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訓會
」 職場霸凌 公務員 霸凌 保訓會 公務人員
鐵飯碗不香了?國考人數驟減 技術類公職面臨斷層危機
曾被視為「鐵飯碗」象徵的公務體系,如今吸引力逐漸下滑。隨著民意壓力增加、工作負荷沉重,加上年金改革與待遇不如民間企業等因素,近年國家考試報考人數大幅減少,部分技術類科更出現錄取名額不足情形,顯示公務職位已不再是穩定與保障的代名詞。針對近年國考報考趨勢,考選部長劉孟奇表示,報考人數下滑已成事實,錄取不足問題也逐漸浮現,尤其集中在「土木工程」、「機械」與「電力」三大技術類科。考選部長劉孟奇指出,國考報名費已逾十年未調整,此次漲幅約25.8%,盼十年內不再調整。(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劉孟奇指出,這些類科與工程景氣、產業需求密切相關,市場誘因強,導致有技術專長的人才更傾向投入民間,對公職吸引力相對減弱。以土木工程為例,112年度需用名額為467人,到了113年度增加為675人,雖然錄取人數也略有上升,但因缺額同步擴大,造成結構性人力短缺。此外,劉孟奇也針對115年度國考報名費調整做出說明。他表示,考選基金連年虧損,近三年虧損累計達2.66億元,若不調整費率,預計在116年上半年將無法支應考試成本。因此,115年度起將調整各項報名費用,平均漲幅約25.8%。以高考三級為例,報考六科的費用將從1400元調漲至1800元,相當於每科增加約300元。劉孟奇強調,此次費率調整是因應人事、電價、物價成本增加,並非為盈餘導向,仍將維持「不以盈餘為目的」原則,期望此調整十年內不再變動。他也補充說明,從106年以來,基本工資上漲約37.6%、平均電價上升54.88%,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則接近12%。國家考場本身用電與人力消耗高,整體作業成本壓力明顯,故有必要進行費率調整。第14屆考試院就職將滿一年,院長周弘憲日前舉行媒體茶敘,與副院長許舒翔、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長施能傑與保訓會主任委員蔡秀涓共同說明施政成果,並針對國考制度與人力政策改革方向進行說明。目前,雖仍有部分公職考試競爭激烈,但多數技術類科已出現錄取追不上需求的警訊。加上現職公務員普遍反映工作壓力與社會期待落差大,尤以雙北與高雄等都會區最為明顯。部分基層公務員坦言,「鐵飯碗早已生鏽」,更形容現況為「壓力鍋」,令人思考未來政府部門如何維持人力穩定與服務品質,成為行政體系的重要課題。
高雄市政府傳職場霸凌!受害人控主管「調離現職沒處分」 市府回應了
高雄市政府驚傳職場霸凌事件!有網友連日在網路爆料,指稱市府人事處一名許姓科長透過言語霸凌及煽動同事孤立下屬,造成被霸凌下屬每天活在恐慌憂鬱及被迫害的心情中。被投訴後職場霸凌案雖成立,但該主管僅被調離職位,未接受處分,讓他直呼「天理不容」。該名爆料者質疑,當事科長霸凌部屬後,僅被平調至市府其他局處,根本沒有處罰霸凌者,要求市長應該給許科長適當處分。對此,高雄市政府人事處證實此事,但澄清是「先行調整被申訴人職務,後續已移由考績會審議相關行政責任及懲處。」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高市府人事處許姓科長長期對部屬施以言語霸凌,還涉嫌煽動同事孤立,企圖打壓、邊緣化被霸凌者,導致該同仁遭受巨大心理壓力,不僅影響上班情緒及工作品質,每天也都活在恐慌、憂鬱及被迫害的陰影中。對此,高市府人事處證實霸凌案存在。人事處解釋,人事處同仁「A」在2024年4月提出職場霸凌申訴,該處在接獲申訴後,依規定組成外聘專家比例過半之調查小組,並經審議定「不成立」。申訴人不服,又於2024年7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保訓會於2025年7月8日作成決定,認為原決議有不當之處,撤銷前開「霸凌不成立」之決議,並要求另為適法處理。人事處指出,在今年7月下旬接獲保訓會撤銷原決議後,立即依據安衛辦法召開防護委員會會議,重新組成調查小組。該小組委員全數由外聘學者專家組成,成員涵蓋法律、勞資關係及心理諮商等專業領域,並於9月初完成調查報告,初步認定構成職場霸凌。經人事處9月中旬召開防護委員會審查,決議:本件職場霸凌成立。人事處強調,該起霸凌案成立後,已先行調整被申訴人職務。目前依規定移送考績會,檢討被申訴人相關行政責任,以確保職場安全與同仁權益。
謝宜容因涉職場霸凌遭記過免職 不服處分提復審遭保訓會駁回
2024年11月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39歲吳姓公務員輕生,引爆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及管理不當與職場霸凌,謝在同月下旬遭記2大過免職。謝宜容對此提出復審,主張開考績會前未給陳述機會,且她沒有以敵視、討厭、歧視為目的的職場霸凌行為,主張懲處違反比例原則,不過遭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在6月駁回。2024年11月4日,勞發署北分署發生吳姓公務員輕生案,衍生職場霸凌疑雲,勞動部11月19日公布調查報告,將謝宜容調離原機關並降調,卻遭輿論強烈質疑懲處過輕。為此,勞動部又在11月20日召開考績會,記謝宜容2大過免職。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如不服保訓會決定,當事人得於決定書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為此,謝宜容在去年12月提起復審,主張勞動部開考績會前未以書面通知,也沒有給她適當準備期間、陳述及申辯機會,直接做出記2大過免職處分,違反考績法規定。同時,謝宜容也主張自己沒有以敵視、討厭、歧視為目的的職場霸凌行為,縱使部分管理方式不當,也未達情節重大、致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員聲譽程度,懲處有違比例原則。