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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共享車位政策8年僅剩1格 隱私與產權疑慮成最大阻力
為解決停車位不足問題,北市於民國106年推出共享車位,鼓勵商辦大樓及社區住宅釋出私有停車位供不特定人使用。民進黨議員顏若芳指出,共享車位8年來從600格降至1格,政策推行進度近乎停滯,應就安全隱私、配套措施、整合效益、業者品質等面向檢討,並提出實質誘因。北市交通局回應,會向合作媒合車位的民間業者了解經營的困難,並提供可行方法協助。顏若芳表示,推動共享車位政策初期,與民間業者合作,媒合4處商辦大樓、釋出約600格停車位,上班族下班後空出停車位,解決老舊社區缺乏停車位的問題。然而就「北市好停車」網站地圖資訊來看,目前共享車位僅有1處住宅大樓釋出的1格停車位,原先商辦大樓的600格車位都消失。顏若芳說,綜觀其他縣市的案例,高雄104年以「商辦為主、住宅為輔」的方向推動,迄今媒合約40處商辦或住宅;桃園今年7月啟動,但民間反應仍趨保守;台中則於108年推行並釋出容積獎勵等誘因。各縣市推行政策阻礙,不外乎住宅住戶擔憂安全隱私、配套措施缺乏導致權責歸屬不明、住宅車位產權分散整合效益低、政策推動未先以公有大樓為優先,另民間媒合業者服務品質缺乏監管,常造成車輛底盤刮傷、車頂撞傷等問題。顏若芳建議,可以提出媒合業者定期評鑑或查核機制、祭出爭議管理標準作業流程和保險計畫、明確建立「公、商、住」大樓推行順序及誘因,也可以整合共享車位資訊實踐資訊透明化,另搭配會勘輔導升級社區安全設施,全面檢討現行計畫,並提出實質誘因及政策目標。北市停管處長劉瑞麟指出,目前共享車位多數已退出市場,不然就是無持續經營管理;交通局長謝銘鴻說,這並非當初的理想情況,住宅因為牽涉私有產權較為困難,商辦還有洽談空間。共享經濟是未來市場趨勢,如能將既有停車位做充分利用,就不一定要花大錢蓋新停車場, 會先向媒合業者了解經營困難,再給予相關協助。
台北市車輛「停逾15天」將被拖吊 費用漲至1500元明年上路
台北市車位供需長期失衡,久停車輛常被詬病占用資源,造成民怨。為解決此問題,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修法草案,將「久停」定義由原先的30天縮短為10天,貼出公告後5天即可執行拖吊,並計劃於2026年初正式實施。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說明,過去因久停車輛的拖吊作業門檻較高,加上民眾投訴日增,促使北市參考新北與桃園做法,調整相關標準。修法後,拖吊費用將從現行的900元上調至1500元,車輛每半天的保管費亦由100元翻倍為200元。新制上路後,將可望提升停車位周轉率,改善市容與交通秩序。根據停管處統計,台北市每年平均有80至90輛車因久停遭拖吊,另有約500至600輛遭張貼「紅單」警告。對此,停管處提醒民眾,如計劃長期停車,例如出國期間,可預先購買月票型停車服務,避免因違規久停而受罰。不過,此一修法也引起部分民眾質疑,認為若因出國等合理原因導致久停,被拖吊恐有失公平。有市民表示:「你要長期停車,應該自己事先找好車位,買車也該預設這點。」除久停規定調整外,市府也同步強化對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監管。依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的規定,公有路外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格位需達總格位2%以上,民營停車場則須達1%以上,否則將面臨9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無法換發營業證照。然而,議員李明賢點名SOGO、威秀等22處民營停車場尚未達標,且營業證照即將於年底到期,質疑市府稽查作業進度是否到位。對此,停管處長劉瑞麟回應,將釐清個別業者是否已申請換證,如發現無照營業情形,將限期要求改善。台北市停管處管理及職安科科長楊遠明也補充,目前業者實際處理拖吊作業的平均成本約為1400元,與民眾支付的900元存在落差,市府每年需額外補貼約3000萬至4000萬元。此次費用調整,亦是為減少財政負擔,讓使用者支付相對合理成本。
路邊停車也有詐騙?網傳「掃QR Code繳費」遭盜刷30萬 警:假消息
