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
」 個資法 北檢 京華城案 柯文哲 罷免
品冠馬國砸千萬置產孝親 春節假期「豪擲50萬」帶岳父母回鄉
「暖聲情歌王」品冠今(23日)出席凱渥開工活動,分享春節期間的家庭時光與近況。他透露,今年特別帶著岳父岳母回馬來西亞過年,讓長輩開心團圓,也意外鬆口自己在當地置產3間房產,都是為了父母規劃。談到這次孝親花費,品冠直言:「說這有點俗氣,我真的有點難算。」但粗估來回商務艙機票加上紅包,已超過50萬元台幣。品冠透露兩年前父母原本住在老家,後來搬到有管理的大樓;剛好在農曆年前,原本要出租的房子空出來,與太太商量後,讓長輩住進自己購置的房產。該房約50坪,總價約新台幣1千多萬元,「大概是台北房價的四分之一」。他坦言,在馬來西亞買房初衷都是為了父母,曾購入市區百坪物件,但父母熟悉舊環境、寧可住老房,他也選擇尊重長輩想法。26日將迎來54歲生日,現場也提前為他驚喜慶生。品冠笑說,希望今年所有計畫都能順利圓滿,尤其期待演唱會巡迴最終能回到台北開唱。回憶20多年前的一次生日驚喜,他甜蜜透露,當時剛向太太表白,對方在飛機上打越洋電話祝賀,45分鐘的通話花了800美元,「那時候她從美國飛回香港」,讓他至今難忘。26日將迎來54歲生日,現場也提前為他驚喜慶生。(圖/侯世駿攝)此外,針對2024年遭醫師娘裘叡翎指控投資詐騙一案,雙方互控詐欺、違反《個資法》等罪名,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2日處分兩人皆不起訴。品冠表示,自己在年前收到不起訴處分,「其實很平常心,對我來說翻篇了」,目前全權交由律師處理,也不再過問細節,「新的一年不想再為這件事情煩心」。
好奇同事年終獎金領多少 彰化芬園農會員工「偷查帳戶」下場慘了
農曆春節前後正值發放年終獎金之際,彰化縣芬園鄉農會卻爆出員工違規查詢同事帳戶資料風波。據悉,一名信用部資深員工疑因好奇同事年終金額,竟利用職務之便登入系統,查詢多達36筆員工帳戶資料,還私下向同事透露相關內容。消息傳出後,引發當事人不滿並提出檢舉,目前全案正在調查中。據了解,涉案員工在彰化芬園鄉農會服務多年,相當資深,卻利用職務之便查詢他人帳戶,還向同事透露相關內容。農會接獲檢舉後展開內部調查,發現該員工並非首次違規,遂決定報警處理。全案目前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洩漏電腦秘密罪方向偵辦中。芬園鄉農會總幹事黃翊愷表示,該行為與業務無關,已涉及濫權及侵害個資,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彰化縣政府農業處也指出,此案凸顯內控機制不足,除移送法辦外,將追究相關行政責任,並要求農會全面檢討資安管理流程,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北檢追查鍾文智棄保潛逃案! 副所長喝花酒、幫查個資被收押
鮑魚大亨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累計30年5月的刑期以後棄保潛逃,檢方持續偵辦並於去年聲押禁見前福德所副長李俊良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後,又發現南港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涉嫌幫鍾文智查詢欠債者個資,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後,約談黃梓翔到案說明,並於訊後聲押禁見獲准。檢方指控,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自2010年9月起,炒作新加坡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公司在台發行的TDR,將價格推升至46元,較大盤行情高出18%以上。此外,他亦涉入明輝、特藝石油等多檔TDR炒作,非法獲利逾4億元。鍾文智三審判決於2025年3月12日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檢方追查發現,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時任福德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檢方於去年12月聲押禁見李俊良與鍾文智大帳房葉仲清獲准。沒想到檢方在清查葉仲清的手機以後,再度查出鍾文智於2018年間,為追討投資債務,找曾招待喝花酒的時任南港派出所警員,現任副所長黃梓翔幫忙查詢個資,檢方日前指揮檢調搜索南港派出所,通知南港分局督察組長李新民、黃梓翔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為黃梓翔涉犯個資法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後在昨日深夜由法院裁准,至於以證人身分出庭的李新民雖於訊後被請回,不過因為過去也曾接受過鍾文智招待喝花酒,於是也被分局記過調離主管職位。
肉搜怒公布土城割喉案乾哥乾妹個資 男大生挨告遭判3月、緩刑2年
