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
」 兒少法 性侵 台中 衛福部 幼兒園台中1歲男嬰吞硬幣不治…無照保母「3萬元交保」 生母相驗不發一語
台中市北屯區15日晚間傳出1歲嬰兒疑似吞入硬幣、玩具窒息,送醫仍不治。經查,負責照顧的沈姓保母沒有相關證照收托4名嬰兒,事發時與孩子外出買飯,返家後發現男嬰有異。檢方16日下午對男嬰相驗,男嬰王姓母親全程不發一語;至於沈姓保母經檢方訊問,命3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16日下午1點半對男嬰進行相驗,以釐清死因,預計先電腦斷層掃描後再擇日解剖,男嬰王姓母親到場,全程情緒冷靜、不發一語。另經訊問沈姓保母,檢方認沈女涉過失致死、違反《兒少法》等罪,命以3萬元交保。台中市北屯區15日晚間傳出1歲嬰兒疑似吞入硬幣、玩具窒息,送醫仍不治。檢方16日下午相驗男嬰遺體,男嬰王姓母親全程不發一語。(圖/中國時報記者潘虹恩攝)台中市北屯區15日晚間傳出1歲嬰兒疑似吞入硬幣、玩具窒息,送醫仍不治。檢方16日下午相驗男嬰遺體,沈姓保母在太平間應訊約3小時,檢方命3萬元交保。(圖/中國時報記者潘虹恩攝)回顧此案,北屯崇德六路某民宅15日晚間8時59分許傳出幼兒緊急救護案,1名1歲男童疑似不明原因吞嚥異物,被沈姓保母發現有異後立即通報119到場,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據沈女供稱,事發時她帶小孩外出買晚餐,男嬰交由自己的另名小孩照顧,回家卻發現男嬰倒在衣櫃中、臉色發白,趕緊報案,急救過程中男嬰嘴巴吐出1元硬幣及玩具。不過,經調查,沈女沒有保母證照卻收托4名嬰兒,而王女自今年3月起以每月2.5萬元的價格。社會局表示,沈女沒有保母登記證,卻違法收托照顧4名幼童,已違反《兒少權法》第26條,社會局將依法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勾結賣淫集團仙人跳!雞排妹御用律師坑慘40名流嫖客 海撈千萬遭重判6年
律師王啟任曾受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委託,協助她處理知名歌手性騷擾、醫美診所糾紛等案件,被形容是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2020年與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誘騙醫生、企業主社會名流共40人參與性交易,事後逼迫對方簽下高額和解書,海撈和解金1137萬元。高雄地檢署調查後,將賣淫集團負責人徐智威和王啟任依詐欺、組織犯罪、偽造文書、兒少法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可上訴。經營應召站的31歲男子徐智威,2019年曾勾結未成年國三少女,涉嫌媒介性交易後撿走客人的保險套和衛生紙,再恐嚇客人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和解就報警」,高雄高分院依恐嚇取財、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徐男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徐男2020年羈押期滿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在台北透過中間人認識王啟任後,2人竟共同策畫「仙人跳」賺錢計畫,由徐男手下在包養、約會網站上物色有意包養未滿15歲少女的嫖客,再由手下女子喬裝出面,前往指定地點性交易,徐事後再找人以「少女家長」身分出面,並在律師王啟任的陪同下,向顧客謊稱陳女未成年,要求支付10萬至100萬元不等和解金,否則就要鬧上警局。許多嫖客們礙於身分不便曝光,都選擇花錢消災。但其中一名遭設局的嫖客越想越不對勁,主動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檢警調查發現,遭徐、王坑騙的受害嫖客包括醫師、企業主等社會名流,人數超過40多人,不法所得數千萬元。全案經檢察展開調查後,集團首腦徐智威等人也坦承犯行,因遭檢方認定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另外檢方於王啟任律師事務所查扣40多份和解書,王啟任因坦承部分犯行,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檢、警調查發現,王啟任不僅勾結以徐男為首的賣淫集團合謀詐財,從應召集團分到新台幣1137萬元,他甚至還以「提供法律服務」為由,再向其中13名被害人詐收「律師委任費用」共計177萬元。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王啟任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共同詐欺、恐嚇取財、偽造文書、戶籍法等罪,去年8月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另外,律師資格部分,依法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遭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分王啟任停止執行律師職務。檢察官起訴後,徐智威和王啟任等人在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王啟任甚至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希望爭取輕判,但法官認為被告11人正值青壯,竟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錢財,竟為貪圖快速獲利,尤其王啟任罔顧身為律師的公益使命,利用其所學及社會知名度,配合徐智威加深被害人的受騙情況,非一時思慮不周而誤蹈法網,因此重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雲林暑假成長營爆體罰 女童遭「不求人」打腫手背+屁股、逼吃辣椒
