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誌
」 罰單 路口 駕駛 高雄 涵洞
19歲騎士山路驚魂! 台24線自撞護欄墜9米深坡奇蹟生還
屏東縣三地門鄉台24線日前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年僅19歲的李姓男子騎乘機車,從三地門鄉往霧台鄉方向上山途中,行經台24線約30公里處時,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自撞路側護欄,導致人車一同墜落約9公尺深的山坡,場面相當驚險,所幸經警消全力搶救後,李男奇蹟生僅受輕傷。里港警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1月16日下午4時18分,警方接獲民眾通報,指稱三地門鄉台24線30K處發生交通事故,有機車騎士墜落山坡。警方與消防人員隨即趕赴現場,並同步進行交通管制與現場安全維護。警消到場後發現,李姓男子與機車已跌落山坡下方,地勢陡峭、救援困難,救難人員利用繩索等設備展開搶救行動,歷經1個多小時的努力,終於在下午5時30分左右成功將李男救起,經初步檢視,李男僅手腳有擦挫傷,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酒測結果也未發現有飲酒情形,隨後立即送往醫院治療。警方初步了解,李男當時為單獨騎乘機車上山,事故並未波及其他用路人,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里港警分局已依規定成案處理,後續將調閱相關資料,以確認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警方也再次呼籲,山區道路彎多坡陡、視線不佳,用路人行經時務必放慢車速,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切勿超速或分心駕駛,並遵守交通標誌與速限規定,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避免類似驚險事故再次發生。
宜蘭新澳隧道驚現「逆向頂尖對決」! 黑車誤闖調撥道疾駛 對向來車看傻
宜蘭新澳隧道12日晚間近10時驚傳驚險一幕,一輛黑色轎車在隧道內逆向疾駛,迎面對上一整排正常行駛的車輛,場面宛如「正面對決」,險些釀成重大事故。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公路局南澳工務段表示,事發當時天雨路滑、視線不佳,且新澳隧道南下線正進行排水管線改善工程封閉施工,北上方向的兩個車道中,臨時調撥其中一個車道供南下車輛使用,交通動線與平時不同。南澳工務段初步研判,該輛黑色轎車駕駛疑似未注意隧道口的交通標誌,或因行車習慣提前切換車道,誤闖南下調撥車道,才會在隧道內逆向行駛。由於調撥車道寬度不足以讓兩輛汽車交會,除非逆向車輛退回隧道口,或勉強駛上隧道旁人行道,否則極易發生碰撞。影片在社群平台流傳後,引來大量網友留言直呼「太誇張」、「三寶」、「隧道撞車真的很可怕」、「根本頂尖對決」,對駕駛行為感到憤怒與擔憂。南澳工務段強調,隧道口已設置清楚的打叉、打勾指示標誌、地面標線及交通軟桿,並延伸雙黃線禁止變換車道,呼籲駕駛人務必依循現場指引行駛。新澳隧道南下線排水管線改善工程預計於2026年3月完工,施工期間請用路人提高警覺、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最重罰1200元! 明年起雙北河濱公園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
台北市與新北市均已宣布,自明年(115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雙北自行車道(含河濱公園),違規最高可罰1200元,以保障自行車騎士與行人安全。台北市水利處表示,為維護自行車騎士和行人安全,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全市自行車道(包含河濱公園),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200元。水利處提醒,水利處已在各個水門出入口及自行車牽引道等地方懸掛布條宣導,115年起亦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行駛,巡查人員將會拍照並配合現有科技執法路段,將違規事證移請本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300元至1200元。水利處河管科指出,近年來一再接獲民眾反映,微型電動二輪車嚴重影響自行車道騎士及行人安全,經邀集本府交通、民政及警察等單位共同研商決議,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且基於雙北生活圈,新北市同時發布公告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共同保障民眾在河濱休憩的安全與舒適。