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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案 剴剴 虐童 保母 陳尚潔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批評法官:分不清轉介和照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16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不僅沒有搞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還將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沈政男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兒福聯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該童全日托育,等於把該童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該童安危,而兒盟指派陳姓社工進行追蹤保護,而陳姓社工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沈政男質疑,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同理,老人家被送到長照機構與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如果在機構內發生意外或死亡,送老人家到安養院的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沈政男斥責,法官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轉介與照顧的差別在於,轉介是把實際照顧工作委託給其他專業單位或人員,而照顧是親力親為,幫忙把屎把尿,而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是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要社工負連帶責任?」沈政男指出,該案保母完全沒有虐童紀錄,社工也不可能把所有受委託的保母當成可能潛在虐童者,每一次訪視都嚴加拷問,絕不輕放,而陳尚潔3次進行家訪,看見小孩有傷口、變瘦、牙齒脫落,都有詢問保母怎麼回事,而保母也說明原因,社工當場判斷並非虐童,因此沒有進一步通報或處理,這樣的做法已符合專業必要義務與合理裁量,但法官卻以「後見之明」,指摘該名社工未能保證該童安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沈政男感嘆,一個無辜的孩子喪命,確實令人悲痛,但問題是應該檢討整個出養、寄養、機構照顧與托育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法官竟然說,進行家外安置,就是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好像整個社會到處是龍潭虎穴,大家都可能是惡魔轉世一樣。」沈政男認為,該案社工有沒有過失,應比照醫療糾紛,委託專業團體鑑定,而不是法官依個人常識來判斷。
郁方道歉了!誤引林月琴為兒福聯盟董事 查證後認錯:未來會更謹慎
持續關注男童剴剴遭虐死案的藝人郁方,因先前誤將「靖娟基金會」董事名單當成兒福聯盟,發文指控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是董事,引發爭議後,17日晚間公開道歉,坦承未完整查證資訊,並向林月琴表達歉意,坦言未來會更加謹慎,也會繼續關注此案。事件起因於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依過失致死判刑2年後,郁方批評判決過輕,並點名林月琴與一份社工系所連署聲明有關。不過,經外界提醒與再次查證後,郁方表示,確認該聲明並非由林月琴發起,承認先前指稱有誤。郁方表示,自己在情緒下發言失準,應對未經完整查證的內容負責,並強調「情緒可以真,但事實必須更嚴謹,錯就是錯,我願意承認,也會記在心裡,讓自己做得更好。」她同時指出,關注剴剴案並無政治立場或私人目的,純粹出於對受害孩童遭遇的不忍,初衷並未改變。對於誤指事件,她強調做錯就應道歉,認錯是應有態度。此外,郁方也呼籲現任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及相關當事人正面回應事件,「我做錯我誤判我就應該誠心道歉,我也希望林志嘉先生跟陳尚潔小姐能勇於認錯,知錯才會改變,如果覺得自己都沒有錯,怎麼可能改變這些悲劇繼續發生?」
