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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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南港5車撞成團! 2人輕傷送醫
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與忠孝東路七段口3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5車連撞事故,共計有3輛機車、1輛轎車與1輛公車撞成一團,所幸2名騎士僅受輕傷,後續自行就醫。至於詳細肇責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55歲的林姓女騎士沿研究院路一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研究院路一段與忠孝東路七段口時,因前方路況減速煞車,造成後方34歲詹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與26歲的曾姓騎士、32歲的謝姓騎士反應不及追撞,一旁的公車也因變化車道不慎,與謝姓騎士發生擦撞,總計造成5輛汽機車因此撞成團,所幸林姓女騎士與謝姓男騎士僅輕微受傷,後續均自行就醫。警方獲報到場後,初步對5部車輛肇事駕駛於現場觀測,並無飲酒情事,後續相關肇事責任部分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南港分局呼籲,用路人駕駛應注意車前動態與保持安全車距,以因應突發狀況,以策安全。
信義區拖吊出包!貨車上坡突脫鉤「驚悚倒退嚕」猛撞後車
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31日上午10時51分許發生一起拖吊作業事故。警方會同民間拖吊業者執行違停取締勤務時,遭拖吊的小貨車疑因固定不牢突然脫鉤,並沿坡道向後滑行,撞上後方另一輛拖吊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二分隊員警當時會同民間拖吊車,於松山路649號之39對面拖吊一輛違停黃線的小貨車。拖吊車行經松山路650巷15弄口時,因該路段為上坡路段,綠燈起步瞬間,遭拖吊的小貨車突然脫離掛鉤。小貨車脫鉤後沿坡道向後滑行,撞上後方隨行的另一輛拖吊車。隨車員警見狀立即要求駕駛拉起手煞車,並考量現場僅有單一車道,為避免交通受阻,先將脫落車輛重新固定後拖離現場。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後續車損賠償將由民間拖吊業者負責處理,並已要求業者加強坡道路段拖吊作業的安全檢查與固定措施。此外,隨車員警於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未立即下車通報及處置,經檢討認有疏失,已核予申誡一次行政處分。
高齡換照新制上路前夕!台中76歲翁逆向衝撞機車 38歲騎士骨盆碎裂不治
台中南區76歲莊姓男子30日晚間駕車沿美村路二段內側車道行駛,行經光輝街口時,不明原因突然跨越車道衝向對向,逆向撞上38歲林姓機車騎士。撞擊力道猛烈,路燈當場撞斷,莊男駕駛的車輛也側翻路面,並波及另一輛自小客車及1名路人。警消趕抵時林男已無呼吸心跳,全身多處重創,骨盆嚴重碎裂,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莊男則頭部受有輕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遭波及行人僅受輕傷,自行就醫。警方初步調查,莊男酒測值為0,也未發現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交通部新版高齡駕駛換照制度自5月31日起正式實施,換照年齡由75歲下修至70歲,並增列更嚴格的體格及認知功能檢測。據了解,莊男已於去年完成換照作業,不料仍在新制上路前夕發生事故。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機車族注意囉!依規定待轉忽略「一細節」 荷包秒噴1800
台灣每當上下班通勤的尖峰時刻車流量大,路口總是擠滿車潮,然而機車族的民眾要當心了,每天騎乘時都得面對的「兩段式左轉」規定,現在只要忽略一細節恐吃上罰單。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只要路口有待轉標誌或內側車道寫有「禁行機車」標線,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都要強制兩段式左轉,若民眾逕行左轉,可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如機車騎士在待轉過程當中壓到斑馬線,也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舉發,同樣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撞上行人導致受傷,會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而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則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至於車流量大時路口待轉格塞不下機車數量該怎麼辦?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建議,騎士可先直行往下一個路口,另找適合待轉的地方;如已臨近路口待轉格才發現進不去,可到待轉格旁的安全處,勿占用「對向車道」和「行人穿越道」以免受罰或發生事故。
高雄午夜雙機車猛撞!2騎士噴飛翻滾倒地 閃燈違規全曝光
高雄市苓雅區17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機車對撞事故,兩名男子分別騎乘機車行經中正一路與福安路口時,因疑似未依閃燈號誌規定行駛,在路口高速碰撞,強大撞擊力道讓兩名騎士當場連人帶車噴飛數公尺,畫面相當駭人,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發現兩人倒臥路中央,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送醫後意識皆清楚,並無生命危險。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7日凌晨0時12分許,22歲林姓男子騎車沿福安路由南往北行駛,32歲黃姓男子則沿中正一路由西向東騎乘機車,雙方在閃燈路口發生猛烈碰撞。附近民眾聽見巨響後紛紛外出查看,只見兩輛機車零件四散,兩名騎士則在地上翻滾哀號,場面怵目驚心。經警方初步調查,林男行經閃紅燈路口時,未依規定停車再開,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而黃男行經閃黃燈路口時,也未減速慢行,違反同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警方表示,閃紅燈等同於停車再開標誌,駕駛人必須完全停車確認安全後才能通行;閃黃燈則代表需減速慢行並提高警覺,許多駕駛往往因深夜車流較少而忽略規定,進而釀成事故。警方後續對雙方進行酒測,確認兩人皆無酒駕情形,但因雙方都有違規事實,將依法開罰600元至1800元不等罰鍰,詳細肇事責任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警方也呼籲,無論白天或深夜,行經閃燈路口時都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疏忽造成難以挽回的意外。
台中71歲騎士離奇自摔亡 現場「無血跡、車無擦痕」警調查中
台中市霧峰區復興二街,16日中午1時許,71歲莊姓男子騎機車行駛於路上,突然不明原因自摔倒地,救護人員趕抵後發現莊男已無生命徵象,緊急送往亞大附醫搶救,仍告不治。警方指出,現場並未發現明顯血跡,機車也無明顯擦地痕跡,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到場後確認莊男並無酒駕情形,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通知家屬到場製作筆錄。詳細肇事原因已交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開輔助駕駛跑高速化妝、吃飯 女司機辯「心裡在開車」:它開得比我好
大陸浙江省溫州市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指一名女性駕駛人在社交平台發布多段行車影片,畫面中她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卻雙手離開方向盤,甚至出現進食、隨音樂擺動雙手及化妝等行為,引發安全疑慮。面對警方詢問,當事人竟辯稱「作為女司機,我覺得它開得比我好」等語,令人傻眼。央視報導,交警接獲檢舉後循線追查,發現該駕駛人在其社交帳號中多次上傳類似影片,顯示她長時間在車輛行進中未專注駕駛,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嚴重隱患。經進一步比對,高速交警迅速鎖定違法車輛及林姓女駕駛人身分,並通知其到案接受調查與處理。女子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卻雙手離開方向盤,甚至出現進食、隨音樂擺動雙手及化妝等行為。(圖/翻攝自央視)面對警方詢問,林某辯稱「作為女司機,我覺得它開得比我好」,甚至說即使自己分心處理其他事情,「心裡還會想著我在開車的」等語,讓交警相當傻眼。警方表示,林女的行為已違反交通安全規定,最終依法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200元(約新台幣926元),並記違規扣點3分。報導指出,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先前曾發布指導性案例,明確指出車載輔助駕駛系統僅為輔助工具,無法取代駕駛人主體責任,即使啟用相關功能,駕駛人仍須全程掌控車輛並確保行車安全,不得有任何分心或危險操作行為。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男躺地遭輾過 警釐清肇責中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警方獲報,9日下午3時許有民眾發現一名男子倒臥在成功路一段上,一動不動,警消到場後發現男子已明顯死亡,其身上有明顯撞擊痕跡,疑似遭車輛輾過,相關當事人也已全數到案。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7歲的游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松河街東往西方向行駛,至成功橋下方時,疑似未注意而輾過倒臥路中之男子,當場輾過男子,造成男子無無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初步對肇事駕駛進行酒測,初步確認未有飲酒情事,後續相關肇事責任部分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另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橋下或涵洞、隧道等陰暗處時,應隨時注意車前動態,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滑倒連環摔!