水利處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踏板),依規定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且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需配戴安全帽,不可騎上人行道和自行車道,亦不可載人載貨,最大行駛速率為時速25公里以下,更不得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與規格,須依規定停車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駕駛。水利處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違規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台北市府反映。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告,自115年1月1日起,新北市新店溪、大漢溪、二重疏洪道、淡水河及基隆河流域高灘地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違者將依法開罰。
男子用Google街景「獵牌」 橫掃406面路牌變賣換錢遭逮
嘉義山區近日爆出一起離奇竊案,1名來自屏東的男子明明(化名),竟靠著 Google 街景當成「犯案導航」,鎖定偏僻山區道路,一路北上專偷交通標誌與反光導引牌。警方追查後發現,他短短不到兩個月內,竟橫掃多達 406 面道路標誌,幾乎把整條山路「洗牌」,規模之大令工程單位及警方震驚不已。根據判決內容,2024 年 10 月間明明開著自小客車前往嘉義大埔鄉台 3 線 305 至 341 公里路段,並使用電動板手迅速拆卸雲嘉南養護工程分局管理的「輔 2 交通標誌」共 30 面。取得「成功經驗」後,接著在 10 月初至 11 月間多次回到大埔鄉各條鄉道及白馬亭產業道路,以相同手法偷走鄉公所設置的交通標誌、反光導引指示牌,共計 224 面。不僅如此,他還把犯案地圖擴大到嘉義番路鄉與中埔鄉。11 月間,他前往嘉 131-1 線、草山村等地再偷走 45 面路牌。接著又在中埔鄉偷走 40 面,最後於番路鄉公興村腦寮段一次帶走 67 面,偷完立即駕車離開,動作俐落宛如「專業拆牌工」。工程包商察覺路牌大量失蹤,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清查後發現山區道路監視器少得可憐,只能靠比對上百輛可疑車輛,經連日追查,終於鎖定阿財涉有重嫌,並於 12 月 10 日在屏東九如鄉一處民宅逮捕他,現場還起獲大批失竊標誌與犯案工具。面對警方,明明坦承因缺錢才鋌而走險,還透露是「先用 Google 街景找偏僻地點,下手後再送到回收場變賣」。手法可說是科技犯案的新奇案例,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阿財具備工作能力卻選擇偷竊,長期侵害公共財物,不但造成道路安全疑慮,更破壞社會秩序。考量他犯後始終坦承、尚未與受害單位和解,以及其經濟與智識狀況等因素,最終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 1 年 10 月,全案可上訴。
綠燈過馬路挨罰500元原因曝! 她嘆:只剩幾秒也不能衝
「第一次走路被開單!」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綠燈狀態下走過斑馬線,沒想到卻被警察開罰500原,才知道「只剩幾秒也不能衝」、「走到一半號誌『綠換紅』就算違規」。文章一出,不少鄉民也分享了親身經驗。 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第一次走斑馬線被開單才知道,就算是顯示綠燈,如果走到一半號誌由綠轉紅,即使只剩幾秒,也不能直接衝過去,「這個就算違規,準備等警察在對街招手」、「花500元買教訓,真是氣死我了」。而從罰單來看,上面寫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事項第78條第1項第0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因此依規定開罰500元。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上個月也是,是在一個大概3公尺半不到的路口,小綠人還有綽綽有餘的5秒,我跑過去就被攔了」、「我家附近有小綠人秒數只有12秒的,照這邏輯大概每個人都要衝了」、「有時候剩10幾秒小綠人在跑步了,我還是會過馬路耶,想說跑一下大概5秒內就到對面了,原來這樣不行」、「我也被罰過!那種6線道錯過就要等好幾分鐘,看到綠燈剩20秒左右衝過去,結果被開單,真的超傻眼」、「國際:用紅燈表示結束通行權結束;台灣:閃爍綠燈」、「不是倒數10秒不能走,是行人號誌閃爍之後,不能進入行穿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四、「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與其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以閃光運轉,行人跨入道路前,應先停止,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
