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承購權
」 居民 綠島 地主 土地 瑠公圳
與友人合資買房! 他想賣友竟開「3年前市價」 律師:自保只剩1選項
買房糾紛時有所聞,有民眾透露與友人5年前合資買房,房貸掛在自己名下,再由朋友匯款分攤,直到近期出現資金需求,希望能把持分依照實登價格賣給對方,卻被要求以「3年前」的市價轉讓,最終鬧上法院,對此律師直言自保只剩1個選項,最好還是能再多溝通。民眾在Dcard發文表示,大約5年前與朋友一起買預售屋,貸款掛在自己名下,原本說法友人每月匯款到指定帳戶,以房租模式分攤房貸,直到雙方為了出售持分撕破臉,甚至對簿公堂。原PO透露,自己近期有資金需求,提議把持分賣給朋友,對方主張以三年前的市價計算,並且主張扣掉房貸再行收購持分,由於住在房子內也拒絕賣給第三方變現,自己同樣也反對用三年前的行情拋售持分,希望比照現有實登行情,由於意見歧異只好訴諸法院。該民眾強調,提告友人有4大考量,首先是房子掛在自己名下,勢必影響未來的申貸條件,銀行會根據這筆紀錄評估核貸風險;第二個考量也是房貸風險,必須獨自承擔資金缺口;第三個考量是對方拒絕把房子肯賣給第三方,害自己的資金卡住;第四個考量是房價談不攏,無法認同用3年前的行情拋售持分,基於上述四點只好提告對方,請求法院強制鑑價並且拍賣處理。文章吸引留言,不少網友對案嘖嘖稱奇,有人表示「我只能說你是個人才,竟然跟朋友一起買房子」、「那就賣掉,給他三年前的價格的價錢」、「絕對是前男友或是前女友」、「你說他貪心想用便宜的價格買,那你要用漲價的價格賣就不貪心了嗎?不如各退一步,用原價跟漲價後平均後的價格」還有人建議表示「以我的經驗 最簡單最單純就是分割走法律途徑」、「我是地政士,共有物談不攏,申請變價分割可以解決你目前的困境」。針對原PO的疑慮,義理法律事務所莊勝榮律師直言,由於實價登錄僅供參考,原PO主張以實登行情出售持分「缺乏法律依據」,還是要與友人充分溝通,倘若對方不同意也沒辦法,似乎只剩分割共有物一途,不妨申請變價分割,因友人保有優先承購權,就看對方是否接受,但缺點是銀行鑑價可能會打八折,拍賣流標也會有折價風險。莊勝榮提醒,不論情侶或者朋友共同買房,最好把房子掛在其中一人名下,處理產權問題比較不會複雜,房貸分配也盡量避免匯款分攤模式,倘若日後必需處理掉房子,最好的方法是協議賣給第三方,變現後再均分資金,對彼此相對都有保障。 靜謐×自然×品味 衡美沚 高端生活家獨具慧眼之選 北士科最貴案每坪143萬! 遠雄:輝達來了「沒大調房價」 泰嘉開發深耕九份子 《一字得》全新國際飯店級地標
綠島酒吧屢遭撒冥紙、斷水電! 老闆心累:快撐不住
佇立於綠島東北角的「懶泥」是擁有4.9星好評的酒吧,店內珍藏無數觀光客的美好回憶,但在這樣溫馨的小店裡,卻藏匿著不為人知的無奈。109年11月1日,30歲的阿修(化名)與舊地主簽下7年的租地建屋契約,讓自己的夢想得以深根發芽,孰料113年9月6日,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鄭姓男子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以斷水電等各種方式企圖趕走阿修,而阿修也在這樣的騷擾下虧損了70萬元,身心俱疲。
惡質地主2/知名酒吧每兩周就遭惡意檢舉 店家阻拆電表遭嗆租屋蟑螂
113年9月6日,綠島知名酒吧懶泥的老闆阿修與新地主鄭姓男子發生合約糾紛,鄭男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要阿修1個月內拆屋還地,且用斷水電等方式不停對其騷擾。阿修於113年9月下旬對鄭男正式提出民事告訴,並盼望藉由司法討回公道,但鄭男不僅沒有停止騷擾行徑,甚至對阿修提告侵占和毀損,且騷擾行徑更是變本加厲,而在與對方來往的過程中,阿修也輾轉得知該名鄭姓男子竟為綠島前鄉長的兒子。針對合約的糾紛,阿修並非沒有想過用理性的方式解決,首先他想到的方式是通過聯繫前地主了解土地轉移的詳細過程,但對方似乎人間蒸發,「我打電話、傳簡訊,甚至去養老院都找過了,但就是找不到他!」阿修向記者表示,他與前地主的關係親如家人,當時無妻無子的前地主身患帕金森氏症時,甚至都是由阿修帶他去就醫,回想4年的相處時光,阿修至今仍難以相信對方竟會突然無故消失。此外,阿修也曾試圖向鄭男遞出橄欖枝,表明希望雙方能坐下來好好商量,但鄭男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完全不給商量的空間。113年9月下旬,阿修在與律師討論後對鄭男進行民事提告,主張酒吧是自己蓋的,擁有優先承購權,不須拆屋還地。新地主鄭男與1名女性友人突然到懶泥酒吧破壞電表,並辱罵阿修為租屋蟑螂。(圖/投訴人提供)然而,鄭男也對阿修提告侵占及毀損罪,原以為鄭男的騷擾行徑會在事情走入司法程序後停止,沒想到卻仍接連受到騷擾。自今年2月起,阿修的店平均每2周就有不明人士報警,對方報警的理由千奇百怪「有次只是有盞營業中的燈沒有關上,也成為對方檢舉的理由,警方和我們都感到很困擾」。6月25日下午3時許,阿修在店內突然聽到奇怪聲響,走出查看以後發現竟是鄭男帶著一名女性友人在破壞電表,阿修見狀趕緊拿起手機拍攝進行蒐證,對方見狀並沒有罷手,而是用傘把臉遮蔽後繼續動作,一旁的女性甚至辱罵阿修為租屋蟑螂,全然不把優先承購權放在眼裡。在與對方來往的過程中,阿修也曾想找當地議員或是立委求助,但在輾轉得知鄭男為綠島前鄉長的兒子後,便打消了念頭,阿修一邊嘆氣一邊說著:「我只是遠從桃園隻身來創業的小人物,本來就不容易接觸到那個層級的人物,如今只能相信司法能換來公平正義」而阿修也向記者表示,若是官司打輸,就會好好離開,但若是贏了,也希望對方可以尊重司法結果,停止一切騷擾行徑,避免出現更多勞民傷財的狀況。懶泥酒吧換地主後,受到的騷擾不斷,除了拆電表、斷電斷水外,更有不明人士直接到店內撒冥紙。(圖/投訴人提供)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優先承購權規定於民法426條之2,若出租人將土地賣出時,承租人將有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的權力,且出賣人也應當透過書面方式讓優先承購人知悉出賣條件。她強調,倘若承租人租地建屋的建築非違建,確實得以在民事法庭上主張擁有優先承買權。另外,李巾幞補充道,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於民法425條,她指出,只要不動產租賃契約是在有公證的狀況下,即使出租人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的租賃契約仍得以繼續存在。對此,本刊致電新地主鄭先生詢問回應,記者確認對方是鄭先生本人後,告知致電目的,但鄭先生聽到後,便火速掛上電話,未予回應。
惡質地主1/超人氣酒吧屢遭撒冥紙、斷水電!老闆心累:快撐不住
