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
」 最高法院 死刑 有期徒刑 上訴 高等法院
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8億人瑞娶68歲看護!律師痛斥證人沒良心 曝家屬「唯一解法」
台北市近日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高齡婚姻爭議。102歲王姓人瑞與照顧他長達17年的68歲賴姓女看護完成結婚登記後,家屬不滿情緒全面引爆,甚至在醫院外上演「搶人」衝突。家屬質疑,賴女疑似利用王姓人瑞精神狀況不佳時完成婚姻登記,意圖取得其名下高達8億元的龐大財產。對此,律師李怡貞也在臉書上表達看法。針對此案,律師李怡貞率先將矛頭指向戶政審查機制。她在臉書發文直言,協助這對年齡差距高達40歲的新人辦理結婚登記的戶政人員,是否過於草率。李怡貞質疑,「看到這麼奇怪的組合,都不用多問一句,就直接幫他們登記嗎?」李怡貞同時點出,依法結婚須有兩名證人,而本案中的證人分別為賴姓看護的兒子與其友人。她直言,這樣的安排,幾乎等同事先封死「婚姻無效」與「撤銷婚姻」兩條法律途徑。她指出,一旦證人到庭具結,勢必會作出有利於看護的證詞,使家屬在法律攻防上陷入極為不利的局面,直批「這兩位證人有良心嗎?」李怡貞沉重指出,若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處理此案,家屬「唯一能走的只有離婚」。她直言,離婚訴訟將是一條漫漫長路,歷經三級三審,曠日費時;更現實的是,若訴訟尚未結束,人瑞不幸離世,「遺孀依法當然有繼承權,遺產當然有得分」,風險極高。她也感嘆指出,「賺錢的方式都寫在刑法,賺大錢的方式寫在親屬法」,直指高齡婚姻與財產繼承制度中的結構性漏洞。李怡貞進一步提醒,家屬目前最重要的,是盡快啟動所有法律程序,與時間賽跑,避免財產持續外流,並語帶沉重地表示,「8億已經掉一半到外人口袋了」。據了解,王姓人瑞過去曾任土地代書,名下擁有多筆不動產,身價估計達8億元,育有10名子女,其中2人已過世。今年1月8日,子女前往新生北路住處探視父親時,才從父親口中得知,他已於1月5日與賴姓看護完成結婚登記。子女認為父親是在「不知情」或精神狀況不穩定下完成登記,隨即對賴女提出強制告訴,家庭衝突因此全面爆發。
北檢追查鍾文智棄保潛逃案! 副所長喝花酒、幫查個資被收押
鮑魚大亨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累計30年5月的刑期以後棄保潛逃,檢方持續偵辦並於去年聲押禁見前福德所副長李俊良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後,又發現南港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涉嫌幫鍾文智查詢欠債者個資,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後,約談黃梓翔到案說明,並於訊後聲押禁見獲准。檢方指控,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自2010年9月起,炒作新加坡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公司在台發行的TDR,將價格推升至46元,較大盤行情高出18%以上。此外,他亦涉入明輝、特藝石油等多檔TDR炒作,非法獲利逾4億元。鍾文智三審判決於2025年3月12日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檢方追查發現,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時任福德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檢方於去年12月聲押禁見李俊良與鍾文智大帳房葉仲清獲准。沒想到檢方在清查葉仲清的手機以後,再度查出鍾文智於2018年間,為追討投資債務,找曾招待喝花酒的時任南港派出所警員,現任副所長黃梓翔幫忙查詢個資,檢方日前指揮檢調搜索南港派出所,通知南港分局督察組長李新民、黃梓翔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為黃梓翔涉犯個資法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後在昨日深夜由法院裁准,至於以證人身分出庭的李新民雖於訊後被請回,不過因為過去也曾接受過鍾文智招待喝花酒,於是也被分局記過調離主管職位。
北市警疑幫鮑魚大亨鍾文智查個資! 檢訊後聲押禁見副所長
鮑魚大亨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累計30年5月的刑期以後棄保潛逃,沒想到檢方發現南港分局督察組長李新民、南港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涉嫌幫鍾文智查詢欠債者個資,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後,約談2人到案,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黃梓翔,李新民部分則仍在訊問中。檢方指控,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自2010年9月起,炒作新加坡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公司在台發行的TDR,將價格推升至46元,較大盤行情高出18%以上。