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
」 律師 林智群 呂秋遠 詐騙集團
仙塔律師開庭為何要「請同業處理」 林智群曝關鍵原因
知名網紅律師李宜諪(仙塔律師Santa)因涉「鉅新匯」靈骨塔詐欺案,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求刑一年。近日開庭李宜諪委託律師陪同,讓外界好奇她本身就是律師,為何還要找律師協助出庭?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非常正常,就像是「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吧」。律師林智群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李宜諪被起訴洩密的案子,也找了律師,「有網友可能會問,她自己就是律師,幹嘛找律師」。林智群解釋,律師處理別人的案件時能保持冷靜,但若碰到自己的官司,要保持情緒穩定反而很困難,所以尋求其他律師協助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林智群也舉例說,他曾有律師朋友買房時意外買到凶宅,最後請別的律師處理;他也遇過律師夫妻想離婚,找他協助處理;還有非訟律師的家人出車禍,也是找他來處理,「術業有專攻嘛,就像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吧」。根據檢方調查,李宜諪在協助詐團主嫌辯護期間,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詐團首腦吳芳儀將名下的財產變賣避免遭到扣押,最終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等3名律師。不過,日前李宜諪在庭上否認指控,認為自己是行使正當的辯護權,「畢竟人在社會上總是難免會被誤會,會被告」。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被控涉澳門喝花酒鄭文燦悄撤告妨礙名譽 林國春獲不起訴:是非很清楚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9)日表示,自己對於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入澳門喝花酒的指控有所本,鄭文燦之前要告妨害名譽,自己也坦然面對,如今鄭文燦悄悄撤告,可見「誰是誰非很清楚了」。2023年底網路流傳一段影片,是一名身型和面容貌似鄭文燦的男子,另與一名長髮女子進入飯店幽會,引發各界議論,然鄭文燦當時否認是影中人,並提告散播影像的粉絲專頁「Next逆襲」板主,還有開記者會指控鄭文燦的林國春刑事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將影片送刑事局進行影像鑑定,結果並無法確定是否為鄭文燦,鄭文燦近日也撤告,加上妨害名譽刑事屬告訴乃論,地檢署依此將全案處分不起訴。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在踢爆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及去澳門酒店行一案,因鄭文燦已撤告,獲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接獲不起訴消息後強調,當初爆料者陳述,鄭文燦是接受鼎立集團負責人秦庠鈺招待「澳門行」並前往澳門凱旋門飯店,該錄像就是凱旋門飯店五樓的九號會所,指證歷歷。林國春回顧,當初要開記者會前,特別諮詢其他律師,循全國律師聯合會發布「律師訪談證人要點」,告知陳情人只需憑記憶回答即可,老實說證人不必配合林國春替此案作證,但證人仍然同意作證甚至接受錄音,並由律師製作訪談紀錄,證明林國春在記者會之指控,都是有憑有據。林國春說,台北地檢署於7月底傳喚自己後,也將當時所記錄的「自證人言詞」直接給檢察官看,如今鄭文燦也撤告,其實讓人納悶,若要自證清白,鄭文燦何必撤告?相信民眾可輕易判斷,究竟誰是誰非。
呂秋遠自誇「靠外表吃飯」 偷酸:長得像林智群會有粉絲嗎!本尊正面迎擊了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陷入私生子醜聞,不僅遭爆曾逼迫孩子生母、林沄蓁律師墮胎,甚至狠嗆「不關我的事,我對這個受精卵完全沒有感情!」暖男形象一夕崩跌,隨著風波越演越烈,許多不相關之人也被牽扯進來,其中呂秋遠與林女的一段對話曝光,呂秋遠自認是靠外表吃飯,還調侃「不然你覺得我長得像林智群一樣,會有粉絲嗎?」對此,無辜中槍的林智群也反擊了。律師林智群昨(4日)貼出呂秋遠與林沄蓁的對話截圖,只見呂秋遠傳訊「我也要靠外表吃飯」、「不然你覺得我長得像林智群一樣,會有粉絲嗎?」林沄蓁則安慰表示,「你錯了你是靠腦袋,外表只是加分。」下秒呂竟脫口,「雖然我腦袋也比他好就是了。」對此,林智群也回應,不少律師都自認長很帥,覺得其他律師很醜,認為呂律師拿外貌當談資,非常符合他的水準,「不過呂律師竟然以為他是靠臉吃飯,這比較讓我感到訝異!雖然說有錢帥10倍,粉絲多帥100倍,但偶爾還是去照一下鏡子,別飄過頭了(飄得越高,摔得越重啊!)最後,我還是要強調一下,我就是靠臉吃飯,才會有10萬粉絲的!哈哈哈!」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外表只是加分那句讓我笑很久!哈哈哈!」、「你真的躺著也中槍,太好笑了吧!」、「我只能說呂律真的沒有資格批評別人長相…」、「呂秋遠帥?這是我今年聽過第二好笑的笑話啦。」
綠色神功護體1/公會無視親綠律師不倫 學者批猶如縱容性剝削