2023年新北市土城發生驚悚國中生割喉案,震驚社會,不少民眾對於乾哥乾妹的囂張行徑感到相當氣憤,然而一名18瑞的吳姓男大生,因不滿2名兇嫌犯行,將2人個資全數公開在Dcard平台上,遭到2人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違反個資法,判處吳姓大學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土城割喉案發生後,吳姓男大生於2023年底看完相關資料,不滿2名兇嫌囂張行徑,對2人進行徹底肉搜,在留言區蒐集乾哥乾妹等資訊後,整理成「割喉案兇手」文章發布於Dcard論壇上,貼出2人照片、IG帳號、外流對話紀錄與郭姓少年的住家地址等個資,並怒批2人「好像做了什麼光宗耀祖的事?真的超級可悲」、「最近想出去玩可以來這光顧」,卻反遭郭姓少年等2人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吳姓男大生與2名少年素不相識,為抒發個人情感,將他人個資攤在陽光下,嚴重損害資訊隱私權,且2人均為受法律保護之未成年,依《兒少法》規定,成年人對少年犯罪須加重其刑,不過考慮吳男犯案時年僅18歲,年紀甚輕、思慮不周,且犯後坦承犯行,並與2人完成調解,賠償完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吳姓男大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發搜索票承辦人員個資全都露! 陳佩琪: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20)日在臉書發文批評京華城案,並貼出一張搜索票照片。然而,照片中廉政署承辦人員的簽名和手機號碼皆未遮擋,涉及洩漏個資,引發外界批評。陳佩琪事後將照片刪除,今(21)日再在留言區解釋,「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陳佩琪昨日發文提及,2024年8月30日、檢廉兵分50-60路來家裡搜索,搜索處甚至和我們一點也沒關係的都敢來,搜索票上瞎掰一堆所謂貪汙嫌疑(起訴書上都消失了),法官不知有沒有跟林俊言查證其真實性,就兩眼一閉,都核准、放行了。陳佩琪一併附上搜索票的照片,而照片中檢察官、法官核章以及廉政署承辦人員簽名與手機號碼皆公開,立刻引發外界批評,此舉恐觸犯個資法,喊話她立刻刪除照片。陳佩琪事後刪除照片,並留言表示,「我把搜索票上面的承辦人名字和手機號碼刪除了,至於市話轉分機應是公務機,手機無法確定是否公務機,我們醫生有人會把手機PO在個人簡介上,有人則不會,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北檢判定曹興誠不雅照「無深偽」 滿志剛:重打支持罷免的青鳥一巴掌
媒體人謝寒冰2月爆料聯電創辦人、大罷免領銜人曹興誠與小三照片,遭曹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不實性影像等罪,台北地檢署今(29)日偵結,認定相關影像除一張無法判斷外,其餘幾乎沒有深偽情形,予不起訴處分。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指出,這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滿志剛表示,謝寒冰公布曹興誠的外遇中國小三照,曹興誠從一開始說是AI合成、到後來說是中共非法取得,用選罷法、個資法怒告謝寒冰,今天台北地檢裁定不起訴,還加碼認證「幾乎沒有深偽」。滿志剛指出,自己不懂,曹興誠明明是一個過去鼓吹統一公投、還想去大陸設廠、甚至還有中國小三的人,竟然還能在大罷免期間,出來當抗中保台的意見領袖、罷免的政治明星,青鳥們還有辦法眾星拱月,簡直就是在挑戰集體智商下限。滿志剛續指,身為一個公眾人物,「誠信是基本」,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還想騙大眾說這是「深偽」來逃避自己過去的錯誤,這種心態根本沒有資格出來領導群眾運動。滿志剛說,今天法院認證曹興誠外遇中國小三沒有造假,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也幸好上一次的大罷免中沒有讓這些道德、誠信都有問題的人得逞,否則對中華民國來說,必定是一場災難!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鍾文智簽到造假爆出副所長千萬不明資金 李俊良和帳房葉仲清收押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棄保潛逃至大陸。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懷疑警方協助其在派出所簽到佯裝報到,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今(19日)清晨聲押禁見前副所長李俊良,以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台北地院深夜11時裁准羈押禁見。另2名現任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則被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李俊良近3年近千萬元可疑金流,顯與其副所長薪酬不符,李雖否認與鍾有關,但無法交代來源,另葉仲清疑受鍾文智指示,透過李員等員警偷查民眾個資,認為李員涉嫌《刑法》盜用印文、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個資法》等罪,另葉男涉嫌《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蒐集個人資料罪,2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重判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不過檢警調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台北地檢署12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俊良、古志銘、梁思強等人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古、梁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證人到案。
