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線
」 車禍 駕駛 路口 酒駕 行人
遵守交通指揮還吃罰單 科技執法惹質疑
為加強交通安全,台北市政府持續設立科技執法路口。截至今年上半年為止開罰量32萬多件,幾乎追平去年整年紀錄。不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質疑,有駕駛服從交管指揮「違規」,但事後卻收到科技執法罰單,民眾就算想申訴,行車記錄器影像早被覆蓋而難舉證,因此建議交管期間暫停科技執法。台北市警察局則回應,目前已訂審核規定,將加強管控執法品質。詹為元指出,日前有民眾跟他反映,在交通尖峰時段遇到義警、交管人員指揮,要他跨越車道和停止線靠右行駛,結果一個月後卻收到「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的罰單。但是等罰單寄到時,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影像早就覆蓋,完全沒辦法舉證申訴。詹為元說,事後他問了市警局交通大隊,交大表示科技執法影像都會有人在後端進行人工審核,如果確定是誤判就會撤掉,但交通大隊也坦承不可能做到零誤罰;而且大家都知道台北市不少路口在交通尖峰期間,都會實施人工交管,但這段交管期間的科技執法要不要暫停,卻是全由各分局自行決定,等於很有可能交管期間並未關閉或排除判讀。詹為元認為,市警局應制定統一規範,於有交警、義警人力交管期間,科技執法應即時暫停或自動排除判讀,而非待開單後再由民眾申訴撤銷,這不只避免誤罰爭議,也能減少事後申訴所造成的行政成本浪費,確保執法公正與制度信譽。對此台北市警察局表示,科技執法設備系統是採用AI運算辨識車輛其行經位置、時間與現場道路標線設置情形,進而透過系統自動判斷違規行為與違規路徑,目前可由各分局於執行交通疏導管制勤務時(如上下午尖峰交通崗、路跑、聚眾、遊行及遶境等),依程序排除特定時段及路口科技執法交通違規案件,以避免衍生執法爭議。市警局指出,交大已於6月訂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科技執法違規案件審核稽查管理作業規定」,將持續要求各分局落實員警審核、主管覆核及案件查核等機制,以確實管控執法品質;另員警於設備系統後端審核,檢視民眾違規採證影像時,若查知有民眾因員警或義交指揮致遭系統偵測為違規案件,將主動予排除該違規案件,以維民眾權益。
苗栗父親節上演警匪追逐 毒犯狂飆撞車落網
苗栗市父親節上午驚現街頭警匪追逐戰,場面驚險宛如電影情節,49歲周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違規停等紅燈超越停止線,被巡邏員警攔查時拒絕停車,反而加速逃逸,警方一路尾隨追捕,最終周男在路口撞上前方轎車,車輛卡死無法動彈,當場落網。苗栗警察分局南苗派出所員警於8日10時55分許,巡邏行經苗栗市新東街與復興路二段時,發現周男駕駛的自小客車越線停車,立即上前示意停車受檢;然而,周男見狀不僅不停車,還立刻轉往中正路加速逃逸,警方隨即通報攔截圍捕,並緊跟在後伺機攔下。逃逸過程中,周男行駛至中正路與新光街口時,前方為單行道且有1輛黑色轎車停等紅燈,他疑似想硬闖逃脫,結果直接撞上黑車右側,衝擊力使車輛彈起,還波及路旁整排機車,最終動彈不得,黑車駕駛受驚嚇,立即下車避開,所幸並無人員重傷。警方立即上前控制周男,查出他為苗栗地檢署發布的毒品通緝犯,並在其身上查獲海洛因3小包(約4公克餘)及安非他命1小包(約1.8公克餘),全案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外,並依毒品通緝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周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駕駛一旦接獲攔查應配合,拒檢逃逸不僅加重法律責任,也可能危及他人與自身安全。
酒駕男自稱「喝很大」無照逆行遭逮 罰鍰最高14萬5000元