連環意外!土城警才處理完車禍 返所遭轉彎車撞飛
新北市土城區19日發生一起雙重意外,一名土城警分局員警在處理完一起交通事故後,騎乘警用機車返回駐地途中,竟在同一地點附近不慎發生車禍,遭轉彎車撞飛,導致員警多處擦挫傷。事發於上午 8 時 10 分許,地點位於土城區金城路二段與明德路口,當時49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沿明德路一段欲迴轉往明德路二段方向時,剛處理處理完一事故且正騎乘警用機車返所的員警發生碰撞。車禍導致該名員警身體多處擦挫傷,警方已依交通事故相關規定處置,詳細的肇事原因尚待釐清中。土城分局藉此呼籲,所有用路人應嚴格遵守交通標誌標線,並謹慎操作車輛,以確保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北市萬華死亡車禍! 瓦斯外送員直撞轉彎小貨車慘遭噴飛亡
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與長順街口26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故。一輛載送瓦斯機車行經該路口時,因不明原因與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強大撞擊力道直接造成騎士當場噴飛,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初步了解,瓦斯行外送員騎著機車沿環河南路二段北往南直行至長順街口時,迎面直接撞上一輛由環河南路二段南往北行駛,欲左轉進入長順街的小貨車,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外送員直接噴飛,車上的瓦斯罐更全數掉落,騎士當場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警方獲報到場後,初步確認雙方駕籍資料均正常,也未有酒後肇事之情形,後續也將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移送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以釐清肇事責任。萬華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規範,行經路口時應減速至能注意路口狀況之速度,以策行車安全。
無照慣犯欠6萬罰鍰和健保費遲遲不繳 房子被查封速繳清
北市張姓男子因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違規停車,連同積欠健保費等共17案,積欠6萬餘元罰鍰。士林分署收案後,除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財產外,並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發現其名下房產即將辦理出售移轉,書記官旋即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張男只好立刻繳清全部欠款。士林分署表示,張姓男子去年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及違規停車,涉及交通違規計8案,經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5萬餘元,另張男亦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等9案,累計總欠款達6萬餘元。士林分署自去年8月起陸續受理案件後,隨即查調張男名下財產,並迅速對其存款等財產執行,僅執行2000餘元,通知張男繳納欠款,但張卻置之不理。士林分署與北市稅捐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今年10月1日發現張男名下位於北投區之房產即將出售移轉,遂即函請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張男因名下房產遭禁止移轉登記而無法順利過戶,遂致電士林分署表明願繳清全部款項。
9個月狂開3.8萬張!市政、環中路口奪台中罰單王 駕駛人:開車像踩錢坑