陳乃瑜罷免案涉偽造文書! 羅明才2主任遭北檢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造假案,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反擊,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為達門檻2人透過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及多名里長謄寫大量民眾個資至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簽名後送入新北市選委會、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12月12日)偵結此案,依照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等人。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為因應羅明才面臨罷免提議案,開始在今年2月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對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程序。並由曾濬、蕭賜聰擔任罷團「除瑜回收」領銜人、備補領銜人。孰料,劉時郡在取得多名人士的個資後,將其抄寫於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署名最終於2月19日將其送入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林姿伶也以同樣手法,偽造他人有意參與陳乃瑜罷免案提議連署。時任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因欠林姿伶人情,故向其取得約莫1000份的空白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以後,在利用手上所持有的水利會會員名冊以及綽號為陳董,自稱陳建國的男子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指示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一同將個資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羅明才新店服務處助理繆維蕙、陳穩圓以及新店區復興里、中正里、張北里里長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為因應以罷制罷策略,同樣在取得民眾親友大量個資以後,在未獲同意下,將個資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後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3人,由於檢方考量到3人最終認罪,表示悔意故建請法官從輕量刑;陳穩圓、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繆維蕙、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部份則為緩起訴1年,並須支付公庫1至15萬元。罷團前領銜人曾濬、備補領銜人蕭賜聰等3人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黃國昌狗仔頭謝幸恩涉犯國安法! 赴北檢複訊後無保請回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9月26日遭到《鏡報》爆料,《中央社》主跑北檢的記者謝幸恩為其手下的狗仔召集人,長期跟監敵對政治人物。最終謝幸恩於9月29日發布聲明表示已辭去中央社記者以及司法記者聯誼會會長一職。今日謝幸恩、狗仔林玉偉遭檢調約談釐清案情,謝幸恩約莫在晚間5時許抵達北檢複訊,訊問後謝、林2人均無保請回。回顧整起事件,《鏡報》於今年9月26日爆料,黃國昌指示任職於《中央社》主跑北檢的S姓女記者(謝幸恩)召集人馬,組成政治狗仔團隊,並且主要跟拍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倘若查證或跟拍受阻,黃國昌就會透過民代職權向政府機關調閱資料。事件爆發以後,謝幸恩本人於9月29日用本名發出聲明稿,表示自己已經辭去中央社記者職位,同時也請職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會長一職,不過她也強調請職並非意味著失敗,也非退讓,而是一種對媒體價值的堅持。中央社10月1日派員赴北檢對謝幸恩提告背信等罪,並表示後續將對謝幸恩侵害中央社名譽一事提起民事訴訟,同樣於當日前往北檢告發謝幸恩的還有親綠團體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律師以及執行長許譽騰。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王義川10月3日親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或是告發黃國昌、謝幸恩、李麗娟等7人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秘密、個資法以及國安法。
