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定
」 毒駕 食安 台北市 烤肉 高雄
沒想閃兵!男大生入伍前「未做1事」變逃兵 慘遭判刑
台中市北屯區一名徐姓男大生因搬離戶籍地後,未依規定申報實際居住處所,導致沒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被台中市政府函送台中地檢署,檢方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徐男。日前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款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徐男明知自己屬於役齡男子,依法負有服兵役的國民義務,但在搬離原戶籍地後,沒有依規定申報實際居住處所。2025年4月29日,台中市北屯區公所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通知徐男於同年6月17日前往國軍台中總醫院接受徵兵檢查。不過,徐男因沒有收到通知書,未依指定日期前往接受徵兵檢查,導致未能完成徵兵處理,隨後案件經台中市政府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偵查時認為,《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所規範的情況,是徵兵檢查通知已合法送達,且役男知道接受檢查的時間,卻仍無故不到場。不過,本案徐男是因搬遷居住處所後沒有申報,導致徵兵檢查通知無法送達,難以認定他已知悉檢查時間後仍無故不到,因此檢方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款「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申報,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罪嫌提起公訴。偵查期間,徐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檢方並聲請法院簡易判決。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徐男明知役齡男子依法負有服兵役義務,卻沒有依規定申報實際居住處所,導致徵兵檢查通知無法送達,影響國家兵役事務的管理及徵兵制度執行。台中地院審理後,審酌徐男為大學在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犯後坦承犯行等情況,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款,判處徐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開註銷車霸占小黃排班區睡覺 酒駕前科「假司機」遭重罰8.7萬
桃園市30歲張姓男子30日晚間,駕駛計程車停放在桃園區正光街的計程車專用排班區內休息,巡邏員警察覺該車車牌早已逾期未檢遭註銷,隨即上前敲窗盤查,張男則稱其有職業駕照,自己只是在休息,但警方發現張男有酒駕前科,其駕照早被註銷,當場查扣車牌依法告發,相關違規罰鍰合計最高恐達新台幣8萬7千多元。桃園警分局表示,埔子派出所巡邏警員於30日晚間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園區正光街一帶時,發現停放於路邊計程車排班區的一輛計程車外觀有異,經電腦系統即時比對車號,赫然顯示該面車牌早已處於「註銷」狀態,員警隨即趨前進行攔檢盤查。駕駛座的張男見警方敲窗神色慌張,面對盤查時極稱車輛是向胞弟借來的,並強調其有職業駕駛資格,只是將車輛停在此處休息並無載客,但警方查詢後發現張並未持有職業駕駛直到,其駕車也因酒駕而遭吊銷,目前處於無照狀態,該輛計程車因逾期未辦理定期檢驗,車牌已被依法註銷。 員警當場依法查扣車牌,並將張男帶回派出所訊問,全案依法告發,相關違規事項罰則超過8萬7000元,並依公路法相關規定移請主管機關裁罰。桃園警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依規定取得合法駕駛資格,並定期辦理車輛檢驗及相關監理程序,切勿心存僥倖駕駛註銷車牌或無照上路。警方將持續加強路檢及交通稽查勤務,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依法取締,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用路人權益。
「擦肩20萬罰款」引全網怒火!偷帶陸肉卸責遭打臉 警:最高重罰100萬
社群平台Threads日前瘋傳一段限時動態影片,屏東一名網友嬉鬧紀錄朋友去中國遊玩,竟私自偷帶1包鴨舌與2包陸製豬肉製品返臺,入境時未被查獲,還囂張發文戲稱「跟20萬罰款擦肩而過」。此舉隨即引爆全網怒火,痛批兩人拿國家防疫安全開玩笑,眼見闖下大禍,發文者急忙改口辯稱「是夜市買的」、「吃一口覺得味道不對就丟了」,試圖甩鍋脫罪;然而,影片中一行人津津有味分享肉品的畫面早已被網友截圖,如今警方迅速介入查獲,直接狠打兩人的臉!事件發酵後,該名PO文網友眼見輿論撻伐,開始前後說詞不一。一下宣稱肉品是「在夜市買的」,一下又改口稱是「去年買的」,甚至宣稱自己「只吃一口覺得味道不對就丟掉」。但這些狡辯話術瞬間被廣大網友揭穿,影片中幾人分食中國肉品時明明笑得燦爛、吃得津津有味,毫無「味道不對」或「丟棄」的跡象,謊言不攻自破。警政署獲知相關影片後不敢大意,為維護國內畜牧產業與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疫病傳入,立即指派刑事警察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與航空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對網路貼文、帳號及影片細節進行精準分析比對。警方於9月30日迅速循線通知拍攝影片的蔡女以及攜帶肉品的陳女到案說明。經調查證實,陳女確實於9月27日自中國大陸上海搭機返臺,並從高雄國際機場入境。當時她私自將2包陸製肉品藏於行李內避開檢查,入境後更將肉品分送給同事食用完畢,目前已無剩餘肉品留存。警方查明事實經過後,已將全案調查結果資料正式移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辦理後續行政裁處。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旅客攜帶應施檢疫之動物產品入境未依規定申報,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兩名女子原本以為能「幸運避開20萬」,如今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台74線塞車驚見墜橋!37歲男突下車摔落 母親全程目睹崩潰痛哭
