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宣判
」 一審宣判 有期徒刑 剴剴 判刑 保母姊妹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收賄遭重判7年10月 民進黨2/4廉政會最重恐除名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助理費共計384萬餘元,並收受建商賄賂70萬餘元協助關說建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怡君等人,士林地院今(12)日一審宣判,判處陳怡君7年10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重可以除名處分。翻閱起訴書發現,陳怡君自2018年起擔任市議員,張惠霖自2020年起擔任公費助理與研究室主任,兩人涉嫌以3名親友名義充當「人頭助理」,由不知情助理製作不實文件,向議會請領助理費共384萬8568元,並將款項用於住處與服務處租金、股票投資等私人用途。陳怡君(中)涉詐領助理費、收受賄賂,一審遭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圖/報系資料庫)檢調另查出,陳、張兩人涉嫌替品嘉建設建案進行會勘、協調,並利用議員職權向市府施壓,加速建照申請與行道樹移植作業。該建設公司則每月支付約3萬9000元「顧問費」給張惠霖,兩人合計收受賄款70萬5894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表示,尊重司法,也呼籲當事人誠實面對。針對外界關注陳怡君是否將遭民進黨處分一事,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則指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輕至少停權處分,最重可以除名處分。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違規小學大火釀13死!58歲女師救156人慘判重刑6年 網嘆:變替罪羊
大陸河南省寄宿制的英才學校於去年1月發生重大校園火災,造成13名小學生不幸喪命、另有4人受傷。該案近日一審宣判,學校創辦人、校長及一名58歲女導師兼宿舍管理員,分別被判處6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然而,判決結果引發爭議,由於奮力救人的導師被判重刑,網友大多認為是校舍安全問題,不明白為何是基層教師承擔。綜合陸媒報導,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人民法院通報,這場火災發生在去年1月19日於獨樹鎮硯山鋪社區的英才學校。法院認定,校方長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包括宿舍超額使用、消防栓無水、煙霧警報器失效等問題,卻未依法整改,構成「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終分別判學校創辦人李宇7年有期徒刑及校長徐向陽6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於案發時身兼導師與宿舍管理員的賈霞,則被判刑6年。但判決出爐後,竟在大陸各大論壇和社群掀起熱烈討論,大量網友為女導師賈霞喊冤,更有人指出,火災起因為一名8歲學生私藏打火機,點燃棉被的線頭引發;事發當下,賈霞並未逃生,而是第一時間叫醒學生、組織疏散,成功撤離156名學生後,還曾折返火場嘗試救人。因此網友質疑,一人兼任多職的基層教師,既無權決定消防設施改善,也無法解決宿舍超員問題,卻在事故後須承擔與其職權極不相稱的刑責,根本把她當「替罪羊」。除此之外,有知情人士指出,英才學校本身屬於違規辦學,甚至未具備完整合法登記,相關安全問題長期存在,卻未被及時發現,顯示管理層與監管機制的嚴重失靈。法院雖認定賈霞「明知有危險卻未上報或整改」,但外界更關注的,是責任是否應該區分輕重,而非一律由最基層人員承擔。報導中也提到,火災後有學生家長透露,孩子當晚從大火逃生,在教室待了一整個晚上,但裡面有空調沒有受凍,隔日清晨導師也將學生送回家,而孩子描述火災當下,濃煙大到路都看不清,跑的時候連鞋子都來不及穿。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國小教練性侵41名學童!遭判464年刑期 鄭英耀:會公布在網路上
