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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董爽吃女助理!公司廁所「激情四腳獸」綠爆人夫 遭媽狂呼巴掌教訓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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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30歲的陳姓男子在貿易公司擔任董事,工作期間卻和女助理小毓(化名)日久生情,並進一步發展為婚外情關係,不僅多次到摩鐵開房,甚至在公司殘障廁所上演「四腳獸」戲碼,姦情曝光後慘遭母親掌摑教訓;人夫不甘被戴綠帽,氣得提告求償8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陳男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和小毓2011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婚姻生活還算美滿,孰料妻子進入貿易公司擔任業務助理和會計後,竟和陳姓董事暗生情愫,2人漸漸發展為不倫戀,親密行為也從普通身體接觸一步步升級到牽手、愛撫,後來更直接上摩鐵開房,甚至多次趁著午休在公司殘障廁所激戰。

雙方婚外情持續1年多,直到人夫胞弟罹癌,每天忙著往返公司及醫院,原想向小毓尋求心靈支持,卻發現對方不斷滑手機,疑似在和別人聊天,他開始感到不對勁,便趁機查看女方手機,這才驚覺自己被戴了綠帽;原告表示,他因老婆出軌感到萬分痛苦,必須靠吃藥穩定情緒,所以決定向陳男求償80萬元。

原告加碼指控,當初是陳男方面主動提出賠償,結果陳母到場後不斷掌摑兒子,氣氛變得十分難堪,後來賠償金額談不攏,她竟對在場親友提出刑事告訴,根本無意和解。少年董坦承,自己得知小毓和丈夫感情不睦,才開始關心對方,之後慢慢演變為婚外情,但性行為頻率沒有這麼多,目前已無往來。

新北地院審酌,侵害配偶權之行為並不以通姦為限,倘夫妻任一方與他人存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其行為已逾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考量雙方智識程度、職業、收入、名下財產等一切情狀後,判處被告須連帶賠償人夫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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