網路上遭謔稱為「綠師」的網紅律師呂秋遠被爆有私生子,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法界人士質疑,呂秋遠與手下學習律師(實習律師)產下私生子,已涉嫌違反律師倫理,且台北律師公會竟稱此為私事,未積極介入調查,護短之舉猶如縱容性剝削。近來綠營側翼接連人設翻車,身為立委葉元之罷免連署案領銜人的牙醫史書華,被爆出外遇民進黨民代妹妹後,又烏龍爆料「台灣有醫院活摘器官」,最終透過臉書道歉。號稱「台派」的律師呂秋遠也遭到「孩子的母親」林女控訴,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與台灣女性的小孩,他不僅要求林女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在林女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在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律師倫理在台灣的法學院並非必修課,律師考試內容又是選擇題,陽交大科技法學院院長陳鋕雄認為多數法律人未能掌握倫理分際。(圖/翻攝自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臉書)2016年,一位曾姓律師在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與尋求法律諮詢女子發生性關係,甚至在得知對方已婚後,仍兩度相約在汽車旅館等地發生性行為,曾姓律師遭婦人的丈夫提出妨害家庭告訴,雖然後來撤告,但桃園律師公會認為曾男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等規定移付懲戒,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最終決議停止職務3個月。一位曾擔任師倫理風紀委員會委員的律師指出,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他進一步質疑,呂所屬的台北律師公會竟未討論懲處,此恐怕與呂有大批粉絲有關,且其政治立場與執政黨一致,「簡直就像是義和團的神功護體、刀槍不入。」該律師譏評倡議女權、勞權的立委與名嘴此時全都噤聲。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是法律倫理專家,他指出,《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適用本法之規定」。實習制度是律師公會建立的制度,指導律師可判斷實習律師取得正式律師資格,兩者之間的權力關係顯然處於不對等的關係,呂秋遠案中的林女便曾表示「害怕實習無法通過」,因此指導律師對實習律師實施性騷擾,可能構成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這件事涉及呂律師平常的專業活動,並不完全是呂律師個人的私事,而是涉及律師形象問題。」陳鋕雄說,呂秋遠本身是以強調性別平等為其主要的律師執業形象,然而自己的行徑卻與其形象大相逕庭,試問民眾會不會懷疑律師總是「說一套作一套」,進而影響民眾對於律師界的信任與職業形象,甚至委任律師的意願。台灣的律師實習制度是規定在「律師職前訓練規則」,對於指導律師的義務或責任並無明確的界定,但在美國的律師倫理規範中有明文規定,與實習律師發生性行為,在美國一定會被認定違反《美國律師公會專業行為示範規則》(ABA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第8.4條。「接著就看律師公會如何維護律師專業形象,並向外界說明其判斷標準問題。」陳鋕雄說。披袍執業的律師在民眾眼中是對抗強權的代表,專業形象不同一般行業,因而個人品德操守極易牽動職業評價與定位。圖為上百位律師在2024年走上街頭,參與「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圖/報系資料照)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說,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姜世明說,就算是一位考上律師的成年人,處在權力控制的環境裡,面對權力者的性誘引,都可能進入心裡的慌亂和掙扎,常會糾結在舉發後證明困難,及權力者放話「此人不好相處」,而最後「自我說服不是受害人」及「妥協」的心理狀態,把受權控狀態下的妥協,當做是真的,告訴自己是「他有可能是真心的」、「別人可能誤解他」,而成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現象。因此不適宜動輒檢討有權控關係的被誘引的人。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此受懲戒的例子,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不是毎個人都能像房思琪一樣,最後用死明志。」不過,他指出,士林地院有庭長性騷好幾個女同事二十幾年,直至前幾年Metoo風潮才被揭發岀來。現階段「律師職前訓練規則」內容主要只規範學習律師的義務,他建議未來律師公會或相關主管機關應做出更明確的倫理規範,禁止指導者對學習律師有性暗示或誘引,而一旦發生性平事件,必須保障學習律師能順利換軌,更換正派的指導律師或轉換事務所,才能保護被害人。姜世明指出,律師有很多行為都不該被輕易淡化為「私事」,而不予追究,否則無異縱容不倫及性剝削。尤其涉及與當事人或實習律師之間的性關係,一旦發動相關程序,律師公會不能以「私事」為由不處理,否則未設典章於前,事後又未援引律師倫理規範,無異鼓勵指導律師行使不當誘引,這種制度就應該被譴責。
高雄男自扮律師騙取父親1053萬 偽造文件被判2年