台中市2025年前三季(1至9月)「科技執法罰單王」出爐,西屯區市政路與環中路口在短短9個月內狂開3萬7945張罰單,奪下榜首,平均每天開出約140張,讓不少駕駛人直呼「在台中開車像踩錢坑」。與去年全年罰單最多的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8145件)相比,開單數暴增為原來4.7倍,差距驚人。台中市目前設有68處科技執法路口,依今年1至9月統計,前三名路口開單數皆破萬。第一名為西屯區市政路與環中路口、3萬7945件,第二名是北區中清路與五權路口、1萬1956件,第三名為神岡區中山路與大富路口(西往東)1萬1194件。去年度的「罰單王」環中東路與太原路,今年罰單降至6299件,退居第四。市警局交通大隊分析,市政路與環中路口的違規案件中,多達97%、共3萬6804件屬於「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中市警六分局分局長周俊銘指出,該路口違規集中兩種樣態:一是環中路往南方向,駕駛自台74線下匝道後誤入左轉專用車道,見左轉綠燈亮起卻直行切入環中路快車道;二為環中路往北方向,駕駛從快車道直接右轉市政路,導致違規頻繁。周俊銘強調,該路口是高肇事熱點,科技執法是為了預防事故與矯正錯誤駕駛觀念,他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標誌、標線與號誌指示,保障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警方也將針對常見誤判行為加強宣導。市議員陳淑華直言,科技執法應該是守護安全、非創造收入,應全面檢討執法與工程規畫,不能把人民當成提款機。市議員林祈烽呼籲,交通局與警察局應重新檢視該路口,加強車道預告標誌及增設相關輔助牌面引導,落實宣導而不是一味開罰,才能真正改善交通安全。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強調,交通工程設計應從「用路人辨識與反應」角度檢討,他建議在匝道入口增加提前提醒,並在科技執法啟用前,確保車道標誌標線完整清楚,避免對駕駛不公平。台中市交通局則回應,相關標誌與標線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辦理,會持續針對道路條件、車流特性進行通盤檢討與改善。
號誌、照明與動線重建:在黑暗中重新點亮城市
丹娜絲強風過境當夜,全市多處停電、通訊不穩,路口號誌與路燈大面積熄滅。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立即與台電、警察、工務、水利等單位在災害應變中心完成分工:優先封鎖高風險路段、架設臨時導引與閃燈,建立救護—物資—維生動線的「綠廊優先」機制;配合工務清障推進,逐點恢復運行。災後首月,大部分交通號誌與路燈修復,夜間可視性與路口秩序逐步回穩;公車則依道路恢復狀況分階段改道與增班,偏遠里增設臨時接駁,銜接醫療與物資補給點。對於通訊與電力尚未穩定的區域,持續派員以手勢、指揮棒與告示牌進行路口交管,避免因視線不良引發事故。號誌、照明與動線重建:在黑暗中重新點亮城市。(圖片提供/台南市政府)在鹽水、北門等沿海重災區,交通局亦配合再生能源臨時供電方案,先行復啟重點路口的最小照明與號誌功能,縮短「黑暗期」。而在停電最嚴重期間,公所與里長協助社區通報「危急醫療動線」,交通局成立專線窗口進行即時調度,讓救護車、加護器材與必要物資能「有路可走、走得安全」。災前,針對危險路段與學區周邊已完成反光設施補齊與標線更新;災後,則落實「先安全、後順暢」的恢復原則:盲段以交管與臨時導引維持流率,待電力復歸與設施修復後再全面開放。這套節奏,讓通勤、就醫與上學的城市日常,得以快速「校正回歸」。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受丹娜絲颱風侵襲影響,全市在風災期間出現約2000處交通號誌、標誌損壞或傾倒的情形,包含號誌桿倒塌折斷、燈箱毀損、控制器進水毀損、地下線路毀損、架空線路垂落、大型指標桿柱及反射鏡歪斜或傾倒等,交通局已在颱風過後第一時間啟動緊急應變機制,迅速動員維修團隊,展開全市性的巡查與搶修作業,經統計號誌優先針對來自EMIC、分局等通報案投入災損搶救,以排除桿件類傾倒及影響道路通行及安全緊急處理,並依路口重要性,將號誌完全不運作路口先行恢復正常運作為原則,再依局部損壞路口依路段重要性接續處理。號誌、照明與動線重建:在黑暗中重新點亮城市。(圖片提供/台南市政府)另外,交通局指出,目前因風災受損的交通標誌與號誌均已完成修復,但仍需請市民朋友能一起幫忙多留意,如在日常通勤或步行時仍發現交通設施有毀損、功能異常或傾倒等情況,歡迎透過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本局首長信箱及相關通報管道進行通報,市府將即時派員處理,維護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廣告」
部落客騎腳踏車!羞問「能騎上人行道嗎」 警政署曝原則:最重罰1200元