台中某國小松姓運動教練從民國107年起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今年7月一審宣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刑期加總超過464年。二審26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絕不容許任何侵犯學生身體與受教權益的行為,大家都要強烈譴責,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會公布在網路上,作奸犯科的人一起譴責。松姓教練自107年至113年10月擔任某國小運動教練,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松姓教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受訪表示,任何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身體,不論是教育人員或教練,大家共同譴責,承諾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加強不適任人員揭露機制,強化友善安全校園防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已建置「教育不適任人員資訊平台」,無論是教師、教練或其他教育人員,只要涉及重大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法定程序認定,相關姓名與資訊都會公告,供各級學校查詢,防止不適任者再次進入教育現場,所有人一起譴責作奸犯科的人,以確保學生安全,共同維護兒童受教權。《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賣「蘇丹紅辣粉」引全台食安風暴 負責人一審判4年
台灣去年爆發含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風暴,波及全台食品與餐飲業。高雄地院6日一審宣判,主嫌、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大姨子吳正言判刑2年4月,其餘3名涉案主管則分判1年4個月至2年不等徒刑。可上訴。高雄市衛生局去年接獲通報指出,有高雄零食廠商生產的零食被驗出「蘇丹紅」,事後發現,李彥廷從大陸農村收購辣椒粉混料加工後進口台灣,民國110年就曾在海關遭食藥署邊境抽驗檢出遭退運,沒想到他又操作貨櫃退運及改報流程,改以「廣元」、「津棧」公司名義,將退運的蘇丹紅辣椒粉重新從香港輸台販售。判決指出,李彥廷為公司負責人、吳正言為其前妻胞姊、謝冠玉為品管負責人,3人均明知蘇丹紅為工業用染劑,卻仍將驗出蘇丹紅的綠辣椒粉持續販售。檢方追查,李彥廷透過前妻吳克明與吳正言設立多家公司,層層掩飾資金與貨物流向,掌控進口與銷售全鏈。自110年起至113年間,反覆犯行獲利數千萬元。當時搜索時,檢調便在吳克明住家天花板查獲2000多萬元現金,查扣財產合計逾1億3400萬元。此外,李彥廷、吳正言、許駿霆、李盛光4人明知冬菜原產自大陸,仍偽標為台灣產地,自110年起至113年間銷售金額達710萬餘元。另還將大陸進口「香麻辣粉」換貼為「台灣製詹粉」,誤導詹醬公司下單委製,詐得1383萬餘元。法院認為,李彥廷身為國內主要辣椒粉供應商,以家族掛名公司違法進口調味品,行為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量處4年徒刑,吳正言判刑2年4月、謝冠玉與許駿霆各判2年、李盛光1年4月。法院並科涉案津棧公司罰金600萬元、佳廣公司30萬元、廣元公司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23歲女交往富二代遭家暴後胸口挨刀亡 1原因法院判男友無罪!家屬崩潰