台中市潭子區台74線昨(30)日晚間發生墜橋死亡事件,37歲張姓男子搭乘67歲母親駕駛的自小客車,行經潭子路段遇上塞車時,突然下車走到高架橋旁,隨後從約4至6層樓高處墜落環中東路一段旁草地;張母目睹愛子自殺當場崩潰,警消趕抵現場,將張男送醫搶救,他仍因傷勢過重不治。據了解,張男與母親昨晚6時17分許搭車行經台74線20.5K至21.1K潭子路段,當時車流壅塞,車輛緩慢行進,張男突然打開車門下車,走到高架道路旁,接著墜落環中東路地面,母親親眼目睹過程,立即報案求助。台中市消防局獲報後派遣4車8人前往救援,發現張男倒臥高架橋下方草叢,頭部受到重創,已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立即施以急救並送往台中慈濟醫院,但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母子兩人上車後並未發生爭吵,張男疑長期身心狀況不佳,至於為何突然下車並墜橋,仍待進一步釐清;張母因親眼目睹兒子墜落,情緒相當激動,頻頻痛哭,警方也陪同安撫情緒。警方已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現場相關跡證完成蒐集後,後續將依規定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及事發經過。◎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鳳爪吃一半驚見「雙層日期」!同批4百包緊急下架銷毀 業者:包裝疏失
1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發文反映,父母食用宜蘭王老五鴨賞店販售的鳳爪時,意外發現包裝上的日期標籤疑似有「雙層」,撕開外層後,底下竟出現另一個日期,且疑似已經過期,質疑業者是否有「改標」販售情形。貼文曝光後引發食安疑慮,宜蘭縣衛生局今(30)日緊急派員前往礁溪業者處稽查。業者表示,產品本身並未過期,問題是出在包裝作業疏失。原先印有錯誤日期的包裝,依規定應直接銷毀,但員工未依流程處理,而是重新貼上正確標籤後繼續使用,初步清查約有10多包出現「標籤疊標」情況。業者指出,昨晚接獲消費者反映後,立即清查同批產品,為避免引發疑慮,不論是否貼錯標籤,同批約300至400包鳳爪全數下架回收,並於今日上午完成銷毀,強調並非將過期食品重新更改日期販售。目前業者也已與消費者完成和解及賠償。宜蘭縣衛生局表示,已派員查核,後續將釐清產品實際效期及標示情況。若查出食品已逾有效日期,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可依第44條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產品也將依法沒入銷毀。若食品本身未過期,但修改標籤造成標示不實,則可能涉及第28條,依第45條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若查明業者明知食品過期仍蓄意修改日期販售,則不排除涉及刑事責任,將依法移送檢調偵辦。
駕駛人注意!交通新制今上路 3類違規罰1800元「最重吊銷駕照」
公路局規劃「駕照管理三策略」於115年1月起分階段推動17項改革措施,完備國內駕駛人管理及關懷制度,加強取得駕駛執照所應具備的法令遵循及駕駛道德鑑別度,實施半年以來,包括考照、回訓、換照制度均有顯著成效。公路局今(30日)起,將實施「重大違規再犯講習」及推動「機車道路駕駛訓練」共2項新制。考照制度方面,115年1月起在駕訓班訓練學員實施以人為本駕訓標準化課程,經駕訓之違規率較實施前,機車班由7.13%降至2.19%、小型車班由8.25%降至2.93%、大型車班由18.54%降至5.53%;實施機車筆試改全選擇題新制後,違規率較舊制由5.56%降至4.12%。115年3月起增加大、小型車場考「停讓行人」項目,經新制考取之駕駛人不暫停讓行人違規人數已大幅下降,目前可見顯著成效,將觀察長期趨勢滾動式檢討。回訓制度方面,115年3月底起實施違規累犯強制參加矯正防制班新制,至8月底,累犯者較去年同期減少1,371件(降幅45%),其中以闖紅燈大幅減少1,372件最顯著,推估全年降至約4,012件,遠低於113年10,852件,顯見政策已發揮強烈嚇阻與防制再犯成效。高齡換照方面,針對有常見違規或曾為事故肇因第一當事人的長輩主動關懷,截至7月底已有1.4萬名長輩自願繳回駕照,並享有搭乘公共運輸回饋50%優惠。高齡換照新制自5月31日實施,截至8月底已有17.1萬人完成換照,整體辦理率達64%,其中完成換照的長輩,後續98.21%無違規紀錄。另外,為遏止道路違規再犯行為,115年9月30日起針對過去1年內曾受講習卻再次違規者,加重並延長講習時數,「講習再犯班」由4小時延長至6小時;「酒駕違規再犯班」由12小時延長至15小時;新增「未滿十八歲無照駕駛違規再犯班」,總時數為6小時,課程包含交通法令與相關行為及責任探討(2小時),親職關係與兒少保護及預防方案(2小時),道路風險辨識與考照說明(2小時)。公路局提到,若駕駛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參加交通安全講習,將處1800元罰款;經再通知後,逾期6個月以上仍未參加,汽車駕駛人將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即使當下沒有駕照可供吊扣,日後重新領取或考領駕照後仍會執行;若為汽車所有人,則會吊扣違規汽車牌照6個月。公路局自推動機車駕訓補助以來,全台機車駕訓班大幅成長5倍至118家,參加駕訓人數已占全體考生接近4成,參加試辦機車道路訓練人數已達2萬多人,據陽明交通大學統計,同時參加場訓及道路訓練者,違規風險降低64%、肇事風險降低51%。有鑑於此,公路局推動機車駕駛訓練將由駕訓班先行,修法納入駕訓課程正規學習,新制課程維持學科6小時,場地駕訓除原基本駕駛10小時外,增加應用駕駛2小時,道路駕駛訓練課程新增3小時,總訓練時數由16小時增加為21小時,現進行法規預告作業中,後續輔導尚未加入道訓的34家業者與編修課綱、教材等準備作業,將以116年1月1日正式全面實施為目標。公路局強調,駕照管理三策略實施以來已見成效,將繼續推動強化重大違規再犯之回訓機制及精進駕駛訓練課程制度,期能從源頭有效降低違規再犯風險,並透過道路訓練課程確保機車新手駕駛具備實際道路安全駕駛能力。