黃國昌養狗仔跟拍敵對陣營!檢調出手了 謝幸恩抵北檢複訊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9月26日遭到《鏡報》爆料,《中央社》主跑北檢的記者謝幸恩為其手下的狗仔召集人,長期跟監敵對政治人物。最終謝幸恩於9月29日發布聲明表示已辭去中央社記者以及司法記者聯誼會會長一職。今日謝幸恩、狗仔林玉偉遭檢調約談釐清案情,謝幸恩約莫在晚間5時許抵達北檢複訊。《鏡報》9月26日爆料,黃國昌指示任職於《中央社》主跑北檢的S姓女記者(謝幸恩)召集人馬,組成政治狗仔團隊,並且主要跟拍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倘若查證或跟拍受阻,黃國昌就會透過民代職權向政府機關調閱資料。謝幸恩本人於9月29日發出聲明稿,表示自己已經辭去中央社職位,並請辭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會長一職,不過她也強調請辭並非意味著失敗,也非退讓,而是一種對媒體價值的堅持。10月1日,中央社派員赴北檢提告背信等罪之刑事告訴,並表示後續將對謝幸恩侵害中央社名譽一事提起民事訴訟,此外當日前往北檢提告的還有親綠團體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律師以及執行長許譽騰。10月3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王義川親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表示提告的對象包括黃國昌、謝幸恩、李麗娟等7人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秘密、個資法以及國安法。
全民資料庫2/獨立監管機關「個資會」將成軍 制度框架藏三大風險
憲法法庭於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中,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除規範健保資料蒐用規範,也要求補強《個資法》及相關法律缺乏的獨立監督機制。立院今(2025)年10月17日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修正案,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個資會),並要求各機關設置「個資保護長」,盼從結構上強化資料治理。不過,由於個資會僅為三級機關、個資保護長也由各政府機關自行指派,加上對公部門違法未設明確制裁機制,監管成效仍遭質疑。立法院在10月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除賦予個資保護委員會執法權限外,也明定各機關須設置「個資保護長」,負責通報個資外洩等事故。(圖/報系資料照)政府此次修《個資法》,除了成立個資委員會,也規定公務機關全面設置「個人資料保護長」,並將其納入個資會的檢查範圍;另設置六年過渡期,讓無主管機關的業者優先納管,有主管機關者暫由原機關監理。修法雖被視為台灣個資保護制度邁向更實質的管理,但外界對其實際成效仍存疑慮。依《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個資會定位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委員可由各部會官員兼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個資會肩負監督其他機關的責任,卻是三級機關,恐出現權限與層級不對等、「下級監督上級」的問題。民團原建議提高首長職層級或補強職權,但均未納入修法;此外,若委員由部會官員兼任,可能形成利益衝突,易複製過去「多頭權責」、「缺乏統一窗口」的問題。至於主管機關或非公部門違法,周冠汝也指出落差,修法對私部門設有具體罰緩及強制性處罰,然轉向公部門違法,卻沒有相同的制裁制度,僅規定「可要求機關定期召開會議」,實際監督力道似乎有限。在個資法領域深耕多年的律師林鴻文則指出,政府機關在個資蒐集與使用上,最大的問題來自「法律定位不明確」。多數機關雖有「設置法」與「行為法」,但兩者在職權、目的與界線上並未被真正釐清,使得各機關的法定職務與資料使用範圍至今仍有模糊空間。專家指出,個資會能否發揮監管效果,關鍵在於政府授權程度及各部會的配合意願;若缺乏實質支持,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流於形式。(圖/黃耀徵攝)他提到,多數人常混淆「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兩個概念。資訊安全僅是避免資料外洩,而個資保護還包括蒐集的正當目的、比例原則,以及後續利用是否符合原先特定目的。儘管修法已通過,但相關細則、作業規範及配套仍未建立,使得各機關未來如何落實查核仍不明朗。過去政府對個資查核本就力度不足,如今即便設立新機關,若沒有充足的預算與人力,恐難以期待真正落實。對於外界質疑個資會層級不足,林鴻文坦言,雖然法律明文保障公務員執行監督不受不利益處分,但現實中「下屬糾正上司」仍不容易。若受監督機關不願配合,委員會即便擁有權限也難查出問題,形同「空有制度、難以落地」。他以會計師查帳為例,「若企業不提供資料,再高明的查核也無從著手。」不過,他認為,制度尚未正式上路,外界不宜過早斷言它一定無效。真正關鍵字在於政府高層是否願意賦予個資會充分權限、以及各部會是否願意配合。如果沒有足夠人力與預算的監督機關,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淪為「宣示性存在」,難以改善公部門長期的個資外洩與管理問題。
台大正取生報到竟遭「好友冒名取消」 17秒毀人前途只因嫉妒