高雄1名林姓男子,因為職災向前公司和藥廠提起訴訟,並向衛福部求償,但在漫長的官司過程中,卻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僅自扮律師騙取父親1053萬元的律師費,還偽造大量醫院和法院文件,企圖掩蓋真相。最終,檢方查出其詐騙行為,並將其起訴為詐欺及偽造文書罪,法院判決其需服刑2年。根據法院的判決,林姓男子於2017年在工作中發生職災,為了爭取職災補償金,向前公司提告,也認為藥品的問題加重了病情,於是再向衛福部及藥廠提起訴訟,要求315萬元的賠償金,然而最終僅獲得13萬多元的職災賠償金,並敗訴於衛福部與藥商部分的訴訟。在此過程中,林男向父親借錢,並告訴父親說需要支付各項費用,包括律師費、擔保金、翻譯費、會計師費等,林父心疼兒子,便同意借錢幫忙,並將錢交給了林男,然而林父並未意識到,這些費用並不是真正的律師費,而是林男自編自演的一場詐騙。林男一直告訴父親,因為案件涉及公司機密,不能讓父親旁聽庭審,可當父親得知案件結果不如預期,想要聯繫律師了解情況時,發現所謂的律師竟然避而不見,這讓林父感到疑惑,並最終報警求助,檢警調查後發現,林男假冒律師,並且偽造大量的醫院及法院文件來支持自己的詐騙行為。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林男否認自己有詐騙行為,辯稱律師因為忙碌,才將案件轉交給其他律師處理,法院發現所謂的律師手機門號實際上是林男所申請的,且提供的文件充滿錯誤和瑕疵,顯示其行為不端,雖然林父得知真相後,心疼兒子撤回了詐欺指控,但由於偽造文書屬於公訴罪,法院依此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並可上訴。
福建商人行賄還打輸千萬離婚訴訟 事後知前妻「出2倍」還與法官「吃慶功宴」
2019年,福建商人許瑞龍與妻子何美鴻離婚,2人為了爭奪財產打起了訴訟。他找上一名自稱手眼通天的「大律師」,聽其要求繳交了人民幣45萬元(約新台幣200萬元)用於「走關係」、「打點法官」。沒想到最後官司仍然告負,損失上千萬財產。許瑞龍事後才知道,這名法官不僅收了他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的賄絡,同時也收下了前妻55萬元(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賄款與各種高檔禮品。甚至在他敗訴後,這名法官還與他的前妻何美鴻一起在酒樓禮吃了一場「慶功宴」,氣得他向當地檢察院、法院、政法委、紀委遞交了檢舉資料,但全都石沉大海。直到2023年4月份,他打聽到福建省的巡視組來到附近巡視,再次遞交舉報資料,終於被立案調查。如今這名收賄的法官已經落馬入獄,而他與前妻的離婚財產訴訟,則交由廈門的法院繼續進行中。據陸媒報導,許瑞龍2019年與妻子何美鴻離婚後,兩人便打起了財產官司。當時他在酒桌上認識了一位自稱手眼通天的「大律師」林棟樑,對方宣稱自己不僅是泉州政協委員,還擁有陪審員、律師、執法監督員等一系列稱號,還辦有企業、律師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許瑞龍聽信林棟樑話語,遂委託他代理自己的離婚訴訟。不過在與許瑞龍溝通案件時,林棟樑安排了自己控制下律所的其他律師代理此案,並表示這樣才方便他與法官「溝通案子」,如果由他本人代理案件,就不方面與法官見面了。之後,許瑞龍在林棟樑的安排下,一審前拿出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疏通關係」,之後果然在2020年4月30日,一審法官判決將夫妻名下4間公司股權對辦分割,再將一處房產判歸許瑞龍所有,而許瑞龍需補償前妻50萬元(約新台幣226萬元)。一審過後,2人各自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林棟樑告訴許瑞龍,自己與二審法官郭金旺是「十多年的兄弟」,2人合作過多次。遂向他討要了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去打點關係「把判決扭轉過來」。此後在林棟樑介紹下,許瑞龍在酒桌上認識了郭金旺,兩人相談甚歡,林棟樑還告訴他這證明「目前為止郭還沒有被何美鴻收買」。到了二審初次開庭後,許瑞龍又陸續聽從林棟樑要求,給郭金旺準備了價值人民幣7、8萬元(約新台幣33萬元)的禮品,要他放心「一定照你的要求判」。沒想到,之後二審開庭,許瑞龍感覺「風向不對」,果然最終在2020年11月13日,二審宣判,將大部分的財產判給了前妻何美鴻,一、二審間,許瑞龍損失財產超過千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00萬元)。事後許瑞龍不服判決申請再審,並且舉報郭金旺「枉法判決」,不過在2021年4月,他的再審申請被駁回,還得知前妻何美鴻向郭金旺行賄55萬元(約新台幣250萬元),2人在他敗訴後,還一起上酒樓吃了「慶功宴」,散席時郭金旺還額外收了何美鴻數萬元人民幣的各式貴重禮品。事後,許瑞龍找上林棟樑質問「錢花到哪去了」,林卻不斷變換說詞。他又在2022年底親自找上郭金旺,但郭對收受賄絡一事矢口否認。之後,許瑞龍多次向泉州檢察院、法院、政法委、紀委遞交了郭金旺收賄的檢舉資料,但沒有得到回音。一年後,他又向福建省檢察院、省高院投訴,同樣石沉大海。直到2023年4月份,他打聽到福建省巡視組來到泉州附近巡視,再次遞交舉報資料,終於被立案調查。2023年6月19日,郭金旺從辦公室被帶走,並於同年11月8日,由郭金旺的家鄉、安溪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郭金旺因在2005年到2020年間,利用職務便利,涉入9起收賄案件,被判刑3年6個月。除了需要退還收賄款項,還要另外繳交罰金25萬元(約新台幣113萬元)。此外,在調查郭金旺的同時,林棟樑的詐騙案也浮出水面,原來林棟樑雖大部分身分為真,但他本人一直沒有律師執業資格,靠著諸多名頭成為一名司法掮客,四處走關係行賄。由於林棟樑涉入案件比郭金旺更多,牽涉出眾多福建司法官員收賄,因此在2024年12月,林棟樑被依詐欺罪判刑11年、處罰金15萬元(約新台幣68萬元),犯受賄罪判刑一年半、再處罰金15萬元,數罪併罰,共判刑12年、處罰金30萬元。至於許瑞龍與何美鴻的離婚官司,由於泉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人員曾參與受賄,此案不宜再審,目前該案件被轉交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進行中。
年度業務費遭刪96% 監察院不排除憲法訴訟
