛心符號,顯示對於檢方處分結果相當滿意。回顧整起事件,吳女2024年以「前女友」身分公開爆料,相關內容隨即引發外界關注。畢書盡當時發表聲明,表示不願針對所謂「前女友」撰寫的「小說」多作評論,同時否認劈腿及棄養寵物等指控,之後決定採取法律行動。檢方偵查後認為,畢書盡身為公眾人物,其言行與操守本可受社會公評;吳女是將自身經歷訴諸大眾,5名網友則是基於相關內容進行評論、指摘,並非毫無根據的謾罵。因此,不能僅以畢書盡主觀感受認定構成犯罪,加上查無其他違法事證,最終對吳女及5名網友均作不起訴處分。對於檢方結果,畢書盡方面目前尚未公開回應。
簡幸甫遭爆「騙砲」女小草 民眾黨怒開鍘:破壞黨內和諧
民眾黨中評委簡幸甫日前被爆出,不僅利用職務「騙砲」女小草,甚至還勾搭人妻。民眾黨中評會今(9)日做出開除黨籍的決議,並指出簡幸甫相關舉止是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之職權。 民眾黨中評會發出聲明表示,本案於八月初經黨員檢舉,隨後立即開啟調查,然因所涉一方並非黨員,導致無法順利進行相關初步調查,適逢簡幸甫更換手機導致雙方面均甚難聯繫,致外界誤會本會延宕處理乙節,說明如上。民眾黨中評會提到,雙方就是否曾經交往及同意拍攝與否均存在重大差異,因雙方所提證據及部分對話紀錄非本黨中評會可得窺探全貌;另簡幸甫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刑事訴訟,攸關是否涉及偷拍以及有無妨害秘密等節,尚待有完整調查權之司法機關認定。民眾黨中評會也說,雙方曾於八月間透過中間管道洽談和解之相關保密文件,因未經雙方簽署,故本會對此部分無法審酌,但此案所悉相關經簡幸甫肯認知對話資料,應已達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認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相關規範而影響黨員和諧並損及本黨名譽。民眾黨中評會直言,簡幸甫曾為本黨中央評議委員,自應以更高道德標準來規範自身言行舉止,然於本案調查中主動取得之證據,另審認簡幸甫確有濫用中評委職責,足認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十七條,因此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之職權。爰依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偽造驗孕、墮胎紀錄索47萬! 小三陪人夫遊廈門喊「願做小老婆」回台反告性侵
高雄一名已婚王姓男子與約50歲的女子雨雨(化名)透過臉書認識後,於2024年2月一同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旅遊,事後雨雨指控王男在廈門民宿內強迫與她發生性行為,自己因此懷孕並接受墮胎手術,還提出驗孕棒照片及手術紀錄等資料,並與王男簽下47萬元和解協議。不過案經審理,雨雨坦承自己根本沒有懷孕,驗孕及墮胎紀錄也是偽造的,因此高雄地院認為指訴有重大瑕疵,最終判定王男無罪。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雨雨透過臉書認識,2024年2月中旬,兩人經小三通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等地旅遊。雨雨指稱,旅遊第一晚兩人入住廈門一處民宿時,她遭王男壓制身體並強制性交得逞。雨雨表示,事後自己因此懷孕,並提出驗孕棒出現2條線的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之後2人簽下協議,王男答應支付47萬元作為墮胎、調養及精神撫慰等費用。不過,王男僅先支付20萬元,之後反而對雨雨提出詐欺及妨害名譽告訴,雨雨則在2025年6月提告王男強制性交。沒想到,法院審理時,雨雨坦承自己當時根本沒有懷孕,她向法院表示,自己曾和男友討論,認為「雖然沒懷孕,但不能這樣放過王男」,因此才拿假的驗孕棒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討錢,事後她也將王男已經支付的20萬元全數退還。