台灣詐騙案頻傳,讓民眾財務備受威脅,近期就有影片宣稱路邊停車的「QR Code繳費單」是假的,不僅有上千車主被騙,還有人因此遭盜刷30萬元。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澄清,警方並未接獲此類報案,台灣目前也沒有相關案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近期網路流傳一段「路邊停車『QR Code繳費單』全是假的!已有上千車主被騙」的影片,內容提及詐團會在車輛雨刷上放置仿真的停車單,誘導民眾掃描假QR Code並輸入信用卡資料,進而竊取金錢,甚至有人遭盜刷了30萬元。然而,刑事局與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均回應,目前國內尚未接獲類似詐騙通報;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停車管理處,也都表示目前沒有接獲相關受騙通報。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說到,根據台北市停管處官網,台北市的紙本停車單上印有QR Code與三段式條碼,QR Code會導向市府智慧支付平台或合作支付App,條碼則可在超商繳費,而民眾也可透過官方網站列印收據或查詢繳費紀錄。台中停管處說明,目前共有3種合法開單形式。首先,紅色紙本停車單僅印有三段式條碼,可至超商繳費,並不含QR Code;其次,藍色停車單左側印有行動支付QR Code、右側為條碼,QR Code會導向合作支付平台,系統需有停車費紀錄後才能完成繳費;最後是無紙化開單,民眾可在路邊或公車亭掃描官方條碼查詢與繳費,也需有費用紀錄後方能支付。台中停管處也提醒,所有合法的QR Code繳費皆須由官方系統產生,如果不慎掃描到不明QR Code,導向陌生網站或非官方平台,應立刻提高警覺。高雄停管處指出,高雄人工開單的QR Code會直接導向官方繳費網站,同時印有條碼可供超商繳費;智慧車格部分則採感應式管理,支援LINE Pay、街口支付等多種行動支付方式,「市府印製的QR Code都會連結至政府或合作支付平台,若遇可疑頁面,應立即停止操作。」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強調,發布相關影片的YouTube帳號並非政府警政或資安單位,也非新聞媒體所有,頻道內容雖多為治安、資安及健康警訊等主題,但影片均未標示具體消息來源,封面設計、剪輯手法與敘述語氣皆高度雷同,顯示可能以固定模板大量製作,研判屬於內容農場性質的帳號。資安專家劉彥伯直言,台灣目前並未出現影片所稱「路邊停車QR Code 詐騙」的案例,影片中以「被詐騙 30 萬」、「已有上千車主受害」等誇大且未經證實的說法,營造恐慌與危機感,其實這類影片是在利用民眾對詐騙的恐懼心理吸引點閱。
停車30小時花了1280元!車主嗆收費不合理 台中停管處回應了
台中市第二市場公有停車場自今年6月重新啟用並於9月1日正式收費,卻傳出民眾因停車30元被總計總計1,280元,引發爭議。事發車主質疑收費資訊不明、不明顯,且停車場未設費用上限,痛批為「不當收費」。對此,台中市停車管理處強調收費合法,將強化保全制度保障,以路人權益。該名車主指出,他於本月4日凌晨將車輛停入第二市場停車場,隔日上午10時許才取車,累計停車時間長達30小時,卻收到了1280元的費用單。他表示,8月曾停過同一地點,當時柵欄尚未啟用、亦未收費,未料本已開始收費,卻僅以A4紙張張貼,難以得知。他更質疑,卻該取消採用「黑洞」未設定上限,收費方式開啟不合理。第二市場停車場自6月20日起重新啟用,因設備尚未完善並考慮週邊商圈如中華夜市、柳川步道、日新影城與市場美食聚集,提供民眾免費停車。 9月1日起,停管處啟動正式收費機制,但因設備尚未全面上線,目前仍以人工開單收費。針對公告不滿部分,台中市停車管理處回應表示,第二市場停車場係依規定採取計時收費制度,並依地區停車習慣設計優惠方案,相關收費並無違法或額外收費此類行為。
進場找不到位卻被收費?北市議員轟公有停車場搶錢 籲增設免收費緩衝時間
有民眾開車進入台北市公有停車場發現已經沒有車位,抱怨進場不到10分鐘卻仍被收取半小時30元停車費,台北市議員洪婉臻要求,北市公有停車場應比照新北市提供15分鐘至30分鐘無需繳費的緩衝服務。台北市停管處回應,考量民眾因故或場內無適當位置可停車,短時間內離場的便利性,正在規畫轄下路外停車場提供進場收費緩衝。停管處僅提供計程車司機、有共構停車場學校的家長,短時間進入停車場停車無需繳費,其餘並無彈性收費。洪婉臻表示,北市停車亂象多,民眾進入公有停車場後,若發現找不到車位在短時間離場仍需要繳費,「突襲式收費」標準導致民怨四起,相較新北市公有停車場有30分鐘內離場免費機制、宜蘭10分鐘內免費措施,北市根本是搶錢。有民眾不滿表示,曾進入公有停車場後發現車位已被停滿,進場不到10分鐘離場,實際上根本沒有停車卻還要收30元,質疑停車場沒有做好格位嚴格控管,市府也必須更人性化,提供收費緩衝服務。此外,洪婉臻指出,北市停車費節節上升,民營停車場漫天喊價,每小時收費動輒破百元,甚至有高達1小時300元的驚人收費,據統計全市1338場民營停車場,43%收費超過每小時100元,不僅如此,市府更疑似帶頭違規未依收費標準,比如財政局停車場每小時收120元、教育局140元,都發局華榮社宅更高達150元。停管處回應,北市停車需求高且月票多有供不應求情形,考量民眾因故或場內無適當位置可停車,短時間內離場的便利性,停管處於維護公共利益前提下,正規畫轄下路外停車場進場緩衝。停管處指出,《停車場法》沒有限制民營停車場收費方式,北市合法領有營業登記證的民營停車場收費費率是採核備制,停管處雖訂有「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但其中收費方式僅規範停管處轄管停車場,其他局處或機關學校停車場收費方式,未受自治條例規範,對於議員建議公有停車場應比照自治條例訂定費率,已將收費方式提供局處參考。