逃票反成「隱身符」?北市男涉偷拍竟翻捷運閘門逃 警全力調監視器追查
捷運站驚傳偷拍狼出沒!一名年輕女子日前與朋友行經捷運象山站搭乘手扶梯時,驚覺後方一名男子利用Apple Watch的相機遙控功能偷拍其裙底。被害女子與同行友人當場抓包並上前質疑,沒想到男子心虛之下,竟然連出站票卡都沒刷、直接強行翻越捷運閘門拔腿狂奔。由於男子逃票導致電子票證系統無法留下紀錄,目前警方正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全力追緝其身分與行蹤。這起案件發生於9月26日深夜23時許,被害的91年次W女與女性友人親自前往台北市警察局三張犁派出所報案。根據W女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的控訴與警方調查,當天兩人搭乘捷運抵達象山站,正使用手扶梯往上時,W女一回頭,赫然發現後方男子手上的Apple Watch螢幕畫面竟直接顯示其裙底影像,直呼對方手法狡猾、行徑宛如慣犯。當W女與同行友人當場質問對方是否在偷拍並要求檢查手機時,該名涉案男子眼見東窗事發,竟當場心虛落跑。由於兩人及友人追趕不及,男子甚至直接「跳閘門」逃離捷運站。據了解,由於該名男子逃跑時未刷卡出站,導致捷運電子票證系統中完全沒有留下該筆進出站紀錄,使得警方第一時間難以透過票卡實名或悠遊卡綁定資料來鎖定其身分。目前三張犁派出所已依規定受理,朝妨害性隱私及妨害秘密等罪嫌偵辦,並正全力調閱捷運站內外的監視器畫面,要循線將這名企圖靠「逃票」規避追查的偷拍狼追緝到案。
婚假「8天增至14天」10月1日上路! 勞動部揭1情況已登記也適用
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將從現行8日增加至14日,且14日婚假全數維持工資照給,預計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新制上路前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勞工也可能適用,只要原本8日婚假還沒休完,且仍在規定的請假期限內,剩餘婚假將依新制計算,總額提高至14日。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比照軍公教人員婚假14日的規定,將婚假天數由原本8日提高至14日,讓新人在結婚後有更多時間安排婚禮、蜜月,以及處理成家相關事宜。薪資部分也有同步配套。勞動部指出,原本8日婚假仍由雇主依法照給工資,新增的第9日至第14日共6日,同樣由雇主先支付薪資,再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藉此降低企業增加的薪資成本;相關補助資格與申請方式,將於《勞工請假規則》修正發布時一併公布。勞動部說明,如果勞工在10月1日前已完成結婚登記,但8日婚假還沒有休完,而且仍在可以請婚假的期間內,10月1日新制生效後,就可以適用14日婚假,過去已經請掉的天數會一併計入14日總額。舉例來說,勞工在9月20日完成結婚登記,9月底前已經請了4天婚假,10月1日時仍符合婚假請休規定,原本剩下的4天不會受到影響,而是與新制合併計算,等於之後最多還能再請10天。不過,如果勞工在10月1日前已經把原本8日婚假全部休完,即使仍在婚假請休期間,也不能再要求增加6日;另一種情況則是婚假還沒休完,但已經超過法定請休期限,也同樣無法適用新制。依現行規定,婚假可以從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開始請,原則上要在結婚登記後3個月內休完,如果經雇主同意,則可以延長至1年內請畢。10月1日新制上路後,婚假的請休期限仍維持相同規定,因此近期完成結婚登記的勞工,可以先確認自己剩餘的婚假天數,以及目前是否還在可請休期間。另外,14日婚假並不代表一定要連續請14個日曆天,婚假原則上以「日」為請假單位,也可以由勞雇雙方約定以「小時」計算應給假時數,以每週5天工作制的勞工為例,14日婚假可按每天8小時計算,也就是共112小時。勞動部透露,如果婚假期間遇到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等原本就不用出勤的日子,這些日期不會被計入婚假天數;也就是說,勞工如果連續安排婚假,中間碰到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等原本就不用出勤的日期,並不會因此消耗婚假額度。勞動部指出,此次修正草案已於9月17日進行預告,預告期間至9月24日,完成後續法制作業後,預計於10月1日對外正式公告施行。勞動部也提醒,婚假屬於勞工依法享有的權利,勞工依規定提出證明文件後,雇主應依法給假;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如遇到相關問題,可以向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
金華國中食安爭議延燒 北市教育局:與校方說法一致、無打臉情形