此外,法院進一步檢視2人的社群軟體及通訊內容,發現雨雨所描述的案發後狀況與部分指控並不一致,她在自稱遭強制性交的隔天,仍曾在臉書發文表示「覺得被愛」,返台後也主動傳訊給王男「老公我到家了」、「被硬X後成為你的小老婆」、「但我情願做你的小老婆」等,雙方還持續互傳親吻、愛心等親暱訊息。檢方及雨雨一方主張,王男看到「被硬X」等文字後沒有反駁,應可視為默認曾有強制性交行為。不過,法官在檢視完整對話內容後認為,該詞是在兩人互傳親吻、愛心貼圖的互動中出現,整體對話較接近情侶之間的調情,而非指責性侵。法院指出,雨雨對於懷孕、驗孕及墮胎等重要情節前後說法不一,且承認曾偽造相關證據,使其證詞可信度產生重大疑問,加上她在案發後仍與王男維持親密互動,與她所指控的情況存在落差。高雄地院審酌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王男確實有強制性交犯行,因此判決王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前一日徘徊場勘!小黃司機駕車猛撞台北地檢署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而該名司機前一日便前往台北地檢署外場勘。從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發現,邵姓計程車司機前一日便駕車出現在台北地檢署門口徘徊,疑似正在場勘;3日凌晨5時許,邵男再度出現在監視器畫面中,他先是下車徒手將北檢擋在車道上的柵欄搬開,隨後上車駕車撞進北檢,造成北檢玻璃大門碎裂。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檢察官審判長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因不滿司法判決,駕駛警察車猛撞台北地檢署門口。(圖/翻攝畫面)
機車鬼切釀禍、為亡父伸冤都他有罪 運將衝撞北檢大門抗議
邵姓計程車司機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師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為抗議司法不公,今天清晨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法警立刻通報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到場逮人,所幸僅造成北檢大門毀損,無人死傷。邵姓運將犯案前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開著有「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在司法新廈附近繞行,先搬開車道護欄,再以慢速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邵姓計程車司機為抗議司法不公,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圖/翻攝計程車司機臉書)中正一分局初步調查,邵姓男子不滿過失傷害、妨害名譽等案件的判決結果都對他不利,自認從北檢偵查到法院一審、二審都被欺負,才憤而衝撞地檢署抗議。
快訊/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不滿司法判決 運匠車貼「司法已死」猛撞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
台中6旬婦不爽女學生坐公車愛心座 竟狂罵「爸媽死了沒人教」