有證停「婦幼停車格」仍收罰單! 他「少做1事」噴600元
為營造親子友善環境,許多公家機關、百貨公司、醫院、景區等處都設有「婦幼專用車位」。然而,就有一名人夫指出,他最近將車輛停放在「婦幼專用車位」,即使有在擋風玻璃附上婦幼專用停車證,仍收到600元罰單,讓他感到相當困惑。對此,就有不少網友提醒,「要寫日期喔」、「要拿著去給醫生壓章」。這名人夫日前在Threads發文詢問,他開車載著老婆出門,前擋風玻璃有先放上婦幼專用停車證,才將車輛停在婦幼專用車位,結果還是收到罰單。從他附上的照片來看,罰單內容寫著「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違反停車場法第32條之規定,依法處以新台幣600元罰鍰」。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要寫日期喔!這次可以回去申訴說看看,但不一定可以撤銷」、「打去申訴,補上日期後符合規定可以撤銷」、「要有日期啦,不然有的人以為可以用一輩子」、「我的有日期一樣被檢舉,說要去登記車牌號碼」、「我的一開始也沒任何的戳記,在被別人檢舉前看到了跟您類似的貼文,產檢拿著去給醫生壓章,醫院的醫生竟然也不知道要蓋才可以」、「我也是,但我是小朋友版本,而且我車上還有2張汽座,這個可以申訴,去補蓋章」。原PO也補充,「剛詢問了一下,應該是證沒有日期」、「被拍的時間是我已經停了2個小時」、「婦產科沒有幫我們寫(日期),本子給我們後就開始上產前教育了」、「我那家婦產科都沒有幫我寫,也沒告知要寫」。根據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官網資訊,若想使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可攜帶孕婦(預產期前)或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至停管處轄管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服務台、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或親子館等處領取停車位識別證,並確認註記有效期限。
停車費「每小時300元」比餐費還貴! 上班族嘆:停不起車
都會區有多處民營停車場假日收費無上限,消費者抱怨到商圈用餐2小時,停車費比吃餐費還貴,甚至有民營停車場每小時收300元;近年地方政府針對熱門路段調整差別費率與累進費率,也帶動周邊民營停車場同步調漲。上班族抱怨,「1年就漲近3成,感覺自己從買不起房變成停不起車。」北市議員洪婉臻指出,全市領有停車場登記證的民營停車場共1338場,其中高達580場每小時收費破百元,比例約43%,形同哄抬。台南赤崁樓周邊停車場單日收費曾高達1920元、甚至2400元,引民怨;雖然部分業者後來降價,但交通局統計,台南仍有18處停車場每小時收費100至120元。全台都會區停車費飆升,停車位不足是關鍵。北市停管處指出,汽車停車位供給25萬2355格、需求24萬6612格,需供比約0.98,但熱門商圈仍「一位難求」,原因包括分布不均、短停成本高、部分車位限用,以及尖峰時段集中需求。台中、台南雖無完整統計,但民眾抱怨「停車一位難求」、民營停車場收費飆升情況頻傳,顯示全台都會區普遍面臨供需失衡與短停成本高等問題。除收費節節攀升,無收費上限、無緩衝計費都使開車族詬病。中市議員林祈烽指出,停1分鐘也以30分鐘或1小時計費,更有消費者抱怨進了停車場發現無車位,仍須繳費才能出場;南市議員林依婷認為,缺少免費緩衝時間,短停成本過高,讓民眾寧可冒險違停,造成交通亂象與安全隱憂。中市議員陳俞融建議,中市府應優先檢視現有市地,增設公立停車場,並在下班及假日開放學校與市府機關停車空間;林祈烽建議按分計費,林依婷則要南市府介入民營停車場收費管理,建立合理緩衝與標準化收費。議員陳宥丞建議透過大眾運輸改善整體交通需求。台中市府指出,提出多項對策應對,包括民營停車場須申報收費標準,若未明示或超收,最高罰1萬5000元甚至廢止登記,同時推動「非現金支付15分鐘計費機制」,目前在一中、公益、新光遠百等商圈共131格試辦,避免短停被整時計費。北市交通局除積極興闢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也篩選符合多目標使用規定的公設用地附建停車場,新建案則要求設置足夠停車空間,並加強停車需求管理與大眾運輸建設。南市交通局則增加南區水萍塭地下停車場車位,並規畫赤崁園區成功國小地下停車場,以紓解古蹟周邊停車壓力。
資訊量太大!短短200公尺路段設27路牌 駕駛看到霧煞煞