急診醫一看就知是兒虐! 律師怒批「剴剴案兒盟社工」:到醫院都試圖在騙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律師李怡貞怒斥,兒福聯盟先前曾說紀錄沒有不實,結果從法院新聞稿就能得知,「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聯盟過去一直聲稱處遇紀錄沒有不實,沒有疑似溢奶等紀錄,相關指責都是「剴剴戰士」攻擊社工的謠言,如今法院新聞稿揭示,檢察官指陳尚潔明明沒有將孩童近況傳給外婆,但是卻標註「已」。李怡貞批評,陳尚潔畢業於台大社工系,卻說自己只是「以、已」不分,而且都已經到了醫院,她卻看都不看剴剴,人家講什麼就信什麼,「剴剴全身傷瘦弱的樣子,任何一個正常的社工假設被隱瞞,都絕對嚇瘋趕快拍照存證,妳陳尚潔習以為常的在那邊溢奶說。」李怡貞直言,萬芳醫院的急診醫師一看就知道是兒虐,陳尚潔卻認為是溢奶,「證明之前的網路傳聞根本不是傳聞,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指出,偽造文書部分,因罪證不足當然無罪,「但是感謝法院新聞稿讓我們知道陳尚潔真的超級惡劣,兒福聯盟真的有夠寡廉鮮恥」、「法院的新聞稿就讓我們看出來整件事情就是事有蹊蹺。有罪無罪,有沒有想搓湯圓,我們大家自己心裡知道」。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全聯會7點聲明:社工的工作核心並非監控與偵查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7點聲明,強調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兒盟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實屬不公。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對於剴剴生命逝去,他們再次表達深切的哀悼, 4月16日法院認定陳尚潔具備「保證人地位」且構成過失致死,並未給予緩刑處分,因此提出以下7點聲明:1、要求政府立即修正制度,分擔法律風險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衛生福利部正視此判決對社工界的衝擊,並積極防止收出養制度性缺口再發生。政府應立即修正「訪視指引」,建立合理的職務執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醫療、托育與行政機關的協作義務。2、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 本案服務契約之主體為「兒童福利聯盟」,機構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判決已指出「兒童福利聯盟」具有特殊職務法人機構且為危險源控制之地位,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顯係將系統性的資源缺口與組織管理失效全數歸責於個人,對其個人實屬不公。3、「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為陳尚潔,非指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法院判決參、理由要旨6:「陳尚潔上開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之認定,係本院基於個案具體事實所為之判斷,非僅因陳尚潔社工之身份職業所生,亦即,本院認為應負保證人地位之人,為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之『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附此敘明」。4、釐清社工專業本質,拒絕不切實際的法律期待 法院以個案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非指所有克盡職守的社工們。但仍要釐清的是,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唯有讓社工回歸專業角色,而非讓制度中的協力者成為被究責對象。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憂司法機關將「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建構社工專業為全能的「保證人地位」,恐將導致社工防禦性作為,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專業支持。5、重申專業清白,捍衛紀錄誠信 即便量刑極其沉重,法院在偽造文書部分判決無罪,還給社工專業人格的基本清白。詳實紀錄是社工的誠信根基,判決結果證實本案社工並無蓄意造假記錄。