台中市1輛公車日前發生「讓座糾紛」,1名林姓女學生因身體不適,坐在愛心座上休息,1名62歲楊姓婦人上車後,就對著女學生飆罵「沒家教」、「爸媽死了沒人教」、「好恐怖喔!7月遇到鬼」,其他乘客見狀立即報警,怎料警方到場後,楊婦還惡意用身體衝撞女學生,事後女學生家長也表示將對楊婦提告。這件事情發生在8月31日傍晚5時許,女學生放學後搭公車回家,因身體不舒服,便選擇坐在愛心座上,隨後楊婦及其丈夫在科技大學站上車,楊婦發現座位已滿,丈夫沒地方坐,就開始抱怨「這些學生都不走路喔,每個都搭公車,害我們沒有位子坐!」楊婦見女學生坐在愛心座上,更開始謾罵「沒家教沒教養」、「好恐怖喔!7月遇到鬼」、「她爸爸媽媽都死了,是嗎?沒人教嗎?」女學生只能拿出手機錄影自保,直到三光國中站,有熱心乘客協助報案,警方獲報到場,要求下車處理,楊婦就趁著刷卡下車時,用身體衝撞女學生。對此,女學生的父親表示,其實愛心座不是博愛座,台灣是一個多元的社會,應該多點包容,應該互相尊重,也拒絕身體或是語言暴力,「老人應該是一個讓人有溫度的長者,而不是一個為老不尊的下流老人。」同時感謝所有提供幫助的人,也謝謝警察依法偵辦,目前已提告妨害名譽與公然侮辱。台中市第五警分局證實,8月31日傍晚接獲報案,北屯路上有民眾糾紛,經查係62歲楊婦與林姓女學生在公車上因讓座問題發生爭執,學生方已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將通知楊婦到案說明。
看電影手機沒靜音2對情侶互毆!「打回去有罪嗎」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
高雄兩對情侶日前前往威秀影城觀看午夜場電影,其中一名女子因手機未關靜音,遭鄰座女子出聲制止,雙方因此產生不快,沒想到電影散場後再度爆發口角,最後演變成4人肢體衝突,全被警方帶回。律師王至德針對事件分析正當防衛的法律界線,強調即使對方先出手,也不代表之後所有反擊都屬於正當防衛。王至德發文表示,正常情況下,手機沒關靜音遭人提醒,「被提醒的人不爽。提醒的人也不爽。大家互相白眼一下。電影看完。回家。」沒想到這次雙方卻在散場後發生口角,最後兩對情侶直接在影城外打成一團。他也形容:「人家的電影彩蛋是在片尾,怎麼他們的彩蛋是在戲外頭?」最終4人全部被警方帶回。針對不少人認為「對方先動手,我打回去就是正當防衛」,王至德指出,這種理解並不正確。他直言,法律並沒有發給當事人一張「恭喜你被打第一拳,接下來獲得無限次免費還手」券。王至德解釋,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針對「現在不法的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因此法律判斷的關鍵並不只是「誰先打第一拳」,而是當事人出手當下,究竟是在阻止對方繼續攻擊,還是已經轉變成與對方互相攻擊。例如遭人攻擊時,抓住對方的手、將對方推開或抱住對方,目的是不讓攻擊繼續,都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即使衝突過程造成雙方都受傷,也不代表一定會被認定為「互毆」。但若對方打了一拳後,雙方開始你一拳、我一拳持續互相攻擊,即使確實是對方先動手,法院仍可能認定後續行為已經轉變成「互毆」。尤其當對方攻擊已經停止、雙方已被拉開,甚至有人已經倒地,另一方仍追上前繼續攻擊,法律上的評價就可能不同。王至德說:「那個通常已經不叫防衛,那叫報仇,目前法律上沒有『正當報仇』這種概念。」他進一步指出,正當防衛與報仇最大的差異在於,「防衛,是為了讓攻擊停止。報仇,是攻擊已經停止了,你還想讓對方知道你很不爽。」因此實務判斷打架事件時,監視器畫面相當重要,不能只確認誰揮出第一拳,還必須觀察完整衝突過程,包括對方是否仍持續攻擊、當事人是在阻擋或控制對方,還是追著對方攻擊,以及雙方分開後是否又有人重新上前、對方倒地後有無繼續出手等,「差個幾秒鐘,法律評價可能完全不一樣。」除了刑事傷害責任,王至德也提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加暴行於人」、「互相鬥毆」或「意圖鬥毆而聚眾」,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因此這次事件中,除了4人互告傷害、妨害名譽並送地檢署外,警方另外依社維法處理,他直言「法律套餐一次點滿」。
赴張志豪服務處砸雞蛋 游智彬遭逮依現行犯送辦