台北市信義路往基隆路地下道路段,短短200公尺竟有高達27面交通路牌,駕駛抱怨不僅來不及看還會分散注意力,市議員陳宥丞痛批,路牌資訊過多在短時間難以消化的情況下,恐增加交通事故風險,他也要求市府必須徹底檢視全市高密度牌面路段並研擬改善。北市交工處回應,經檢討基隆路交通路牌,預計由27面減為14面,讓用路人更清晰辨識。信義路往基隆路北向路段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大,陳宥丞接獲民眾陳情,該路段不僅有注意行人、標線、紅綠燈、導航等資訊,交通路牌更是密密麻麻,繁雜又重複不但無法導引,還會分散用路人注意力,增加事故風險。陳宥丞指出,經進一步統計,發現該路段在短短200公尺內竟塞滿27面路牌,提供14種訊息,還有會不斷變換內容的電子資訊布告欄,但依照行車速度,10多秒會通過的路段,要用路人如何消化?結果就是「該看的沒看到」、「過多資訊等於沒有資訊」,反倒成為汽機車駕駛人負擔。民眾陳小姐抱怨,路牌太多又擠在一起,開車經過總是看到眼花撩亂,不知道要把視線放在哪,如此就可能會分心沒注意到路況;上班族林先生說,因為常路過原則上不用太仔細看路牌,但若是首次經過的駕駛絕對感到相當混亂。交工處回應,信義、基隆路段交通路牌包括有大貨車禁行、車道管制牌面、路名牌、停管處牌面等,甚至同一種禁制牌面掛了好幾面,經檢討後,會將部分牌面減量,並且清晰可見。交工處指出,目前預計路牌將由27面減到14面,移掉多餘紅底白字、重複速限及測速告示牌面,把路名牌分開對齊車道方向,明確標示各車道目的地,也會重新檢視限高和電子資訊布告欄位置。陳宥丞呼籲,市民可主動提出「讀牌困難路段」,協助大家把台北的路看得更清楚,交工處不能「只做一段就收工」,僅改善基隆路路牌,必須盤點全市類似交通路牌密集路段,從人因工程及使用者角度出發探討、研擬改善方式,才能更符合用路人需求,他強調,台北要的不是更多的路牌,而是駕駛「一眼就能看懂」的路牌。
雨天騎車進大巨蛋「滑倒摔車」! 北市停管處回應了
常有機車騎士雨天進出停車場時,因地面潮濕車輛打滑摔倒,台北市議員陳賢蔚指出,北市近5年來共接獲65件類似事故,但現行法規缺乏對停車場鋪面防滑的明確規範,市府應迅速訂立相關規範措施改善。北市停管處表示,已於內部設計準則增加防滑相關做法,包括斜坡道均採AC地坪、停車區若採Epoxy地坪則增加石英砂等止滑材料等,未來新建的機車停車場皆會比照執行,並提供建管處納入參考。陳賢蔚指出,日前接到民眾陳情,下雨天騎機車要進入大巨蛋機車停車場之際,前方騎士因地面濕滑不慎滑倒摔車,後面機車也遭受牽連跟著摔車;另在北投稻香合署大樓機車停車場一樣有民眾因為打滑摔車;過去更有機車騎士在停車場滑倒後遭汽車撞上身亡。陳賢蔚說,台北市近5年共接獲65件民眾騎乘機車於停車場內外滑倒的案件,2021年10件、2022年8件、2023年甚至高達24件,2024年和2025年也分別有17件和8件,沒報案的更不計其數。根據停管處資料顯示,北市汽、機車停車場鋪面多採用瀝青、混凝土及環氧樹脂砂漿地坪,目前中央與市府規範主要針對抗壓強度規定,並無防滑規定;建築技術規則也僅規定車道坡度及使用材質應為不會打滑的材料,在防滑係數上也無規定限制,陳賢蔚要求,應立即訂立停車場防滑規範,以免影響騎士安全保障,其中,機車停車場應比汽車停車場規範更為嚴格。北市停管處長劉瑞麟表示,由於停車場出入口可能會有斜坡,易增加車輛打滑可能性,會檢討停車場車道防滑係數與鋪面材質是否比照一般道路系統,將標準提高,但能否如期執行仍要看後續各方面意見;北市建管處建照科長謝政憲也允諾配合停管處施行檢驗。北市停管處土建科長宋建宏說明,一般機車停車場可能造成滑倒的原因可能與地坪、輪胎、駕駛行為等因素有關,目前由停管處委託經營管理的地下機車停車場約為83個,地坪材質多為常見的瀝青混凝土(AC)、鋼筋混凝土(RC)、環氧樹脂(Epoxy)材質及車道磚等,陳情民眾所摔倒的停車場,非停管處轄管停車場。宋建宏表示,過去國內均未針對車道地坪訂定明確的防滑性能、試驗方式規範,僅規定須採用防滑材料的描述,現已於內部設計準則增加與防滑相關做法,包括斜坡道均採AC地坪、停車區若採Epoxy地坪則增加石英砂等止滑材料,坡道銜接停車區域延伸AC鋪設等,未來新建的機車停車場皆會比照執行,並提供建管處納入參考。
台中大里運動公園停車場變身「水世界」 抽水機20小時鏖戰未解危
台中市大里區運動公園地下二樓停車場,9日傍晚約18時起,因豪大雨導致對外排水孔不正常逆流進水,瞬間形成近20公分深的積水,宛如「水世界」一隅,停放車輛遭殃,台中市交通局停管處接獲通報後,立刻動員兩台中型及1台大型抽水機,連夜全力搶抽,場內積水雖已逐步消退,但雨勢減弱後仍不時有水自排水孔湧入,至今已逾20小時,仍未完全排乾。停管處表示,該地下停車場地勢低窪、排水設施未同步強化,導致暴雨來襲時「排不到去、進得到來」,成為本次淹水主因,儘管現場已持續加派抽水機組、增設排水管線並封堵滲水點,仍有局部積水區域待清理;場內管理業者亦已通知受影響車主緊急移車,以降低車輛泡水風險,並將持續檢視各車位是否有水漬滲入或機件受損,後續如發現車損將依規處理。台中市府強調,將儘速邀集水利、工務及交通等相關單位,針對排水孔結構設計、周邊排水管網容量,以及停車場防洪閘門機制進行全面檢視與改良,並檢討是否需增設抽水機備援及自動感應啟動系統,預計於下週內完成初步改善方案,以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市府更呼籲民眾關注極端氣候風險,未來將持續強化公共設施防洪能力,讓市民安心停車、無懼豪雨來襲。
累欠18萬元遭查封拖吊 親友現場代繳13萬救車