佇立於綠島西岸的「懶泥」是擁有4.9星好評的酒吧,店內珍藏無數觀光客的美好回憶,但在這樣溫馨的小店裡,卻藏匿著不為人知的無奈。109年11月1日,30歲的阿修(化名)與舊地主簽下7年的租地建屋契約,讓自己的夢想得以生根發芽,孰料113年9月6日,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鄭姓男子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以斷水電等各種方式企圖趕走阿修,而阿修也在這樣的騷擾下虧損了70萬元,身心俱疲。回想起首次來到綠島踏浪的感動,阿修表示,一直想在美麗的海島上經營酒吧,109年的11月1日是他與舊地主簽約租地建屋7年的日子,隨後,他與創業夥伴們在這片土地上,從無到有地堆砌起自己夢寐以求的酒吧並營業至今。阿修與前地主簽了7年的租地建屋合約,沒想到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不顧優先承購權,要阿修1個月內拆屋還地。(圖/劉耿豪攝)這間酒吧本應順遂的營業至116年11月1日,但一切卻在113年的9月6日發生變故,舊地主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把土地轉給了新地主鄭男,而當阿修知道地主換人時,已是他收到「驅逐令」的那日。阿修表示,當天突然接到鄭男電話,當電話接起後,對方直接了當地要阿修在1個月以內拆屋還地,冰冷的語氣劃破了阿修那顆堅定逐夢的心。然而,阿修向對方表示自己擁有優先承購權,即便對方是新地主,也無權將自己趕走,沒想到這卻是一連串惡夢的開端。113年11月17日懶泥酒吧無故遭到斷電,經了解後才知道是鄭男向台電申請所致,阿修只好向台電提出證明,表示自己才是實際用電人,並要求復電,整場鬧劇才得以暫時恢復平靜,但阿修店內的製冰機、冰箱等設備卻在這場斷電風波中損毀,共損失70萬元。阿修以每月8000元的租金,向前地主簽了7年的租地建屋合約,擁有此地的優先承購權。(圖/投訴人提供)113年11月26日,懶泥酒吧遭到不明人士撒冥紙,且店內的水電再度遭人惡意剪斷,阿修內心的堅強也有如這些冥紙般散落一地。「經歷這些騷擾,我也曾想過要把店收起來,但我已經答應那些夥伴了,不想輕易讓他們失業」。回憶起這近1年的種種遭遇,阿修一度難過到無法把話說出,看起來相當無奈,但他不願放棄,希望能有還他公道的一天。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優先承購權規定於民法426條之2,若出租人將土地賣出時,承租人有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的權力,且出賣人也應當透過書面方式讓優先承購人知悉出賣條件。她強調,倘若承租人租地建屋的建築非違建,確實得以在民事法庭上主張擁有優先承買權。另外,李巾幞補充道,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於民法425條,她指出,只要不動產租賃契約是在有公證的狀況下,即使出租人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的租賃契約仍得以繼續存在。對此,本刊致電新地主鄭先生詢問回應,記者確認對方是鄭先生本人後,告知致電目的,但鄭先生聽到後,便火速掛上電話,未予回應。
如何設計股權架構 從公司創設、成長到傳承的法律觀點
企業的股權架構像是一家公司企業的骨幹,不僅影響公司治理、資本運作與控制權分配,更關乎創業夥伴的合作默契、企業的未來發展,以及家族企業的傳承穩定性。從公司草創期、成長期到成熟期到第二代接班,各階段面對的問題與法律風險不同,應有對應的設計與調整策略。本文將從公司創設、成長到傳承的角度,探討如何從法律角度設計股權架構,讓讀者了解如何規劃一個能夠適應公司生命周期變化的股權結構。一、 公司創設階段:重點在於架設股權基礎與創業夥伴協議在公司創立的初期,公司還處於發展階段,股東間的合作關係通常較為緊密,股東間的股權分配不僅關乎股東間利益分配,更直接影響決策效率與公司治理的穩定性。此時,股權架構的設計需注重靈活性與未來的發展空間,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股東出資比例的設計在公司創立初期,根據律師執業實務經驗與常見案例,合理的股權結構應避免「平分股權」所可能產生的僵局與治理困境。此時可根據股東的出資額與貢獻度,合理分配股權比例。至於對創始人而言,應有主導權:建議創始人至少持有過半數股份或具備「控制權設計」,以避免在公司初期過度遭制衡,以確保能夠主導公司決策。2. 優先股與普通股的設計在公司創業初期,可以設計優先股與普通股。例如,創始人可以擁有普通股,而投資人則可能獲得具有特殊權利的優先股。此股權設計安排可確保創始人在經營公司過程中之控制權,同時給予投資人一定的回報保障。3. 股東協議的規範股東協議是規定股東之間權利與義務之文件。例如,股東間角色定位與權利義務、股權轉讓的限制(如優先承購權、禁售期)、決策權與分紅比例設計、未來增資或退出機制設計等,都應在股東協議中明確約定,以避免之後產生爭議。二、 公司成長階段:股權結構的調整與擴張隨著公司業務發展與資金需求的增長,股權架構的調整成為企業經營的重要部分。在公司成長階段,股東結構往往會發生變化,融資與股權分配成為公司成長的關鍵。1. 融資與股權稀釋在公司的成長過程中,為了滿足資金需求,除向銀行貸款外,通常會進行外部融資。此時,原始股東的股權將會被稀釋。對於創始人來說,須計算增資後創始團隊股權比例是否仍具控制權。或者設計合適的員工認股權(ESOP),以吸引未來人才和留住關鍵人才,同時保持對公司的控制。2. 控制權與治理結構公司成長期階段,公司治理結構之設計亦有重要性。股東會的決策機制、董事會之運作方式、董事會席次之設計及公司管理階層之職責劃分,皆是公司治理層面需要考慮的問題。應注意確保公司決策流程之公開及透明,避免公司經營權爭奪問題。3. 風險分散與法律保障隨著外部投資人的加入,公司面臨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此時,法律應提供風險分散的保障。對於投資人角度,可設置退出機制,確保投資人之投資能夠獲得回報。三、 公司傳承階段:設計股權結構的穩定性與可持續性隨著公司逐漸茁壯步入穩定期,股權結構之傳承問題成為這一階段的關鍵。設計可永續性的股權結構,對於公司的長期發展至關重要。此時,股權傳承之規劃不僅僅是法律問題,還涉及到財產規劃與企業文化的傳承。1. 股權傳承計劃對於家族企業或希望進行股權傳承之企業,建議應提前設計股權傳承計劃或經營權交接計畫。包括確定股東之繼承人、股權之分配方式以及企業第二代進場之角色規劃。設計合適的股權結構,可以保證在創始人或現有經營階層退位後,公司的控制權能順利交接,避免因股東結構變化而引發的家族企業內部衝突。2. 財產規劃與稅務安排股權傳承通常涉及到財產規劃,特別是對於高資產企業,合理的股權結構設計可以減少繼承過程中的稅務負擔。設計時,應考慮到民法、稅法相關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信託基金、家族控股公司等結構,以達到財產保護與分配的目的。3. 法律風險與合法性在股權傳承過程中法律風險是重要議題,應注意民法、稅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規範,設計合法的股權結構,以避免因股權轉讓、繼承的過程中違反法令而引發法律糾紛。股權架構的設計牽涉法律、會計、稅務與管理層面等議題,從公司創設、成長到傳承,不同階段之股權結構設計應隨著公司企業的具體需求與未來發展進行調整。律師在其中的角色,不僅是法律顧問,更是協助企業穩健經營與傳承的策略夥伴。合理的股權架構不僅能夠保障公司穩定運營,還能夠為股東提供長期的利益保障。對於公司企業而言,應及早進行股權架構規劃,能夠避免不必要之法律糾紛,降低公司的法律風險,確保公司的可持續成長。
地主賣地苦了居民!控未協調倒廢棄物逼搬遷 建商回應