雲林縣1位小二女童上個月16日參加暑假成長營後回家哭鬧不停,媽媽細查發現女兒屁股、手背疑似遭人打到瘀青紅腫。雲林縣府社會處2日表示,調查後確實發現不少學童被體罰,甚至被罰吃辣椒,打人的是成長營男性臨時工作人員,已要求不得再接觸學童,調查後若違反《兒少法》,將裁罰主辦單位6至60萬元。女童媽媽因家庭因素,將女童與姊姊交給友人照顧同住,女童與姊姊上學期間參加該社團開辦的夜光天使班,暑假則參加成長營。上個月16日女童參加成長營後返家,屁股與手背出現瘀青紅腫,媽媽發現女童傷勢,心想社團對她幫助很多,並未立即通報,但友人認為孩子可能因此身心受創,才主動通報社會處調查。社會處人員查出,1名成長營男性臨時工作人員被學童稱呼「老師」,若見學童上課不專心或功課未交,便會用搔背的「不求人」體罰。面對調查,該名男子坦承有打學童手背,但沒有打屁股。社會處表示,調查後發現其他學童也有被體罰的情況,除用「不求人」,該名男子也會要學童半蹲;有學童因沒有把飯吃完或吃太慢,被罰飯裡加辣椒。社會處強調,女童及姊姊開學後改上學校課後照顧班。針對此事件,將暫緩受理該社團的兒童營隊補助計畫,並持續調查釐清真相,若違反《兒少法》,將裁罰社團6至60萬元。社團負責人說,工作人員有處罰學童但不是虐童,主要是希望孩子能認真學習,社團開辦夜光天使班與暑期班多年,從最初10名學童增至目前30餘名,若是虐童,家長一定會知道,不可能孩子愈收愈多。女童友人未查證清楚就公開影射,已涉及誹謗。
揭育幼院長期虐待孩童還餵餿水 立委:上下交相賊集體隱瞞
立法委員林月琴委員、沈伯洋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27日舉行記者會,揭露花蓮「禪光育幼院」多年來發生多起對兒童不當對待事件,有過動傾向的孩童遭受綑綁後曬太陽、限制上廁所,經林月琴辦公室調查,該案非個案,甚至長年有多位、多起孩童遭受毆打、提供住宿環境惡劣、未經孩童允許任意搜查私人物品等不當對待。CTWANT日前揭露「花蓮縣某兒少安置機構」涉不當對待案,經林月琴國會辦公室調查後發現,禪光育幼院院方管教人員認為孩童有過動傾向,將孩童綑綁超過4個小時甚至限制上廁所等不當對待行為,顯然處置作法不當。林月琴指出,禪光育幼院事件也凸顯政府長年對安置兒童、安置機構重視度不足問題,也讓人質疑目前機制也無法防範是否有上下交相賊狀況。林月琴指出,該機構在今年七月剛經過改選,但令人訝異是,過去十多年來多起兒虐事件、評鑑丙等等問題,卻無法撼動該院人事安排與調動,現任董事長林賢達是現任執行長許淑媛丈夫,現任執行長許淑媛過去就有孩童檢舉不當對待行為。此外,常務董事釋見禪為創辦人釋心性的女兒,過去也曾擔任過董事長、院長,但經調查在2021年曾經違反《兒少法》而被裁處,依法應該調離現職,卻屢次回院查看,造成院生心生恐懼;另外,釋見禪的兒子江俊彬也曾經是該院院長。檢視歷任院長、董事長,發現禪光育幼院儼然成為一個家族事業,而不是專業經營,若發生不當對待事件可能造成彼此隱藏、掩蓋事實行為。「機構長年的照顧文化難以撼動。」林月琴憂心表示,比單一個案蓄意虐待更可怕的事情是,不當對待的行為,長官做、工作人員跟著做,並不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就是虐待。安置機構文化是共有的、學習的、約定俗成的,若長期主導機構運作的主管都會出現這樣的行為,怎麼想像這個機構的照顧文化形成的 照顧策略?林月琴指出,未來必須研議針對孩童不當對待的揭弊者條款,目前現行規範可能也是造成該案長年累積、惡化主因:第一、現行的責任通報制度,只要對案件知情而沒有第一時間通報,未來就可能會成為裁罰的對象;所以若要不被裁罰,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讓案件爆發,結果就是從生活輔導員、院長、執行長、社工、局處到縣政府大家一起隱瞞。第二、關於社福考核中強調轄內安置,可能造成為了轄內安置而轄內安置,而無法考量機構好壞、孩童權益,導致陷孩童更不利狀況,呼籲衛福部必須重新檢視轄內安置必要性。沈伯洋表示,花蓮縣政府作為地方主管機關,負有監督與查核轄內兒少安置機構的責任,必須確保機構的照顧品質,並對不當對待案件進行調查與裁罰。然而,針對此案的調查進度與裁罰結果尚未明確,且至今未見公告相關資訊,甚至又爆出第二次的不當對待狀況,質疑花蓮縣政府是否介入太慢,為何沒有於第一時間確保行為人遠離機構。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院方將兒童綁在輪椅上,甚至將其推到籃球場曝曬太陽,甚至在中午用餐期間餵給院生疑似餿水糊狀物,才事隔半月,又有院生被懷疑偷竊,而遭到育幼院教保組長用膠帶綑綁手腳,並要求罰站於 裡面有垃圾的黑色資源回收桶。經調查,發現該院不只虐童頻傳,還有院生自3歲進入育幼院後,長期遭受毆打,也發生前院長釋見禪拿木頭椅或塑膠椅子向院生丟,有怨言或打抱不平或逃跑的院生,則可能被隔離、孤立、霸凌,甚至直接被安排住在廢棄舊院舍。安置盟理事長徐瑜表示,在這個案件裡面看到,部分兒少過去曾經試圖向他人求助,但都一無所獲,一個十來歲的孩子,向身邊的人求助時但卻沒有獲得任何回應,久而久之他也許會認為沒有人願意幫助他是「正常的」,很多時候是他們以為世界放棄他們;而這個社會也常常認為,一定是這些孩子做錯了什麼,大人才會這樣對待他們,有時候甚至是他們自己也這樣相信。安置盟過去就曾倡議,需要有家外安置兒少的獨立監察制度,多一個機制來確保兒少的權益。
高雄幼兒園戶外「曬嬰4小時」 社會局救17嬰幼兒…業者:完全合法