保訓會指出,依勞動部行政調查結果,謝宜容會大聲咆哮、怒罵或貶低下屬,有多人曾因此求助身心科接受治療;且公務員輕生案後,謝宜容只為避免被媒體報導,就強勢要求職員不得對外聲張等,以此認定她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確實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勞動部依考績法做成免職處分,並未違反比例原則。保訓會又指出,勞動部展開行政調查時,由人事室主任以LINE聯繫請假的謝宜容接受訪談,並針對謝宜容是否大聲斥責下屬、於夜間傳送LINE訊息要求即時回應、進行與業務無關的跑步活動、及人員異動頻繁等逐一詢問謝宜容,以釐清事實,符合行政程序法規定。此外,勞動部在去年11月19日於網頁公告行政調查結果,謝宜容已知道勞動部審認情形,並於11月20日發表聲明回應。而勞發署及勞動部於考績會召開前,除了書面公文外,也由勞發署及北分署人事室主任以LINE、手機、市話等聯繫謝宜容考績會開會事宜,已另給陳述意見機會,唯未獲謝回應。因此勞動部在作成獎懲令前給予謝宜容陳述及申辯機會的程序,難謂不合法。監察院今年6月通過彈劾謝宜容,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刑事部分,謝宜容曾被控涉犯過失致死罪,檢察官認定,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不起訴,不過謝宜容另因涉犯貪污等罪嫌遭起訴,全案尚在新北地院審理。
揭對抗國會爭議史 劉書彬:嚴審大法官被提名人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9日表示,總統賴清德上任一年多來,不斷合理化濫用覆議權來對抗在野黨,無視過去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等人起草的「民主大憲章」中,要求總統必須正視國會多數的吶喊。更有甚者,部分大法官提名人竟支持賴清德「對抗國會多數」的路線,根本不甩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實在令人搖頭,民眾黨必定會嚴審把關大法官提名人事案。賴清德2024年8月底提名了7位司法界人士為大法官人選,包含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等,然而當年底遭到在野黨全部封殺,甚至其中一位網路頗有聲量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台大教授劉靜怡,連執政黨自家黨團也拒絕支持,全軍覆沒相當尷尬。更因此讓憲法法庭7名大法官,自2024年10月31日卸任後,空缺一直延宕至今。於此同時,在野黨2024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此外,作成任何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也讓憲法法庭在7位大法官出缺的現在,幾乎等於實質癱瘓。近月賴清德重新提名,包含正副院長被提名者蔡秋明、蘇素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9日上午立法院進行蔡秋明審查與詢答。民眾黨由身兼主席的立委黃國昌首先質詢,直言蔡秋明對民眾黨日前發的「問卷」回應中,竟有不少跟當權的民進黨政府官方聲明大同小異;黃國昌也說,司法預算自2017年的新台幣216億元,逐步上漲到2025年預估約288億元,但人民對司法滿意度持續下墜,也難從質詢中看見蔡秋明的改革決心,實在讓人憂心。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部分大法官被提名者立場變換對中央護航到底,難認能獨立超然行使大法官職權。(圖/劉耿豪攝)劉書彬則舉例,其中一名被提名者陳慈陽,過去長期支持賴清德對抗國會多數路線,在擔任考試委員期間,參與了修改了《考試院會議規則》,以處理緊急事項為由,竟然讓不須國會同意權即可上任的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處理「緊急必要事項」,等於代替考試委員召集主持院會,根本就涉及違憲,連前考試委員黃錦堂都看不下去撰文批評,未來若上任大法官,恐難超然獨立。民眾黨強調,10日與14日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與詢答將嚴格處理,不讓提名者輕騎過關,為司法把關。
立院三讀通過! 機關首長「職場霸凌」最高罰100萬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引發眾怒。而立法院今(24)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機關首長或一級主管單位人員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衛防護措施,致生死亡,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完善申訴處理機制、追究行為人行政責任等。條文明定,所謂職場霸凌,指的是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或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此外,針對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的申訴期限,非權勢職場霸凌為3年、權勢職場霸凌為5年。