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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 法院 中國 判決 死刑
男子與親戚打牌「5個月輸780萬」 警一查他衰遭設局
春節期間與家人、親友同聚,不少人會上牌桌「小賭怡情」,但卻有家庭發生詐騙案。大陸湖南一名唐姓男子被周姓親戚設局一起打牌,5個月內慘輸掉約人民幣175.12萬元(約新台幣780萬元)。唐男氣得向周男提告,當地法院認定周男等人已構成詐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併科罰金。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親戚間的詐欺案件,判決指出,一名唐姓男子在領取徵收補償款後,遭周姓親戚設局引誘參與「鬥牛」賭局,短短5個月內被對方以合謀作弊手段騙走高達175.1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80萬元)。判決指出,主嫌周男聯合同夥設下圈套,在牌局中透過洗牌、標記等手法暗中控制輸贏,還找人以偷看牌、換牌等出千方式配合。周男一群人為了讓唐男深陷其中,還招募多名「氣氛組」成員在旁敲邊鼓,藉由切牌、抬高押注等方式刺激唐男加大賭資,使其防不勝防。經調查發現,周男在5個月內策畫5場賭局,從唐男身上騙走約人民幣175.12萬元(約新台幣78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周男等人並非單純賭博,而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使用欺詐手段人為控制賭局結果,導致被害人財物重大損失,其行為與一般博弈性質不同,已觸犯詐欺罪,故依法嚴懲。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並科處罰金。針對此案,法官特別提醒,民眾春節期間與親友相聚雖常有牌桌娛樂,但務必警惕異常的高額牌局,尤其應避免參與背景陌生或組成可疑的賭桌,且涉及金錢往來時應保持理性。法庭強調,不法分子常利用「熟人關係」放下戒心,民眾應保護好自身財產安全,切勿因為一時興起而落入傾家蕩產的陷阱。
兒媳遭質疑出軌!公公轉帳2千萬購屋安撫 夫妻仍鬧離婚反遭提告
大陸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家事糾紛案。一名公公在兒子婚姻亮起紅燈之際,曾向兒媳轉帳6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萬元),作為購房補償金。事後小夫妻仍鬧離婚,公公轉而提告,要求兒子與兒媳返還該筆款項及利息,但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其全部訴求。據《看看新聞》報導,資料顯示,兒子小唐與妻子小謝於2020年12月登記結婚,公公老唐為兩人婚後生活出資購置婚房。兩年多後,夫妻關係出現裂痕,小謝懷孕期間得知小唐曾隱瞞婚史,雙方矛盾加劇。小唐更懷疑腹中胎兒非親生,堅持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證實胎兒為小唐之子,但夫妻關係仍無法修復,小謝一度表示欲流產後再提出離婚。老唐見情勢惡化,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分三次向兒媳帳戶轉帳共計650萬元,並在備註中標明「購房款」。該筆資金後用於購買徐匯區一處學區房,並登記在小謝名下。同年6月,小謝順利產子,但9月起與小唐分居,隨後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未予准許。老唐其後主張,650萬元為小謝以墮胎為要脅而向其借款,並提出小唐簽署的借條作為佐證,要求小夫妻共同返還金額及利息。小唐亦站在父親一方,承認借款事實,表示該筆款項為夫妻協議後向父親借得,願意還款。然而,小謝則主張,款項性質為老唐為補償其在婚姻中所受委屈及感謝她生下孩子而「贈與」的個人財產,並非借貸。她強調自己從未簽署借條,且轉帳備註也非「借款」,更指出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生活必要所購,應不視為共同債務。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唐所提借條僅為小唐一人簽署,並無證據證明小謝知情或事後追認;且涉案款項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不符合《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原告老唐的所有訴訟請求。
員工親哥過世請無薪假奔喪遭開除 法院判公司賠償:違反人情常理
大陸北京一名喬姓男子任職於一間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因親哥哥病危過世請無薪假奔喪,卻遭公司以擅自離崗為由開除。喬男只能提出告訴維權,案件經勞動仲裁後進入司法程序,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雇主解除勞動契約違法,須支付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根據陸媒《光明網》報導,判決指出,喬男於2023年4月8日進入某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同年8月19日,喬男因親哥哥病危,他透過微信向後廚經理申請15天假期,但對方表示無法批准如此長的假,喬男隨後提出改請無薪事假;8月20日晚間,喬男的哥哥不幸過世,喬男再度傳訊告知經理,表示當晚即返鄉處理後事。8月25日,喬男又聯繫公司稱已在返京途中,隔日可上班,卻被通知下週一報到並寫辭職信,且不用再到公司了。