此外,他亦涉入明輝、特藝石油等多檔TDR炒作,非法獲利逾4億元。此案因TDR是否屬《證券交易法》規範的「有價證券」引發法律爭議,審理長達10年,最終於2025年才宣判。期間國寶集團朱國榮曾在法院審理期間棄保潛逃,引發社會關注,法院因此對鍾文智裁定科技監控,並需要按時至派出所報到,監控期限至2024年10月17日。鍾文智三審判決於2025年3月12日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後續檢方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時任福德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檢方於去年12月聲押禁見李俊良與鍾文智大帳房葉仲清獲准。沒想到檢方再度查出,時任南港派出所警員,現任副所長黃梓翔疑似幫助鍾文智查詢欠債者的個資,檢方昨日指揮檢調於南港派出所搜索,通知李新民、黃梓翔到案,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黃梓翔。
國訓中心教練拿手「深喉嚨」!法官認行為惡劣 三審1年半定讞
黃明嵩為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自2019年起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其仍5度違反保護令。2022年間,黃明嵩同時劈腿劉姓女子以及李姓女子,東窗事發後2女皆要與他分手,沒想到黃明嵩在找劉女解釋時,竟情緒失控用手插進其喉嚨。一審日前依照傷害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加重刑期1年6月,全案上訴以後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全案於今(1月26日)定讞。回顧整起事件,2022年6月23日黃明嵩本要載劉女去上班,沒想到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時,因為提及李女的事情雙方發生口角,黃明嵩一時情緒激動,竟出言「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殺掉,再自殺」等語。隨後,黃明嵩駕車沿著國道1號往北方向急速行駛,並脅迫劉留在車內與他一起尋找李女下落。後來,將車開至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附近,因無法找到李女,故指示劉女用手機聯繫,但在接通以後對方表示不願多談,黃明嵩旋即要劉女掛斷電話,並伸手想要拿劉女的手機。劉女見狀隨即將手機丟出車窗,並試圖將腳伸出窗外跳車逃離,同時一邊大聲尖叫呼救,而黃明嵩見狀竟將其雙腳拉回車內,並用手指插入劉女的喉嚨,導致其軟顎及懸雍垂挫瘀傷、右小腿挫瘀傷等。而黃明嵩也將劉女載往他位在新北市林口區的租屋處,剝奪其行動,一直到當天的晚間10時46分黃明嵩接獲員警通知友人報案劉女失蹤,才放她離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黃明嵩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的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屬惡劣,實不宜予以輕縱,改重判1年6月,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黃明嵩的犯罪動機與目的、手段均屬惡劣,不宜輕縱,駁回上訴,全案於今日定讞。
名建築師被告1/業主稱「和議員很熟」踢鐵板 台科大名師遭求償200萬好無奈
名建築師方志宏擁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在業界執業30年,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同時是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的畢業專題指導老師。沒想到實務和理論具佳的他卻因其最擅長的「長照機構規劃與設計」捲入官司,被業主黃慶玉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所幸在歷經3年的風波以後,最終勝訴落幕。方志宏具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並擁有30年的執業經驗,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圖/翻攝維基百科) 依據現行法規,長照機構的開業需要先通過地方政府衛生局籌設許可的申請,審核內容除了需要硬體規劃外,還應包含醫療資源以及長照人員等相關規劃以及營運方針等。通過以後,再向建管處申請室內裝修申請,該程序須送交設計圖至建築師公會審查以及消防審查,最後才會由建管處核發「室內裝修許可證」。 本案原告黃慶玉為了要在台北市設立長照中心,因此找來58歲的資深建築師方志宏擔任設計總監的麒成益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繪製長照中心裝修設計圖,及代辦室內裝修許可,包括使用執照變更之申請。不過,因為本案長照中心遲遲無法順利開業,黃慶玉最終才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向麒成益公司提出民事訴訟。 