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影像
」 黃子佼 創意私房 兒少性影像 性影像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10年拿6000萬!合作廠商竟有大貓偷拍前科 藍委控勞動部包庇兒少性剝削罪犯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林沛祥1日召開「左手反性騷、右手包容性罪犯\勞動部還有多少爛帳?」記者會,揭露勞動部聲稱沒錢,卻在2026年至五月期間支出1076億元,然而得標勞動力發展署社群平台維運案的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過去十年拿到政府高達6000萬元的標案,甚至該公司負責人權自強和他胞兄權自立犯下大貓偷拍案,2004年被法院因對未成年性剝削案判刑定讞,但如今勞動部卻選擇繼續和該公司合作,陳、林痛批勞動部道德標準低下,民進黨政府螺絲鬆懈。林沛祥指出,總統賴清德和行政院長卓榮泰聲稱政府沒錢運作、立法院不審理中央總預算,但實際上勞動部截至2026年五月支出高達1076億元,與勞動部指稱資源不足的情形相悖,支出細項也交代不清楚,質疑得標廠商皆是重複廠商,採購制度是否失去公平競爭。陳菁徽表示,民進黨政府上任以來,勞動力發展署長期和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合作,該公司十年來獲得政府多達6000萬元標案,然而,該公司負責人權自強與他胞兄先前利用迷藥迷暈未成年少女並實行性侵行為,更令人髮指的是,他們將過程製成光碟販售並在網站上牟利,其中年紀最小的受害者僅3歲,法院2004年針對此案判刑定讞權姓兄弟。然而,勞動部未檢視得標廠商,還讓社群平台維運標案給予曾陷入重大兒少性剝削案的公司,陳菁徽諷刺勞動部是不是覺得該公司架設兒少性影像網站很厲害,才找該公司作社群維運,她直言勞動部的業務是保護受害者,對於得標公司皆應仔細審視,勞動部此重大疏失讓人民失望。
孟耿如斷開黃子佼5年婚!神隱15個月首更新IG 一句話洩心境
藝人孟耿如自去年3月關閉所有個人社群平台後,沉寂長達15個月,29日突然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帳號,分享最新創作,並寫下「The sound of the silence(寂靜之聲)」,貼文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由於畫作中出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也讓不少網友聯想到她近一年來經歷婚姻變化後的心境。這也是孟耿如自去年3月4日後,首度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她未對作品多做說明,僅留下簡短文字,畫面則以沉靜色調呈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站立其中,充滿留白,也引發外界各種解讀。前夫黃子佼2023年陷入MeToo風波,演藝事業全面停擺,後續又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譁然。2025年初,一家三口同框畫面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討論,也波及孟耿如參與演出的《我們與惡的距離2》,當時引來部分網友揚言抵制。面對外界批評,孟耿如於去年3月9日發文致歉,坦言黃子佼的行為傷害許多人,自己當時因震驚與慌亂,也曾做出不夠妥當的發言,並強調不支持黃子佼復出演藝圈。隔天,她依照承諾關閉臉書及Instagram帳號,退出社群平台,選擇沉潛反省。兩人的婚姻最終仍畫下句點,於2025年5月正式完成離婚,結束5年婚姻。另一方面,黃子佼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並已於本月完成報到。不過,他另涉車禍肇事逃逸案件仍在審理中,後續判決結果仍待司法釐清。時隔15個月再次更新社群,孟耿如並未進一步說明近況,不過一幅畫作搭配「The sound of the silence」一句文字,仍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也讓外界關注她沉寂一年多後,再度透過創作與外界交流。孟耿如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圖/翻攝IG)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校園有狼1/科展優良國小師竟涉校園廁所偷拍 咖啡廳、青旅疑有狼出沒
桃園某國小驚傳教師在校園廁所偷拍!這名Z姓老師惡行意外被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發現,更誇張的是Z姓老師手機裡還有在交友軟體上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等畫面。儘管女友在第一時間將相關畫面翻拍報警,卻被警方告知「翻拍畫面無法作為證據」而拒絕受理報案,直到女友一次抓準機會,拿到Z男的手機,準備報案,卻被Z男發現,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女友離開,因此遭反告傷害罪。據了解,Z姓男子為桃園某國小之正式教師,其多次因指導學生參與科展獲獎而頗具盛名,然而其卻被控訴,和同為國小教師的女友花花(化名)交往3年多,期間不但多次對花花暴力相向,一度還曾持剪刀抵住花花脖子就範,雙方因此鬧到分手,孰料儘管花花第一時間聲請保護令,卻反遭Z男控告妨害秘密,只因花花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男友手機內疑似藏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由於花花無法拿出其身上傷勢為家庭暴力所造成,最終在檢察官的勸諭下,雙方撤告和解。然而Z男在撤告後,卻苦苦哀求花花乞求復合,讓花花一時心軟答應,Z男在得逞後竟原形畢露,繼續對花花家暴毆打,讓花花幾度身心崩潰。2024年,花花再度在Z男手機內發現偷拍性影像,地點甚至有在Z男所任職的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內,偷拍女老師上廁所之畫面,甚至還有2人過去曾一起去過的咖啡廳廁所、曾住宿過的青年旅館等,讓她相當震驚,慌忙中只側錄下Z男在學校偷拍等畫面,並向當地派出所求助,卻得到警方表示,「翻拍畫面不得作為證據」,因此作罷。