新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25日上午以檢舉違章招牌為由,率宣傳車前往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張志豪位於中和區中山路的服務處抗議,期間情緒激動朝服務處招牌丟擲雞蛋,立刻被現場戒備的中和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張志豪則已提出告訴,全案依法送辦。游智彬25日上午10時許,搭乘宣傳車抵達張志豪中和服務處門口,手指控張志豪服務處的招牌過寬、鐵架明顯突出至路面上方,涉嫌違反建管與消防公共安全相關法規;他同時高喊「替川伯討公道」,痛批張志豪先前抹黑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翻車」後卻拒絕公開道歉,並掏出預備的雞蛋,朝服務處招牌連續丟擲。現場維安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將游智彬依現行犯壓制逮捕,並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張志豪服務處方面隨後由主任出面,針對招牌污損與名譽受損部分,正式提出毀損、妨害名譽及涉嫌違反選罷法等罪嫌告訴,全案依法送辦。中和分局表示,警方嚴守「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原則,對任何違法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確保執法過程公正透明,絕不偏袒任何陣營。另呼籲各參選人及民眾表達訴求時,務必保持理性,透過合法、和平的方式,切勿採取過激手段或違法行為。
潛艦國造洩密官司一籮筐!徐巧芯、吳子嘉全不起訴 韓籍吹哨者曝光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2023年捲入潛艦國造洩密案,遭高檢署以外患罪被告身分傳喚,當時她說「錯的不是吹哨者,是那些被曝光的犯罪者」,並強調爆料錄音檔是2022年取得,吹哨者身分如今因為前海軍顧問郭璽、前海軍司令黃曙光對藍委徐巧芯、媒體人吳子嘉及張禹宣一連串提告動作而曝光:韓商SI Innotec技高策略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徐巧芯2023年10月3日起一連三天以「錢見國造?郭璽是你嗎?」為主題開記者會,公布郭璽飆罵韓國籍顧問「要自己開公司為何不早講…你們說沒辦法我才開」、「我玩死你們」、「沒關係,你們自己去玩,誰敢雇用你們我一定告到底」、「先進來就先給3億」、「先跳進來才能再想辦法找其他錢」等錄音檔,並指控郭璽吃不到油水揚言封殺、掏空國家。郭璽發現,徐巧芯爆料內容來自技高公司2021年5月底到6月初去他公司開會的錄音檔,當時在討論台船公司委託潛艦國造的技術顧問合約,但技高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因為跟老闆圤武值不合,又知道技高公司會透過郭璽引介取得潛艦國造的合約,為求自保而違法偷錄,並在2022年1月交給馬文君。郭璽告池承昊涉犯通保法,台北地檢署指出,2022年1月11日有新聞寫出馬文君將錄音檔送交調查局、隔天台船公司發聲明公開回應,而且郭璽自認在2022年年中,技高公司的王姓翻譯跟他道歉,因為配合池承昊的要求向他套話,也清楚池承昊會偷錄音,由此可知郭璽2022年1月就知道錄音檔的事情,但2022年10月才提告,已超過法定6個月的告訴期,所以處分池承昊不起訴。郭璽對徐巧芯2023年10月份三場記者會的發言內容提告妨害名譽;對吳子嘉、張禹宣2023年11月1日到北檢告發郭璽、黃曙光洩密及貪污,以及同一天上午吳子嘉、張禹宣跟徐巧芯開記者會再講一次的部分均反控誣告罪;黃曙光則對吳子嘉2024年1月10日在Youtube直播、2024年1月16日上東森政論節目罵黃曙光是貪污犯的言論提告妨害名譽。檢方調查,被告爆料前已將錄音檔送聲紋鑑定,確認沒有剪接變造,發言有所本而且是基於公共利益,何況郭璽自己也承認講過錄音檔的內容,因此誣告、妨害名譽等案都不起訴。