高雄市旗津區日前發生一起駕駛酒駕且無照駕駛的案件,29歲張姓男子在中洲三路因多項交通違規被警方攔查,當時員警發現他違規跨越行車分向線,且停等紅燈時超出停止線,當場上前攔查,員警靠近時,立即察覺張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且臉部通紅經查發現其駕照早已被註銷。面對警方盤問,張男起初堅稱自己並未違規,甚至試圖拒絕酒測,隨後他自信滿滿地說「我喝很大」,彷彿酒駕不算什麼,直到酒精檢知器亮起紅燈,他才慌張改口稱是前一晚飲酒,經過酒測後,雖然張男的呼氣酒精濃度未達刑事公共危險罪的標準(每公升0.25毫克),但仍構成行政違規。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張男開出多張罰單,包括酒後駕車、無照駕駛、違規跨越分向線以及超出停止線等多項違法行為,合計罰鍰最高可達14萬5,800元,且車輛當場被警方移置,成為典型酒駕及無照駕駛的懲罰案例。鼓山分局也藉此呼籲所有民眾,無論是當下飲酒還是隔天,只要體內尚有酒精,絕對不要駕駛車輛,酒精會影響判斷力及反應速度,容易釀成交通事故,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警方強調將持續嚴格執法,對酒駕採取零容忍態度,確保用路人的安全不受威脅。◎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大甲派出所長攔檢違規車 「聞」出毒駕男藏K他命
毒、酒駕零容忍,台中市大甲區前天 (25日)深夜1名40多歲王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停等紅燈違規超越停止線,引起警方注意,經盤查後當場查獲其車上藏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台中市警局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長顏宥騏立即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帶回偵辦。大甲警分局27日表示,顏宥騏前日深夜0時許帶班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大甲區文武路與育德路口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停等紅燈違規超越停止線,立即鳴笛示意攔查,只見王男停車後立即迅速開門下車到車輛後方受檢,如此「配合」的行徑,讓警方察覺事有蹊蹺,直覺車內恐隱藏其他犯罪事證。大甲警分局說,警方盤查後再趨近車輛駕駛座側,立即聞到濃厚的「K味」,王男面對員警詢問還一度試圖辯稱是非常久以前施用毒品所留下的味道,殊不知在經驗豐富的「好鼻師」所長面前根本無所遁形,當場在車內起獲1袋夾鏈袋裝之白色結晶物,經初步檢驗呈現愷他命反應。大甲警分局說,經進一步查證,王男坦承毒品為自用所有,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時,還坦承不久前在家中施用後才駕車出門,恐怕因此才會精神恍惚交通違規,但用毒駕車罪加一等,警方詢問後將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大甲警分局長謝建國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夜間巡查,防堵毒品流通,維護市民生活安全,並呼籲民眾切勿沾染毒品,以免害人害己,民眾如發現可疑情事,應立即向警方通報,共同維護社區治安。
停電釀紅綠燈停擺怎麼辦?交通部公布正確方式 做錯最高罰1800
台南市下營區今天(8日)發生1起死亡車禍,1名61歲的王姓女騎士上午9時20分許,行經仁里街與環營南路一段路口時,疑因丹娜絲颱風造成停電,導致路口交通號誌未能正常運作,隨後和1輛小貨車發生碰撞,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針對民眾遇到紅綠燈故障時該如何應對,交通局曾公布正確做法,違規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過去表示,交通局平時皆有派員檢視號誌、標誌及標線等設施運作情形的巡察機制,如遇交通號誌須調整時制計畫或交通設施需簡易調整方向及拆除等,巡查同仁立即通報交通局號誌及標誌標線維修隊立即改善,如遇交通設施故障問題,則會通報交通局委外維護廠商,以搶修方式或排定維修期程更換物料修復。此外,交通局亦結合市府1999市民專線作為號誌、標誌損壞緊急通報系統,民眾如遇路口號誌故障可24小時撥打1999市民專線通報,交通局委外廠商第一時間將立刻啟動交通設施搶修程序,立即派員至現場排除交通設施故障情形,以維持交通設施妥善運行。交通局表示,民眾倘遇號誌故障,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即視為無號誌路口行駛,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路口指揮溝通不良 BMW男與義交當街互毆互告
