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
」 職場霸凌 雲云科技 技術長 勞動部 曾志新
謝宜容爭議監察院提糾正 勞動部:申訴機制已完善防霸凌案重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雖涉職場霸凌獲不起訴,但因洩密圖利、侵占公物遭起訴;監委指出公務機關霸凌防治與通報查處機制仍不健全,籲應加強制度建置。對此,勞動部回應表示已針對職場霸凌問題強化申訴與防治機制;另針對謝宜容就業安定基金與採購爭議,已提出改善報告並後續將持續配合司法調查。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內容指出,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除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採購未依法辦理、職員輕生後調查不嚴謹外,亦涉就安基金經費用途不當、洩漏招標資訊圖利特定廠商,顯示職場霸凌防治與採購監督機制均存重大缺失,因此呼籲相關部會從法制面與執行面強化霸凌防治及查處機制,以有效杜絕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表示,針對該分署職場霸凌案,鑑於最初調查報告中使用「目的良善」用語引發爭議,已於去年11月25日重新啟動調查程序,並於同年12月11日公布調查結果。調查確認,時任北分署長謝宜容管理方式確有不當,輕生職員確實遭受職場霸凌,且其工作遭遇與輕生事件具關聯性。案發後,勞動部也依據人事總處建議,全面健全申訴管道、通報機制及職安衛調查功能,以強化職場霸凌防治。勞動部另表示,針對就業安定基金使用問題,已於1月3日完成檢討並提出改善報告,內容涵蓋用途、管理及資訊公開三大面向,並已函送立法院,後續將依報告內容持續優化管理制度,確保基金與公務預算合理區分與運用。至於謝宜容涉入的採購弊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勞動部予以尊重,並強調將全力配合後續調查。

北捷軌道廠傳職場霸凌! 主管被控摔公文、罵同仁「豬腦袋、他X的」
台北捷運公司近日傳出霸凌事件,軌道廠一名員工指控,一名黃姓主管長期霸凌同仁,時常情緒失控、罵髒話,更會公然辱罵基層人員「他媽的」、「閉嘴」、「豬腦袋」等字眼,讓同仁們十分擔心勞動部北分署「謝宜容案」會重演。對此,北捷也回應,已啟動內部調查機制進行查證,若屬實,將依公司規定處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北捷軌道廠人員表示,自己長期遭到同單位一名黃姓主管辱罵,其他長官都視而不見,直至勞動部北分署「謝宜容案」發生後,黃姓主管因怕被檢舉,行為才稍微收斂。然而,隨著新聞熱度過去,黃姓主管便又開始霸凌同仁,更常常情緒失控、口出穢言。軌道廠人員說到,同事們在交談時,很擔心報告內容會觸犯黃姓主管的情緒,讓他暴走、摔公文,甚至曾大罵同事「他媽的」、「閉嘴」、「豬腦袋」,造成員工屬下精神壓力相當大,更有優秀同仁因此出走其他處任職;黃姓主管過去於環運處任職期間,就有不少同仁不堪其擾,選擇申請調單位、離職。軌道廠人員接著控訴,黃姓主管不只霸凌員工,過去還曾縱容與他友好的部屬,公然盜賣北捷鋼軌做成的文鎮,後來遭到檢舉,北捷公司也查證屬實,但黃姓主管與長官關係良好,即使有多次爭議仍能繼續待在原職位。 軌道廠人員感嘆,北捷的基層同仁都是高專業高強度的工作,若遇到這樣的主管,不少人憂心將重演另一個勞動部北分署「謝宜容案」。對此,北捷公司回應,非常重視同仁的工作環境與感受,目前已主動啟動內部調查機制進行查證,後續若查證屬實,將依公司規定處理。

前輩頻酸「上班沒帶腦」 新鮮人不到3個月懷疑人生:該怎麼應對?
一名女子表示,她剛踏入職場不到3個月,雖然很喜歡目前的工作與公司氛圍,但因資深直屬前輩時常言語嘲諷「上班記得把腦帶來喔」,讓她每天上班都感到壓力沉重,又不想輕易離職,「遇到這種酸言酸語,怎麼回應比較好?」這名女子在Dcard以「新鮮人被前輩貶低到懷疑人生」為題發文表示,自己畢業後如願錄取一份心儀工作,除了公司氛圍良好,老闆也看似對她相當器重,而她入職不到3個月以來,唯一讓困擾的是她的直屬前輩。她進一步提到,該名前輩是自頂大畢業、資深又聰明,已在此行深耕超過10年,但對方常在她出錯時話中帶刺,例如「妳今天有帶腦袋來上班嗎」、「上班記得把腦帶來喔」、「妳是有事嗎」、「這是邏輯問題,代表妳觀念有問題」等語。原PO表示,她相比該名前輩而言就是剛出社會、經驗不足的新鮮人,但她一直都很積極學習份內事務,只是她從入職第二周開始,前輩的態度就讓她壓力很大,「這些話我幾乎每天都聽得到,真的會讓人懷疑人生,上班很痛苦。」她也自知,她的許多錯誤是因缺乏經驗所致,有時甚至是前輩沒說清楚流程,才導致她的成果不如預期,怎料在對方眼中,她彷彿就是「沒帶腦袋來上班」的菜鳥。不過,原PO強調,她仍喜歡目前的產業與公司、不想輕易離職,只是前輩的態度讓她愈發反感,但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你們會怎麼調適這種情緒?遇到這種酸言酸語,會怎麼回應比較好?」