罰則部分,條文規範,若發生對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的建議者,或對提出職場霸凌申訴者予以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處應負責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條文規定,若知悉職場霸凌情形,未採取具體有效措施,或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可罰負責人3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另若有「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致生重大災害者(罹難人數3人以上),處應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倘若致生死亡事故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條文明定,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辦理這次修法新增的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調查、因果關係認定、事故裁罰等業務,條文規範,應由保訓會延聘學者專家5人至7人,組成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審認之。條文也規定,保訓會知悉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或防免職場霸凌行為有不當或違法時,得主動實施檢查,或通知其上級機關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屆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違失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為確保各機關依這次修法完善相關安全衛生規定。為確保各機關依這次修法完善相關安全衛生規定,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這次修正的條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杜絕職場霸凌 《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初審通過…最高罰百萬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前北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輕生,為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5)日審理「《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部分修法條文,包括明確定義職場霸凌、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若遭認定職場霸凌成立,將處最高100萬元罰鍰;初審條文也明定,這次的修正條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會今(5)日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所謂職場霸凌,指的是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或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至於罰則部分,若對提出安衛防護建議或對提出霸凌申訴者,予以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處應負責人員3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知悉職場有霸凌情況未採取具體有效措施,或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應負責人3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若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致發生重大災害,處應負責人員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倘若致生死亡事故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而重大災害則指的是「發生災害的罹難人數在3人以上」。針對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的申訴期限,非權勢職場霸凌為3年、權勢職場霸凌為5年;而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遭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初審條文規定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初審條文也明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因果關係的認定與裁罰等業務,由保訓會延聘學者專家5人至7人,組成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審認,保訓會知悉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或防免職場霸凌行為有不當或違法時,得主動實施檢查,或通知其上級機關實施檢查,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屆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違失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 嚇壞在場立委畫面曝光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5)日審查「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正在質詢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時,卻突發意外。