親友代為繳交積欠的18萬欠款。(圖/士林分署提供)錢姓男子因多次超速、未定期驗車及積欠牌照稅、健保費等共22案,累積欠款達新台幣18萬餘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與台北市停管處合作,於2025年7月3日在台北市成功路五段查獲其名下白色HONDA休旅車並立即查封拖吊。當時使用該車的王姓親友見狀後,當場代為繳清所有欠款13萬元,成功保住車輛免於法拍命運。此為士林分署貫徹政府「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交通裁罰案件,守護民眾用路安全的具體展現。47歲的錢姓男子自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間,多次在國道一號等路段超速行駛,且未依規定定期進行車輛排氣檢驗,涉及交通違規共8案,經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新台幣2萬9000元。此外,錢男還積欠使用牌照稅、全民健康保險費等14案,累計總欠款高達18萬餘元。士林分署自2024年起陸續受理這些案件後,立即對錢男名下財產進行調查,並迅速執行其存款、股票等資產,但僅追回4萬餘元。儘管士林分署曾多次通知錢男繳納欠款,但他卻始終置之不理。為有效追討欠款,士林分署與台北市停管處展開合作,利用路邊停車格收費系統比對車牌號碼。終於7月3日下午,發現錢男名下這輛白色HONDA休旅車停放在成功路五段的一處路邊停車格。士林分署隨即通報執行人員前往現場查封並執行拖吊作業。當日,書記官迅速抵達現場辦理查封及拖吊程序。當時該車輛正由錢男的王姓親戚使用,王男因開車至附近咖啡廳洽談生意,發現愛車遭拖吊後,立刻上前查看。經書記官說明錢男積欠款項的原委後,王男為避免車輛遭到法拍,當場代為繳清了剩餘的13萬元欠款,使得該車免於被拍賣的命運。
台北市疏散門今晚8時後「只出不進」 快移車!深夜12時開始拖吊
因應丹娜絲颱風來襲可能帶來的持續降雨,北市水利處6日晚間8時啟動全市疏散門及越堤坡道「只出不進」管制。北市警局將在管制實施4小時後,針對仍停放於河濱公園內的車輛執行拖吊作業,若民眾凌晨仍未將愛車移置,小型車將支付至少3300元的罰鍰以及移置費用。北市交通大隊表示「台北市河濱公園車輛停放禁止及限制事項,平時或本府發布疏散門管制『只出不進』期間違規停車之處罰原則」,凡未依規定將車輛自行駛離河濱公園者,無論是否停放在劃設的停車格內,權責機關將依規定裁處。其中,大型車將處以4800元罰鍰,小型車2400元,機車則為1800元。此外,若車輛經拖吊,車主還需額外繳納移置費,大型車3000元、小型車900元、機車200元以及另外每天100元的保管費。北市警局特別呼籲,停放於堤外停車場的車主務必密切關注北市府發布的相關防汛資訊。一旦接獲颱風或豪大雨警報,務必儘速將車輛駛離,以免車輛受損或因違規而受罰。此外,民眾可至停管處官網或掃描各堤外停車場防汛通知牌面及停車單上的QR code,註冊登錄防汛通知服務。如此一來,在颱風豪雨期間,將能透過簡訊即時接收到「疏散門管制情形」及「禁停紅黃線路段附條件開放與恢復管制」等重要訊息,以便及早應變,避免車輛因淹水而受損或因違規而受罰。
北市公有停車場充電樁30處未符規範設置 停管處:全面檢討
北市日前電動公車爆炸起火,引發外界對電動車消防安全疑慮。內政部4月提出安全指引,建議電動車充電設備應優先設地下1樓或靠車道出口處。但民眾黨北市議員陳宥丞發現,北市133處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設備,有高達30處未依指引設置,其中瑞光、廣慈社宅停車場甚至設在地下4樓。北市停管處表示,因既有停車有些是B2、B3才有停車格位,會全面檢討並與廠商協調,盡量符合規範。為提升空氣品質,北市府持續推動運具電動化,據北市主計處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台北市的電動汽車數量約2萬4千餘輛,佔汽車登記總數近3%,若加上油電混合車,合計比例超過15%,為六都之冠;市有停車場電動汽車停車格數量為1276格,較去年同期增長1倍多。不過,近日北市發生首例電動公車起火意外,韓國日前也發生因電動車在地下停車場爆炸,近8小時才撲滅,造成許多民眾嗆傷。對此陳宥丞憂心,因電動汽車充電時可能發生火災等意外,但因鋰電池等特性滅火不易,要求市府積極因應。陳宥丞指出,內政部今年4月公告「戶外、建築物室內與公共場域設置電動車輛充換電站安全管理指引相關充電樁指引」,建議地下停車空間設充換電站設備、充電樁,應優先設置在地下1層,不宜設置地下3層以下;並要靠外牆或車道出入口,且通風相對良好區域,與出入口水平距離不大於60公尺,3公尺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學者也建議,充電設備應設置在地面層為主,或地下靠車道出口為輔,讓消防好救災。陳宥丞表示,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有133處,卻有30處設置在B2或更下層位置,其中瑞光、廣慈社宅還有萬華艋舺公園甚至將電動車充電樁設置在B4,其中內湖瑞光社宅充電樁並未設在靠近車道位置,而是非常內側的位置,相當危險。陳要求,北市府應針對目前現有的停車格位全面檢討,以求符合規範;至於施工興建中、或未來規畫的停車場也須符合指引規定。停管處說明,轄下的公有停車場都有符合消防規範、也都配置有滅火毯。但有些既有停車場是從B2、B3才開始有停車格位,如民有市場停車場等,會依指引將充電樁設置在靠出入口處,盡可能符合規範。至於設置在B4的充電樁格位,停管處會再與委外的廠商討論,是否可能先調整,如果不行,會等合約到期,新合約就會要求充電樁及設備調整至較上樓層。停管處允諾,針對停車場充電樁設置將全面檢討,新建、新規畫的地下停車場也都會依照法規要求處理。