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大家紛紛直呼「善待新人有很難嗎? 這位前輩是有什麼問題」、「其實換個角度看,妳的那位前輩很不適合做一位Leader(領導者)」;還有人建議「找主管或人事反應一下,有些人妳不硬起來真的都當別人好欺負,其實他們內心就是缺乏自信才會不斷靠貶低別人提升自己優越感」、「先錄音錄起來,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比較好保護自己」、「告他職場霸凌,都是出來工作不必慣著他」。另一方面,還有人分享個人經驗,「環境好、老闆好,會捨不得離開,我會努力把對方當成空氣人吧,雖然很難」、「我完全不知道要怎麼回應,我都是安靜不回話,過一陣子默默去辦離職手續。我在幾年前做過一個外勤工作,就是遇到這種嘴巴不乾淨的前輩,不滿一個月我就自請離職。頂大畢業,不代表他就能口不擇言、貶低他人。我就對自己說,對方人品差勁,不要被垃圾人的垃圾話影響情緒。遇到這種垃圾人,剛開始我是這樣調適。但是我覺得我無法長期處在這種環境,感覺非常壓迫,所以我選擇趕快落跑。」

史哲接高鐵 賴士葆酸「如此優秀人才」接台鐵董座更適任
交通部11日下午3時召開人事發布說明記者會,宣布高鐵公司董事長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接任,這項人事案引發立委質疑他的專業及相關程序。立委賴士葆表示,史哲人事案凸顯民進黨執政傲慢,僅因握有執政權,愛用什麼人,就用什麼人,根本不管任命人選外界評價如何?有沒有爭議?他批評,民進黨執政下的官場,完全無視法律相關規定,史哲非高鐵董事,交通部稱將以航發會董事,派到高鐵擔任董事,但是查閱證交所資料,完全沒資料。航發會現在雖有兩席代表但沒有史哲,連董事都還不是,就要擔任高鐵董事長?交通部指「未來」會把史哲放到航發會擔任董事,根本就是先射箭再畫靶,吃相有夠難看。賴士葆強調,民進黨好歹也要遵守一下中華民國法律吧!高鐵是上市公司,根據《證交法》董事長換人要經過一定程序,換句話說,史哲現任不是董事,什麼時候要接任高鐵董事長?或許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但操作手法太粗糙,只是坐實了民進黨視法律於無物。賴士葆還說,交通部長陳世凱昨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人事案,大讚特讚史哲,稱他溝通能力、執行力很強。但是高鐵現在準點率高達99.9%,乘客者滿意度達9成,2023年稅後純益達80億元。反觀台鐵雖然也在努力,但仍舊「百廢待舉」,既然陳世凱部長口中的史哲這麼優秀,應該派去台鐵擔任董事長才對,這才有揮灑空間,不是嗎?賴士葆認為,史哲不派台鐵去高鐵,就是酬庸,而有人又想要行政院政務委員的位置,史哲又是陳菊人馬,所以肥水不落外人田,這就是酬庸,不然史哲應該派去台鐵擔任董事長。國民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強烈抨擊史哲接任高鐵董事案人事案,是派系分贓、用人唯親與酬庸,說明了只要對民進黨政治效忠,就可以步步高升,國民黨團堅決反對該人事。若史哲擔任高鐵董事長,國民黨團絕對會嚴格監督高鐵營運,替國人交通安全把關。由於高鐵民股其實比官股多,民營公司其實不必對立院負責,國民黨立委的「轉手監督」(透過交通部等官股)能否有用,外界也等著看。黨團副書記長王育敏表示,史哲空降擔任高鐵董事長,應證了酬庸無底線、民進黨秀下線。史哲過去的背景,包括學經歷都與交通專業毫無關係,眾所周知他唯一的「貢獻」是在文化界。對照現任高鐵董事長鄭光遠,他畢業於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博士、美國麻省理工學院航運管理研究所碩士、國立交通大學運輸工程研究所碩士。王育敏要問民進黨政府,把交通專業擺在哪裡?這項人事案徹底傷害了交通專業。王育敏還說,史哲過去的行事風格充滿爭議,包括踢爆霸凌下屬的疑慮,嫌薯條不夠脆、可樂不夠冰,這樣的政務官一旦上任高鐵,將會在內部產生非常高的爭議。尤其是,史哲涉及霸凌下屬事件,能夠繼續高升?擔任高鐵董事長之後,年薪可從200多萬元暴增三倍,這就是民進黨的執政價值?之前民進黨還高喊反對職場霸凌,支持修法,結果呢?史哲人事案告訴國人,一切攏是假!民進黨對霸凌一點也不在乎。王育敏說,民進黨「只有讓你想不到,沒有做不到」,這樣如此高度酬庸的人事案,把現任交通專業人士丟在一邊,甚至讓他降格降薪,國人都看不下去。史哲若真如陳世凱部長所稱這麼優秀,應該派去台鐵整頓,而不是酬庸去高鐵。副書記長翁曉玲表示,賴清德總統任命史哲擔任高鐵董事長,就看得出其用人無方、用人唯私、用人唯親,政府專業職務淪為酬庸且毫無底線。事實上,賴清德總統在上任後政府人事案,都是以政治酬庸為主要考量,而不問其專業,沒有很扯,只有更扯。翁曉玲還說,賴清德總統任命自己的舅舅擔任國策顧問,信賴之友陳輝東擔任國策顧問,他的兒子和女婿分別擔任資策會董事長與貿協副董事長,只有政治學背景,僅擔任過台中市議員的陳世凱接任交通部長。去年11月任命大學肄業,完全沒有勞工背景的洪申翰接任勞動部長,樂團出身的林昶佐也可以派任芬蘭當大使。現在再加上有職場霸凌疑慮的前文化局長史哲接任高鐵董事長,難道高鐵董事長是可以隨便找個人就可以擔任嗎?