黃慶玉主張,與麒成益公司簽立委託契約,以142萬元為約定服務費,目前已經給付120萬元的約定服務費以及3萬2000元的代辦規費,但對方卻遲遲未能達成委託內容,害他花費86萬另委建築師事務所設計。黃慶玉要求,麒成益公司須返還120萬元約定服務費、賠償86萬元委託費、並給付30萬元的延期營運損害賠償,共計236萬元。 方志宏則認為,當時和黃慶玉所簽立的契約並非「承攬合約」,麒成益公司只負責「室內裝修許可證」,工作已完成到「細部設計及施工圖」階段,且黃慶玉也確認過才付錢,後續因衛生局有意見,要求改圖屬於「變更需求」須額外支付金額,麒成益公司並無義務無償改圖。方志宏最擅長的領域是長照機構的規劃案,不料竟在此領域吃上官司。(示意圖/非當事人機構,黃耀徵攝) 方志宏提出,當時麒成益公司其實也有根據專業提醒黃慶玉,正常流程是先取得衛生局籌設許可再進行「室內裝修申請」,是黃慶玉為了節省長照機構設址地段的租金,又稱自己和議員很好,可以同時處理,麒成益公司才會根據其要求同時送件至衛生局和建管處,且設計圖也已經通過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查,代表設計圖本身無瑕疵。 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5月10日宣判,合議庭認為黃慶玉明知有程序風險卻堅持先行送審,才會衍生出設計變更風險,因此這部份應由黃慶玉自行承擔。另外,本案設計圖已通過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核,設計圖應無瑕疵,且麒成益公司已取得建築師公會圖說審核,因此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不服,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於2025年9月3日宣判,契約性質非承攬合約,黃慶玉依「承攬」法律關係請求賠償在法律適用上有誤,且設計圖麒成益公司設計圖並無瑕疵,其餘理由與一審法官判斷相同,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上訴三審但未繳訴訟費,全案敗訴確定。 對此,原告黃慶玉表示,當初委託對方是基於專業信賴,希望設計能完全合法。對於判決結果,他提出以下幾點關鍵聲明:首先,他強調建築師公會並非最終主管機關。雖然該案於 2020年經公會圖說審核通過,但衛生局專家審查會議早已明確指出,該設計圖說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 99之1 條。他指出,甚至在初審階段,衛生局就已提醒要注意該條文,顯示設計本身存在違法瑕疵,但法院卻僅採信公會 2022年的函文,忽略了最終主管機關建管處「本案必須變更使用執照」的正式回覆。其次,關於「免變更使用執照」的決策,他表示是在不懂法規的情況下,聽取對方建議「可以省流程時間」才接受。他認為,身為非建築專業人員,即便希望縮短流程,前提也必須是「合法設計」。法院認為業主曾表達想省時間便認定是「依業主指示」,是將專業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稱誤導業主的行為,轉嫁由消費者承擔風險。最後,他對法院將此案認定為「委任契約」深表不滿。他主張,建築設計應保證結果合法,而非如委任契約般「有處理就好」。如果設計師只需證明「有畫圖、有送件」,而不管圖紙是否因違法而淪為廢紙,這將造成未來設計師只要誘導業主同意簡化流程,失敗後即可免除所有修補責任,對社會大眾的室內裝修契約保障將是巨大的災難。
吳龍滿狠殺鄰居夫妻二審仍判死 家屬慟:能跟孩子交代了
高雄市苓雅區2023年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63歲男子吳龍滿因懷疑樓上住戶長期發出噪音,竟在其2名孩子面前,持刀砍死樓上夫婦。一審高雄地院一致決,宣判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14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死刑。而受害家屬事後發文感嘆,「提心吊膽了好幾天,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回顧案件,63歲吳男懷疑樓上羅姓夫妻製造噪音,2023年9月間涉持刀當著羅姓夫妻稚子的面,先後殺害35歲羅男妻子及36歲羅男。孩子目睹全部過程,嚇得衝到樓下管理室求救。近日案經上訴二審,吳男維持原審死刑刑度。羅男妹妹14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二審判決出爐前,媽媽提心吊膽好幾天,前一晚更是睡不好,「她跟我說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原本一直很擔心萬一改判,會讓孩子們不能接受」,並坦言台灣的法律常常讓人無所適從,判死刑太難、執行更難,因此一直抱持著「沒有期待沒有傷害」。如今看到二審仍維持死刑,家屬大大地鬆了一口氣,至少現在只剩三審這一關。她表示,事發過去2年多,兇手用著他們的納稅金吃好睡好,還可以無恥要求稚子出席,讓她無奈「這條正義之路真的好遙遠」。羅男妹妹指出,家屬求的就是一個公道,「殺人償命」甚至賠不了兩條命,「不管事隔多久,只要想著嫂子離開當下是看著孩子們走的,而危險還在旁邊,不知道她有多心急,卻無能為力,我就心如刀割。」至於2名幼子的身心狀況,羅男妹妹也透露,孩子們光是被心理醫師詢問出席相關問題,就已經壓力過大,因此醫師有出示更明確的整份報告,法官也同意他們不需出席,「對於他們不用出席,家屬都非常開心。」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下藥迷姦應召女 拿14張玩具鈔白嫖下場曝光