台灣大學光電所日前爆出一起離譜的錄取資格遭冒名取消事件,1名陳姓正取生今年3月完成線上報到,原以為順利取得研究所資格,甚至已經獲教授簽核進入實驗室,準備展開研究生生活,然而在6月初,他竟被同學提醒台大系統上顯示他「已放棄錄取資格」,讓他晴天霹靂當下直奔校方查證,才揭開一場因「嫉妒」引起的報到紀錄竄改風波。陳姓學生表示,他於3月25日確認錄取第一志願台大光電所後立即線上報到,系統也顯示完成程序。不料6月2日同學提醒異常,他登入系統赫然發現自己的錄取狀態竟被標示為「放棄錄取」。他隔天立刻向台大反映,校方調閱後發現5月23日下午3時許,有不明人士輸入陳生的身分證字號及個資登入系統,僅花17秒便成功點選「申請放棄」,導致陳生資格被取消,陳男立即報案。此事件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抨擊,痛批「台大報到也能被人隨便取消?太離譜!」也有人心疼陳生慘遭飛來橫禍,「教授都簽好了還被放棄,真的太衰」,不少人質疑台大系統安全性不足、缺乏二次認證與通知機制,導致如此嚴重的侵害個資事件能被輕易發生。警方循線追查IP位置,發現登入地點位於南投草屯,一查之下竟是一名與陳生同大學的駱姓同學所為。駱男到案後全盤認罪,坦承自己得知陳生順利考上台大後「心生嫉妒」,並憑藉過去曾偷拍到的陳生身分證資料,於租屋處登入台大系統竄改報到紀錄。整個破壞過程僅花17秒,但足以毀掉別人的升學生涯。南投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駱男已觸犯《個資法》非法蒐集與利用個資,以及《刑法》入侵電腦、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等罪。不過,因駱男已道歉並獲陳男原諒,雙方達成和解,檢方最終予以緩起訴。所幸台大也已同意恢復陳生的錄取資格,讓這場驚魂記得以圓滿落幕。
涉罷免偽造案5人遭起訴! 賴苡任受訪認檢方「應積極舉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結束後他接受媒體訪問,其律師表示「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回顧整起事件,檢方於今年3月接獲告發,罷免吳思瑤、吳沛憶連署案有造假,後續調查向中選會、北市選委會函調提議人資料後發現錯誤率高,於是於今年4月發動2波搜索行動。以賴苡任、滿志剛、陳冠安、劉思吟4人為首的「罷免雙吳四騎士」等11人於檢方訊後分別以20萬至50萬進行交保,第二波搜索行動中涉入其中的被告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3人則於檢方訊後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於6月16日偵結此案,將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5人均因涉犯造文書、個資法被起訴。台北地院於今日9時30分開庭審理死亡連署案,被起訴的5人中,只有賴苡任被傳喚到庭審理,其餘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預計將於他日傳喚到庭。今日開庭結束後,賴苡任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先對法官表達感謝,認為法官很認真在理解自己的訴求,並認為開庭很順利,也希望後續能以這樣的方式繼續把法律程序走完。賴苡任的委任律師則指出,有關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這樣的案件其實很輕微,但卻要浪費這麼多國家資源,並表示其實國家機器在動用時,對被告產生的折磨以及日後人生命運影響非常大。此外,他也稱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並強調,民主法治國家裡,被告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反倒應該是國家機器在發動司法程序時,應該要負起更大責任,並期待法官未來可以做出英明、公正判決。
黃子佼獲緩刑4年! 律師讚「二審法官有智慧」:35名被害者變2千多人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被查出在「創意私房」購買、收藏2259部不雅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他8月徒刑,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其實二審法官很有智慧,「二審法官可是讓被害人從35人變成2000多人,未來都有機會對黃子佼提起民事賠償,不只是有跟35人和解就了事!」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換取法官給予緩刑,「社會因此輿論譁然,難道真的只要給錢了就有機會免於牢獄之災嗎?」劉韋廷指出,本來一審只有判決8個月,但二審加重到1年6個月,主要原因是因為一審的判決針對的是一個未成年的性影像罪,可是二審不是用這一條來做判決,而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劉韋廷說明,《個資法》不限於未成年人,「所以一審被害人只有這些未成年人35人而已,可是到二審光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的性影像就高達2000多個人」、「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的」。劉韋廷表示,這2000多個人未來還可以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不是只有那35個被害人而已,「所以光法條不一樣,被害人也不一樣,因此從8個月拉到1年6個月。」高等法院昨天(25日)宣布二審結果,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黃子佼二審判1年半、緩刑4年! 高院判決理由曝光