謝宜容職場霸凌、濫用就安基金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前北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輕生,案件送交檢調調查,新北地檢署偵辦過程中另發現謝宜容涉嫌不法採購禮品與辦公室裝潢。監察院今(1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謝宜容涉有職場霸凌之情事,時任勞發署長蔡孟良亦涉有指揮監督不周之責。另謝宜容尚涉及濫行支用就業安定基金預算、侵占公有財物及未依法令規定辦理採購案等違失行為。監察院審查委員全票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謝宜容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以嚴厲之管理模式遂行領導統御,且因情緒控管能力不佳,經常性斥責、辱罵或以貶抑性口吻對待該分署所屬職員,致其任內機關人員調動頻繁,多人於長期高壓之職場環境中已陸續出現身心狀況,且其強勢高壓領導作風已於機關內形成寒蟬效應,使下情無法上達,終至發生勞發署派駐於該分署之吳姓設計師,因無法承受不合理工作指派之巨大壓力,而於辦公室輕生亡故之憾事。彈劾案文續指,謝宜容未恪遵預算支用規範,以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購買超逾公務需求數量之年節禮盒,致生浮濫贈禮及部分禮盒流向不明疑遭侵占情事;復未依法公正辦理採購,涉有洩密及圖利特定廠商之情,核其所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第7條及第20條等規定,亦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規定有悖。彈劾案文提到,勞發署前署長蔡孟良,未確認謝宜容是否具備機關首長所需領導管理能力,即大力提拔舉薦謝宜容陞任北分署分署長。且作為謝宜容之直接上級督導長官,對於謝宜容長期情緒控管不佳及領導統御偏失行為失察,非但未能及時予以導正,甚至怠未就謝宜容實際領導管理模式進行詳實管考,數度調高其考績評比,長期容任之不作為態度予謝宜容有恃無恐之高漲氣焰,核有監督不周之咎。彈劾案文表示,且於吳姓同仁輕生事件發生後,蔡孟良一意孤行,未詳查即率予定調輕生屬個人因素,甚至說服長官免以書面報告敘明事件始末。其未審度事態嚴重性,消極未展開調查作為,肇致機關形象與聲譽嚴重受損,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及第6條之規定。最後,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蔡孟良、謝宜容等2人,核有重大違失,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應受懲戒之事由,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史哲任高鐵董座 許宇甄:毫無專業的政治酬庸
文化部前部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將擔任高鐵董事長。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10)日針對民進黨政府擬派史哲出任高鐵董事長一事指出,這是一場毫無專業可言的政治酬庸,這項任命根本是踐踏交通專業、踐踏人民信任的荒唐安排;許並表示,史哲才因職場霸凌爭議黯然下台,未經任何檢討、未經冷卻期,轉眼就以「行銷專才」之名重新上位擔任高鐵董事長,簡直是對公務倫理與全民納稅錢的羞辱。許宇甄表示,史哲長年耕耘文化領域,歷任文化部長、高雄市副市長、文化局長、新聞處長,與鐵道、交通、營運或工程完全無關,既非交通專才,也非技術背景人士,更無大型公共運輸經營歷練。如今卻憑空落地,接掌高鐵這樣專業密集、攸關國家戰略運輸的關鍵職位,荒謬至極。許宇甄指出,史哲才因職場霸凌爭議黯然下台,未經任何檢討、未經冷卻期,轉眼就以「行銷專才」之名重新上位擔任高鐵董事長,每月領高薪近40萬,簡直是對公務倫理與全民納稅錢的羞辱。「賴清德政府這種作法不是用人唯才,是用人唯親;不是政治任用,是派系分贓!」許宇甄再指,現任高鐵董事長鄭光遠上任不到半年,具備交通專業背景,願意接受調任台鐵、承擔改革重任並自願降薪二十萬,展現誠意與責任感。反觀史哲毫無交通背景,卻被安插進高鐵董座,這種明目張膽、囂張跋扈的作為,根本是對專業與體制的休辱及踐踏。許宇甄強調,這已非賴清德政府首次人事亂象。從陳世凱「外行領導內行」出任交通部長,到如今史哲空降高鐵,民進黨政府一再用派系酬庸挑戰社會底線,無視人民觀感、踐踏專業價值。高鐵不是派系分贓的提款機,更不是政治再就業的庇護所!」許宇甄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立即撤回荒謬任命,回到公開、透明、專業的人事標準。否則只會讓努力奉公的基層公務員徹底心寒,讓國家機器完全淪為民進黨派系的工具,讓人民再一次對這個政府失望透頂。

電視台驚爆職場霸凌!民視主管失控咆哮「椅砸下屬洩憤」辦公室暴走慘了
民視電視台爆職場霸凌!一名新媒體部門主管疑似不滿下屬做事不到位,竟當場失控咆哮,還舉起椅子砸向對方的辦公桌,導致杯子破裂,害得下屬遭碎片割傷濺血就醫。對此,民視也證實此事回應了。一名目擊網友在社群平台上還原現場狀況,表示當天上午該名大主管C,得知小主管J並未完成交辦的工作,加上上班遲到,因此暴氣飆罵,怎料情緒失控下,大主管竟砸椅子洩憤,「C直接舉起辦公椅過肩砸上J的桌子,轟然巨響夾雜著玻璃杯被砸爆,螢幕震倒摔到隔壁桌,辦公椅的輪子飛了一顆出來的聲音……全辦公室瞬間定格,全都睜大眼睛看著那張掛在倒辦公桌上的缺輪椅子。」原PO繼續透露,該名小主管事後發現,手部遭到噴濺的杯子碎片割傷,隨即前往醫院包紮,接著又返回公司上班,宛如八點檔的離譜戲碼,讓他不禁看傻直呼,「原來室內上班也會有生命危險嗎?」針對驚傳職場霸凌案,民視電視台發聲回應,「人資部門知悉此事後,已積極訪談相關當事人以釐清真相,依職場霸凌防治程序處理中。」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暴走主管的相關懲處昨(6日)也出爐,遭公司依「管理不當,反應激烈造成下屬受傷,違反公司禁止職場霸凌規定」為由,記過一次。