台中市霧峰區六股里1處約2700坪土地被地主出售給建商,當地10多戶居民24日出面控訴,他們在地居住超過百年,建商未溝通協調,就憑一紙文書要求他們拆屋還地,不願配合者還遭到強行拆屋並傾倒廢棄物,盼建商出面協商;建商回應,程序皆依法辦理。六股路94巷一帶10多戶居民24日在市議員江和樹、六股里長王原祥陪同下指出,他們自去年9月起,他們陸續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才驚覺居住的土地在兩年前被地主賣給建商,過程無通知與說明,對方僅以法律程序強行要求搬遷。居民出示泛黃的舊租約、稅單與帳單等資料表示,他們世代居住在此,自2002年起雖無人再上門收租,他們仍依法提存租金、持續繳交房屋稅。他們沒有土地權狀,按建商提供土地補償費,以空地每坪1萬元、有房屋土地每坪2.5萬元,補償下來可能僅約數十萬到百餘萬元,別說買房子,就連租屋也不夠。他們控訴,有12戶拿了補償費搬離,還有約16戶未同意搬離,其中兩戶卻遭建商強拆,更將廢棄物傾倒在其他住戶家門前,疑似藉此施壓逼迫他們搬遷。其中1名住家遭拆的婦人氣憤表示,她僅是出門買菜,回家便發現房屋被夷為平地,洗衣機、冰箱等家當都全數毀損,「就算想搭帳篷住都沒有地方搭」,如今只能暫住兒子家。居民強調,他們不是釘子戶,也不要建商的錢,主張應有優先承購權,願意出錢買下土地,希望建商可以溝通協商。對此,建商表示,他們依法取得土地,拆除行為僅針對已接受補償的住戶,並無強拆,其餘訴訟糾紛交由司法審理。針對廢棄物傾倒爭議,台中市環保局表示,現場查獲工程砂石汙染水溝,並發現拆除的含石綿瓦片未依規定處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條文,已當場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將依規處以1200元至6000元及6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有關拆除工程是否合乎法規,中市都發局說,此案涉及私權糾紛,據了解利害關係人已提訴訟,將由司法機關審理。另查此案地上物大多沒有使用執照及保存登記,故拆除業者未申請拆除執照。此外,拆除工程是否涉及違建可免申請拆除執照、亂傾倒營建廢棄物、違法現地留置及施工圍籬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等,都發局將盡速查察釐清後依規辦理。
小蝦戰大鯨1/六代世居地遭巧取蠶食 番仔路居民控財團影武者
台中市太平「番仔路」地區44戶佃農世代安居2甲的農地上,然而平靜的生活卻被20世紀一場「騙局」所打亂,居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剝奪優先承購權,顛沛流離,他們指控隱身背後的集團為了至少新台幣30億的龐大開發價值,佈局一場近40年的「大鯨魚強吞小蝦米」戲碼。番仔路地區位處台中太平區台74線快速道路台鐵精武車站之間,屬於北太平與舊市區接壤的精華地,現今仍屬於農業用地,開發潛力無窮。台74另一側的「新光重劃區」今年下半年還要開幕百億BOT(興建、營運、移轉)「老人復健醫院」,估計將吸引近萬人潮,不但建商紛紛搶進卡位,近五年成屋房價平均漲幅翻倍,人口紅利後勢看漲。當地房仲預估,以番仔路地區這塊方正街廓、4面臨路的2甲土地開發案來講,雖未來商機端看土地變更後的地目而定,但保守至少能獲利30億起跳,也成為各方覬覦的肥羊。3日午後,暮春陽光灑落,CTWant記者沿著台74號環線從喧囂市景轉入太平區小徑「番仔路」,沿途映入眼簾盡是彩繪繽紛老屋,突然間一幀黑底白字「法院判決勝」的駁火標語格外顯眼,附近還夾雜剛拆除斷垣殘壁,前後視覺衝突反差極大。「番仔路自救會」理事長林秀芬與幾位居民同聲控訴,過去數十年生活危如累卵,「安身立命」幾字簡直就是奢侈。番仔路居民已被海量訴訟壓得身心俱疲,其中建商代表(左)曾拿著一份法院裁定要求住戶(右)趕緊搬家,否則將面臨巨額求償。(圖/翻攝自番仔路自救會臉書粉絲團)林秀芬說,「番仔路庄」是現有少數都市中仍有大量閩式三合院與土角厝的庄頭,這區村民大多為清朝時期太平林家招募的佃農,當年墾地與修圳完成後便在此長居形成聚落,並繳交「稻穀租」向地主林鑽燧租地建屋,如今村民已是第六代住民,卻從1976年起捲入「拆屋還地」等官司糾紛,一晃眼近50年。林秀芬指出,1976年「牽猴仔」(仲介)邱男就曾拿著假憑證第一次要住戶拆屋還地,當時屋主發現邱男根本沒見過地主,首次訴訟保住房子,邱男則辯稱是被另一位不肖業者誆騙,主張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逃過了法律制裁。然而邱男團夥沒放棄,1986年聲稱與移居日本的林鑽燧後代簽署的番仔路土地的「買賣契約」,竟然成功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接下來就是住戶噩夢的開始,邱男團夥獅子大開口要居民拿出1.1億元鉅款,選擇「付錢或滾蛋」,還搬出《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喊出10日內村民必須向林鑽燧後代買回,否則就是自動放棄了「租戶優先承購權」同時等於承認邱男買入,進而說服法院同意「拆屋還地」。林秀芬氣憤指出,當時村民認為邱男的地主身分大有問題,因此一段時間拒絕繳納房租,怎料邱男團夥卻據此強化「租戶優先承購權」已不存在的論述,並拆成多件民事、行政訴訟,以海量累訟逐一提告租戶自然人占用房屋「不當得利」,另一手「逼迫」和解。居民指出,住戶在1998年派了住戶林清標做代表,去日本找老地主林家談,才發現1987年的買賣「根本是唬爛」,當時太心軟,沒有一狀告發偽造文書,如今家園將被摧毀卻已過刑事追溯期,只能寄望對邱男團夥提起的「確認買賣登記不存在」訴訟能有一線曙光。番仔路自救會發言人林秀芬(左)望著老鄰居說,在地多年的阿笑姨(右)娘家已遭查封,夫家也三不五時收到建商文書要求自行搬遷拆屋,阿笑姨的家明天還在不在?沒人有把握。(圖/顏瑋辰攝)林秀芬質疑,邱男根本就是長億楊家的「白手套」,到了2019年邱男團夥更是「不演了」,直接將部分土地200分之1持分「贈與」給台中地產大家長億集團第三代楊仁元,讓楊家人可以直接以地主身分出面,不只讓長億的角色正式浮上檯面,更使居民堅信,近半世紀雞飛狗跳的訴訟日子,一開始就跟長億脫不了關係。被控涉入炒地糾紛的長億集團在台中赫赫有名,85歲的創辦人楊天生出生自太平本地,家族前身是農藥起家的興農集團,進一步以「長億」為名投入建築市場,搭上20世紀末台灣建築業起飛的腳步發跡。楊天生也活躍於台中政商界,擔任過台中縣工業會理事長、台灣省工業會理事長與第一屆國大代表,素有「中霸天」稱號名噪一時,並由房地產與政商綿密關係構築堅實的企業網絡,觸角包含建築、營造、證券、金融、娛樂、環保科技與保全等行業。林秀芬泣訴,接下來「拆屋還地」加速進行,盤點44戶老鄰居中,如今12戶因老死、後代淨身出戶「不玩了」而被建商陸續持有土地,自己則持續掙扎,整理出可能夠格當「文化資產」的幾幢故事建築,卻反被鎖定為「最優先」拆除對象,就是要避免番仔路認列文化資產甚至古蹟而「逃拆」,自己看不到市府拆除執照而質疑拆除程序未完備,竟被建商掛帆布指控「惡意散播假消息」。「我不知道明天我家還在不在」,她長嘆一口氣。在地90年的阿笑姨哽咽指出,自己「後頭厝」被建商奪去,人走茶涼「已經沒有娘家回了」,如今奄奄一息的夫家也籠罩在拆遷陰影中,約30戶還存在的建築也不時面臨「斷水斷電」、「部分拆除」等滋擾,她緊抓著記者的手,只求大眾輿論,能成為安享晚年的浮木。CTWant詢問長億集團對此事的回應,對方由地主代表張朝欣出面說明並反擊指出,不少住戶從1980年代就不繳租金至今,地主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權,還得乖乖繳地價稅,累計40年來已繳了上百萬,反觀願意和解的住戶都已獲得一筆搬遷費,地主也不會計較近年租金的「不當得利」,已是最大善意。至於背後是否有財團操作,張朝欣則直言,此案近50年前就開始纏訟,當時長億集團根本還沒成立,他批評少數住戶為了營造財團壓迫的形象東拉西扯,心態可議。
