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容性休克
」 剴剴 保母 桃園
彰化男不滿被提分手…連砍「芭樂公主」26刀奪命 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彰化縣賴姓男子與有「芭樂公主」之稱的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因不滿鄭女提分手,竟夥同張姓男子,持西瓜刀到芭樂園中砍殺鄭女26刀,鄭女傷重不治,案子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在今日宣判,2人共同犯殺人罪,賴男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處3年6月徒刑。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內容,賴姓男子前與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2人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張男為賴男助手。2023年12月7日上午,賴男載著張男前往鄭女所承租位於彰化縣溪州鄉的芭樂園,賴推倒鄭女後,再由張男綑綁其雙腿,賴男持西瓜刀揮砍鄭女26刀,其中有19道砍傷深度超過1公分,鄭女左手掌第1至第4手指被砍到只剩皮連著。賴男砍殺鄭女後,又持西瓜刀毀損鄭女停放在芭樂園外的自小客車,之後賴男聽見鄭女開擴音講電話求救的聲音,再次返回現場奪走鄭女手機,隨後開車逃逸。鄭女經送醫急救,仍因刀刃砍傷造成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賴男、張男在案發後數小時在田中鎮被警方逮捕,而據了解,賴男有賭博惡習,經常向鄭女索討金錢,要不到錢就暴怒,僅因不滿鄭女提分手,到賣場購買西瓜刀,預謀殺害鄭女,全案經警詢後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提起公訴,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國民法官法庭審結在今日宣判,賴男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毀損他人器物,處有期徒刑6月,另犯強制,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共同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
醫證人公開剴剴42處嚴重傷痕 家屬怒批惡保母:別再想著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震驚社會的「剴剴案」,29日下午傳喚台大兒童醫院主任醫師呂立出庭,說明剴剴遺體的傷勢情況。呂醫師以示意圖及後製處理的照片輔助說明,指出剴剴全身有多達42處嚴重傷痕,情況極為駭人。而剴剴家屬也怒批劉姓姊妹,「別再想著無罪了,好好面對刑期吧」。呂醫師在法庭上發揮關鍵證人角色,反駁劉姓保母姊妹曾聲稱剴剴會說五字經的說法,表示以一歲多幼兒的語言發展,「就算說『我要吃飯』都很困難,更別說複雜的罵人話語」,當庭駁斥其辯詞。劉姓姊妹與其法扶律師團隊對此未提出詰問,也未挑戰呂醫師的證詞。呂立指出,剴剴生前最後三個月必定極度痛苦,他表示若自己是剴剴,「一定很害怕,沒有人來救他」,並形容這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當庭展示的傷勢示意圖密密麻麻標註多處受創部位,直言「殘忍、虐待,都無法形容」,更一度哽咽表示:「好痛!真的好痛。」不少女性旁聽者紅了眼眶、當場落淚。負責解剖剴剴遺體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組長許倬憲也出庭作證,指出剴剴死於低血容性休克,解剖時發現肺、肝、腎等器官內血管幾乎無紅血球、血管塌陷,體內血液嚴重不足。他也指出,剴剴全身佈滿瘀傷,且多處傷勢深達皮下組織,顯示傷害極為嚴重。剴剴家屬對此在社群媒體發文痛批劉姓姊妹,「別再想著無罪了,好好面對刑期吧」,更指出部分虐童照片竟是由兩人互拍,直指兩人難辭其咎,「許多的照片資料都是你們姊妹互拍的,剴剴就是看到妳在拍照也跟鬼一樣恐懼,妳還好意思說妳沒參與喔?忍你們很久了,兒福聯盟也一樣,再繼續說網路造謠啊?現在我就看你們怎麼解釋」。不過輿論也導致劉姓保母姊妹的律師團隊遭批,全國律師聯合會29日發表聲明,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國民法官制度與律師專業,表示辯護人僅係依法執行職責,程序正義需獲保障,不應因立場而污名化律師角色。律師不僅可能是被告的辯護人,也可能是被害人代理人,應獲得公正看待。
遭前男友瘋砍30刀!她恐懼喊「王X蛋只判8年」憂再次下手:出獄會重新殺掉我
