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
」 兒少法 虐童 孩子 衛福部 女童
新北再現補教狼師 議員呼籲公布完整資訊
新北市近期陸續傳出未立案補習班狼師性侵、猥褻學生,由於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有時間落差,為避免狼師再次侵犯學生,民進黨議員張維倩建議,在司法未判決前、行政調查後充分揭露狼師資訊。新北市長侯友宜指出,行政調查一定會先走,會與中央再討論並統一規範,「對孩子保護寧可多做一點」。張維倩表示,狼師猥褻學生的案件移送司法偵查審查期間,並沒有公告訊息讓補習班掌握,最令人擔心是補習班外聘鐘點教師,業者沒有查核教師是否有刑事紀錄便聘任。張維倩強調,行政調查結果必須公告,若教師涉及性侵、猥褻,因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有時間落差,刑責未確定前,無法公布教師姓名,行政單位態度應強硬,不能讓孩子承擔風險,要有勇氣擔任孩子的守門員。「對孩子保護寧可多做一點!」侯友宜說明,雖《行政罰法》有刑事優先原則,若行為查證屬實,仍會依法公布姓名,但告知家長的方式仍有討論空間,因涉及人權,在適度範圍下,還是會讓大眾知道,避免憾事再次發生。教育局長張明文說,2019年至今已稽查補習班逾5000家次,疑似未立案補習班1000多家次,若經認定為不適任人員,會於全國不適任系統註記;一旦發現終身列管不適任教師隱身於補習班,最重開罰50萬元,並持續複查。教育局已與社會局合作,若該員已有違反《兒少法》明確事證,社會局則公告姓名。此外,議員邱婷蔚指出,4年來新北市青年犯罪人數從749人上升到1607人,而詐欺案件更是從121人翻倍成長到582人。議員陳永福也提到,新興毒品、電子煙不斷在學生間傳遞,市府應成立網路巡邏團隊。關於詐騙防制,侯友宜指出,新北市警局與教育單位合作,定期至學校宣導新型態詐騙手法。詐騙案件五花八門,中央應從源頭管理,由NCC、金管會嚴格控管網路、金融機構等管道。至於校園毒品,市

陸配直播拍小學生被法辦 媒體人公開「陸網友反應」吐殘酷真相:不是身份問題
一名陸配在台北市某國小外拍攝學童,並進行網路直播,遭到警方約談,依妨害秘密罪函送北檢,引發一番議論。對此,資深媒體人謝曜州查看了相關直播,發現中國網友多數在稱讚台灣,風向似乎不同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查出涉案者是居住在學校附近的52歲劉姓陸配,她表示自己只是拍攝生活日常和台灣風土民情,並未有不當意圖。不過,因未經他人同意拍攝兒童影像,且畫面疑似於網路公開散布,訊後被依涉《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兒少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及北市府偵辦。據了解,全台各地近日陸續傳出疑似有中國直播主對學校直播的事件,引發民眾擔憂,而北市此案也成為全國首例因直播被法辦的案件。對此謝曜州今(27日)在臉書指出,陸配在抖音對國小直播,確實有《兒少法》的問題,家長也不願意孩子上下學被直播。然而他去翻看相關直播,意外發現中國網友都在盛讚台灣治安好、有文明、幸福人投胎生活的地方,直呼:「陸配用這些影片統戰他老家的人啦!」謝曜州發現底下網友多數都是稱讚。(圖/翻攝自謝曜州臉書)貼文曝光後,引發一陣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算是正向的生活交流吧」、「對自己的民主沒有信心怕被統戰?」、「其實也沒什麼,非常時期就不要挑釁,安靜一點」,也有人好奇,今天若換成是台灣的媽媽在學校直播,會不會有事?謝曜州說明,兒少權法規範的對象,不僅限於媒體及政府機關,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少年的個人資訊,其個人資訊不僅是兒少本人的照片或影像、聲音、住所、親屬姓名或其關係、就讀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只要揭露的資訊足以識別,便是可能違反兒少權法第69條,「不是身份問題,而是兒少」。

少女簽本票2/17歲少女到男模店消費 欠巨款慘到澎湖當小姐還債
高雄市三民區男陪侍店「X會館」近日爆出爭議,涉嫌雇用16歲少女、還將熟客欠款算其頭上,逼其簽本票還債,少女父親蘇姓男子得知後出面痛訴店家行徑惡劣。除了顯現未成年涉足風化場所的風險外,男模店的高消費營運模式也再次浮上檯面。「男模會館」風潮興起於台中,短短幾年間向南蔓延,從裝潢風格、工作服裝到接待流程,都與傳統酒店不同,男模西裝筆挺、在Instagram展示每日出勤照,「姐姐們」則需預約入場,消費模式多元,從單純陪聊、喝茶,到出場陪吃飯、KTV,甚至住一晚,每項服務都有明碼標價。「這不是酒店,是會館」,店家這麼強調,但在法律邊界上,這種說法似乎只是模糊定義。本刊調查後發現,男模特由店家安排排班、教育話術、設計出場SOP,並透過TikTok、小紅書吸引女性消費者,在包廂內與消費者聊天、互動,滿足其陪伴等需求,薪水部分除了本俸與抽成外,還有消費者打賞的小費。若會館屬「餐飲業」登記卻從事陪侍行為,將涉及違規營業;若有性交易或脅迫陪侍,則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規定。但實務上,男模會館多以「無酒精、無性服務」為主打,實際交易空間往往發生在場外,導致執法困難。「我女兒還沒滿18歲,你們怎麼會讓她工作還要她簽本票?你們不是第一天做這行,不可能不知道法律!」蘇姓父親當下氣憤質問業者,對方則辯稱少女謊報年齡,並不知道其未成年,對於這說法蘇男完全無法買單。