喬男指出,8月28日養老中心正式發出辭退通知,指稱喬男未說明與病危者的親屬關係,也未提供醫療診斷證明,在未獲公司同意下擅自離崗至8月25日,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因此決定予以解雇。喬男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申請仲裁後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相關賠償。養老中心則主張,喪假主要適用於直系親屬,兄長過世不在法定範圍內,且喬男未經批准即離崗,影響工作運作,因此解雇並無不當。不過,法院審理認為,解除勞動關係屬對勞工最嚴厲的處分,須綜合考量雇主業務性質、勞工違紀情形及對單位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喬男因親兄病危過世申請無薪事假,雇主未准假,事後又以擅自離崗為由直接解雇,違反公序良俗。在沒有其他合法解雇理由下,養老中心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最終北京三中院維持原判,認定養老中心違法解雇,須向喬男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契約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全案定讞。
昔10分鐘賣5百萬桶!陸即食火鍋「自嗨鍋」下神壇 關聯企業申請破產
曾一度風靡大陸市場的即食火鍋品牌「自嗨鍋」,如今正站在破產邊緣。天眼查APP顯示,自嗨鍋關聯公司「杭州金羚羊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則破產審查案件,申請人為馬某,案件由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受理。綜合陸媒報導,早在去年11月,杭州金羚羊因與馬某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其法定代表人蔡紅亮亦被列入限制名單。根據天眼查資料,該公司及蔡紅亮名下累計已有12條歷史限制消費令。據了解,蔡紅亮曾創立休閒零食品牌「百草味」,並於2016年將其出售給「好想你」。2018年,蔡紅亮再度創業,成立杭州金羚羊並推出自嗨鍋品牌。憑藉高頻次、重投入的營銷策略,自嗨鍋迅速成為現象級網紅產品,曾創下10分鐘銷售500萬桶、年銷售額突破10億元的紀錄。在資本層面,自嗨鍋一度備受歡迎。2018年至2021年間,杭州金羚羊完成5輪融資,累計金額超過人民幣5.5億元,估值最高達人民幣75億元,投資方包括中金公司、經緯創投、泰康投資等知名機構。2023年3月,蓮花健康曾公告擬以人民幣3億至6億元收購杭州金羚羊不低於20%的股權,但交易最終未能完成,且因高溢價問題引發監管問詢。從經營表現看,公司盈利能力持續承壓。2020年至2022年,杭州金羚羊營收分別為人民幣9.58億元、9.92億元和8.2億元,網路銷售連續下滑,淨利潤亦一度大幅虧損。由於過度依賴營銷、消費場景單一,其市場份額逐年下降。2024年,因拖欠分眾傳媒款項,公司被強制執行。截至目前,杭州金羚羊被執行金額累計超過人民幣1.4億元,並存在多條失信與股權凍結信息。蔡紅亮名下關聯企業多數已註銷,僅剩3家公司仍在存續。
16歲男高中生偷溜出宿舍「翻牆摔成九級傷殘」 怒告同伴與校方!判決出爐
大陸重慶發生一起校園事件引發當地社會關注,一名16歲男高中生阿明(化名),與3名同學凌晨相約離開學校宿舍外出打撞球,翻牆過程中不慎滑倒受傷,事後被鑑定為九級傷殘,相關損失合計約人民幣21萬元(約新台幣97萬元)。男高中生決定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學校與3名同學須負擔賠償責任。近日法院審理後認定,學生本人須負主要責任,學校無須賠償,其餘3名同伴則各須賠償人民幣7千元(約新台幣3.2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4年4月某個凌晨,阿明與小龍(化名)等3名同學為外出打撞球,相約從宿舍翻牆偷偷離校;翻牆過程中,阿明腳滑跌倒,短暫休息後未感明顯不適,4人繼續從操場防護網破洞鑽出校外。直到清晨6時返回宿舍後,阿明腰部出現明顯疼痛,並向導師反映。校方第一時間安排2名教師及1名學生陪同就醫,經醫院鑑定,阿明已構成九級傷殘。沒想到事後阿明對學校及3名翻牆離開學校的同學提告,日前法院審理認為,阿明事發時已滿16歲,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具備辨識翻牆行為危險性的基本能力,卻仍違反校規冒險外出,是導致受傷的主要原因,須負主要責任。至於同行3名學生,雖與阿明相約以危險方式離校,且未盡提醒與照顧義務,在其跌倒後也未立即送醫或通報學校,但因阿明當時仍堅持外出,顯示未呈現需要緊急就醫狀態,且延誤送醫並未明顯加重傷勢,因此認定過失程度較輕。至於校方責任部分,法院查明,學校平時已定期進行安全教育,也明訂禁止攀爬護欄等規範,事故發生後亦即時安排阿明送醫,已盡教育與管理義務。法院指出,教育機構責任並非無限上綱,在已盡合理管理責任情況下,無須對學生違規冒險行為承擔額外賠償。最終法院判決,阿明的3名同伴各須賠償人民幣7千元(約新台幣3.2萬元),因3人同屬限制行為能力人,賠償責任由其法定監護人負擔;至於阿明要求學校賠償及超出部分的請求,則不予支持。