詹姆士遭起訴發聲明喊「深感遺憾」 王鈞再開嗆:極盡顛倒是非之能
型男主廚詹姆士(本名鄭堅克)近日與製作人王鈞、資深經紀人丘秀珠夫婦官司爭議再度鬧上新聞版面,詹姆士透過經紀人發表聲明回應,表示對於王鈞、丘秀珠方面試圖以片面資訊影響社會輿論深感遺憾,王鈞今(13)日又發文反駁:「極盡顛倒是非之能」。詹姆士經紀人聲明提到,「當初成立公司時,因對公司法相關規定並不熟悉,確實曾在公司設立後將款項匯出,針對此事也已向檢察機關如實說明,並全程配合調查」,經紀人強調此次涉及的驗資事件發生在丘秀珠加入公司之前,與她後續參與公司經營所衍生的爭議並無關聯,兩者無論發生時間、事件性質及內容均有所不同,不應混為一談。王鈞則在臉書發文反駁,指去年5月那時候,對於詹姆士的指控句句屬實且均有所本,「謊言連篇的詹姆士卻反過來控告我妨害名譽,經士林地檢署明察之後,已認證我所述非虛,所以在去年的11月就將我不起訴處分。」王鈞進一步表示,如果真的要影響社會輿論,早在去年11月就可以將不起訴處分昭告周知,讓社會大眾知道「自己對詹姆士的指控」經地檢署認證非虛,當時沒有這樣做是因為案件進入司法,就由司法解決。「詹姆士如今又以被害者之姿,指控我跟太太影響社會輿論,這種飾非諉過之舉,根本不是真誠的認錯,我不知道是他必須要維持他的虛假人設而使然?還是他的本性就是如此?」王鈞說。王鈞去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即未再對詹姆士有任何評論,「反而是詹姆士在經司法認證起訴之後,卻還持續指控我跟太太?詹姆士既然犯了錯,那就勇敢真誠道歉認錯就好,不要一邊道歉又一邊指控他人,這種『轉移焦點』、『飾非誣人』的聲明,完全感受不到認錯的誠意!」
為愛女辦歸寧宴!網友竟詛咒「明天辦離婚」 本土劇男星氣炸:我絕對告到底
曾演出《台灣阿誠》、《台灣霹靂火》、《親戚不計較》等經典作品的本土劇男星「黑面」林郁順,8月2日為愛女舉辦歸寧喜宴,席開超過200桌,現場星光熠熠,眾多政商名流與演藝圈大咖到場祝賀。不過,黑面事後分享喜宴盛況時,卻遭網友在貼文留言詛咒:「今天歸寧宴,明天辦理離婚」,讓他相當氣憤,隨即前往警局報案。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黑面10日在社群平台分享女兒歸寧喜宴的盛況,透露當天有大批藝人、政商名流出席這場世紀婚禮,現場席開超過200桌,場面相當熱鬧。然而,原本充滿喜氣的貼文,卻出現網友惡意留言,寫下「今天歸寧宴,明天辦理離婚」,直接詛咒黑面的女兒,讓黑面難以接受。有網友在貼文底下惡意留言。(圖/翻攝自Facebook/黑面藝人粉絲團)面對網友無端攻擊,黑面隨後前往警局報案,並公開11日完成的「案件證明單」。根據他公開的內容,案件類別為「一般刑案(妨害名譽(信用))」,案件內容則載明:「報案人稱於臉書公開平台上遭一暱稱林育慈之人公然侮辱,遂至本局提出告訴。」黑面也透過公開案件證明單,表明自己已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對於網友在女兒喜宴相關貼文下留下惡意詛咒,黑面氣得發文回應,強調自己將追究到底,並展現護女心切的一面。他直言:「人要留一點口德!做完了筆錄!我絕對告到底也絕對不合解!為我家人女兒討回公道!」除了針對網路留言採取法律行動,黑面也將矛頭指向演藝圈內疑似亂傳話的人。他警告:「演藝圈也一樣!沒做我的場也亂說話!我黑面人人好!我不惹事但我也不怕事!」並呼籲外界「多做好事多說好話」,同時強調只要有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散播不實言論,只要他掌握相關證據或錄音,「我一定告到底!」「黑面」林郁順8月2日為愛女舉辦歸寧喜宴。(圖/翻攝自Facebook/黑面藝人粉絲團)黑面完成報案後,12日又在留言區進一步透露案件最新進度,並揭露自己所掌握的疑似幕後身分。他引述好友提供的線索表示:「跟好友報告這是雲林男性跟對面老闆娘有仇恨!所以假冒老闆娘的名字申請假帳號!到處攻擊網路朋友!」對於這起疑似涉及假冒身分及網路攻擊的事件,黑面強調:「讓司法及警察機關處理!再上法院!謝謝大家的支持!黑面感謝!」表明將透過法律程序追查相關人士,還原事件真相。