6、堅定支持,全聯會作為夥伴最強後盾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對所有正在崗位上的2萬多名社工夥伴呼籲,這份判決的重量不應由你我背負,在未來社工專業及倫理的落實,全聯會將與大家站在一起,做大家的後盾。7、堅守初心,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社會工作是一門促進社會正義的專業。儘管面臨司法高壓,全台2萬多名社工夥伴依然堅守崗位。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給予社工專業更多理解與支持,攜手打造更安全、溫暖的社會環境。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 律師:證明兒福聯盟也有責任
台北地院16日宣布「剴剴案」的一審判決,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被認定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雖然陳尚潔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但至少判決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據了解,本案起於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虐待致死,負責定期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任內訪視失職,甚至在事發後疑似造假紀錄掩飾,企圖減輕自身責任。檢方指出,剴剴短短4個月內,從健康活潑變得消瘦安靜,異常情況明顯,但陳尚潔卻未積極處理,盲目相信劉女,認定其消極不作為的態度,也是導致剴剴不幸喪命的原因之一。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建請從重量刑。對此,陳尚潔辯稱自己是遭到保母劉彩萱誤導,並指責檢警與媒體對其不公;其辯護律師也主張,陳尚潔沒有選任或監督保母的權限,也沒有醫療專業,不應承擔過多責任,若判處有罪,恐讓相關社福人員產生寒蟬效應。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判處陳尚潔過失致死,有期徒刑2年,但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發文,表示陳尚潔被判刑2年,雖然陳尚潔的訴訟資源實力堅強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一定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以脫免連帶責任,「只要謊言繼續渲染,那麼這場戰役就還沒結束」。李怡貞直言,這次判決讓外界看見許多問題,也理解很多黑暗糾葛,相信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希望陳尚潔能真心悔悟,並且這個判決結果,更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李怡貞透露,她相信老天有眼,也相信剴剴在媽祖的懷抱中,都在看著有心人士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繼續關心這場訴訟,避免任何剴剴案再次發生」。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遭判2年 兒福聯盟聲明:遺憾由第一線個人承擔全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今天(16日)遭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對此,兒福聯盟稍早發出聲明,「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兒福聯盟指出,一個孩子在兒福的服務過程中離開,是所有同仁心中最深、最無法抹平的遺憾與傷痛,兒福也虛心接受外界所有的批評和檢討,「在愛孩子的共識下,我們需要再次說聲——剴剴,對不起。」兒福聯盟坦言,透過司法調查,他們得知保母的惡行,也對於孩子所承受的折磨與苦痛深感悲痛與不捨,過去2年來兒福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是否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提到,經2年間全面檢視,也修正涵蓋超過 25 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其中最關鍵的包括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兒福聯盟說,若為中高風險案件,將指派督導、主管或資深社工陪伴第一線社工一同訪視個案,降低個人主觀判斷的偏誤;6歲以下兒童的案件,則指派直屬主管以外的第2位資深社工人員進行風險複判與處遇方向討論。