高雄一名吳姓超商女店員於2023年9月13日,遭余姓前男友持刀狂砍30刀,導致她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才幸運撿回一命,至於犯案的余男一、二審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最終判決出爐後,吳女忍不住發文,認為余姓前男友日後出獄,可能還會再次買刀行兇,擔憂直呼「我該怎麼繼續活下去,我每天都活在恐懼中。」吳姓女子在Dcard以「買刀來殺我的王X蛋只被判8年」為題發文,表示儘管已經申請保護令,但自己仍一直飽受余姓前男友的騷擾,甚至遭到對方持刀猛砍30刀,害得她大量出血險些喪命,「我到院前心跳停止,低血容性休克,歐卡OHCA,我被電擊2次才被救活。」吳女透露,前男友被關押在燕巢監獄時,還不死心繼續寄信騷擾,但對方卻只被判8年,她害怕前男友哪天出獄後會重新找到她,再次下手將她殺害,「我很怕我2029年或2033年王X蛋出獄會重新買刀找到我把我殺掉,移民要很有錢才能移民,請問大家我該怎麼繼續活下去,我每天都活在恐懼中,常常一個人躲在房間裡哭。」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抱不平,「砍30刀判8年…有夠輕的」、「8年真的太短,至少要關20年吧」、「這樣叫重判⋯⋯鬼島法律真的沒救了」、「台灣司法超可悲,為什麼是受害者要東逃西藏遠離加害者的魔掌,而非司法制裁,一直以來說要修復式司法,可是受刑人這種態度怎麼修復?這案件只判8年真的很可惡。」另外,也有人建議,「好可怕恐怖情人,趕緊搬離原本住的城市吧,祝妳一切順利」、「搬家+換工作+換掉所有通訊方式,個人社群建議也不要公開使用或發布任何會暴露你生活軌跡的文章」、「原po拍拍,可以的話遠離台灣吧,或是跨縣市生活,不要讓殺人魔找到你,揮別過去,才能不用擔心害怕生活。」
情侶爆衝突!21歲男友打算自戕 19歲女「奪刀阻止卻誤殺」遭起訴
21歲羅姓男子和19歲林姓女友今年2月凌晨在桃園市大溪區同居處發生口角衝突,羅男意圖持刀自戕,林女見狀上前奪刀,過程中,短刀不慎插入羅男左胸口,林女見狀立即撥打119報警,但男友送醫搶救,仍於當天下午宣告不治,桃檢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檢警調查,林女和羅男是男女朋友,今年2月28日凌晨1點多,2人在桃園市大溪區仁和路居處起口角爭執,羅男持彈簧刀揚言輕生,林女見狀欲奪下男友手上的彈簧刀阻止,2人發生拉扯,豈料羅男手持的彈簧刀竟不慎刺入自己左胸口。林女連忙報警叫救護車,但羅男仍受有胸部穿刺傷併有肺損傷、左心室破裂、心包填塞及低血容性休克,雖經即時送醫急救,仍因左側胸部銳器刺入傷,導致糜爛出血性胃炎、吐血、血液吸入肺內,造成心臟銳器傷、大量出血、窒息,於同日下午14點54分許宣告死亡。羅母不堪痛失愛子提告,檢察官相驗後也立案偵辦,檢方調查發現案發當時,雙方因故吵架,因被害人持刀,林女與羅男拉扯欲奪刀,林女左手指處也因此受有刀傷,且林女在男友受創後,隨即撥打電話叫救護車前來救治,足認刺中被害人胸口乃非林女意料中事,難認林女主觀上有致羅男於死的意思而有何殺人犯意,僅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涉凌虐男童致死 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
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北院今裁定2人自9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檢方2024年4月18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私行拘禁致死、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劉姓保母姐妹,據起訴書,劉姓姊姊長期以不聽話為由,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利用口罩等物遮蓋他的眼睛,並將其身體「對折」綑綁;還將其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劉姓妹妹曾目睹剴剴掙脫欲逃跑,仍將他重新綑綁塞回水桶。劉姓姐妹也曾令剴剴裸體於陽台等處罰站至睡著,若其不從,則以腳踹、毆打、怒視及大聲喝斥、辱罵男童,使其畏懼不停發抖,身體也因長期綑綁而變形且不對稱。兩女更曾以指甲刮傷剴剴右頸,造成撕裂傷及全身多處新舊不同擦挫傷、瘀傷、裂傷等嚴重傷勢。剴剴因長期受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等,於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等情形,但無人將他送醫,直至翌日凌晨被發現失去意識,到院前因全身多處外傷及瘀傷,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淤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不治身亡。
