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
」 柯文哲 京華城 民眾黨 侵占 蔡正元
6個月偷吃4次!外送員「拿到餐點就取消」 1804元水餃、牛肉湯全進肚
您的餐點已被吃掉!北部一名32歲鄭姓Uber Eats外送員,於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間,涉嫌接單取得客人餐點後取消訂單,並將原本應送交給顧客的餐點「送進自己的肚子裡」,6個月內共犯案4次,總共吃掉約價值1804元的餐點。事件曝光後,日前經士林地院審理,依4個業務侵占罪,各判處鄭男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6月,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指出,鄭男自2021年9月起擔任外送員,第一次犯案是在2025年9月3日,當時他到店取走10顆蔥肉水餃、1碗魷魚羹湯及1盤豆干絲,共190元;2025年10月30日,鄭男又取走3支烤玉米、1份花生及店家準備退還給顧客的75元現金,總價值550元;2025年12月24日,鄭男故技重施,取走米血、豆干、柳葉魚、魷魚、糯米腸、杏鮑菇等餐點,共444元;今年2月6日,他第4度犯案,取走2份溫體牛肉湯及1份蔥爆溫體牛,價值620元,共私吞1804元的餐點。由於鄭男會在接單並取得客人的餐點後,於外送平台取消訂單,訂單被取消後,平台會重新派單給其他外送員,當其他外送員到店取餐時,店家發現原本的餐點已經被拿走,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再循線查出鄭男涉案,檢方偵結後依業務侵占罪起訴。法院審理時,鄭男坦承4次犯行。法院指出,業務侵占罪法定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鄭男每次侵占的金額僅數百元,犯罪所得不高,加上鄭男過去沒有前科,對犯行也坦承不諱。此外,鄭男已與其中2名被害人達成調解,分別同意賠償2萬元及660元,其中660元已全數付清,2萬元部分已先支付3000元。法院審理後,考量上述因素,依《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刑度,4罪各判有期徒刑3月,但因4次犯行時間接近、手法相同,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賠償餐點費1804元。另外,鄭男須在2026年10月5日前,賠償其中一名被害人1萬7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柬埔寨外交官涉盜賣1.2萬張「貴賓簽證」 詐團、非法移民靠它自由入境
柬埔寨反貪局近日破獲一起高層外交官,涉嫌盜售「貴賓簽證」的重大案件。柬埔寨外交部法律、領事及邊境事務總局前總局長托森南,夥同2名下屬非法盜賣高達1.2萬張禮遇簽證給詐騙集團及非法入境者,不法所得估計高達300萬美元(約新台幣9480萬元)。根據《柬中時報》報導,柬埔寨反貪局公布最新調查結果,當局在追查一起泰國線上賭場老闆的行賄案時,意外揭露這起外交部內鬼案。該名賭場老闆先前涉嫌以77.4萬美元(約新台幣2445.8萬元)賄賂5名軍警,意圖使43名被捕的泰籍員工免遭遣返並繼續從事詐騙;反貪局隨後追回其中37萬美元(約新台幣1169.2萬元)賄款並起訴涉案人員,進一步擴大調查後進而掌握托森南等人的犯罪事證。調查指出,柬埔寨外交部於內部審計中發現大量的「C類」與「Cex類」貴賓簽證庫存不翼而飛,經紀律委員會與反貪局深入調查,托森南坦承於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間,將約1.2萬張發給非政府組織或特定貴賓的簽證,夥同2名員工,再以每張40至50美元(約新台幣1264元至1580元)的價格轉賣,遠高於托森南最初聲稱的5美元(約新台幣158元),其中托森南個人非法收取45萬美元(約新台幣1422萬元)。這批非法流出的貴賓簽證成為詐騙集團成員入境柬埔寨的通行證,嚴重衝擊當地治安,反貪局目前已查封托森南名下近百萬美元資產,其中包括7家銀行的375個帳戶及98萬美元(約新台幣3096.8萬元)資金;涉案2名同夥的資產與帳戶同樣遭全面凍結,執法單位正持續追查剩餘贓款去向。檢方與法院目前已針對3名涉案官員提起公訴,指控罪名包含柬埔寨《刑法》第601條「故意毀壞與欺詐侵占罪」、《反貪腐法》第35條「濫用職權罪」,以及《反洗錢和打擊恐怖融資法》下的「洗錢罪」。執法機關補充表示,被告還涉嫌另外3項罪行,檢方將在完成蒐證後追加起訴。
陳幸妤開撕趙建銘追討2300萬教育金 命理師斷言面相帶破財痣惹桃色糾紛