立法院業今(21)日二讀114年度總預算案,監察院業務費遭刪減96%,監院指出,包含一般行政、調查巡察、議事業務及國際監察事務預算盡數刪除,人權業務預算亦近乎全數刪除,嚴重危害監察院業務執行,導致監察院無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影響人民權益、國家安定及國際聲譽。監院表示,不排除提出憲法訴訟,表達憲政機關立場。監院指出,立法院預算審查過程違背常軌且諸多不合理及欠周延,如第254案減列監察院業務費3億1千多萬元,後修正減列50%並凍結30%,刪減及含凍結數達 1億9千多萬,又再於預算表決完成後提出撤案,提案不斷修正,可見該提案提出過於草率、有欠周延專業;另有第259案,全數減列一般行政業務費用等共計9,037萬6千元,因一般行政係維持機關基本運作經費,包含水電費、通訊費、物品、租金、古蹟及廳舍檢修及養護、設備及設施養護費、陽光四法資訊系統服務費等基本維運經費,勢必造成監察院之憲政職責、公職人員財產及政治獻金等申報、裁處等業務執行,全面停擺。監院指出,監察院依據憲法、監察法、監察院組織法及陽光四法等規定行使職權,尤其政治獻金查核業務,往例皆為選舉後,於次年查核政治獻金專戶,今年將進行113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政治獻金查核作業,在野黨雖宣稱未刪減財產申報業務經費,但將一般行政費用、資訊系統服務費等預算大幅刪減,而讓作業系統停擺;另調查巡察業務費用全數遭刪除,將影響目前監察院現正調查之光電案、食品安全案、交通安全案等關乎國計民生的案子,因預算遭砍,而有窒礙難行之處,進而嚴重影響民生健康安全。而且,監察院目前進行調查中的北士科案、台智光案及魚果菜市場案等,都將因此次預算大幅遭砍,而難以繼續調查。監察院監督行政機關違法失職,對中央及地方公務員,依據憲法提案糾彈,係國家最重要的他律機關。然此次預算審查結果,預算近乎刪除,致該院許多調查案件礙難進行,違失人員難以究責,立法院審查預算應本於專業,監督預算執行良寙,如以政治性報復提案及審查逕癱瘓機關運作,實感遺憾。另外,監院指出,經多方努力積極爭取下,於今年主辦「2025年國際監察組織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APOR年會)」,監察院自1994年以來,以中華民國監察院名義加入國際監察組織(IOI),會籍隸屬澳紐及太平洋地區(APOR),此為監察院長期耕耘並經多年爭取方獲得之主辦權,該預算之刪除,將導致監察院無法善盡組織會員義務,並影響我國國際聲譽。監察院表示,該院113年受理人民書狀15,344件、提出調查報告283案、成立糾正案101案、彈劾案27案,中央機關巡察計32次、地方機關計29次;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1,946件、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計1,746件、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412案,辦理案件裁罰處分計148件,皆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克盡職責,如今預算被大砍,憲法賦予的職能將難以為繼。監院表示,憲政機關應基於權力分立、相互制衡原則,使國家機關順暢運作,而非以法案擴張權力,或提出政治性報復提案無理刪減預算,致國家機關近乎停擺。各機關應遵行司法院釋字319、585、613及632號解釋意旨,實現責任政治,而非任意為之,破壞憲政體制,為維護監察職權正常行使及依據憲法及法律執行各項業務,監察院不排除提出憲法訴訟,表達憲政機關立場。
柯文哲3爭議都被騙?律師揭阿北「特殊體質」開酸:還想當領導人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經過3天3夜的攻防戰,今(2日)凌晨3時獲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則遭到羈押禁見。對此,知名律師林智群狠酸,柯文哲不管面對藍白合、政治獻金疑雲,以及京華城弊案,都說自己受騙、識人不明或不知情,這樣還想當領導人?林智群今天在臉書發文,「藍白合,阿北被國民黨騙。政治獻金,阿北自承識人不明。京華城,阿北被副市長隻手遮天,被蒙蔽還蓋章。容易被騙體質也想當領導人」。他也在留言串諷刺,「如果真的選上總統,跟中國簽文件大概也是閉著眼睛就簽了,然後小草會因為阿北沒收好處而額手稱慶呢!」另一方面,林智群今天上午也提出質疑,「昨天晚上看到羈押庭順序變成副市長最後一個,我就覺得奇怪,因為通常主嫌(犯嫌最重大的那個)是放最後一個,怎麼會是副市長?想說不會是副市長一手遮天,市長隨便蓋章吧?」他提到,自己昨晚錄政論節目時就有提出這個問題,「主持人跟其他來賓說可能是副市長生病,才會做這樣安排,我說如果是副市長生病,應該會先問副市長才對,最後這個羈押庭順序,我覺得很奇怪。」林智群稍早表示,「如果把最近幾天的司法程序比喻成一個球賽,基本上其他(沒參與的)律師就有點像球評,跟大家講這個眉角在哪裡,電視台也急著找律師訪問。整個過程就像球賽,會隨著情況發展而有改變,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我一直在調整自己的判斷,因為訴訟情況是浮動的,最後裁判(法官)怎麼判,我們只能從一些蛛絲馬跡去猜測。」林智群說明,像羈押庭順序的問題,沒看到其他律師討論,應該只有他特別注意到,所以認為某種程度代表法官的想法,「法官最後判斷出來,一定有人滿意,有人不喜歡,不過我們大部分人是不會跑去法院前面抗議啦!要說的是,法官的判斷不一定正確(不然也不會有三審),律師在這個過程裡面猜測法官的判斷,是他會怎麼判,而不是幫法官背書,說這樣判是正確的。」律師強調,「因為大家都沒看到卷內資料,當然是尊重法院判決,因為法官才有看到卷,我們其他人都沒看到卷,至於檢察官抗告後,這個裁定的判斷是否會被另一個看到卷的法庭(高等法院)認同,是另外一回事。」(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年輕名律卻是詐團軍師!出身法律世家 30歲擁豪車名錶喊:人生成就解鎖