相愛容易相處難!大陸大連一名23歲女子與富二代男友發生爭執後,胸口中刀身亡,但法院認定她是輕生,一審宣判男方無罪;案件經死者家屬上訴後,近日二審法院再度維持原判,讓死者姊姊強烈不滿,考慮申請再審為妹妹討公道。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死者徐園(化名)於2022年4月26日凌晨被送到大連市普蘭店區中心醫院時,胸口仍插著一把水果刀且全身是血,搶救後宣告不治,得年23歲。最詭異的是,將徐園送醫的人正是她交往僅2個月、同居半個月的富二代男友單某。事發當晚,情侶倆在家中爭吵後衝突升級,從屋內延續到住處外。據判決書指出,單某曾對徐園言語侮辱甚至出手毆打,造成女方臉部與身體多處傷痕;在爭吵後,單某稱女友返回屋內後,竟拿起水果刀刺向自己胸口。在警方初步調查時,單某聲稱女友是輕生。經鑑定後,徐園死因為利器刺胸導致左肺與心臟破裂大量出血;屍檢同時發現她的眼睛、鼻子、耳朵及四肢有鈍器傷,推測是徒手擊打造成,但其上衣並無破損痕跡。由於現場僅有徐園和單某,沒有第三者能證明實際過程。案發後,單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遭起訴。2023年9月,大連市普蘭店區法院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法院指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死者有輕生傾向,單某亦無法預見她會以持刀自戕的方式結束生命,兩者之間不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關係。然而法院同時認為,單某在事後有撥打急救電話並協助送醫,已盡到基本救助義務。對於法院判決,檢方和家屬皆不服,提起抗訴,主張單某對死者施暴,導致矛盾升級並間接造成悲劇,應依「過失致人死亡罪」追責。不過,近日法院進行二審,最終仍維持原判,駁回抗訴。死者胞姊徐女得知結果難以接受,強調案發現場疑點重重,她也指出,徐園生前常被男友打罵,案發前一個星期還曾被單某酒後施暴。據判決書,單某過去曾3度因暴力犯罪入獄,包括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2021年也因毆人被拘留15日。徐女並透露,警方曾3度進行屍檢,第二次鑑定結果指出「傷口可能為本人形成,但不排除他殺」,但最終調查報告卻改成「輕生」,讓家屬難以信服。她痛批,「妹妹身上全是傷,怎麼會自己拿刀插胸?」報導中也提到,徐園生前有輕度焦慮、失眠狀況,但醫師及友人皆證實她沒有自殘或輕生傾向。家屬質疑法院過度依賴單方供述、忽視暴力事實,並強調將諮詢檢方意見,準備申請再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綠營黨工共諜案延燒 北檢不服判決全案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就震驚全台的「綠營黨工共諜案」作出一審判決。然而,台北地檢署對此判決並不滿意,認為事實認定仍有錯誤,且量刑過輕,不符罪刑相當原則,已在上週全案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北院認定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與邱世元,受中共情工人員吸收後發展共諜網絡,進一步拉攏賴清德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以及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的前祕書何仁傑,向中國洩漏台灣的外交與總統行程等機敏資料。因此北院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處黃取榮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497萬7,500元;邱世元則被判6年2月徒刑、罰金5萬元並沒收221萬6,924元;何仁傑被判8年2月徒刑;吳尚雨則被判4年。根據檢調調查,這起共諜案的起點可追溯至陳水扁執政時期。2003年,黃取榮因赴中國經商與就學,被中共中央軍委會的情報人員「小吳」吸收,自此成為中國情工系統的1員。直到2017年,他又與另1名中共情報人員「小陳」接觸,開始在台灣擴展共諜網絡。黃取榮先吸收了同為民進黨出身的邱世元,並安排他與「小陳」接觸。雙方在2023年4月於泰國曼谷、2024年5月於澳門先後會面,建立固定聯繫管道。隨後,邱世元又引介吳尚雨與何仁傑給黃取榮。黃、邱2人藉此向2位涉案官員刺探外交及總統府內部資料。調查指出,何仁傑自2022年底起,至2024年3月間,多次將外交部長吳釗燮與中南美洲友邦(包括巴拉圭)使節會談的紀錄重點、公務機密及1份「機密等級」文件,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黃取榮。黃隨後將這些資料與公開資訊混合,撰寫分析報告,再透過手機遊戲「五子棋」應用程式加密傳給陸方。