剴剴之死/剴剴遭保母「拔光指甲」凌虐致死 女社工過失致死起訴
台北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虐死案,震驚社會,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後續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全案今(27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回顧案情,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劉姓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事發後,陳姓社工3度訪視卻未發現異狀,且對剴剴傷勢毫不知情,因此被外界質疑造假訪視紀錄。全案今(27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保母妹妹否認犯行!反咬「是姐姐施虐」 姐妹情決裂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劉姓保母竟與妹妹後續被依對兒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等罪起訴,並且裁定羈押禁見3月。據了解,劉姓保母的妹妹開庭時將罪行全推到姐姐身上,而劉姓保母只認罪綑綁和打腳底板的部分。檢方表示,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檢方指出,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檢方提到,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根據媒體報導,劉姓保母在開庭時向法官道歉,翻供說自己只有綑綁和打腳底板,其他行為都沒有,希望別羈押她。劉姓保母的妹妹則將罪行推到姐姐身上,稱自己看到男童被綁起來有去幫忙拆開,並沒有施虐,姐姐還要她別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剴剴之死/北檢詳列惡保母罪狀 塞水桶、頭撞牆、冬天赤裸⋯慘不忍睹
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8日起訴指出,劉姓惡保母姊妹領有保母證照,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劉姓幼童(剴剴),竟從2023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以捆綁、塞水桶、赤裸躺地上、抓頭撞牆、一天只吃半紙杯泥狀食物等慘無人性方式凌虐致死。起訴書詳列劉姓保母惡行如下:兒福聯盟對剴剴死亡鞠躬致歉,也挽不回剴剴生命。(圖/方萬民攝)(一)凌虐妨害自由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在臺北市文山區住居所,以繩索、布條綑綁劉童(剴剴)四肢、頭部,劉童身體部位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劉童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劉童綁附在椅腳邊,另將遭綑綁之劉童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童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仍將之綑綁固定塞回水桶內。保母姐妹還長時間罰劉童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命劉童長時間裸體罰站於陽台、屋內等角落、長時間罰站至睡著等方式,妨害劉童自由。還以腳踹、毆打劉童,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劉童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二)傷害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在住所,見劉童走路慢,就從後面推劉童去撞牆,致劉童頭部撞及地面或牆壁。還以指甲刮劉童右頸部,害劉童受有脖子撕裂傷及全身(含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等)多處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大血管塌陷、下門牙缺牙(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等傷害。