台北市6月25日傍晚,市民大道與建國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糾紛,引發駕駛與義交互毆。32歲朱姓BMW駕駛因誤解義交指揮,車輛卡在路口中央,與54歲鄭姓義交爆發口角進而互毆,雙方頭面部均受傷。傍晚6時30分許,朱男駕駛黑色BMW 5系列自小客車由建國南路北上,打算左轉上西向高架道往新北訪友。適逢路口號誌由綠燈轉為紅燈,鄭姓義交上前疏導,要求其「往前開到槽化線不要擋住後方車輛」。朱男誤以為義交要求他繼續往路口開,結果車輛卡在車陣中。義交上前質疑朱男不服從指揮,雙方爆發口角衝突,進而上演全武行,揮拳互毆造成彼此頭臉都有明顯傷勢。警方獲報到場後將兩人區隔並依法處理。雙方互提傷害告訴,朱男另涉妨害公務罪嫌,遭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警分局調查指出,此次衝突源於溝通不良。警方藉此案例呼籲,駕駛人即便遇綠燈,亦應注意前方壅塞情形,在停止線耐心等候,避免因違規阻擋路口、行人穿越道,影響交通秩序。警方強調,對於執勤人員遭遇暴力採零容忍態度,將持續強勢執法、依法究辦。
駕駛未停讓行人致傷亡「提高罰鍰」 兩派網友戰翻
交通部日前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不停讓行人導致輕傷、重傷或死亡,將調高罰緩金額,且另有刑責。交通部臉書昨(6月30日)也發文提醒,新制在當天正式上路,提醒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務必應停讓行人車輛,讓行人優先通行。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戰翻。根據交通部新制,駕駛不停讓行人致輕傷,原罰鍰7,200元,6月30日起調高至1萬8,000元;駕駛不停讓行人至重傷或死亡,原罰鍰1萬8,000元,6月30日起一律裁罰3萬6,000元。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理念已成為全民共識,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之間的距離、在人流密集的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及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通行環境。交通部也呼籲所有用路人,無論是駕駛人或是行人,都應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秩序與安全。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覺得罰則還是太輕,「應該再重ㄧ點,一直加碼,直到輕視人命的駕駛把嘴巴閉上為止!」、「罰好輕喔行人命真賤」、「好便宜,才3.6萬」、「酒駕幾萬都不怕了,還會區區怕你3萬6」、「抓去關就會怕了,罰錢不會怕」、「一條人命3萬6,這是交通部為國人訂下的價格」、「哈哈撞死才3萬6。」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行人不按照號誌行走,突然出現在眼前,剎車為了禮讓不遵守的行人。請問受傷了,那位行人能負責任嗎」、「有的人紅燈也穿越班馬線,這樣開車的人不就很冤枉嗎?」、「違規的駕駛人該重罰,那違規的行人呢?」、「違規不管是行人駕駛都要罰,不是只罰駕駛人」、「我綠燈騎在路上,行人從對面馬路任意穿越,不看紅綠燈,不走斑馬線,行人違規穿越雙黃線,騎士真的是要有隨時摔死自己的準備」、「千錯萬錯都是駕駛的錯,如果行人違規在先罰則卻輕輕不成比例」、「這個政策也教壞行人,可以不用守法任意穿越馬路,這是一個教壞國民的政策。」
派出所前「嗨」到定格!男騎車停路中 警上前驚見他手中捏一物逮人
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上、西園派出所日前有男子騎乘機車行經該處,未料男子卻神情恍惚、儘管人坐在機車上,卻停在路中間一動也不動。西園派出所員警見狀也立即上前關心,不過警方上前時不但發現男子神情恍惚,手上還握著一支電子菸,經檢驗後確認該電子菸內裝有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菸油,當場將人逮捕送辦。據了解,37歲的王姓男子21日下午騎車行經西園路二段一帶時,儘管當時號誌已轉為綠燈,不少車輛紛紛從王男身邊經過,但王男卻僅緩慢地將車慢慢往前超越停止線,隨後連人帶車停在馬路正中間一動也不動。