另一方面,吳尚雨則在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間,將時任副總統賴清德出訪巴拉圭的行程資料,以及賴在2023年下半年為總統選舉與立委候選人站台的多份行程,共4份文件,以LINE傳給邱世元,再由邱轉交黃取榮,最終流入陸方手中。作為報酬,黃取榮共收受中國情工資金約607萬7,500元,邱世元則獲得約221萬6,924元。檢方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洗錢防制法》起訴4人,其中黃被求刑9年、8年及1年6月,高檢署另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加訴,求刑12年;邱被求刑7年及洗錢罪1年;何則求刑9年;吳則面臨5年刑期請求。台北地院在9月25日一審宣判時指出,4人行為助長中共的輿論戰、心理戰及法律戰,嚴重危害台灣的外交安全與國家利益。對此,北檢指出,法院對部分事證的認定與檢方掌握的資料不符。例如檢方認為黃的犯罪所得應為607萬7,500元,而法院卻僅認定497萬7,500元,顯示金流事實未被完整採信。此外,檢方也質疑量刑過輕,未足以反映行為對國家安全的重大損害,因此決定全面上訴,案件目前已進入二審階段。
越賠越多!周玉蔻控中天「中共傳聲筒」慘了 高院判賠320萬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0年指稱中天電視為紅色媒體遭到蔡衍明以及中天提告。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周玉蔻須賠償中天公司80萬、200萬本息,兩造均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今日宣判周玉蔻應給付蔡衍明、中天公司80萬、240萬本息,並將「周玉蔻臉書個人網頁」上所發布之相關貼文刪除。周玉蔻曾在2018年批評旺中集團是「中共國台辦的傳聲筒」,被蔡衍明提告求償5000萬元,事後雙方調解成功,周玉蔻也承諾不再針對中天電視發表「攻擊性或惡意評論」,倘若要對中天電視做針對性評論,也會先詢問中天電視回應,來進行查證及平衡報導,否則將給予違約金1000萬元。然而,周玉蔻在2020年10月20日起至10月25日間,陸續於當時主持的民視《辣新聞》政論節目中,發表「中天在台灣就是紅色媒體」、「中天新聞台是共產黨打手」等語,遭到蔡衍明以及中天電視進行提告並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周玉蔻需給付蔡衍明、中天公司80萬、200萬本息,但兩造均不服並提出上訴。高院認為,周玉蔻就「上訴人(蔡衍明、中天)及旺中集團與中共政權有密切關聯,並受中共政權指揮、控制」之事項為報導或評論時,應先詢問當事人回應,並為必要之查證及進行衡平之報導等前置義務。但周玉蔻在發表上述相關言論時,並未舉證已經向中天、蔡衍明進行求證,屬於違約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針對違約金部份,高院指出周玉蔻的言論確實已經違約,但考量到上訴人的損害程度以及周玉蔻的違約程度,法官依職權將每項違約金酌減為80萬元,先前周玉蔻對中天的評論有3次違規,故需賠償中天240萬元。而針對蔡衍明的2項違規言論,高院則分別酌減為30萬元、50萬元,因此周玉蔻需賠償蔡衍明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大牙醫高材生淪偷拍犯!犯案地點跨南北 受害女子高達20人
就讀台大牙醫系的蔡姓男大生2023年從高雄老家坐火車到台南知名文青咖啡廳後,於廁所內安裝針孔攝影機進行偷拍,被店員發現後報警。經警方查扣蔡男住處的電腦以後,發現裡面竟有數十部偷拍影片,後經台南地院1審宣判,咖啡廳偷拍6名女性部份合併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可上訴。而另數十部影片案情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於今(10月3日)偵結,檢方依照妨害性隱私起訴。據了解,該名涉案的台大牙醫蔡姓男子老家位於高雄,於去年1月27日從高雄搭火車前往台南某知名文青咖啡廳進行犯案,不僅帶著偽裝成按壓式洗手乳液瓶的隱藏式攝影機,並安置於馬桶前方後離去,並以此方式成功偷拍6名女性如廁,其中包括1名未成年少女。在店員報警後,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查扣蔡男在家中的電腦,發現內部竟有數十部偷拍影片,並且拍攝地點更是來自不同地區,其中包括台大女廁的偷拍畫面以及與前女友性交的偷拍影片,除在該咖啡廳所偷拍的6人外,全案被害至少還有16人。