高雄小港「詭異油地」害5人送醫 騎士命危搶救中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三路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連環機車自摔事故,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事件發生於1日上午8時22分許,正值通勤尖峰時段,多名騎士行經該路段時,疑似因路面異常濕滑而接連失控摔車,現場一度混亂,造成共5人受傷,其中1名27歲李姓男子頭部重創,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情況相當危急。警方調查指出,當時共有4輛機車行駛於沿海三路南向北的機車道,包括李男、42歲鄭男、31歲江男、68歲黃姓女子,以及1名15歲許姓乘客。初步研判疑似因路面濕滑導致連環自摔。除李男傷勢嚴重外,其餘4人僅受輕微擦挫傷,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且經酒測確認所有駕駛酒精濃度皆為0,排除酒駕因素。然而,事故背後的真正原因仍撲朔迷離。傷者親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該路段地面疑似存在「不明液體」,甚至有騎士形容摔倒瞬間「有油感」,質疑可能並非單純積水,而是外來油漬或其他滑性物質所致。目前親友正積極透過網路徵求當時經過該路段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希望能還原事故發生的真相,確認是否有車輛不慎潑灑油漬或其他液體,進而釐清責任歸屬,也尋找當時協助報案或目擊事故的民眾,盼能拼湊出完整經過。警方表示,詳細肇事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分析,包括路面狀況、可能外來物質以及相關影像資料,後續將由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專業鑑定;目前,李男仍昏迷不醒,醫師表示接下來幾天將是關鍵觀察期,親友與網友紛紛為其祈福,希望奇蹟出現,早日脫離險境。
機車沒停好恐吃罰單?網傳立側柱、超線罰1200元 警揭判罰標準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網上流傳機車立側柱、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就會被檢舉開罰1200元的消息,引發不少騎士恐慌。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此說法不完全是錯,但警方開罰關鍵在於是否「妨礙通行」,不是壓線就會受罰。日前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表示,機車停在停車格但立側柱,使機車傾斜角度太大,後照鏡或手把超過格線,以及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巡邏警察可取締與民眾檢舉,恐挨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此消息曝光後,引發民眾熱烈討論,但又不確定此說法是否正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規定機車停車應立中柱或側柱,但高雄市交通大隊曾說明,機車立側柱在停車格內,只要車體傾斜不要太誇張,且妨礙其他人通行權利,基本上不會取締,但仍建議民眾立中柱。至於機車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會收罰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開罰前提是機車手把或後照鏡嚴重超出格線,已經妨礙通行,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針對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遭檢舉一說,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但是否開罰仍須回到是否影響通行,並非因單一距離就裁罰。機車停車問題是否會被其他民眾檢舉,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併排臨停、騎樓停車、消防栓前停車、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處臨停與停車、騎車講電話、手持吸菸等8行為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罰鍰,不開放民眾檢舉。
小心荷包! 北市3月起再增科技執法路段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為加強維護交通安全,擇定北市1處多事故路口(南京東路與復興北路口),於今年3月1日啟用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項目為「闖紅燈、車輛不停讓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違規停車等」,交通大隊提醒,科技執法設置目的是希望透過提升執法強度,減少交通違規、促進用路安全與順暢,提醒駕駛人行駛至交岔路口時,直行車輛切勿佔用左(右)轉彎專用車道行駛,及左(右)轉彎車輛請提早駛入內(外)側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並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勿跨越雙白(黃)線,以維行車安全與順暢。另配合本市公共運輸處規劃,擇定本市5處公車站區(捷運臺大醫院站-往北、臺大醫院站-往北、中華路北站-往北、松山商職站〔福德〕及松山高中站〔松隆〕),為避免車輛違停影響「公車進出站」、「乘客上下車」及「用路人通行」,於115年3月1日啟用公車站區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項目為「違規停車」,利用科技執法設備提升執法效率,矯正並減少投機之違規行為,以降低交通事故與提升運輸效率,請市民朋友們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北市交大首創線上核發大貨車通行證 3月起可線上申請
民眾駕駛大貨車(總重量逾10噸)及聯結車需申請通行證始得進入本市管制區,為提升民眾申請效率及便利性,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年3月1日起,「臺北市大貨車及聯結車通行證申請」系統全面e化,民眾除能線上申請外,並可直接線上領取通行證,免去民眾往返領證或等候郵寄時間,讓民眾更快速申領通行證。北市警交大透過優化「臺北市大貨車及聯結車通行證申請」系統,申請大貨車通行證案件經核准後,系統即自動將通行證檔案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人,有效縮短民眾領取時間及提升便利性;另該系統同時介接警政資訊平台,第一線執勤員警可即時線上查核,減少攔查大貨車安全風險,有效提升執法效率。北市交大呼籲,總重量逾10噸之大型車輛進入本市管制區,請事先至「臺北服務通」平台申辦通行證,民眾亦可至本大隊網站查詢及提出申請,並依核准之時間及路線行駛,以免違規受罰。
紅線臨停打雙黃燈也不行!黃線停3分鐘有條件 違規最高罰1200元
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不少駕駛為了圖方便,選擇在紅線或黃線短暫停車,並打開雙黃燈示警,自認不影響交通即可。不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紅線全面禁止停車,黃線臨停也有嚴格時間與條件限制,即使打雙黃燈,違規仍將依法開罰。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紅線依規定為「全面禁止停車」,不論停留時間長短,只要停在紅線上即屬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至於黃線部分,警方說明,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8時原則上禁止停車,但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彈性開放車輛可「臨時停靠」。不過,臨停須同時符合多項條件,包括必須開啟雙黃燈、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且駕駛人需留在車內,保持隨時可以駛離的狀態。若超時停留或駕駛離車,即屬違規,將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說明,每日晚上8時至隔日上午7時,黃線則開放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此外,若是接送未滿7歲的兒童,或行動不便者上下車,也不適用3分鐘的臨停限制。不過,警方強調,若臨停位置位於慢車道或已影響其他用路人通行,仍將視個案具體情況依法裁處。針對部分駕駛為了閃避違規臨停車輛,而短暫逆向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屬不得已且情節輕微,執法時可優先採取勸導方式,不一定舉發。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仍須注意對向來車動態,避免因逆向行駛引發交通事故。對於已遭舉發的民眾,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若對裁罰結果有異議,可在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依法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警方強調,交通執法目的在於防制事故、維持道路順暢,呼籲駕駛人遵守停車與臨時停靠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用路安全。
強化「2026台北年貨大街」交通疏導 北市警三大措施曝
因應春節將屆,迪化商圈年貨大街假日期間採購人潮湧現,為避免人、車潮交織造成交通壅塞,北市警局首度運用無人機監控車流狀況,加派警力擴大疏導範圍至鄭州路、塔城街沿線,置重點於保持路口淨空,確保人、車通行順暢,並適時驅離臨停車輛,以維護交通秩序。為讓民眾「安心行、放心買」,北市警局強化交通疏導措施如下:一、擴大疏導範圍,彈性管制車輛左轉:因應多數民眾搭乘捷運至北門站再步行至迪化街商圈,交通疏導範圍擴大至鄭州路及塔城街沿線,並視車流及行人通行狀況,適時控燈延長秒數、管制部分路段車輛禁止左轉,避免人、車交織。二、運用無人機監控車流:因應擴大交通疏導範圍,交通警察大隊除運用 CCTV 監控路口車流外,並操作無人機掌握周邊交通狀況,遇有交通壅塞,即通報鄰近分局啟動「交通快打機制」,派遣線上警力到場疏導。三、機動排除道路障礙,確保行車順暢:規劃「交通機處組」,針對迪化街商圈周邊道路,加強路況查報、驅離臨停車輛、排除交通事故及道路障礙。北市警局呼籲,年貨大街期間人、車潮增加,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配合員警與義交指揮,駕駛人可透過收聽警察廣播電臺及道路上設置之資訊可變標誌CMS,掌握最新路況,共同維護迪化街商圈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