陸處決緬北白家犯罪集團4罪犯!涉案金額高達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2日宣布處決4名被指控在緬甸經營詐騙和賭博活動,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且涉案金額超過42億美元的罪犯,但聲明並未說明具體執行時間。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名罪犯執行了死刑。報導補充,去年11月3日,深圳中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去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第1審判決、第2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法依法核准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死刑。深圳中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對此,卡達《半島電視台》指出,這次的處決是北京對東南亞詐騙活動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在東南亞,詐騙公園已經發展成為1項產業規模的生意,尤其是在緬甸、柬埔寨和寮國。部分被販賣的勞工對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數位詐騙,其中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專家表示,這些中心大多由中國主導的犯罪集團與緬甸武裝團體合作運營,利用緬甸在持續戰爭中的不穩定局勢牟利。而緬甸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對暴力視而不見,但在過去1年裡,在主要軍事支持者中國的遊說下,軍政府大肆宣揚鎮壓行動。10月,緬甸當局突襲了位於緬甸與泰國邊境的臭名昭著的詐騙中心KK園區,逮捕了2,000多人。然而,據觀察人士稱,政府發動的突襲行動是宣傳活動的一部分,旨在緩解來自北京的壓力,同時又不損害軍方民兵盟友的利潤。
街頭行乞結緣戀愛五年!男方發現「她根本沒離婚」 怒討回49萬聘金
大陸固原市日前審理一起情感與金錢糾紛交織的民事案件。一名男子與女子在青海西寧街頭行乞時結識,進而展開五年同居戀情。男方在交往期間支付超過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作為結婚聘金,不料後來發現女方婚姻尚未解除。雙方對金錢性質產生爭議,最終鬧上法院。經過一審與上訴程序,法院最終判決女方需返還聘金的八成。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與《香港01》報導,來自貴州的彭姓男子與寧夏籍的張姓女子於2020年10月在西寧街頭行乞期間相遇,雙方皆聲稱已離婚,隨後發展為情侶關係,並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交往過程中,張女以結婚為由向彭男索取聘金,要求金額達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萬元)。彭男於2024年7月陸續轉帳共11萬1,9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2,000元)。但兩人不久後感情生變,彭男更發現張女事實上仍與前夫維持婚姻關係,因此向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對方以虛構單身身分詐取財物,要求返還全數聘金款項。法院審理後判定,雖雙方並未登記結婚,但彭男支付款項的性質明確為以結婚為目的之贈與。考量雙方實際同居生活情形與金錢用途,酌情裁定張女需返還聘金款的80%,即人民幣89,536元(約新台幣39萬4,000元)。張女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她辯稱這筆錢並非聘金,而是兩人在五年內共同行乞所累積的3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0萬8,000元)中的一部分,亦包含她在生活中照料對方的「保母費」。2025年9月16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審理。法官指出,張女未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該筆款項屬於共同所得或其他性質支出,反之彭男提供的轉帳紀錄與對話內容,足以證明其金錢贈與與婚姻承諾具關聯。法院最終於同年9月2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反映在未具正式婚姻關係下產生的財務往來風險。法院強調,在牽涉重大金錢交易時,應事先釐清款項性質並保留完整紀錄,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撿到手機粗心搞丟!路人反遭失主提告 「法院判賠1.3萬」關鍵出爐
大陸廣西自治區南寧市一起「撿到手機反而挨告」的案件近日引發關注。一名陸姓男子外出時遺失手機,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手機被覃姓路人撿走。陸男隨後上門討回手機,卻被對方告知因其飲酒後疏忽,手機已再次遺失。陸男認為覃姓路人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要求依手機原價賠償,雙方因此發生爭議。《廣西法治日報》報導,由於協商未果,陸男以覃某故意不歸還遺失物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審理期間,被告未理會法院傳票,既未到庭應訴,也未提出書面答辯。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覃某需賠償陸男手機價款人民幣2999元(約新台幣1.3萬元)。覃某未提出上訴,判決已正式生效。法院指出,依照法律規定,撿到他人遺失物品後,拾得人負有妥善保管並及時返還失主,或交由警方處理的法定義務。本案中,覃某撿到手機後,僅隨意放置於電動車前方的置物箱內,既未主動聯絡失主,也未報警處理,最終導致手機遺失,顯屬重大過失,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至於其主張「非故意行為」及「飲酒影響判斷」,法院認為並不足以免除法律責任。判決結果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有網友擔憂此類判例可能讓民眾不敢撿拾他人遺失物,影響「拾金不昧」的風氣。不過,也有法律人士指出,本案重點並非「不能撿」,而是提醒拾得人應以正確方式處理遺失物,立即報警或妥善保管,才是真正的善意行為。