劉建忻先是身體搖晃,後續更是「砰」的一聲倒下,嚇壞在場委員與官員。召委吳宗憲緊急喊停會議,所幸劉建忻無大礙,他也舉手向大家示意,表示「抱歉個人身體狀況妨礙進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上午約9時25分發生突發狀況,正當保訓會主委蔡秀涓、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接受立委黃國昌質詢職場霸凌相關內容時,劉建忻肉眼可見臉色蒼白;當蔡秀涓正在說明時,劉建忻在一旁時不時頻繁眨眼、閉眼睛,隨後身體開始前後搖晃,接著「砰」一聲直接倒下,質詢桌也遭撞倒。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圖/翻攝自國會頻道)蔡秀涓、民進黨立委王義川等人立即上前攙扶,而正在質詢的黃國昌也喊「小心、小心」,召委吳宗憲則緊急宣布「休息」,暫停會議。在眾人攙扶下,劉建忻緩緩起身回座,他也舉手向大家示意,表示「抱歉抱歉,謝謝委員關心,抱歉個人身體狀況妨礙進程」。黃國昌雙手合十回應「不會不會」;吳宗憲則說道,「以身體健康為第一優先,秘書長先休息,不用抱歉,身體問題絕對不是任何人有不對的地方」。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圖/黃耀徵攝)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主管唆使蓋虛章同事嘲諷起 板橋地政事務所遭爆涉霸凌
近期公部門霸凌案層出不窮,不少隱忍未發的霸凌沉痾也陸續遭揭露。一名32歲女子小茹(化名)站出來向本刊投訴,直指板橋地政事務所涉及長期霸凌,甚至還有課長要公務員「蓋章」詭事,相關單位有責調查。據了解,2015年小茹便高分考取基層三等特考,並分發到板橋地政事務所測量課擔任技士,2017年中因上班車禍自摔腳傷嚴重,不得已請調登記課後,噩夢便一波波襲來:首先,小茹老聽到同事耳語,散播小茹賄賂主管才來到登記課,甚至在家加班也被批評不時須報加班費;再者,同仁出席的測量案件,主管竟要由小茹蓋章扛責,如此高壓職涯又遇觸法危機,終至小茹崩潰,也影響腳傷復原,形成永久傷害。身為高階警官退役的小茹父親C先生對此痛心表示,自己不捨女兒僅因入公職就從此人生變調,儘管賴清德總統曾下令嚴辦公部門霸凌,但顯然成效不彰,受害人只能暗夜裡哭泣。他泣訴,自己女兒上班途中自摔腳受傷,不請假持續上班,卻被揶揄「裝病」,主管甚至持續要求女兒從事外勤爬坡測量工作,在在都導致腳傷加劇,現在雙膝無法跪立,為了逃離無止盡的折磨請調別課後,卻被同事羞辱係賄賂主管而來。C先生直言,此案原本如同一般霸凌案,有三個月的調查期,但是到最後期限前才書面通知,再延長一個月處理,很難不聯想有相關因素介入不得而知,全國公務員若被霸凌,看來法律只是徒有條文,要找到真相「根本不可能」。地政事務所官員則強調,此案已經過新北市府遴聘律師顧問與中央考試院保訓會雙雙調查,都認定不成立霸凌,盼外界勿再誤解,也希望當事人小茹早日康復。※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新考委9月開天窗 翁曉玲喊綠杯葛國會改革釀惡果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9日晚間表示,考試院新屆期人事案無法審查,就是因為賴政府為了杯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而提起釋憲,結果法案凍結,根本無「法」源審查考試院人事案,不是立法院的問題。第13屆考試院任期將於8月31日屆滿,而第14屆已確定無法於9月1日如期就職,自此考試院將進入看守狀態。29日考試院例行院會中便決議啟動權宜措施,通過《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案,新增在原團隊看守期間,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仍可以召開院會處理緊急必要事項。此外,院會也同時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載明在看守期間,公文書簽署可以以機關全銜代替院長個人署名,不過且相關決議未來仍須經第14屆考試院追認。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直言,這些看守規則是迫於無奈而訂,考試院實在是受害者,也希望保障憲法所保護的應考試等國民基本權益,不要受到政治僵局影響。翁曉玲則批評,考試院「受害者」一說是「得了便宜又賣乖」,考試院自行召開會議做出爭議決定,讓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擴權,在過渡期間攬下「考試委員」權力,過過當考試委員的乾癮。她直言,考試院解決過渡期不便的合法方法非常多,比方可在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前,授權所屬機關處室依其業務職掌辦理國家考試等例行或緊急業務,並於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後之院會予以追認,根本不需要僭越母法修改規則,亂改召開院會的條件,這種違反程序規定組成的會議,將導致會議的每項結論,「法律上都站不住腳」,她憂心。翁曉玲強調,考試院2025年3月前的各項國考試務早就安排妥當,根本不會影響考生權益,承辦機關也可依照權責處理臨時狀況,未來一旦有國家考試考生質疑甚至興訟,考試院所辦考試的公正性與合法性將飽受質疑。