高雄市律師公會前副秘書長陳逸軒被高雄檢調發現,疑似協助詐騙集團運作洗錢、洩密、居中聯繫擔任軍師的角色,21日將陳逸軒約談到案後,依組織犯罪、詐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陳逸軒出身法律世家,父親曾任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及庭長,幾年前退下擔任律師。陳逸軒自己則不時在社交平台上PO出勞力士名錶、賓士豪車等照片,作風相當高調。據了解,陳逸軒今年僅31歲,世新大學法律系畢業。由於其父親曾任法官、庭長,也是高雄市知名老牌律師,目前是高雄某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因此陳逸軒2017年通過律師考試後,便進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跟隨父親開始拓展法界人脈,在高雄市新生代律師中被視為明日之星。然而檢警調查發現,檢警近幾個月來破獲數個詐欺集團,都有陳逸軒參與。疑似利用協助詐欺集團車手陪同接受警方偵訊時,從中獲知偵查秘密後,通知其他共犯及車手集團首腦,協助詐騙集團成員逃避刑責及湮滅證據。為此,高雄地檢署指揮高雄市刑大,21日同步查緝詐騙車手集團,將陳逸軒拘提到案偵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逸軒涉嫌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此外,檢警懷疑陳逸軒另有幫其他律師牽線協助詐騙集團脫罪,目前正擴大追查其他律師涉案情形,案情有升高的可能。陳逸軒的社群帳號上,時常可以看見他出入高檔餐廳,或是曬出價值不斐的名錶、名車等消息。比如2022年就已經購入要價約300萬的賓士E-CLASS名車,或是價格30萬起跳的勞力士黑水鬼名錶,物質生活十分闊綽。陳逸軒在社群帳號上曬出價格至少30萬起跳的勞力士黑水鬼名錶。(圖/翻攝IG/c.y.s.1217)有趣的是,《ETtoday新聞雲》指出,陳逸軒雖在IG上曬出他2023年擔任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的聘書,但如今點進高市律師公會的網站,卻發現他已從該頭銜被「除名」,是因他遭羈押而被公會火速「切割」,或是另有其他原因,令人玩味。陳逸軒在IG上曬出他2023年擔任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的聘書。(圖/翻攝IG/c.y.s.1217)
蔡黃汝自曝有強烈危機感 做這事親友險噴飯
台語律政劇《無罪推定》由金鐘視帝莊凱勛、蔡黃汝、鍾承翰、楊小黎、黃鐙輝、呂雪鳳等實力派演員攜手合作,劇中的人權律師莊凱勛和鍾承翰,遇上急於證明能力的菜鳥律師蔡黃汝,一起接手了震驚社會的富商撕票案,黃鐙輝飾演的角色因未有明確證據而被誤判為殺人罪,展開了一段個人對抗體制、歷時十六年的血淚交織故事。蔡黃汝詮釋菜鳥律師許雁青,從開拍到殺青都帶著強烈危機感,身為台語苦手的她在接演這個全台語律政劇時,身旁的親朋好友都驚訝到差點噴飯。但蔡黃汝樂此不疲,更感謝劇組大家耐心陪練,讓她能高效理解和消化劇本中的艱深台詞。除了學習台語之外,蔡黃汝還研讀了律師必備的法律知識,那段時間甚至讓她誤以為自己也要考律師執照。在詮釋許雁青時,蔡黃汝笑說「像是平行宇宙中的自己」,堅持、執著、有骨氣且不屈不撓,所以她能理解許雁青職場上的困境,明白必須拿取執照的決心,並抱著耐心細膩解決眼前的困境,為此她還找現實中的律師朋友理解法律條約,甚至到立法院旁聽開庭。蔡黃汝表示這個角色讓她時常為自己內心喊話打氣,她的表現不僅讓觀眾看到了她的成長與堅持,也讓人們對這個角色產生了深刻的共鳴。首度挑戰律師角色的莊凱勛,飾演一名正義感強烈的人權律師,這個角色直言不諱,為無辜的人伸張正義、平反冤屈,但也因為直率的性格嚐盡苦果。莊凱勛說「執著」的性格,促成戲中的他對很多大眾認為無解或不可能的事,能在堅持裡獲得回應,就是往前、正向的相信自己能夠達成,不問結果與投資報酬,就是往前,即便過程中跌跌撞撞,最後還是會達到目的,這個角色不僅讓莊凱勛展現了他精湛的演技,也讓觀眾看到了他對於正義和法律的獨特詮釋。莊凱勛首度挑戰律師角色。(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黃鐙輝亦強調「性格真的會決定命運」,在戲裡的他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一件小事就毀了他,甚至是家人的一生,也提醒大家要正視性格對命運的深遠影響。鍾承翰提到,雖然過去曾在《最佳利益》中飾演過直率單純、擁有強烈正義感的菜鳥律師陳博昀,這與《無罪推定》中的李正碩很相似,因此與莊凱勛對戲時感覺特別親切。在《無罪推定》中,他扮演的陳至謙是一位經驗豐富、做事謹慎的人權律師,鍾承翰為了詮釋這個角色,特意研究了其他律政劇深入思考如何在角色中增添個人色彩,力求呈現出不同的感覺。黃鐙輝在《無罪推定》因被誤判成為殺人犯。(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
貴婦奈奈男友爸律師找「這人」 委託費恐破百萬…驚人背景曝
貴婦奈奈、男友黃博健和黃的父親、前台大婦產科名醫黃立雄,涉吸金10億逃亡海外,而黃立雄夫妻遭押解返台,黃立雄50萬元交保。據悉,他們的律師是翁偉倫,過去是檢察官的他,曾偵辦過北投女童割喉案、復興航空相驗。其他律師表示,有檢察官背景收費會更高,知情人士說,一個審級可能就要花破百萬元。據悉,律師翁偉倫曾偵辦過2015年北投女童割喉案,被人稱為正義檢座,2018年自行開業當律師,而黃博健父母會找他也是因為翁來頭不小,翁也辦過復興航空相驗,蝶戀花翻車案等,他的事務所也是實力堅強,如「名檢大集合」。據《TVBS》報導,律師簡大為說,「司法官退下律師,會比一般律師通常高上,數倍到數10倍不等。」報導稱,照過去名人打官司的經驗,一個審級可能破百萬,2人就是200萬起。簡大為強調,「沒有約不到律師,只有請不到律師。」而知情人士也指出,因為黃的父母想用健保看病才台。簡大為說,想保外就醫,要先戒送醫治,如果無法獲得適當照顧,監獄才能讓他長期保外就醫。對此,翁偉倫表示,黃立雄夫妻是自願回台,沒有一定要看醫師。
詐團軍師2/律師違法多僅停職 鄭鴻威案將成重要指標