原配控遭雙重背叛!丈夫與閨蜜涉重婚 她精神受創「一夜白髮」
大陸陝西省安康市一名女子結婚多年,直到在丈夫車內意外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才揭露丈夫與多年閨蜜之間的婚外關係。女子指出,資料上的陪同簽名人正是其丈夫,進一步追問後,對方承認雙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女子在庭前受訪時表示,自己在得知丈夫與閨蜜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後,短時間內承受巨大精神打擊,甚至出現「一夜白髮」的情況。該案先前一審僅判處丈夫有期徒刑6個月,未認定第三者涉罪,女子不服判決結果,持續循司法途徑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陸媒報導指出,回顧事件起因,女子表示,結婚多年來一直未察覺異狀,直到某日於丈夫車內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文件顯示陪同簽名人為其丈夫,而手術當事人則是她相識多年的閨蜜。她隨即向對方求證,對方承認與其丈夫發展婚外關係,並曾懷孕後終止妊娠。女子指出,真相曝光後,她曾低聲下氣要求閨蜜退出這段關係,希望保住家庭,但不僅未獲回應,反遭對方封鎖聯絡。她形容,自己在極短時間內情緒崩潰,身心狀況急遽惡化,頭髮在短時間內大量變白,外貌變化明顯,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她進一步指控,丈夫與第三者並非短暫交往,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關行為對家庭結構與子女造成嚴重影響。她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持續介入家庭,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司法程序方面,法院於2023年進行一審審理,認定女子的丈夫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院認為第三者行為尚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未予判刑。女子對判決結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女子仍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主張第三者應負刑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本案於26日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續結果仍待司法機關裁定。另據了解,女子與丈夫曾共同經營文化傳媒公司,丈夫也曾在短影音平台累積一定知名度。女子表示,丈夫正是在工作合作過程中,與後來成為第三者的友人相識,原本出於同情對方為離異單親母親,未料最終演變成婚姻破裂與長期司法糾紛。
違規小學大火釀13死!58歲女師救156人慘判重刑6年 網嘆:變替罪羊
大陸河南省寄宿制的英才學校於去年1月發生重大校園火災,造成13名小學生不幸喪命、另有4人受傷。該案近日一審宣判,學校創辦人、校長及一名58歲女導師兼宿舍管理員,分別被判處6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然而,判決結果引發爭議,由於奮力救人的導師被判重刑,網友大多認為是校舍安全問題,不明白為何是基層教師承擔。綜合陸媒報導,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人民法院通報,這場火災發生在去年1月19日於獨樹鎮硯山鋪社區的英才學校。法院認定,校方長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包括宿舍超額使用、消防栓無水、煙霧警報器失效等問題,卻未依法整改,構成「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終分別判學校創辦人李宇7年有期徒刑及校長徐向陽6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於案發時身兼導師與宿舍管理員的賈霞,則被判刑6年。但判決出爐後,竟在大陸各大論壇和社群掀起熱烈討論,大量網友為女導師賈霞喊冤,更有人指出,火災起因為一名8歲學生私藏打火機,點燃棉被的線頭引發;事發當下,賈霞並未逃生,而是第一時間叫醒學生、組織疏散,成功撤離156名學生後,還曾折返火場嘗試救人。因此網友質疑,一人兼任多職的基層教師,既無權決定消防設施改善,也無法解決宿舍超員問題,卻在事故後須承擔與其職權極不相稱的刑責,根本把她當「替罪羊」。除此之外,有知情人士指出,英才學校本身屬於違規辦學,甚至未具備完整合法登記,相關安全問題長期存在,卻未被及時發現,顯示管理層與監管機制的嚴重失靈。法院雖認定賈霞「明知有危險卻未上報或整改」,但外界更關注的,是責任是否應該區分輕重,而非一律由最基層人員承擔。報導中也提到,火災後有學生家長透露,孩子當晚從大火逃生,在教室待了一整個晚上,但裡面有空調沒有受凍,隔日清晨導師也將學生送回家,而孩子描述火災當下,濃煙大到路都看不清,跑的時候連鞋子都來不及穿。