小蝦戰大鯨2/拒繳「幽靈租金」成話柄 專家籲租客「提存」保權益
台中太平「番仔路」扯了近半世紀的居住角力,住戶主張租客「優先購買權」卻被地主反批多年不繳租金「零元爽住」。專家直言若房地產權有爭議時,租客可向法院聲請「提存」,若想趁亂不繳租金,恐無法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優先購買權」等租客保障,將會吵個沒完。《土地法》專業律師葉恕宏以「番仔路」案為例指出,「牽猴仔」邱男團夥到日本取得「和解書」時就問題橫生,因為邱男聲稱除了新台幣300萬元和解金外,更砸了1.1億元正式購入土地,因此「叫板」居民想行使優先購買權「1.1億先拿出來」,然而邱男自己卻拿不出匯往日本的1.1億元金流與完稅證明,且邱男返台後急著「履行契約」要住戶「拆屋還地」,卻不先處理一般土地買賣中最重要的「移轉登記」,實在是詭異,因此住戶正整合提起團體訴訟,主張「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葉恕宏認為,邱男團夥在1987年的移轉登記簡直是「假買賣」,根本沒有資格要求住戶「滾蛋」,「要拆屋還地也是還給最早的地主林家後代吧」他一針見血。台74快速道路俗稱台中環線,2011年全線通車後帶來川流不息的人潮,也讓周遭農地重劃成為各方覬覦的目標。(圖/報系資料庫)葉恕宏指出,如今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時,由於訴訟標的金額非常高,一律以三個審級4.5年、年息5%標的計算裁判費,因此居民一湊得湊出高達300多萬裁判費,這也讓不少土地官司在「裁判費」就讓人打退堂鼓,「司法是有價的嗎」正義遺珠四散他認為值得商榷。番仔路自救會發言人林秀芬說,自己努力擠了175萬元,但其他殘存的老弱婦孺是難再「榨乾」生錢,何況多年的官司讓不少人早已散盡家財,目前正以藝術和文創故事募款,「至少不要因為繳不出裁判費被駁回」,她的心願如此卑微。地政士蔡岳臻則提醒,如今「番仔路」居民被抓住「小辮子」,稱有段時間「沒繳租金」而在優先承購權上站得並不穩當,一般租客如果遇到房東產權不明,該繳的房租可別僥倖「裝傻」,可以到法院申請「提存」,仍按時繳租金,由法院去決定要繳給誰,未來如遇到產權變動,租客也能完整保有「優先承購權」、「買賣不破租賃」等保障。地政士蔡岳臻提醒,如果租客遇到產權不明時切勿心存僥倖不繳租金,可到法院「提存」以確保未來產權移轉時,「買賣不破租賃」、「優先承購權」等租客權利獲得保障。(圖/趙世勳攝)蔡岳臻也說,土地賣家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如土地現有「地上物租客」,無論是「租地建房」或「直接租房」的租客,都建議地主以「雙掛號」書面徵詢租客願不願意拿這筆錢出來買,也別忘了在買賣契約中加上「如遇行使合法優先承購權則無條件解約」,否則為了合《土地法》規範卻毀了契約面臨求償,得不償失。蔡岳臻直言,過去土地「不值錢」,大地主租地甚至無償給佃戶住房的情況非常常見,但「請神容易送神難」,日後土地值錢了要開發,地上物居民往往強烈還擊,這時就考驗開發商的智慧。他舉例,依照太平「番仔路」現況分析,建商整合重建後效益30倍起跳,若能在社區一隅蓋個平價公寓,安置好這些現有居民,整合開發是更加迅速容易,否則拖延的時間成本,又平添社會嚼舌話柄,實在沒必要。CTWant詢問長億集團對此事的回應,對方由地主代表張朝欣出面說明,並喊冤說,邱男年事已高,只希望在有生之年趕緊處理好土地整合,若和解者地主也都有提供拆遷補償,不會追討房租「不當得利」,且此案已經歷多重審級救濟,依法拆除站得住腳,地主已盡最大可能溝通,希望圓滿處理;台中高分院則強調,此案終極判決並不在台中高分院,聲請人與相對人循救濟管道處理,予以尊重。
「社」宅淪胭脂1/哪來的底氣? 蔣萬安喊啟動社子島開發遭內政部吐槽:太樂觀
台北市長蔣萬安10月底在市議會備詢時,喊出社子島最快「2027拆除完成,2028動工開發」,引爆1.1萬社子島居民恐慌。市府打著居住安全大旗,推出「生態社子島」計畫,誇稱要讓社子島容留3萬名常住人口,然而近300公頃區段徵收細部規畫曝光,不僅家園面目全非,佔地3.29公頃的台北海洋大學屹立不搖,校區旁還劃設完整公園綠地,在地居民直批「市府橫柴入灶」、「欺民肥私校」。被稱為台北市「最後一塊寶地」的社子島,自1970年葛樂禮颱風,一紙市府公文禁限建長達50年之久,隨著2005年員山子分洪道完工,社子島淹水頻率大減,各方紛紛瞄準此處搶進開發。2015年前市長柯文哲上任之初,提出iVoting市民票選「生態社子島」方案,喊出加速開發、盡早解禁,儘管居民反對聲浪不曾停歇,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仍於2020年審議修正通過,目前正在中央內政部國土署土地徵收小組審查。據了解,若審查通過,下一步將會送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程序完備後才可啟動區段徵收。1996年賀伯颱風釀北市社子島淹水災情,北市府因而堅持不解除「禁限建令」,社子島居民則質疑當時新北板橋、三重淹水更嚴重,怎不見他們限建呢?(圖/報系資料庫)本刊調查,占地294公頃的社子島開發範圍中,高達83%為私有土地,主要道路延平北路七至九段也由左右地主捐贈,至今徵收不全,多數仍持續繳納地價稅,市府對社子島細部計畫中,一再強調若不願參與者,可以申請剔除,至今卻只有4筆0.43公頃私有土地劃入「再發展區」確定保留;弔詭的是,社子島3.29公頃稀有方正的文教用地中,只有與市議員林世宗家族關係密切的「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被原地完整保留,連島上僅存的義務教育機構富安國小、福安國中也將被遷移,引人非議。11月5日,本刊記者自繁華台北延平北路七段進入社子島,沿路街景彷彿「急凍」在50年前。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在社子島信仰中心坤天亭前指出,社子島開發範圍中,具備戶籍的常住人口便有7,800多戶,當時市府的「區段徵收」同意問卷只發放2,800份,繳回者只有511份,由於期間自救會呼籲居民「蓋牌」回應,因此多數不同意開發者根本「不交」問卷,然而市府卻依照7,800戶為母群體,誇稱居民反對「區段徵收」不到3%,事實上是市府扭曲事實朝「自己想要」的方向解讀,實則有97%地主「不支持」區段徵收,幸好內政部審議時卡關,足證其心可議。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期喊出2027拆遷原住戶、2028啟動開發,社子島不少居民聞言直呼嚇壞了,內政部官員私下也認為北市府評估過度樂觀。