杜絕職場霸凌 《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初審通過…最高罰百萬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前北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輕生,為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5)日審理「《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部分修法條文,包括明確定義職場霸凌、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若遭認定職場霸凌成立,將處最高100萬元罰鍰;初審條文也明定,這次的修正條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會今(5)日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所謂職場霸凌,指的是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或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至於罰則部分,若對提出安衛防護建議或對提出霸凌申訴者,予以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處應負責人員3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知悉職場有霸凌情況未採取具體有效措施,或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應負責人3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若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致發生重大災害,處應負責人員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倘若致生死亡事故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而重大災害則指的是「發生災害的罹難人數在3人以上」。針對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的申訴期限,非權勢職場霸凌為3年、權勢職場霸凌為5年;而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遭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初審條文規定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初審條文也明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因果關係的認定與裁罰等業務,由保訓會延聘學者專家5人至7人,組成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審認,保訓會知悉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或防免職場霸凌行為有不當或違法時,得主動實施檢查,或通知其上級機關實施檢查,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屆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違失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

民視驚傳職場霸凌事件!主管當眾咆哮砸椅至員工手部濺血 高層已介入
民視新媒體部門一名主管疑似因不滿下屬遲到及影音工作安排,當眾情緒失控,不僅怒斥對方還砸椅子洩憤,造成同仁手部受傷,當場濺血。辦公室多位員工目擊現場驚嚇不已,甚至有女員工嚇到落淚,據悉該主管過去也有情緒控管問題,目前事件已驚動高層,且有人報請勞動局處理,民視對此也做出回應。據《TVBS新聞網》報導,上週五連假期間,民視新媒體的一位大主管指派影片製作工作給影音部小主管,卻發現對方遲到30分鐘,因此臨時將工作改由另一位女同事接手,隨後在主管群組內下令小主管另行製作10則短影音。小主管到班後,要求女同事交出手上工作由他接手。而大主管發現自己交代的10則短影音沒有被處理,當場怒斥小主管。目擊者表示,大主管在現場氣炸,不僅大聲咆哮、踢隔板,一氣之下還抓起旁邊的椅子怒砸桌面,導致桌上水杯碎裂,割傷小主管手部,當場濺血。小主管當天下午便就醫包紮。對此,民視回應:「人資部門知悉此事後,已積極訪談相關當事人以釐清真相,依職場霸凌防治程序處理中。」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 嚇壞在場立委畫面曝光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5)日審查「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正在質詢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時,卻突發意外。劉建忻先是身體搖晃,後續更是「砰」的一聲倒下,嚇壞在場委員與官員。召委吳宗憲緊急喊停會議,所幸劉建忻無大礙,他也舉手向大家示意,表示「抱歉個人身體狀況妨礙進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上午約9時25分發生突發狀況,正當保訓會主委蔡秀涓、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接受立委黃國昌質詢職場霸凌相關內容時,劉建忻肉眼可見臉色蒼白;當蔡秀涓正在說明時,劉建忻在一旁時不時頻繁眨眼、閉眼睛,隨後身體開始前後搖晃,接著「砰」一聲直接倒下,質詢桌也遭撞倒。