兒福聯盟表示,孩子受傷或有異狀時,將由兩位主管一起判斷風險及處遇方式,必要時請外部專家,如醫師協助判斷;現在兒盟的每一位社工都定期接受兒虐辨識訓練,確保敏銳度。對於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兒福聯盟為此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兒盟將尊重當事社工和律師是否上訴的決定,陪社工走接下來的每一步,並會帶著這份警惕,繼續深耕服務每個孩子。兒福聯盟聲明。(圖/翻攝自臉書/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李貞秀首登立院發言台 韓國瑜:願媽祖保佑妳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持續延燒。李貞秀今(13)日上午首度於立法院國是論壇發言,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希望你好好認真努力,為台灣民主擦亮招牌、為廣大人民努力貢獻,祝福你,台灣的主神媽祖保佑妳」。而在國是論壇結束後,李貞秀跑到議場後方向韓國瑜表達感謝,過了幾分鐘後便落著淚回到議場,與同黨立委相擁而泣。李貞秀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會,並首度在國是論壇登台發言,在李貞秀發言前,韓國瑜先向她表示,「這一路走來風風雨雨,非常不容易,妳即將要第一次登上發言台,希望妳好好認真努力,為台灣民主擦亮招牌、為廣大人民努力貢獻,祝福你,台灣的主神媽祖保佑妳」。李貞秀在國是論壇則是談到剴剴案,身為五個孩子的媽媽,每當社會發生虐童案,都痛心不已,尤其是剴剴案,那麼小的一個孩子來不及長大,國人都十分憂心不捨。李貞秀強調,不能輕放兒虐相關涉案人員,沉痛呼籲政院應盡快補齊社會安全網,愷愷案不容再發生,讓每位兒童都能被社會安全網接住,期盼司法做出公正審判,正義最終能得到彰顯。
剴剴全身傷喪命!檢質疑為何仍寫溢奶而死 陳尚潔:醫師有提到
台北地院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檢察官好奇,為何陳尚潔在剴剴死後才完成其處遇紀錄,以及事隔多日以後又要用何種方式來回憶孩子的狀況來完成紀錄,又為何陳尚潔明明有聽見法醫的相驗程序,卻仍在紀錄中寫下剴剴的死因為溢奶死亡。檢察官詢問,為何1月份的處遇紀錄是否是在剴剴死後才陸續完成,陳尚潔表示,若是指Word檔的話是,但她平時的工作習慣是會先打在Excel表中,並稱自己在這個過程中是會持續製作和填載的。不過,檢察官旋即提出質疑,為何搜索、扣押後,卻沒有在電腦中看到所謂的Excel檔。陳尚潔表示,不確定檢察官是不是每個資料都有看,但是確實都已經存在自己的電腦中。針對事後填寫處遇紀錄的方式,檢察官也不禁好奇陳尚潔事後究竟都怎麼回想,陳尚潔則表示有很大一部分是透過聯繫紀錄,一部分是用通訊軟體中的溝通內容,通話的內容則是會做筆記,至於每次的訪視紀錄她也都會拍照和在通訊軟體中寫筆記。檢察官接著詢問,剴剴相驗後法醫表示,死者身上全身都是傷,包括四肢以及胸背,甚至是生殖器,死因可能和這些都有關係,需要解剖才能知道確切的致命傷為何,而當時陳尚潔也在場,為何補寫1月的處遇紀錄時,卻還是把剴剴的死因寫成溢奶死亡。陳尚潔說,當天去完醫院後,有印象的內容都會寫在紀錄中,當天也確實在家屬抵達以後,在陪同外婆看孩子情形時,有名女醫師是這樣跟外婆說的。陳尚潔解釋,一開始確實只有聽到保母猜測是這個可能性,後面醫師在和家屬溝通時,也確實有帶到。不過,陳尚潔也表示,事後回想可能當下醫生的重點在安撫家屬情緒,所以轉述了保母的說法,我也就這樣寫了,並稱「我不是醫生,當然沒辦法判斷死因」。檢察官說,「到底有沒有一個女性醫事人員在醫院跟外婆說剴剴是溢奶死亡」,陳女堅決表示「有這個人,也有提到這件事」強調自己絕無隱瞞。然而,面對陳尚潔的堅持,檢察官則直言,但過去醫師作證時並沒有這樣說,「所以是醫師說謊嗎?還是你說謊?」陳女則表示自己沒必要說謊,並說時間已經相隔很遠了,醫師可能也不記得那個當下,我也只是依據當時印象陳述,並強調自己沒有必要說謊。
對惡保母話全買單!檢質疑為何相信劉彩萱 陳尚潔:她演得很真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由於陳尚潔對剴剴保母劉彩萱的話皆照單全收,因此檢察官忍不住問,「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她講什麼妳都相信」,對此陳女則表示,「她演得很真,我完全沒辦法想像」。檢察官詢問陳尚潔,原先2023年12月5日有跟劉彩萱約訪視,但因為對方稱有孩子發燒因此將訪視改到月中,後續剴剴在12月24日死亡,但月中有訪視嗎。對此,陳尚潔則回應「沒約到時間,自己也還沒有約」。檢察官聽聞便立刻追問,「所以其實已經超過1個月沒有訪視了,是嗎?」