一旁西園派出所員警見狀後也上前查看,孰料當警方上前,王男卻仍明顯神情恍惚、神情僵硬呆滯,腿部還時不時的抽動,警方眼尖發現王男放在機車握把的左手上,還握有一支電子菸,當場懷疑王男疑似吸食喪屍菸彈,立即將王男攔住,將人從路中間帶回派出所,進一步查驗後果然在王男所持有的電子菸中驗出依托咪酯成分,並在王男的機車車廂內搜出另外一顆喪屍菸彈。全案後旭也依照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經複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萬華分局呼籲,鑒於毒品危害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嚴重影響市民人身安全,警方秉持「重拳出擊、刨根究底」之精神,全力打擊毒品犯罪,並呼籲市民發揮社區警政精神,踴躍提供情資,警民合作共同打造乾淨、安全的無毒家園。
警車疑闖平交道「柵欄壓車頭」 宜蘭警駁違規:在等主線列車
宜蘭有民眾28日晚上7時許,在臉書社團PO文指出「請問這樣算闖越平交道嗎?」照片中只見一輛警車卡在鐵路平交道內,紅藍警示燈閃爍,車頭剛好被落下的柵欄壓住,引發網友熱議,「一般人這樣早就罰9萬了吧」、「國家級卡車技術現場表演中」。警方澄清,此情況不構成違規,屬誤判時機而非惡意闖越。據了解,事件地點發生在頭城鎮吉祥路一處特殊設計的雙平交道地段,設有主線與支線交會的鐵道平交道;當主線列車接近時,主線柵欄會優先放下,支線柵欄則會延遲數秒才降,因此經常出現支線車輛需在平交道上暫等的情況。事件地點發生在頭城鎮吉祥路一處特殊設計的雙平交道地段,設有主線與支線交會的鐵道平交道。(圖/中國時報吳佩蓉攝)宜警礁溪分局說明,經查證後,執行公務期間巡邏車行至平交道路口時,等待主線車流通過,平交道閃光燈亮起時車頭已明顯超過停止線,對面的橫桿也未降下來,員警當下考量若持續前進恐會造成事故,故旋即停車,未料幾秒後柵欄落下,剛好壓住車頭,最終由保全人員協助抬桿,車輛才得以倒車離開平交道。對於「闖越平交道」的質疑,礁溪分局強調,此情況不構成違規,屬誤判時機而非惡意闖越,將加強教育員警在平交道通行的判斷與安全應對、恪守交通規則。警方也呼籲,無論民眾或執法人員行經平交道務必遵守「慢、看、停」原則,切勿搶快,以免釀成危險。
超多駕駛都踩雷!汽機車等紅燈「1動作」母湯 做錯秒噴1800元
停等紅燈時,駕駛汽車或騎乘大型重機的您,是否會不自覺的往前滑行至機車停等區?其實這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罰新台幣1800元。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曾有一名駕駛人收到一張「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的交通罰單,駕駛人聲稱照片係由正後方拍攝,無法認定他所駕駛的汽車誤停在機車停等區內,對於檢舉內容表示不服,因而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路口號誌明顯為紅燈,車輛依規定應於停止線前停等,駕駛人雖主張檢舉照片無法證明汽車有占用機車停等區,但從檢舉照片中發現機車停等區的長方形標線,明顯在其汽車的前、後車輪之間,因此判決敗訴。裁決處表示,常有汽車或黃紅牌大型重機車於停等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停放,影響機慢車停放;若經民眾檢舉或警察舉發,則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規定,開罰900元至1800元。裁決處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暫停讓行人通行,如未遵守規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
車輛駕駛注意了!交通新制6/30上路 違規就罰3萬6千