(圖/方萬民攝)70多歲的在地居民王先生指出,社子島過去是泉州移民為主,老鄰居彼此都很熟識,自1970年禁限建令頒布後,守法居民的房屋早過了50年加強磚造的使用年限,屋頂漏水塌陷,依規定只能使用鐵皮覆頂加固,還常被誤會為「違建」,居民無奈身處危險之中,不時還被市府人員「查水表」,一下稱未依規定請領門牌,想請領時又被懷疑未來徵收時想「多領一份拆遷款」,遑論10月底康芮(Kong-Ray)颱風來襲,居民在自家如坐針氈,現在1.1萬居民都住得戰戰兢兢,未來市府還稱要達到30,000人居住,並廣設社會住宅,實在笑話。王先生批評,柯文哲市府時期,幾乎每個禮拜都與市議員林世宗到北投捷運餐廳共餐,不知是不是「吃」出革命情感,一路替林家的台北海大開綠燈,市府卻打算把周邊1.1萬居民趕到12.9公頃的集合住宅,喊出有「優先承購權」,若買不起還有「優先承租權」,但不遠處的「洲美」區段徵收前例斑斑可考,當時有3分之1的居民因租都租不起,只能黯然離開台北市。如今輪到社子島,萬名居住者老早住這,產權、土地都是自己的,如今成為開發派「俎上肉」,市府聯合開發派打擾在先,再假惺惺地稱要安置,實在是「提籃假燒金」,居民承受不起。身兼台北海大董事長的台北市議員林世宗則透過辦公室回應,台北海洋科技大學主管機關是教育部,自己是台北市議員,並無監督關係與應迴避事項,一切依法辦理,外界不需過度解讀。
原保地難民1/禁伐補償提高吹濫舉歪風 20萬原鄉非原民恐淪無殼
立法院朝野近期為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鬧得不可開交,在原住民正義與森林復育大旗下,聲勢浩浩蕩蕩,然而在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中,竟有20萬民原鄉中「漢人」,他們因為沒有原住民「身分」享有保留地承租權,正面臨檢舉,其間原漢衝突就隱藏著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利益。據了解,日治時期為了便於「番務管理」,將海拔1,500以上俗稱國有林的「要存置林野」的8萬名高砂族人,強制遷移到海拔600至1,500公尺、約24萬公頃的「準要存置林野」地,卻未進一步登記地籍,遑論提供完整的住宅與耕地規劃,僅以「蕃人索要地」隔絕在開發之外,被視為化外之地。本刊調查,國民政府遷台後,多次更新山地管理法令,直到 1966年推出《山地保留地辦理土地總登記應行注意事項》並同步清查登記地籍後,才劃定了全區約24萬公頃的原住民鄉鎮,並以《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保障山地居住者的居住權。然而,目前56萬名原住民中,僅有3分之1留在原鄉土地生活,其餘多已遷居都市謀生;部分原鄉反而「漢人」(含閩客和外省族群)占了超過半數人口,他們長年耕作、建屋、栽種謀生,卻因「非原民」身分,無論有無租約,最終還是拿不到土地所有權,不時還會遭舉報「超限利用」,面臨被收回租約與土地的威脅,生活戰戰兢兢。立法院會6月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額度自2025年起,由每年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提升至6萬元。(圖/周志龍攝)本刊10月29日走訪台中市原民鄉鎮和平區「打鐵坑」地區,梨農張演良指著6分地果園表示,在1974年《區域計畫法》頒布前,他的祖先向當地原住民「買地」,簽下了權利讓渡書,只差沒去地政登記,但持續有耕作與使用事實,如今土地值錢了,卻反過來被前地主的原住民後代提告,對方憑著保留地中的「原住民身分」,不承認祖先的買賣。張演良說,雖然官司勝負未明,但看著原民會出錢出力替「耍賴」的原住民後代打官司,原告卻連出庭都不需要,他卻得寫狀紙並從山上奔走地檢、地院,身心俱疲之餘,更感嘆「土地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無獨有偶,車程相距3分鐘的東光路三段崑崙巷5公頃土地,原本是甜柿果樹盎然,過去由原住民出售栽種權利給閩客籍拓墾者,經過4次轉手後,原民後代因缺錢花用,反過來提告現耕者侵占,便是因閩客籍耕者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如今重新掛上出售土地標誌,當地居民異口同聲地說,若買了此地,第一階段地政過戶就無法過關,即使僅讓渡「栽種權」與「使用權」,難保原地主不會過幾年缺錢花用,再拿出原住民「無敵」身分提告要求返還,當地人都懂不敢碰這塊地,「他們就是要騙外地人」一名在地居民直言。和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奕正直言,不少人租下了土地後砸錢鋪路與興建灌溉設備,卻反而容易遭舉報「超限利用」,實在冤枉。(圖/黃威彬攝)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理事長吳天祐感嘆說,若要談破壞國土現況,不少原住民從國家手中無償取得土地後,就直接出租給人作為逃逸外勞宿舍,與原住民文化保留初衷背道而馳,卻因原民無敵身分,能爽領土地租金當現成地主,政策釀成的原保地斂財歪風,閩客與外省籍「非原民」淪難民,實在唏噓。他透露,部分民眾看準自己身分享有保留地優先承購權,準備大量舉發「非原民」對土地超限利用,再憑藉原民「優先承受權」保護傘,即使沒有租約及權利登記仍優先搶地,成功後再進一步變更為「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
原保地難民2/權屬釐不清先漲補償費 專家批誘發檢舉潮本末倒置
全國55個含有原住民保留地的鄉鎮意外因「禁伐補償」金額提高,引爆原、漢不同族群累年衝突與矛盾,不少在地居民直斥原民會,動輒興訟、剝奪居住權且毫無補償,拿小老百姓生存權刷存在感、充業績,激化原住民鄉鎮衝突。10月底康芮(Kong-Ray)颱風來襲前夕,台中市和平區家戶正緊急搶收茶葉與甜柿而忙碌不已,但在善後風災,身心俱疲之際,後續竟還有來自政府「追殺」,對簿公堂甚至流落街頭的壓力,只因為他們賴以為生的土地被劃為「原住民保留地」。本刊調查,國民政府遷台後,原住民居住的建地,多屬於公有土地,必須向土地管理機關承租或承購,當時政府因應整體社會生活品質的提升,原住民有增加土地面積的需求,便於1988年把原民拿來蓋房的國有地劃編為保留地。看似理由正當,但是當時人力不足,不少劃設者根本沒去現場,直接依照鄉鎮分野,訂頒了《台灣省原住民原居住使用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和作業計劃後,粗畫了涵蓋55鄉鎮區、面積高達26.4萬公頃的「原住民保留地」,佔台灣島土地面積7%。2019年,不少山區漢人因不滿耕作地被劃為原住民保留地,手持標語到行政院前抗議,要求修法解決爭端,讓住民依據耕作事實,各自擁有自己的土地所有權,而非依照「血緣」對原民與漢人「大小眼」。(圖/報系資料庫)然而在1972年《農業發展條例》早就獎勵民眾拓墾開荒地,不少閩、客、外省人等非原民紛紛入山開發,鋪設馬路與建築渠道,並搭建房屋就地在「原保地」生活。原本相安無事,但在近年土地價值高漲與原住民權益抬頭之下,竟反因搶地問題,釀原鄉原民與非原民矛盾,衝突一觸即發。受災戶之一的鄧小姐說,以新社水底寮地區來說,260公頃多達400多筆地號被劃為「原住民保留區」,但其間戶籍人口「通通是閩、客籍漢人」。她說,漢人在55原民鄉鎮區首長的參選權被剝奪,只能由原住民內部自選。此外,漢人更因不是保留地上承租人,即使是實際耕作人,仍不能參加農保,如今11月怪颱康芮侵擾,正「當時」卻採收不及的甜柿與下月即將上市的「白毛台」一期葡萄冬果受損,投入心力打水漂,農民將毫無農保理賠。