針對近日金華國中營養午餐事件及網路社群相關爭議,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8日表示,教育局與校方說法始終一致,並無外界所稱「打臉」情形。也肯定校方接獲學生反映後,依規定啟動通報及處理程序,並持續掌握學生身體狀況。教育局強調,校園食安與學生健康始終是最高原則,相關事件經過及處理程序均已多次對外說明。議員先前所稱「爆發集體食物中毒」、「教育局要求被動處理」等指控,均為烏龍爆料,與事實不符;議員今日受訪時,也已將原先所稱的「食物中毒」改口稱為「吃壞肚子」。教育局呼籲,各界回歸事實與理性討論,勿再讓學生及第一線教育同仁承受額外的網路及輿論壓力,後續將持續給予學校必要支持,並督導落實廠商管理,全力維護師生權益與校園食安。教育局澄清,金華國中於9月11日接獲1名學生反映,9月4日曾有腹瀉情形,校方隨即調查確認,同班另有2名學生反映身體不適,但症狀並不相同,其他班級師生也無相關反映,排除食品中毒可能。即使未達「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流程」標準,校方仍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持續追蹤學生身體狀況,後續均已恢復正常。教育局表示,上述內容先前均已多次對外說明,與校方說法一致;議員先前所稱「多人出現腹瀉嘔吐症狀」、「食物中毒」等說法,均與實際情形不符。針對外界質疑學校未留樣,教育局表示,金華國中每日營養午餐均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落實餐食留樣。教育局說明,本次事件因學生反映時,距離實際用餐時間已相隔多日,超過法定留樣保存期限,檢體依規銷毀而無法送驗,此為客觀時序所致,並非外界所稱「學校無留樣」或「隱匿檢體」。針對近日網路社群出現自稱校內學生之言論,以及後續衍生的網路爭議,校方已發布公開聲明及公開信說明。教育局表示,校方出發點是保護學生及第一線教育同仁,不希望任何學生因在網路上發表意見而遭受攻擊,也不希望師生被迫捲入外界爭議、承受無端壓力。校長也在公開信中明確表示「所有行政責任應由校長承擔」。教育局支持校方保護孩子、維護校園正常運作的立場,也呼籲各界回歸事實、理性討論,切勿對學生及教育人員進行標籤化、網路霸凌,或施加不必要的輿論壓力。教育局說明,金華國中由教師會、家長會及專家學者組成「午餐供應委員會」,平時即針對餐點驗收、品質回饋及異常反映等環節進行把關。針對本次事件,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亦已全面重新檢視各項食安管理流程,未來將持續以更高標準要求午餐供應品質,確保學生飲食安全。教育局表示,也已要求金華國中確實落實午餐供應契約及廠商履約管理,針對餐點品質、異常通報及履約狀況加強監督;供應廠商也應建立完善、透明的說明與回應機制,面對食安疑慮主動釐清、妥善說明,並負起應有責任。
北市大型重機停車新制10月上路 「免費機車格不能停」違規最高罰1200元
臺北市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政策將進一步放寬。臺北市停管處宣布,「機車與大型重機共用格位的試辦計畫2.0」將進入下一階段,自2026年10月6日起,擴大開放全市約6.3萬席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讓紅牌、黃牌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藉此增加重機停車選擇,同時緩解路邊汽車停車格供不應求的情況。依照新階段試辦規定,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後,可採斜停方式使用2個格位,停車費率為每次40元。若車輛因車身尺寸較大,或加裝箱體等因素不適合停放機車格,車主仍可選擇既有汽車停車格,但停車費將依汽車費率計收。停管處表示,過去大型重型機車依規定必須停在汽車停車格,實際執行後衍生不同停車需求。除了汽車駕駛反映汽車格位不易尋找,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也爭取道路平權,加上大型重機停入汽車格時,經常出現空間使用上的爭議,因此開始調整相關停車政策。停管處自114年起推動「機車與大型重機共用格位的試辦計畫2.0」,初期先選擇特定路段開放大型重機停放,之後再將試辦範圍擴大至公有路外停車場。經過6個月、36個路外停車場開放機車區供大型重機使用後,停管處進一步蒐集路外及路邊監測數據,以及市民意見作為評估依據。根據試辦期間蒐集的意見,超過50%市民支持大型重型機車以另外訂定的費率停放機車格。停管處也觀察到,大型重型機車試辦停放一般機車格,並未對一般機車停放秩序造成嚴重衝擊,整體週轉率及空間使用彈性均有提升。在安全、秩序及可行性達到預期標準後,因此決定自10月6日起將試辦範圍擴大至全市路邊收費機車格。不過,開放範圍並非涵蓋臺北市所有機車格。停管處提醒,紅牌、黃牌大型重型機車若停放在未收費的巷弄免費機車格,或停入設有特殊禁停標誌的路段,仍屬違規停車。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以「不依規定車種、位置或方式停車」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停管處表示,新階段試辦上路後,將持續觀察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秩序並加強宣導,也呼籲騎士依照規定停車,共同維護用路及停車環境。
60歲男困公車3天亡! 「詭異脫衣」高大成揭關鍵死因