由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近期針對「前公主與駙馬未了恩怨情仇!婚變升級成保密攻防戰」陳幸妤與趙建銘的恩怨情仇進行深度剖析。節目邀請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兩性作家欣西亞及梁䕒璟律師,從相處內幕、命理面相到法律攻防,全面解構這場備受矚目的保密攻防戰。回顧兩人當年交往,資深媒體人許聖梅透露,陳幸妤情傷後,韓教授曾積極介紹對象,而趙家聽聞有當「駙馬」的機會便展現極大熱情,雙方於2000年相識、2001年閃婚。當時吳淑珍對趙建銘十分滿意,許聖梅笑稱:「若以丈母娘視角來看我也會選他,因為長得就是一副駙馬樣。」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從命盤分析,兩人的婚姻多由雙方父母主導,但婚後性格差異極大,分歧也隨之浮出水面。針對趙建銘近期的桃色風波與越南行,兩性作家欣西亞直言:「男人喜歡多線發展,往往源於內心的自卑與害怕被拒絕,需要備胎作為備案。」她觀察陳幸妤雖善於觀察且無討好型人格,但在婚姻中為維繫關係也委屈不少。小煜老師從面相進一步分析,趙建銘臉型方正,但夫妻宮紋路多易有桃花;法令紋無力像替人做事卻累積怨恨;眉毛稀疏易聽信壞朋友爛主意;鼻子雖會賺錢卻帶有「破財痣」,只要遇到懂他的人就會啟動花錢模式。此外,趙建銘後腦勺出現圓形禿,也讓欣西亞笑稱:「可見這趟舒壓之旅並不順利。」小煜老師從面相進一步分析,趙建銘臉型方正,但夫妻宮紋路多易有桃花。(圖/和展影視提供)談及若雙方真的走向法律決裂,小煜老師指出兩人五行屬性為「陳幸妤丙火、趙建銘辛金」,呈現火剋金之勢。今年適逢丙午年,陳幸妤的丙火能量大增,且命宮廉貞化忌易爆發桃色糾紛,趙建銘的辛金則大受克制,建議他務必低調。 從面相來看,陳幸妤夫妻宮乾淨、有感情潔癖,元寶形嘴角不僅能言善道更具備聚財能力。小煜老師預測,陳幸妤今年有機會遇到能保護她的優質桃花,反觀趙建銘若持續高調,恐怕圓形禿狀況只會更加嚴重。除了感情糾葛,兩人的財產爭議也升至法律層面。梁䕒璟律師表示,陳幸妤要追回交由趙建銘管理的2300萬小孩教育基金,若媒體報導趙建銘擅自拿去投資屬實,恐將面臨侵占罪的刑事責任,除了返還本金外,還需支付5%法定利息。至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若陳幸妤早已透過小帳號訊息得知多線發展一事,則可能面臨2年民事請求權時效已過的問題。這場前駙馬與公主的紛爭該如何收場,持續引發外界關注。
家寧媽判1年8月!Andy揭眾量級億元金流 「10年心血」討到底
YouTuber「眾量級CROWD」Andy與前女友家寧分手後,雙方因頻道經營權、收益及公司帳務問題走上司法程序,新北地方法院本月11日作出一審判決。家寧涉及的妨害電腦使用案獲判無罪,母親曾淑惠則因業務侵占等罪遭判刑,父親張國龍、妹妹張家芸也分別被判刑,群海娛樂另遭沒收犯罪所得49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Andy今(24)日發布「錢到底去哪了?一審判決出爐」影片,公開自己從判決及閱卷資料看到的金流內容,直指共同經營近10年的「眾量級」頻道與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其中不少款項如何流動至今仍讓他充滿疑問。家寧母親曾淑惠因業務侵占罪遭判1年8個月,Andy對刑度提出質疑。Andy在影片中表示,一審判決出爐後,他決定整理檢察官調查及自己閱卷看到的內容,向外界說明這場官司目前的進展。他將焦點放在「眾量級」多年累積的收入,並質疑相關資金在進入公司及不同帳戶後,實際上究竟如何被管理及使用。Andy發布影片公開一審判決及閱卷內容,直問「眾量級」經營近10年的龐大收入究竟流向何處。根據Andy公開的一審判決內容,家寧母親曾淑惠因業務侵占罪遭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法院認定相關犯罪所得包括新台幣1367萬元及85萬美元,換算後總額約新台幣4100萬元;另外涉及背信、逃漏稅、違反個資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則合併執行1年4個月,併科罰金合計50萬元。Andy透露,公司停止發放他的薪資後,清算期間仍有大筆款項轉入家寧及妹妹張家芸帳戶。Andy指出,檢察官追查金流後發現,大量與「眾量級」有關的收入被轉進曾淑惠實際掌控的帳戶,部分款項被用於股票投資、定存及私人消費,其中還包括支付張家姊妹的信用卡費與其他個人支出。同案其他被告方面,家寧父親張國龍因涉及非法處理個人資料及幫助逃漏稅,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妹妹張家芸因幫助逃漏稅遭判2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獲緩刑2年,並須執行60小時義務勞務。Andy指出,「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閱卷後發現多筆單次超過百萬元的提領紀錄。至於家寧本人,Andy另外提告的妨害電腦使用案件一審獲判無罪。面對這項判決結果,Andy表明仍會透過後續司法程序維護自身權益,而整起案件目前也尚未定讞。此外,群海娛樂在一審判決中遭沒收犯罪所得494萬餘元。不過對Andy而言,法院判決之外,更讓他難以釋懷的是「眾量級」經營近10年累積下來的龐大金流。