Z姓老師女友花花發現Z男手機有其偷拍女老師如廁畫面,更發現Z男曾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2025年6月,花花陪Z男外出看診時,趁著Z男進入診所照X光,將手機短暫交給其保管的空檔翻看手機,再意外發現Z男在多個交友軟體上約砲訊息,Z男在明知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對方回應:要高三了),透過社群軟體向少女索要性影像,甚至傳訊表示,「你介意直接一點嗎?」、「你有約過喔」、「想看」,成功獲得少女所傳送有著上衣之胸部特寫照片,再進一步對少女提要求指出,「再脫一件更棒」、「願意嗎」、「我在等照片」、「頭頭」、「晚點看包包」,最終成功獲得少女的性影像,所幸少女隨即收回,但Z男卻表示,「還沒看欸」、「再一次」、「有E嗎?」。根據對話紀錄顯示,少女回應Z男「收囉」,但Z男卻食髓知味的表示,「想看包包、「那可以看小ㄒㄩㄝˋ嗎」等語。花花見狀心頭大驚,但想到先前持翻拍影像報警被拒,慌亂中緊急拿著Z男的手機就跳上車,準備開車前往報案,卻被Z男發現,Z男情急之下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花花往前,隨後見花花不敢動,立即下來朝駕駛座方向前進,讓花花瞬間以為逮到機會準備趁機逃離,卻看見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讓她嚇到急煞,Z男因此因慣性跌倒,氣不過的他當場怒砸車窗,直到警方獲報到場。花花表示,自己曾多次向警方報案,卻被派出所員警以「翻拍證據不得作為證據」拒絕受理,事後與男友發生衝突後,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圖/翻攝自Google Maps)然而後續整起事件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警方在明知花花與Z男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且雙方均有彼此手機密碼後,怒批評花花,「我老婆在家也不能看我手機,他『這次』沒有同意你看」。只是讓花花無奈的是,儘管第一時間就持Z男手機向警方展示證據,意圖報案,惟警方在翻看過相關對話紀錄後,認為Z男與少女的聊天內容僅是單純「聊色」拒絕受理報案,拒絕將Z男以現行犯身分逮捕。花花還因此遭Z男反告傷害罪,並遭求償10萬餘元,所幸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花花無罪,駁回Z男損害賠償聲請。全案仍可上訴,而Z男至今卻仍可安然繼續在學校任職。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黃子佼被判緩刑4年!今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
黃子佼日前被查出在硬碟中私藏共2341個兒少性影像,一審法院依相關罪名判處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後,他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最終在二審階段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高等法院因此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並宣告緩刑4年,同時附帶條件,包括須向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黃子佼今也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該案於今年5月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確定,黃子佼免於入監服刑,但仍須接受保護管束。他今(11日)依通知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並配合檢察官指示,後續將依規定履行保護管束義務,同時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與3場法治教育課程。不過,他目前另涉及肇事逃逸案件,若後續經法院判決有罪,先前所獲緩刑資格仍可能被撤銷。報導補充,黃子佼過去以節目主持人身分活躍於演藝圈,曾主持金鐘獎等大型典禮活動,也曾在2022年受司法院邀請,擔任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前的形象宣導大使。然而在隔年MeToo事件延燒期間,他被爆出涉及性騷擾未成年少女,雖檢方調查後未予起訴,但後續偵辦過程中查扣其設備,發現內含大量未成年性影像。起初他認罪並獲緩起訴處分,並繳交國庫120萬元及撰寫1200字悔過書,但此結果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最終經高檢署再議後撤銷原處分,發回北檢重新調查。檢方進一步清查後確認,相關影像中的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且發現黃子佼自2013年2月12日起便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相關論壇購買性影像,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因此依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等罪嫌將其起訴。案件在北院審理初期,他一度否認犯行,其律師亦提出法律不溯及既往等抗辯主張無罪,但法院最終仍判處有期徒刑8月。後續上訴階段,他改為認罪,並完成與被害人的和解與賠償,最終獲高院改判緩刑,但仍需履行相關社會勞務與法治教育義務。
婦產科男醫看診偷拍「2TB兒少性影像」還散布 一審判4年8月
一名羅姓婦產科男醫生,趁看診時偷拍大量兒童私密處,其電腦與硬碟中藏高達2TB兒少性影像,並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多名兒童、女病患受害。新北地方法院昨天(6月3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8月。根據檢警調查,自台大醫學系畢業的羅男,在2014年8月起,就透過LINE、Telegram等群組下載並儲存兒童猥褻性影像;而他2016年到2018年間於國泰醫院和台大醫院婦產科受訓,並於大型醫院代訓期間,更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羅男於2020年間,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相關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便在2025年11月6日前往診所搜索,在其電腦主機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羅男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有散布相關影片。