新店客運644路公車爆出乘客受困車內死亡事件。60歲高姓男子24日晚間搭車後沒有下車,車輛返站時也未被察覺仍有人留在車內,之後公車一連停放數日,直到27日上午重新載客,才由乘客發現高男已陳屍後排。檢警相驗未發現明顯外傷,初步排除他殺,至於為何會在車內死亡,法醫高大成從遺體狀況研判,失溫可能性相當高。高大成指出,失溫者在體溫持續下降後,可能出現反常的燥熱感,進而自行脫掉身上衣物,因此高男的狀況符合嚴重失溫可能出現的現象。他表示,人體核心體溫低於攝氏35度就屬於失溫,若進一步降到攝氏24至26度,可能在1至4小時內死亡,這類情況也較常發生在60至70歲以上族群。除了脫衣現象,遺體也可能留下其他失溫跡象。高大成說,失溫死亡可能因身體缺氧,使四肢關節處的屍斑呈現粉紅色;若進一步解剖,體內器官也可能出現如「粉紅小點」的出血點,可作為判斷死因的依據。高大成也提到,另一個可能方向是「猝死症」,不過從高男被發現時的死亡狀態來看,與猝死並不相符。綜合死者年齡、脫衣現象及遺體特徵,他認為高男約有90%可能因失溫喪命,推測高男搭車後在車內睡著,隨著深夜氣溫下降,長時間受困車內導致核心體溫過低,最終不幸死亡。回顧事發經過,高男24日晚間8時40分左右,從新店區青潭停車場站搭上644路公車,之後便沒有被發現下車。當晚約10時30分,27歲陳姓駕駛將車輛開回終點站,但返站後未依規定巡視清車,因此沒有發現高男仍留在車內。由於陳姓駕駛25日及26日排休,該輛公車也持續停放。直到27日上午6時45分左右,陳男再次駕駛同一輛公車發車,約6時54分行經捷運新店站,乘客陸續上車後,才發現後排靠窗座位有一名男子蜷曲著身體,疑似身體嚴重不適,隨即通報警方及救護人員。警消抵達現場後確認,男子就是高男,但他早已沒有生命跡象,身體也出現明顯屍僵,研判已死亡多日。檢警隨後針對遺體進行相驗,未發現明顯外傷,因此初步排除遭人殺害的可能,確切死因仍待進一步釐清。高男從24日晚間搭上公車後,一直到27日上午才被發現,也讓客運公司的收班清車程序受到關注。客運公司已針對事件展開調查,陳姓駕駛未依規定巡視車廂的相關疏失與責任,仍有待後續釐清。
整形後護照還能用?外交部揭判斷標準 差太多恐過不了這關
醫美、整形後外貌變化明顯,護照還沒到期也可能得提前更換!近日有民眾分享,申辦護照時因外貌與過去照片差異較大,被要求以書面列出曾進行醫美的部位,甚至提供相關醫療院所資訊,引發討論。外交部領務局說明,法規並未列出割雙眼皮、隆鼻、點痣等特定項目,只要相貌與護照照片出現明顯差異,就可能需要換發護照;若差異大到無法確認身分,申請時還可能被要求提供醫院證明等佐證資料。不少民眾進行雙眼皮手術、隆鼻、戴牙套或其他醫美療程後,會疑惑原有護照是否還能繼續使用。也有網友分享,友人因整形後沒有更換護照,出境使用自動查驗通關時無法順利辨識,最後必須改由移民官進行人工審查。依《護照條例》第19條第2款規定,持照人若「相貌變更,與護照相片不符」,就應申請換發護照。不過,是否需要換照並非單純按照做過哪些醫美項目決定。外交部領務局指出,目前並沒有將點痣、割或縫雙眼皮、隆鼻、削骨、抽脂、植髮等項目逐一列入規定。所謂「相貌變更」,可能來自年齡增長、體重明顯改變等自然因素,也可能是醫美、疾病手術等非自然因素,真正的判斷重點是本人現在的臉部特徵,是否仍能與證件照片相符。即使做過醫美,也不代表護照一定要立即更換。若只是輕微臉部修飾,在收件人員確認身分無誤,且透過目視或系統比對後,認定沒有影響整體五官輪廓及臉部特徵值,就不需要因此提前申請換照。反之,若外貌改變程度已經讓本人與原本證件照片產生明顯落差,情況就不同。領務局表示,申辦護照所附照片必須真實呈現申請人的實際樣貌,收件時會先以目視方式,比較新照片、本人相貌、身分證照片及目前持有的護照照片,進入製發程序後,還會再比對相關照片的臉部特徵值。若目視或系統比對發現照片與本人、身分證或原護照資料存在差異,依規定可以要求申請人進一步說明,必要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於有民眾反映,辦護照時被要求寫出整形或醫美部位,甚至交代醫美診所資訊,領務局說明,依《護照條例》第21條第1項第2款,當申請資料或照片與所繳身分證明文件、既有檔存資料存在相當差異時,可以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申請人進行補正或說明時,必須交代造成外貌變化的原因,並留下書面資料供審核。書面說明沒有固定格式,不論手寫或打字都可以;若相貌差異過大,已難以確認是否為同一人,就可能進一步要求提出醫美相關醫院證明等文件佐證。證件照本身也有規範。近年流行的「韓系證件照」常透過濾鏡或修圖調整五官及皮膚細節,但領務局提醒,護照照片必須真實呈現本人樣貌,具有辨識作用的痣、胎記及疤痕等特徵應清楚呈現、不得遮蓋,也不能使用經修改或修圖後造成失真的照片。若是在現實生活中點痣等輕微臉部修飾,只要沒有改變整體五官輪廓,一般不致影響通關,因此也不代表一定需要重新申辦護照。至於民眾該如何自行判斷是否到了必須換照的程度,領務局建議,可從「現在的自己是否仍與護照照片相符」判斷。不論變化來自年齡、體重,或醫美、疾病手術,如果自己或親友已明顯覺得現在樣貌與護照照片存在顯著差異,甚至曾遭外國移民官對身分提出疑問,就應考慮主動申請換發。若外貌已明顯改變卻繼續使用舊護照,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臉部辨識可能無法順利完成。屆時不僅自動查驗通關可能失敗,也可能必須改由人工確認身分,增加入出境時的不便。
金華國中午餐爭議延燒 蔣萬安槓沈伯洋:造謠不道歉還把責任推給孩子
台北市金華國中營養午餐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批評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未經查證持續擴散相關說法,是以「認知作戰」製造恐慌;沈伯洋則反批市府轉移焦點、沒有正視學生身體不適及食安疑慮。蔣萬安今(27)日再度回擊,指沈伯洋「造謠不道歉,把責任推給孩子」,並將事件與先前大罷免期間的政治攻防相提並論。蔣萬安今日下午赴松山區進安宮參拜祈福,受訪被問及沈伯洋認為確實有學生腹瀉,市府卻「在台北找敵人」。蔣萬安表示,沈伯洋的政治風格,經歷過大罷免的台北市民應該「記憶猶新」,並批評對方如今面對爭議不願道歉,反而將責任推給孩子。蔣萬安進一步將此次事件與大罷免期間的政治攻防相比,指過去曾出現「丟出一個又一個謠言」的操作方式,讓被指控的一方必須耗費更多力氣澄清,等到相關說法被反駁後,又改稱只是在提出問題或討論,接著再拋出新的質疑。針對金華國中事件,北市教育局先前表示,校方接獲1名學生反映曾有腹瀉情形,另有2名學生身體不適,但症狀不同,其他班級師生並無相關症狀,依現有資訊認定並非食品中毒事件;教育局並稱,校方依規定完成餐食留樣48小時。沈伯洋則主張,確實有學生腹瀉並向外反映,市府應釐清相關事實,而非將外界質疑直接定調為造謠。蔣萬安表示,相關指控已影響學生、家長及教師,適逢教師節,他認為第一線教師不應還要面對政治攻防,並對此表示遺憾。蔣萬安也將話題延伸至教師權益,批評沈伯洋過去在教師節放假相關表決中投下反對票,並稱「還好他不是多數意見」,如今教師節才能放假。他強調,自己希望打造尊重教師、重視教育的台北市,不應讓教師尊嚴受到傷害。金華國中午餐事件目前雙方說法仍有差異。北市教育局依校方掌握的學生症狀及通報情況,認定未達疑似食品中毒標準;沈伯洋則持續要求市府正面處理學生反映的身體不適及相關食安疑慮。
