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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多找錢別偷笑! 律師警告「明知不退」恐觸犯侵占罪挨告

找錢 侵占 蘇文俊
律師蘇文俊指出,店家多找給顧客錢,不能算是「撿到錢」,如果事後不返還,可能觸犯侵占罪。(示意圖/焦正德攝)

律師蘇文俊指出,店家多找給顧客錢,不能算是「撿到錢」,如果事後不返還,可能觸犯侵占罪。(示意圖/焦正德攝)

買東西被多找錢,先別急著當成「自己賺到了」!律師蘇文俊提醒,要是明知道是店家多找錢,卻仍不返還,可能涉及侵占罪,恐怕會惹上官司。

蘇文俊於臉書粉專上傳一段影片,表示如果店家不小心多找錢給顧客,而顧客在明明知道的情況下也沒退回,可能有觸犯侵占罪的風險,「實務上是有人這樣被判刑的!」

蘇文俊說,店家多找錢不能算是「自己撿到錢」,因為很多店面都裝有監視器,究竟是撿到錢還是多找錢,透過監視器畫面就知道。

至於「撿錢再歸還,可要10%報酬」的問題,蘇文俊說明,「撿到遺失物」才可以索要報酬,與「找錯錢」是完全不同狀況,切勿搞混了,也不要為了這點小便宜,到時候被他人提告,最終可能得上法院,得不償失。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為了100元上法院吃飽太閒」、「數學不好也要坐牢的概念嗎?」、「那什麼叫你知道,什麼又叫你不知道呢」、「說是這樣說,實務上很難證明你是明知道的」、「可是我很常找錢不看欸,那這樣怎麼算?」、「那他少找錢是不是也算侵占?重點要怎麼證明?」、「現場都要把錢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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