「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沈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彰化地檢署2023年6月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赫然發現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的「救援投手」,同案還有兩名律師也遭彰化院檢點名。無獨有偶,台北地檢署2024年1月偵辦一起車手案件時,破獲詐團御用的律師軍團,查出律師鄭鴻威是首腦,負責發包相關案件給其他律師,至少8名律師涉案,也讓特定律師和詐騙集團的曖昧關係浮上檯面。有司法官表示,律師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被除名,但實務上大多是停職懲戒了事。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全台灣有近2萬位律師,2022年只有19位律師被暫時停止職務或併研習,被除名者只有1人,律師公會和律師懲戒委員會是否該重視類似案件,已成大眾關心焦點。許多司法官認為,律師違法通常最重懲戒為停止職務,處分太輕。(圖/圖為台北院檢、報系資料照)首度詳細揭發特定律師和詐團關係的司法案件,首推彰化地院2023年9月審結的車手案,因內容詳實,判決書在法界瘋傳。判決先提到律師鄭鴻威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還進一步指出,車手周男與詹男遭羈押後,家屬曾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但法扶卻發現兩人都已委任辯護人,推測「律師可能是集團裡的人幫忙請的」,特別提醒檢方留意。另外,詹男在偵查中聘請的辯護人官厚賢律師,依委任狀記載由詹母委任,但詹男卻向法官表示:律師只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我媽媽請的,還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但審理期間,詹男又告訴法官,官厚賢律師說是家人幫他請的律師,但實際上並不是;至於周男的辯護人,周男向法官表示,王東元律師說是朋友小陳幫他請的,小陳是周男打籃球時的球友,法官追問下,周男才支支吾吾答稱:王東元律師突然蹦出來,我也有嚇到!至於上述彰化車手案,多次提到重要關係人鄭鴻威律師,更是神通廣大,北檢2024年1月偵辦的車手案件中,也有他的身影,還因涉嫌重大遭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甚至連法務部和檢方前高層,都因為他的案子而登上媒體。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內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鄭鴻威與詐團關係複雜、牽連甚廣,在北檢抽絲剝繭下,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律師。不少法界人士判斷,全案可望在520前偵結起訴。目前除了鄭鴻威延押外,黃耕鴻也遭收押,至於一度收押的律師楊雅涵、李明潔,各以60萬交保,賴季倉、朱一品、林聰豪、張作詮等律師,則各以8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此外,還有兩位律師也涉嫌和詐團勾結,其中律師陳士綱擔任台版柬埔寨案辯護律師時,涉嫌將檢方偵訊內容等偵查進度告訴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檢方還認定,陳士綱收下24萬多顆泰達幣,折合台幣778萬多元作為報酬,同時成立公司洗錢,認為他違反法令及職業倫理,依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一個知名律師王晨桓,曾任「ACE王牌交易所」總裁,涉嫌勾結詐團首腦林耿宏等人以虛擬貨幣詐騙近10億元,並協助林洗錢,檢警還在王的住處、辦公室搜獲4900多萬元現金,目前仍在羈押中。名律師王晨桓涉嫌勾結詐團行騙近10億元,住處、辦公室搜出4900多萬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
快訊/洩密勾結詐團又爆「2律師涉案」!北檢再增1聲押1交保
執業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等人涉嫌勾結犯罪集團,利用職務之便洩露偵辦機密給詐騙集團,3人於上月遭聲押禁見,如今台北地檢署再查獲黃耕鴻、賴季倉等2律師,以及林佳毅、李承昊2共犯涉案。對此,檢方今(15日)訊後,將黃耕鴻及林佳毅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聲押禁見,另賴季倉及共犯李承昊則分別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經檢方調查,共犯林佳毅是律師鄭鴻威的法律系學弟,平時充當助理角色協助鄭男整理資料、傳遞文件;另外,李昊承是鄭男的友人,也是一名會計師,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詐團洗錢,而該起律師詐團案,則由鄭鴻威負責牽線,找來其他律師及學弟妹一起當「軍師」洩密給詐團。
國中兒遭霸凌整年「學校處理消極」 名嘴1封信秒解決:那句話很嚴重