車輛駕駛未禮讓行人致其受傷,政府準備加重罰款!交通部今(19)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車主6月30日起未停讓行人,致其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交通部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023年6月30日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修正施行後,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顯示有改善道路安全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約20%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喪生,代表部分駕駛人仍未遵守規定。交通部為了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部會與內政部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致人傷亡起罰金額,致人輕傷罰鍰金額由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以最高額度罰鍰3萬6000元,新制將自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理念已成為全民共識,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之間的距離、在人流密集的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及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通行環境。交通部長陳世凱日前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行人若在斑馬線、行穿線上被車子撞傷、撞死,這是「國恥」,他身為交通部長在此方面須有更多作為,保護用路人安全。交通部也呼籲所有用路人,無論是駕駛人或是行人,都應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秩序與安全。交通部長陳世凱。(圖/林則澄攝)
NOVA董座聚餐酒駕被逮!超越停止線遭盯上 驚人酒測值曝
知名資訊商場NOVA董事長紀鴻澤上月22日晚間11時許,駕車行經龍江路停等紅燈時,因整輛車超越停止線遭巡邏員警盯上,而紀男一開窗警方就聞到濃厚酒味,當場對其進行酒測,並發現其酒駕,其酒測值高達0.71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2日偵結,給予紀鴻澤緩起訴,並須繳納9萬元給公庫。NOVA資訊廣場為國內知名3C龍頭商場,不過其董事長上月22日晚間聚餐準備回到位於八德路的總部,但其過程卻酒後駕車,紀鴻澤先是穩穩地停在停止線前,孰料紅燈還沒變換,紀鴻澤卻駕著車輛一路緩慢前進,直到超越停止線,並因超越停止線而遭巡邏員警盯上。警方在攔查過程中聞到紀男身上濃濃酒味,當場對其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71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逮捕送辦。全案後續也移送地檢署偵辦。台北地檢署2日偵結,給予紀鴻澤緩起訴,並須繳納9萬元給公庫。對此,中山分局呼籲,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生命,對其他用路人亦造成重大威脅。無論是在何種情境下,酒後駕車都可能帶來難以預料的危險,絕不可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酒駕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號誌轉黃燈「該踩油門還是煞車」?警方這麼說 違規最少罰1800塊
駕駛或是騎士遇到號誌轉黃燈,是該通過還是準備停車?有網友在社群平台上針對這問題好奇發問,根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說法,判斷以停止線為基準,如果黃燈亮起時,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就應該「盡速通過」;但如果還沒過線就應該「減速停車」,若等紅燈亮起後穿越停止線則算闖紅燈,依法可處1800至5400元罰鍰。這位網友日前在Threads貼出黃燈號誌的圖片,表示「冷知識:這個號誌是叫你減速,不是叫你加速的」,這篇貼文一曝光立刻引發共鳴,「黃燈減速沒錯,但是真正的台灣人都會選擇直接加速快走」、「台灣黃燈就是『給我衝』,一堆說來不及停」。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當下速度沒有本事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就麻煩衝過去,一堆人喜歡黃燈急煞,結果又停在待轉區甚至斑馬線上面的,真的不如不要停」、「我知道要減速,但我被撞過一次以後,看到後方有車我一律都加速」。