天母運動公園擬蓋停車場 無法負荷人潮議員促增建
輝達宣布總部落腳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外界預估將帶動當地人潮。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指出,市府將在天母運動公園網球場興建地下停車場,不過僅有314格停車位,恐怕無法負荷日後帶來的人潮,應將多功能草皮區的下方也納入停車場的興建範圍。北市停管處回應,會持續關注該地區停車供需變化,後續再做評估。天母運動公園鄰近天母商圈與大葉高島屋百貨公司,占地面積約16.8公頃,有棒球場、網球場、籃球場、田徑場等不同運動空間,不少國際型或職棒比賽都會在此舉辦,每逢假日都會湧入大量人潮。林杏兒表示,停車場審議委員會於5月2日通過於天母運動公園的網球場下方興建地下停車場計畫,網球場基地面積約為7290平方公尺,提供314個停車格,恐怕只能滿足當地停車需求,無法解決有棒球賽事和大型活動時的停車問題。林杏兒說,輝達未來即將進駐北士科,預計會帶動天母地區的消費人潮,停車場量能無法負荷,應評估將基地面積1萬平方公尺的多功能草皮區下方也納入停車場興建計畫。林杏兒直言,雖然多功能草皮區與網球場之間有建築物無法互通,但可以分為2座停車場,分別從士東路和忠誠路進出,不同停車場有不同出入口也能分散比賽或活動結束後的車流。林杏兒強調,最近市府也編列施作多功能草皮區的排水系統預算,因此要求市府是否能等停車場整體評估完成後再考量,不要分2段式開挖,對民眾的觀感也不好。停管處長劉瑞麟表示,在計畫興建天母運動公園網球場地下停車場時,已將運動賽事、假日活動的車潮都算進去,是否還要將多功能草皮區下方設置為停車場,要再做整體評估,也要考量地區發展的供需問題。停管處企畫科長梁力元補充說明,該地區目前僅有在天母運動公園網球場下方興建地下停車場的計畫,初步預估停車場完工後就可以滿足天母地區假日及運動賽季衍生的停車需求。由於興建停車場的計畫未納入輝達進駐後的人潮,梁強調,會持續關注該地區後續停車供需變化後再評估。
停車場需設充電樁 99%車恐面臨無處停
交通部2022年公告《電動車位管理辦法》9月將上路,其中規定公有與民營停車場需設充電樁,但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發現,迄今全市民營停車場達成率僅7.6%,市府竟以營業登記無效罰則要求業者裝設,此舉違反比例原則,他建議可由電動車業者出資補助設置或認捐充電樁。北市停管處回應,已請交通部再對罰則解釋,並蒐集業者建議請中央評估。《電動車位管理辦法》規定公有停車場應設置2%以上的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充電樁,民營停車場須設置1%以上。侯漢廷指出,北市公有停車場共計431處,目前達成率為42.9%,民營停車場327處達成率僅有7.6%。侯漢廷表示,停管處公文指如果民營停車業者逾期未設置充電樁則不得再對外營業,令人質疑因1%充電停車格要求,造成99%車輛無處可停,違反比例原則,就連中央建議用《行政執行法》罰以怠金,也是「強迫納糧式」的攤派政策。他說,北市今年編列172.8萬元預算補助業者設置充電樁,但迄今執行率為零。有業者抱怨,重點不在設置成本,而是後續營運效益是否划算,市府在輔導推動上未切中要點,補助形同虛設。侯漢廷建議,可由電動車業者共擔責任,依車輛銷售比例出資專款補助裝設或認捐充電樁,或實施「替代繳付制度」,允許不願設置充電樁的停車場業者繳納一次性費用作替代,市府再運用資金於高需求區域建設充電樁。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回應,會嘗試重新解釋對民營停車場業者罰則的規定;停管處營運科長李杰儒表示,已請交通部對停車場未設置充電樁罰則做解釋,另蒐集民營業者建議提請中央評估。
自販機逃稅2/自動販賣機管理「野放」 專家立委齊籲政府應為「發票孤兒」找個家
自動販賣機在勞動力短缺的今天完善了購物服務,卻也衍生業者短、漏報營業額等爭議,稅賦計算不公難杜悠悠之口。專家直言,自販機導入掃載具、無紙化的大方向沒錯,但「沒領的發票」如何處理,目前是個黑洞,必須進一步修法規範。據了解,台灣以發票作為營業稅憑證,最早起自1951年,當時戰後百廢待舉,政府推行全台統一的進銷貨憑證制度,用來掌握交易資料進而確保營業稅收,可謂獨步全球。也進一步在1965年推行的《營業稅法》修正案中,正式將統一發票給獎規定入法。2021年修正的「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就規定,以「食品類」自動販賣機台來說,只要廠商每月營業額被認定逾新台幣20萬,2022年起就該逐步導入開設發票系統,其中新式機台2023年早就該開發票,老式機種最晚2028年元旦也必須開立發票,停車場類的機台則早已不分機齡,全部強制開發票。過去業者可以把月營收「彙總開一張」的便門也已關閉,現在新制上路後,必須每一筆開立給消費者。