高雄左營區某幼兒園近日遭離職老師爆料,有老師讓嬰兒在太陽底下曬4小時,小孩熱哭又起疹子,還要剛會走路的小孩赤腳爬高溫地磚,園方騙家長早上9點開冷氣,其實中午才開,因為要省電費,有老師向社會局舉發,社會局也介入調查,救17名嬰幼兒。原PO在《爆料公社》發文,該幼兒園把超收的10幾位小孩關5坪大儲物間,也沒有監視器和冷氣,所謂的戶外「課程」,也只是把小孩放到外面過度曝曬,讓小孩混齡玩一起,「每天早上很多家長7點半就把孩子送去,他們都要在戶外一直玩到9點半、甚至10點才能進去。」原PO說,無法走的寶寶在熱天被困在嬰兒車上,或是強迫帶到戶外玩,「baby班的小孩最可憐,一整天最長有4個小時都被困在嬰兒車上曬太陽,熱到哭、熱到發疹子的一堆。」原PO指出,園方到中午11點才會開冷氣,如果外面下雨,會說天氣涼不用開,園長騙家長9點就開了,不開冷氣是為了省電費。原PO說,「有小孩燙到哭,園長還要求我們不要抱她,小孩會習慣,但這種天氣像在訓練蛙人一樣在訓練嬰兒。」原PO強調,「不只是我,曾經有好幾位還有良心的老師都去找園長溝通過,但都沒效,這一次XX園被社會局解除準公共合約,就是有老師看不下去,直接走去社會局舉發。」據悉,社會局已轉托17位因嬰幼兒,業者也被撤銷公托資格。高市社會局說,經查發現有未經核准的人員從事托幼,違反兒少法,社會局要求限期改善。不過儘管如此,園方好像不怕,在23日在臉書發文繼續招生,並在留言區澄清,「這些都是虛假的,請勿相信,如果需要求證的話,可以到我們學校。」有網友問「貴院校現在是否仍為合法學校?」,園方回,「我們完全合法,一直也沒有什麼違法的事情,更沒有虐童的問題。」《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6月大男嬰突昏迷疑遭虐待 保母拒交監視器畫面引發警方介入
台南市發生一起涉及保母虐待的案件,1名年僅6個月大的男嬰在20日下午突然昏迷,被送醫後診斷為疑似腦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男嬰的家長懷疑是保母的虐待所致,但保母否認指控,拒絕提供家中的監視器畫面,最終引發警方介入調查。案件發生於20日下午,男嬰在家中突然昏迷,經緊急送醫後被診斷為腦出血,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家長在得知男嬰病情後,懷疑保母對其施虐,並要求查看保母家中的監視器畫面以尋找線索,保母對這一要求予以拒絕,並表示不知男嬰昏迷的原因,家長隨後報警求助,要求警方介入調查。台南市警三分局接到報案後,於20日下午前往保母家調查,然而保母仍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警方於22日向檢察官申請指揮偵辦,並取得搜索票,23日警方依據搜索票對保母家進行了搜索,查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物,並對保母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筆錄。由於部分監視器畫面缺失,目前檢警仍在進一步釐清案件的真相,台南市社會局也對此案件表示關注,立即派遣社工人員對幼童的狀況進行了解和關懷,同時聯繫警政部門和台南地檢署,對保母進行聯合稽查,以確認案發過程並留取相關影像資料。社會局指出,如果調查結果證實保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條例》第49條的規定,將依《兒少法》第97條對其處以6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罰鍰,並取消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此外,保母目前還有另外兩名幼兒在托,社會局已協助家長安排轉托,以保障托育安全。該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社會局將持續追蹤司法進度,根據偵查結果進行相應處罰,以確保兒童的最佳利益和安全。
台中狠父「嫌9月男嬰吵」竟動手毆打釀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22日發生一起男嬰猝死案件,原先男嬰母親供稱孩子是意外趴睡身亡。不過救護人員發現9個月大的廖姓男嬰身上有多處瘀青和不明外傷,死因可疑,警方也隨即將男嬰的父母帶回調查。經過訊問,廖姓父親坦承因無法忍受男嬰哭鬧而動手毆打。檢方認為廖男涉嫌重大,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羈押庭審理後,裁定准予羈押禁見。據了解,男嬰的父母分別為27歲的廖姓男子和23歲的甘姓女子,兩人雖已離婚,但仍共同撫養兩個孩子,其中男嬰為次子,平日由甘女照顧。廖男近日邀請甘女與孩子回台中慶生,沒想到卻發生悲劇。22日晚間約6時,甘女聲稱在家中睡覺,醒來後發現男嬰無呼吸心跳,起初以為是趴睡導致,立即報警並將男嬰送醫急救,但最終男嬰不幸死亡。醫護人員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瘀青和傷痕,懷疑遭受虐待,遂通報警方調查,警方隨即將甘女和廖男帶回偵訊。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廖男在經警方訊問後,也坦言自己和前妻帶著孩子外出遊玩,直到凌晨1時才返家。由於男嬰因哭鬧不止,廖男凌晨4時不堪其擾,用徒手及玩具槌毆打男嬰,並強迫男嬰扶椅罰站。隨後廖男與甘女返回房間睡覺,直到次日下午醒來才發現男嬰倒地,已無呼吸心跳。兩人也商量說詞,隨後才求助119,但最終被警方識破。台中地檢署聯合法醫相驗,初步確認男嬰身上多處瘀傷符合廖男所供述的玩具槌傷痕。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廖男涉嫌刑法第278條第2項重傷害致死罪、第286條第3項凌虐幼童致死罪及兒少法第112條第1項等罪,罪嫌重大,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批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爸媽帶幼女桃園車站乞討!她雙腳赤裸拿紙碗 「非第一次」原因曝光