131億判賠壓頂 大同擬一次認列虧損「大洗澡」斷尾求生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2月13日針對大同與華映(百慕達)間的訴訟作出終審判決,判令大同與華映需連帶賠償中國華映科技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這起延宕十多年的案件如同一顆深水炸彈,再度引爆市場高度關注。根據《民報》報導,雖然大同於記者會中宣稱公司帳上仍有287億元現金,並強調中國判決尚未獲得台灣法院認可,短期內無執行效力;但實際上,大同在中國持有的多項資產恐已無可倖免。專家指出,這些市值約40至50億元的資產,包括子公司股權、廠房、帳戶現金等,皆可能成為債權人立即執行的目標。在中國資產形同難守的情況下,大同轉向死守台灣母公司資產。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判決需經台灣法院「裁定認可」後方可強制執行,大同律師團已擬定三道法律防線,意圖拖延、反擊或化解此筆巨額債務。包括質疑文書真偽、主張違反公序良俗,以及訴訟程序拖延,以時間換取談判空間。而在外界質疑聲中,有媒體指出,大同新任董事長張榮華與經營團隊內部已達共識,擬於今年財報中一次性提列131億元「或有損失」,採用最嚴格會計原則全額認列。雖將導致大同由盈轉虧,每股盈餘恐驟減6.09元,創下歷年最大虧損,但市場分析普遍認為這是一場經過縝密規劃的財務操作。專家指出,這種策略在會計學中稱為「大洗澡」(Big Bath),意指藉組織更迭或重大事件時,將歷年累積的壞帳與潛藏風險一次清算。對張榮華而言,這筆爛帳是來自前朝高層的遺毒,選擇在2024年全數認列,不僅可重設財報基期,更為日後業績反彈創造條件。一名會計師則指出,雖然每股盈餘重創,但這筆損失屬帳面處理,「現金其實一毛沒少」。由於台灣法院尚未認可判決,大同現階段仍無須實際付款。公司也表示,若未來勝訴或和解,可再將提列金額「回沖」為獲利,對整體財務影響屬可控範疇。但對眾多期待領股息的小股東而言,衝擊可能最為直接。原預期本業穩健的情況下能分得可觀股利,但一旦巨額損失入帳,全年淨利將被吞噬,股利發放幾近落空。
大同遭陸判賠華映131億元 公司:將提再審、不影響財務
大同(2371)13日召開重訊記者會表示,接獲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判決指出原大同集團旗下的中華映管(華映),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約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的業績補償款,大同公司與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指出,對此判決結果表達遺憾,並宣布將依循大陸司法救濟途徑,提請再審。大同依循會計準則仍應先行提存備抵損失,預計每股虧損逾6元。業界並推估,大同有可能在今年第4季財報提列。大同表示,為充分維護廣大股東權益,經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後,將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提請再審。公司亦將依據會計原則審慎評估判決對其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大同強調,依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台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台幣1480億元,資金充裕、結構穩健,足以應對突發性財務風險。大同近年轉型有成,以電力、能源、AI算力為主要成長引擎,加上海外市場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持續增長。公司重申,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將持續專注於核心業務發展,秉持穩健經營原則,致力於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與權益。
誤把中藥「生烏粉」當黑胡椒包餃子致命!陸推拿店中毒案二審維持原判
中國大陸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二審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1起因誤用劇毒「生烏」粉末造成的烏頭鹼(Aconitine,生物鹼毒素)中毒事件在經過審理後,法院最終維持原判。據《星島日報》報導,事件源於2023年12月21日,1名推拿店足療按摩技師賀男在調製餃子餡時,將本應妥善存放的中藥材「生烏」粉末誤認為黑胡椒加入餡料中。當天,推拿店老闆鄧男與師傅陳男抵達推拿館後,與賀男共同食用這批餃子,3人隨後陸續出現烏頭鹼中毒症狀,其中鄧男最終因搶救無效而身亡。隨後鄧男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向賀男與陳男求償餘8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355萬元)。一審由新市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鄧男作為推拿店經營者,且具備醫學背景,未將具毒性的「生烏」與一般調味料分開存放,增加誤食風險。此外,在察覺中毒後,鄧男也未立即採取專業救治措施,反而在中毒期間繼續為顧客進行按摩,使毒性更快擴散,延誤救治時機。因此,法院認定鄧男對自己的死亡後果負有重大過錯,需承擔70%責任。判決書同時指出,賀男將「生烏」粉末誤當黑胡椒加入餃子餡,操作失誤與中毒結果具有直接因果關係,需承擔20%責任;而陳男作為醫師,在察覺烏頭鹼中毒後未建議立即就醫,對損害後果擴大亦有過錯,需承擔10%責任。一審最終判令賀男與陳男共計賠償鄧男家屬36萬餘元。案經上訴後,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28日公布二審判決,駁回陳男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結果。
1個月14次、單次4小時!工程師「帶薪如廁」慘了 辯長痔瘡遭打臉