腳踏車在台灣很常見,也有許多民眾會騎在人行道上,不過這個舉動恐怕已經觸法。有部落客日前騎著Youbike,在車道上被狂按喇叭,只好騎上人行道,因而好奇腳踏車是否可以騎上人行道?事實上,警政署過去曾經解答,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部落客「巴黎不打烊」在臉書粉專發文,首先坦承自己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接著透露日前騎著YouBike2.0E電輔車,不到5分鐘就被嚇到,因為身後汽車和機車呼嘯而來,腳踏車似乎擋住了大家的路,被按了不少喇叭。為了安全起見,她只好帶著羞恥心騎上人行道,「畢竟人行道是給行人走的,腳踏車騎在人行道上,在巴黎會被行人臭罵」。不過騎行不到5分鐘,她就想到台北沒有專用車道的地方,自行車都會騎在人行道上,有次還被2個騎在人行道的老外按鈴要求閃開,想到這裡讓她的羞恥心淡去一點,但還是以盡量不影響行人的方式騎行,「誰能告訴我該怎麼辦?乾脆不騎?」到底腳踏車能不能騎在騎樓或人行道?警政署曾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7條之1等相關法令規定,人行道專供行人通行;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管機關得在騎樓以外的人行道,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專供行人及自行車通行,並應以行人通行為優先。因此,自行車原則上不可騎乘在騎樓或人行道上,只能騎乘在有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的人行道。若自行車駕駛違規騎乘在騎樓或未開放騎乘的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規定,能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超多駕駛都踩雷!汽機車等紅燈「1動作」母湯 做錯秒噴1800元
停等紅燈時,駕駛汽車或騎乘大型重機的您,是否會不自覺的往前滑行至機車停等區?其實這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罰新台幣1800元。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曾有一名駕駛人收到一張「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的交通罰單,駕駛人聲稱照片係由正後方拍攝,無法認定他所駕駛的汽車誤停在機車停等區內,對於檢舉內容表示不服,因而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路口號誌明顯為紅燈,車輛依規定應於停止線前停等,駕駛人雖主張檢舉照片無法證明汽車有占用機車停等區,但從檢舉照片中發現機車停等區的長方形標線,明顯在其汽車的前、後車輪之間,因此判決敗訴。裁決處表示,常有汽車或黃紅牌大型重機車於停等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停放,影響機慢車停放;若經民眾檢舉或警察舉發,則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規定,開罰900元至1800元。裁決處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暫停讓行人通行,如未遵守規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
羅東BMW逆向迴轉撞小貨車 釀4人受傷事故原因待釐清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3段,14日早上9時47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BMW轎車與1輛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4人受傷,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46歲顏姓男子駕駛BMW從慢車道沿純精路3段行駛,並準備在路口迴轉至復興路方向。鞥,不料,25歲王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沿快車道行駛,2車在交會處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顏男與王男及車上2名乘客共4人受傷,所幸經送醫後均無大礙。根據事故現場的初步檢查,雙方駕駛皆未顯示酒駕行為,且事故原因尚未確定,顏姓男子表示,事發時他正在準備交車並計劃前往加油,途中不幸發生了這起車禍,至於事故的具體原因,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並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遵守交通標誌與號誌指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羅東分局在處理事故後,呼籲民眾開車時要注意路況,特別是行駛在交叉路口及轉彎時,應特別小心謹慎,車主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速,避免因疏忽導致悲劇發生,警方也將繼續調查此次車禍的肇因,並將後續調查結果公佈。