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黃子佼於11月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已和被害人全數和解。高等法院於今(11月25日)宣判撤銷原審,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合議庭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下稱創意私房)會員後,竟意圖損害他人利益,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犯意,陸續購買、蒐集、下載創意私房所販售之37位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接觸性器或性交行為之性影像(內含個人資料),並自112年2月17日(即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 1項增訂刑罰生效日)起,仍繼續以行動硬碟儲存上開性影像及個人資料,而無故持有之,足生損害於上開37人之隱私權。科刑部份,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坦承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但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然上開性影像,皆屬關於「性生活」之特種個人資料,且上開檔案中,包含各被害人之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個人資料,使取得該等性影像之人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被害人之身分,自屬被害人之「性生活」個人資料之一環。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於112年2月17日修法施行前未查獲而仍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即應處以刑事責任。被告所辯不足採信,自應依法論科。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因一己私慾,主動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下載、儲存上開性影像(含個人資料)而持有,其被害人數、影像檔案均多,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考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暨其於本院審理時坦認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然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另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成立和解並賠償損失等犯後態度,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此刑。合議庭表示,黃子佼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與37位被害人皆已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亦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宣告。本院合議庭因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法宣告緩刑4年,同時為促使被告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導正偏差行為,命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以有關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者優先),並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合議庭指出,檢察官移送併辦之其他性影像部分,若干性影像無法辨別被害人身分,其餘影像中疑似之被害人均未曾到案接受警詢、偵查製作筆錄,甚且有人於警員聯繫時否認有拍攝相關性影像,因而無從確認此等部分性影像是否為其本人所拍攝及其拍攝時年齡為何,尚難就此部分對被告論以上開罪名,故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批YouBike意外理賠範圍太窄 許淑華盯北市府再檢視契約與用戶個資去向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9)日表示,從2023至2025年第三季近3年中,台北市民眾通報微笑單車(YouBike)事故案件數高達1,722件,結果總共只理賠387件,等於理賠率22.5%;此外,個資利用也沒有完整有效的管理,會不會「洩個資」黑歷史重演也令人擔憂,該是時候再檢視保險契約、理賠審核門檻與個資處理問題了。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YouBike微笑單車的理賠與用戶個資保護問題有進一步檢視之必要。(圖/CTWant攝影組)YouBike政策濫觴自2009年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市府,那時第一期以BOT(興建-經營-轉移)模式委託巨大機械(捷安特)建置營運轉乘優惠,至2018年4月時任市長柯文哲進一步推出捷運或公車轉乘YouBike享前30分鐘費率免費的優惠,更刺激了使用量增長。