針對「遇到黃燈該衝?該停?」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過去曾做出宣導,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這也意味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若前方號誌轉換,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儘速通過;若來不及通過則要煞停,同時注意後方來車,避免造成追撞事故。
駕駛被檢舉闖紅燈挨罰2700元…轟「黃燈秒數像賭博」上訴 1理由遭駁回
1名駕駛遭民眾檢舉闖紅燈,吃到1張2700元罰單並記違規點數3點,其不服舉發,以每處路口閃黃燈秒數都不同,經路口都像在賭博,讓駕駛無法判斷為由,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但高等行政法院確認其確實是在轉紅燈之後,還繼續通過停等區,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指出,1名林姓駕駛去年1月間駕車行經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與民生路口時,疑有闖紅燈違規情事,遭民眾以違規影片向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檢舉該車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之違規,警方查證後認確有違規,依法製單舉發,處罰2700元,監理單位還記違規點數3點。林男不服舉發,因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地方行政訴訟庭判決,撤銷違規點數3點部分的原處分,但罰鍰2700元部分被駁回,但林男仍不服,再提出上訴。林姓駕駛認為,新竹市政府在市區內每個岔路口的黃燈秒數都不固定,如中華路2段與民生路口為3秒、光復路與公園路口為4秒、東大路與公園路口為5秒,要等紅燈亮時,用路人才知道黃燈的秒數,才知道有沒有闖紅燈,將紅綠燈號誌設計成賭博遊戲一樣,要等到翻開杯子時,才知道杯內骰子的點數,最後才能知道此次賭博的輸贏,使駕駛人無法判斷是該急煞或是繼續前進,仍希望法院撤銷該項交通裁罰。但高院認為,原判決就已採證照片、勘驗報等,認定林男行經該路口時,交通號誌已由黃燈轉為紅燈時仍繼續往前行駛,並持續通過機慢車停等區線、停止線,在交岔路口號誌已呈現「紅燈」狀態時,未於停止線前停等,違規闖紅燈之客觀事實明確。另外,該路口屬行車限速每小時50公里路段,各方向黃燈秒數為3秒,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定,民眾如有疑或認不當,可向主管機關陳情反映,然在撤銷、廢止或變更之前,仍有依法遵守義務,無自行判斷決定應否遵守之理,故不採信林男所稱交通號誌設計不良、每個岔路口黃燈秒數不盡相同讓其誤判之主張,因此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騎士闖紅燈被公車撞上!力道之大「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
婦人待轉等不及燈號轉綠就前進,遭直行的雙載機車撞上,3人均倒地送醫。(圖/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高雄市楠梓區昨天(20日)發生機車與公車相撞意外,1名20歲毛姓男子騎車疑似闖越紅燈,遭左轉公車撞上,公車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機車卡在公車底盤,男子頭部、胸部受傷送醫治療;本(3)月16日路竹區則發生待轉機車闖紅燈,遭直行機車撞上3人受傷車禍,警方提醒上路務必遵守號誌。楠梓區車禍發生於昨日晚間6點47分,64歲黃姓駕駛所開的公車,於藍昌路北向路口超越停止線待轉左轉大學南路,待號誌紅燈後起步左轉,卻遭到疑似闖紅燈的20歲毛姓男子所騎的機車撞上,巨大聲響嚇壞路人與公車內乘客。