大陸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勞資糾紛案例,引發社會關注。某科技公司李姓工程師於工作期間長時間滯留廁所,一個月內多達14次,最久一次接近4小時,遭公司認定嚴重曠工,並解除勞動合同。李姓員工不服,接連申請仲裁與提起訴訟,案件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化解。綜合陸媒報導,李姓工程師自2010年入職科技公司,2014年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在2020年簽收新版《員工手冊》。該手冊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擅離崗位達一定時長視作曠工,半年內累計曠工滿3天屬嚴重違紀,公司可據此立即解除合同。2024年4月至5月間,公司發現李姓員工頻繁長時間滯留廁所,且無法透過微信聯繫。監控顯示,李姓工程師於26個工作日內,共有14次在衛生間停留超過1小時。公司調查後,認定李姓員工嚴重曠工,履行報告工會等程序後解除合同。員工辯稱,自己因痔瘡需要臨時護理,滯留廁所屬於身體原因,並向法院提交配偶購買藥品紀錄以及事後住院手術紀錄作為佐證。法院查出,李姓員工在事發期間未向公司報告病情,也未申請病假;其所提交的購藥與手術資料,均發生在滯留情況後期,甚至被解雇之後,無法證明其事發時確有健康限制。此外,公司提供帶薪病假制度,員工本可依法請假,而非長時間失聯;且其於事發前後並無類似情況,行為與病情間缺乏必然關聯。對於公司是否具備合法解除權,法院也作出審查。經查,《員工手冊》經民主程序制定,並經員工簽字確認,其中明載曠工規定。法院認為,作為工程師,李姓員工需隨時響應工作需求,其長時間離崗已造成工作延誤,構成嚴重違紀。公司亦已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程序,解除行為合法。一審法院遂駁回原告索討人民幣32萬餘元(約新台幣142萬元)賠償的請求。李姓員工不服,上訴至二審。為促成爭議實質化解,法院在確認一審事實及法律適用無誤的前提下,考量他多年任職的貢獻和離職後面臨的實際壓力,啟動調解程序。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同意以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3萬元)補助款作為和解,本案由此畫下句點。
醫生尪幫閨密看病 曝她「身體1跡象」妻驚覺有古怪!一查帳戶心碎了
大陸四川省一名冉姓女子與朱姓丈夫結婚24年,兩人10年前到重慶創業,共同經營診所,生活逐漸穩定。然而,一段三角關係卻讓原本的家庭陷入危機。冉女指出,自己是在丈夫多次提及閨密劉女的異常評價後,才開始懷疑兩人的關係並非普通友誼。《瀟湘晨報》報導,冉女回憶,夫妻倆在沙坪壩開診所時,因緣際會認識了住在附近的劉女,由於後者時常到診所看診,與兩人逐漸熟識,對方甚至和她成為閨密。據了解,劉女當時已婚,但不久後便離婚。不過,真正讓冉女起疑的,是丈夫對劉女的描述,逐漸超出正常的醫病或朋友關係。她表示,丈夫曾主動向她提到劉女婚姻「不幸福」,可能出現憂鬱傾向,需要「持續關心和看病」。冉女更透露,丈夫曾以「劉女家庭不幸」為由,頻繁與其接觸,甚至稱「明顯感覺她有性飢渴的表現,臉上又長痘痘」等語,讓她感覺雙方關係「明顯超出正常範圍」,而這份懷疑在去年春節期間達到高峰。冉女從親友口中得知,丈夫與劉女同時出現在老家一間酒店。(圖/翻攝自微博)報導指出,冉女當時從親友口中得知,丈夫與劉女同時出現在老家一間酒店。她立即趕赴現場,果然看到丈夫與閨密共處一室,一氣之下與劉女發生肢體衝突,因此被處行政拘留7天及並賠償醫藥費。事發後,夫妻關係急速惡化,朱男開始夜不歸營,夫妻共同經營的診所也陷入停擺。面對日漸龐大的經濟壓力與婚姻危機下,冉女決定調取丈夫帳務,驚見男方多年來持續向劉女轉帳,金額多為「5200」、「1314」等具特殊意涵的數字,累計超過人民幣67萬元(約新台幣297萬元),氣得她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轉帳無效並返還款項。巴南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朱男向劉女的多筆轉帳不屬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依法屬無效行為,判決劉女需返還62萬餘元(約新台幣275萬餘元)。對此,朱男與劉女均未回應。冉女表示,她最初的警覺正是來自丈夫對閨密「異常關切」的評價,如今雖取得部分法律勝利,仍盼丈夫能回歸家庭,重新修復婚姻。
女教師拒絕性要求遭斧頭砍殺!交往11年遭同居男友殺害 家屬盼維持死刑
大陸廣東去年8月發生一起女教師遭殺害案,被害人文女向吳姓男友表達分手意願,吳某將她約出並騎乘機車載往山區商談。期間,吳某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情緒失控的他以斧頭多次砍擊文女頭部,導致她當場死亡。這起案件11月27日下午由廣東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被告不服一審死刑判決提起上訴,家屬則盼法院維持原判。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2024年8月16日上午,吳某將文女約出並騎乘機車載往山區商談。期間,吳某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情緒失控,隨即以事先準備的斧頭多次砍擊文女頭部。之後,吳某將作案工具丟棄於荒草堆中後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行兇過程僅約16分鐘。家屬向媒體表示,文女為鄉村小學代課教師,丈夫過世後認識離異的吳某,兩人同居約11年,未依法登記結婚。吳某年約60歲,無穩定工作並涉及賭博,長期依賴文女生計。親友與鄰居也曾目擊吳某施暴,文女身上多處瘀青,吳某更曾出言恐嚇,揚言可能對其施以暴力。證人證詞顯示,吳某脾氣暴躁,與親屬關係不睦,近年與文女生活分離、屢生爭執。案發當日家屬無法聯繫文女,吳某對外佯稱不知去向,直到家屬比對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一同外出,警方才循線將吳某逮捕。吳某曾供稱,因不願分手便以性要求為條件,遭拒後一時衝動行兇,並稱斧頭原擬用來恐嚇。惟一審時改口否認犯行,辯稱為意外事故,說法與鑑定結果不符,未獲採信。一審法院認定其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其後提出上訴;家屬於二審再度請求維持原判。