一名網友直擊,桃園火車站前有父母帶著小孩乞討,希望小孩可以獲得協助。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直言,經過了解後,此父母非第一次帶小孩乞討。黃瓊慧表示,此案件是在Threads上脆友的貼文,桃園火車站前有父母帶著小孩乞討,令人十分不忍心,接獲民眾告知之後馬上連絡社會局,請他們介入,畢竟讓這麼小的孩子赤腳踩在破碎的磁磚地上,可能會受傷,車站路邊的環境也不是合適的育兒空間,結果得知,此父母非第一次帶小孩乞討。黃瓊慧指出,社會局回報,此案目前已聯絡到該家庭,是先前有協助過的家庭,已非第一次有帶小孩乞討的狀況,之前社會局有協助過,讓爸爸有暫時工作並且有持續領取補助,近期是因為爸爸受傷,導致無法去工地工作,才又重操舊業做起了乞討。黃瓊慧質疑,案件難道後續都不用列管追蹤的嗎?若社會局曾將此家庭列管為脆弱家庭,是否有定期訪視?目前情況是父親受傷之後失去工作能力,才會讓他帶著孩子在外餐風露宿乞討、民眾看不下去PO網才讓整起事件曝光。黃瓊慧認為,若社會局有確實定期訪視,就能提前知道父親生病及養育孩子上的困難,才能避免讓孩子受苦、或家長做出近一步違反兒少法的行為,「照片中看到父親帶著孩子乞討,是否有利用孩子、引發民眾同情心的疑慮?預防勝於治療,希望社會局能確實做好個案追蹤訪視,並且要清楚告知此舉是遊走在兒少法的灰色地帶,後續孩子的安置及照顧,還是要協助爸爸讓孩子回歸到正常環境成長。」
桃園單親媽摔死2歲童 台中男弒母傷父!2人倫慘案檢求重刑
桃園平鎮30歲廖姓單親媽媽常以怒罵、掐捏管教2歲半的女兒,去年12月15日因她沒有收拾玩具,廖婦竟3度把女兒舉到離地面約130公分高的位置,再把她往厚度約4公分的地墊重摔,還以腳踹女兒胸口,今年1月女童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方起訴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刑期。女童遭摔打後當場嘔吐、昏迷,廖婦發現不對,趕緊撥打救護車求救,送醫後實施開顱血塊清除手術及放置腦壓監測器,仍因傷勢嚴重,造成呼吸衰竭須仰賴呼吸器生存。今年1月2日凌晨1時許,女童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方認為,廖女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2分之1刑期。台中市今年4月則發生弒母傷父人倫悲劇,36歲許男在住處自營咖啡廳,因細故與68歲老母發生爭執,他持刀猛刺老母,許母拚命抵抗大喊救命,許父聞聲趕到,驚見逆子弒母,趨前奪刀,豈料許再拿酒甕砸傷老父。許母胸口遭刺1刀深達7公分傷及心臟,送醫不治,檢方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檢警調查,許與父母在北屯區透天厝同住,母子今年4月10日晚間在客廳看電視,因使用遙控器爆發口角,許怒拿刀刺砍老母頭、背部,母慘叫求救。許父聞聲而至,見妻已倒臥血泊,趨前搶刀。許犯下逆倫弒母惡行後,再拿陶製酒甕砸父,父子扭打、互毆,許因跌倒才罷手。消防人員接獲通報到場,將1家3口送醫。許母胸口有1處7公分穿刺傷,傷及心臟、左肺,手部有多處刀傷,傷重不治,父子兩人都掛彩,頭、手部各受輕傷。
北市幼兒園狼師判28年 林月琴提五大改善方向
台北地院審理台北信義區幼兒園狼師案,經法院認定涉及毛男性侵6童、219項罪行,合併判刑28年。立委林月琴16日表示肯定台北地院判決,也是展現台灣對於兒少不當對待和性相關事件絕對零容忍的社會價值,未來將就通報程序、調查程序、認定委員會、公開資料及修法等五大面推動改進,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林月琴說,台北地院的重判,除了重罰毛男行徑可惡天理不容,更要深刻檢討兩任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市府、蔣萬安市府,到底為何如此放任縱容、行政怠惰,導致毛男屢犯卻無人把關。林月琴說,兩任台北市府從市長、社會局、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和人員有明顯疏失,造成孩子與家長巨大的傷痛,關於此點,未來她預計與家長、律師向台北市府提出國家賠償。雖然金錢無法彌補小孩陰影與傷痛,但我們必須採取法律途徑追究台北市府責任,並還給孩子與家長們一個合理的賠償。林月琴表示,藉由本次事件,後續她與辦公室團隊會持續努力與行政機關溝通協調改進,並透過修法解決根本問題,也邀請立法院同事們一起為兒少安全一同把關。共有五大面向:一、通報階段:改善警政、社政與教育單位之間的橫向聯繫;加強對幼兒園教師依據《兒少法》第53條進行責任通報的宣導與教育。二、調查程序:確認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是否完整查看監視器畫面,並進行加害人及其他目擊教師的訪談;啟動調查時,應讓加害人暫時停職或調職,以確保調查程序的完備性。三、認定委員會:明確規定認定委員會的組成比例,確保教保、兒童福利及家長團體代表的比例均等。每次出席認定委員會的各類團體代表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並清楚制定裁處採合議制或投票制。四、家長及大眾獲取資訊:針對《兒少法》第69條,明確媒體報導的規範。遇重大事件時,政府單位應自主啟動審議會議,並提供媒體報導的依循做法。教育單位應在教保資訊網及地方政府網站上清楚公布相關資訊,防止不肖業者借屍還魂。林月琴指出,第五、後續修法:推動全齡性別平等教育,針對幼兒園性別平等案件,應比照國小以上程序,進入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
童軍露營浴室驚見神秘手機 關主竟偷拍男童洗澡遭判1年10月