網路名人「台中房董」房姓男子2015年間以炫富形象走紅網路,近年逐漸消失在大眾視野,他卻在2022年間下藥性侵應召女,丟下14張玩具鈔後就離開,女子清醒後憤而報警,他一審遭被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房男2015年間活躍於台中各大夜店,自稱是模特兒經紀或酒店公關,多次搭訕正妹,還與超跑合影營造土豪形象,卻被拆穿其實是「騎腳踏車上夜店」,更因而得罪黑幫,遭「鯊魚幫」成員動用私刑,被逼自掌嘴、強灌酒後,遭丟包大肚山公墓。房男近年消失在大眾視野,他2022年12月透過媒介聯繫應召妹「小虹」(化名),約定以7000元代價在三溫暖進行性交易,而在女方為他按摩時,房男蜂王膠飲料哄騙對方喝下,聲稱「喝了會變漂亮」,被害人不疑有他,飲用後卻陷入昏迷。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衣物遭褪去,房男則已消失無蹤,現場則留下14張千元「鈔票」,女子拿錢去結帳時,才驚覺這些都是玩具鈔,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房男企圖脫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下藥只是為了「降低對方戒心」好使用假鈔,稱自己只想「白嫖」而非性侵,法官根據空瓶檢驗報告及受害者證詞,認定其藥劑強制性交罪證明確,重判9年。上訴二審期間,房男父母出面護子,母親欲以10萬元和解遭拒,父親則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及過往遭霸凌的新聞資料,請求減刑。然而,法官認為房男作案時懂得策劃下藥與準備假鈔,思考與常人無異,且過去的社會事件與本案量刑無關,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清真寺被篡2/熬過拆寺還地風波卻被「自己人」出賣 穆斯林怒組自救會
台北清真寺於1960年成立,見證台灣與中東外交歷史,更是在台30萬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而該寺落成後風波不斷,好不容易熬過拆寺還地事件成為市定古蹟,半甲子以來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獨立運營,卻被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轉讓產權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如今還要求基金會付租金和利息,讓全台穆斯林串連組成自救會,共同捍衛台北清真寺權益。台北清真寺不僅是臺灣穆斯林信仰的核心,也是台灣連結伊斯蘭世界的重要象徵,1957年,時任外交部長葉公超在美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國王紹德相遇,並邀約邵德訪台,葉公超因而向台灣銀行貸款400萬元,在新生南路建成台灣第一座清真寺。而台北清真寺也得到多國支持,伊朗國王巴勒維及我國駐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馬步芳等人都慷慨解囊,紹德國王訪台之旅雖沒有成行,該寺又先後接待伊朗國王巴勒維、約旦國王胡笙等多位伊斯蘭世界領袖,見證台灣與中東的外交歷史。台北清真寺產權如今被轉到財團法人回教協會下,基金會更被驅趕討租金,讓穆斯林忍無可忍,成立自救會發聲。(圖/方萬民攝)但當年臺北清真寺興建委員會不清楚台灣法規,1958年以87萬元從地主手中買下810坪建地卻沒有登記過戶,且地主長期滯留國外,該手續因而沒有完成,地主在1987年回台後要求台北清真寺拆寺還地,雙方對簿公堂,經三審判決後認定雙方的確有買賣契約關係,土地屬地主所有,地上物則合法且有永久使用權,地主繼承人最終在1994年,以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土地落入嘉新手上後,穆斯林們憂心忡忡,擔心台北清真寺恐被拆除,台北市民政局則居中協調,以容積率轉移方式補償嘉新水泥,保留清真寺原址,並將其列為市定古蹟,台北清真寺董事會也被市府指定為「古蹟管理人」,董事會則在2005年正式成立基金會,以基金會身分實際運營,穆斯林們以為風波過去而放下心中大石,沒想到清真寺在多年後又迎來危機。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右四),遭控對多位穆斯林提出訴訟,試圖「以訟止論」,更掀起穆斯林怒火。(圖/報系資料照)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馬超彥家族在台灣是「老回回」,深根多代且勢力龐大,他在2007年和2015年擔任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兩度「自肥」,以董事長身分致函馬來西亞官方清真認證機構 JAKIM,放棄原屬台北清真寺的認證資格,由他新成立的社團法人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THIDA)取代。