Andy指出,「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閱卷後發現多筆單次超過百萬元的提領紀錄。Andy表示,頻道收益加上業配收入,多年累計金額早已突破新台幣1億元,但他實際閱卷後,卻發現帳務中存在不少讓他難以理解的紀錄,包括多筆大額現金提領,其中甚至出現單筆超過百萬元的情況,也讓他開始追問這些資金最後究竟流向何處。Andy指出,「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收入早已突破億元,但閱卷後發現多筆單次超過百萬元的提領紀錄。另一個讓Andy質疑的時間點落在2024年底。當時公司已經停止發放他的薪資,但到了2025年初、公司進入清算期間,帳戶仍有大筆資金被轉往家寧及妹妹張家芸的銀行帳戶。針對這些款項,Andy轉述家寧在案件中的說法,指她是在看到自己帳戶突然多出一筆錢後,才知道公司有發放獎金或分紅,主張事前並不知道款項會匯入。對此,Andy坦言自己「到現在還是一直想不通」,也對當時公司的資金管理及分配方式產生更多疑問。Andy表示,官司走到一審階段仍未看到完整帳冊,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釐清金流。除了資金流向,一審判決內容還揭露公司過去的薪資申報問題。Andy表示,公司曾以十多人的名義申報薪資,累計申報金額超過800萬元,但法院認定這些人實際上並未替公司工作,也沒有領取相關薪水,其中甚至涉及未取得本人同意便使用個人資料的情況。Andy表示,官司走到一審階段仍未看到完整帳冊,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釐清金流。面對這些內容,Andy也將矛頭指向曾淑惠業務侵占罪的刑度。他表示,曾淑惠至今對業務侵占部分仍未認罪,並主張部分收益屬於「贈與」,但法院認定的相關犯罪所得換算後約達4100萬元,最終業務侵占罪判處1年8個月,讓他質疑這樣的刑度是否足以反映事件造成的影響。Andy還提到,自己曾查找其他司法判決進行比較,包括侵占110萬元被判1年8個月,以及侵占1354萬元遭判3年2個月等案例。面對自己投入近10年經營的頻道及如今看到的帳務內容,他忍不住反問:「如果侵害一個人10年的心血,這樣的刑度真的足夠嗎?」Andy也強調,儘管官司已經進入一審判決階段,但自己直到現在仍沒有看到完整帳冊。從「眾量級」頻道及業配累計超過億元的收入、數筆單次突破百萬元的提領,到公司停止支付他的薪資後,清算期間仍有大筆款項轉入張家姊妹帳戶,相關資金究竟如何被分配及使用,仍有許多問題沒有得到答案。
百億總裁羅智先被告盜刷、侵占5萬元自家禮券 檢未傳喚偵結不起訴
統一集團總裁羅智先在富豪榜統計中身價高達數百億,卻被一名消費者控訴盜刷家樂福禮券5萬元,對羅智先提告偽造文書與侵占罪,台北地檢署指出,羅智先是老闆,何須偷用別人信用卡刷自家禮券,不必傳他出庭就可判斷根本沒犯罪,因此偵結不起訴。今年3月,統一集團旗下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改名為「康達盛通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是羅智先,而本案發生在改名之前,台北市一名柯姓男子聲稱2023年9月12日收到廣告簡訊,內容是輸入信用卡資料可領取家樂福禮品,他點選簡訊所附網址,填入玉山商業銀行信用卡的卡號、安全碼和驗證碼,但羅智先沒得到他同意就指示網路部門員工冒名刷卡消費5萬元,他向玉山銀行與家樂福公司反應仍討不回5萬,因而認定羅智先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侵占等罪嫌。北檢向康達盛通公司函查柯姓男子的信用卡消費紀錄,在案發當天下午1點多共有5筆交易,第一次1點28分交易5萬元失敗,第二次1點31分成功,在線上購物買了25張面額2千元的家樂福電子禮券,之後1點43分到1點47分分別刷5萬、4萬、4萬都失敗。檢察官認為,羅智先是康達盛通老闆,不可能盜刷柯姓男子信用卡購買自己公司的禮券,本案應屬民事糾紛,無關刑事犯罪。不起訴書補充,《刑事訴訟法》規定,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檢方蒐證若已可證明所告事實的嫌疑不足或不構成犯罪,即可不經傳喚被告而逕為不起訴處分。
「眾量級」分手爆財務糾紛!家寧無罪、母判囚1年8月 Andy發聲
YouTuber情侶檔「眾量級」Andy與張家寧分手後爆發財務糾紛,女方及其家人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11日)宣判,家寧母親曾淑惠涉業務侵占罪,判應執行1年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涉個資法等罪,判1年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0萬元。據了解,家寧父親張國龍涉嫌違反個資法,遭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元;妹妹張家芸則依稅捐稽徵法處2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至於家寧本人,因遭控未經Andy同意更改「眾量級」頻道密碼,被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今獲法院判處無罪。針對判決結果,Andy經紀人稍早回應,「關於本次判決結果,Andy老師尊重司法程序與判決,目前尚待收到完整判決理由,後續將於審慎了解判決內容後,再依法評估後續處理方式,並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感謝各界的關心。」