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楊葉承指出,台灣登記在案的服務業營利事業家數高達132萬家,網路零售業者也高達5.4萬間,若加上一般推估約三成的「地下經濟」,例如夜市、小吃店、攤販等,要說有200萬間店都不為過,而「自動販賣機」台數更是多如牛毛,至今政府並沒有確切的官方統計數據。他說,以往「機械式」自販機連不了即時網路,政府無法緊抓業者每一筆營業額都上報,因此確實有部分業者趁機短漏報,不過隨著科技發展,自販機連線電子支付且電子發票是愈發平常,技術上已經可以監管,像蝦皮、YAHOO等網路商城,評價高的、交易筆數多的,就是重點稽查對象。統一發票開立已逾一甲子,是稅捐務機關課徵營業稅的重要依據,而台北市稅捐處就在1991年設計了造型既威猛又有趣的稅捐大捕頭,作為誠實納稅的代言人。(圖/報系資料庫)曾任財政部次長的國立臺北大學兼任講座教授曾銘宗則分析,民眾購物消費考慮的「我要付多少錢」,根本不在乎多少錢繳稅、多少錢給店家,因此至今仍常見不開發票享5%折讓的違法銷售手法,甚至有不少店家「皮皮」得要「喊了才給發票」也沒減價,過去國稅局稽核人力有限,近年大量電子化連線後,稽核逃稅店家是更精準,但他也坦言一大部分逃漏稅,還是得靠民眾檢舉。曾銘宗說,如今財政部要求自販機逐筆開立發票是樂觀其成,自販機要推「無紙化」不給紙本發票也是趨勢,過去財政部認為「有開發票就好」,現在看來「沒領到」的發票打哪去會是個問題,呼籲在校園或公司行號中,與食品廠商設立機台簽約時,可以納入「未領取發票」流向管理,比方在校園中,未領取者就統一以校務基金管理,如有幸中獎就可成為學生基金,不然重則報銷逃漏營業稅,輕則「廠商自己拿去兌獎」也是一個黑洞。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認為「被遺忘的發票」下落未明,確實該進一步調查,會再深入了解看看是否有修法的必要。(圖/翻攝自張智倫臉書)具會計師資格的立委張智倫則直言,財政部「無紙化」導入電子載具與發票方向沒有錯,但也確實接獲選民反應,在民營停車場等處,如果沒特別「按鈕」則跑不出發票,確實存在逃漏營業稅可能,自己也向財政部進一步了解,卻沒有相關統計資料,連推估都沒有,這實在是一大黑洞,遑論在校內用不了手機的小朋友,要他們把載具印出來,大概沒幾天紙就揉爛了,實務上也不可行。張智倫指出,自動販賣機的擁有者(甲方)與放置場地提供者(乙方)都需打契約明訂權利關係,在乙方地方政府來講,停車場是「停管處」、各中小學則是「教育局」管轄,如果機台真的印不了紙本,可以與業者簽訂契約,明定「沒拿」的載具發票要入什麼基金專戶。他承諾,進一步深入了解後,自己會視情況考慮舉辦公聽會,看要不要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兼顧消費者領發票的權益,法制化地處理這些「被遺忘的發票」,以免徒添爭議。
台北市停車比住宿還貴 洪婉臻籲市府改革亂象
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昨(26)日質詢揭露,全市領有停車場登記證之民營停車場共計1,338場,其中每小時收費100元以上竟高達580場,比例高達43%,甚至有高達一小時300元,比住宿還貴;而私有停車場年收益高達近2000萬元,但支付市府租金平均一年卻僅新台幣402萬元,要求市府立即改革停車費亂象。洪婉臻痛批,民營停車場收費驚人,沒想到最該體恤市民的市府竟也帶頭搶錢,市有公用停車場有28處收費超過「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中所規範最高每小時60元上限,例如財政局管轄的停車場收費120元/時,教育局停車場140元/時,民眾在非營業時間取車還要額外收500元,都發局的華榮社宅場更是計時150元/時,其中停車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市府帶頭搶錢還巧立名目剝削民眾,簡直是最壞的示範。「停車是民眾日常基本需求,不應成為業者與市府牟取暴利的工具!」洪婉臻揭露,市有非公用停車場的離譜獲利,以台北臨江停車場為例,16個車位每小時收費160元,換算下來年收益可高達近2000萬元,但業者支付市府租金平均一年卻僅402萬元,業者淨賺破千萬元。洪痛批,「這是什麼概念?用市民的土地讓業者大發利市,市民卻要承受高額停車費,根本是雙重剝削!」「停管處根本是紙老虎,讓違規業者有恃無恐,民眾申訴無門。」洪婉臻質疑,停管處執法不力,5年來對191件消費爭議僅裁罰10件,裁處率5%;另外,部分公有停車場甚至採用「突襲式收費」,一入場就收費,即使民眾找不到車位立即離開也要付錢,讓人質疑這是停車費還是過路費?洪婉臻籲台北市長蔣萬安正視停車費亂象,徹底整頓收費秩序,並提出五大訴求:1.市府各局處針對轄下公有停車場收費,都應符合停管處自治條例所規範之最高上限,停管處應審查把關,對不合理收費盡速改善。2.公有停車場應確實落實收費緩衝期,禁止僅入場沒停車卻被收費的不合理作法。3.重新檢討市有非公用停車場租金標準,採收益分享制或調高租金至合理市價。4. 停管處應逐年增加稽查人力,保障市民停車權益。5.針對民營停車場業者提出的費率應進行檢視,建議合理天花板。
南港LaLaport周邊社宅停車費暴漲68% 家長怒:誰還敢生?