自家被地政機關畫為「原保地」卻多年求助無門的鄧小姐泣訴,坊間一直傳出外地有心人對原住民「借名登記」想做休閒園區牟利,但其實不少人因憂心新法,深怕自己胼手胝足搭建的房子,身故後會被政府收回改配發當地原住民,子女將顛沛流離,好一點的與原住民通婚取得正式身分,若走投無路者,「只能借名登記,大家只想活下去,根本沒心力圖謀發財,卻得面臨一波波妖魔化攻擊」,她無奈。和平區和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奕正拿出法條憂心直指,過去法條沿革下來,相關法條原本「山地人民」的稱呼,陸續被改成「原住民」,也就是過去「屬地」照顧到全體居住山區者,如今卻變成「屬人」只照顧有原住民血統者,更有不少老早搬去都市的原住民,眼見機會「搶地」難得,因著身分大辣辣地回山區搶地,反倒是世居山區的閩客與外省籍拓墾者變成裡外不是人,苦不堪言。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理事長吳天祐憂心,因著《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而生的《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目前僅是「行政命令」位階便可動輒趕走世居非原民,興訟問題也叢生,未來若依照原民團體與原民立委要求,進一步躍升成法律、條例位階,原鄉「非原民」更是活在「楚門的世界」,只要被原民發現稍有不當利用土地舉報,馬上就面臨終止土地合約掃地出門窘境,再由當地原住民協調優先購地,若未來修法成功「政府將帶頭保障土匪行為」他直斥說。1972年頒布的《農業發展條例》獎勵拓墾荒地,不少人響應紛紛入山開墾荒地,如今山區基礎建設完備,拓墾者與後代卻連自己住的地方都可能被收回,實在諷刺。(圖/黃威彬攝)中央大學助理教授鄭揚宜直言,過去政府獎勵拓墾而找來了不少榮民和各路壯丁,但「誰把人帶來就要顧好」,比方退輔會有責處理榮民住屋、農業部有責解套拓墾者農保,如今卻依照族群意識,把責任推給了原民會,政府長期放任原鄉土地所有權不明,放生原鄉非原民成了「難民」,現在肥滋滋的禁伐補償來了,卻沒先把地籍歸屬理清,激化原民與非原民衝突,簡直本末倒置。鄭揚宜說,《禁伐補償條例》其實非常容易誤導民眾,因為只要一定面積70%禁伐,就能領到全額補償,充其量只是「限伐」,另外30%土地就可拿來養蜂、養菇或生態旅遊等低傷害環境生產。他呼籲,政府若真要正視此問題,與其肉桶式地「補貼」,不如先派員走訪現場,過濾出「生計」所需的農業活動者與大宗商人之別,進一步利用林地農用與獎勵造林措施輔導轉型,發展不影響林木生態的「林下經濟」,不要老想著靠土地與補助發財,才能走得長久。原住民委員會對此回應,並非僅原住民能舉發土地超限利用,且是否超限利用涉及跨機關認定,若該筆土地租約遭收回且恰巧為「原住民保留地」,修法後當地原住民將有優先承購權,但詳細承購規則未定,絕非謠傳「抽籤」為之。至於何以在原鄉興訟不斷升高對立?原委會則推稱此類興訟屬於地方公所提出,原民會無主導權。
看好半導體先進封裝需求 日月光攜手宏璟合建K28廠房
全球半導體將由先進製程扮演產業回升的火車頭,相關供應鏈近年也積極儲備產業以因應未來市場強勁需求。封測大廠日月光控股(3711)週五(21日)宣布,看好先進封裝需求並持續積極擴產,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關係人宏璟建設(2527)採合建分屋方式興建K28廠,預計2026年第四季完工。日月光投控在去年底集團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承租同集團台灣福雷電子位於高雄楠梓廠房,約4735坪,將用於擴充封裝產能。如今為配合其高雄廠之營運成長規畫,針對先進封裝製程的終端測試需求、AI晶片高能源運算及散熱需求進行擴產,21日再公告將和宏璟建設合資興建K28廠。據悉,該建案由日月光投控旗下日月光半導體提供所持有大社土地6283.09坪其中之2660.98坪,並由宏璟建設提供資金,合建地下1層、地上7層之廠房,該K28廠房之樓地板面積約10883.62坪,雙方協議之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為日月光半導體 22.24%、宏璟建設77.76%。K28 廠房興建完成後,雙方將依合建分配比例辦理產權登記,並由日月光半導體或其子公司取得宏璟建設所屬產權之優先承購權。日月光半導體於其所購入之大社土地分二期開發,第一期K27廠房已於2023年完工進駐,第二期K28廠房以2026年第四季完工為目標。市場法人看好未來AI晶片先進封裝產能,將是日月光重要營運動能。另外,宏璟建設與日月光半導體長期合作互信基礎厚實,且建廠工期配合度高,加上近期營建市場之材料成本上掦及人工短缺,是以借助宏璟建設之廠房興建專業、經驗及營建資源,以確保 K28 廠建廠進度符合目標時程。日月光投控強調,本案合建分配比例之訂定,係參酌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及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兩家專業估價機構,出具之估價報告書,並與宏璟建設協議以估價結果之平均值為基礎,經日月光半導體董事會決議通過,相關程序業依該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
日月光重訊收購K27廠逾七成產權 法人:配合台積電高雄2奈米擴充
日月光投控(3711)今(9)日宣布,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關係人宏璟建設(2527)購入其所持有K27廠房74.46%產權,從此完全為日月光資產,後續將出租予旗下測試公司台灣福雷電子。法人推測,這是日月光應台積電2奈米所需CoWoS等先進製程需要,所做的決定。AI伺服器需求爆發,而這需要台積電先進製程製造晶片,昨日台積電證實把高雄廠原定7奈米和28奈米製程更新為2奈米,2025年量產,CoWoS先進封測需求一併上升,既有配合的封測商日月光先行受惠。此外,台積電7月25日宣布斥資900億元在竹科銅鑼園區自建CoWoS封測產能,但2027年才能量產。日月光財務長董宏思指出,K27廠房為2021年日月光半導體與宏璟建設簽署合建契約合作開發之廠房,該產權及土地相應持分,分別由日月光半導體持有25.54%及宏璟建設持有74.46%,依照合建契約,日月光半導體行使優先承購權,購入宏璟建設所持有K27廠房74.46%之產權(建物面積約6,591.6坪及其土地相應持分),雙方依照專業估價報告議定之未稅交易金額為新台幣16.7億元。K27廠如今落成,日月光半導體綜合考量高雄廠區封裝測試之產線配置需求,擬於日月光半導體取得K27廠房全棟產權後,出租予子公司台灣福雷電子,由福雷公司利用K27廠房進行其高雄廠區測試產線之整合,進而日月光半導體亦能同步達成封裝產線之整合,以增進日月光半導體高雄廠區管理之綜效,進而達到最佳產能配置並提升日月光高雄廠區之服務效能。
前立委烏龍爆料瞎扯都更暴利 蔡適應反擊:黃國昌打錯人了、與我無關