台中警猛抓改管車開出1658件 夜晚噪音惹民怨大掃蕩
台中市民在夜晚常被改裝機車的刺耳排氣聲吵醒,影響生活品質與睡眠,為此台中市警方在2025年展開大規模掃蕩行動,根據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的統計,全年共取締非法改裝機車排氣管達1658件,若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最低罰鍰900元計算,國庫至少收入149萬2200元,警方也與環保局及監理單位合作,舉辦157場聯合稽查,共攔檢499輛疑似噪音改裝車,其中135輛當場被裁罰,罰鍰金額達86萬4000元。台中市警察強調,掃蕩行動針對的是經常出入特定路段、夜間聚集行駛的改裝車輛,目的不只是取締違規,更希望減少噪音對民眾生活的干擾;同時,針對噪音檢驗不符合標準的車輛,還可依《噪音管制法》處以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形成雙重防護。除了改裝車問題,隨著春節將至,台中警方也加強酒駕、毒駕及其他交通違規行為的取締工作,太平分局在2月5日至6日兩天內,取締酒駕2件、無照駕駛2件、使用註銷牌照1件、改裝排氣管2件、闖紅燈5件,警方提醒民眾,春節期間外出旅遊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疲勞駕駛或危險駕駛,並落實行人路權,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用路安全。整體而言,台中警方持續針對噪音車輛及違規行為展開聯合稽查,透過取締與教育宣導雙管齊下,不僅保障市民夜間生活品質,也確保春節交通安全,呈現出警民合作共創安寧環境的積極作為。
快訊/北市警局中階警官94人異動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隊隊長等職缺,經該局林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94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2月10日(星期二)離到職。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本局資訊室警務正康智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邱桂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紀錄組組長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5、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6、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志峯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7、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葉宣岑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8、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歐陽俊調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9、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周維強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冠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13、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14、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重仁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16、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7、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8、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黃鉅增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9、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羅秀成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2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王乃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2、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蕭景嘉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2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許文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5、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張義和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2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趙晨喻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27、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防治組組長28、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陳泓瑜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29、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李永翔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30、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劉得焜調任大同分局保防組組長31、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陳振翔調任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33、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4、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柯志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5、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蔡鎮群調任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3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呂滄棋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37、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大同分局民防組組長38、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王明祝調任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39、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40、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張恆睿調任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41、本局秘書室警務正洪辰諭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2、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秘書室主任43、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黃亮凱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4、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45、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葉麗娟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6、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馮忠堂調任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47、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李宏聰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8、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矜慧調任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9、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茹向弘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50、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謝博文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51、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