台東某國小出納侵占3.8萬午餐費 遲繳813天辯「頭暈忘記」判刑結果曝
台東縣某國小李姓幹事兼出納,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間負責收取外聘教師午餐費、開立收據及繳庫等業務,卻未依規定將收取的3萬8899元繳入學校公庫,部分款項延遲繳庫最長達813天。校方於2023年4月發現帳目異常及收據未開立後,進一步查出此事。李男接受調查時坦承未依規定繳庫,但否認有侵占意圖,辯稱曾將午餐費分裝於透明夾鏈袋,放在辦公室抽屜內,因身體經常感到暈眩並就醫,導致精神無法集中,才忘記將款項繳回公庫。不過法院審理發現,校方追繳款項時,李男並未從所稱的辦公室抽屜取出現金,而是從自己的薪轉帳戶提領款項補繳公庫,與其辯詞並不相符,因此未採信其說法。台東地方法院審酌李男事後坦承犯行並自首,侵占款項也已全數返還,另考量其無前科、家中有3名子女需扶養等情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宣告緩刑2年,並命其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異想天開!超商店員「偷拆包裹假退貨」 侵占33件金飾遭判8月
苗栗一名蔡姓超商店員因缺錢,涉嫌利用職務管理包裹的機會,假借網購貨到付款流程侵占金飾。他以友人手機門號註冊網購平台帳號,向多家銀樓訂購黃金商品,再將包裹寄送至自己任職的超商門市,趁值勤時拆封取走金飾,重新封箱後放入退貨專區,短短12天內侵占33件金飾,總價值約39萬5557元。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內容,蔡男自2024年5月起在全家便利商店頭份新市鎮店擔任店員,工作內容包括收銀、包裹管理及網購商品交付等業務。之後,他借用不知情友人的手機門號申辦蝦皮購物帳號,自2025年1月起陸續向多家銀樓訂購金條、金塊、金豆及金牌等黃金商品,並指定以貨到付款方式寄送至自己工作的門市。待包裹送達後,蔡男利用執勤期間,以美工刀拆開包裹外箱,將內部金飾取出,再將空盒重新封裝,放置於門市退貨專箱,營造商品已辦理退貨的假象,企圖掩飾犯行。直到多名賣家遲遲未收到退回商品,察覺異狀後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後調閱訂單資料、進貨紀錄及門市監視器畫面,進一步查出蔡男涉嫌利用職務侵占包裹內財物。法院審理認為,蔡男在短短12天內侵占12件包裹,共取得33件金飾,犯案後並將黃金全數變賣牟利,顯示其利用管理包裹的職務便利侵占他人財物,不僅侵害他人財產權,也造成門市及賣家損失。法官審酌,蔡男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但因被害店家沒有調解意願,雙方未能達成和解。此外,考量他目前從事餐飲業,月收入約新台幣4萬2000元,尚須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因此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勞工朋友注意!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逾2個月 勞保局暫拒給付
勞保局今(23)日公布最新職業工會黑名單,截至7月20日為止,全台有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對此,勞保局將依法移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向該等公會預繳保險費。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另外,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進一步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店家多找錢別偷笑! 律師警告「明知不退」恐觸犯侵占罪挨告