除此之外,馬超彥更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讓他實際運營的財回取得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2024年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企圖驅離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引爆穆斯林社群怒火。而馬超彥關係盤根錯節,他是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內政部宗教事務諮詢委員、亞太伊斯蘭宣教會執行委員等多職,與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合作」超過20年,一手壟斷清真認證的數億商機,在穆斯林世界可說是「喊水會結凍」,面對教親質疑卻是不斷提告,試圖「以訟止論」。「我們很多人都收到傳票,最後都不起訴,他想讓我們閉嘴,但我們更要站出來捍衛清真寺。」該位穆斯林透露,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的教親都串聯自救,希望藉由這次行動,找回長年來被「溫水煮青蛙」騙走的權利,共同捍衛清真寺的一磚一瓦。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鍾文智棄保逃30年刑期!疑有警從中相助 檢聲押禁見前副所長
富商鍾文智涉犯炒作存託憑證(TDR)獲利4億多元,累計30年5月的刑期以後卻棄保潛逃至大陸。信義分局懷疑警方協助其在派出所簽到佯裝報到,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於12月1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兵分15路搜索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三張犁派出所等地,以被告身分約談3名副所長以及1名民眾到案,以及10多名證人到案。經漏夜偵訊以後,檢方聲押禁見前副所長李俊良,現任2名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則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指控,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自2010年9月起,炒作新加坡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公司在台發行的TDR,將價格推升至46元,較大盤行情高出18%以上。此外,他亦涉入明輝、特藝石油等多檔TDR炒作,非法獲利逾4億元。此案因TDR是否屬《證券交易法》規範的「有價證券」引發法律爭議,審理長達10年,最終於2025年才宣判。期間國寶集團朱國榮曾在法院審理期間棄保潛逃,引發社會關注,法院因此對鍾文智裁定科技監控,並需要按時至派出所報到,監控期限至2024年10月17日。鍾文智三審判決於今年3月12日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不過檢警調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台北地檢署12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俊良、古志銘、梁思強3人及1名民眾的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古、梁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證人到案。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 民進黨市黨部:尊重司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今(16)日二審改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對此,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無論二審或三審定讞結果為何,尊重司法立場不會改變。民進黨新竹市黨部表示,無論高虹安因涉詐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以及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或日後三審定讞結果為何,民進黨「尊重司法」的立場不會改變。至於2026新竹市長選舉,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相信地方與中央會推出最合適的人選,「新竹隊」會竭盡全力,團結爭取市民的認同與支持。