陳心怡調任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52、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金紋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53、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顏志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55、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陳淑芳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行政股股長56、本局訓練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57、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高詮恩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58、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調任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59、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簡宗瑋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60、萬華分局警務員廖克齊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1、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姚若蓁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62、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高震宇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3、本局後勤科警務正盧禹澄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64、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王崇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5、內湖分局警務員吳俊翰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廖健翔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李裕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右霖陞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松山分局督察員吳柏錡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禾明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71、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唐晟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2、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林仁傑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宥任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4、大安分局督察員黃智源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信義分局督察員李易書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6、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佳雯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陞任本局人事室警務正(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78、內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蔡俊利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9、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0、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和揚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上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南港分局巡官葉祐豪調任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陳靚紋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安調任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陞任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中山分局督察員江明憲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警務員蔡宗銘調任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林冠丞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施仁捷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90、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羿淳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游啟銘調任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世豪調任松山分局巡官93、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陳烱龍調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劉耀文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
春節搭車注意!北北基計程車「連12天」加成30元 依跳表金額付費
115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實施,即自2月11日(週三)0時起至2月22日(週日)24時止,共計12天。新北市交通局提醒,春節加成30元已納入跳表金額,並與臺北市、基隆市同步實施,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之春節運價收費。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許芫綺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23:00至06:00)加成20元及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其中,夜間加成係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將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請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提出申訴。交通局亦特別印製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運將朋友可至上述地點索取,並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閱。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外,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相關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千元至9萬元罰鍰。
快訊/警政署139名高階警官人事異動 邱紹洲接任刑事局局長
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警政署副署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相關調整如下:(計139員,統一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主任秘書郭士傑陞任警政署副署長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林炎田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趙瑞華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邱紹洲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林建宏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6、警政署警政委員黃家琦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7、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呂新財調任警政署主任秘書8、警政署警政委員王文澤調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黃永志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0、彰化縣警察局局長陳明君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1、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世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1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周煥