勞動節停車挨罰!他喊冤「例假日為何不能停?」 網揭關鍵在這
5月1日勞動節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屬於「勞工國定假日」,多數勞工可依法休假。然而有民眾在台北市內湖區於當日停車卻遭警方開罰,引發熱議。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於5月1日下午5時1分,將車輛停放在內湖區港墘路127巷的停車格,該處標示清楚寫明「例假日開放停車」,卻仍收到一張警方開立的「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標示單」,違規事由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理由為「停車時間不符規定」。原PO質疑,「五月一日是例假日,我把車停在可以停的格子裡,為何還是被開罰?這樣合理嗎?可以申請申訴嗎?」此事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指出,「5/1是你的例假日,不代表是大家的例假日」、「警察、軍公教照常上班,不算例假日」、「例假日通常指週六日或國定假日,勞動節只是勞工的假日」、「公家機關沒放假,自然不適用例假日開放停車」。根據現行《勞基法》規定,5月1日雖為法定勞工假日,但僅適用於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族群。包括軍公教人員、醫護、學校教職員等,若未被《勞基法》涵蓋,則仍需照常上班,因此該日並非全國一致性的「例假日」。針對該名民眾所遭遇的情況,有律師建議可提出申訴,並附上相關證據釐清標示是否清楚及法律適用是否合理。不過實務上仍須依交通標誌設置主管機關對「例假日」定義為準,若標示不夠明確,則可能成為申訴的有利依據。
號誌轉黃燈「該踩油門還是煞車」?警方這麼說 違規最少罰1800塊
駕駛或是騎士遇到號誌轉黃燈,是該通過還是準備停車?有網友在社群平台上針對這問題好奇發問,根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說法,判斷以停止線為基準,如果黃燈亮起時,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就應該「盡速通過」;但如果還沒過線就應該「減速停車」,若等紅燈亮起後穿越停止線則算闖紅燈,依法可處1800至5400元罰鍰。這位網友日前在Threads貼出黃燈號誌的圖片,表示「冷知識:這個號誌是叫你減速,不是叫你加速的」,這篇貼文一曝光立刻引發共鳴,「黃燈減速沒錯,但是真正的台灣人都會選擇直接加速快走」、「台灣黃燈就是『給我衝』,一堆說來不及停」。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當下速度沒有本事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就麻煩衝過去,一堆人喜歡黃燈急煞,結果又停在待轉區甚至斑馬線上面的,真的不如不要停」、「我知道要減速,但我被撞過一次以後,看到後方有車我一律都加速」。針對「遇到黃燈該衝?該停?」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過去曾做出宣導,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這也意味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若前方號誌轉換,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儘速通過;若來不及通過則要煞停,同時注意後方來車,避免造成追撞事故。
駕駛被檢舉闖紅燈挨罰2700元…轟「黃燈秒數像賭博」上訴 1理由遭駁回
1名駕駛遭民眾檢舉闖紅燈,吃到1張2700元罰單並記違規點數3點,其不服舉發,以每處路口閃黃燈秒數都不同,經路口都像在賭博,讓駕駛無法判斷為由,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但高等行政法院確認其確實是在轉紅燈之後,還繼續通過停等區,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指出,1名林姓駕駛去年1月間駕車行經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與民生路口時,疑有闖紅燈違規情事,遭民眾以違規影片向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檢舉該車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之違規,警方查證後認確有違規,依法製單舉發,處罰2700元,監理單位還記違規點數3點。