但陳尚潔卻平穩地回答,約訪視經常遇上各種狀況,並非制式30日內要訪視到,當中存在彈性。檢察官又問,那有關剴剴看到衣架會害怕、可能有羊癲瘋、會罵髒話是否都是劉彩萱跟妳說的,非妳親見親聞。陳尚潔回應「是」,並稱孩子健康檢查報告顯示正常,但是孩子是會有變化的,可能會有新的狀況出現。陳女也說,關於剴剴的各種行為,也是劉彩萱陸續透露而非一次跟她說,期間她也都有定期回報給督導。說到此處,檢察官質疑「所以你覺得1歲8個月的小朋友罵髒話、怕衣架、羊癲瘋、自撞,都是他本來就有的狀況?」陳女則說,我不是指所有孩子都有這樣的狀況,但有時孩子本就會有變化。不過檢方也進一步懷疑,是否有以任何專業方法去評估剴剴的狀況。陳尚潔表示,過程有蒐集資料進行比對,當時劉彩萱也拿醫師的評估來背書,說剴剴的行為符合標準,雖然現在回想會存疑,但我當時當然會相信醫師的評估。陳尚潔回答完畢後,檢察官忍不住詢問道,「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到底為什麼會那麼相信她。」陳尚潔回應「這是很好的問題,我也問自己,我跟劉彩萱合作過2次,她把自己形象塑造的很好,接觸過她的人沒有懷疑過這個照顧者哪裡奇怪。」陳尚潔表示,「我事後發現,她原來做了這些很恐怖的事情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那是一種很可怕的感覺,她原本在我面前呈現關心的樣子,原來都是假的,但是她演得真的很真。」「在坐的各位,知道她的時候,已經知道這些事情,但我當時並不知道這些資訊,她每次都包裝得很好。」
知名女星郁方到庭旁聽剴剴案! 痛批陳尚潔失職、兒盟如詐騙集團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犯下引發全台眾怒的剴剴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則被指控涉犯偽造文書以及過失致死罪。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此案,而剴剴戰士一早就在法庭外聚集,知名女星郁方上午也抵達法庭旁聽,並接受媒體訪問,她痛批陳尚潔嚴重失職,兒盟就有如詐騙集團。郁方到庭旁聽後,約莫於上午11時許至庭外接受媒體訪問,她表示證據很明顯,「社工陳尚潔的確嚴重失職、便宜行事」並直言「兒福聯盟整個系統都是有問題的,他們並不是一個真的用心照顧孩子的團體,把小孩當作收益來源,對小孩子的用心度幾乎為零」。郁方痛批道,如果我們真得需要一個慈善團體,絕對不會是兒盟,我一直說台灣人不要太善良,「我們的善良要有選擇、有立場、有鋒芒絕對不是捐給用慈善包裹外衣的兒福團體」,所以我為什麼堅決下架兒盟,因為他們真的完全沒有誠意,並直言「(兒盟)只是名字好聽而已」。郁方說,兒盟到現在還在打官話,私訊她講一些官腔的話,表示自己看不到誠意,看不到真誠,很明顯這就是一個詐騙集團,詐騙弱勢家庭的孩子、詐騙保母、詐騙社會大眾。
主張檢方不正訊問求勘驗影像! 陳尚潔被法官打臉:沒必要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陳尚潔所涉剴剴案過失致死罪部分,由於過去證人曾主張筆錄內容與偵訊不符,因此陳的律師聲請勘驗偵訊影像,並提出偵訊譯文。上午檢辯雙方分別發表意見,檢方認為沒有浪費時間進行勘驗的必要。辯方則主張,筆錄證據方法本屬證人傳達積極言語表達,強調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所表達意思。不過,在合議庭審酌以後,審判長當庭諭知不勘驗偵訊影像。檢方在檢閱辯方提出的偵訊影像譯文以後,於今日開庭時針對部分被記載為無聲音處,表示應改為搖頭或點頭,並指出非沒有聲音就代表沒有意見。檢察官說,辯護人就聲請勘驗部分,均已提出完整譯文,除上述更正部分外,其餘檢察官不爭執,認為沒有浪費時間勘驗的必要性。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主張,筆錄的證據方法本就屬證人傳達積極的言語表達,這也是為何要勘驗影像來確認爭議。朱律師說,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行為所表達的意思,何況檢方當時給予證人壓力,嚴重影響證人的行為,且辯護人還有主張不正訊問部分,非親身意見等皆不能用譯文解決,仍有勘驗必要。後續合議庭在審酌以後,認為偵訊內容已經有完整譯文,除了細部動作外並無其他爭執,因此審判長也當庭諭知,認為無勘驗必要。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部分聲請勘驗的片段也包含檢察官將證人沒有說的話寫上去及筆錄中無法呈現影像中的實際內容。檢察官聽聞,則表示關於辯方所指部分,為本案涉及偽造文書部分,但當時對方針對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只爭執犯意部分,因此筆錄內容和爭點調查無關,應以譯文為主。其次,關於辯方所言檢方透過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證人說出不利被告事實,檢方也提出反駁,並再度表示無勘驗影像必要。在經過檢辯雙方發表意見後,審判長再度當庭諭知,針對陳報狀所提偵訊譯文部分,檢方已經說不爭執,因此合議庭仍認為無勘驗必要性。