逃票告性騷2/七堵站值勤被冤搭車騷擾女乘客 台鐵員工現身喊冤
台鐵為遏止逃票問題惡化,規劃砸下10億元比照高鐵、捷運設置自動閘門,逃票實情究竟多猖獗?依據最近公布的三個年度統計,2020年補票張數234萬、金額1億55萬,2021年因疫情,補票張數降為163萬、金額7069萬,到了2025年,補票張數回升至203萬、金額1億1830萬;99.9%的逃票乘客被逮都會補票,不過像台鐵員工黃先生熱心「防逃」遭性騷擾官司反噬者,堪稱全台唯一。台鐵每年乘客因逃票而補票的金額動輒破億元。(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本刊循線連繫黃先生,他在律師好友陳建佑陪同下現身,對於自己舉報逃票被乘客告跟騷、性騷,他有個獨到的解讀:告妨害名譽還可以接受,告性騷擾就太超過。2022年黃先生考進台鐵,一直在七堵站上班,原先負責場站調車外勤業務,後轉為號誌員兼運轉員,大多跟同事相處,偶爾需要上車時才會跟民眾接觸。黃先生家住三重,號誌員工作需要日夜輪班,白班從上午7點45分起值班12小時,夜班從晚間7點45分通宵到隔天早上,他若輪完日班,剛好可搭7點50分到站的普悠瑪203車次坐往台北車站再回家;下班途中如果見到乘客逃票,他考量這是值勤中人員才能處理的狀況,所以他不攔、不接觸,只向站務員通報。黃先生說他抓過十幾次逃票,單男、移工、情侶,夫妻都有,還遇過先生繼續耍賴,在太太好說歹說之下才配合補票。去年11月、12月間,鐵路警察局通知黃先生做筆錄,他到案後才知道,原來一位從南港進站、拿悠遊卡搭普悠瑪的OL告他6度性騷擾、跟蹤騷擾。女乘客「雙管齊下」,除了告刑事官司,還向台北市政府申訴性騷擾。女乘客申訴,黃先生在2025年5月12日、5月15日、9月9日都有大聲跟站務員說她逃票,使她心生恐懼;2025年5月16日上午搭普悠瑪時,黃先生在第三、第四節車廂連通道一直盯著她看,導致她感到畏懼。女乘客聲稱,2025年9月15日黃先生走向站務員大喊她從南港站上車、她逃票,她當時試圖拿出手機錄影,「被申訴人(黃先生)卻出現異常興奮的反應,像是申訴人(女乘客)終於跟他說話了而感到開心,完全不符合一般人在衝突或被拍攝時的反應」。女乘客還控訴,2025年11月20日黃先生出站滯留並持續盯著她看,想藉此引起注意,使她處於高度緊張和恐懼狀態。北市府在今年5月28日決議,女乘客所稱的6次性騷擾都不成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3日以犯罪嫌移不足為由,不起訴黃先生。黃先生表示,被告這半年以來壓力很大,雖然台鐵沒因為乘客提告就懲處,他仍擔心同事的眼光和想法,如今得知不起訴有鬆一口氣的感覺,這是「最乾淨的結果」,他等很久。對於女乘客提告,黃先生不太意外對方採取這種報復方式,但將檢舉逃票連結性騷擾,讓他嚇一跳也很難接受,如果女乘客告他公然揭發逃票是妨害名譽,他反而不那麼耿耿於懷。以去年9月15日的情況為例,黃先生無法理解,他只說「沒關係,我有密錄器,我會交給鐵路警察」這16個字,為何女乘客要說他像是終於講到話所以有異常興奮的反應?他被控去年11月20日留在出站口附近盯著女乘客,實際上女方可能因為逃票心虛,自行去補票窗口付錢時,他在另一邊等同事,兩人根本待在不同方位。2025年5月16日普悠瑪車廂內的「男凝」事件更是超級烏龍,當時黃先生輪值日班,人在七堵站,不可能搭上普悠瑪準備回家,女乘客卻說被黃先生盯著看。陳建佑律師是黃先生好友,他認為本案女乘客涉嫌誣告。(圖/方萬民攝)陳建佑律師認為,女乘客明知黃先生有不在場證明仍控訴騷擾,顯然刻意要讓黃先生受刑事處分,因此不排除蒐證後提出誣告罪告訴。知情人士透露,台鐵桃園到台北段逃票數最多,可說是「大型逃票現場」,相較之下普悠瑪203車次逃票客較少,但因為它從花蓮北上,途經南港後不難找空位,加上只需12分鐘就到台北車站,對於通勤民眾來說,又快又不用人擠人,極具「越級乘車」的誘因,雖然台鐵自認以車站閘門、列車長查驗兩道機制已足以防範逃票,但一切仍看乘客的良心。黃先生告訴記者,其實他抓逃票沒有獎勵,但他身為台鐵的一分子,看不下去乘客貪小便宜。他說被告以來,再也沒在普悠瑪上看到那位女乘客,不過為了避免打照面,現在改坐第8節車廂,方便停靠月台後他可以迅速出站。本刊透過管道詢問提告女子,但截稿前尚無回應。