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法官認為,羅男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給予賠償,犯行重大,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針對此案,衛福部表示,羅男主要犯罪期間是在台北市執業,後續會由台北市衛生局處理醫師懲戒審議,衛福部將主動發文司法院,待收到相關判決書資料後,會立即公布於俗稱「狼醫專區」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涉肇逃穿「戰袍」出庭 自曝「離婚、無業、0收入」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兒少性影像,遭判1年6月、緩刑4年定讞,而他又涉及肇逃遭起訴,新北地院於22日開庭,黃子佼在庭上並稱自己目前離婚、無業且毫無收入,而他否認肇逃,稱自己並未碰撞到被害人車輛。2025年8月24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為禮讓從巷子騎出來的機車而剎車,騎在黃汽車旁的60歲林姓騎士則閃避不及,在未碰撞到黃子佼車輛的情況下倒地,導致林女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多處擦傷。而黃子佼並未停下查看便駕車離去,林女提告黃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部分在偵查期間撤告,檢方認為黃明知林女人車倒地,卻未停下報警或採必要救護措施,日前依肇事逃逸起訴黃子佼。黃子佼首次出庭時不認罪,新北地院22日二度開庭,黃著深藍色襯衫、格紋長褲的招牌戰袍現身,法官當庭勘驗案發現場行車紀錄和監視影像以釐清案發經過。黃子佼則否認肇事,律師蕭棋云辯稱,黃當時是順車道前進,沒有碰撞到林女機車,而從畫面中能看到,黃是為閃避前方黃男騎乘的機車而煞停,林女因驚嚇而摔倒,且從黃賓士車維修和保養紀錄能證明沒有碰撞和凹陷,蕭則另聲請2車殘留對方車漆的鑑定報告,而檢方聲請傳喚林女和黃姓騎士,蕭對傳林沒意見,但認為黃未目睹案發經過,沒有傳喚必要。而在準備程序終結前,法官為就量刑參考而詢問黃家庭和經濟狀況,黃承認自己「專科畢業,離婚、無業、0收入,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法官最後諭知擇期再開庭審理。
光澤診所偷拍案5名IT工程人員移送 新北檢各諭知50萬元交保
光澤診所偷拍案持續擴大,板橋警方9日凌晨帶回5名IT工程部員工協助調查,並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諭知5人分別以50萬元交保,全案仍持續擴大調查中。此前,板橋中山店陳姓經理及IT部門唐姓主管,因涉嫌無故攝錄性影像、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拍攝兒少性影像未遂等罪嫌,經新北地院認定有滅證、串供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黃子佼緩刑定讞惹議 范雲憂:若想開幼兒園「法律上可以」
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案經檢方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9)日示警,若黃子佼未來想開幼兒園,「我要非常遺憾地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范雲表示,黃子佼涉及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案件,最終判決確定為緩刑4年,引發外界對兒少安全防護機制的擔憂。她質疑,社會是否真有能力阻止涉及兒少性犯罪者再次接近孩子。范雲指出,雖然2023年修正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針對幼兒園負責人及教保服務人員設有「消極資格」檢核機制,但黃子佼遭判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而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現行法規中,與兒少性影像相關而足以阻擋任職資格的,多限於兒少性剝削罪名。她進一步提到,外界或許認為兒少性剝削條例已修法,未來類似案件會以該法判刑,但黃子佼此次為緩刑判決,待緩刑期滿後,法律上將視為「未曾受刑之宣告」,屆時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在檢核資格時,是否還能查到相關紀錄,恐怕存在法律漏洞。范雲透露,其辦公室已連兩日向教育部國教署詢問相關機制,但目前署方尚未確認,資料介接究竟是僅限前科紀錄,還是涵蓋所有前案紀錄,仍待釐清。范雲認為,從近期警察涉嫌偷拍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緩刑,到黃子佼案定讞,都顯示台灣對兒少性暴力前案者的防範仍有不足,「真正保護孩子,我們做得太少了」。她表示,即便未來修法將《個資法》納入幼照法消極資格,仍涉及《教師法》、《補教法》、《兒托法》等制度缺口,甚至體育教練資格目前也缺乏完整母法規範。接下來,辦公室將著手研究「兒少工作證」制度的具體推動細節,盼建立更完整的審查機制,防堵潛在風險人士再次接近孩子。
常如山涉偷拍遭羈押禁見 入看守所守夜狀況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6日下午遭拘提,檢方複訊後認定他們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常如山等人8日凌晨1點進到看守所,在監所內情緒平穩、沒有異狀,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共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7日傍晚召開羈押庭,經數小時偵訊後,認定3人嫌疑重大,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與張、謝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而常如山等3人於8日凌晨1時進到看守所,完成新收程序後入住2到3人房,3人入住首夜情緒平穩、沒有異樣,早餐吃蔬菜包和咖啡奶茶,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偷拍案延燒!逾7百人加入自救會 未成年少女也受害