新莊深夜BMW自撞庇護島!男駕駛稱恍惚急喊不用送醫 警察一驗下場慘了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與新莊路口,27日凌晨1時許,44歲丁姓男子駕駛BMW沿中正路南往北行駛,不明原因疑因精神恍惚失控,直接撞上路口分隔庇護島,右手輕微擦挫傷,當場表示不需送醫。員警處理事故時察覺丁男神情恍惚、步態明顯異常,隨即依規定對其實施酒測及毒品唾液快篩,酒測結果為零,毒篩卻呈安非他命及苯二氮類陽性反應,毒駕無誤。警方完成現場蒐證後,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肇事經過,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中秋烤肉垃圾別亂丟!環保局提醒「這些不能回收」 丟錯最慘罰10萬
中秋佳節親友歡聚烤肉、吃月餅賞月之餘,隨之而來的垃圾分類問題常讓人傷腦筋。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特別提醒廣大鄉親,落實資源回收分類不僅能保護環境,未依規定分類者更可能遭清潔隊拒收,甚至面臨新台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彰化縣環保局日前透過官方臉書發文,分享中秋節回收指引,烤肉常見的烤肉架、烤肉網、烤肉夾、鋁箔碗盤、紙容器、鋁箔包、玻璃容器、乾淨保麗龍盒及塑膠平板包材等,均屬於可回收項目;民眾回收前應先去除內容物並保持物品完整,再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至於烤肉過程中使用的醬料刷、竹籤、錫箔紙、棉質手套及菜瓜布等,則屬於不可回收物品,請直接當作一般垃圾處置。另外,環保局針對部分具危險性的特殊物品,特別強調安全處置程序。使用完畢的高壓容器應嚴格遵循「確認用完、獨立包裝、加註警語、交付資收」4個步驟;廢電池則須獨立存放後再交付回收車;而烤肉後的木炭灰燼,務必完全澆熄且確認無任何火苗後,方可打包交由垃圾車清運,以確保環保人員及清運車輛的安全。為了鼓勵民眾響應環保,彰化縣環保局也推出回收加碼回饋活動;民眾在烤肉過後產生的廢寶特瓶、廢鋁罐及廢電池,除了直接交付回收車外,也可攜至鄰近的「智慧化自動資源回收機」進行回收,不僅能輕鬆完成垃圾分類,還能順便享有專屬優惠回饋,一舉兩得。最後,環保局呼籲,民眾務必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與清理工作,若未依規範妥善分類,清潔隊將依法拒收,並得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而民眾若對回收項目有疑問,可至官方網站查詢詳細的細分類指引,共同維持潔淨美好的中秋假期。
張棋惠揪老公夫唱婦隨 化身唱跳歌手上演「修女也瘋狂」
為感謝全台教師的辛勞,並響應貧童助學公益計畫,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自2014年起,每年教師節前夕推出敬師系列單曲,邀請各界名人獻聲向老師表達感謝。今年邁入第12屆,身為發起人之一的終身志工李濤,鑑於目前不少學校面臨師資短缺,特別以「鼓舞老師」為主題,重新打造公益單曲〈Super Teacher:Power版〉,請來音樂製作人黃冠龍重新編曲,加入教會詩歌的歡頌元素,並再度邀請唱跳歌手張棋惠擔任主唱。張棋惠連續兩年擔任教師節公益單曲主唱,這次更與「音樂老公」黃冠龍攜手打造歌曲,笑說夫妻倆合作早已默契十足。她透露去年創作這首歌時正逢兩人結婚10週年,夫妻倆還趁著前往普吉島紀念旅行的空檔一起創作,讓這首公益歌曲成為兩人的「愛情結晶」,她形容兩人合作就像「喝水」一樣自然,「畢竟兩個人在一起19年了,那個默契自然是好的不得了!」張棋惠也將自身求學經歷融入歌詞,感謝一路上幫助、啟發自己的老師,特別提到高中舞蹈課的洪淑玲老師,當年即使自己因未依規定請假受到處分,老師仍曾替她爭取不要留校查看,「雖然最後我還是有乖乖按照學校的規矩完成懲罰,但那份心意永遠謹記在心!」她也希望透過歌曲,向當年惠她良多的老師大聲說聲謝謝。張棋惠與修女一起跳舞。(圖/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提供)為了〈Super Teacher:Power版〉MV,張棋惠更大展舞藝,現場即興編舞,化身「舞蹈老師」帶著大小朋友一起帶動唱。擁有舞蹈底子的她,平時也持續練習街舞、Zumba、NTC及空中瑜伽,拍攝當天僅花5分鐘就編排完整舞步,還用簡單口訣讓大家迅速上手。最意外的亮點則是與石台華修女的互動,原本略顯拘謹的修女,在張棋惠歡樂教學下逐漸放開,不僅跟上節奏,更越跳越起勁,最後大解放、舞技全開,讓現場笑聲不斷,宛如上演另類「修女也瘋狂」;連幕後側拍畫面都因效果太好,最後直接收錄進MV正片。拍攝現場,張棋惠與李濤也雙雙化身「康樂股長」,和三玉國小合唱團及輔仁大學學生一起嗨唱跳舞。張棋惠更自掏腰包花近萬元準備飲料慰勞學生,拍攝空檔仍陪孩子聊天、互動,展現「媽媽志工」般的親和力;李濤則跟著大跳歌曲舞步、對鏡頭比愛心,還臨時和學生玩起「猜年齡」遊戲,答案從18歲、20歲一路猜到60多歲,讓他笑得合不攏嘴,直到親口揭曉自己今年76歲,現場小朋友全都傻眼,也讓整場MV拍攝在一片歡笑聲中畫下句點。
新光人壽「外價金」申報連環出錯!475億元差額惹議 金管會重罰240萬元