此外,少女未成年為何能入內消費,甚至有權欠下鉅債。蘇男推測當時入職時未依規定查核證件或是明知其未成年,仍讓其在內工作。蘇姓父親心痛表示爆出本票風波後,竟聽到女兒要涉足風俗場所賺錢還債。(圖/黃威彬攝)蘇男表示,女兒雖不是在店內擔任陪侍,且僅為幹部助理,為何店家僱用時未盡到查證義務,甚至賦予她替客人簽帳的權利,並讓其與友人能恣意入內消費。總總原因到後續衍伸的債務糾紛也讓蘇男感到相當無力。「很怕有一天,媽媽桑帶進來的是妳。」蘇男心痛表示,收到委託討債的年輕人告知,女兒恐因為債務因素,要到澎湖聲色場所當小姐還債。他聽聞後心痛又憤怒,擔心女兒在金錢壓力與社會誘惑下誤入歧途。他表示,女兒交友狀況他們一直難以掌握,孩子對家中總是報喜不報憂,如今又爆出不堪金錢壓力,淪落下海還債的處境,也希望公家單位能正視相關問題,不讓類似情況再上演。少女若曾在男模店工作,且配合店家排班、管控言行,可能已構成「僱傭關係」,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保障權益,包括工時、休假、勞健保等;若涉及未成年陪侍行為,更違反《兒少法》第44條,業者也恐面臨刑責。這場由男模引領的會館風潮,模糊了未成年工作的界線、娛樂與剝削的底線,也讓社會再度反思,在客人流量與商機背後,是否該有更明確的產業規範與兒少保護制度,防止灰色地帶成為傷害未成年的溫床,也值得外界省思。本刊致電並傳訊給該名少女,未獲回應;同時聯繫該男模店詢問相關事宜,惟至截稿前皆未獲回應,實際情況則有待相關單位調查釐定。高雄市三民一警分局指出,獲報後已主動積極介入查辦,釐清事件經過。針對蘇父指稱疑雇用未成年人於妨害身心健康場所從事工作,又未禁止未成年人於會館消費及疑逼迫簽立本票等情事,本分局刻正通知本案關係人到案說明及調查蒐證中,倘查證屬實,本分局除依刑法強制、恐嚇等罪嫌移送偵辦,併依違反「勞動基準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相關蒐集之事證運用第三方警政手段,移請市府相關主管局處(勞工局、社會局)進行裁處。

拍小學生引民怨!陸配直播主遭逮 警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台北市民生社區近日傳出有大陸籍直播主於校園周邊拍攝孩童,家長十分擔憂,而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接獲陳情後通報警方,經調查後,了解到涉案人員為52歲劉姓陸配,警方隨後依妨害秘密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其依法送辦。松山分局15日上午8時許接獲報案,旋即派員趕抵現場,但拍攝者早已離去。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居住在附近的劉姓陸配,並於16日通知到案說明,劉女表示,自己只是希望能透過直播,來分享在台灣的生活以及風土民情,並沒有惡意。然而,由於許淑華堅持提告,於是警方也在訊後將該名劉女依妨害秘密罪及兒少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及北市府偵辦。據了解,近期全台有許多地方傳出類似事件,而目前此案為進入司法程序的第一起案件,因此特別引發社會關注。松山分局呼籲,如未經他人同意拍攝有侵害肖像權之嫌,同時如在網路散布兒童影像亦可能觸犯兒少法,故拍攝影片時應注意尊重他人之權益。

剴剴案保母姊妹分判無期、18年!家屬憾「不能判死」 律師:感謝國民法官處最高刑度
2023年,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事件震撼全台。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後,今(13)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保母妹劉若琳則被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剴剴家屬仍遺憾「判得太輕」,表示無奈法規不能判死。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則表示,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2人處了最高刑度。回顧事件,劉姓保母姊妹被訴在2023年對1歲的男童剴剴動輒打罵、裸體罰站、將其身體塞入水桶 ,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導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就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根據檢方起訴書,劉彩萱姐妹涉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02條之1第1項第4款、第2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嫌。和兒少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2項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嫌。本案由台北地院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其中1人具有博士學位,連續13個工作日與3位職業法官林鈺珍、吳玟儒及洪甯雅共同審理此案,最終決議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可上訴。