醫美診所龍頭「愛爾麗集團」爆發重大偷拍風波,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助理張元齡,以及負責監視系統的工程師謝金亨帶回調查。由於檢方查出受害者中甚至包含未成年少女,認定案情重大,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昨(7日)深夜11時許裁定,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及利用個資、《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案件最初源於本月1日,1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她當天下午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消費時,意外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裝有疑似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由於該設備安裝位置明顯不尋常,女子察覺有異,當場詢問診所人員,但對方僅給予含糊回應,無法解釋用途。女子因此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拆開裝置,果然發現內藏針孔攝影機,全案也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隨後於4日指揮警方,並會同衛生局前往愛爾麗多家分店搜索。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只板橋分店,其他多家分店內也被安裝俗稱「偵煙型攝影機」的偷拍設備與主機。警方當場拆除相關裝置,並將涉案人員帶回調查,同時通知常如山等人到案說明。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在Threads貼文曝光、事件開始延燒後,工程師謝金亨疑似接獲高層指示,從北部一路南下,前往各分店拆除針孔監視器主機,甚至對部分設備內的資料進行格式化,企圖刪除證據。不過,檢警仍及時查扣部分尚未完成清除資料的主機,保留關鍵影像內容。檢方勘驗現存影像後發現,受害者人數多達數百人,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案件嚴重程度遠超外界想像。隨著案情持續擴大,目前已有超過700名消費者加入自救會,其中180人正式填寫資料,指控自己疑似遭偷拍,後續將透過刑事與民事訴訟向愛爾麗討回公道。檢方複訊後認為,常如山、張元齡與謝金亨3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涉及多項重罪,且常如山另有逃亡之虞,與另外2人也有串證、滅證,以及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因此裁定3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快訊/常如山遭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裁定理由曝光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爆出多家分店在診間內裝設「偽裝偵煙型攝影機」,新北地檢署6日發動搜索,將常如山等4名被告,板橋、新莊、永和、林口等4間店店長帶回偵辦,其中總經理劉貞華則無羈押之必要,諭令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董座常如山、特助張元齡、監視器廠商謝金亨等人遭聲押禁見,稍早羈押庭結果出爐,新北地院裁定董座常如山等3人全遭羈押禁見,新北地院的羈押理由也曝光了。新北地院指出,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相關事證後,認被告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33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之嫌疑重大。且被告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其與張元齡、謝金亨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愛爾麗偷拍案常如山遭聲押 下午2點半開羈押庭決定是否能回家
愛爾麗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複訊後認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涉嫌重大,還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則將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常如山今晚是否能夠回家。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則將預計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他們今晚是否能夠回家,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多間分店遭查出偽裝型監視器 常如山遭聲押原因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風波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多間分店安裝偽裝式監視器,晚間複訊後,於7日凌晨裁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聲押禁見,劉姓總經理則以500萬元交保。近日有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大眾恐慌。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而檢方於6日晚間針對常如山等4被告複訊,認定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新北檢表示,常、謝和張3人所涉上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若未予以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諭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姓被告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新北地檢署表示,因查扣之監視器主機尚須逐步勘驗,檢方呼籲,上開有查扣監視器相關各分店之被害人,如經警方聯繫,請配合確認並斟酌是否提出告訴;相關分店之被害人亦可向警方洽詢是否有在監視器畫面之保留區間內,並主動報案配合警方偵辦,以利進一步釐清案情。