1.1公分害消防夢碎...憲法法庭判身高限制「違憲」 內政部回應了
女子陳韻宣考上消防員後,因身高1.1公分之差未及160公分身高門檻,遭消防署廢止受訓資格。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女性不及160公分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規定違憲,1年內失效。對此,內政部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陳韻宣受母親生病影響,立志投入救人工作。她在2018年間考上消防員,前往南投竹山受訓期間,卻在複驗時發現身高僅158.9公分,未達《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規定「160公分」門檻,因此遭消防署函送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陳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獲判勝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判她敗訴確定,陳女為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5月31日做出判決,認定根據原規定所設的標準,男性身高標準165公分遠低於國人應考年齡區段(18至37歲)平均身高172公分,只排除約10%男性。然而女性身高標準160公分,卻高出女性應考年齡區段平均身高159.5公分0.5公分,為此將排除約55%女性報考,認定該規定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的差別待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的意旨不符,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全案發回更審後,最高行政法院昨天(15日)宣判陳韻宣勝訴。對此,內政部16日做出回應指出,針對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已在8月6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次會議,部長劉世芳關切性別平等待遇及人民服公職權利,在會議中要求警政署、消防署、警大及警專儘速依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意旨,修正警察特考考試規則及相關招生簡章的身高限制規定。內政部還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透過擔任警消的工作職能為導向,進行各項體格綜合評量與檢討,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也期望未來有更多優秀人才加入警政、消防工作,共同為社會大眾服務,守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
預計9月履新 總統府公布李逸洋接任駐日大使
總統府16日公布總統令,特任前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為駐日大使,接替原駐日大使謝長廷遺缺,有望於9月赴日履新。駐日本代表謝長廷日前結束出使日本約8年的生涯,從東京羽田機場啟程返台後,接任人選各界議論紛紛,從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前副閣揆葉菊蘭皆遭到點名,最後確認由李逸洋出任。涉日人士透露,總統賴清德在520就職前便曾親自徵詢李逸洋的駐日意願,得到正面回應後,便即刻託人與謝長廷、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及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溝通,並獲得友善回應。該人士指出,謝長廷在賴清德就職前就多次表明不續任之意,賴清德本身對日管道不少,有意從日本著手,走出與蔡英文不同的外交政策,強化台日兩國的戰略連結,走出自己的新日本路線,因此駐日代表接任者格外重要,決定從可信賴的黨內大老中,地位不亞於謝長廷者接棒。據了解,李逸洋自1980年左右的「黨外」年代便在台北市議員與同樣時任市議員的前總統陳水扁、前立委黃天福便以問政犀利、衝撞體制聞名,後三人更因先後捲入涉及言論自由的「蓬萊島雜誌案」而被稱為「蓬萊島三君子」,李逸洋更因此案遭判8個月徒刑。李逸洋在1994年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後,曾獲邀擔任北市府民政局長,更在2000年政黨首次輪替後擔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內政部長等要職。而2016年時任總統蔡英文上任後,李逸洋也回到公門,任職保訓會主委、考試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從政資歷相當完整。
差1.1公分遭退訓不能當消防員 憲法法庭判違憲女逆轉勝訴