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圖/翻攝自國會頻道)蔡秀涓、民進黨立委王義川等人立即上前攙扶,而正在質詢的黃國昌也喊「小心、小心」,召委吳宗憲則緊急宣布「休息」,暫停會議。在眾人攙扶下,劉建忻緩緩起身回座,他也舉手向大家示意,表示「抱歉抱歉,謝謝委員關心,抱歉個人身體狀況妨礙進程」。黃國昌雙手合十回應「不會不會」;吳宗憲則說道,「以身體健康為第一優先,秘書長先休息,不用抱歉,身體問題絕對不是任何人有不對的地方」。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圖/黃耀徵攝)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備詢中突暈倒。(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公司迫員工參加道教儀式 基督徒主管拒拿香拜拜遭高層約談
一名基督徒男子表示,公司高層最近要求全體員工參加道教儀式,而他事前雖有告知對方,他因個人信仰無法拿香拜拜,但仍被高層強迫上香與捧神明座。不料,高層見他不願配合後心生不滿,怒斥他「給公司丟好大的臉」,並警告他未來恐無升遷機會,讓他非常無奈。該名男子在網路論壇Dcard以「公司侵害我的信仰」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是物流公司某單位的主管,高層幾天前因公司順利開展新事業體,便決定邀請道士與宮廟團體協辦一場宗教儀式,且所有全體員工須參與活動。但男子由於是信仰基督教,基於教義無法拿香拜拜,便提前兩天向高層說明情況,然而他在當天仍遭高層要求拿香參拜,連董事長也親自對他表示「今天是大喜之日,上帝會原諒你」等話,讓他感到不被尊重,即便他再三拒絕,高層仍不斷勸說,甚至動怒稱他態度不佳,並明言「上帝跟台灣的神明比,根本低一階」。原PO表示,高層在儀式開始後再度要求他進入神壇協助上香與捧神明座,讓他一氣之下直接轉頭離場。他更質疑,公司的秘書與總務等人當時也都在場,為何高層偏要由他負責祭拜事宜,結果高層回應「其他人要拍照、招待來賓」,讓他直呼「莫名其妙」,也實在無法接受這個說詞。原PO指出,他在典禮結束後被高層叫進辦公室約談,董事、副總與其他主管也都在場。眾人紛紛斥責原PO的行為「給公司丟好大的臉」,並警告他「之後不能升官自己看著辦」,還批評他不合群、不尊重公司文化。高層甚至明言「公司不准出現聖經」,讓他相當無奈。原PO質疑,自己不拿香拜拜的舉動並未影響他人,高層為何不能尊重他的宗教信仰,還對他一頓指責。他事後也反問,總經理是吃素的佛教徒,公司其他主管是否就能將尾牙辦在牛排館,強迫對方吃肉。原PO最後也詢問,「我的這個行為有很不尊重公司嗎?應該可以申訴吧?」貼文引起網友熱議,大家紛紛回應「公司不應強行要求員工遵從特定信仰,愛信哪個神是他們的事,今天信阿拉也不能逼你跟著信」、「太誇張了吧,我們公司也很愛拜拜,但不會勉強基督徒拿香,怎麼身為一個老闆還這麼沒容納不同宗教的雅量」、「用魔法攻擊魔法,直接上演起乩要老闆幫你加薪升官」。另外,也有人提醒「我是基督徒,可以申訴。或許不會有理想的結果,但申訴是你的權利,但我也勸你可以開始有『必須離職』的心理準備,因為你有可能遭遇更嚴重的職場霸凌、或被資遣等等的情況,我們不知道,但或許可能發生的事」、「這個可以跟勞工局申訴了吧,另外很多傳統公司如此,你可能得考慮換公司」。

校長霸凌3/老師透支百萬打官司 婚事慘遭無限期延緩
受到學校職場壓榨的老師小青,在經歷向嘉義縣政府、教育部、高等行政法院等機關提請行政救濟程序以後,總算沉冤得雪,但歷時3年多的法律程序已花了她近百萬元,荷包近乎透支。而小青的委任律師翁國彥及熟悉教育法的律師鄔曙擎說明,老師若於校內遇到校長等行政長官霸凌時,不僅難以舉證還得自掏腰包,既傷神又傷財,律師也提醒,若老師們遇上這種狀況,可利用文書資料、對話紀錄、錄音檔當作證據。「原本我111年要步入婚姻,但為了官司決定無限期暫緩!」歷時3年的官司戰,讓小青早已身心俱疲,但即便她贖回了自己的清白,卻也花費了近百萬元,加上因忙於官司而停工的1年,前後共損失了約莫2百萬元。小青表示,這間學校不是每個人都像她一樣能被伸張正義,據她所言,有近20位教職員受到類似的處境,如今只有2、3位老師有勇氣站出來抵抗。她判斷國內定還有很多老師受到類似的傷害卻不敢說,甚至選擇走上絕路,因此,她希望自己能勇敢站出第一步,讓更多人看到老師面臨的艱難處境。訪談最後,小青雙眼含淚地向本刊傾訴「我們這些老師只是一群愛孩子的人,希望有朝一日,能貫徹理想,而不是一直被這種權力鬥爭給綑綁」。據了解,目前陳幸琪已調任到嘉義水上國中,她的職涯發展,絲毫未因此事受到影響。曾協助小青對縣政府申訴的嘉義縣議員何子凡也出面聲援,透露在陳幸琪校長任職昇平國中期間,他就接獲3名老師陳情,因此對陳的領導風格並不苟同,事後也申訴到縣府教務處,並透過相關程序對校長陳幸琪進行輔導。嘉義縣議員何子凡出面證實,曾接獲3名老師陳情,表示不認同陳幸琪校長的領導風格。(圖/翻攝畫面)本刊特意致電給小青的委任律師翁國彥及熟悉教育法的律師鄔曙擎,詢問相關法律問題。翁國彥表示,目前法規確實有賦予校長變更考核會決議的覆核權,但實際上很少會有校長真的動用到此權力,以確保考核會的公平與客觀。他指出,若校長按照個人喜惡片面的動用裁量權,將使得考核會制度形同虛設。翁國彥說明,當學校遇上訴訟時,本來就有預算聘請律師處理,這屬於常態現象,而鄔曙擎補充道,這類型的公帑運用幾乎沒有審核機制,僅有較誇張的案例會由監察院介入。兩位律師一致表示,「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只能補助老師因公涉訟時的費用,但其中有規定「老師與其服務學校或幼兒園涉訟者,不得給予涉訟輔助」。因此,當老師需要和學校進行對抗時,只能自討腰包,宛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鄔曙擎分析,目前學校首長和老師手中所握有的資源非常不對等,很多時候不用等到法律程序,就能濫用手上資源對老師進行打壓,小青就是很好的例子,而老師在面臨這種狀況時,往往很難自證被打壓或報復。她提醒,若遇上這種狀況,老師可以將文書資料、對話紀錄以及自己在場的錄音當作證據,並適時諮詢律師確認證據的可用性,才能有效捍衛自身權益。本刊截稿前致電給陳幸琪校長詢問本案的回應。陳幸琪表示,先前媒體的報導為不實報導,其在校時曾多次透過行政協行對小青提供幫助,當時的教導主任也有試圖提供協助,一切皆是依法行政。針對判決,她則表示立場與法官不一樣,但仍尊重司法判決。本刊截稿前也致電詢問昇平國中現任校長孫佩璟的回應,但未成功接通。