而第二期「YouBike2.0」2020年初上路至今,因為「無電輕樁」讓設站更簡便,也因此特性快速擴張,2022年在台北市境內就突破千處借還車點,到今年8月光台北市境內就累計1、2期突破4億歷史騎乘人次,如今再搭配今年夏天恢復的30分鐘內借還車免扣款服務,YouBike使用量持續居高不下,顯見已深度融入臺北市民的日常生活,成為不可或缺的「綠色交通工具」。於此同時,YouBike能否在便利之餘,提供使用者安全保障是各界關注焦點。許淑華調閱資料指出,若切成單一年度統計,2023年北市YouBike事故有513件,2024年則提高至728件,年度增加約42%千萬不可等閒視之。而進一步從2023年頭到今年第三季小計高達1,722件通報事故中,目前只理賠387件事故,等於理賠率僅22.5%,究竟是理賠門檻或合約問題,確實該檢討。許淑華揭露,其實YouBike光2024年營運收入就高達新台幣7.5億元,但卻僅撥付987萬元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不只完全不成比例,且理賠範圍限縮在使用者住院、失能、死亡等三種情況,如此遺憾才能理賠最高100萬元。她直指,近年持續有民眾來投訴騎個YouBike「牙齒、骨頭斷了也求助無門」,自己老早就對台北市府提出質疑,結果市府只是做做樣子將保險名稱微幅調整,細看理賠範圍其實沒改變,市府還搬出「現在大家都有全民健保」當說帖,完全沒有要增加理賠範圍的意思,「那保公共傷害險幹嘛」她嘆氣保了個寂寞。值得一提的是,許淑華也示警,台北市政府用「勞務委外」方式簽訂契約,把430萬市民用戶註冊YouBike個資「外包」給私人廠商管理,簡直把隱私權當兒戲。她強調自己不是危言聳聽,因為2023年就曾爆發4萬多名會員的帳號、手機號碼、交易資料等個人資訊遭竊取,結果廠商只發500元禮券「摸頭」用戶要息事寧人,前車之鑑歷歷在目。許淑華怒批,過去自己質詢關心YouBike個資處理狀況時,反倒被市府說廠商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不便提供契約內容,因此是否發生個資被撈去大數據分析、賣廣告或濫用,市府都管不了,也「護航」廠商不讓議會盯,實在令人放不了心。她要求,市政府法務局、資訊局必須協助交通局,在2個月內與廠商研議修訂契約內容,將YouBike會員個資移轉由市府管理,另若有營運需求則以申請、開放權限方式供業者使用。此外,交通局須於1個月內研議提高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保額,還要增加保險理賠範圍,用戶安全不能再蹉跎。YouBike使用廣泛,藝人鍾瑶(左)跟型男攝影師Kair約會時也善用YouBike移動。(圖/CTWant攝影組)台北市議員黃瀞瑩的先生劉家耀(圖中背影)也常利用YouBike通勤與練體力。(圖/CTWant攝影組)YouBike如今在台北市已是重要的交通工具,資深藝人陳昇(圖)也是YouBike使用愛好者。(圖/CTWant攝影組)
家寧媽提告慘敗! Andy帥氣回應:真相會發光
台灣百萬 YouTube 頻道「眾量級 CROWD」的成員王崇睿(又稱 Andy)與前搭檔張家寧分手後爆出帳務、經營權爭議。家寧母親曾淑惠曾對 Andy 提起侵犯個資法與妨害名譽之訴,新北地檢署日前對 Andy 作出不起訴處分,家寧母也未聲請再議,使得 Andy 的不起訴結果確定不變。稍早,Andy 在社群媒體發表開心聲明。Andy 表示,自 3 月 11 日他在個人頻道上發布影片《10 年了!227 萬訂閱眾量級CROWD「原來不是我的?!」》不久遭提告,經歷約 8 個月調查後,終於收到不起訴決定。他強調:「我的不起訴及張家人的起訴,證明我在影片裡說的每一句話、呈現的每一段內容,都有事實、有依據。」並坦言這段路給他極大壓力,「但也更加確信真實的力量,總將會發光」。在貼文中,他向所有支持他的粉絲致謝,並承諾將持續製作影片,「把光照進每個被遮蔽的角落」、「讓真相說話」。這起事件起源於 2024 年 10 月,王崇睿與張家寧宣布分手,兩人此前共同經營「眾量級 CROWD」頻道,而後分道揚鑣。王崇睿於 2025 年 3 月公開指控家寧母女將經營十年的頻道與訂閱經濟剝奪,並詳細列出八項財務與管理的指控;家寧母女方面亦提出反訴。雙方爭議範圍包括頻道股權、收益分配、帳務透明度、社群帳號控制權、商標登記等。對於此次不起訴決定,網友反應兩極:支持者稱讚王崇睿「終於還清清白」,亦有人關注此案對 YouTuber 合作經營與財務分配機制之警示作用。無論後續是否有二審或民事追訴,這場 YouTube 創作者間的經營權糾紛已在司法面先取得一項結果。
龍山寺旁攤位「影印雙證件換千元」引警方關注 負責人喊冤:我不是詐騙
台北市萬華區龍山寺周邊近日出現一處攤位,男子以提供新台幣1000元現金為酬,向路人索取身分證及健保卡等雙證件影本,引發路人疑慮與網路熱議。對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詐騙,活動負責人簡短回應:「如果我是詐騙,早就不會站在街頭。」有目擊民眾在網路發文指出,該攤位於11月2日設置於龍山寺前,現場約有6至7名年輕男子招攬路人,打出「影印雙證件可領1000元」的標語,不少民眾靠近排隊,有人手持身分證與健保卡影本現場領錢,現場一度出現十多人聚集。據《中時新為網》報導,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到場查處,雖未發現明確金錢交易,但考量活動涉及個資蒐集風險,已予以勸離並展開初步調查。攤位人員向警方表示,此為「公益性質的資料蒐集活動」。事後,活動負責人進一步透過網路發言說明,強調活動僅至11月5日,發放現金是為防止有人重複領取,因此要求雙證件影本,並建議民眾可於影本上註明「僅供實名制紀錄使用」以避免誤解。他並預告後續可能加開場次,提供無卡、轉帳與現場排隊等不同發放方式。根據警方調查,該活動由主辦人招集約3至4人,在龍山寺外向民眾索取個人資料,目前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至於蒐集資料之實際用途、是否涉及非法使用或其他違規情形,警方表示仍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