女子陳韻宣考上消防員後,因身高158.9公分未及160公分身高門檻遭廢止受訓資格,為了1.1公分的身高差,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今年5月31日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女性不及160公分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規定違憲,1年內失效,陳女敗訴確定廢棄發回後,最高行政法院15日逆轉改判她勝訴確定。陳姓女子參加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獲錄取,2019年1月16日她到消防署訓練中心報到接受教育訓練,經該中心檢測其身高後,認有複檢的必要,安排她到衛福部南投醫院進行體格複檢。複檢結果,她身高為158.9公分,未及160公分 ,因此消防署函送保訓會廢止她的受訓資格,陳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獲判勝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判她敗訴確定,陳女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這樣的規定,將男性最低身高限制定為165公分,遠低於「符合應考年齡18至37歲的範圍內」國人男性平均身高7公分,只排除約10%的男性,絕大多數的男性都可以通過身高限制,而得以報考,但對於女性而言,反而定為高於應考年齡區段女性平均身高0.5公分的160公分,約排除55%的女性。憲法法庭認定,該規定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的差別待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的意旨不符,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陳女的行政爭訟案,最高行政法院15日也改判她勝訴確定。
台鐵潮州副站長「亮槍嗆聲」槓網友!法院裁定不罰理由曝
台鐵屏東潮州站一名邱姓副站長經常會拍下乘客的違規行徑,並上傳至YT頻道「Dukoff血汗臺鐵」分享,怎料此舉引起網友不滿紛紛開酸,雙方在網路掀戰,事後邱副站長還曬出「亮槍照」嗆聲網友,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對此,屏東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裁定不罰」理由曝光。邱副站長因上傳影片公審民眾違規,遭到網友砲轟侵犯隱私權,他不滿發文反擊嗆「這些小嘍囉,以為寫些字就可以傷到我,真的太小看我堅強的心智了。一個從國中高中倒數第一名,到國家考試三次上榜;下班進修EMBA,到班上第一名;從四次被政風調查,主張被保訓會駁回,到現在仍不喪志維護台鐵尊嚴、控告逃票仔;從有冷氣房的板橋到破舊梁裂沒冷氣的倉庫居住,就知道我內心的強韌了。」並同時曬出在車內「持BB槍自拍」的照片。此舉引起警方關切,認為邱男已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函送至屏東地方法院簡易庭。對此,台鐵公司也回應,邱姓副站長的言詞已嚴重影響公司形象,造成社會負面觀感,損及公司聲譽,記其申誡兩次。經屏東地院審理,認為邱副站長所發布的照片只是加強堅毅態度的「情境照」,並非故意露出類似真槍的道具槍,且也無證據顯示有網友受到任何害怕、驚嚇或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對於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並未造成危害,因此裁定不罰。
台鐵出手了!拍違規旅客曬舉槍照 潮州副站長遭記2次申誡
台鐵潮州站邱姓副站長先前疑似拍片公審女乘客,還Po出持BB槍照片嗆酸民「這些小嘍囉」,掀起外界兩極反應。台鐵今(1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邱副站長執勤時服務態度不佳,對其記申誡2次。台鐵表示,近日有旅客及民眾反映邱副站長執勤時對旅客服務態度不佳,與把執勤時密錄器影片張貼於網路,其言詞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聲譽,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南區營運處6月12日召開考成委員會,決議對其執勤時服務態度不佳行為,核予申誡2次處分,並請其立予改過疏失,做好服務工作。邱副站長針對持槍爭議,於昨(11日)發布影片反駁:「來看原始檔!酸民真會自由發揮,寫個文章貼個圖,叫恐嚇」、「這些字我有威脅到誰?有沒有什麼恐嚇『小嘍囉你要注意喔,我可能會開槍』,我有沒有寫這些東西,沒有嘛」、「除非是腦袋有問題,不然看我寫的,有沒有威脅、恐嚇別人,沒有嘛,這照片就代表我會對你們開槍嗎」?回顧事件始末,邱副站長5月2日上傳一段3分55秒影片,他本人在影片中以女乘客站在車站通道出入口、多次勸導無效為由,對女乘客「解除契約」。影片曝光後有人贊同副站長公事公辦,但也有人主張女乘客沒有妨礙通行,卻被副站長拍片、上傳公審。針對批評者言論,邱副站長日前在社群張貼持槍照的反擊文,「這些小嘍囉,以為寫些字就可以傷到我,真的太小看我堅強的心智了」,並細數自己從國中高中倒數第1名,到國家考試3次上榜、下班進修EMBA到班上第1名的逆境歷程。他也強調自己內心強韌,「從4次被政風調查,主張被保訓會駁回,到現在仍不喪志維護臺鐵尊嚴,控告逃票仔,從有冷氣房的板橋到破舊梁裂沒冷氣的倉庫居住」、「我內心若不強韌,怎敢小蝦米鬥大鯨魚?怎敢直接上有民進黨發言人在場的公視節目」。這篇貼文經網友轉載後,引發各界熱議,屏東警方則於11日與鐵路警察局成立專案小組,以《社維法》、《刑法》恐嚇罪嫌方向主動偵辦,並通知邱副站長到案說明。台鐵則在今天對他祭出2次申誡處分。
潮州副站長拿槍嗆酸民 屏東警「社維法偵辦」將通知他到案