(三)其他凌虐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凌虐劉童後,不但沒帶他就醫治療,還重複使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內容物為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均未加熱),用以餵食劉童。甚至不願幫劉童穿衣服,即讓劉童長期裸體(含冬天),而無任何衣物蔽體。甚至一天只提供一餐量約半個紙杯之冷凍泥狀絞碎物給劉童,致劉童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劉童長期遭凌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身心狀況持續惡化,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但劉姓保母仍未立即將劉童送醫,僅將其置於電腦雜物間角落,且未對劉童為任何照護。隔天凌晨0時許,劉姓保母發現劉童無意識,始囑其夫撥打119報請救護送醫。劉童送至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前,仍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失業男疑妻想離婚爭財產 家暴29小時打死人判12年徒刑
桃園一名劉姓男子長期失業在家,生活全由妻子接濟、照顧,但劉男在2022年時懷疑妻子有意離婚並想與其爭奪財產,因此心生不滿,持球棒、登山杖毆打妻子29個小時,使妻子全身多處挫淤傷、引發急症,之後劉男並未將人送醫,最終導致妻子死亡。劉男犯後至警局自首,最高法院維持之前庭審結果,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劉男12年徒刑定讞。劉男與妻子同住在桃園市中壢區,2022年時懷疑妻子有意離婚並爭奪其財產,且認為妻子溝通缺乏誠意,故在2022年9月14日7時在家中持球棒、登山杖毆打妻子,至隔日9月15日中午12時才停止暴行,整整29小時的虐待造成妻子全身多處擦挫瘀傷,事後劉男並未將人送醫,導致妻子因橫紋肌溶解症、低血容性休克、急性腎衰竭死亡。劉男犯案10小時後向友人傾訴,友人表示當時劉男講的很像其妻已經死亡,故協助他於9月16日至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報案自首,之後警方返回現場蒐證、檢察官相驗遺體,經過偵查後將劉男起訴。一審桃園地院、二審高等法院均表示劉男與妻子發生爭執,卻未選擇理性溝通,以幾近凌虐、泯滅人性的暴力傷害行為導致妻子死亡,手法相當殘忍,但因劉男犯後坦承犯行,故依傷害致死罪判有期徒刑12年,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駁回上訴定讞。
輾斃路倒快車道醉漢 小黃司機被判4月
高雄陳姓計程車司機凌晨3點多開車行經中華二路,疑似雨天視線不佳,直接輾過醉倒在快車道上的吳姓男子,吳男當場爆頭慘死。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死亡的吳男酒醉路倒是主因,但陳男也有過失,最後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4月、緩刑2年,可上訴。去年7月4日凌晨3點多,陳男冒雨行經三民區中華二路、由南向北行駛,發現車輪突然輾過異物,明顯「匡噹」一聲,陳男立即停車查看,發現車後一名男子倒臥血泊之中,趕緊打119通報搶救,但吳男頭顱被車輪直接輾爆,全身也有多處挫傷,救護車趕到現場時,吳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法醫驗屍,發現吳男血液檢出酒精濃度值245mg/dl,事發當時明顯已酒醉,左右肋骨多處骨折、顱骨骨折,導致低血容性休克及顱腦損傷。車禍鑑定報告顯示,案發當時天氣雨、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濕潤、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陳男沒注意到吳男躺臥在快車道上,須負過失責任。但吳男夜間醉倒在快車道上,為肇事主因。陳男事後坦承犯行,也願意和吳男家屬和解,法官考量他已有悔意且無前科,事後應有所警惕,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早產兒「9成血液倒流」回到母體 轉診僅花70分鐘!成功搶救新生命