據悉,該名蔡男在訊問過程中,多次表示自己有偷拍癖,其餘的訊問內容則幾乎交由律師回答,本人則默不作聲,而蔡姓男子也交出許多愛心時數以及公益時數等證明,疑似希望藉此來減輕罪責。蔡男於台南偷拍6名女子部份經台南地院審理後,2024年12月一審宣判偷拍未成年少女部份處6月徒刑,其餘5名被害處4月徒刑,合併後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可上訴。其餘影像部份,由於涉案地點位於台北,因此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全案於今日偵結,依照妨害性隱私等罪起訴。
「五互集團」吸金220億! 女總裁陳秋白二審判10年5月
號稱全台最大吸金案之一的「五互集團」吸金220億元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月30日上午宣判,殯葬業起家的集團女總裁陳秋白因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10年5月,比一審宣判10年6月有期徒刑僅減少1個月,仍維持重刑,行政服務部副總蘇仙興由無罪改判3年7月,可上訴。判決指出,五互集團成立於1997年,主打禮儀服務與生前契約,陳秋白2006年再成立「龍海生活事業」,自2013年起透過龍海在北中南各地成立營業部,由業務員對外販售儲蓄型契約商品,宣稱年繳4萬至5萬元,期滿分1至6年取回本金,並以「增值金」或「物價波動補償金」名義給予3至4%利息,吸引大量民眾投入。判決認定,這些契約實質上為非法吸收存款,自2013年至2019年7月止,集團共吸金約220億元,全台受害人估計超過1萬7000人,2019年案件爆發後,已查扣陳秋白名下76筆不動產及逾2億1000萬元銀行存款,仍不足以填補受害人龐大損失。陳秋白一審遭判刑10年6月,不服提起上訴,自救會於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多次動員上百名受害人到場旁聽並遞交陳情書,指控陳女說法不實,根本不存在她所謂「返還款項」,痛批陳女企圖脫罪,呼籲司法不要被矇騙。二審合議庭經2年多調查審理,昨改判陳女10年5月徒刑,僅比一審少1個月。法官指出,陳女吸金規模龐大、受害層面廣,且在2019年遭搜索後仍繼續違法操作,直到2021年因帳戶凍結才宣布倒閉,顯示毫無悔意,維持重刑立場,行政服務部副總蘇仙興由無罪改判3年7月,部分幹部被加重刑期。
綠營共諜案4人判刑!藍委痛批賣國刑度比詐騙低 要吳釗燮出面說明
綠營共諜案於昨(9月25日)一審宣判,吳尚雨有期徒刑4年、黃取榮有期徒刑10年、邱世元有期徒刑6年2月、何仁傑有期徒刑8年2月。而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抨擊,如今詐欺犯都被判5年徒刑,但涉及國家安全的共諜案,且身為時任賴清德副總統機要的吳尚雨竟然只判4年,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並稱賣國的刑度竟比詐欺還輕。賴士葆表示,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祕書何仁傑洩漏敏感的機密文件給大陸,既然法院已經判刑,代表罪證確鑿,難道識人不清的吳釗燮可以免責嗎?何況吳釗燮還當上國安會祕書長,直言實在太過誇張。而在其任職外交部長期間,斷了許多邦交國,是否與何仁傑洩密一事有關,應該都需要持續追蹤,吳釗燮更應該出面說明。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涉案的黨工接受法律制裁天經地義,且涉及國安更不容輕忽,過去相關的國安案件有時會跟社會期望有所落差,這次有涉案黨工一審重判10年,外界也都要求這類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要嚴格審理,以防類似情事再度發生。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認為,過去重用何仁傑的吳釗燮至今都沒有向全民道歉,也未進行政治動作的表態,難道是心裡仍認為完全沒錯嗎?並質疑賴清德總統的態度為何,為何可以縱容吳釗燮不表達意見,稱現在賴政府似乎對人民覺得重要的事情感到不重要,包括對共諜案不表達意見、救災也不積極,顯見心中毫無人民。