林男不服舉發,因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地方行政訴訟庭判決,撤銷違規點數3點部分的原處分,但罰鍰2700元部分被駁回,但林男仍不服,再提出上訴。林姓駕駛認為,新竹市政府在市區內每個岔路口的黃燈秒數都不固定,如中華路2段與民生路口為3秒、光復路與公園路口為4秒、東大路與公園路口為5秒,要等紅燈亮時,用路人才知道黃燈的秒數,才知道有沒有闖紅燈,將紅綠燈號誌設計成賭博遊戲一樣,要等到翻開杯子時,才知道杯內骰子的點數,最後才能知道此次賭博的輸贏,使駕駛人無法判斷是該急煞或是繼續前進,仍希望法院撤銷該項交通裁罰。但高院認為,原判決就已採證照片、勘驗報等,認定林男行經該路口時,交通號誌已由黃燈轉為紅燈時仍繼續往前行駛,並持續通過機慢車停等區線、停止線,在交岔路口號誌已呈現「紅燈」狀態時,未於停止線前停等,違規闖紅燈之客觀事實明確。另外,該路口屬行車限速每小時50公里路段,各方向黃燈秒數為3秒,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定,民眾如有疑或認不當,可向主管機關陳情反映,然在撤銷、廢止或變更之前,仍有依法遵守義務,無自行判斷決定應否遵守之理,故不採信林男所稱交通號誌設計不良、每個岔路口黃燈秒數不盡相同讓其誤判之主張,因此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舉辦公民教育園遊會 陳乃瑜:守護下一代免於恐懼的自由
為落實民主公民教育扎根下一代,新北市議員陳乃瑜和新北市「家的方向協會」昨(27)日聯手舉辦「守護下一代未來─親子遊樂和公民教育園遊會」,現場除了有馬戲團表演、劇場短劇表演和氣球表演活動和小朋友互動外,更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和多位民意代表宣講的民主講堂。陳乃瑜表示,身為兩個小孩的媽媽,最重視的就是如何給下一代安全、自由的生活環境,然而許多婦幼相關的預算被藍白立委在立院凍結或刪除,讓年輕父母無法獲得政府的協助。面臨高齡化社會的挑戰,長輩們更需要國家資源協助照護,藍白立委卻一樣亂刪除凍結。對年輕朋友最重要的租金補貼,也逃不過被凍結的命運。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立委郭昱晴、張雅琳、林楚茵、新北市議員張嘉玲、人本教育基金會創辦人史英、總統府全社會防禦韌性委員會委員曾柏瑜等人,也到現場和民眾同歡,並透過淺顯易懂的案例,讓大小朋友明瞭大罷免的民主意義。林右昌特地帶著可愛的小禮物和現場小朋友同歡,他跟現場的爸媽們表示,陳乃瑜從成為民意代表之前就一直關注婦幼議題,今日更舉辦了內容豐富活潑有趣的園遊會,有認真的議員是件幸福的事,呼籲大家一同相挺遭到惡罷的陳乃瑜。立委林楚茵與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出席陳乃瑜與新北市家的方向協會舉辦的公民教育園遊會。(圖/陳乃瑜辦公室提供)遭到國民黨發動罷免的陳乃瑜說,自己被罷免的其中一個理由是「議員建議款為0」,對此,陳乃瑜表示,所爭取的項目都是市民需要的建設,但爭取到的建設卻刻意不被列議員建議款名義,種種的一切就是侯友宜市府的政治操作、行政不中立,如果真的在乎市政建設,國民黨應該冤有頭、債有主,要罷免阻擋市政建設的侯友宜才對。「台灣社會從幼到老各階層的福利都遭國民黨、民眾黨惡意刪除,把人民的福祉當成政治鬥爭工具。」陳乃瑜說,舉辦園遊會就是希望透過活潑化、生活化的方式,讓父母能帶著孩子們一起認識公共議題,讓所有人能清楚面臨的嚴峻挑戰,也要讓下一代知道,民主的得來是多不易,我們更有責任守護他們的未來。陳乃瑜說,從罷免國民黨立委第一階段開始,團隊就全力協助公民團體,進入二階段後,她陪著公民團體一步一腳印的走在選區內宣講,許多人要偷偷的從外套中拿出連署書,更有很多人躲在柱子後面簽署連署書,這種恐懼的氣氛仍壟罩在新店、深坑、石碇、坪林、烏來內,更加深要給下一代免於恐懼的自由環境的念頭。曾擔任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理事長的立委張雅琳說,陳乃瑜和她合作在新店建設了很多公園,打造了小朋友的放電樂園。包含保護受虐兒,他們也都是合作的夥伴,就是希望給下一代健康成長的環境,如此注重婦幼議題的民意代表就更應該好好保護她。人本教育基金會創辦人史英說,陳乃瑜一直關心小朋友,不論在哪個場合她都很奮鬥努力的守護下一代,請繼續支持陳乃瑜疼愛小孩的做法。特地從美國飛回台灣出席園遊會的HELLO TAIWAN執行長江明信表示,裴洛西來台參訪人權博物館時,在國民黨惡意抗議的現場,看到陳乃瑜一個人毫無畏懼,舉著歡迎裴洛西的手舉牌,被他守護民主的勇氣感動,所以在被遭受國民黨惡意罷免的時刻,他特定從美國回台相挺。曾擔任新店大文山議員的曾柏瑜說,陳乃瑜的身分不只是母親,更是交通建設推動者、教育社福守護者、民意傾聽者,為了保障市民安全,推動各式交通標誌標線的改善,爭取了相當多的學校建設,完善教學環境,這樣年輕女性堅定溫柔的推動家鄉進化,認真的議員不應該遭受到國民黨的惡意政治攻擊。新北市家的方向協會顧問團團長莊瀛宗表示,協會成立的宗旨就是要結合社會資源打造嬰幼兒和孩童們友善成長環境,推動長輩照護的妥善空間,讓新店大文山成為溫暖的家,這與陳乃瑜的理念不謀而合,因此希望透過舉辦這場園遊會,讓更多人知道協會和議員守護家鄉守護下一代的理念。