獨/提告TVBS求償百萬敗訴! 張靖玲怒指一審未盡調查真實義務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不過針對100萬求償部份,法院昨(12月9日)宣判張女敗訴,可上訴,而對此張靖玲認為法院的判決未盡調查義務,顯有失當。針對判決,張靖玲表示,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職場霸凌」明文法制化,足見本案所涉議題具高度公共利益與必要性。她認為,針對此案她已經提出多項具體證據,足以證明陳述皆「有所本」。張靖玲批評到,古彩彥所提交之證據影片顯經剪輯、非一鏡到底、且後製主觀惡意臆測之文字,並夾雜不明時點之照片。張靖玲指出,她不但於公司內部程序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原始資料,於法院審理期間亦再度聲請調查與案情高度相關之多項證據。然一審法院對上述關鍵證據與程序請求悉數置之不理,未盡調查真實義務,導致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產生重大偏差,已違反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張靖玲質疑,若不調查該如何還原真相?而在審理期間,非法律專業出身的她為呈現事件脈絡與真相,按法院規範申請以PPT方式陳述,亦遭法官以技術性理由婉拒,使她無法完整陳述,審理過程諸多處分亦流於便宜行事,殊值遺憾。張靖玲認為,TVBS對她之陳情,挾職務與權勢之優勢,對她採取壓制、邊緣化等組織性打壓行為,已符合勞動部所列「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一審法院未落實調查義務,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對整起事件提出澄清及聲明,以供後續審級正確認定。針對古彩彥,張靖玲則指出,對方長年於辦公區散布風水害人之不實迷信謠言,包括宣稱特定辦公室會致人罹癌或死亡、害人受傷,並以巫術言論攻訐同仁會用「黑風水」等,擅自移動他人物品、教唆他人行為;另未經允許私邀具有道士執照之風水師入內指點堪輿及包紅包形成對價關係,及張貼符咒、擺放陣法,致使同仁普遍感受恐懼與壓力,嚴重影響職場秩序。而在她向管理階層反映後,主管單位亦曾表明將予處理;惟其後不僅怠於管理,反而對外發布與事實不符之聲明,刻意隱匿古員不當行為,並限制本人不得說明事實,致使本人名譽及人格權遭受重大損害。張靖玲表示,在突遭調職後,她曾多次向主管、人資及法務詢問具體理由。惟各單位明明可於多個時間點明確說明,卻始終以模糊方式不予回應,明顯有違工作守則並刻意規避相關懲戒程序。她認為,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卻被迫以推測方式應對,致使後續採取救濟途徑受限,並承受不合理不利益,而此一程序瑕疵顯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勞動法令要求之適當程序。
黃子佼宣稱「和全數受害者和解」?律師搖頭嘆:有錢真好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高等法院今(25日)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對此,林智群律師也感慨「有錢真好」,「在法院裡面,雖然不是有錢買生、沒錢買死,但有錢人在訴訟程序裡面確實可以取得比較好的優勢。」黃子佼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在二審期間提出試行調解,最終黃子佼於昨(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宣稱已與全部30多位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遂在今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案件仍可上訴第三審。對此,林智群律師今在臉書粉專發文感嘆,「心得就是有錢真好」,雖然法律上並非有錢就能買生、沒錢就必然受刑,但在訴訟程序中,有財力的人確實能取得相對優勢:他們可以聘請優秀律師處理案子,也能利用財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換取被害人的原諒及法院的緩刑判決。然而,林智群也對黃子佼宣稱已與所有被害人和解抱持懷疑態度。他認為,黃子佼持有2200多部未成年人影片,但僅有30多位被害人公開出面,宣稱全數和解不太可能。因此黃子佼很可能只是與那些「願意站出來告他」的被害人達成和解;至於那些因害怕二次傷害而不願出面的被害人,或者已無法聯繫的被害人,林智群表示,和解幾乎是不可能的。
失業不求職繼續買毒!單親櫃姐媽悶殺2子女 最終判決出爐
新北市去年發生狠母弒子案,有吸毒習慣的蘇姓女子於汽車旅館內把僅有9歲大的女兒以及6歲的兒子殺害。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於今年5月判處蘇女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於8月遭到高院駁回,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於今日再度駁回,全案定讞。蘇女過去為單親母親,靠著櫃姐一職獨力撫養一雙兒女,似乎是因為不堪生活壓力龐大,最終於2024年5月14日上午7時許犯下此案。案發當天,蘇女先把安眠藥混入水中並餵食給兒女,再用棉被包裹女兒、枕頭覆蓋其面部後再以手掐住頸部,導致其窒息而死,並用相同手法再度弒子。犯案以後,蘇女曾試圖自殺但未遂,事後因為友人前往汽車旅館探視後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以後,認為蘇女違背子女信任與依賴殺死子女,嚴重違背身為母親應有的責任,並且於17歲開始就施用毒品,明知心情低落施用毒品會精神恍惚,卻於旅館和子女相處期間,施用毒品放任心情更加低落,導致悲劇發生。國民法官考量蘇女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曾在百貨公司當櫃姐,年收約為50萬元,因為失業後未積極求職,但仍有錢購入毒品,顯見被告並非因為經濟上的窮困而犯行,一審依照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蘇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女上訴至二審、三審均被駁回,全案於今日定讞。