謝宜容貪污案!一審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職場霸凌導致部屬輕生一事引發社會震驚,不僅因此被拔官,後續更被檢方查出在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新北地方法院今(18日)上午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謝宜容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3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調調查發現,2023年間,謝宜容身為分署長,指示部屬劉姓女子與簡姓男子負責北分署本部的整修工程採購案,卻洩漏標案資訊給林姓兄弟,讓他們能提前準備投標。由於林姓兄弟的公司並無裝修牌照,最終透過借用徐姓男子的公司牌照才順利得標。隔年,謝宜容又下令將2024年的北分署宣傳品與主視覺設計統一交由林姓兄弟的公司承接,並指示郭姓女子比照前例協助操作,使該公司再次得標。2件標案合計讓林姓兄弟獲利42萬餘元。除了圖利廠商外,謝宜容還被控利用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與「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時,將未送出的12盒私自據為己有,總價值超過2萬元。案件審理過程中,謝宜容在法庭上多次表達懊悔。她哽咽表示,自己在領導上失職,未能照顧好部屬,對國家長期栽培與信任卻做出最壞的示範,浪費社會與司法資源。她也向法官表示:「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國家,我也對不起年邁的母親、公婆,以及我的丈夫與2個孩子。」並強調願為自己的錯誤承擔一切責任,懇求法院能輕判部屬與涉案廠商。
館長槍擊案判決出爐 寶和會邵柏傑無罪 劉志強判刑10月
涉入「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的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及組長劉志強,2022年遭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等罪起訴。新北地院10日一審宣判,劉志強因參與犯罪組織判刑10月;邵柏傑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劉志強自2019年7月起擔任寶和會組長,組織成員期間涉入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案件。其中最受矚目的為2020年8月27日發生的「館長槍擊案」,當晚11時許,陳之漢在林口健身房門口遭槍手劉丞浩連開數槍,造成大腿、手臂、小腿等多處開放性傷口,劉丞浩事後持槍自首。法院審理認定,劉志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及《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考量他有毒品、傷害前科,偵查時矢口否認,直到庭審才認罪,並審酌其智識程度與經濟狀況,判處有期徒刑10月。至於邵柏傑部分,檢方指控他身為寶和會前會長及精神領袖,曾規劃槍擊案細節、安排逃亡路線,甚至負責支付槍手安家費及協助選任律師。但法院認為,相關犯罪行為多由大組長施俊吉主導,未見直接證據證明邵柏傑下達指令。合議庭指出,雖然寶和會涉及多起槍擊、擄人勒索案件,但並無積極事證可證明邵柏傑參與其中。雖他曾出現在恐嚇取財案發地點晶華酒店,但未查出具體涉案行為,檢方蒐集的對話紀錄中也沒有他。基於利益歸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無罪。
爆寶和會大哥找綠委喬增見、涉館長槍擊案獲判無罪 黃國昌批:賴清德掃黑淪為大笑話
2022年民進黨地方大選大敗後,在社會反黑金的民意壓力下,新北檢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未遂等,起訴犯下館長槍擊案暴力黑幫寶和會會長邵柏傑、組長劉志強等人。黃國昌今(10)日表示,「賴清德掃黑打詐不退讓半步:邵柏傑組織犯罪無罪」,結果,等了將近3年,今天一審宣判,邵柏傑無罪。黃國昌指出,寶和會果然很夠力。大哥不僅可以找綠委喬增見、找典獄長喬特見,現在連法院都直接宣判沒事了。「這樣的司法,如何讓人民信任?」黃國昌說,這樣的判決,更是讓賴清德總統今年6月警察節慶祝大會說「政府對掃黑打詐的決心絕不退讓半步」、「要是黑道,無論躲在哪、假扮成何種樣態,警察都要揪出並依法處置,嚴懲嚴辦」,徹底淪為大笑話!