在高雄市中正預校舉辦的「112年國民中學童軍教育聯合露營大會」上,一場本應充滿歡樂與學習的露營活動卻因一起驚人事件而讓人咋舌不已,關主郭姓男子在浴室中偷拍男童軍洗澡,男童軍當場大聲喝止,事後高雄地檢署介入,最終法院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緩刑5年的刑罰。2023年12月1日至3日,這場預計讓學生們體驗團隊合作與冒險精神的露營大會,卻在第2天傍晚5點左右發生意想不到的變故,當1名男童軍正在浴室洗澡時,發現浴室門板下方竟然隱約出現1支神秘手機。男童軍立刻察覺到不對勁,大聲詢問「幹什麼!」,引起現場的騷動。面對被發現的尷尬局面,關主郭男不僅沒有成功拍到任何照片,更被現場其他人圍捕逮捕,最終被報警送辦,檢方考量到郭男過去沒有犯罪記錄,且表現出良好的態度,依據違反兒少法的罪名對其提起訴訟。在高雄法院的審判中,法官審酌到郭男不顧少年人格的健全發展與心靈感受,為了滿足自己私慾持手機偷拍男學生洗澡的行為,對其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緩刑5年,強調要求郭男付保護管束、提供義務勞務以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
身障權益再提升!禁公開言論歧視身障 罵智障腦殘最重罰60萬
未來公開言論歧視身心障礙者要吃罰單了!衛福部7日預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針對歧視身障者言論,增訂擴大適用範圍、加重罰則,最重處60萬元罰鍰,且應以聽覺障礙、視覺障礙來取代目前常用的聾子、瞎子等用語。衛福部社家署身障福利組科長吳宜姍指出,《身權法》第74條過去著重規範傳播媒體、報導,修法後,從宣傳品、出版品,到廣播電視及網路言論,都禁止使用歧視性稱呼、描述,且任何人皆不得公開發表歧視身障者言論,違反將由地方政府做裁處。吳宜姍舉例,如智障、腦殘等會讓身障者感到不適言論都遭禁止,應以聽覺障礙取代聾子、視覺障礙取代瞎子。罰鍰部分,原本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修正後由主管機關處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如移除內容、下架影片,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至履行為止。此外,因應過去身障機構傳出虐待事件,草案第63條參考《兒少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針對院長、實際照顧身障者的工作人員,增訂「消極資格」及「退場機制」,增設專家小組管理。曾有不當行為者,機構不得聘用;在機構內發生不當行為者,也應依規定予以調職、免職、撤銷任用等。基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草案要求雇主應依身障者個別情形「合理調整」,如提供特殊考場,或讓有就醫需求身障者晚1小時上班;並規範各機關規畫公共設施、活動場所,應以「通用設計」為原則,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使用,如公園入口設計應考量輪椅使用者,或飲水機新增語音,讓視障者方便操作。考量實際狀況,建築物或場地時常是所有權人出租給他人使用,草案參考建築法將「使用人」納入規範,長期租賃場地開店、開餐廳的使用人應負起責任,完善場地的無障礙設備及設施。
檢警查辦「創意私房」消費者 揪出北部狼師偷拍女學生更衣如廁
台中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偵辦台版N號房「創意私房」論壇,揪出449名兒少性影像犯罪者,其中光是創意私房論壇的兒少性愛影片涉案人就高達116人。檢警在偵辦中發現,偷拍未成年私密部位及上傳影片者中,竟有2人是擔任教職的老師!一名涉案蘇姓補習班負責人日前遭押被請回後在家中墜樓身亡,另名任職於北部某學校的C姓老師則在7月中旬被收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掌握創意私房論壇在台消費紀錄後,鎖定任職於北部某學校的C老師,7月中旬將他拘提,並在他家中筆電搜出數十部未成年女學生如廁及在校更衣的偷拍畫面,經專案小組緊急通知校方及當地教育局啟動校安機制,證實C老師曾在學校學生活動空間,包含女廁及教室裝設針孔偷拍。據了解,檢警原本只是偵辦購買兒少非法性愛影片的消費者,卻意外在C老師電腦中發現多達數十部北部某學校校內女學生如廁、更衣畫面;警方根據畫面裡的校服和環境背景與C男任教學校吻合,在C男任課班級展開全面清查,並通知可能被偷拍的女學生家長提出告訴。教育局、校方也對被偷拍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由於C老師遭拘提時仍在校任教,台中地檢署以C男有可能持續加害在校女學生及滅證為由,當天聲押C姓男老師獲准。檢警通報該縣市教育局將C男通報狼師名單,並召開教評會議處停職,列入狼師資料庫列管。
批北市府心虛蓋牌幼兒園狼師案 林延鳳:兒少權法淪為遮羞布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19日指出,她向北市府教育局調閱北市信義區幼兒園性侵案在2022年7月調查紀錄,該局竟以《兒少權法》為由不願提供,形同「蓋牌」難昭公信。她痛批,教育局曾對媒體宣稱「因兒少權法難以主動調查」,但被媒體詢問相關條文為何時,竟三日相應不理,顯見《兒少權法》已淪為該局各種不作為之遮羞布,所作所為盡是謊言。林延鳳指出,教育局若有循性平相關管道為相關調查,而非僅止於調閱監視器而無作為,就一定有能昭公信之調查報告以供各界檢視,如要保障被害幼兒,將其姓名遮蓋也並無不可,然而教育局卻依據《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規定,聲稱「因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或隱私及所製作或持有之文書,應予保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洩漏或公開。」