嚴防黑函、境外勢力擾九合一大選 北檢聯手信義分局全面備戰
2026年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四個月,隨選情逐漸升溫,司法機關亦上緊發條積極強化查賄防暴作為,台北地檢署28日前往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分享交流過往辦案經驗,並提示今年執法重點,全面提升選舉查察實效。台北市信義區在選戰期間曾發生賄選、境外勢力介選、選舉暴力、妨害投票等情形,也常見因黑函、假訊息而提告妨害名譽的案件,今日檢警特別研討相關案例並交流查賄經驗,策進查察作為。本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座談,由北檢檢察長王俊力率領選舉查察執行秘書主任檢察官李仲仁、主任檢察官蔡沛珊及檢察官黃珮瑜等查賄團隊成員,會同信義分局分局長、選舉查察業務主管及5位派出所主管共同研商對策,強化各項期前整備工作。王俊力指出,信義區以往曾發生數起賄選、境外介選案,對於可疑高風險候選人應即時關注,布建情資管道以有效防範;為因應複雜多變妨害選舉犯罪模式,應透過「期前規劃、掌握情資」及「期中盤點、檢視部署」,滾動式檢討各項查察作為,方能洞察先機、克敵制勝,秉持最堅定的執法決心,以選舉查察工作綱領為本,強力查緝各類妨害選舉犯行,全面守護民主基石。
北檢查賄列車駛入「天龍國」 因應九合一大選嚴防大安區選舉暴力
網友暱稱「天龍國」、全台北市平均所得之冠的大安區,今日有執法戰將駕到,台北地檢署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查賄列車」開進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舉辦座談會,針對選區過往的選戰案件分析,預計將偵辦重點放在高收入、高密度住宅區易滋事份子身上,採「事先掌握、適時溝通」雙管齊下的方式以防堵選舉暴力。北檢檢察長王俊力度率領選舉查察執行秘書主任檢察官李仲仁、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游明慧於大安分局舉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座談,與警方共商查察策略,並由大安分局報告轄區選情分析。警方分析,大安區於107年、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109 年、113 年中央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案件類型,曾發生選舉暴力、妨害投票、賄選、妨害名譽(包括黑函、假訊息)等類型。王俊力指出,大安分局轄區屬住宅人口密集,高度商業發展與高資產人口聚集,警政機關應嚴密關注轄區內治安顧慮人口潛藏住宅區內伺機滋事,透過事先掌握可疑對象、適時溝通約制等方式,嚴防選舉暴力發生;此外更應嚴辦境外資金透過詐欺、洗錢等犯罪手法轉入國內干預選舉,澈底斬斷境外勢力介選管道。北檢表示,本署除積極查賄部署外,更透過台北市政府政風處連結所轄公務機關可宣導廣告看板、影音播放平台,增加民眾洽公、搭乘公車及捷運等過程接觸反賄資訊的機會,並結合警政機關的社區治安座談會,由檢察官深入社區直接與民眾互動宣導反賄,另外持續洽接民眾生活常使用如全聯、超商、計程車等私人企業共同推廣反賄理念,達到全民攜手共同反賄,共創乾淨好選風的目標。
大選案熱區!北檢會談中正一警方 不分黨派嚴查假訊息、境外介選