丈夫已亡4年仍「月月領」退休金 婦人詐領近60萬台幣下場出爐
大陸內蒙古一名女子隱瞞丈夫死亡事實,連續多年詐領退休金逾人民幣13萬元。近日,扎魯特旗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某因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6萬元)。根據《紅星新聞》與《新重慶.重慶日報》報導,判決書顯示,董某某與丈夫張某某為合法夫妻關係,張某某於2017年12月去世後,家屬未辦理火化手續,也未向有關部門申報死亡事實,而是將其以土葬方式安葬於董某某住宅東南方的荒山中。董某某明知丈夫已不具備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資格,卻在2018年至2021年間持續提領其退休金,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33,933.96元(約新台幣59萬元)。直至案件曝光,董某某才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2025年8月,她已將全部非法所得款項退還至當地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帳戶。法院審理認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隱瞞配偶死亡事實並詐領保險金,涉案金額龐大,已構成詐欺罪。鑒於其落網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過,具坦白情節,且在庭審中自願認罪認罰,並全額退贓,可依法從輕處罰。法院於2025年11月10日作出判決,除宣告緩刑與罰金外,也明確被告人需在緩刑期內接受司法監督,不得再犯類似行為。此案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後,引發社會對於養老保險金制度監管與申報義務的關注。內蒙古扎魯特旗人民法院對該起詐領退休金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山西「寵物狗咬人」引發1死3傷!飼主率眾上門打砸遭反殺 死者妻:後悔不該砸窗
今年1月,在中國山西省長治市曾發生一起由「寵物狗咬人」引發的血案。本案源於鄰里間因為一隻咬人的寵物狗所引發的衝突,最終卻造成1死3傷的悲劇,兒子被咬的被告人申某還在飼主郭某率眾上門打砸時持刀反擊,最終造成郭某死亡,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本案今日(13)上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省理,引起中國媒體的關注。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發生在今年1月30日(正月初二)。當日,被告人申某的兒子與朋友外出時,被鄰居郭家栓在路邊的狗咬傷,申某兒子情急之下將狗摔死。事件發生後,申某兒子將此事告訴母親,申某妻子決定報警要求協商處理,申某兒子也在派出所等待鄰居郭家人到場,但郭家始終並未配合前往派出所。當日晚間7點許,郭家的女主人趙女士帶著2人闖到申家「理論」,期間砸破了申家的玻璃、踹開了大門,與在家的申某及其妻女發生爭吵。接著,郭家的男主人郭某也帶著2名女兒進入申家,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混亂中,申某從窗台上拿起一把剔骨刀胡亂揮刺,造成郭家4人被刺傷,郭某則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事後的鑑定報告則指出,郭某身上有9處刀傷,由於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最終失血性休克死亡。對此,被告申某一方堅稱事發時面臨郭家多人強行闖入和毆打,申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申某的女兒回憶,當時郭家破門而入,鄰居曾試圖勸架,但隨後郭某也進入申家,雙方隨即發生扭打。她表示,父親在打鬥中頭部鼻骨受傷。目前,申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受害者郭某的妻子趙女士則透露,被摔死的是一隻2歲的土狗。對於為何不去派出所處理,她解釋稱:「打死一條小土狗,家門開著說一聲就行,還需要去警局?」她坦言當晚本只想去申家「砸兩塊玻璃出出氣就走」,丈夫郭某最初並不想追究。然而,郭某隨後進入申家即遇害,「我和孩子去拉他的時候,我胳膊也被扎了一刀,孩子也被捅了」。趙女士事後才自責地表示,當初不該去砸玻璃,或許就不會發生慘案,並想知道這件事情「何以至此」。據悉,申、郭兩家人本是住在前後院的鄰居,雙方都表示案發前並無矛盾。但在事件發生後,申某被當地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郭家3人則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以另案被提起公訴。這起案件在今日進行一審,《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本案並未當庭作出判決,庭上雙方爭議焦點為申某行為是否足以構成「正當防衛」,檢方堅持主張申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導致1人死亡,屬於防衛過當。