買東西被多找錢,先別急著當成「自己賺到了」!律師蘇文俊提醒,要是明知道是店家多找錢,卻仍不返還,可能涉及侵占罪,恐怕會惹上官司。蘇文俊於臉書粉專上傳一段影片,表示如果店家不小心多找錢給顧客,而顧客在明明知道的情況下也沒退回,可能有觸犯侵占罪的風險,「實務上是有人這樣被判刑的!」蘇文俊說,店家多找錢不能算是「自己撿到錢」,因為很多店面都裝有監視器,究竟是撿到錢還是多找錢,透過監視器畫面就知道。至於「撿錢再歸還,可要10%報酬」的問題,蘇文俊說明,「撿到遺失物」才可以索要報酬,與「找錯錢」是完全不同狀況,切勿搞混了,也不要為了這點小便宜,到時候被他人提告,最終可能得上法院,得不償失。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為了100元上法院吃飽太閒」、「數學不好也要坐牢的概念嗎?」、「那什麼叫你知道,什麼又叫你不知道呢」、「說是這樣說,實務上很難證明你是明知道的」、「可是我很常找錢不看欸,那這樣怎麼算?」、「那他少找錢是不是也算侵占?重點要怎麼證明?」、「現場都要把錢點清楚」。
馬英九三中案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蔡正元侵占罪定讞
備受關注的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涉「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認定,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涉及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等犯行,維持一、二審見解,馬英九等5人均獲判無罪確定。至於同案被告、前立委蔡正元,則因侵吞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股份所得,二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相關判決已告確定,蔡正元目前已入監服刑;另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判處可易科罰金6月徒刑,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三中案源於《廣電法》規定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推動出售中影、華夏及舊黨部大樓等資產。檢方認為交易過程涉及賤賣黨產及背信,因此提起公訴,但法院歷審均認為犯罪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
獨/萊爾富控前店長A走7萬!神秘店員開保險箱領錢 查3年身分不明
台北市中山區一間萊爾富超商加盟店因總公司查帳,揪出某天的日營收7萬多未上繳,總公司懷疑陳姓店長私吞公款因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也起訴業務侵占罪,到了法院審理卻大翻盤,原來陳姓店長在案發前9個月就把加盟店頂讓給別人,連同保險箱密碼一併移交更換,他主張卸任店長後,超商賺多少錢他都碰不到,更關鍵的是,依據監視畫面,案發當天其實是一名身分至今不明的「神秘店員」開保險箱取走現金,而萊爾富與檢警都無法證實和陳姓被告有關連,因此判決無罪。萊爾富總公司2023年6月2日派人至本案加盟店進行現金檢核,發現日營收7萬2284元並未存入總公司指定帳戶,報案控訴陳姓店長A走公款。檢方偵查期間,陳姓店長「承認」負責管理加盟店,否認拿走7萬多,最終仍被檢察官認定侵吞店內營收而起訴。陳姓店長到法官面前卻改口,加盟店已在2022年9月份轉讓給孫姓員工,雙方有簽切結書,他將現金對帳本、店內保險箱密碼、員工薪資電子檔、排班資料都交接出去,因此在案發時已經不是加盟店實際負責人,店內營收之所以短少,是一名叫做「阿偉」的員工自行開保險箱拿走,與他無關。法院調查,孫姓員工確實在加盟店交接文件上簽名;陳姓「前店長」曾傳訊息告知孫姓員工「會計說昨天有92000元沒回萊爾富」、「你加今天要回去的少18」,還會傳送「帳務明細」、「門市匯款查詢-單店日匯總」等截圖資料,這些對話紀錄似乎顯示,萊爾富與這家加盟店的聯絡窗口仍是陳姓前店長,也讓法官得出一個結論:如果總公司發現加盟店帳目不對,陳姓前店長無法經手金流,必須透過孫姓員工才能處理,因此在案發時,他究竟是不是店內保險箱和零用金的實際掌控者,必須打上問號。店內監視器還拍下,2023年6月2日凌晨0點44分,有一名身穿制服的男性店員打開收銀機、櫃檯下方的保險箱取走現金,監視畫面已可證實並非陳姓被告拿錢,保險箱密碼也早在2022年10月交接給孫姓員工,在事證不足的情況下,很難認定陳姓前店長是共犯,應諭知無罪。陳姓前店長到底知不知道案發時的保險箱密碼?檢方想找孫姓員工到法院作證,但他並未出庭,因此法官是使用偵查筆錄來考量。另外取走店內營收的神秘店員「阿偉」,案發到現在3年仍找不到人,判決中只能記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本件無罪判決尚未確定,可上訴二審。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醫美騙局1/醫美投資成騙局!電子董座吸金捲款失聯 欠千萬工程款反告股東+房東