台北地檢署因應年底縣市長選舉,今天前往堪稱選舉案件「熱區」的中正一分局轄區,檢察長王俊力指出,過往本區查辦過假訊息、境外勢力介選等類型案件,加上博愛特區亦於此處,是政治活動重點區域,若有妨害選舉不法行為,應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但毋枉毋縱的執法態度,不分黨派、對象、地位,依法嚴查速辦。中正一分局轄區總共包含10個里,涵蓋博愛特區與眾多中央機關,同時轄區內有交通樞紐臺北車站及集會遊行熱點等特色。檢方統計,以往107年、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109年、113 年中央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案件類型,本區域曾發生選舉賭盤、境外勢力介選、賄選、妨害名譽(包括黑函、假訊息)等案類。王俊力偕同北檢選舉查察執行秘書主任檢察官李仲仁、主任檢察官黃育仁、周芳怡及檢察官高文政,赴中正一分局舉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座談會,檢警對於本次轄區選情分析、選舉查察工作重點進行簡報,並與基層員警就查察妨害選舉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交流意見。王俊力表示,中正一分局位屬博愛特區而且是集會遊行重點區域,面對今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不論是因應選舉所發起集會遊行活動,或競選候選人為凸顯其他政治訴求的政治活動必然隨之增加,面對複雜多樣集會遊行活動,應秉持客觀、中立的執法態度,對於集會遊行違法之處置,除依法偵辦外,更應溯源追查是否有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以確認是否有《反滲透法》第4條或第6條的違法情節,嚴防境外勢力干預介選。王俊力強調,唯有查察機關全力查察妨害選舉,對於妨害選舉犯行嚴查究辦,方能使心存僥倖之人不敢以身試法,對於查察妨害選舉具體成果,在符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下,適時發布新聞,發揮嚇阻效力,達到強力查察妨害選舉就是最強宣導的目標。
獨/韋汝前經紀人又出事!無照騎車等四神湯不熄火 撞翻湯鍋燙傷女客
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臨停買四神湯但沒熄火,等待期間誤觸油門撞翻湯鍋,害旁邊排隊等餐的女客人燙傷,肇事騎士雖有普通重機駕照,但他左手手臂截肢,想騎機車上路必須加裝輔助輪,不能騎一般機車,台北地院以無照駕駛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這名闖禍男子是藝人韋汝前經紀人王盛晃,之前就有不少案底,包括誹謗韋汝劈腿遭判賠60萬元、猥褻練習生遭判刑4月,如今黑歷史再添一樁。車禍發生在2024年7月6日下午近5點,王盛晃騎普通重機載小孩去信義區虎林街買四神湯,等店家準備時,他卻讓機車持續發動,先往前撞到湯鍋,車身往左倒,老闆娘叫他往後退,他扶起機車時誤催油門導致暴衝,二次衝撞後,湯鍋整個往前倒,熱湯潑灑出來,造成旁邊排隊的7旬老婦軀幹及四肢多處體表面積約30%二度以上燒燙傷、四肢及腹部深二度燒傷約7%、軀幹和下肢三度燒傷。受傷老婦同時對王盛晃提出刑事過失傷害與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北院民庭2025年8月判賠52萬元,北院刑庭原本今年2月辯論終結,預定3月26日宣判,但承審法官發現王盛晃駕照的「持照限制」欄位註記:「限駕輔助後雙輪或三輪機車」,為了釐清案發時是否無照駕駛,裁定再開辯論。王盛晃原本堅持自己沒有過失,直到最後一次開庭,得知法官已掌握他可能無照駕駛才改口認罪。北院查出,王盛晃因左上肢截肢,取得身障資格已超過30年,考取機車駕照時有個附帶條件:限駕輔助雙後輪或三輪的特製機車,因此法官認定,王盛晃不具備操控一般機車的駕駛技術,他是無照駕駛的狀態下肇事,必須加重判刑;不過因為王盛晃在案發後主動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規定,因此可以減刑,刑度一加一減,再審酌被告曾有侵占、妨害名譽、利用權勢猥褻等前案紀錄,量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