彰化新行人庇護島一天被撞3次「告示牌折斷躺地」 網笑:三寶過濾器
台灣交通上對行人的不友善,一度遭外媒形容是「行人地獄」,而近年各縣市為了保護行人安全,許多路口有增設「行人庇護島」。不料,彰化市彰南路一段有一處新啟用的「行人庇護島」,10日上午被3輛汽車先後撞上,把告示牌也折斷;畫面曝光後,掀起熱議,有網友不禁開玩笑「三寶過濾器」。4月10日上午有3台車先後撞上行人庇護島。(圖/翻攝畫面)彰化市彰南路一段215巷口不久前才啟用新的行人庇護島,本來想要保護行人安全,10日一早卻接連傳出事故,在當天上午10時08分有一輛休旅車撞上庇護島,還把告示牌撞斷;11時45分又有一輛白色休旅車同樣撞上庇護島,花了一段時間才開回馬路上;但不到20分鐘後,12時04分又一輛轎車衝上庇護島,開下來後迅速離開。而經過3次撞擊的庇護島,水泥塊都破裂。公路局彰化工務段段長廖志彬說明,路口設置庇護島與行人穿越線是為了保護行人的安全,用路人可能還不太習慣。為了保護行人通過的保護設施,島頭上面做「遵18」(靠右行駛)標示,高度超過1米,辨識性算滿高的,如今被撞倒,已請施工廠商加強警示,先用三角錐圍起來。盼用路人習慣後,減少這類碰撞事故。連告示牌都被撞斷。(圖/翻攝畫面)至於工程仍在進行中,庇護島的島頭未來會有黃黑斜線的警示線,交通標誌告示牌也會復原,行人穿越線與庇護島的布設都是依照相關規定,主要目的就是保護行人。
嘉義山區「406個反光路牌」不翼而飛 全被他拆去賣!檢起訴批:惡性不輕
嘉義縣山區去年11月發生多起道路標誌失竊案,多達406個「反光路牌」遭偷走,經警方循線追緝,逮獲涉案的楊姓竊賊,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竊盜罪》將他起訴。據了解,中埔分局公田所於2024年11月接獲報案,指設置在嘉義縣番路鄉、中埔鄉及大埔鄉多處山區道路的反光牌遭竊走,共有406個、價值約47.6萬元的反光牌不翼而飛。嘉義縣山區去年11月發生多起道路標誌失竊案,多達406個「反光路牌」遭偷走,經警方循線追緝,逮獲涉案的楊姓竊賊,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竊盜罪》將他起訴。(圖/中埔分局提供)中埔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然而因山區沿線道路監視器數量極少,靠著有限的監視鏡頭,過濾上百輛可疑車輛,終於鎖定一名嫌疑人,警方隨即展開搜捕行動,並在屏東縣九如鄉的一處民宅,逮獲涉案的楊姓男子。楊男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自己因缺錢花用,才以Google街景圖搜尋目標,將竊走的反光路牌運往資源回收場變賣。訊後全案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函送至嘉義地檢署偵辦。經檢方偵查終結,認為楊男反覆行竊道路交通標誌,除了造成公務機關財物損失外,更對民眾往來通行造成危險,痛批其「惡性不輕」,以竊盜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6年有期徒刑。
北市公館圓環將分3階段拆除 預計明年8月完工
台北市長蔣萬安拍板拆除公館圓環,議員王欣儀3月31日邀相關單位及民間學者開會討論拆除計畫及施工期程。北市工務局新工處長林崑虎表示,以拆除圓環、封填地下道為目標規畫,分成增設台北自來水處工作井、填平地下道及調整周邊路型,預估斥資1億餘元的整體工程可於明年8月完成。王欣儀昨舉辦拆除公館圓環跨局處、民間協調會議,討論拆除計畫方向及施工。林崑虎指出,第1項工程項目預計9月啟動,將在原本圓環內增設2個工作井,提供北水處地下水管調降工作,不會影響交通,工期預估花費3個月。林崑虎表示,第2階段工程將填平地下道,預計12月至明年2月或3月,將先削減圓環面積並畫出新道路,以便後續封閉地下道,公車能移至平面道路通行,另為降低交通衝擊,預計利用明年2月春節車流較少時封填;第3階段會配合交通規畫調整周邊路型、北水處將原水管由地下道外圍連接,預計明年3月施工、8月完成。此外,標線改造台灣路主編劉冠頡分享,自己為公館圓環設計出最新道路,包括車道設計由單線道變成兩線道,加速車輛通行路口,增設人車分流號誌,讓前半段綠燈、後半段紅燈,行人可以先走一半,車開後半段,避免人車在同一號誌中通行。對於單線道變成兩線道加速車輛通行,北市交通局副局長葉梓銓表示贊同,並表明要納入設計考量,另也對民眾抱怨的兩段式左轉回應,未來將會把兩段式左轉交通標誌取下,除讓民眾可以直接左轉不受罰,也會將原本機車待轉區留下,讓不敢直接左轉的騎士分2次待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