林延鳳批評,原來議員對於社會矚目案件之監督職權,在教育局看來不屬於「正當」,她更懷疑教育局這種「蓋牌」,根本就是遮掩其毫無作為之心虛,不惜用盡一切手段來圓謊。認為蔣市府僅派該局副局長陳素惠道歉根本不夠,市長蔣萬安應道歉謝罪,局長適任與否蔣市長必須要回應社會大眾,政風處更應就有關公務員不作為之事證,移交監院續行調查。林延鳳指出,教育局相關媒體聯絡人稱該案「因兒少權法難以主動調查」,但被媒體詢問相關條文為何時,竟三日相應不理,她質疑教育局已經急到「慌不擇路,口不擇言」,無法繼續用謊言編織藉口,就只能裝死,「試問若不幸事件發生在蔣萬安三寶身上,也會是這種荒誕不經的處理方式嗎?」林延鳳認為,依據市府提供大事紀資料顯示,2022年7月第一起個案通報,北市府教育局在教育部告知相關辦法可直接令行為人停職,並成立調查委員會時,該局卻應作為而不作為,到了2023年7月接到通報後才採取停職與成立調查小組,長達一年空窗期造成更多幼兒受害,對照該局今時屢以《兒少權法》當遮羞布的行徑,簡直荒謬且雙標。她強調,事已至此,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還繼續神隱,蔣萬安還神遊太虛,面對媒體實問虛答,僅推一個副局長對失言道歉,社會大眾根本無法認同,兩任市長柯文哲、蔣萬安應道歉謝罪,湯志民也難辭其咎,政風處更應就有關公務員不作為之事證,移交監院續行調查,還給受害家庭們一個公道。
雖拒抹黑但仍願概括承受 蔣萬安籲中央設「媒體報導兒少案」公告專區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驚爆園長之子涉嫌猥褻、性侵園內超過20位女童,並拍攝600多部犯案影片,導致市長蔣萬安被綠營議員痛批監督不週、怠職卸責,監院也要介入調查,為何北市府未公開狼師及幼兒園的名稱,讓外界好奇,此事是否又會成為去年大選前爭議不斷的「新北幼兒園餵藥案」翻版,即使「真相只有一個」,但最後還是信者恒信。台北市長蔣萬安今日受訪時再度強調,他上任市長後,在去年7月接獲第一個通報,立即進行相關處置,雖然前年該幼兒園也曾被檢舉發生類似不幸,但當時相關單位調查並沒有結果,他也還沒有進入台北市政府。蔣萬安強調,如今不幸事件再度發生,他願意願意面對問題,會檢視前年北市府接獲檢舉後的處理過程,有需要檢討的都願意即刻改進。對於監察院要調查北市府為何沒有公布幼兒園狼師及幼兒園名稱,衛福部官員第一時間先指媒體不報導該狼師姓名「是媒體誤會(法規)」,後來次長又出面坦承兒童少年權益保障法內容確有不夠清楚之處,讓外界更好奇,官方決定質疑媒體前,難道都未先整合內部各種意見、統一口徑?難道不怕被質疑為了「亂槍打鳥」決策粗糙?蔣萬安今天再度就「是否能公布兒少案機構、行為人姓名」的爭議,向中央有關單位請命,他建議中央應該修法,訂定統一規定,並明確宣布,機構若隱匿不報,相關罰則會要再提高,甚至要負刑法責任。他也建議「兒少權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政院正在針對草案內容討論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能一致修法,由中央設立全國統一、涵蓋三法範圍的公告專區,北市府也將提出具體修法建議,提供中央參考。蔣萬安的三項建議包括,第一《兒少權法》69條,主要是保護受害者及避免二次傷害,應慎重思考公佈機構、行為人姓名的可能性及衝擊,盼中央在更明確的原則規範上修法。第二項建議是,針對兒少機構隱匿不報,除現行罰則應再提高到至少60萬元以上 ,同時對重大的案件,若隱匿不報,甚至應該要課以刑法責任。第三,包括《兒少權法》、《幼教法》及現在有相關草案討論的《兒童托育服務法》,盼未來步調一致,對於是否公佈機構及行為人名稱能夠成立專區,依照明確標準對外公佈,讓地方政府及媒體有所依循。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則補充解釋,如果中央能設立全國統一、涵蓋各法範圍的公告專區,將能提供家長更便利的查閱相關裁處紀錄。不過,根據衛福部昨日的說法,似乎較傾向僅訂出媒體報導的「原則」,「經過行政機關審查後」,媒體才能適度揭露涉案者資訊。由於傳出衛福部希望由地方縣市政府負責審核,不僅媒體質疑「新聞報導要先報備行政機關」,有違新聞自由原則,「乾脆別碰個資」,地方官員也私下叫苦,「要審查媒體報導內容是否符合增進兒少、維護公益、是否適度太困難了」,盼中央能扛起責任,全國統一處置,別將燙手山竽丟給地方政府,出事後又指責地方卸責。
《兒少法》挨轟保護「諾米達幼兒園狼師」 衛福部承諾:1個月訂規範
台北市信義區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侵犯女童,媒體礙於《兒少法》無法揭露相關資訊,導致不知情的家長繼續把小孩送入幼兒園,才會讓受害孩童越來越多。對此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今(17日)說明,會儘快在1個月內討論出規範,未來在報導上有所依循。衛福部及NCC今天下午就兒權法第69條相關事宜召開記者會,呂建德指該法是為了保護已經受害或遭受負面事件的兒少隱私,因此要求媒體報導不得揭露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並未規定不得報導該事件或保護加害者隱私」。呂建德透露,目前兒少法政在進行修法階段,將邀請NCC、媒體公會代表等,討論媒體報告該類事件應遵循的原則,並周延相關法律規範,預計在1個月內出爐。政府會因應社會發展,並傾聽民意進行相關修法,但地方政府基於政治職責,應盡督導責任,且不容許忽視,中央會積極協助地方共同合作,增進兒少最佳利益。至於一般民眾是否可揭露加害者資訊?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說明,除了衛福部主管的法規,國家仍有其他針對一般個人資料、或相關刑法中可能有對於人格權保障,假如民眾認為事件尚未定讞,卻被揭露而遭到網路霸凌,或人格權受到汙衊,可尋求民、刑法救濟制度。《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衛福部稱沒禁報導「幼兒園非學校」 主播:就是罰到怕