前立委黃國昌今(28)日指控民進黨基隆市長參選人蔡適應協助財團都更、炒地牟取暴利;對此,蔡適應下午親自出面反擊,指稱黃國昌所指涉的國有土地標售案,是國民黨執政時就決定的方向,且主責是新北市政府,自己完全沒有參與,他的辦公室在2018年接受該案陳情內容為土地荒蕪許久,地主希望拍賣程序能「依法辦理」、不要延宕,辦公室一切依法行政。蔡適應強調,他的辦公室一切符合法律規定,黃國昌攻擊錯對象了,且自己並沒有參與該案規劃及標售;當初2018年地主來陳情時,內容是從2014年到2015年間就決定要拍賣該地,但程序延宕,地主希望能依法辦理、不要延宕,辦公室也是要求依法辦理。他也指出,今天被指控的人和他並沒有任何關係,這是國防部推動的政策內容,包括主計總處、政戰局和國產署,都已登錄在案,且從2016年就要進行標售,不能與標售相關細節搞混在一起。蔡適應說,根據2021年10月5日相關函文,內容清楚為「考量本案土地前因人民陳情行使共有土地優先承購權利委託貴署『辦理公開標售在案』,基於信賴保護及誠信原則,並符合『眷改條例第一條規定宗旨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改善都市景觀之精神』,故請貴署續行辦理估價作業,俟完成估價後另案委請辦理公開標售。」他強調,一切依法行政,並無施壓問題。有媒體詢問該爆料是否會影響基隆市長選情,蔡適應表示,該案一直都是國產署在辦理委託標售,黃國昌擔任立委時,也在財政委員會,那時就可以主張這個案子能有不同想法,不知道黃國昌為何特別在選舉前,用莫須有內容來指控他。針對要不要提告,蔡適應則說,只希望將事情說清楚,讓外界知道,國產署後續執行細節,自己並沒有參與,辦公室也沒有參與。他再次強調,自己不是這個案子的參與者,擔任立委能做的就是接受人民陳情,要求機關依法辦理、不得延宕,公文上也寫得很清楚,而且也有登錄在案,黃國昌先生搞錯對象了。
蔡鎮宇跳出來搶親 家樂福交易恐逾20億美元
寶豐隆興業創辦人蔡鎮宇搶親家樂福,統一證實此事!統一昨日召開董事會並公告,蔡鎮宇委託律師向統一與統一超詢問購買其持有的4成家樂福股權,不過已遭到拒絕;統一回應「迄今無處分家樂福股權的規畫」。統一表示,蔡鎮宇委託傅祖聲律師事務向統一與統一超的董事會,表達有意願購買統一20.5%、統一超19.5%,共計40%家樂福股權,依據法規須討論與公告;統一董事會討論結果,至今為止還無處分股權的規畫。家樂福法國總部對台灣家樂福持有6成股權、第二大股東統一集團則擁有4成股權,台灣家樂福出售,統一具優先購買權,統一也已經表達有承購的意願,目前雙方仍在洽商當中。雙方交易案尚未談妥,就已經傳出多組人馬爭搶,包含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達勝集團董事長郭冠群整合包括萬海、中嘉、統一、宏泰和玉山等團隊,共組投資基金參與競標等。蔡鎮宇有意搶親引發熱度,可能墊高家樂福出售價格,外界評估,統一若要買家樂福,交易金額恐要超過20億美元(約新台幣595億元)。統一集團董事長羅智先日前也承認,法方不斷變更版本,至今雙方尚未有共識。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昨在裕民股東會前,也對競標台灣家樂福經營權一事表態,他說有意願公開比價,展現決心,但如果統一有優先承購權,事情就變複雜了,他予以尊重。
水利會拆我家3/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 直指水利會法規有問題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旁的土地被「瑠公農田水利會」賣給建商家族,已故的百歲人瑞陳罔市四代所居住的老宅將被拆除;監察院調查後在昨(7)日指出瑠公農田水利會做法違反居住正義,監委高涌誠說,陳罔市在新店瑠公圳旁的土地被當年瑠公農田水利會(現改制為農委會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賣給其他地主,經法院判決須拆屋還地,非常不公,水利會法制與出售作業有疏失之處。高涌誠指出,深入調查發現,瑠公水利會於100、101年間出售土地,是依當時「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規定辦理,但該要點並未規定土地占用人有優先承購權,然而原住戶遭拆屋還地,有違法侵害其受憲法保障之生存權、財產權與居住自由的疑義;另外,類似的土地如涉及都市計畫變更,主管機關應依兩公約關於「適當住房權」、「適足居住權」之規定進行監督及審查決定,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指出水利會的出售作業與相關法規有問題。監委指出,屋主瑠公圳旁70餘年,但土地被賣給其他地主,非常不公。(圖/記者王永泰攝)監委調查指出,「農田水利會會有被占用之非事業用土地處理原則」第3、4點規定,對於被占用土地已有建物者辦理出租,並於土地公開標售時要給予占用人優先購買權,但瑠公水利會長久以來未能依「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第24點規定,比照上述的處理原則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不僅衍生土地管用不能合一、訴訟成本及收回實益的問題,更造成土地占用人與所有權人間之糾紛,確有疏失。監委對農田水利會訂定處理土地的規則,竟排除土地與房屋價格最高的雙北市,也認為相當不適當。高涌誠表示,農委會雖已訂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規定非事業用土地被私人占用的處理方式,以避免依訴訟途徑解決被占用土地問題,兼顧占用人之權益,並遵循兩公約「適當住房權」、「適足居住權」之規定,但該辦法卻將「台北市及新北市都市計畫區域範圍內」的占用者排除在外不予適用,以及對於不符要件之占用者處理方式,均有可能衍生私人間司法訴訟與迫遷之情事,該會應研擬更為周延之作法。
水利會拆我家1/70年住戶多次反映要購地遭拒 水利會轉頭賣給建商
新北市新店的碧潭五月推出新的「水舞」表演,吸引大批遊客前往;水舞表演場地不遠就是瑠公圳頭舊址,圳道與新店主要幹道北新路只隔著一排房屋,但環境清幽,水中還有許多游魚,讓人幾乎忘記置身都市中,難怪建商在圳道旁推出了堪稱新店新地標的豪宅大樓;只不過,在豪宅旁的一間平房上,卻張貼了許多抗議海報,控訴當地的「瑠公農田水利會」(水利會)涉嫌「繞過」法規,把地賣給建商;相關案件現在也正由監察院調查中。房子土地被賣的住戶賴碧珍表示,她的家族住在新店碧潭瑠公圳旁超過70年,水利會人員不僅未通知原住戶優先承購土地,還把原本的土地拆成不同地號,變為「畸零地」,以迴避相關賣地的規定,分批賣給當地的大建商,賣完後再把地號合併回來,根本是讓建商以迂迴的犯罪手法取得土地;她已針對水利會(現已改制為「農委會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未依《農田水利會會有被占用之非事業用土地處理原則》規定、沒有通知占用戶優先承購,向監察院提出檢舉,現由監察委員調查中。賴碧珍的母視陳玉花向水利會申購土地遭到拒絕。(圖/賴碧珍提供)賴碧珍指控,她的家族從「萬新鐵路」還在的時候就住在鐵道旁,1950年已在當地設籍、1953年開始繳房屋稅,也數次向水利會申購土地,但水利會均以「機構用地」為由拒絕,近年更在「瑠公圳道再造說明會」等社區再造及歷史藝文活動上公開宣示,圳邊的土地不租不售,甚至2010年還曾找她近百歲的外婆拍影片,見證瑠公圳歷史。「水利會明知我們的居住事實,卻未通知優先承購權,賣給建商。」賴碧珍說,水利會把地分割成小塊地號,再以無人居住的空地名義,在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下班前公告土地標售,10天後在12日截止領標,中間還包括二個周末假日,領標截止的隔天13日開標,以每坪約67萬多的低價標售給唯一一組投標人李姓建商家族,而國泰建設在2010年3月在附近光明街標購土地的價格是每坪220萬,高出三倍以上。地主委任律師蕭明哲4月26日在會同行政執行處履勘時表示,瑠公圳土地沒有優先購買權的規定,當時也是依法進行投標取得土地。農委會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表示,土地分割及標售都依法進行,原屋主屬長期占用,並無優先承購權。賴碧珍的外祖父蔡金木向水利會申購土地遭到拒絕。(圖/賴碧珍提供)