購物中心LaLaport開幕後,附近社會住宅停車費跟著暴漲,其中東明里全日優惠月票從1750元漲至2940元,漲幅高達68%,家長氣憤表示,等於把1000元的育兒租金補貼吐回去,「誰還敢生?」台北市議員曾獻瑩建議,市府應針對育兒家庭提供停車費月票優惠。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停管處將研議停車費調漲上限,並全盤檢視制度。曾獻瑩表示,據市府公告,包括南港東明、興隆、瑞光等5處社宅停車場都在近期宣布調漲,其中東明社宅的居民反應,LaLaport購物中心3月20日開幕,沒多久就接到停車費調漲公告,多位居民至1999表達不滿。曾獻瑩指出,根據公告,東明里居民全日優惠月票從1750元暴漲至2940元,漲幅高達68%;其他南港區優惠里月票從2000元調高至3360元;一般全日月票則從3000元飆升至4200元。今年瑞光社宅月票停車費同樣上漲60%,從3000元調整至4800元;文山區興隆D1、D2區社宅月票也上調近30%。曾獻瑩補充,北市府目前提供設籍於社會住宅及出租國宅的承租戶「育兒租金加碼補助」,針對育有0至12歲子女的家庭,每名子女每月可折抵1000元租金,最多折抵3000元,然而租金補貼的金額仍難以抵消暴漲的停車費,等於原本的補貼被停車費全數吃掉。對此,有育兒家長氣憤表示「我生個孩子租金補貼才1000,你們隨便漲一次停車費就要我把補貼吐回去,誰還敢生啊?」曾獻瑩表示,且目前許多社宅停車場車位仍一位難求,此外台北市營運中的社會住宅共8114戶,其中僅有1616戶育有0至12歲幼兒,育兒家庭占比約2成,質疑市府標榜友善育兒,育兒戶數比例卻仍有提升空間,育兒家庭還陷入「車位抽不到、停車費暴漲」的困境,市府卻是束手無策。曾獻瑩認為,社宅應照顧育兒家庭實際需求,除了提高育兒家庭入住比例,也應針對育兒家庭提供停車費月票優惠、研議停車費調漲上限,並在車位抽籤時給予育兒家庭加籤,讓社宅真正落實友善育兒精神。北市停管處回應,通常停車場使用率過高或費率明顯低於周邊時,會檢討並調整至相近水準,以興隆社宅為例,原本費率偏低,住戶反應長期抽不到月票,因此研議費率調整,以改善分配狀況。蔣萬安則表示,將努力提高育兒家庭入住社宅的比例,並指示停管處研議停車費調漲上限與育兒家庭車位加籤機制,由都發局協助進行全盤檢視,建立更完善的制度。
北市重機騎士有福了!5/15起新制上路「免停汽車格」
重機騎士有福了!台北市將實施「路邊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格位計畫2.0」,擴大14處路段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機車格,新制自周四(15日)起開始試辦。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公告,針對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東側(市民大道3段至復興南路1段95號)等14處路段,將自5月15日起試辦「路邊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格位計畫2.0」,同時納入收費管理。機車與紅黃牌重機「共用停車格」14處收費路段。(圖/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提供)機車與紅黃牌重機「共用停車格」收費路段包括,復興南路1段東側(市民大道3段至復興南路1段95號)、三重路西側(經貿二路106巷至新民街)、基河路西側(百齡高中旁)、松江路東側(民權東路2段至錦州街)、民生西路南側(寧夏路至太原路)、瑞光路513巷22弄南側(瑞光路583巷至瑞光路513巷)、南京東路3段北側(南京東路3段269巷至敦化北路)、新光路2段北側(捷運動物園站旁)、西安街2段西側(石牌國中旁)、逸仙路西側(松高路至仁愛路4段)、仁愛路4段北側(逸仙路旁)、昆明街西側(峨嵋街至成都路)、杭州南路1段西側(杭州南路1段24號前)、徐州路南側(徐州路2號前)。至於如何收費?台北市停管處說明,大型重型機車採計次費率,每次收費為新台幣40元,另不適用全市每日一張單、路邊機車月票及無紙化開單等措施;普通機車同樣採計次費率,每次收費為新台幣20元。
單車停車格久停不動惹怨 北市府將縮移置時間
台北市推動友善自行車環境,除了建設單車路網外,路邊也增設不少自行車停車格,不過有里長8日與市長蔣萬安座談會時抱怨,里內單車停車格超過三分之一都被長期未移動的自行車占據,許多有在使用的單車被迫違停紅線,導致里內交通動線不佳,影響車輛及行人通行安全。蔣萬安允諾修法,將移置前公告時間從45天縮短為22天。蔣萬安昨早主持信義區里長座談,富台里長羅至佑表示,他發現里內很多單車都違規停在紅線處,影響行人通行,也造成周邊停車場出入動線受阻,引發交通問題。他與北市環保局合作,加強違規車輛貼單提醒後,發現問題根源來自於里內許多自行車格,有高達3成都被長期沒有移動的單車占用,導致許多車主被迫違規停紅線。羅至佑說,惡性循環下,如果出現交通問題時,要怪單車車主違停在紅線上固然有理,但因合法停車格位被久停單車占用,真正有使用的自行車被迫亂停,若要懲罰車主又似乎不通人情,盼市府相關局處能夠想辦法解決。蔣萬安指出,目前北市交通局停管處正對「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法。停管處說明,目前相關自治條例修法已完成預告,已送交北市法務局,核定後會再交由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並經大會核定就能完成修法。停管處表示,過去只能處理有收費的久停車輛,這次修法是不管有沒有收費一律納管,另外移置時效也會縮短,過去最快要45天,現在縮短到22天就可以移置,現行法規如果久停30天,公告15天才可以移置,未來修法後只要久停15天就可以公告,公告7天後就能移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