稱柯文哲為藍白唯一君主 周玉蔻:很可能投入高雄市長選戰復仇民進黨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羈押至今已近1年,北院5日裁定柯7000萬元交保,今(8)日柯文哲已點頭同意交保。對此,媒體人周玉蔻表示,復仇、搞垮民進黨,毀滅賴清徳,必定是他鎖定執行的唯一目標了。而很多人在討論白營的2個太陽,周認為這個問題已經不存在。今天起,柯文哲就是藍白唯一的君主,大太陽。周也判斷柯很可能先投入高雄市長選戰,啟動2026殲滅民進黨地方執政版圖戰。「柯文哲海嘯」將開始掀動,2026年底前,柯案百分之百不會定讞,參選權安全存在,因此判斷柯很可能先投入高雄市長選戰,啟動2026殲滅民進黨地方執政版圖戰。她強調,復仇、搞垮民進黨,毀滅賴清德,必定是柯文哲鎖定執行的唯一目標了。周玉蔻表示,柯文哲今天出了看守所,就是台灣最大尾新聞人物和政治議題製造機了,復仇、搞垮民進黨,毀滅賴清德,必定是柯文哲鎖定執行的唯一目標了。周玉蔻提到,很多人在討論白營的2個太陽,自己認為這個問題已經不存在。今天起,柯文哲就是藍白唯一的君主,大太陽,柯一定會說「百分之60民意的柯文哲對抗40%的賴清德」。周玉蔻說,不少評論者判斷,2028年總統大選,柯文哲的案子還不會宣判定讞,還不會被褫奪公權,必然參與總統選舉,爭取勝選特赦自己。柯選總統,國民黨的盧秀燕已然出局。周玉蔻推測,以柯文哲的仇恨心之高及極端作為的習性,他很可能先投入2026年高雄市長選戰,連帶掀動台南、屏東、嘉義,殲滅民進黨地方執政版圖。周玉蔻指出,2026年底前,柯案百分之百不會定讞,柯文哲參選權安全存在。拖到2028,不保險,柯文哲應該想像的到,因此2026的勝利,是2028的保證。周玉蔻直言,所以,賴清德總統要休養生息,柯文哲的目標就是要你無法休養生息,而且愈亂愈好,不搞到賴清德八面烽火絕不罷休。周玉蔻認為,「柯文哲海嘯」今天下午開始掀動,民進黨政府的應對手段,除了安穩施政,必須強力施展行政權給予的鋼鐵作為。周玉蔻說,行政權的指標,就是禁制區的民眾黨人的違法抗議!保安大隊不能執法嗎?法庭秩序不能強力維護嗎?重金交保、涉及重罪的人犯言談行動不受約束嗎?周玉蔻強調,這一年的柯文哲,看穿了中央民進黨領導者的「溫柔」,今後,如果賴卓當局不好好琢磨應對,不能硬起來、不能以行政權強勢治理而導致被惡水大海嘯轟的鼻青臉腫,這些評論的人,也只能徒呼負負!周玉蔻指出,根據台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決尚未確定,則不得登記參選公職人員;若是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確定,但受緩刑宣告者,則不受此限。換句話說,一審判決可能不影響參選資格,但若尚未確定,或是確定且判刑超過10年且未獲緩刑,則依規定不得參選。 最後,周玉蔻強調,如果柯文哲一審宣判後依法不得參選,他可以啟用代理人投入戰鬥,或者,藍白聯手修法?總之,不要低估柯文哲的報仇心與行動力。
台中惡狼棒球教練性侵、偷拍41學童 涉犯90罪!一審判刑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棒球教練松志彬,自2018年起7年間性侵猥褻41名小球員高達90次,並拍下至少34段不雅影片,更有民代爆出松男會逼球隊男童互摸、肛交,變態行為令人髮指。今(2025)年3月,松志彬遭台中地檢署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兒童性剝削」等罪名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方法院今(8)日一審宣判,90罪分別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因還涉其他案件,未定應執行年。據了解,松志彬早在2004年起,就曾在8年內猥褻3名男童,遭法官判刑2年,緩刑5年,但台中市某知名國小校方在聘用新棒球教練時,在原球隊總教練推薦下,未依規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相關紀錄,導致未察覺松男曾有不良犯行,仍聘請他擔任棒球教練,引狼入室。直到2024年底才遭台中市議員江和樹踢爆獸行。根據起訴書,松志彬自2018年至2024年10月為止,擔任該國小棒球隊教練,7年間濫用學童對其信任對他們伸出狼爪,總共有41名學童受害、合計被侵犯90次,其中39童遭到猥褻共60次、10童遭到性侵30次,還有11人被拍攝34部性影像。