此外,這次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開庭天數,也創下該制度施行以來最高紀錄。剴剴家屬指出,得知判決結果後心情激動,但覺得妹妹劉若琳派得太輕,「她們涉案程度應該是差不多的,只是檢方沒有掌握到那麼多證據」。並覺得依2人的犯行「應該要判死刑」,但無奈受限於法規無法判死。此外,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在受訪時表示:「判決結果雖沒辦法回應全體國民對判死刑的期待,但我們很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被告2人,處以我們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尤其是劉彩萱的部分能求處無期徒刑,至少能夠回應我們對她長期監禁,讓她不會出來再犯、再凌虐幼童的期待。至於求償部分,後續會跟剴剴的外婆討論。」剴剴案一審宣判前,民眾群聚北院外高喊「兒虐0容忍」、「重刑不假釋」。(圖/報系資料照)

停業後改名重開…高雄托嬰中心再傳虐嬰 負責人夫妻8萬交保
高雄楠梓區「天使星托嬰中心」曾因虐嬰事件停業,沒想到負責人楊女去年以老公名義登記,改名「貝寉佳托嬰中心」重操舊業,結果再度傳出虐嬰。橋頭地檢署進行偵辦,偵訊後負責人夫妻各以4萬元交保,董姓員工1萬元交保,案情持續調查釐清中。近來有多名家長投訴,嬰兒被打巴掌、強灌副食品、像玩具般甩來甩去,一查發現這間托嬰中心之前就有虐嬰的紀錄,早在2010年就有不當行為,還有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等前科,卻仍繼續從事保母工作。楊女開設的「天使星托嬰中心」在2023年5月因虐嬰被開罰停業,不料2024年2月重起爐灶,改用老公的名義申請登記,換名字原地重開,自己則借用其他合格保母的執照,繼續營運收托,卻還是做出虐嬰行為。對此,高雄市社會局回應,該中心違法事實明確,已在4月15日發文終止準公共托育服務合作契約,楊女不當照顧行為違反《兒少法》第49條,將依法裁處最重60萬元罰鍰,且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最長30年,另任用不適任人員、冒用托育人員身分提供服務及不實陳報,涉《兒少法》第81條及第83條規定,社會局將命其停辦或廢止其設立許可,另涉偽造文書部分也函送法辦。◎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曾因虐童停業!高雄托嬰中心「改名原地重開」再施虐 8嬰遭呼巴掌、強灌食物
高雄市楠梓區某托嬰中心,曾因虐兒事件停業,近日又被爆出原楊姓女負責人改由丈夫掛名登記,原地「重新開機」後,又有多名嬰兒受虐,包括呼巴掌、強灌副食品、強灌牛奶等等,還發現孩子身上多處有瘀青。對此,高雄市議員李雅慧喊話社會局應勒令該托嬰中心停業,裁處重罰並且檢討審核立案機制;社會局則回應,該中心違法事實明確,將依法裁處,絕不寬貸。李雅慧昨(24)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揭露,曾因虐兒事件停業的 「天使心托嬰中心」,去年將負責人改成丈夫名字後,重新成立了「貝寉佳托嬰中心」。然而,家長向服務處投訴,該托嬰中心又有多名嬰兒受虐,包含賞巴掌、強灌副食品、將奶瓶蓋打開強灌牛奶,還發現嬰兒身上多處有瘀青。李雅慧指出,追查後還發現,施虐者竟是「天使心托嬰中心」負責人,而這名楊姓負責人過去曾有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前科,不僅如此,去年舊地重新開業後,違規事項劣跡斑斑,「鄭重呼籲社會局應即刻對如此惡行重大的托育業者『勒令停業』,裁處重罰並且檢討審核立案機制」。貼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在底下留言,「超級誇張,壞人就在身邊,毛骨悚然」、「我們到底還要再給壞人幾次機會?」針對此案,市府社會局表示,2月19日受理1名受虐兒通報,經調閱監視器,發現2月10日至2月12日,共有8名嬰兒遭受不當餵食、不當按揉頸部等,但目前皆無傷勢,而施虐者為2名女性工作人員。社會局提到,獲報後第一時間已啟動兒童及少年保護調查,同時報請檢警偵辦,協助受害家長提告。且該案有偽造文書等刑事案,經配合檢警4月搜查偵辦,該托嬰中心相關違法情事,社會局將依法裁處,絕不寬貸,另協助家長轉托。社會局接著說明,查該中心違法事實明確,已達終止準公之標準,社會局已於4月15日函文終止準公共托育服務合作契約;該中心人員不當照顧行為,調查後確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社會局將依兒少法裁處該中心人員6萬元以上至6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制最長30年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另外,該中心任用不適任人員、冒用托育人員身分提供服務,並有不實陳報等情事,機構管理違規情節嚴重,已違反兒少法第81條及第83條規定,社會局將命其停辦或廢止其設立許可。社會局亦將就其涉嫌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一節,主動函送檢察機關偵辦。社會局強調,後續將啓動一對一個管機制協助家長,提供左營、楠梓等鄰近區準公共托嬰中心及準公共保母名單供家長參考,全力協助孩子轉托。同時,社會局將加強對所有托嬰中心的監督管理,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桃園月嫂涉嫌虐童 賞嬰兒巴掌遭送辦