台北市信義區一間私立幼兒園近日爆出「園長之子」涉嫌侵犯女童,至少20人受害,而媒體礙於《兒少法》不能透露相關資訊,衛福部澄清沒有禁加害人報導,此話一出讓媒體圈熱議。對此,女主播古采彥說,「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色狼打馬賽克。」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說,沒有禁止報導加害人這規定,而報導兒虐、性侵等負面案件,不能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如果加害者是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也不能報導2人關係。張秀鴛表示,幼兒園不隸屬學校,未來修法會考慮把法規中的學校、班級拿掉,避免造成誤解。此話一出,讓媒體圈感到震驚。主持人謝曜州說,原來性侵案加害者可以報導。主播古采彥也說,「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色狼打馬賽克,連哪間幼兒園都不能講,每次開會和播報都很無奈」,怎樣算保護被害人,可能會先保護到嫌犯。前主播蕭彤雯也表示,NCC抓很嚴。名嘴周玉蔻也批,「台灣的法律真的好不公道,性侵加害者和家暴犯打妻兒的都被保護,他們的真實姓名、背景,媒體新聞都不得報導!什麼跟什麼啊?」主持人王乃伃也在Threads發文,「那我還不講爆,噁男值得社死一百次。」
台北幼兒園「園長之子」爆性侵…至少20女童受害 媒體1原因不能揭露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一間私立幼兒園2022年曾爆出醜聞,擔任教保員的「園長之子」涉嫌侵犯6名女童,最後因為證據不足不起訴,沒想到短短1年又有女童受害,截至目前至少累積20人。媒體礙於《兒少法》無法揭露相關資訊,以致於不知情的家長仍將小孩送入幼兒園,衛福部澄清沒有禁止報導,但過去的案例卻重重打臉。據了解,園長的兒子被指控擔任教保員時,趁午休或家長接送空檔,趁機猥褻、性侵女童,直到被害女童告訴爸媽,事情才曝光。事隔9個月,在新聞大量報導後,有越來越多受害家長出面指控,累積至少20名女童受害,檢警甚至從男教保員手機搜出多達600部犯罪影片,包括偷拍、猥褻過程,還有部分影片疑似遭到刪除。男教保員在警詢時坦承犯行,但台北地檢署偵訊、地方法院開庭時,卻改口否認性侵,只認罪較輕微的猥褻,除非受害女童年紀較長、表達能力較清楚,對於犯行才肯認罪。相關討論在社群討論得沸沸揚揚,網友卻發現新聞媒體很少報導。事實上,那是因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因此,媒體無法揭露幼兒園相關資訊,期間幼兒園仍繼續招生,導致受害女童越來越多。受害女童至少20位。(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澄清,並沒有不得報導加害人的規定,而是在報導兒虐、性侵等4類負面案件時,要注意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包括姓名、影像、聲音,若是家內案件,加害者為父母、主要照顧者或監護人時,也不得報導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張秀鴛指出,因法條中還提及不得揭露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但幼兒園不屬於學校,未來修法時會考慮把學校、班級等文字拿掉,以免外界誤解。最後強調,性侵害案件都不能報導是個誤會,也不是加害人的資訊都不能報導,幼兒園因為不是學校,所以也沒有不能報導名稱。不過,鏡週刊曾在2021年1月報導台北市一間標榜公益性質的育幼院,還兼營幼兒園,不但把多數損贈物資私挪給幼兒園用,育幼院的輔導阿姨更涉嫌凌虐年幼院童,並要求青春期少年院童陪睡、拍男童裸照。就在報導隔月,鏡週刊便收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裁處書,指稱依兒少權法「不得報導或記載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遭開罰新台幣3萬元罰鍰,儘管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仍以敗訴收場,令人對衛福部的說詞存疑。針對此案,監察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直接公布該幼兒園為「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以及男幼保員姓名「毛畯珅」,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持續追蹤關注該案之發展,並於2024年初受理受害幼童家長之陳情,已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並就現行依兒少權法69條未公開疑似加害人之資訊前,如何避免類此因資訊封閉而衍生之兒少受害案件進行釐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小商人怒揭台北幼兒園狼師個資嗆政府 呱吉逆風挺兒少法「禁報」邏輯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2022年曾爆出性侵醜聞,北市幼兒園長之子性侵多名幼童,卻因「兒少法」相關規定不得揭露,因此媒體也不敢做報導,導致家長仍不斷送小孩「入虎口」,結果再有6名女童受害。