新光人壽辦理監理報表申報作業出現違規情況。金管會24日公布裁處結果,新壽未依規定自行收回並減少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俗稱「外價金」的期初餘額,相關決策過程也未落實法令遵循等內部控制機制;後續即使財報已完成修正,仍以錯誤數據向監理機關申報,兩項違規合計遭裁罰240萬元。保險局指出,新光人壽向安定基金申報2026年1月份月報表時,將外價金期初餘額填報為560億元,相較2025年12月底的1,035億元,大幅減少475億元。經主管機關調查,外價金屬於保險法令明定的法定負債。依行為當時「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規定,外價金僅設有提存及沖抵機制,並沒有可以逕行收回的相關規定。不過,新光人壽在未先向法令遵循單位確認適法性的情況下,就在監理報表中自行收回並減少外價金期初餘額。保險局認定,這顯示新壽雖然已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但實際執行時並未有效發揮功能。金管會認定上述情況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並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針對內部控制缺失裁罰180萬元。除了自行調整外價金期初餘額,新壽後續申報作業也再度發生問題。新壽在2026年5月15日發布的第1季財報中,已依法修正外價金餘額,但5月20日向安定基金申報2026年4月份月報表時,仍沿用先前錯誤基礎計算的外價金數據,直到申報5月份月報表時才完成更正。金管會認為,此舉已構成未依規定格式及內容彙報業務與財務狀況,違反《保險法》第148條之1第2項規定,因此再依同法第171條之1第1項裁處60萬元罰鍰。新光人壽此次共有兩項違規遭到裁處,其中內部控制制度未有效執行遭罰180萬元,監理報表申報內容不符規定則遭罰60萬元,合計裁罰240萬元。
94筆懸帳遭動手腳!台灣人壽內鬼5年挪逾1600萬 慘吞960萬罰單
台灣人壽爆發員工長期挪用懸帳款項舞弊案,金管會今(24)日公布裁罰結果,查出台灣人壽從退費、保單保全與復效、收費、懸帳清理,到系統權限、檔案管理、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防制洗錢等環節都有內控缺失。涉案員工利用制度與系統漏洞,以「挖東牆補西牆」方式挪用94筆懸帳款項,舞弊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金管會最終分兩部分裁罰840萬元及120萬元,合計重罰960萬元。這起案件最早是因客戶反映沒有收到已失效保單的退費,台灣人壽在內部調查時察覺異常,並於2025年12月1日向金管會通報員工挪用懸帳款項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隨後對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問題並非單一作業疏失,而是多道內部控制防線都出現漏洞。保險業所稱「懸帳」,主要是指款項性質尚未釐清,或暫時無法確認、找到應領取對象,因此先掛在過渡帳戶中的資金。根據金管會調查,涉案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及收費作業系統漏洞挪用相關款項,涉及94筆,但並不代表有94張保單或94名保戶。相關舞弊從2020年5月一路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金管會指出,遭挪用的懸帳款項超過1600萬元;另有報導揭露,案件還涉及侵占公司超商禮券,合計94筆、金額超過1653萬元。進一步追查退費流程後,金管會發現多項異常。涉案退費案件的受款人都不是保單關係人,系統中的退費原因卻統一登載為「續期保費溢繳退費」,部分案件甚至沒有留下付款憑證或簽呈,就直接放行付款或進行轉帳。原本保險公司的付款作業應透過申請、覆核、付款等不同程序相互牽制,但台灣人壽部分覆核人員卻有出借帳號、密碼的情況,也有人沒有確實執行覆核程序,交易對象的姓名及名稱檢核同樣未依內部規定落實。更大的問題在於,退費作業可以將受款人變更成與保單無關的特定第三人,公司卻沒有針對這類交易建立異常監控機制;甚至同一筆懸帳款項還能拆成多筆付款,也缺乏合理性及必要性的評估與管控措施,讓款項遭不當移轉的風險升高。金管會也發現,台灣人壽部分系統具有「轉帳」及「不喪失價值條款」等功能,員工能利用系統移轉保戶懸帳款項或調整保單狀態,但公司沒有針對這些功能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規範,也缺乏異常交易及異常行為監控機制。懸帳款項本身的清理作業同樣存在問題。台灣人壽雖然訂有內部規範,由會計部每季通知各單位清理懸帳,並要求回覆逾期原因及預計沖銷日期,但對已經可以歸屬到特定保單的款項,卻沒有建立定期陳報機制,導致部分懸帳長時間沒有處理。對於這些款項後續究竟採取退費、轉帳或入帳等方式處理,公司也沒有建立定期檢視的管控表,造成懸帳從建立到清理的追蹤機制不夠完整。文件管理也被查出缺口。台灣人壽僅規範實體文件的歸檔頻率及保存期限,對於付款交易憑證、簽呈及其他應檢附資料,沒有建立完整的歸檔管控機制。此外,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二部在2023年、2024年辦理自行查核時,雖然列有各項給付是否具有請款依據、是否符合內控等檢查項目,但金管會檢視留下的查核底稿後發現,對保戶款項退費的建檔、覆核及放行流程,並未實際抽查退費憑證文件,顯示自行查核項目設計仍不完整。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相關缺失顯示公司未依內部牽制原則,確實建立及執行保險商品保全、復效、收費、懸帳及檔案管理等控制作業。其中,未依規定落實交易對象姓名及名稱檢核,也涉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相關規範。考量這起舞弊從2020年5月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加上問題橫跨多項內部控制作業及所造成的影響,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針對這部分裁處840萬元罰鍰。另一項裁罰則與已失效外幣保單有關。部分保戶沒有提供匯款帳戶,原本應退還的款項因此形成懸帳,但台灣人壽並未將相關金額確實納入應付未付款項退還作業的聯繫機制,也沒有積極清理,其中甚至有相關款項遭員工不當挪用。金管會認定,台灣人壽在這部分沒有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管理,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因此再裁罰120萬元,兩項處分合計960萬元。