投資醫美診所竟成噩夢!北市知名餐飲集團負責人L先生向本刊控訴,其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德勝光電的張姓負責人,雙方因緣際會下決定一起投資、開業醫美診所,更將診所位置選定在民生社區內,孰料診所裝潢卻延宕2年仍未完工,張姓負責人更在一夜間失聯,留下待付將近千萬元的工程款與將近30萬元未繳的房租。而張姓負責人在得知L先生已墊付相關款項後,竟還找來自稱竹聯幫戰堂分子鬧事,更將L先生等股東全數告上法庭。L先生表示,2024年間自己在友人的介紹下認識德勝光電的張姓負責人,其外表看似忠厚老實,言談間也相當有邏輯,更數度表明自己具有留美碩士學歷,還會以前輩身分主動分享建議,並轉頭介紹相關窗口給對方認識,展現自己的人脈資源;且每次三五好友聚會,張男均會主動接下3、5萬元的帳單,大方表示「他請客」,處處均顯示其大老闆的樣子。張姓負責人宣稱自己透過管道拿到一批搭載輝達晶片的華碩4090顯卡,並可突破重圍外銷至中國,成功博取L先生與G先生的信任。(圖/民眾提供)而張男後續更邀請他們前往其位在桃園龜山的電子廠房參觀,並在美中關稅貿易戰時表示,自己通過管道獲得一整批的擁有強大AI運算能力的輝達「4090顯卡」,且能順利繞過美方出口限制,成功外銷至中國,讓L先生因此信以為真。隨後張男更向L男表示,自己有意斜槓開設醫美診所,並向L男展示自己的「紫外線殺菌燈」專利,該燈具可在人員仍在的情況下進行消毒,更已有廠商代理販售,期望利用L男的餐飲經驗,打造養生抗衰老的醫美一條龍,同時向L男展示自己已和H姓合夥人找來醫生與護理師準備開業,現下僅需找到診所開業地點即可正式運營。張姓男子隨後向G先生表示,自己因周轉不靈,希望以「蕎豐電子」的名義,邀請G男入股,並向其借貸600萬元款項。(圖/民眾提供)L男也在張男不斷地鼓吹下,動用自己長年累積起來的人脈,向不少經營大型餐飲集團的好友招攬,好友也紛紛投入5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以此成為股東,同時也向自己的合夥人G先生拉攏。G先生幾經評估後也決定一起參與,以成為股東,先是拿出200萬元對診所投資;然而張姓負責人隨後則表示,由於診所礙於法規因素,不得由非醫師直接持股經營,希望改由自己名下有一間「蕎豐電子」進行募股,該公司後續也將更名為「蕎豐健康生技」,以此做為診所旗下一環,希望G先生以此成為蕎豐電子的股東。張姓負責人向G先生哭窮表示,自己因現金流吃緊,希望能先向G先生借貸600萬元,承諾會在1、2個月還清,且錢也不是白借,G先生只要願意借他,就能成為蕎豐電子的股東,約定每月5%分紅,每月支付30萬元的股利,給予G先生「投資分紅」,讓G先生心甘情願掏錢。只是G先生沒想到的是,張男在付了3期90萬元的股利給G先生後,隨即在以周轉不靈為由,向G先生「借走」股利。但讓L先生錯愕又憤怒的是,張姓負責人在去年底便開始無法定期支付房租,粗估欠費至少4個月以上,讓熟識L先生的房東怒找上L先生討債,L先生無奈之下只能先墊付約30萬元的房租,同時不斷詢問張姓負責人到底發生什麼事?張男僅表示因自己人在國外,無法及時處理,希望L先生可以先幫忙。只是L先生隨後也發現,張男不僅未按時支付房租,診所也遲遲無法開業,就連裝潢費用也積欠工班,讓工班怒找上門來討債,讓他無奈之下只能先墊付款項,並要求張男說明,但張男卻只是已讀不回,隨後在一夜間搬空辦公室人間蒸發,讓L先生與G先生不僅因此分別欠下總額約800萬元的負債,還得面對一眾好友的質疑。張姓董座在疫情期間以「紫外線殺菌燈」取得專利,從而打響名號。(圖/報系資料照)張姓負責人消失後,事情卻還沒結束,一名自稱是竹聯幫戰堂的鄭姓男子隨即出現在診所內,表示自己是「張董的司機」,精準抓住房東經公告後,重新將診所轉租給新的負責人經營,每日上門騷擾新租客,主張租約仍有效,要求新租客搬離,並指稱對方侵占其相關器材,讓房東怒要L先生出面負責,雙方因此吵得不可開交,直接對簿公堂。而一直神隱的張姓負責人也沒閒著,轉身主張房東侵占其診所器材,怒告房東與新租客侵占,也反控L先生涉犯背信和侵占罪,讓L先生備感莫名。L先生怒指,自己被告後還因此意外發現自己和G先生竟從頭到尾都不在張男公司所有的股東清冊上,憤怒之餘還得收拾張男所留下的爛攤子,更得面對好友的怒罵與質疑,讓他氣憤又無奈的只希望張男能好好出來面對。7月1日,自稱為張姓負責人委任律師徐睿謙指出,觀諸通篇報導之援引論據,多僅爆料人一面之詞,且內文所牽涉「欠租」、「積欠裝潢費」等相關主張,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北簡字第9310號判決認定合法租賃關係存在。是報導內有關「張姓負責人」未按時支付房租及積欠裝潢費用、甚至透過黑道人士上門騷擾並要求新租客搬離等指控均與事實不符。
勞工朋友注意!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 勞保局示警列黑名單