消息經週刊曝光,引起輿論嘩然。對此,網紅小商人氣得直接公開教保員的照片和真實姓名,怒批「歡迎各地方政府來罰!」而曾擔任台北市議員的網紅「呱吉」邱威傑,則逆風發文,討論當初兒少法訂立「禁止媒體報導」相關規則的邏輯,希望接下來的修法也要注意,不要被輿論綁架變成「能公布嫌犯姓名就是好的」,而失去了保護受害者的用意。2022年,一名30多歲男子在其母親開設的幼兒園任職教保員,指侵多名女童得逞。男子事後雖被家長指控,卻最終因證據不足不予起訴。媒體又因《兒少法》規定,無法揭露兒少性侵等相關資訊,導致仍有許多家長在不知情下將孩子送入該幼兒園就讀,最終導致又有6名女童受害。這名男子還遭檢方查獲藏有超過600支私密影片,最終被台北地檢署以猥褻及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其後的受害女童則以另案偵辦中。該名教保員2023年再爆性侵女童時,時常對社會時事發生的網紅小商人就曾印出刊登該教保員樣貌、姓名、年齡的看板,直接放在該幼兒園門口。如今「台北幼兒園」再度引起各界關注,小商人13日再次透過粉專憤慨發聲,認為黃子佼事件「全台皆知」,然而這名教保員性侵被害者數量是黃子佼20倍,偷拍數量是黃子佼90倍,「曾笑欸,都這是X小邏輯?」小商人表示:「反正我也不靠流量吃飯,真的越要弄我越要搞。我這幾天就去弄看板,歡迎各地方政府來罰!」雖然如今社會輿論一面倒支持修改兒少法相關規定,以免還有無辜者因此遭遇不幸。但曾擔任台北市議員的網紅「呱吉」邱威傑16日下午逆風發文,談論當初兒少法訂立「禁止媒體報導」相關規則的邏輯,希望接下來的修法也要注意,不要被輿論綁架變成「能公布嫌犯姓名就是好的」,而失去了保護受害者的用意。呱吉表示,性侵案件的處理本來就很複雜,每個被害人對於隱私的需求也不一樣,為了避免造成更大傷害,保護當事人的個資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尤其對於未成年受害人來說,更是如此。過去兒少法的規則是:只要加害人與被害人有很容易連結的社交脈絡,就禁止報導加害人姓名,以避免洩漏受害者的個人資訊。呱吉舉例說明:如果是父親性侵女兒,一旦媒體公布父親姓名和所在位置,左鄰右舍、師長同學立刻就能聯想出受害者的身份。他進一步提問,「以台北幼兒園案例來說,犧牲受害者隱私、公布嫌犯姓名就是唯一且最好的解決方案嗎?」呱吉指出,該嫌犯在2022年被起訴後,雖然依照當時法規,無法直接要求停職。但立法機關在2023年3月就已經亡羊補牢,修法讓教育機構內的性侵嫌疑犯可以先停職處分。但嫌犯直到2023年9月,才因為被羈押而廢止幼兒園許可,等於教育局在這段期間「毫無作為」。他認為,即便沒有修法,台北市政府在過去2年間也有許多行政手段可以減少悲劇發生的機率,但是卻任由幼兒園家長在毫無所悉的情況下,繼續讓自己的小孩在園內就讀,「這難道不是行政怠惰的問題更大嗎?」呱吉提到,兒少法不是他定的,跟風罵兒少法惡法才是最簡單又最有流量的事情,但是兒少法原始設計的顧慮是有意義的,「我並不反對重新審視兒少法的缺陷,但我也懇請立委和社會大眾,不要忘記兒少法保護受害者的前提,謹慎地設計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以避免受害者個資洩漏的問題。」
北市狼師案蔣萬安遭批慢半拍處理 國民黨:綠營法盲+文盲
台北市信義區一家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驚爆性侵女童,甚至被檢警發現狼師拍了600多部影片,引發各界議論,而此案早在2022年就有家長投訴,台北市政府直至2023年才開罰,多位民進黨民代痛批,台北市長蔣萬安足足慢了1年,更沒有在第一時間把狼師停職。對此,國民黨16日表示,民進黨這幾位民意代表不只是文盲,同時還是法盲,如果起訴書看得夠清楚,他們就會知道當時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並要綠白別再互踢皮球。針對近日北市狼師案,民進黨質疑北市府行政怠惰、長達一年空窗期才處理,導致再有後續24案,更批批蔣萬安卸責推託,要求立即徹查彌補,並預告擬到監察院檢舉北市府。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書記長張斯綱、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國民黨副發言人鄧凱勛,今日召開「保護兒少通報不漏接 制度修法更安全」記者會,張斯綱指出,近期爆發兒少事件是有2個不同案子,但民進黨或網路側翼將這兩個案子混同為一個案子。他強調,蔣市府針對相關案情進行了公告,並非外界所批評蔣市府把案子藏起來、或不讓外面知道、或沒有任何的作為。至於外界指稱托育中心易手經營之後,涉案的前老闆依然在幕後積極的操縱,張斯綱表示,經查證,從2023年10月迄今,行政相關單位到園查察、家長訪視、調閱監視器等作為,都沒有發現原本經營者有進入新托育中心等情事,現在應該讓清清白白經營者的權益受到保護。至於當時督導教育局副市長現任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聲稱她「2022年中已離職」,把球丟給蔣萬安市府,鍾沛君則質疑是置若罔聞,還是毫無所悉?她認為,在此時間點,大家要做的事情不是互踢皮球、任意指責,藉此獲取政治紅利,應該真正找出問題在哪裡,而不是刻意的模糊時間軸線。鍾沛君感嘆,「可以有政治議題,但是不能泯滅人心」,社會質疑為什麼不能知道加害人是誰?為什麼要馬賽克保護他?就要進一步檢討兒少法是否不夠與時俱進?保護被害人的同時,也適度讓加害人露出在社會大眾,不是要進行司法私刑正義,而是要讓更多人有所警惕。鄧凱勛則表示,民進黨今天的記者會一直想要把髒水往其他2個政黨來潑,但現在應該是一起攜手檢討現行法規,或尋求更完善的解決方法。他呼籲,朝野所有政黨一起努力,共同推動更完善、更有保護力的法案,這才是目前最需要的,而最不需要的就是政治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