校園霸凌頻傳,引起社會關注和重視。名嘴戴志揚的兒子,國中時曾遭到霸凌將近1年的時間,原本希望兒子可以自己解決,怎料校方無作為,老師也愛理不理,讓他忍無可忍,寫了一封信給家長,嚇得對方趕緊出面,事情才得以落幕。戴志揚在節目《新聞挖挖挖》透露,兒子就讀國中時,被2個混混霸凌將近1年,每天來找麻煩,沒事就把飯倒在他頭上,起初他要求兒子自己想辦法協調溝通,因為「我出手他們就完蛋了,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出手」。沒想到,兒子向學校反應,狀況仍沒有改善。戴志揚坦言有點火大,於是立刻聯絡老師慎重警告,老師便要求學生家長處理,但幾個月都沒有下文,霸凌的情形還是繼續。由於不想和對方家長正面衝突,他寫了一封信請老師轉交,信中曉以大義建議家長如何和孩子溝通,但其實重點在最後的幾句話:「如果你們不能自律,那就他律;如果不能他律,社會事處理」,就是「出來喬」,結果事情就解決了。戴志揚寫了一封信給學生家長,順利解決問題。(圖/翻攝自新聞挖挖哇!YouTube)戴志揚認為,因為他那一句話很重,當時快要舉行學測,他直接標明時間,揚言要針對學生和家長提告,而且會盯著他們,「我們要頻繁地進出警局跟法庭,讓你兒子無法考試」,對方馬上積極處理,霸凌才落幕,「我就沒辦法啊,學校不處理、老師不處理,那就我自己處理,而且我忍了1年了」。《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陳沂送黑菊花「謝謝自己人助攻」 鄭家純律師不忍了:不知懷怎樣的惡意
藝人鄭家純(雞排妹)因洩漏網紅陳沂手機號碼,被依違反《個資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事後,陳沂送一盆黑菊花給鄭家純的委任律師陳克譽,卡片上寫下「陳克譽律師,謝謝自己人助攻」。對此,陳克譽今(27日)不忍了回擊,「企圖把我塑造成一個負面形象的律師,我不知道是懷著怎樣的惡意。」陳克譽表示,很多人傳了陳沂的發文給他看,裡面各種極盡嘲諷之能事,說他鼓勵鄭家純濫訴然後一直敗訴,還說他是她的粉絲然後助攻她,「這些說法都是在說我違反了律師倫理,背叛了自己的當事人,企圖把我塑造成一個負面形象的律師,我不知道是懷著怎樣的惡意,需要用這樣的方式來誹謗我,也更沒想到這樣的網路霸凌,居然還變成了一篇新聞。」陳沂送一盆黑菊花給鄭家純的委任律師陳克譽。(圖/翻攝自臉書/陳沂)陳克譽直言,沒想到現在甚至連身為委任律師的他,也被陳沂以這樣網路霸凌的方式攻擊羞辱,自己是真的沒想過原來訴訟中盡力為當事人辯護或是為法律上的主張,會被對造用這樣的方式攻擊羞辱,然後底下還有很多人按讚留言表示認同,而這就是社會上很多網路霸凌致死事件的最大原因,是因為在不經意間,那些受害者就這樣被整個社會的惡意所殺死。陳克譽指出,雖然每個人有不同的立場,也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但絕對不是以這種網路霸凌的方式來羞辱別人,一直稱呼別人「黑菊姐」,一直問候肛門多黑?試想如果自己的孩子,不停嘲笑其他小孩的肛門顏色,講也講不聽,甚至還變本加厲,一直取難聽的綽號,然後說都是學網路上這樣做的,為人父母的人,一定是沒辦法接受這種荒謬的事情。陳克譽全文:今天白天在外面開會,事務所其他律師打電話給我,說陳沂寄了一盆花來羞辱我,然後很多人都截了她臉書發的文章給我看,裡面各種極盡嘲諷之能事,說我鼓勵鄭小姐濫訴然後一直敗訴,說我是她的粉絲然後助攻她,這些說法都是在說我違反了律師倫理,背叛了自己的當事人,企圖把我塑造成一個負面形象的律師,我不知道是懷著怎樣的惡意,需要用這樣的方式來誹謗我,也更沒想到這樣的網路霸凌,居然還變成了一篇新聞。一直以來,我沒有在臉書回應任何事,是因為律師就受任之訴訟案件於判決確定前,不得就該案件公開或透過傳播媒體發表足以損害司法公正之言論。除非是為保護當事人免於輿論媒體之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得在必要範圍內,發表平衡言論。而一開始鄭小姐來諮詢我的案子,就是陳沂提告她違反個資法,所以我是擔任鄭小姐辯護人的角色,最後的結果是一審法院的法律見解跟我們不同,所以我們提起了上訴救濟,這些本來就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合法主張的權利,絕對稱不上濫訴。另外一件則是陳沂一直稱呼鄭小姐為「黑菊姐」,而且已經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而這樣的「網路霸凌」和「數位性別暴力」之行為,不論是在陳沂的直播中或是臉書頁面上,其不間斷以性貶抑、訕笑、帶有攻擊仇恨的言論傷害鄭小姐,然而很遺憾地,這樣的惡意行為被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該言論雖然是令人不快,且一般讀者瀏覽後,只會貶低陳沂身為網紅之素質,沒有達到妨害名譽的程度,於是陳沂認為就這樣的行為是被允許的,所以繼續變本加厲地攻擊鄭小姐。沒想到現在甚至連身為委任律師的我也被她以這樣網路霸凌的方式攻擊羞辱,我是真的沒想過原來訴訟中盡力為當事人辯護或是為法律上的主張,會被對造用這樣的方式攻擊羞辱,然後底下還有很多人按讚留言表示認同,而這就是社會上很多網路霸凌致死事件的最大原因,是因為在不經意間,那些受害者就這樣被整個社會的惡意所殺死。雖然每個人有不同的立場,也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但絕對不是以這種網路霸凌的方式來羞辱別人,一直稱呼別人「黑菊姐」,一直問候肛門多黑?試想如果自己的孩子,不停嘲笑其他小孩的肛門顏色,講也講不聽,甚至還變本加厲,一直取難聽的綽號,然後說我都是學網路上這樣做的,為人父母的人,一定是沒辦法接受這種荒謬的事情。我的當事人鄭小姐,一直很努力的撕去別人對她貼上的「雞排妹」這個標籤,雖然有遇到許多不友善的對待,但從沒有放棄去挑戰,也一直為了這個社會更好做了很多努力,這是我很佩服她的地方。也謝謝她第一時間對我表達充分的信任,身為一個律師,該主張的法律上的權利,我也會繼續提出,不會輕易被擊倒的。我也希望各位法界先進們,別輕忽這樣對律師的網路霸凌事件,任何一個律師,都有可能被這樣對待。別忘了「律師倫理規範第三條 律師應共同維護律師職業尊嚴及榮譽。」
共和黨猛打拜登兒嫖妓! 聽證會上展示杭特「吹簫照」怒批