鷹眼閃鏡頭2/王子被問粿粿婚變反應曝光 福原愛記者會現身3分鐘鞠躬快閃
陳宣裕(NONO)遭控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將於4月23日宣判,他的老婆朱海君受到牽連,沉寂許久,直到近期才漸漸復工。日前瘦了許多的朱海君在音樂會上演出,彩排後見到在場媒體,對於媒體的提問一語不發,直接變臉快閃。演出結束後男性護花使者緊緊將她護著,一路送到台北車站搭車。邱勝翊(王子)去年被范姜彥豐控訴介入他跟粿粿的婚姻,日前士林地院民事庭首度開庭,王子跟粿粿雖然未現身,但都透過律師表態願賠百萬。其實在范姜彥豐痛訴遭背叛前,與粿粿就傳出婚變,而王子跟黃沐妍(小豬)去年八月出席活動時也被問到此事,黃沐妍稱自己有傳訊息關心范姜彥豐,更說應該要問跟粿粿同為《全明星》紅隊比較熟的王子,但當時就坐在一旁的王子一語不發,時不時偷瞄訪問採訪區,又看向遠方裝沒事,被網友酸根本是作賊心虛。Lulu2024年為了閃媒體現場險爆發衝突。(圖/報系資料照)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遭社會撻伐,事情爆發後連徒弟Lulu也被要求表態,當時Lulu發文表示「錯就是錯,沒有灰色地帶,本該受到嚴厲譴責」,幾天後她與蔡凡熙一同出席活動,原定兩人要一起逛店,Lulu卻在台上活動結束後轉身離開,現場一片混亂,險些爆發衝突。不過之後Lulu出席公益活動大方受訪,表示:「上次我還是要尊重品牌方意願,我知道大家要工作,但我夾在中間,沒辦法自己決定。」福原愛開記者會宣布與江宏傑之後快閃。(圖/翻攝Youtube)福原愛與江宏傑離婚後,去年底宣布再婚,而且已懷有身孕,不過當時兩人的離婚大戰可說是鬧得沸沸揚揚,2024年時福原愛在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告兩人達成和解,福原愛在記者會上表示:「對於我的私事對大家造成麻煩非常抱歉,從今天開始我跟江宏傑達成和解,希望大家可以繼續支持我們,謝謝大家!」整場記者會不接受提問,福原愛更是現身3分鐘後就鞠躬快閃離場。
婦產科狼醫看診偷拍收藏2TB兒少性影像 不認散布移審法院再遭羈押
桃園某大型連鎖婦產科羅姓醫生,趁職務之便偷拍大量病患私密處,其電腦與硬碟中藏高達2TB兒少性影像,還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並於近日起訴,而羅男坦承部分犯行,但不承認有散佈行為,全案於3日移審新北地院,院方認為他有勾串滅證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檢警調查,羅男是台大醫學系畢業,2016年到2018年間於國泰醫院和台大醫院婦產科受訓,在大型醫院代訓期間,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竟然未經院方及家長同意,無正當理由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羅男從2020年開始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蒐集來的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不論先後加入對話的人都能閱覽,以此方式進行散布。羅男犯案多年,受害者不計其數,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才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鄭心慈檢察官偵辦,於2025年11月6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診所查扣,在其電腦主機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訊後聲押獲准,全案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羅男3日遭移審至新北地院,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有散布兒童或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但卷宗資料和扣案證物可證明犯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修正後同法第39條第2項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硬碟藏2TB性影像!婦產科狼醫潛伏醫院拍兒童私處 加入蘿莉群散布遭起訴
桃園市某大型連鎖婦產科羅姓醫師,趁著職務之便在診間偷拍大量女童和少女私處,其電腦與硬碟中竟藏有高達2TB 的兒少性影像,還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新北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近日依法起訴、求處重刑。檢方調查,羅男2016年到2018年間於大型醫院代訓期間,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竟然未經院方及家長同意,無正當理由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而羅男從2020年開始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蒐集來的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不論先後加入對話的人都能閱覽,以此方式進行散布。羅男犯案多年,受害者不計其數,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才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鄭心慈檢察官偵辦,於2025年11月6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診所查扣,在其電腦主溪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訊後聲押獲准,全案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檢方痛斥,羅身為婦產科醫師,未能恪遵職業道德及尊重他人隱私,僅為逞個人私慾,假藉職務之便,利用其在醫院代訓之期間,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病患之陰部照片,顯已破壞社會秩序甚鉅,且其主觀上無視其所為業已嚴重影響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亦使兒童或少年將遭受不當形式之性剝削,更使兒童或少年可能淪為商品,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法界意見分歧!純偷拍兒少性影像該怎麼判 最高法院今解答