車禍發生後,公車擋風玻璃破損嚴重成蜘蛛網狀,機車卡在公車車底,毛姓男子則倒在一旁,幸意識清楚,頭部、胸部擦挫傷,送醫治療中;公車駕駛、車上乘客則沒有受傷,因路口沒有監視器畫面,詳細肇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16日則路竹區則1輛41歲韋姓婦人所騎的機車,在省道台1線中山路二段準備待轉區欲左轉湖中路,疑似等不及燈號轉綠,就催油門前進,遭省道直行的雙載機車撞上,22歲機車騎士顏姓男子、乘客28歲曾姓男子都受傷;顏女也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初步了解雙方均無酒駕,初判肇事原因為韋婦闖紅燈釀禍,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應遵守號誌指示,並減速確認左右來車,遇閃光紅燈或紅燈號誌時,應停等至號誌轉換後再行通過。
亮黃燈該煞車還是加速?警方給答案 小心2NG行為
在台灣有許多民眾都是自行開車或騎車通勤,在路上很常遇到綠燈轉為黃燈的時候,但大多人都很困惑應該加速通過還是煞車停下來,最近在網上又掀起熱議,有人認為應該停下來,也有人覺得急煞容易被追撞。其實警方早做過宣導,車輛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就該盡速通過,來不急就要煞停,並要注意2NG行為。近日有民眾在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發文詢問,行車遇到黃燈到底是「準備停」還是「加速衝」,他表示從小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但綠燈變紅燈中間會有黃燈,那黃燈的定義到底怎樣做才正確。底下立刻引起網友熱議,「有警察就停,沒警察就加速」、「台灣是加速,不然被追尾」、「能停就停,停不下來就過」、「看後面有沒有車吧,不然根本默契大考驗」。留言中也有不少人提到,「小學就有教:黃燈減速停車;行進間黃燈加速通過,保持路口淨空」、「已經超過停止線就加速通過,反之停車,這不是考駕照的基本嗎」、「考駕照沒教嗎...要停啊」、「正常要準備停,過了一半才是該加速」,還有人建議,「養成行經路口減速的習慣比較重要」。事實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早就宣導過,平鎮派出所副所長林明信表示,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號誌轉換,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應盡速通過;若來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免造成追撞事故。此外,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也曾提醒,駕駛們常為了搶黃燈有2大NG行為,包括「急催油門又突然煞車」,千萬別不顧一切奮力向前衝,結果最後一刻燈號轉為紅燈又突然煞車;另外是「以為前車一定要過路口」,很多駕駛人會以為前車一定會通過路口,因此加速緊隨前車,結果煞車不及追撞。
荒唐占道!白色休旅車違停斑馬線 婦人淡定換衣挨喇叭仍不動
台中水里鄉發生一起引起熱議的交通違規事件,1輛白色休旅車駛至台鐵車站附近路口時,居然停在行人穿越道上,且不僅未立即離開,駕駛甚至讓1名婦人從車斗中取衣服,穿著後悠哉慢步,完全不顧後方車輛鳴喇叭抗議,這一幕被後車駕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並在社交媒體上迅速擴散,讓眾多網友直呼:「臉皮厚到不行!」事件發生於9日,根據網友所分享的影片,畫面顯示當時白色休旅車已經停在斑馬線上,且車頭已經越過停止線,並且車後斗門打開,婦人竟然悠閒地從車斗內拿出外套穿上,還從裡面取出一個紙提袋,完全不理會後方車輛不停按喇叭催促,在這段時間內,婦人還不時走向駕駛座窗邊,似乎欲與駕駛道別,讓後方駕駛相當不耐;最終,婦人才終於離開,駕駛也趕緊啟動車輛。該事件在網絡上引起大量關注,不少網友對婦人毫不顧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行為感到憤怒,並揶揄她「臉皮比阿嬤的腳皮還厚」,直指其行為極為自私且不顧禮貌,也有部分網友指出,根據法律,該婦人並未違規穿越斑馬線,只是違規在斑馬線上逗留,未對行人造成危險。集集警分局表示,經調查確認事發地點為水里鄉民生路與民權路口,白色休旅車的行為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該條款規定不得在行人穿越道上臨時停車,並指出這樣的行為會影響交通秩序及行人安全,並依法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隨意停車於行人穿越道,應尊重行人與其他車輛的通行權,維護路上所有人的安全。