桃園詹姓月嫂近日遭多名家長指控涉嫌虐待嬰兒,1名母親表示,她在家中聽見3個月大男嬰哭聲,查看監視器驚見月嫂竟賞男嬰巴掌,還多次粗魯甩動寶寶,送醫檢查後孩子被診斷出有頭部鈍傷。桃園市婦幼局調查,發現該月嫂未依法申請居家式托育登記,依法開罰6000元,警方也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該名月嫂因小嬰兒發出哭聲,卻將嬰兒左甩右甩、大力拍打才3個月大的男嬰,保母一把抓住他的手,任由寶寶的頭前後左右晃動,動作相當粗魯,完全不顧頸部還沒發育完全。該名月嫂的惡行惡狀遭監視器錄下,甚至保母朝著寶寶的臉打下去,媽媽在隔壁房,聽到聲音回放監視器畫面才發現,短短13天內,月嫂多次對孩子不當對待。另名媽媽也指稱,孩子在該名月嫂照顧下出現異常反應不斷嘔吐,懷疑遭餵食不明物品。桃園市社會局表示,3月11日接獲通報,於3月19日進行家訪,了解事件發生情形並確認幼兒情況,3月26日發函該名月嫂陳述意見,預計於5月9日召開裁罰評估會議,討論是否有違法情形,如有違反《兒少法》可處6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婦幼局表示,詹姓月嫂未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執業登記,經婦幼局調查確有提供幼兒照顧服務情事,依《兒少權法》第90條及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兒少權法》統一裁罰基準,於3月26日裁處罰鍰6000元,另警方於4月8日依傷害罪及《兒少權法》函送地檢署偵辦。婦幼局說明,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不論是在宅或到宅提供幼兒照顧服務,均應於縣市政府完成辦理執業登記,如有托育需求,應檢視是否領有合格登記證書。

小巨蛋霸凌1/滑冰教練同行相忌 網路攻擊殃及學童
小巨蛋滑冰場「冰上樂園」是台灣目前規模最大,而且符合國際標準的滑冰場,由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捷運公司)負責經營管理。在滑冰場參加花式滑冰課程的學員家長指出,場內有多位經過館方核可的教練開課教學,但有不同的教練團隊疑似因為搶生意而不和,A教練團隊中的教練拍攝B教練團隊學員的影片在社群媒體上公開,還公布B團隊學員比賽成績,點名未成年的學員滑得不好,藉以指責B教練團隊不懂教學,卻也傷了學童的自尊。小巨蛋滑冰場提供團體與私人滑冰課程,由館方媒合經核可的教練教學。(圖/黃威彬攝)家長Z先生說,5年前他們夫妻帶女兒到日本旅遊,當時就讀國小的女兒在大阪的旅館初次接觸滑冰,覺得很有趣,因此回到台灣後,就帶女兒到滑冰場學習基礎,沒想到女兒愈學愈喜歡,因此接著替她報名學習花式滑冰,至今女兒已國中一年級,還自願利用課餘,每周到台北小巨蛋的冰上樂園參加4次課程,由高級教練授課的私人課程周間每堂課1280元,若購買培訓卡,由高級教練教授四堂課則享有3360元的拆扣價。Z先生說,女兒是為了興趣學花式滑冰,但相較其他專心練習的「專業選手」,女兒除了兼顧學業,還有跳舞、音樂等多項嗜好,並曾隨B教練團隊出國比賽,對「業餘選手」而言,表現已經令人滿意。但日前A教練團隊的教練竟在網路上傳選手的比賽成績表,公開B團隊包括他女兒在內3名未成年選手的全名,嘲諷比賽成績不佳、質疑學員能力,批評是因為教練不會教。Z先生說,對方教練甚至上傳練習影片,上面標註女兒名字,直指她「成績不好」、「基礎不好」,女兒就讀國一,正值心思敏感的年紀,在網路上被指名滑得不好,朋友同學都看到了,雖然在朋友前表現得無所謂,但其實內心很受傷,回到家才向媽媽訴苦。「這些教練在他們的事業範圍有所謂的商業競爭,或者是勾心鬥角,但應該跟小孩子在學習滑冰這個才藝完全沒有關係。」Z先生說,A教練團的女教練多次網路霸凌,在社群平台公布他女兒的個人資料,tag女兒的名字與帳號,「實在是令人無法忍受,用這種霸凌小孩的方式來貶低對方的教練,這不是一個教育者應該有的行為。」他說,主管機關應該要好好要求小巨蛋的行政單位,汰除不適任幼少兒童才藝培育的教練,希望在小巨蛋這個環境,不要再有任何霸凌小孩的行為。律師鄧湘全說,雖然滑冰場是公開場合,但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規定,在公開活動拍攝的他人影像只限於個人與家庭合理使用,若是為了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是為了損害他人的利益,則有違法之虞,在這種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公開在網路上,可以要求對方下架,甚至可以請求賠償。鄧湘全指出,若是照片、影片上標註了影中人的名字,還加上批評貶抑的內容,很可能就會被認定是故意、而且惡意的行為,行為人故意用公開照片、影片的方式,對兒少有精神傷害或網路霸凌,除了涉及《個資法》之外,甚至還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至於內容是否涉及對兒少的身心虐待,仍要依實際狀況由主管機關就個案判斷認定。台北捷運公司表示,說公司今年3月5日接獲民眾投訴教練不當行為案件,場館亦加強現場督導,於相關教練進館後即派員留意其場上動態,避免額外滋生事端;同時持續與學員家長、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滑冰協會保持溝通聯繫,協商處理原則。該公司於3月13日針對被投訴教練不當行為進行訪談及溝通,於3月18日依《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教練管理要點》予以記點處分,以遏阻不當行為,維護兒少健康成長。另於4月2日召開冰上樂園教練甄審委員會,依決議撤銷被投訴教練資格相關事宜。