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炯旭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莊勝雄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世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6、警政署行政組組長廖材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富助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旭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王森瑒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吳耀南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洪頂力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侯東輝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4、臺東縣警察局局長蔡燕明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5、嘉義縣警察局局長李權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炯炫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7、新竹市警察局局長許頌嘉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8、連江縣警察局局長陳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温柔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0、花蓮縣警察局局長陳百祿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盧俊宏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名昌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33、警政署保防組組長陳源輝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局長3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陳金城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忠萍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局長3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37、警政署保安組組長范織坤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局長3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林宏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局長39、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林樹國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40、警政署後勤組組長孫成儒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局長41、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42、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許明耀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43、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朱信憲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組長44、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王炳睿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4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詮峰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組長4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47、警政署專門委員蔡鴻文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4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資訊室主任49、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0、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廖國政調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斯儀仙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52、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高鎮文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53、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張啟祥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5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陳家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5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姜祖培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56、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蔡啟仁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7、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松寅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涂國卿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59、警政署警監督察吳銘淵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6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李建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葉錫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62、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黃南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吳燕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黃水願陞任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徐坤隆陞任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李憲蒼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67、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8、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東成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9、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魏仲亨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0、警政署保防組科長黃惠生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1、警政署保安組科長邱俊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2、警政署防治組科長朱倉慶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謝龍富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劉德明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張仁傑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劉雲鵬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林英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劉怡宗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洪榮敏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蔡鴻謀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陳膺方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8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8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8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8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李紹榆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