交通部宣布「道安3箭」 盼再降低事故死傷
交通部公布2024年1至11月交通事故死傷,共造成2675人死亡,行人占332人,雖然較同期死亡人數下降,但距離全年目標仍有距離。交通部長陳世凱宣布將有道安3箭,包含調長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距離、改善路口照明、汽車隔熱紙透光率安全指引,提升行人安全。隔熱紙透光率初期擬採宣導不強制,入法則要待社會共識。陳世凱提及,不透光汽車隔熱紙等造成許多不幸意外。因此,交通部將訂定汽車隔熱紙透光率安全指引,公路局長陳文瑞說,會建議業者開發引入隔熱效果佳、透光率高的隔熱紙,新車銷售時從源頭宣導,使用中車輛待檢驗單位於定檢時提供數據,會建議民眾勿在前擋風玻璃貼透光率低於70%的隔熱紙。陳世凱說,安全指引最快6月提出,初期採宣導不強制,立法仍有一段路。交通部路政司長黃運貴指出,目前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距離以1至3公尺為原則,現行至少有1公尺,考量大型車的車體結構高大,易有視野死角造成事故,評估調整淨距2至3公尺增緩衝距離,盼上半年上路。改善路口照明部分,陳文瑞提到,將透過省道路口安全改善計畫,盤點經常發生行人事故路口,預計改善400處照明不足路口,輔以路燈色偏差達提醒效果。而高鐵南延屏東改採高雄案,鐵道局預計8月啟動一階環評,盼2028年送行政院核定,工期約11年,估2039年完工通車,屆時左營站乘客將有6成移轉至高雄站。據了解,鐵道局不排除高雄站分段優先通車的可能性,且南延總經費將超過1500億元。
一半顧客預約臨時取消+放鳥 「全台最難訂牛肉麵」心累決定停止線上訂位
新北市「門前隱味牛肉麵」號稱是全台最難訂位的麵店,豈料竟常常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民眾預約後,又臨時取消或放鳥店家,讓店家決定不再提供線上訂位服務,僅提供現場候位,坦言「維持了7年的訂位制,一下子要扭轉整個印象是非常痛苦的」。門前隱味於14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未來門前隱味系列門市不再提供公開線上預約服務,所有門市的用餐方式只提供現場候位,「對不起,為此失眠焦慮了很多個晚上」,店家表示原是立意良善的一個預約制,保障了讓顧客一定可以來好好的吃碗麵,不用排隊不用等待只要在彼此約好的時間來,但很可惜無法再提供這個服務了。門前隱味表示,台中的門前隱味舊城店,12月12日當日預約數133人,按了保留後,當日臨時取消58人放鳥10人,總計68個人超過一半,當然這不是第一天的特例,在看了一陣子的數據後,店家對於人性產生懷疑,覺得有點沮喪,「我有很多的疑問想問,但想了想這些疑問應該是不會有答案的,我想我只能持續的相信這都市還是依然美好的,畢竟這應該只是小小一部份人的行為,我們不該以偏蓋全,但真的很抱歉,對於一間店預約客滿,最後超過1半以上臨時不來,而這不是只是特別的1天,是11到12個月的日常,每天都有1/3到半數的人按了保留後臨時取消或放鳥不來」。門前隱味無奈的說,這對於一個餐廰經營是不健康也是會經營不善的,所以很遺憾的只能把預約制的服務終止只提供現場候位,「真的真的很抱歉做了如此的更動,真心誠意的希望你能前往門前隱味來試試,即便取消了預約制的服務,也希望你們還是會喜歡。」
自以為有趣!高雄屁孩紅燈「衝刺停等線」 惡搞測速連閃慘吃罰單
高雄市燕巢區4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惡搞事件,1名男學生在某科大前路口嬉鬧,在紅燈時奔跑闖越停止線,導致測速照相機因偵測到而閃燈拍照,事後他竟還將事發過程的影片上傳至網路社群平台自以為有趣,警方獲報後隨即派員展開調查,並依法開出500元罰單。據了解,網路上流傳一則影片,畫面顯示燕巢區某科大校門口的深中路上,有1名男學生疑似在路口嬉鬧,他趁號誌燈轉為紅燈時以奔跑方式闖越停止線,一旁疑似還有學生喊著「Go、Go、GO」助威,此舉使測速及闖紅燈照相機啟動,並連閃2次閃光燈,結果自以為幽默的行為恐將吃上紅單。警方表示,根據影片中男子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4項「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後續警方將派員調查涉案男子的身分並依法寄出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