疫情期間,一名於診所出生的早產兒,出生後發生低溫、低血糖、呼吸費力、血色素低下(僅2.9 g/dL,正常為14 g/dL以上)等問題,為縮短搶救時間,國泰醫院重症新生兒外接團隊事前先請診所完成病人COVID-19 PCR,並於到場判斷評估病人狀況後,於抵院前通知同仁備血,讓這名病人的外接轉診時間有效縮短至70分鐘(據國外研究新生兒外接轉診時間平均為235分鐘,而轉診時間超過120分鐘新生兒併發症會增加62%)。國泰醫院小兒科沈仲敏主任指出,病人到院後診斷為「胎兒母體輸血症」,即病人9成以上血液(209.5 mL)倒輸回流母體,為嚴重貧血(80~150mL以上屬嚴重),發生率約萬分之三,若未及時搶救,延遲輸血治療,嚴重可能出現低血容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的情形,死亡率高達6成以上,即使存活也多留下後遺症。所幸經醫療團隊專業判斷並搶救得宜,病人出院2週內回診檢查肝腎功能及腦部超音波皆正常,成功搶救新生命。台灣社會少子化,每個孩子都是家中捧在手心、細心呵護的寶貝,而據國民健康署統計,國內每10位新生兒就有1位是早產兒,國泰醫院多年來重視孕產兒安全,透過擬真情境模擬救護流程、跨領域組成新生兒外接轉診團隊,分秒必爭掌握外接救護時效,分別榮獲2022年醫策會國家醫療品質獎擬真情境類產兒組金獎,及以「COVID-19疫情期間重症新生兒的外接轉診服務」榮獲主題類銀獎肯定。
2歲愛犬醫藥費達72萬 寵狗爸住車上陪伴:賣房也要救一命
人狗之間真的有親情,這樣的情況就發生在英國,一隻叫做藍波(Rambo)的威瑪獵犬罹患低血容性休克(hypovolemic shock),醫藥費高達2萬英鎊,約新台幣72萬3千元,而飼主傑松(Jaxon Feeley)打算賣房救狗,盡全力讓愛犬恢復健康。愛犬住院期間相當虛弱,傑松住在車上只為第一時間能陪伴愛犬。根據每日星報報導,傑松某日發現2歲的藍波突然狂吐不止,立刻帶著愛犬到獸醫院就醫,但愛犬的病況卻急遽惡化,原來,藍波被診斷出罹患低血容性休克,常見的原因如嚴重的創傷或燒傷、出血、腸阻塞、及大量脫水等,導致體內血容積不足,於是回流心臟及心輸出量不足,造成血壓下降。藍波就醫期間,傑松為了離獸醫院近一些,就近陪伴愛犬,索性住在車上,令人感動的是,愛犬的意志力奇蹟戰勝病魔,藍波漸漸恢復進食、喝水,也越來越能減少使用氧氣機的頻率,甚至還會「找爸爸了」。傑松表示,「我每4個小時可以陪伴藍波10分鐘,牠好像也找到規律,時間差不多了就會在能第一時間見到我的地方等我」,藍波在醫院住了10天接受高度照顧,然而醫療費用也節節攀升,傑松在網站募款籌措資金,並且打算賣掉自己的房子,用盡方法也要救愛犬一命。不少網友得知消息後紛紛捐款,傑松最後不必賣房,而住院2周後,介松和愛犬也終於出院回家,傑松分享和愛犬一起回到家中的照片,許多關心的網友替他們好開心好感動。傑松也非常感謝熱心網友們的協助,也感激愛犬的堅強努力,能見到愛犬在家裡自在休息的模樣,心裡滿滿都是溫暖和感激。愛犬很努力對抗病魔,飼主也盡全力陪伴。(圖/翻攝自Jaxon Feeley IG)
為錢爆殺機?妻想離婚爭家產 尪竟持「球棒狂毆31小時」把人打到死
桃園市中壢區43歲劉姓男子懷疑范姓妻子有意離婚,且爭奪其財產。今年9月14日在住處拿球棒及登山杖朝妻子痛毆,一直打到隔天中午,妻子全身是傷。最後妻子橫紋肌溶解症、低血容性休克、急性腎衰竭死亡,檢方依家暴傷害致死起訴他。桃園地檢署調查,劉姓男子有多項前科,劉男認為妻子有意離婚並爭奪其財產且缺乏溝通誠意,為此心生不滿。今年9月14日7時15分前開始拿球棒、登山杖毆打妻子,一直打到隔天12時12分,導致妻子全身是傷,最後死亡。劉男將妻子打死後,9月15日8時30分許向警方自首,檢方認為,殺人與傷害區別應以有無殺意為斷,至於受傷是否致命部位、傷痕多寡、輕重為何,僅提供審判者心證參考。兩人雖然感情不睦、衝突不斷,但並無深仇。且根據劉男手機,他施暴過程不斷觀察妻子身體狀況,也認為妻子哭喊是虛作,另妻子傷勢以四肢為重,可見劉男預見毆打累加傷勢可能導致妻子死亡,然無證據認為劉男有主觀上殺死妻子意圖,因此依家暴傷害致死起訴他。
欠5萬8毒品費!男遭水果刀刺死 母求償800萬…法官這樣判
桃園一名楊姓男子在2018年時,因為積欠另一名蘇姓男子毒品費用58000元,竟一刀刺進蘇男左胸,導致蘇男傷重身亡。檢警調查時發現楊男曾說:「就是要給他死!」蘇男母親向楊男求償800餘萬元,法官最終以殺人罪判楊男15年有期徒刑,另需賠蘇母334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楊男和蘇男在2018年2月9日凌晨見面,楊男基於殺人之犯意,攜帶水果刀搭計程車前往,還對司機說:「等一下去那邊拿到錢就給你了,一個跟我有恩怨,我就是要給他死,X你娘X掰!」司機勸:「喔,不行啦,快過年了。」楊男回:「這個我一定插他的啦!」、「我就是要給他死」、「帶刀就很好用了」等語。楊男到場後與蘇男簡短交談,預藏之水果刀朝蘇男左胸靠近腋下之部位刺入,並趁亂逃離現場;蘇男被送醫後左肺塌陷出血、氣血胸致呼吸衰竭,於5時54分低血容性休克死亡。據《ETtoday》報導,蘇母表示親眼目睹兒子死不瞑目的悽慘一幕,到現在都無法忘懷,而且兇手楊男殺人後不聞不問,故向法院提出包括喪葬費26萬餘元、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扶養費576萬元等共計802萬餘元的賠償金額。法官審酌司機供詞,加上蘇男被刺傷口有15公分深,認定楊男殺人犯意明確,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5年,另需賠蘇母334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