女嬰趴睡窒息亡!新竹市府勒令托嬰中心停業、公布負責人姓名
新竹市某托嬰中心本月11日遭家長控訴,疑讓4個月女嬰趴睡40分鐘導致窒息,竹市府、檢警皆介入調查,女嬰送醫搶救13天後仍不幸過世。新竹市政府繼昨日開罰24萬元並限期改善後,28日再勒令該托嬰中心停業,並公布負責人姓名。近日發生托嬰中心照顧不當,導致幼兒不幸身亡的事件,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對此深感痛心,並表示絕不能容忍類似事件發生,立即責成社會處對該托嬰中心從嚴處分,市府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7條之規定,命該托嬰中心停業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處說明,目前本案評估並認定該托嬰中心確有違反《兒少法》第83條第1款之規定,除依同法第107條規定處24萬元罰鍰,並要求該托嬰中心限期提出改善計畫外,另基於公益上之必要,市府對該托嬰中心將再依法勒令停辦,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以維護幼兒安全與權益。社會處指出,後續因該托嬰中心停業後,原送托的近70名幼兒,市府將全力協助轉托,市府瞭解家長轉托期待與需求,並提供相關托育補助規定、鄰近托嬰機構、居家托育人員及幼兒園等資源供家長參考。社會處強調,確保幼兒獲得良好照顧是市府與所有第一線托育從業者的共同責任,也呼籲托嬰中心業者及托育人員應提升照顧品質,確保幼兒在安全、適切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新竹市托嬰中心涉照顧幼兒不當事件! 女嬰趴睡窒息不治「竹市府開罰24萬」
新竹市某托嬰中心本月11日發生疑涉照顧幼兒不當事件,1名4個月大女嬰趴睡在地墊上40分鐘導致窒息,經送醫搶救13日後仍不幸逝世;新竹市政府27日表示,經評估認定,該托嬰中心違反《兒少法》規定,將依同法第107條處以24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提出改善計畫。事件起源於3月11日,女嬰在該托嬰中心受托期間送醫,事後女嬰家長也在網路發文,指疑因托育人員人為疏忽,導致趴睡窒息,經送醫後送加護病房觀察,情況相當不樂觀,看監視器才發現,質疑該中心竟然讓4個多月剛會翻身的嬰兒趴在地墊上將近40分鐘,無人理會。但在搶救13天後,女嬰仍於24日宣告不治;市府社會處27日表示,發生當日社會處接獲通報後即進行調查程序,除進行稽查、案件調查並保全監視器畫面外,並於3月25日召開專案會議,邀請醫療、法律及幼教專家學者進行討論。後續市府評估並認定該托嬰中心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款之規定,故依同法第107條之規定處24萬元罰鍰,並要求該托嬰中心限期提出改善計畫。社會處也說明,目前該托嬰中心仍收托70名嬰幼兒,因受處分後托嬰中心將被取消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資格及補助,後續市府將依規給予家長延長3個月托育補助,並協助進行轉托確保幼兒獲得妥善照顧。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對於托嬰中心發生此憾事感到十分痛心,並已第一時間責成社會處透過社工即刻關懷與協助,依家戶需求提供關懷服務及心理諮商資源。此外,市府將依法進行處分,同時全力協助其他家長辦理轉托事宜,確保幼兒的照顧權益。

「1瓶奶」虐童父再爆黑歷史!假扮立委助理性騷女實習教師 邀3人一起泡湯
新北市土城日前傳出虐童案件,一位2歲男童18日晚間昏迷送醫,醫護人員發現男童全身多處瘀青、四肢有數個菸疤,立即通報警方,警方便逮捕了男童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經過調查,吳男曾與父親互控家暴,還趁妻子陳女在某國小任職時,藉故邀約同校女師出遊還性騷,甚至提出3人一起泡湯,因此挨告,陳女則遭學校開除。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擔任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共同扶養2歲男童,工作忙時會將孩子委託給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由外公、外曾祖母、舅公和舅公兒子共同照料。然而,如果外公沒空,這對夫妻就將孩子獨留在租賃的套房內,僅泡一瓶牛奶讓男童撐過一天。本月18日晚間,男童被放在家中約12小時,這對夫妻回家時才發現孩子失去意識倒地,緊急送醫後,醫護人員發現男童身上多處瘀傷,四肢還有數個菸疤,目前昏迷指數5,轉往加護病房觀察治療。而涉嫌施暴的父母被逮後,20日經新北地檢署複訊,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起訴,聲押獲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吳男在2021年曾與其父親爆發肢體衝突,吳父當下就報警處理,但吳男不僅辱罵處理警員「X你娘XX」,還狂踹警員腹部,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移送,而吳男與吳父還互提出家暴告訴。