台鐵潮州站邱姓副站長,先前疑似因拍片公審女乘客,引發外界兩極熱議。如今更有網友翻出他「舉槍對著鏡頭」並嗆批評者「這些小嘍囉」的貼文,再度掀起外界討論。針對此事,屏東警方表示將依《社維法》及恐嚇罪嫌,通知邱副站長到案說明。屏東警方今(11日)表示,有關邱姓副站長持槍照一事,已和鐵路警察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以《社維法》、《刑法》恐嚇罪嫌方向主動偵辦,並將通知邱副站長到案說明,釐清有無違反《社維法》或相關法令。有PTT八卦版鄉民分享邱副站長的日前發文,其寫下「這些小嘍囉,以為寫些字就可以傷到我,真的太小看我堅強的心智了」,並細數自己從國中高中倒數第1名,到國家考試3次上榜、下班進修EMBA到班上第1名的逆境歷程。邱副站長強調自己內心強韌,「從4次被政風調查,主張被保訓會駁回,到現在仍不喪志維護臺鐵尊嚴,控告逃票仔,從有冷氣房的板橋到破舊梁裂沒冷氣的倉庫居住」,就知道他有多強韌,「宵小那招沒用啦,我內心若不強韌,怎敢小蝦米鬥大鯨魚?怎敢直接上有民進黨發言人在場的公視節目」。然而,他在文中附上的舉槍對鏡頭的照片,不只讓原Po疑惑:「拿槍指著大家是什麼意思阿?」,其他網友也直呼太超過,「原來現在台灣可以光明正大恐嚇人」、「確定是可以這樣的嗎」、「台鐵不考慮解除跟他的勞務契約嗎」。邱副站長5月2日上傳一段3分55秒影片,邱副站長以女乘客站在通道出入口,多次勸導無效為由,對女乘客祭出「解除契約」。影片曝光後有人贊同副站長公事公辦,但也有人主張女乘客沒有妨礙通行,卻被副站長拍片、上傳公審。
明公布考試院提名人選!賴清德將提名周弘憲出任院長 許舒翔接副院長
總統府將於明(31)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第14屆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的提名人選,隨後將送咨文至立法院。這是賴總統就任後,首次送交國會的憲政機關人事提名,備受矚目。據指出,賴清德總統基於專業性與業務嫻熟度的考量,將提名現任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出任第14屆院長,前考選部部長許舒翔出任副院長。知情人士表示,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在考試院和人事行政領域已有16年的政務資歷,歷任保訓會主任委員、人事行政局局長、銓敘部部長及考試院副院長等職務,並曾先後兼任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及監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堪稱資歷最完整的人選。此外,他早年也曾高考及格擔任文官,並有執業律師的資歷。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曾擔任大學校長,2016年進入考選部擔任政務次長,2019年升任部長至今年520卸任。考選部8年的歷練,推動了許多考試制度的優化,包括加速推廣電腦化考試,並完成文官考試減科的改革。據了解,賴清德總統在思考正副院長搭檔時,從專業領導能力為出發點。周弘憲具有法制、人事管理、銓敘、保障和訓練的專業,並熟悉退撫基金業務,而許舒翔則專精於考選行政。兩人的專業與資歷,剛好涵蓋整個考試院的業務範圍,具互補和加乘的效果。至於考試委員的提名,除了強調「專業性」,人選需具備與考試院業務相關的專業或資歷之外,也重視「代表性」,包括性別與族群的衡平,並符合不分黨派用人唯才的精神。本次提名和第13屆不同之處在於,賴總統依照法定人數下限,僅提名7人(第13屆為9人),包含有法制背景的資深文官、具專業證照的專家、及公共行政學者,並有部分現任考試委員續任,以利經驗傳承。據了解,所有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皆有參與考選、人事法制或文官培訓的歷練,且幾乎都有中央地方政府服務的資歷。完整的名單將於明天記者會上,副總統蕭美琴正式宣布。
台波商會籌備大會 推動兩國經貿合作
為促進台灣和波蘭之間的商業合作,以及在醫療、教育、藝術交流及AI科技等多個領域提供重要的支持和發展機會,歐亞商業論壇主席 趙忠傑博士率先發起,並邀請波蘭投資貿易台北辦事處 首席代表Lukasz Piotr Lanski,共同商議「台灣波蘭商業協會」籌備大會事宜。5月14日下午5點於夏荊山文化藝術基金會舉辦台波商會籌備大會。本次籌備大會更邀請到各方好友共襄盛舉,如:CEO of Nomi Biotech Corporation──Mr.Marcin Jaskuła、Owner of Agora Traders──Mr.Michał Kucharczyk、工業技術研究院Commercialization and Industry Service Center (CISC)──Mr.Marek Kryszak、Correspondent at Orient Aviation of Tomasz Śniedziewski,僑委會政務副委員長阮昭雄、衛福部次長/北醫盟榮譽理事長王必勝以及保訓會副主委/衛福部準政務次長呂建德,也邀請到中國文化大學副校長王志誠、桂田集團 董事長朱仁宗、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蔡穎哲、中華航空前董事長趙國帥、國泰航空總經理江建興,由各領域的專業之士共同參與,為本次籌備大會增添色彩。衛福部政務次長/北醫盟榮譽理事長王必勝。(圖/台波商會籌備處提供)僑委會政務副委員長阮昭雄(圖/台波商會籌備處提供)本會除促進商業合作,更希望帶動綠能、公共交通、高科技、重工業、教育、航太、食品、生物科技等領域的發展,並延伸至醫療技術、藝術文化等技術與知識的交流,推動兩國國民對相關知識的認知與重視程度。本會將不定期舉辦各類講座、工作坊和展覽活動,除了展示產品或服務的平台,同時收集參與者反饋和評價的機會,幫助會員了解活動的效果,未來將有台灣代表團到波蘭當地進行交流,與當地企業、貿易協會、政府部門等進行洽談,探討合作機會,例如建立合作夥伴關係、開展共同研發項目、參與貿易展覽等。未來,台灣波蘭商業協會計畫與台灣相關政府部門、商會組織等機構密切合作,共同促進台灣與波蘭之間的商業往來,推動雙方在貿易、投資、技術合作等領域的深度合作,為兩國經貿合作注入新的動力。今日在場與會人員一致通過,正式成立大會將在臺南桂田酒店舉辦,屆時也感受臺南朝氣蓬勃的生命力!