水利會拆我家2/住戶控水利會量身訂作 繞過法規賣地給建商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旁的土地被「瑠公農田水利會」(水利會)賣給建商家族,原住戶賴碧珍家族四代所居住的老宅將被拆除;賴碧珍指控,「這個土地買賣的過程,看來就是為了讓建商取得土地而量身打造的。」賴碧珍的外婆陳罔市居住在瑠公圳旁的這座老宅70餘年,2019年以103歲的高齡去世,她在世時向檢方舉發水利會忽視住戶的優先承購權,以低價賣地給建商,涉嫌圖利、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水利會主張,該土地屬於《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第8點規定的「有『妨礙都市發展』且依縣市畸零地使用規則規定『屬於畸零地』之非事業用土地」,根據該要點規定,依畸零地的大小不同,小於165平方公尺可直接讓售鄰接土地的所有人;大於165平方公尺應公開標售,並通知鄰接土地所有權人投標,並未規定占用者有優先承購權。另外,水利會當時的會長及財務組長也都指出,切割地號是為了因應瑠公圳道旁的步道可能拓寬,是已故的張姓承辦人負責,他們不了解詳情。這塊土地切割成四個地號,二塊以招標方式賣給李姓家族、二塊以讓售方式,水利會也解釋,招標的低價與讓售價格都經過專業人士鑑價,沒有圖利的問題。檢方調查後,處分不起訴。後來協助賴碧珍與新地主打民事官司的律師葉恕宏認為,水利會出售這塊土地時應遵照《農田水利會會有被占用之非事業用土地原則》辦理,通知占用這塊土地的住戶有優先承購權;水利會把土地切割成多塊小地號,例如原本139地號為177.16平方公尺,切割後139號變140.37平方公尺、139-1號剩36.79平方公尺,葉恕宏直指,就是要規避通知住戶的規定。律師葉恕宏說,法院應正視兩公約,不要成為建商的劊子手。(圖/王永泰攝)賴碧珍在律師黃昱中的協助下,目前除了向監察院舉發售地過程適用法規有問題外,也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要求釐清法院強制要求拆遷的作法,有無違反「兩公約」對居住權的保障。地主委任律師蕭明哲4月26日在會同行政執行處履勘時表示,瑠公圳土地沒有優先購買權的規定,當時也是依法進行投標取得土地。農委會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表示,土地分割及標售都依法進行,原屋主屬長期占用,並無優先承購權。
富邦金買得到日盛金?大股東說話了 員工望金管會給關愛眼神
富邦金控(2881)宣布以每股13元公開收購日盛金控(5820)之案,收購期至今年(2021年)2月1日止,如順利完成公開收購及整併,將創下國內首樁「金金併」之例。據了解,日盛金部分大股東對於此收購股價「意願性不是很高」,而在「保障員工工作權」部分,由於富邦金初步表態為「其他」,未具體提到是否全部留任等,引起議論,有員工提到希望金管會能對此多給予關愛眼神。日盛金成立於2002年,原本的大股東「國泰集團」蔡家女婿陳國和,二度因財力需要引入外資,一是日本「新生銀行」,持股35.48%;一是香港「建群集團」,持股24.09%;陳國和2009年退出日盛金經營。根據知情人士透露,對於富邦金提出的公開收購價為每股13元之案,日盛金大股東之一的日本新生銀行,私下聊到是否看看14.7元的可行性。另一個大股東的香港「建群集團」,則不置可否,語帶保留。而建群集團與日本新生銀行認知優先承接購買權,認為「不會因公開收購而不見」。至於先前之所以有「優先承購權不適用於公開收購」的這種說法,研判可能是當初2008、2009年參與簽訂協議的法律法務相關人員,私下外洩給富邦金控、金管會等的另一番解讀說法。富邦金控公開收購日盛金的說明書中,載明對於經理人、員工的人事異動計劃與內容。(圖/李蕙璇翻攝)再看「富邦金控公開收購日盛金控」公開收購說明書的第19頁,載明收購完成後使被收購公司產生人事異動的計劃與內容中,除了表示董事的職務會異動,監察人不會異動,就「經理人」、「員工」的部分,都是勾選「其他」,非勾選「退休、資遣、職務異動」的選項。但富邦金對於經理人、員工的人事異動計劃與內容,則是表態說「於本公開收購書刊印之日,尚無具體計劃,但於本次公開收購完成後,公開收購人不排除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妥適處理經理人、員工相關權益,並將建置多元溝通管道,促進企業文化之融合,以期建構員工安定之工作環境」。對此,有日盛金員工認為此公開收購案,並未充分提及到保障員工工作權部分,有員工擔心未來工作不保,希望核准此公開收購案的金管會可以給予基層更多的關切。富邦金控於去年(2020年)12月18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以新台幣每股13.0元公開收購日盛金控在外流通之超過50%股權,最終目標為取得100%股權,並規劃於法規允許範圍內盡速完成整併計劃。公開收購價格相對於日盛金控過去一個月均價(20個交易日),溢價率為24.8%。該案已於12月17日取得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投資,公開收購期間將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2月1日止。
汎德IPO員工爽賺一波? 專員級就能承購不一定買得到
在台灣專賣豪華車的汎德永業,IPO價格為180元,25日至29日開放申購,首日就有29萬筆投標,三天累計80萬筆,總凍結資金將近1,500億元,外界以為汎德永業內部員工肯定爽賺一波,然而本刊調查,內部有資格優先承購股票的員工為專員級以上,且可認購張數少於員工總數,故並非每一位員工都能分到。亞洲藏壽司日前掛牌上市前引起各界關注,由於承銷價與股價差距相當大,因此法人估算,若中籤1張可現賺20萬,但在上市首日股價開高走低,中籤的股民獲利僅剩6萬,甚至有散戶首日買了10張後慘賠12萬出場。而汎德永業的IPO承銷價為180元,股價一度飆漲到427元,近日則在320元上下震盪,法人估計若抽中1張可大賺近15萬元,申購首日就湧進29萬餘筆投標,凍結資金高達522億,29日申購終止後,預計申購筆數約80萬筆,凍結資金上看1,500億元。許多民眾以為汎德永業內部員工有優先承購權,基本上肯定能躺著賺,但本刊調查,內部開放給專員以上,1張180元的優先承購,副總級則是有5張的配額。若以320元的股價換算,經理級員工僅賺13.3萬,副總級則可以賺66.5萬元,不過買到並非現賺,還會有1年的閉鎖期,性價比可能沒有外界預期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