松信寶味2/北市上班族難追垃圾車 滿志剛談構想:定點垃圾收集、資源回收站
國民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參選人滿志剛過去曾擔任幕僚20年,深知市民生活的大小困擾。從親身參與都市更新到與居民溝通協調,他認為民代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解決民眾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針對台北市上班族最頭痛的垃圾收運問題,他提出新穎構想:在空地設置垃圾收集站與資源回收站,採取「回收退錢、垃圾付費」的方式,讓上班族無論多晚,都能方便處理垃圾。已擔任20年幕僚的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就是有耐心,即便是在路上偶遇時,也要認真傾聽民眾反映問題。(圖/周志龍攝)滿志剛指出,他自大四到研究所期間就擔任市府幕僚,在前總統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時期,參與副市長葉金川的市長初選,後來經介紹進入議員吳志剛團隊,一待便是20年。 之所以會擔任幕僚,滿志剛直言,自己大學主修公共行政、研究所研讀兩岸關係,早早確立對公共事務的興趣,立下從政、為民服務的心願。而他認為,從政初期的唯一途徑就是擔任幕僚,累積經驗、一步步學習。這20年來的歷練,也讓他對選民服務及地方事務有更深刻的理解,也成為他再度投入初選的重要因素。 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是「聽得懂對方在說什麼」,並且要有耐心。許多選民是在路上偶遇時,才把長久累積的問題一次說出來,身為民代必須願意傾聽、理解,才能提供協助。 談及幕僚期間印象深刻的案件,滿志剛回顧,自己曾協助推動台北市首件自辦都更案,位於中正區,歷時13年才完成。過程中陪伴居民面對法規、溝通與協調難題,累積豐富經驗,最後甚至撰寫成參考書籍,記錄從規劃、申請到執行的各個細節,包含政府審核關卡、地方居民協調、資源整合方式,以及如何面對突發問題的解決方案。 針對松信區市政構想,滿志剛坦言,若讓市議員去談兩岸關係、做立委的事情,自己覺得有些不切實際,應該做的是要如何把北市居民的生活福祉顧好。松義區是非常商業的一個選區,80%的朋友都在上班,就會有下班時間難追垃圾車的問題,因此可以設置垃圾收集器以及資源回收器。丟資源回收可以退錢、丟垃圾需要付錢,這樣對上班族來說,無論多晚都可以將垃圾處理掉。剴剴案判決日前出爐,滿志剛表示,身為兩寶爸,兒少保護及校園安全也是他未來努力的重點。(圖/本刊攝影組) 另外,身為兩寶爸的滿志剛對近期「剴剴案」的判決也非常有感,他表示,自己對校園安全與孩子的學習環境非常重視,因此未來也希望能協助台北市打造更安全、資源更完善的教育環境。
李雅英捐款爆爭議!郁方怒轟「濫用韓國人愛心」:我要下架兒福
韓籍啦啦隊女神李雅英日前向兒童福利聯盟捐出29萬元善款,卻因該機構正捲入「剴剴案」相關爭議,引發大批網友不滿與質疑。長期關注兒少權益議題的藝人郁方隨後公開發聲,直言「不要亂捐錢」,同時也肯定李雅英願意為台灣付出的善意。事件延燒後,兒福聯盟透過官方粉絲專頁留言說明捐款收支狀況,卻遭郁方回嗆「離開我的FB」。郁方於9日晚間再度在臉書發文,坦言自己選擇站出來發聲,是因內心對官僚語言與腐敗權力長期累積的憤怒。她指出,兒福聯盟聲稱已為剴剴付出許多,甚至提及「連500元的屍袋錢都支付」,此說法讓她作嘔、難以接受,也深深刺痛無數家長心中最柔軟的一塊。她表示,正是兒福的作為,迫使許多原本沉默的平凡民眾站出來,替最弱勢的剴剴發聲。對於李雅英捐款一事,郁方質疑「是誰建議她選擇這個團體?」同時氣喊「李雅英捐款,這都是一次對兒福團體最好的洗白和宣傳。 想得美!憑什麼!繼續濫用台灣人和韓國人的愛心?」郁方也進一步指控,剴剴案中的社工陳尚潔未善盡職責,明知孩童身上多處傷勢,卻未即時介入,甚至在庭上表示不清楚自身責任。她痛批,剴剴在遭遇長期虐待時,明明有被救出的可能,卻因制度失靈而錯失時機,「她明明看到剴剴被拔掉三顆牙齒,額頭凹陷全身骨折加瘀青,一天只吃一餐用廚餘打成的食物泥,遭到各種無法想像的虐待,明明她一伸手就可以把剴剴救出來,卻視而不見。不救的原因是不是因為怕被發現剴剴全身傷被虐待,卻沒有作為,會被起訴瀆職?」痛批「如果劉姓保母住地獄第18層,陳尚潔就是住第19層。」她強調,自己無意參與選舉,也不打算進入任何體制內組織,站出來的唯一目的,「我是要下架兒福!」她呼籲外界可在社群平台搜尋「justice for Kai Kai」,了解此案來龍去脈,並持續關注兒少保護議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兒福聯盟曾稱「剴剴案無先例」? 郁方喊話:為何不談珮珮案?