勞保局近期公布最新職業工會黑名單!截至2026年6月22日為止,全台有3家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對此,勞保局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向該等工會預繳保險費。勞保局提醒,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臺北市健身教練職業工會及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此外,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進一步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夫妻離婚後孩子名下台積電股票歸誰? 律師解答5重點
夫妻離婚後,孩子名下的股票該怎麼算?就有位母親憂心離婚後,若先生拿走孩子的監護權,孩子名下的台積電股票可能被先生動用。對此,律師蘇家宏便給予5點法律重點提醒,。蘇家宏於臉書粉專發文分享,有位41歲的母親表示,她想與丈夫離婚,對方堅持要孩子的監護權,但孩子名下有她多年買的台積電股票,因此好奇丈夫後續拿到監護權後,是否有權將股票拿去分?以及她能否主張孩子名下股票的一半?蘇家宏認為,這位母親的疑慮不是在爭錢,而是在擔心她的孩子,因此他也提供5點法律提醒供她參考。第1點,監護人有權「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親權行使人,也就是監護人,在法律上的確有權利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也可能因此賣掉孩子的股票,或動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蘇家宏提到,第2點,每一筆錢的花用都必須「為了孩子的利益」,法律有嚴格規定,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管理和處分,必須完全以子女的利益為準,絕對不能挪為父母自己私用;第3點,送給孩子的,就是孩子的,媽媽多年來贈與給子女的股票,在法律上財產權就是屬於孩子的,不再是父母的財產,不能任意拿回來。蘇家宏指出,第4點,孩子的資產,不列入夫妻財產,既然股票是孩子的,就算丈夫最後取得監護權,這些股票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來計算,媽媽不能因為先生監護孩子,就主張要分走孩子名下的一半財產;第5點,為了孩子,不要輕易放棄親權,不是先生堅持要監護權,太太就沒有機會,既然這麼愛孩子,那就不要輕易放棄孩子的親權(監護權),爭取陪伴他成長的機會。蘇家宏表示,就算最後並未爭取到監護權,太太也有固定探視的時間,如果發現先生有違法私自挪用孩子的金錢,像是將孩子名下5張台積電股票出售,所得金錢據為己有,後續買超級跑車或匯給其他女子花用等,太太就可以提出刑事侵占罪告訴,並要求返還金錢給小孩,一併予以說明。
蔡正元發文謝探監友人 點名韓國瑜、柯文哲等人關心
前立委蔡正元因涉三中案,遭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定讞,並於今年3月27日前往台北監獄服刑。蔡正元今(1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入監兩個多月來,獲得許多朋友及支持者關心與探望,對此表達由衷感謝。蔡正元指出,在服刑期間有許多友人前往探視,也有不少支持者送來美食與鼓勵,讓他深受感動,特別藉由社群平台向所有關心他的朋友致謝。蔡正元表示,許多政壇友人在繁忙行程中仍抽空前往探望,讓他感受到溫暖與支持。他特別點名立法院長韓國瑜、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等人,感謝他們在服刑期間前來關心。此外,蔡正元也提及,包括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鄭正鈐、李彥秀、呂玉玲、黃健豪、陳玉珍、王鴻薇,以及台北市議員闕枚莎、徐弘庭、王欣儀等多位政界人士都曾前往探視。蔡正元同時感謝企業界友人及媒體人黃光芹等人的關懷,並表示自己對各界的支持與鼓勵「內心激動莫名」,再次向所有探望與關心他的朋友表達感謝之意。蔡正元最後在貼文中寫下,「謝謝您們的探望!謝謝!感恩!」表達對各界關心的感謝。
拿善款吃喝玩樂!涉詐領政府補助款還收受賄賂 新北前議員黃俊哲羈押禁見
新北市前議員黃俊哲在任時與其服務處唐姓主任、胡姓助理,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黃還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賄款,新北地檢署2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搜索並拘提黃等7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聲押黃、唐和胡等3人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吳佳蒨偵辦被告黃俊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 18 處,並拘提黃姓被告等7人到案。