申某律師則告訴媒體,事發當時現場環境混亂且黑暗,申某在情急中並未意識到自己抓到的是一把刀,胡亂揮刺下造成傷亡。對於正當防衛的辯詞,趙女士仍向媒體表示不認同。她主張自己僅是砸破了對方家的玻璃,而丈夫則是上門理論,「我老公被捅了這麼多刀,怎麼對方還成了正當防衛?」又對自己強闖申家的行為辯解,「我砸了玻璃,該我賠償的賠償,不至於把我老公捅死吧?」認為對方也要負責。這起案件引起中國網友關注,不過網友基本一面倒的留言力挺申家,「這是入室打砸遭到反殺,不是什麼上門理論!」、「這都不是正當防衛,就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當防衛了。」、「妻賢夫貨少,論有個好老婆的重要性。」、「申某一家從頭到為都是受害者吧,希望法律成有一個公平的審判。」對於郭某妻子趙女士事後才「後悔」不該砸玻璃的行為,網友也譏諷表示:「典型無理還要鬧三分的潑婦。」、「你不能只有在打不過人家的時候才表示後悔。」
阿姨存款變「空頭支票」!存單還在手銀行卻說沒紀錄 存款近30年慘無法提領
大陸上海市民顧女士近日抱怨,她持有兩張分別在1997年於某大型銀行開立的三年期住房儲蓄定期存單,金額各為人民幣3,000元(約合新台幣13,200元),共計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6,400元)。今年6月,她打算提領這筆存款連同利息,卻被告知系統找不到資料,必須等待銀行進一步調查,三個月過去並無下文,引發她質疑銀行系統出現問題。事後銀行證實,由於系統查無資料加上找不到原始存根,才會導致至今無法提領。因銀行系統無「王字旁的珮」字,當年存單使用簡化字後手動修改蓋章,疑為問題根源。根據《現代快報》報導,顧女士指出,當年存款約定三年期滿自動續存,依她估算至今利息約人民幣2,000多元(約新台幣8,800元)。不料到銀行辦理時卻被拒領。她表示,銀行人員稱系統中找不到存單紀錄,要她回去等通知;後來數度致電詢問,得到的回覆都是「仍在查核中」。 銀行稱系統曾多次升級,導致無法找到1997年存單資料,顧女士無奈等待3個月。直到她向監管單位投訴後,銀行才表示成立跨部門小組處理,包括消保、個金、財會與金科部等人員,並追查原始底單。根據回應,當年銀行系統無法輸入顧女士名字中的「珮」字(王字旁),僅能輸入「佩」字(單人旁)後手動修改並蓋章,疑似因此導致資料未能正確保存因銀行系統無「王字旁的珮」字,當年存單使用簡化字後手動修改蓋章,疑為問題根源。顧女士也反映,自己其他銀行存單也曾遇到字庫問題,但均能成功兌現。她質疑:「同樣情況其他銀行能做,為什麼你們這麼大的銀行做不到?同年其他存單也能領,我卻被卡了三個月。」法律界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3條,銀行必須保證存款本金與利息支付,不得無故拖延。《最高人民法院存單糾紛司法解釋》也明定,持有真實存單者可直接主張兌付,若銀行無法證明資料造假,即應立即履行支付責任。律師劉雪妮表示:「銀行若無法證明該存單不實,就應見單即付,不能拖延。」目前,銀行已指派專人前往相關城市調查原始資料,但坦言需進一步分析資料遺失原因,才能走「營業外支出」程序處理(即非正常程序下由銀行主動支付)。此事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多人直指「應先付款,內部再調查」、「儲戶不能為銀行失誤買單」,呼籲金融機構應強化系統備份與客服效率,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不敢住了!裝潢工人觸電身亡「婚房慘變凶宅」 屋主怒求償220萬
大陸湖北黃石一名王姓男子在2023年購屋當婚房,找人裝潢,期間竟發生工人觸電死在屋內的憾事,即便有順利交屋,但王男覺得婚房已經變「凶宅」遲遲不敢入住,並提告裝潢業者賠償近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近日當地人民法院審結這起糾紛,業者被判賠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湖北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一起特殊財產糾紛案。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王男與某裝潢公司簽訂裝修合約,計畫將其在黃石購置的新房裝修成婚房。依合約規定,施工方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範,確保施工安全;然而該公司分包防水工程給一家公司,由該公司指派范姓工人等3人進行施工。為了趕工,范男獨自在浴室進行防水作業時,意外觸電身亡。突如其來的死亡事故,讓王男無法接受,他認為房屋結構與功能未受損害,但想到屋內曾發生命案,心理上產生極大陰影,也擔心未來若要出租或出售,恐被視為「凶宅」導致房價下跌。多次協商無果後,王先生憤而提告,要求裝潢公司賠償人民幣44萬元(約新台幣194萬元),並追加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經法院審理指出,房屋價值不僅取決於使用功能,也受居住環境及社會觀感影響;依照一般社會認知,若屋內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確實符合「凶宅」定義,可能造成心理壓力與市場價值下降。儘管該婚房尚未進行轉售,但據生活經驗法則,可推定確有一定貶值損失。不過針對屋主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認為王男的人身權益並未直接受到侵害,且房屋雖具個人情感意義,但尚未達到法律上「具有人身意義之特定物」的標準,因此不予支持。最終考量王男房屋總價、當地行情,判業者須賠償王男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全案宣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