韓籍啦啦隊女神李雅英日前於生日前夕,向兒福聯盟捐款29萬元,但因該機構牽涉「剴剴案」風波,引發大批網友不滿。對此,長期關注兒少議題的女星郁方便開轟「不要亂捐錢」,隨即又肯定李雅英的善心,後續兒福聯盟粉專在底下留言澄清收支狀況,卻遭郁方回嗆「離開我的FB」。昨天(7日)深夜,郁方再次發文點名兒福聯盟,質疑「兒福曾說過『剴剴案』沒有先例,但幾年前就曾經發生過『珮珮案』」。郁方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曾說過「剴剴案」沒有先例,但早在2019年的新竹,就有名為珮珮的孩童,同樣經由兒福聯盟媒合全日托保母,卻在2個多月後不幸猝死離世,「為何兒盟閉口不談?為何兒盟信誓旦旦表示沒有先例?」郁方提到,珮珮的姑姑透露,珮珮9個月大時,家人就向新竹縣政府申請出養,後由兒福聯盟辦理,並告知應至少3至4個月後才可以去看孩子,怎料在2019年大年初二時,家人收到兒盟社工來電告知,稱珮珮在醫院急救,到院前已OHCA,身上雖無虐待傷勢,但孩子腸扭結壞死、呼吸道感染、顱內出血。郁方說,照理來說嬰兒出現腸扭結應該會哭鬧,但保母聲稱餵完奶後並無異狀,後來才發現孩子身體冰冷,而孩子顱內出血,保母僅說「可能是包尿布時不小心摔傷」,且兒盟要求保母記載的照顧手冊都沒有紀錄,雖然家屬有提告,但全案不起訴,家屬也願意私下與兒盟和解。郁方無奈道,當初就希望兒盟可以建立更完善的保母監督機制,也建議是否能裝監視器、加強社工訪視頻率等等,當時兒盟僅回應會內部改革,但無法承諾具體時間方向,將與主管討論。郁方斥責,「縱使(珮珮案)不是保母將孩子『虐待致死』,但也是他們媒合的孩子出了狀況,為何幾年過去了,兒盟閉口不談?」、「我就再給一次機會,兒福我想聽你們的解釋」。郁方也感嘆,「7年多過去了,如果珮珮還在,她也要上小學了;將近3年了,如果剴剴還在,他也要上幼兒園了。能否有一天,孩子們可以不在大人們的過失中犧牲。」
剴剴案被告再加一!女社工涉偽造文書 北市府函送北檢
剴剴案二審於日前審結,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的重判。兒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為本案涉嫌過失致死遭到北檢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院今日(1月29日)開庭,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證實另名社工林心慈涉及違造訪視記錄,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今日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提到,先前作證的社工林心慈疑似偽造訪視紀錄,北市府也曾針對此案召開調查會議。林心慈當時曾說,訪視時未曾看到凱凱頭上有瘀青,與本案被告陳尚潔訪視紀錄稱頭上有瘀青不同,疑似涉及偽造文書,目前全案已經交由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針對此部分,北檢也證實林心慈為新增被告,目前已經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其是否涉犯偽造文書。原定今日開庭時,要訊問陳尚潔不過因為其委任律師主張偵訊時受到不正訊問等,因此聲請調取相關資料,在此前不能詢問被告,因此合議庭諭知於2月23日提示證據,並訊問陳尚潔。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劉姓姊妹對話曝光!剴剴全身被綁、留下五掌印 她卻回「好爽」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判決書曝光後,高院也首度製表,公布保母姊妹以虐童為樂的對話紀錄,內容令人髮指。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雖然一審法官當時重判兩名被告,但是卻沒有將兩人的對話紀錄揭露,而高院今日二審宣判以後,合議庭也將劉彩萱以及劉若琳的對話紀錄製作成表格並附在判決書中,從內容可以看見這對惡保母姊妹是如何虐待剴剴,甚至交換凌虐的心得。從判決書表格中,可看見當時劉彩萱傳送剴剴手腳被捆綁、臉部被遮雙腳高舉過頭的躺姿照片給劉若琳時,劉若琳僅回覆「好爽有冷氣吹」另外,劉彩萱將剴剴遭包裹有如木乃伊一般的照片時,劉若琳則回「很爽吧」,雖然難以判斷她的言語究竟是在說,虐童的劉彩萱很爽,還是剴剴被這樣虐待一定很爽,但無論是何者,皆讓人難以接受且心痛至極。有次,劉彩萱僅因剴剴痛哭時,走樓梯速度變慢,竟重重的在他手上用力一打,並傳訊息給劉若琳說「走樓梯故意要走不走的邊走邊哭…忍不住打了一下他的手臂才比較小聲一點」、「到剛剛手還紅著五手印」,而劉若琳見狀卻附和表示「可以教的還是要教」等語。在成人身上留下清晰的五指紅印,已是難以忍受的劇痛,遑論受難時僅一歲半的剴剴。外界至今仍難以想像,那弱小的身軀在生前究竟承受了多少常人無法負荷的苦難。合議庭認為,劉彩萱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痛斥劉姓姊妹以虐取樂,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重判。