校長霸凌2/老師釋和解善意竟被控威脅學校 國中生挺老師慘遭盯上
曾被選為百大優良教師、並獲台北市長頒獎的小青(化名),到嘉義縣立昇平國中任教後,控訴遭前校長陳幸琪長期霸凌,陳幸琪還動用校長的裁量權指控小青威脅校方、教學不力等罪狀,硬是把小青的考績從甲等改為乙等,幾乎被壓垮的小青在尋求司法的幫助後,總算找回公道,而當初幫小青作證的學生,疑似遭陌生人盯上,讓才10幾歲的孩子害怕不已。111年7月29日,表現優良的小青在考績考核委員會的決議下,考績拿了甲等,但校長陳幸琪卻不服,退回要求考核會復議。同年8月23日,考核會決議維持甲等,但陳幸琪卻動用校長的裁量權,硬是用:「威脅校方」、「教學不力」「行政延宕」、「破壞校譽」等4項不實指控,將小青的考績改為乙等。面對校長不實指控,小青向本刊淚訴「自己可以接受考績乙等,但不能忍受汙衊!」為捍衛清譽,小青決定尋求法律管道,先向縣政府申訴後獲勝,但陳幸琪不服,向教育部提出再申訴後,竟逆轉獲得了勝訴,但小青為自證清白,仍鼓足勇氣花下大筆的律師費,提起行政訴訟訴。對教育充滿熱忱的小青曾獲頒百大優良教師殊榮,教學能力備受肯定。(圖/投訴人提供)針對此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年4月15日判決出爐,為小青伸張正義。由審判長孫國禎、法官曾宏揚、法官林韋岑所組成的合議庭認定,陳幸琪改動小青考績的各項理由皆存在瑕疵。而在這些理由中,被指控「威脅校方」以及「教學不力」這2點最讓小青感到忿忿不平。所謂「威脅校方」是因為過去小青曾以照顧父親為由申請留職停薪,卻屢遭刁難,即使呈交了完整、符合法定程序的資料,陳仍堅決不放行。最終,小青不得不向縣政府申訴尋求解決之道,孰料卻點燃了陳的怒火,讓小青的日子更加難過。受不了職場霸凌的小青,選擇在律師的陪同下向陳幸琪提出和解被拒,沒想到竟被指控「威脅校方」的罪狀。小青淚訴「連法官都說,和解這類行為本就可以拒絕,到底何來的恐嚇?」小青的學生出面幫忙作證以後,竟收到來路不明的訊息詢問是否受小青指使去投訴校長。(圖/投訴人提供)曾獲得百大優良教師殊榮的小青,對於教學盡心盡力,而被指控「教學不力」則與她過於繁重的工作量有關。身兼多職的她,有次必須參與訪視,但卻和課程撞期,在訓導主任和校長都不願協助的狀況下,她只好於上課期間同步線上參與訪視。但在改動小青考績時,陳卻拿著這點指控其教學不力,認為她沒有盡到為人師表的義務,所幸她的學生都紛紛站出來作證,解釋老師的教學不僅用心,且親力親為絕無怠惰、偷懶。沒想到的是,這些學生事後竟疑似被陌生人盯上,詢問是否受小青指使才寫信投訴校長,讓年紀才10幾歲的孩子害怕不已。本刊截稿前致電給陳幸琪校長詢問本案的回應。陳幸琪表示,先前媒體的報導為不實報導,其在校時曾多次透過行政協行對小青提供幫助,當時的教導主任也有試圖提供協助,一切皆是依法行政。針對判決,她則表示立場與法官不一樣,但仍尊重司法判決。本刊截稿前也致電詢問昇平國中現任校長孫佩璟的回應,但未成功接通。

校長霸凌1/老師竟身兼4組長及工友 每天上班11小時、還要熬夜批公文
坐落於阿里山半山腰的嘉義縣立昇平國中規模不大,有19位老師、6個班121位學生,濃厚的原民住文化底蘊是他們最引以為傲的特色。但在這樣純真又樸實的校園裡,竟傳出校長霸凌、剝削老師,讓老師化身「1人學務處」承擔長期的高壓環境。弔詭的是,與校長交好的老師,卻能坐擁「爽缺」,擔任主任職卻毫無工作壓力,讓校園有如「宮鬥劇」。對偏鄉孩童有熱情的小青(化名)立志要為偏鄉的孩子帶來更多的教育資源, 懷揣著滿滿熱忱的她110年8月1日南下至昇平國中任職,當時的校長是現年約60歲的陳幸琪則給她2個選擇,當訓育組長或是教導主任,還沒有主任資格的小青只能選擇訓育組長1職,沒想到竟是一連串壓榨的開端。昇平國中前校長陳幸琪要小青一次擔任4個組的組長,還要兼任工友,陳已調任到水上國中。(圖/翻攝畫面)「當時我同時要擔任衛生、訓育、生教、體育4個組組長,還要負責教英文、家政、體育課!」回憶起當年過勞的工作環境,小青不禁潸然淚下。在這1年的壓榨下,小青平時8時就須到校上課,要站導護的時候甚至7時就需抵達,而工作繁重的她,幾乎每天都要待到晚上7時才能離開。下班後的小青還不能休息,經常把公文和業務帶回家中挑燈夜戰,她淚訴「有次我鼻血流不停,想請半天假卻被校長攔阻,她說流鼻血有何大不了?『請以校務為重』!」事後,小青好不容易從為時不多的下班時間騰出空隙去看醫生,當時的她在看完醫生後,望著手中的診斷證明書上面寫著「過勞」兩字,一陣鼻酸湧上心頭。然而,當小青以為自己的工作已經足夠繁重的時,校內的工友又突然離職,校長陳幸琪見狀不但沒有重新招聘工友,甚至以衛生組長的工作範疇為由,指定小青再承接工友的職責。小青被迫兼任工友打掃校園內各種場所,長期操勞下,手部罹患嚴重的筋膜炎。(圖/投訴人提供)小青向本刊記者痛訴「當時我用正當程序向校長提出,學校應申請工友,但她竟說:工友可能會性騷擾小朋友啊,所以我們不該把危險帶進校園」荒唐言論令小青瞠目結舌,而在陳幸琪的堅持下,小青只好再揹起工友的職責。在長期的高壓的工作環境下,小青不僅要靠安眠藥才能入睡,手腕也因各種粗活而患上嚴重的筋膜炎。反觀與陳幸琪交好的鄭姓老師,明明掛教導主任,工作量卻遠不如小青這個組長,僅須授課、行政會議等相較之下更為輕鬆的工作。小青回憶,有次向其尋求幫助時,對方竟回「我是代理老師,代理老師就是只代不理」讓小青是既委屈又無奈。本刊截稿前致電給陳幸琪校長詢問本案的回應。陳幸琪表示,先前媒體的報導為不實報導,其在校時曾多次透過行政協行對小青提供幫助,當時的教導主任也有試圖提供協助,一切皆是依法行政。針對判決,她則表示立場與法官不一樣,但仍尊重司法判決。本刊截稿前也致電詢問昇平國中現任校長孫佩璟的回應,但未成功接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氣象主播遭職場霸凌輕生 加害者仍照常上班惹議!MBC回應了