公托虐童1/托育老師勒脖掐臉只受薄懲 其父竟曾任社會局課長
近年來虐童案頻發,兩年前震驚全台的「剴剴案」更是引起人神共憤,立法院今年8月三讀通過將「虐殺幼兒罪」納入法典,提高虐童罰則。然而,有受害幼童媽媽向本刊控訴,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前(2023)年發生托育老師不當對待未滿2歲的兒童事件,社會局卻僅予「最輕懲處」,甚至未公開加害者姓名,疑似與這名托育老師的父親曾任社會局課長有關。受害童樂樂(化名)在10個月大時進入中和某公托中心,平日活潑乖巧,總是笑著牽起老師的手走進教室,對環境適應良好。不料,直到2023年8月第一個禮拜起,樂樂卻突然非常抗拒去學校,每天一聽到上學三個字就會崩潰哭喊「不要」,不肯讓媽媽拿書包,也死命不肯出門。母親K女士起初以為只是孩子一時鬧脾氣,後來才知道是公托裡來了一位讓小孩懼怕的老師。2023年8月24日,K女士接到來自公托主任的電話,告知她中午老師換尿布時發現樂樂的臉部紅腫、有血絲和大片瘀青,K女士連忙趕到公托,抵達後發現女兒臉上明顯有傷,直覺事態不單純,遂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位老師在午餐期間多次對樂樂及其他幼童動作粗暴,不但多次用力壓頭、拍打臉部,甚至在替樂樂擦拭臉部時,一手勒住脖子、另一手掐捏臉頰。樂樂多次因老師粗暴動作哭喊、掙扎導致臉部脹紅,直到其他老師上前安撫後情緒才稍見平復。K女士回憶,「我看著監視畫面,整個人都在發抖,小孩一直哭、老師甚至沒有一點安撫。」K女士當下要求公托報警、通報社會局,主任卻多次勸阻,稱「這樣會影響老師心情,反而不利孩子照顧」,她雖心中憤怒,憂心樂樂的托育環境,只能忍痛一年直到轉學後才報警提告。事發後兩天,樂樂出現嘔吐、嗜睡等症狀,K女士急忙送醫住院觀察。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臉部瘀傷與頭部鈍傷。後續情緒評估報告中更指出,樂樂具部分固著行為(指生活上有難以調整或僵化的行為),「疑受過往就學經驗之相關情緒影響」。幼童因遭受老師多次大力拍打、捏臉,更有勒脖狀況,導致右臉瘀青、紅腫,布滿血絲。(圖/投訴人提供)本案上報新北市社會局後,K女士等待了兩、三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最終懲處結果。心急如焚之下,她主動致電社會局,卻得知懲處早已通知加害老師,最終僅被停職一年、處以罰款,且姓名未公開,為最低限度的行政處分。回想樂樂遭受的不當對待及留下的身心後遺症,K女士無法再忍,最終決定提起告訴。然而社會局懲處結果不僅未直接通知受害幼童家屬,也未公開加害老師姓名,令家屬擔憂,此類老師是否可能再次流入其他托育中心或教保相關職場,也引發家屬對判決公平性的質疑。而此次最低限度的懲處,疑似與加害老師林姓女子的家庭背景有關。受虐幼童母親控訴,社會局僅作出最輕懲處且未公布涉案老師姓名,孩子卻承受身心創傷,讓她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圖/方萬民攝)據瞭解,本案托育老師林姓女子年約35歲,父親曾任改制前的台北縣社會局課長,任內曾捲入勒索林口頂福陵園負責人徐仲祥新台幣2000萬元案,最終高院三審判他9年9月徒刑,至於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刑8月確定,2罪合併應執行10年1月。其家庭背景是否間接導致此次懲處幅度偏低,引發外界對行政裁量是否公正的疑慮。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表示,社會局原先的裁處過輕,且令人遺憾的是,被害家長並未收到相關裁處文書,懲處通知僅發給被裁處人,家長僅被口頭告知,未享有正式的通知與申述時限。當事人家長因此無從得知、亦無法提出申訴或意見,這在行政程序上並不妥當,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此外,此托育機構為新北市政府公辦公托,與私人托育機構相比,應承擔更高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家長之所以信賴公託機構,是基於政府的背書與保障;既然事件發生於公辦機構,社會局與相關單位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包括保姆資格審查、任用監督、稽核機制與事故通報程序等,釐清管理責任、補強監督缺失,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4里長總統大選前赴陸旅遊! 一、二審均判無罪