更誇張的是,吳男在去(2024)年7月份,陳女仍任職於新北市某私立小學副導師期間,認識了同校新進實習女教師小美(化名),吳男卻假冒某立委辦公室助理,佯裝可以幫忙轉為正職老師,並將與陳女結婚為由,邀請對方當伴娘,還招待到自己老家花蓮旅遊。小美迫於人情壓力同意此次出行,卻在旅途中遭吳男言語騷擾,甚至被邀請與吳南、陳女3人一起泡湯,當時小美立刻拒絕,並在旅途結束後到警局報案,提告性騷擾。可怕的是,吳男還衝到校門堵人,讓小美嚇得再次報案,提告跟騷。怎料,吳男被告後,卻讓陳女以奇怪的理由,到警局報案反控是小美跟騷,校方得知此事後,依規定開校評會釐清,最終決定將陳女開除。然而,吳男得知陳女被炒魷魚後,竟然跑去找議員服務處陳情,謊稱妻子被跟騷,卻反遭校方開除,而議員辦公室查證後,發現吳男所說的不是事實,沒有進一步接受處理。

連國小生都不放過!28歲男闖小學女廁偷拍 警依現行犯逮捕色狼
桃園市平鎮區某國小14日發生偷拍案件,28歲連姓男子趁著放學時闖入校園,並在女廁埋伏想偷拍女學生如廁,女學生發現後隨即告知老師,老師火速通報後並進入廁所查看,連男卻遲遲不肯出來,直至警方抵達現場以後,才將其依違反兒少法與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據了解,連男14日下午趁著放學期間混亂時闖入校園,還刻意選擇較隱匿的女廁進行埋伏,有女學生發現自己遭偷拍後又驚又懼,向師長進行求助,在了解情況後,老師便火速報警,並且迅速前往廁所查看狀況。在老師抵達廁所後,連男疑似因害怕被捕,選擇悶不吭聲繼續躲在廁所,不肯就範,待警方抵達現場後,便將連男以現行犯進行逮捕,偵訊後則依照違法兒少法以及妨害秘密罪移送至桃園地檢署進行偵辦。校方說明,嫌犯利用放學時間闖入校園,當時老師以為是家長,所以沒有過多阻攔,後續3名女學生結伴前往廁所時,驚覺被偷拍後,立刻向老師反映。針對受害的女學生以及2位陪伴的學生,將會進行關懷輔導。關於加強管制,校方表示,未來將避免家長以及校外人士進入校園,並且也會加強宣導學生上廁所時應結伴而行,並且遇到緊急狀況時,立即告知師長,並同時加強受害學生的關懷輔導。對此次偷拍事件,桃園市教育局回應,校方於14日下午2時接獲被害學生反映時,就已進行校安通報,並通知家長及警方進行後續處理,家長表示目前學生已不受事件影響,請校方低調處理,靜待調查結果出爐。教育局責請,未來學校應杜絕校外人士進入校園,並且落實校園安全措施,徹底防範這類型的事件再度發生。

土城2歲童被虐全身傷「四肢都菸疤」 狠心父母恐「反覆實施」遭聲押
新北市土城區發生虐童案件,2歲男童18日晚間因失去意識而被父母送醫,醫護人員發現孩子全身是傷,四肢還有多個菸疤,立刻通報警方,警方調查認定男童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涉有重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逃亡和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則是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孩子平時交由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日前被父母接回土城租屋處,2人卻對孩子疏於照顧。陳女和吳男上班時將孩子獨自放在租屋處中,更是只泡一瓶牛奶就讓孩子撐一天,18日將男童獨留家中超過12小時,直到2人回家才發現男童倒臥在地、失去意識。救護車獲報後連忙將孩子送醫,夫妻倆起初稱孩子是不小心跌下床,但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多個燙傷菸疤外,全身更是青紫一片,讓救護人員心疼不忍,立刻通報警方,警方則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吳姓夫妻涉犯刑法重傷害及遺棄致重傷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土城虐童媽竟是國小代理教師 負責顧「低年級學童」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市土城區18日晚間發生虐童案件,2歲男童被發現渾身是傷,四肢還有數個菸疤,失去意識後遭緊急送醫,現已遭社會局安置,男童的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也遭送辦,而陳女是新北市某國小代理教師,負責低年級學童班級,教育局也緊急回應,表示現已將陳女停職,如調查屬實會立刻解聘。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則當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工作忙時會將男童委託給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由外公、外曾祖母、舅公和舅公兒子共同照料。而男童日前被父母接回土城,2人卻將孩子獨留在放在租賃的套中,更是泡一瓶牛奶就讓男童獨自撐一天,18日將孩子放在家中約12小時,直到2人回家才發現男童倒臥在地、失去意識。救護車獲報後連忙將孩子送醫,夫妻倆起初稱孩子是不小心跌下床,但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多個燙傷菸疤外,全身更是青紫一片,讓救護人員心疼不忍,立刻通報警方,警方則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而陳女為新北代理教師,教育局表示,她在2月1日到職,代理職務期限至7月31日,從2月11日開學至今,在校教學工作表現正常。教育局強調,該代理教師因案接受調查中,學校已將其停職,相關教學工作已安排其他老師協助,維護學生安定學習,若倘該代理教師涉及違反兒少法相關法令屬實,立即解聘。