黃姓男子2023年間偷拍兒少性影像,一審法官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處2年。二審法官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強暴、脅迫等違反本人意願方式偷拍」改判4年2月。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以後,因為各庭見解歧異,最後提案由大法庭裁定,結果於今日(2月4日)出爐,大法庭裁定「單純偷拍不知情」兒少之性影像並不適用第3項。全案源於,一名黃姓男子於2023年6月間,用手機偷拍不知情的兒少性影像多達6次,並成功拍到1人性影像。一審部分依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處2年,緩刑5年。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則改用同條第3項「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判處4年2月。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第七庭不同意二審判決,認為案件應依判處1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論處即可,不宜以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同條第3項「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但各法庭皆持不同意見,如第二、三、四、六、八庭則認為應當以「違反本人意願」第九庭則認為,應僅限於公共場所偷拍情形表示同意。由於本案各庭的見解分歧,2025年9月該裁定被提案至大法庭,最高法院大法庭於今日做出裁定,認為本案應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裁定,因為行為人未實施「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因此不符合同條第3項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範疇。
黃子佼限制出境將屆滿 高院裁定「延長8月」理由曝
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案經上訴以後,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目前檢察官已提起上訴。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有多次出入境紀錄等,仍有藉機逃亡可能,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黃子佼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在2026年1月1日期滿,高等法院今(30)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考量黃子佼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造成侵害、逃亡可能性,審酌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入出境紀錄,若黃子佼得以自由出境、出海,非無藉機逃亡的可能。裁定指出,黃子佼雖然有固定住居所、近期無入出境紀錄、遵期到庭接受審判、已與全數被害人和解,且高等法院給予緩刑宣告,但本案尚未確定,因此仍有確保黃子佼日後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必要,裁定自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法院二審宣判認黃子佼陸續購買、蒐集創意私房所販售的兒少性影像,屬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等犯意,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檢方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創意私房翻版!「5F自拍網」涉大量兒少性影像撈千萬 幕後黑手身分曝光
「5F自拍網站」號稱有上萬部素人自拍、成人影片,卻涉及大量偷拍和兒少性影像,橋頭地檢署8月發動搜索,逮捕運營該網站的李姓、吳姓和賴姓男子,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而橋頭地檢署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3人,並具體求處李有期徒刑5年。橋頭地檢署8月指揮高雄市警局展開偵辦,逮捕李男、吳男和廣告商賴男,發現他們涉嫌以5F自拍網站供人瀏覽未經同意外流之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並營利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更查扣85萬元、虛擬貨幣USDT4萬餘顆及帳戶內550萬餘元,訊後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而檢方深入調查,發現李男、吳男分別為某公司工程部和行銷部主管,賴男是廣告代理商,李負責維護網站,吳蒐羅性影像,賴則是接洽廣告商、處理廣告收益,並向會員收取每月129元牟利,總收益高達1571萬元。檢方於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3人提起公訴,並針對李、賴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