高雄前金區陳宗佐等4名里長,因本屆總統大選前曾赴大陸旅遊,遭檢方指控接受落地招待並涉及影響投票意向,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及《反滲透法》起訴。檢方不服一審判決無罪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不當,13日駁回上訴仍判無罪。本案可上訴。《速審法》規定,當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時,除非有「判決違憲、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等情況,檢察官才能上訴第三審;本案一、二審都判無罪,未來檢察官想要上訴三審難度相當高,若無理由上訴,本案就無罪定讞。檢方指出,民國112年9月陳宗佐曾招攬31人組團赴北京旅遊,住宿與多數餐費由當地台辦負擔,期間曾宣傳「兩岸一家親」,並提及「不要支持賴清德」等內容。另有黃崑光、陳振琦、黃玉英等3名前金區里長,在112年12月受廈門港澳辦招待,團員只需自付機票,其餘費用由陸方支應。檢方認為此舉與即將到來的大選具有對價關係,構成不正利益。一審時,團員證稱旅程以觀光為主,有少數人記得導覽時聽到「兩岸一家親」,但皆視為一般寒暄語句。團員均表示未受政治施壓,里長也否認替特定政黨動員。地院因此認定,無法證明不正利益與投票行為間具體對價關係,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主張旅費低於行情且由陸方補貼食宿,已構成不正利益,搭配現場政治語句,足認與選舉相關。但二審高分院審酌旅遊相關資料及證人證述後認為,這些證據僅能證明確有落地招待,但無法推論里長收受利益後承諾特定投票方向,4名里長維持原判。本案負責安排行程的旅行業者,一審判有罪,但日前二審時逆轉均改判無罪。
塑料派系情2/地方香火慘遭單點突破 2026正國會困境雪上加霜
2026年百里侯選戰已逐漸加溫,老牌「正國會」派系卻在民進黨內討不到便宜,上周突襲式挺立委林岱樺準備重振雄風,卻又被輿論壓得全員切割,一波操作下更顯派系內部捉襟見肘。黨政高層紛紛嘆氣,如今執政層峰強勢領導下,日薄西山的正國會正逐漸被「單點突破」,老巢被刨根「只是早晚的事」。由外交部長林佳龍領導的「正國會」與總統賴清德出身的新潮流長期「不同掛」,正國會奉前立法院長游錫堃為精神領袖,成員包含前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還有立委林岱樺、王義川、黃秀芳、陳俊宇、吳琪銘,另外像身兼民進黨發言人的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我方駐美國副代表楊懿珊等人,此外台南立委陳亭妃也是前重要成員,只不過在2024年因未配合派系中常委選舉配票慘遭除名。知情人士紛紛指出,如今層峰挾龐大資源對正國會要角「單點擊破」,林佳龍真的很難扛住「桶箍」腳色。新北一名輔選大將舉例,正國會出身的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就出身新北鶯歌,綠營地方有默契,已獲徵召選新北市長的立委蘇巧慧只要成功晉級市長,「那肯定是卓冠廷接棒」她直指地方確實不少卓冠廷支持者為此願意力挺蘇巧慧,也因此正國會在新北很難再有強勢主導權。而談到賴清德最在乎的「本命區」台南,另一名地方人士分析,儘管高民調的前正國會成員陳亭妃誓言在市長黨內初選力拼到底,但她的政治盟友、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態度才是關鍵。郭信良被控犯《貪污治罪條例》近期從一審有罪到二審被台南高分院「翻盤」,稱因始終「查不到金流與合理對價關係」等原因逆轉改判無罪,其實郭信良陣營也評估過,縱使公訴人上訴三審,此案最後應也能「安全下庄」,如此讓劍拔弩張的台南政壇氣氛緩和不少。這位地方人士直言,賴清德力挺接棒台南市長的現任立委林俊憲,本身並未與郭信良有何血海深仇,若民調真的無法拉起來,「放大絕」策略性承諾郭信良重返議長大位也不是不可能,「總之不要讓陳亭妃選市長就對了」他直指賴清德心心念念的就是「陳亭妃不能當市長」。立委林俊憲(圖)是綠營2026年台南市長選戰呼聲頗高的候選人,身為總統賴清德嫡系子弟,各界對他成功入主台南市政府看好度不小。(圖/周志龍攝)而身為六都之外的最大縣,彰化地方也有正國會輔選幹部跳腳,直指鑒於「中彰生活圈」一體,台中市與彰化縣過去都會由不同派系人士出馬角逐,如今與新系友好的立委何欣純已獲黨提名角逐2026年台中市長,但層峰卻始終沒確定讓正國會立委黃秀芳「參戰」,彰化縣初選更還在「五里霧」中,黃秀芳呼聲高歸高,但前縣長魏明谷力挺的立委陳素月、樁腳最綿密的前彰化市長邱建富、手握行政資源的彰化市長林世賢也各方逐鹿,正國會當然有危機意識。綠營黨政高層則緩頰稱,彰化之所以不像台中立刻「拍板」候選人,是因為「國民黨誰選大家還拿不準」,如果出身南彰溪州的立委謝衣鳳想選「沒人擋得住」,但謝衣鳳念頭仍舉棋不定,因為她若要選縣長,弟弟謝典林的「議長」大位絕對要讓出來,就算謝典林改選遺留的立委缺「還不一定選得上」。如謝衣鳳不選,究竟是出身北彰的參議柯呈舫還是海線的副縣長洪榮章選,「那就是(現任縣長)王惠美說了算」。因此層峰索性讓各方人馬「多跑2個月」,沒想到在風聲鶴唳的正國會中,以為層峰要「放鳥」,實在多慮了。民進黨2026年百里侯已提名人選中,僅角逐台東縣長的現任立委陳瑩(前排左)算是正國會人選,她將在藍大於綠的台東縣鏖戰藍營縣議長吳秀華與系出同門的前立委劉櫂豪,晉級難度非常高。(圖/方萬民攝)但黨政高層也直言,目前已提名的台中市、嘉義市、宜蘭縣、臺東縣中,只有挑戰台東縣長的現任原住民立委陳瑩勉勉強強算是「正國會」的人,而她將面臨國民黨現任台東縣議長吳秀華與出身綠營英派的無黨籍前立委劉櫂豪夾擊,要選上是難如登天。該人士直指,若吳秀華以不到4成票數僥倖當選,屆時若黨內究責「反正也是英派和正國會的鍋」他坦言種種提名斧鑿難怪惹火正國會。※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