土城2歲童遭虐遍體鱗傷「四肢都菸疤」 狠心父母一天只餵一瓶奶被法辦
新北市土城區驚傳虐童案件,2歲男童18日晚間昏迷送醫,醫護人員發現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數個菸疤,全身更有多處瘀青,立刻通報警方,警方則逮捕男童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2人坦承會以衣架「管教」,菸傷則是男童自己造成,訊後被依法送辦。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則當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工作忙時會將男童委託給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由外公、外曾祖母、舅公和舅公兒子共同照料。而男童日前被父母接回土城,2人卻將孩子獨留在放在租賃的套中,更是泡一瓶牛奶就讓男童獨自撐一天,18日將孩子放在家中約12小時,直到2人回家才發現男童倒臥在地、失去意識。救護車獲報後連忙將孩子送醫,夫妻倆起初稱孩子是不小心跌下床,但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多個燙傷菸疤外,全身更是青紫一片,讓救護人員心疼不忍,立刻通報警方。吳姓夫妻否認虐童,起初稱男童身上的傷勢舅公管教導致,吳男又稱自己在抽菸時,兒子會把玩燃燒中的香菸導致燙傷,後才坦承會以徒手或衣架打孩子屁股「管教」,其他部位則是誤傷。吳姓夫妻在偵訊時不斷推諉,說法更是反覆,警方對2人供詞持保留態度,訊後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量化教育2/教育部「一紙公文」卻無視放任 學者呼籲改善教師環境「孩子才會好」
全幼產日前揭露因公幼招生困難,有縣市政府為便宜行事,各自解讀師生比定義,擅自減少師資數量,廣泛設立「半班」,雖國教署去年5月向各縣市政府發出公文,建議以有利於幼兒方式編班,卻無後續監督行為。學者指出,老師是讓幼兒在愛與照顧環境中最關鍵的人物,政府應改善老師的工作環境,才能讓老師有穩定的情緒,有耐心愛心地善待幼兒。早在去年3月28日,全教總就曾舉行記者會,披露各地方縣市在新增幼兒園班級時,廣設「半班」以節省人力。教育部國教署於5月向各縣市府發出公文敘明,「考量幼兒年齡及其所需之照顧服務,對於尚非因立法而必要以一位教保服務人員編班提供服務者,建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能參採現行國民小學運作多年之模式,以較有利於幼兒之方式編班」。然而,到了今年年初,全幼產揭露全國仍有至少四個縣市多所公立幼園採用「半班一師」教學方式,國教署只是丟給地方政府一紙公文,後續是否有監督作為也令人懷疑。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表示,國教署以公文函釋,對於地方政府完全無任何約束力,各地方縣市仍視而不見,盲目地以師生比來核定編制,國教署更有縱容地方政府之嫌疑,不顧幼兒權益。全教總在去年3月公開披露部分縣市幼園設立「半個班」,僅編制1位教保服務人員,呼籲立法保障幼園每班至少有2位教保服務人員。(圖/翻攝自全教總臉書)H老師是台南市偏鄉某公立幼園的「半班」老師,她所帶班級內共有12位學生。在撇除自己每天忙碌無法喘息的工作內容外,她表示「其實半班最可憐的是小孩子」,當只有一位老師,如果有小朋友要上廁所,就要把所有的小朋友都帶到廁所陪她,請大孩子帶著小孩子不要亂跑,老師要上廁所時也是同樣的情形;在受教權益上更受影響,上繪本時,講太延伸會擔心年紀較小的孩子聽不懂,太表層又怕耽誤年紀稍大孩子的受教權益,進度會有落差。H老師指出,很多人以為幼兒園的老師只要陪吃陪玩陪睡就好,殊不知幼教老師身為孩子離開家人後第一個依附及學習的對象,所擔負的責任有多大。老師除了要讓孩子學會生活自理、自我照顧以外,更要陪伴孩子讓孩子有安全感,進而教會他關懷身邊的人事物,還要觀察幼兒興趣,希望引發他學習的動力,並延續他追求新知的慾望。「現在公立幼兒園半班(及大混齡)的教保人員額配置卻讓幼教老師僅止於最基本的養護而已,影響最大的是除了無法對幼兒有更全面的照護外,還有一般人漠視、隱藏身後的受教權」她說。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呼籲,國教署應嚴格盤點各縣市幼兒園教保人員配置情形,杜絕半班編制的狀況。(圖/翻攝自林宜瑾臉書)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丁雪茵指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規定,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獨處。如果一班只有一位老師,老師連離開上個廁所都會違反《兒少法》,連上廁所的基本需求都被剝奪,豈不是虐待老師?何況「老師好,孩子才會好」,近幾年來幼兒園虐童案頻傳,可能也與師生比及教保人員工作壓力有關,改善老師的工作環境才能讓老師有穩定的情緒,有耐心愛心地善待幼兒。