金管會也要求台灣人壽全面清查截至處分日仍列在懸帳中的款項,確認是否還有應列入「應付未付款項」控管卻尚未處理的情況,同時必須依照「責任地圖」及相關人員的違失程度進行議處,追究相關責任並提出改善方案。蔡火炎強調,「誠信」是保險業經營的核心價值,業者應建立並確實執行有效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制度,並督促各部門人員落實相關規範。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員工舞弊雖然涉及個人不法行為,但若長達數年都沒有被及時發現或防堵,也反映公司的內控及內部牽制機制存在問題。保險公司不能將這類事件單純歸咎於個別員工故意行為或單一疏漏,而應從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角度檢討制度成因。金管會要求董事會及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持續強化法令遵循、內部控制、稽核及員工行為管理,建立誠信組織文化,以維護保戶權益及公司健全經營。
213萬的教訓!博恩脫口秀賺2283萬拗「演講」拒補稅 釋憲出爐
以脫口秀聞名的網紅博恩2022年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三場「演講」,事後被台北市稅捐處認定為「技藝表演」,卻沒有預先登記及辦理娛樂稅免稅手續,裁處補稅、罰鍰共213萬6072元,博恩不服,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再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決議不受理;博恩三場演講賺進2283萬5950元,如今其中9.3%收入得用來繳稅、繳罰鍰。博恩本名曾博恩,Facebook累積92萬追蹤者,Instagram有59萬粉絲,Youtube頻道共66萬名訂閱者,他在2018年與音樂人DJ Hauer成立薩泰爾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起擔任負責人至今。薩泰爾公司2022年3月11日與12日在北流舉辦3場售票活動,名為「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主講人即為博恩,標榜本「演講」採用「刺激群眾分泌大量多巴胺及腦內啡」的講話方式,請聽眾跟著曾博恩一起對雙重標準的現象,進行心理、社會、哲學層面的探討。活動票價除輪椅席之外分5個級距,最便宜1300元,最貴3600元,曾有參加者事後分享心得,形容博恩毫無冷場,感覺20秒就一個笑點,活動結束時「不敢相信90分鐘這麼快就過去了」。但台北市稅捐處認為,博恩並非純演講賺取鐘點費,而是「單口喜劇表演的娛樂活動」,薩泰爾公司應代徵代納娛樂稅卻未依規定辦理,裁處薩泰爾繳納娛樂稅26萬7009元,後續再開罰186萬9063元罰鍰。薩泰爾公司行政官司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主張行政法院的見解誤會實質課稅原則,相關法令違反租稅法律原則、量能課稅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行政程序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責罰相當原則;但憲法法庭認為,薩泰爾聲僅以一己見解爭執確定判決所持見解,並未具體敘明憲法上權利如何遭受不法侵害及違憲之處,本件聲請不合憲訴法所定要件,裁定不受理。
中秋返台伴手禮別亂帶!肉鬆月餅、含肉糕點恐踩紅線 最高罰百萬
中秋連假將至,不少民眾都會添購月餅、蛋黃酥等應景食物,但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出國旅遊、返鄉探親或收到國外親友伴手禮時都要注意,境外肉品及肉製品不得任意攜入台灣,包括肉鬆月餅、含肉內餡糕點等,都可能屬於應施檢疫物,別以為「少量沒關係」、「真空包裝就安全」,一旦攜帶違規,最高可能裁處百萬元。新北動保處新聞稿指出,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統計,今年(115年)至8月23日止,邊境查獲違規輸入、旅客攜帶、自行棄置及主動送檢的豬肉產品中,仍有143件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其中中國137件、越南2件、泰國4件,顯示境外肉品仍存在疫病傳入風險。新北動保處提到,《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旅客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而違規攜帶應施檢疫動物產品入境,可處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近3年曾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的豬肉產品,第1次違規可處20萬元,第2次以上更可處100萬元。新北動保處表示,動保處持續針對進出肉品市場的運豬車輛進行查核及消毒,115年度截至8月底,已完成6332車次消毒,降低車輛成為疫病傳播媒介的風險;同時針對轄內102場養豬場密集訪視832場次,並完成獸醫師血清抗體抽驗監測132場,掌握豬隻健康情形,督導業者落實門禁、人員及車輛管制,以及場區清潔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新北動保處提醒,防疫不能只靠邊境一道關卡,而是從「源頭買不到、邊境進不來、場內防得住」3個環節同步把關,包括市場運輸車輛消毒、養豬場生物安全和邊境檢疫,每一關都不能鬆懈,才能降低重大動物疫病入侵及傳播的風險。新北動保處也呼籲,民眾出國旅遊、返鄉探親或收到國外親友贈禮時,務必謹記「肉品不入境」,不購買、不攜帶、不郵寄未經檢疫的境外肉品及肉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