剴剴案二審判決出爐 滿志剛提「三不」呼籲制度改革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虐死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檢辯雙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強調,這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的結果,而是社會必須正視,「我們到底有沒有真正把孩子放在最優先的位置?」滿志剛表示,剴剴只是一個才一歲多的孩子,他沒有能力求救,沒有選擇照顧者的權利,只能把生命完全交到大人手中。結果制度失靈、監督失守,最終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在本該最安全的托育環境中離開這個世界。滿志剛指出,自己是雙寶爸,每天出門前,孩子都會抱著自己說「爸爸今天幾點下班?」那個畫面,大家都懂。正因為懂,才無法接受有人對孩子施以長期虐待,卻還有人替加害者喊冤、替廢死辯護。滿志剛說,反對廢除死刑,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替那些再也沒有機會長大的孩子,守住社會最後一道底線。對於像剴剴案這樣,情節重大、行為人長期施暴、毫無憐憫的案件,如果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存在,「那請問我們要如何向下一個孩子保證,他的生命是被重視的?」滿志剛表示,這起案件,也不只是「壞人很壞」這麼簡單。從媒介托育、社工訪視,到主管機關的追蹤機制,層層失守,才讓悲劇一路發生、無人攔下。剴剴已經回不來了,但能不能讓他的離開,至少換來一個不再讓孩子孤單受害的台灣?滿志剛強調,身為一個父親,也身為一位議員參選人,自己要說的很清楚:保姆資格審定,不能只審文書;訪視與稽查,不能流於形式;虐童零容忍,刑責不能再打折扣。這「三不」,是身為一個父親、也是身為一個準備站出來承擔責任的政治工作者,最沉痛、也最堅定的呼籲。
剴剴案二審維持重判!惡保母續押2月 高院打臉姊妹:原審無違誤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高院認為,被告2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後續檢辯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全案於同年的9月24日首度開庭。剴剴案二審部份,由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受命法官文家倩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最終於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劉彩萱也當庭向法官鞠躬表示道歉。在經歷數月的審理以後,全案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駁回上訴,認定劉彩萱、劉若琳均犯下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劉姓姊妹 2 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合議庭審酌,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本應以愛心與耐心培養剴剴安全及信任感,但確因剴剴無家屬前來探視關懷、主管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等,以自身優勢之權力支配關係,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除此之外,劉彩萱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顯為以虐取樂,不應以剴剴有分離焦慮、不當行為等作為合理化其凌虐剴剴之藉口。針對量刑部份合議庭認為,劉彩萱犯罪手段、犯罪所生損害較過往判決案件情形嚴重,雖有復歸社會可能但無從撼動無期徒刑之責任上限,故處無期徒刑。劉若琳犯罪情節同樣重大,參與程度較劉彩萱低,因此責任刑上限較劉彩萱低,劃定為19年,但考量到其復歸社會可能性屬中上,小幅下修為18年。最後,被告劉彩萱 2 人羈押期間將於1月31日屆滿,合議庭認為2人仍有羈押原因以及必要,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