南韓氣象主播吳尤安娜(오요안나)2024年輕生,僱傭勞動部(고용노동부)最近認定她在MBC電視台任職期間,確實遭職場霸凌。MBC對此雖已公開道歉,並承諾改善制度,但由於被死者指名為加害者的同事仍持續出現在螢光幕前,引起外界批評該公司實際行動不足,根本是「只說不做」。韓媒報導,雇傭勞動部歷時3個月的特別勞動監察結果顯示,吳尤安娜生前遭受多次不當言行,情況嚴重到無法以社會常識加以正當化。雇傭勞動部對MBC裁定共6項違法的行為,並處以1500萬韓元(約新台幣32.4萬元)的罰款。MBC於5月19日透過《新聞平台》(News Desk,뉴스데스크)正式回應此事,承認公司內部確實存在霸凌行為,並表達沉痛歉意。主播趙炫勇(조현용)除了在節目最後公開致歉,公司也宣布將設立「共生合作主管(상생협력 담당관)」、導入第三方檢舉系統,並檢討自由工作者的勞動者身分,以期盼改善組織文化。然而,民眾在MBC道歉後的隔天發現,被死者於遺書中點名霸凌的氣象主播依然登上主播台,引發輿論反彈。另據相關紀錄顯示,雖然5月19日當天是由與死者同期的主播金彩琳(금채림)暫代職務,但20日上午播出的《新聞早晨》與《12 MBC新聞》中,涉案的主播金佳英(김가영)與李賢承(이현승)仍照常播報天氣。對此,MBC相關人士表示,公司無法強迫主播以「因為是加害者」為由退出節目,是否鼓勵他們自願離職也仍需由各方審慎研議。相關人士補充,MBC目前尚未正式收到僱傭勞動部的公文,將視後續情況決定應對方式。僱傭勞動部指出,由於吳尤安娜是以自由接案者身份任職氣象主播,不具法律上的「勞工」資格,因此加害者無法適用相關刑事處罰。但死者家屬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並認為「公司以公開招募方式錄取她,卻又否認她是勞工,根本完全說不通」。吳尤安娜自2021年起在MBC擔任兼職氣象播報員,以自由工作者身份工作逾2年。外界曾於此期間多次指出,MBC內部對非正職人員缺乏保護機制,而她於2024年9月選擇結束生命後,手機中的錄音、筆記與對話紀錄陸續曝光,進一步證實她曾遭霸凌的情況。

因性騷被懲處 懲戒法院前院長再因霸凌女部屬遭彈劾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前(2023)年因性騷擾女部屬,遭監察院彈劾,並送懲戒法院審理中;監察院今(19)日公告,李伯道在院長任內涉及霸凌該院女工友及女科長,對此職場霸凌行為,監察院再依法提出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曾於3月12日審查通過李伯道疑以不當言語、刁難請假方式,霸凌該院女工友及女科長,由於李涉對女部屬性騷擾部分,懲戒法院目前尚在審理中,原擬函送併案審理,但懲戒法院認為,應踐行彈劾審查程序,始得移送懲戒機關併案審理,故由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對李伯道再依法提出彈劾,於5月13日召開彈劾案審查會,經審查決定成立,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今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彈劾案文指出,李伯道對於女工友請假、蒸便當及洗便當盒、無法及時提供電話號碼、和同事說話等事項,及對於女科長請假、處理院長室換氣密窗、職務宿舍噪音等事項,予以苛刻要求或任意責罵。例如2女為處理私務提出請假時,李伯道出言駁斥、質問「有說過不要隨便請假」、「沒有人利用上班時間去掃墓,我們法院工作太輕鬆了」,使二人請假受到不必要的阻礙;甲女、乙女未達其工作要求時,李伯道動輒指責,甚至以「跟妳講過不可以跟同事講話,妳聽不懂嗎」、「妳頭殼是裝什麼(台語)」、「讓機關蒙羞」等詞,予以責備。經司法院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調查小組、法官評鑑委員會及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成立職場霸凌。彈劾案文指出,李伯道身為懲戒法院之院長並任法官,本應讓工作人員得以於友善的職場環境中安心工作,但竟以其在公務上之權勢,持續性的濫用其權力,以不當、羞辱性言詞責罵甲女、乙女,造成冒犯、羞辱及貶低其人格尊嚴,導致其身心沈重壓力,危害其等受友善職場保護之權益。監察院經調取相關卷證,亦認定李伯道對甲女、乙女之言行構成職場霸凌,李伯道所為實已損及法官職務之尊嚴與司法形象,自有移送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台電員工抗議能源政策 經長嗆「可以離開」挨轟職場霸凌!勞動部回應
日前有台電員工向經濟部陳情,表達對於能源政策與台電公司運作方向意見,未料台電公司大股東、經濟部長郭智輝於立院備詢時表示,要求台電員工離開。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指出,此等言論,顯有以其官職權勢威脅冒犯基層員工,恐涉及職安法草案中的「職場霸凌」。勞動部也呼籲,應給勞工更多的尊重。桃市產總指出,經濟部持有台電公司股份高達96.61%,明顯具有實質控制權力,郭智輝以其職務權勢,對於台電公司基層員工所提建議,以輕蔑敵意態度回應,甚至公開表示該基層員工可以離開,顯已造成職場環境不容異議敵意工作環境,恐致基層員工身心受害。桃市產總提及,郭智輝於立法院備詢時公開發表前述言論,雖屬單次行為,如果重要行政官員對其所屬國營事業基層員工可以表達如此輕蔑、敵意、不容異議態度,如果為我國法律允許,實難想像於民營事業單位如何落實「職場霸凌零容忍」政策目標,杜絕職場霸凌宣示,恐將淪為口號。要求勞動部函說明郭智輝針對基層員工言論,是否已構成「職場霸凌」。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對於企業裡勞工的不同聲音,可以有更適當或更具包容性的表達方式,給勞工更多的尊重。

勞團五一遊行提7大訴求 勞動部回應了