9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9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立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9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林建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蕭文碩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9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9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9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高繼鴻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9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彭正中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9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謝明杰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10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仁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吳傳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10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10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10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詹枝松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10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施永昭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10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大隊長賴俊堯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10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謝博賢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11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啓明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11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珏民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11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1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謝承甫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廖水池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11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巫建德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116、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林明俊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11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11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1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潘顧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2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12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劉清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2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1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1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25、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王志中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2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12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1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高德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12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130、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謝錫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3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132、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曾順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3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李明達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3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汪大宇調任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13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蘇有義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136、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益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1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沈建仁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38、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陳譽仁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1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
五股街頭淪賽車場!飆車族燒胎逆向囂張挑釁 警逮飆車團驚見毒駕
新北市五股區街頭2025年10月發生集體飆車案,以26歲楊姓男子為首的4人以通訊軟體相約,到五股區新五路一帶「試車」,不僅囂張逆向,還「燒胎」製造煙霧,新北市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逮捕楊男等4人,並搜出毒品,發現楊男疑似毒駕上路,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楊姓主嫌平時與3位20多歲李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 LINE 群組串聯相約,於2025年10月30日凌晨,該集團相約前往五股區新五路一帶「試車」。楊男等人騎乘改裝機車在馬路上瘋狂競速,不僅完全無視交通法規公然逆向,更有人當眾表演「燒胎」特技。現場引擎轟鳴聲震天響,並冒出大量白色濃煙,嚴重影響道路安全與居民安寧,行徑極為囂張。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獲報後,與蘆洲分局及三重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紓萍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嚴密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犯嫌身分與動態,認定時機成熟後,於6日前往台北市士林區、新北市蘆洲及三重區等多處執行同步搜索與拘提。警方行動中順利緝捕楊嫌等4人到案,並當場查扣2輛專供競速用的改裝機車,並查獲三級毒品 K 他命等證物,警方對楊嫌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其涉嫌毒駕犯罪行為另分案偵辦,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移請新北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其他改裝車行及人員涉案情形。新北市警察局呼籲,對於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之飆車行為,將持續以專案方式跨單位合作掃蕩,嚴正執法、決不寬貸,全力維護本市道路交通秩序,守護市民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