警察為挽回愛情利用職權查42筆個資 被判刑不服上訴結果曝
彰化縣1名劉姓警員,為了挽回前女友(甲女),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她婚姻狀況及其親友個資,共計42筆,遭分局查獲移送法辦,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另分局依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1大過處分,劉員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回,遂提行政訴訟,主張受甲女煽惑查詢而遭陷害,法官不採信予以駁回。彰化地院判決指出,劉姓警員從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間,為挽回甲女感情,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用公務電腦或行動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在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警勤區訪查」等不實事由,查詢甲女與其胞姊、姐夫個人資料,總共42筆。法官考量劉員坦承犯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付和解金,且需負擔家庭經濟,所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另外彰化縣警局以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劉員記1大過懲處,劉員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遭駁回,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劉員主張,甲女爭吵中煽惑他去查其是否已婚,再抓住把柄事後檢舉陷害,犯罪情節並非重大,為因感情糾紛查詢婚姻狀態,也未洩漏盜賣個資生損害公眾他人,加重處分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應記小過為恰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員身為警職人員,依其職務歷練及個人智識能力,對於禁止非因公務查詢應有認識,竟為追求並挽回與甲女感情,屢次違反規定,彰化縣警局審酌劉員違失情節嚴重,核予記1大過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尚難認有違反比例原則,劉員所訴核無足採,原處分應予維持。仍可上訴。
再爆徐佳青將性騷受害者調職降薪 王鴻薇怒:已不適任
日前爆發僑委會巴西聖保羅性騷案,委員長徐佳青吃案,立委王鴻薇今協同受害者歐姓副主任父母、受害者委任律師柯晨晧,指控徐佳青秋後算帳,僑委會內部性平專案小組會議日期甚至還沒確定,就將性騷案受害者調職、降薪,公然違反「性別平等法」、「僑務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痛批僑委會知法犯法,人前主持公道,背後捅刀,簡直心狠手辣,顯然徐佳青已不適任委員長。王鴻薇直言,10月2日她就已召開記者會指控徐佳青吃案,11日當事人再次提出正式書面申訴,19日派令就出來,還要求當事人一個月內到職,不但從薦任7~8變成薦任6,還降職、減薪將近11萬,僑委會成為委員長私心報復工具,徐佳青之心更是路人皆知,「請問僑委會是這樣對待性騷擾當事人嗎?委員長及相關主管都不用下台或停職接受調查嗎?」受害者歐姓副主任也錄影表示,僑委會人事室在立委召開記者會的外部壓力下才著手召開性平會議,她在巴西時間10月11日提供詳盡的申訴資料給人事室後,不到半天收到緊急通知,再過幾天就收到正式「將本人調台灣」的派令,要她一個月之內回台到僑委會報到。而被徐佳青確認為「性騷擾犯」的張希賢,經過了大半年,此時此刻他還在巴西聖保羅。受害者歐姓副主任的父母更沉痛表示,台灣的公務機關怎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女兒高高興興去巴西做外交工作,才幾個月就被上司性騷擾、被欺負,申訴的案子還被主管吃掉,最後竟然還要被調回台灣?她被性騷擾,騷擾她的人過了大半年人還在巴西,然後竟然是女兒要被處罰、被調回來?呼籲僑委會和政府給一個合理滿意的答覆。受害者委任律師柯晨晧也表示,無論「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6條、「僑務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第16條及「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均明確規定,「不得」對申訴人處以「解雇」或「調職」等不利處分,沒有任何但書,徐佳青違規情事重大,會協助當事人向保訓會及相關單位申訴,也會與當事人針對非法調職抗爭到底,拒絕接受僑委會的報復性派任。
上班打卡完16度神隱 金管會職員辯上廁所遭法院打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楊姓稽核,被指2個月內16次打卡完後到其他單位「摸魚」,保險局記他曠職並扣除3日俸給,他不服提告,主張是單位廁所馬桶排水不良,才會至其他樓層「上廁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採信他的說詞,判他敗訴,但可上訴。楊姓稽核2020年6月11日早上7時許被保險局發現在檢查局會議室睡覺,經保險局調閱他門禁刷卡紀錄,發現同年4月至6月期間共有16筆未請假卻擅離工作崗位情況,除1次21分鐘外,其餘皆超過30分鐘,其中還有一次高達168分鐘。保險局認定楊擅離職守且均未辦請假,依規定記他曠職3天2小時,並扣除3日俸給,楊不服提起復審,經保訓會復審決定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楊辯稱保險局辦公室廁所因曾經有馬桶排水不通問題,導致廢水溢出,讓他上廁所會有心理壓力,且大樓關閉該樓層大部分廁所,他才需要至其他樓層上廁所,他也認為保險局沒有限制同仁使用其他樓層的廁所、茶水間或會議室,也沒有舉證他去其他樓層從事何種活動,還處罰他,實在不合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楊曠職時間有93%以上超過半小時,難認他離開工作崗位是為了生理需求,且確認楊並無辦理請假情事後,依規定論以曠職並扣3日俸給無誤,判楊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