今天是五月一日勞動節,多個勞團及工會上街並提出7大訴求。勞動部表示,對於勞工團體所列的7大訴求,勞動部相當重視,將會積極和利害關係人溝通,並且站在勞工的立場,審慎處理,逐步推進。針對勞工訴求之一的反霸凌,勞動部說明,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法》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要求事業單位訂定防治措施,草案也要求當雇主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時,必須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規範明確的通報、內外部申訴、調查、協調、申復處理及申訴人保護等規定。目前修法草案已經送進行政院,希望能盡快送到立法院審議並三讀通過。「反霸凌,要保障」2025五一勞工大遊行1日舉行,許多勞工團體帶著標語和旗幟前來參與。(圖/中國時報杜宜諳攝)「反霸凌,要保障」2025五一勞工大遊行1日舉行,勞工團體演出行動劇,諷刺政府勞工政策跳票。(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至於勞團呼籲應讓公務員一體適用,勞動部僅說,與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數次研商,調和相關程序規範,確保每一位工作者都能有所保障,不被漏接。勞動部也提到,除了反霸凌、要保障以外,也看到遊行中許多勞工關切的訴求,如增加國定假日、退休保障、加薪、完整勞動三權等。對於涉及跨部會權責的訴求,會站在勞工的立場協助表達心聲,給予勞工朋友協助;涉及勞動部主管法規的訴求,勞動部會與多方利害關係人溝通。

職安法修正聚焦防災與反霸凌 勞動部:友善職場實現勞工福祉
為建構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進一步降低職業災害、提升友善職場環境,勞動部今(1日)將《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提交至行政院審查,內容包括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等措施,盼為我國職場安全邁向新里程碑。此次修法的重點在於回應產業現況與國際發展趨勢,從制度源頭強化職災預防機制,並全面納入職場霸凌防治規範,同時提高違規罰則,加強公眾監督,以保障勞工權益並促進職場安全文化落實。勞動部表示,分析我國職災原因,營造工程占比最高,且存在層層轉包、責任不明等問題,因此修法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工程業主,於規劃、設計、施工階段應分析潛在危害並預先編列安衛費用;若工程分由不同廠商施作,須指定其中一方負統合管理責任,各級承攬人亦須配合辦理防災措施。勞動部指出,因應社會對職場霸凌的關注,修法特別增訂防治專章,明定職場霸凌定義,要求雇主設立防治措施並於接獲通報時採取適當作為。草案亦納入申訴、調查、協調、保護等程序,並與考試院協調公務人員相關規範,保障各行業工作者免受不當對待。此外,勞動部參考《消防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提高罰鍰上限,並要求公布違規事業單位資訊,包括名稱、負責人、罰鍰金額、災害發生日期與罹災人數,藉此強化外部監督機制。此次修法為自102年《勞工安全衛生法》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來最大幅度調整,期望企業落實安全責任,打造友善職場,實現勞工福祉與企業永續共榮。

職場霸凌最高罰150萬!勞動部:威脅、孤立和不當用詞都算
去年職場霸凌案件引爆,今正逢五一勞動節,勞動部今在行政院會報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法特別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利用職務或職權等關係,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情節重大者,不需要「持續」才構成霸凌,雇主未採取防治等,可處最高150萬元。勞動部強調,此次修法包括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完善職場霸凌防治、提高罰鍰上限額度等重點內容,送行政院審查,期使我國職場安全衛生邁入新的里程碑。針對近期社會關注職場霸凌議題,勞動部指出,經參考各國法制並綜合各界多數專家及團體代表意見,於本次修法特別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同時,也進一步要求事業單位訂定防治措施,當雇主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時,則須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外,並規範明確通報、內外部申訴、調查、協調、申復處理及申訴人保護等規定。勞動部強調,會與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政府機關公務人員部分調和相關程序規範。勞動部指出目前職場霸凌狀況,界定不明確,認定不易,及微型及小型企業,不知如何辦理預防措施。提出申訴後,雇主可能消極不處理,未有透明申訴調查程序,調查過程未客觀、公正及公平。此外,受雇主權勢霸凌,未有外部調查機制。因此,修法方向除了建立外部申訴管道,被申訴人若是最高負責人,得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在罰則上,雇主未採取防治,或申訴人妨礙或拒絕調查,可罰到3-150萬,雇主接獲申訴未處理,或予以不利對待等,可處3-75萬元,最高負責人就是霸凌者,最高可處到 100萬元。此外,針對公安職災,勞動部參考消防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法律,提高罰鍰上限,且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業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以強化公眾監督,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現行職安法罰鍰為3萬元到30萬元,未來將提高罰鍰上限5倍至150萬元;同時提高刑事罰刑期及罰金,若發生死亡職災,刑期上限從3年提高至5年,罰金上限從30萬元增加5倍到150萬元;3人受傷職災,刑期上限從1年提高至3年,罰金上限亦從18萬元提高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