喬治亞州共和黨眾議員格林(Marjorie Taylor Greene)在美東時間週三(19日)的眾院監督委員會聽證會上,展示了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次子杭特(Hunter Biden)嫖妓時所拍下的性愛影片截圖,同時又向國稅局吹哨人齊格勒(Joseph Ziegler)提出了一系列問題,引發現場譁然。據《紐約郵報》的報導,格林隨後質問齊格勒,杭特是否違反了在1910年6月25日通過的聯邦《曼恩法案》(The Mann Act),也就是所謂的《白人販賣奴隸法案》,該法案將「以賣淫或任何其他不道德的目的跨州販運女性」的行為視為聯邦重罪。格林在聽證會上一一展示了多項所謂的「證據」,包括1張機票和數張杭特的不雅照,「當杭特拜登付錢讓這位女士與他一起於6月15日穿越州界,從加州前往華盛頓特區時,就已違反《曼恩法案》,這就是賣淫。」與此同時,她還指控杭特挪用其律師事務所Owasco P.C.的錢來嫖妓,「你能幫我確認杭特拜登是否透過他律師事務所的資金向妓女支付款項嗎?」但齊格勒卻對此表示,他能公開的內容相當有限。接著格林還沒等到任何具體的回應,質詢時間就到了。杭特日前才因為送修筆電時意外流出許多黑歷史,被迫認罪逃稅、非法持槍等罪刑,沒想到如今又被爆出飆車吸毒,甚至多次嫖妓拍下性愛影片,眼看2024年總統大選在即,共和黨也不放過任何機會猛打杭特的醜聞,試圖讓拜登的連任之路破滅。
孩童放暑假又晚睡怎麼辦? 父母「學會3點」放風不放飛
放暑假,家中的孩子是否仍維持和上學時一樣的生活作息與活動量呢?根據一項南澳大學進行的研究發現,當小學生放假時,他們的活動量較少,花更多時間在螢幕上,也吃的更不健康。降低螢幕使用率 維持穩定生活作息屏東科技大學休閒運動健康系教授徐錦興說明,暑假期間年紀大一點的學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規劃」安排起居與學習時間,但國中小的學童就需要家長多費些心力,有些學童終日抱著手機、平板、電腦或電視度日,這種典型的「坐式生活」,將影響學童的發育,特別是成長的關鍵期,需要規律且中高強度的身體活動才能刺激生長發育。徐錦興提醒,過多的螢幕使用必然壓縮到其他活動的時間,建議家長與學童共同規劃假期的安排,可參考美國兒童學會螢幕使用時間的指引,2-5歲一小時內、6-17歲不超過兩小時,並規劃運動、藝術等非螢幕類的活動,一起參與孩子的每一項學習,動手操作、熱情探索。暑假生活三要點 孩子放風不放飛董氏基金會心理衛生中心教育推廣副主任戴怡君說明,許多父母會有孩子放假就等於放飛的感覺,對於他們的日常作息要持續「要求或管控」還是放寬會陷入兩難。放假期間要求孩子完全依照上學時的生活節奏不太容易,建議父母可以鼓勵及引導孩子做到三點。(1)規律與充足的睡眠:多項研究已指出,睡眠狀況與壓力、情緒有密切關聯。放假時讓孩子可以晚點睡,但仍須設定上床時間,及睡滿至少七至八小時,避免無限制的睡到中午。(2)練習TOAD Time - Together Outside After Dinner。在晚餐之後全家一起到戶外走走或散步至少二十分鐘,讓大家有機會共同聚在一起走動及聊聊,而不是在家中各自的空間做自己的事。(3)生活日常結合身體律動習慣:應用科技功能(例如 Siri、Alexa) 提醒自己每一小時要起身動動,或是在浴室的鏡子、冰箱或水壺等家中各處貼上便利貼,提醒自己上廁所、喝水、開冰箱前做做伸展或其他律動。
民眾誤會「當國民法官要先上課」 鄭捷辯護律師收費教學起爭議
司法院極力推動的國民法官制度在今年元旦已經開始實行,去年司法院編列宣導經費就達到了4480萬元,這項經費包含了讓民眾知道如何擔任國民法官。鄭捷辯護律師黃致豪近期在網路的廣告中,刊登開設國民法官課程,讓部分民眾質疑是不是要先上課?才能擔任國民法官,也因此引發爭議。近日網路廣告刊出了一段「不懂法律,也不知道如何準備起...掌握法庭審理的眉角」,引起民眾的注意,仔細一看才發現是之前震驚全台捷運殺人案主嫌鄭捷的辯護律師黃致豪,所要開設的「國民法官必修課」,課程收費1799元,有網友就提出質疑,當國民法官前是不是要先上課?司法院發言人跳出來表示,被選任為國民法官不需要擔心不懂法律這件事。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向民眾表示,司法院的官方網站上,已經有提供最正確以及最詳細的國民法官資訊,對於黃致豪律師收費開班授課的行為,司法院不方便表示任何的意見。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有一位法官跳出來對黃致豪律師的課程大綱與司法院網站進行比對,發現內容非常相似,為什麼要花錢去上課,直接去司法院的官方網站看免費的就可以了。網友質疑黃律師「收費授課」的行為,讓部分的民眾已經誤會司法院原先推動此政策的目的,部分民眾看到廣告後,認為當國民法官前還要自己先付費上相關課程,非常浪費時間,不希望被選到擔任國民法官。有其他律師表示,對於收費課程沒有認為好或不好,但是該律師認為已經與立法宗旨相互違背,設立國民法官目的在於以「素人」的角度以及情感看待案件。
博客來打掃阿姨雇傭風波 「這些人」看不慣請她找律師
網路書店博客來近日因「假承攬真僱傭」打掃阿姨引發爭議,總經理江呈欣已調離職位,博客來也在24日跟打掃阿姨和解,支付百萬元和解金。委任律師陳又新表示,阿姨會力抗大公司,起因竟然是因為公司的年輕人看不過去。陳又新近日在臉書發文說,他律師從業15年,儘管看過大風大浪,對博客來還是很失望,「前幾天一位阿姨匆匆忙忙跑來法諮地點,原以為要直接諮詢,沒想到她卻説:她是趁著工作空檔趕來法諮的,可不可以稍等她回家拿一下文件?怕耽誤到我時間,先來問問來不來得及?」阿姨說,「陳律師啊,歹勢,我在公司打掃了20幾年,都有準時打卡上下班,沒請過幾天假,打掃都有符合公司主管的指示,現在公司說明年開始不要我了。我二十幾年來沒有勞健保、沒有三節禮金,現在才知道我連退休金也沒有。公司其他年輕人看不過去,私下叫我一定要帶這些文件去找律師,我不認識字,也不知道要怎麼辦,想拜託你可不可幫幫我?」陳又新說,「因為在僱傭關係下,博客來應該要幫阿姨保勞健保、提撥退休金,更要在非自願性解僱時,給付預告工資及資遣費。但博客來利用阿姨不識字,每年跟阿姨簽承攬契約,這麼一來,博客來就不用付這些錢了。」陳又新在標記中感嘆,假承攬真僱傭的戲碼其實在中小企業不算罕見,但網路書店霸主也會做這種事,「還把這種違法手段用在這位工作20幾年、月薪只有29500元的艱苦人身上。真應了那句老話,負心每多讀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