丁雪茵對此提出,對於幼兒人數大幅減少的學校,或許可以考慮採取彈性的調整,採用混齡的方式上課,讓幼兒與小一班一起上課。混齡學習有其優點,而且如此教室中仍有二位老師,可以彼此支援,如此既可符合兒少法之規定、保障老師的基本人權,也可保障幼兒的學習權益。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呼籲,國教署應嚴格盤點各縣市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的配置情形,杜絕半班編制的狀況。她在審查教育部114年度預算時亦特別提出此議題的預算提案,要求國教署加強督導並攜手地方政府,勿放任公立幼兒園採「半班」編制,同時訂定有效之監管機制,以確保幼兒在園中能獲得最妥適的教育及照顧。教育部國教署表示,該署去年即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後續辦理公幼編班作業時,應採行均衡編班之原則辦理,例如園內有45名幼兒,在師生比是1:15時,請以23人及22人編班,以保障教保服務品質;未來也將逐園檢視公立幼兒園編班情形,並將執行情形納入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之比率之參據。

台南補習班疑虐童!1歲女「左臉大片瘀青」 業者竟要求:別驗傷「會完蛋」
台南北區某補習班驚傳虐童案,1歲多女童的家長昨(11)日上網爆料,女兒日前從補習班返家後,左臉竟有一片誇張的瘀青,但補習班負責人卻聲稱是趴睡在地墊上壓到,還拜託家長別驗傷,讓家長氣得驗傷報警,目前社會局、教育局同步接獲,並已介入調查。女童的媽媽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指控,她在2月4日上午8時45分將孩子送去該補習班,下午4時30分左右去接,卻發現女兒臉上有大片瘀傷。當時,一名未具保母證照的工作人員說是「臉被口水巾壓到」,補習班的莊姓負責人則在旁邊附和是「趴睡在地墊上壓到的」。聽到這番言論,女童的媽媽難以接受,也認為此事根本不可能,質疑女兒被虐待,也擔心又更多孩子受害,決定報案處理,也希望有更多人能提供證據檢舉。據了解,社工知悉後,也正在蒐集資料,帶著受傷女童前往驗傷。補習班負責人原本堅稱監視器沒有錄影功能,因此並未留存檔案,但社會局2月6日獲報當天,聯合台南市警五分局到補習班突襲檢查時,業者又改口說監視器僅提供即時影像,說法前後矛盾。女童的媽媽補充道,涉案保母和補習班莊姓負責人都不承認此事,還在4日當晚打電話給她,要求她「不要去驗傷,要不然他們會完蛋」。目前,警方已陸續傳喚相關人士製作筆錄,但因涉及兒少相關法規與偵查不公開規定,不方便透露其他細節。另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教育局則表示,已針對補習班的班務管理展開調查,若負責人確實有涉及虐待嬰幼兒,即違反兒少法,如果全案涉及負責人不適任,便會予以裁處。此外,依法規定,美語補習班並不能收托嬰幼兒,卻仍在補習班樓上違法托嬰,社會局將依法裁處。

孩按壞車窗惹彰化父怒打 社會處:已違兒權法
有民眾上傳疑似男子毆打幼兒影片,地點在彰化縣和美鎮某超商前,影片中男子怒斥坐在車內汽車安全座椅上的幼兒,並多次出手毆打,該名幼兒隨即嚎啕大哭;縣府社會處表示,影片已違反兒權法,已介入了解,也會進行相關裁處,警方也主動介入調查,聯絡影片男子到場說明。有民眾在今(22)日上午11時26分許,在和美鎮糖友里一間超商前,側錄到超商前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有一名男子下車,疑似左後車窗壞掉而不停的拉扯,並不時對車內坐在安全座椅的幼兒咆哮,大聲怒罵「不要那麼皮啦!」、「讓我氣死了」,並出手毆打車內幼兒,隨即傳出幼兒放聲大哭的聲音。彰化一名坐在車內安全座椅上的幼兒,疑似玩壞車窗,遭男子不當打罵。(圖/民眾提供)影片被上傳網路,原po表示,「太可怕了,只想知道車上孩子還好嗎?」,男子行徑也讓網友看不下去,認為出手實在太重,怒轟「車窗壞了為何要罵小孩出氣」。警方表示,警方根據影片內容,已調閱監視器,查出該自小客車車號,以車追人,目前已聯絡該名男子到案說明,如有涉及兒少法部分,將通知社政單位來處理。縣府社會處表示,有關民眾提供之影片已涉及違反兒權法第49條之行為,目前已積極介入了解,將會先行確認兒少受照顧之狀況及安全,對於行為人亦會依法進行相關裁處。◎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作業沒寫完! 11歲男童寒夜陽台哭喊「媽媽讓我進去」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昨(7)日晚間民眾發現有男童被關在公寓陽台外,不停哭喊「媽媽幫我開門、媽媽讓我進去!」民眾將過程PO上臉書社團並報警。海山警分局派員前往了解,該名11歲男童的母親說明,因小孩不好好寫功課,所以關在陽台等他寫完。員警勸誡男童母親勿用激烈手段管教,並告知相關兒少法規;經檢視男童身上並無傷勢,後續將通報社會局介入關懷。民眾昨晚在臉書社團發文,稱1名男童晚上11點多還被關在公寓陽台,不停哭喊「媽媽幫我開門、媽媽讓我進去!」已長達半小時,過去於晚間6、7點時也曾發生,因為不知道在哪一戶,無法幫忙,所以已向警方報案。員警到場了解,查明為陳姓女子為管教小孩未完成作業,故把小孩關到住家陽台,要求完成作業後才能進屋。員警協助男童回到室內,經檢視並無外傷,除勸導陳女切勿使用激烈手段管教,並告誡相關兒少法規,後續將通報社會局介入關懷。有網友批評陳女的管教方式過當,陳女也回應是出於無奈。雙方論點均有人支持,今日上午該則貼文已被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