據了解,黃俊哲遭控收受曾姓建商400萬元賄款,利用議員職務之便加速處理土地分割行政流程,又詐領社會局20萬元補助款,而他成立公益協會,卻將300餘萬元善款拿去吃喝玩樂,檢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日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因黃俊哲與前議員服務處主任唐姓被告、助理胡姓被告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而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 款3人以上共同加重詐欺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罪嫌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嫌,3人還涉嫌共同侵占公益款項而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黃則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曾姓被告交付之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檢方認為,黃俊哲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唐姓及胡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均有羈押禁見之必要,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行賄的曾姓男子則以100萬元交保。
馬英九拍片自證沒失智!怒轟「這是蕭旭岑的藉口」:再污衊一定告
前總統馬英九所屬的馬英九基金會財政紀律案延燒,認為前幕僚蕭旭岑與王光慈違反財政紀律。馬大姊馬以南、妻子周美青21日晚間罕見發出聲明表示,家人希望他能真正退休,安享餘年,並表示基金會事務後續將全數交由董事會處理。馬辦今(22)日公布7段影片,可看到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代理執行長戴遐齡以及委任律師在場。馬英九親筆落款,並笑問律師:「這樣可以嗎?證明我沒有失智吧?」。(圖/馬辦提供)馬英九基金會今公布7段影片,金溥聰提到外界質疑馬英九已失智,甚至認為相關聲明都是遭人操控,並請律師協助提問。對此,馬英九直言:「這是蕭旭岑的藉口。」金溥聰表示,外界認為馬英九遭當成工具人,對此馬英九駁斥,所有聲明皆由自己親自表達,「完全代表我個人」,若再遭污衊,「我一定去法院告他」。接著,馬英九寫完親筆信後,還轉頭笑問戴遐齡:「我看起來像失智的人嗎?」隨後拿毛筆落款,並再問律師:「這樣可以嗎?證明我沒有失智吧?」馬英九親筆信內容如下:115年2月16日,我委託高華柱及金溥聰兩位先生,來協助馬英九基金會所發生涉及刑法侵占與背信罪的案件。外界有人說我的決策都不是出自我的本意這全非事實,有關蕭王二人涉嫌侵占與背信的各項事實,他們都有向我報告,我都十分清楚了解,黃律師也都有向我詳細說明。我了解之後,感到痛心疾首,因為我培植他們十多年,又邀他們來跟我共事,我對他們自然充分信任,因此萬萬沒想到,他們在財務上,對我做了許多涉嫌刑法背信與侵占罪的事,讓我深感痛心疾首,難以釋懷,因此決心追究到底,查明真相移送法辦。
北院認柯文哲有逃亡之虞!延長境管8月 須續戴電子腳鐐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前北市議員應曉薇則是15年6月。台北地院今天(5月20日)審酌柯文哲、應曉薇有潛逃海外之虞,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台北地院指出,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13年、褫奪公權6年,另涉2個公益侵占罪分別判處2年、3年6月,背信罪則礎2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處14年、褫奪公權6年,洗錢罪處3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合併執行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目前全案上訴當中。台北地院認為,柯文哲、應曉薇2人犯罪嫌疑重大,以現階段而言,逃亡以規避後續可能之刑罰及沒收之風險已提升,且2人均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有相當理由足認其等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以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