據了解,松男會利用帶隊到外縣市比賽機會,或私下跟男童見面時,不顧小球員抗拒,強行摸小球員下體猥褻、性侵,還拍攝不雅影片,甚至要求小球員互摸、肛交,否則不讓球員上場比賽,讓小球員們心靈留下難以抹滅的痛苦陰影。犯罪地點則包括國小宿舍、棒球教室、棒球教室浴室、練習室旁貨櫃屋、汽車內、汽車旅館、澎湖民宿、台東飯店等多達14處。台中地檢署於今年3月偵結,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兒童性剝削」等罪名提起公訴,經台中地院審理,今日一審宣判,90罪分別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台中地院還指出,由於松志彬另涉嫌對多人性侵,案件仍在偵辦中,本案罪刑將來可能和其他案件合併定應執行刑,宜待其他案全部判決確定後,由檢察官合併聲請裁定定應執行刑,因此本案不予定應行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截圖爆料妻曖昧王建民!台南名醫挨告 法院判賠150萬+登報澄清
台南一名蕭姓女醫師指控,同為醫生的王姓前夫以不明方法窺見其手機內與前旅美投手王建民之對話,以選擇性截圖方式示現或轉印予媒體,並掐頭去尾,虛構2人往來曖昧之不實事實,侵害她的隱私、名譽,要求賠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南地院審理後,判處王男應賠償150萬元,另須在三大報刊登澄清啟事。根據判決書,蕭女主張,被告於民國112年2月22日、23日,將其於103年底以不明方法窺見她手機內,與王建民對話截圖三大本內容,以選擇性截圖之方式示現或轉印予媒體,將她的個人隱私洩漏予採訪記者,並掐頭去尾,虛構她與王建民往來曖昧之不實事實,已對其隱私、名譽構成侵害,要求賠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王男辯稱,他所提出之資料無截頭去尾,且因兩造間之另案一審宣判後,經周刊於112年2月22日即已專題報導,原告與王建民之通訊內容已為多數人所知悉,已非秘密,且其2人均主張通訊內容為一般朋友之對話,他於同年月22日、23日出示予記者,無法益侵害,符合社會相當性,縱認侵害隱私,情節亦屬輕微,原告請求金額過高。台南地院審酌,原告與他人一般朋友間之對話,無涉公益,本有隱私之合理期待,被告任意對外提示,即侵害原告隱私,而王男對外稱原告與王建民有往來瞹眛之情,此陳述客觀上足以使社會上對原告為貶損之評價,被告主觀上具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譽之故意甚明,判處王男應賠償150萬元為適當,另需在三大報刊登澄清啟事1日。
情侶旅遊爆命案!男子掐死女友藏屍床底並冒名發訊 法院:已依法槍決
大陸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告,一名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的男子,已於2025年4月29日執行槍決,結束其法律程序。該案因手段殘忍、試圖掩飾罪行而引發廣泛社會關注。據《環球網》報導,案發於2023年1月20日,農曆除夕前一日,1997年出生於山東威海的男子李某某與21歲女友潘某一同前往海南三亞旅遊,入住三亞灣某間飯店。兩人在房內因購物等瑣事爭執升高至肢體衝突,李某某在激烈爭吵中掐住潘某脖子,造成其窒息身亡。李某某行凶後,將潘某屍體藏匿於床底夾層中,試圖拖延發現時間。為進一步掩蓋案情,他從1月21日至24日間,以潘某身份透過微信與其親友聯繫,偽造「仍平安在外」的訊息,意圖製造假象。法院指出,李某某作案動機卑劣,手段兇殘,且在案發後刻意偽裝與欺騙,主觀惡性極深。考量其曾有前科紀錄,整體行為對社會具有高度危害性,依法應判以極刑,並剝奪其終身政治權利。李某某於一審宣判後提出上訴,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維持原判。經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依照法律程序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