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
」 衛福部 虐童 教育部 保母 監察院
長期睡眠不足!萬人連署「國高中改10點上課」 遭教育部否決原因曝
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把國、高中學生的上課時間延後至上午10點,下課時間仍維持下午4點,希望藉此改善學生長期睡眠不足問題,同時提升學習效率。教育部今天回應,此提案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因牽涉家長接受、學校作息及管理、學生安全等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教育部指出,依據課綱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課程規劃,學生在校上課每周35節,已明定各類型學校學生應修的課程學分數及其畢業學分數,若縮減學生上課時間由原來的8點至10點上課,預計減少上午2節課授課時間,每周減少10節課,將造成學生無足夠時間學習所定內容及培養基本素養,也將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壓縮。國中教育階段學習總節數,7至8年級為33-35節,9年級為32至35節,每節45分鐘,各校應依課程綱要規定規劃課表;倘延後上課時間,依現行課程綱要節數規定,需延後1節課以上放學時間至16時30分以後,無法於建議時間內進行課程安排,且將影響課間緩衝時間安排,未必利於學生獲得適當休息時間。另外,依地方制度法及課綱規定,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習節數活動,由各校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自行安排,作息時間調整屬於地方政府權責,實務上多由地方政府考量地方特性差異、交通狀況、學生安全及家長工作型態、接送需求等各項因素,訂定行政規範,經教育部國教署112年度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延後上學意見,與114年10月28日諮詢會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一致,皆是「維持現狀」。教育部表示,此次提案後引發熱議,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化,此情況與109年類案評估情況相似,尤其在國中階段的上課時間調整,各界意見仍差異大,於諮詢會議中各與會代表亦指出課綱調整茲事體大,牽涉到家長上班及接送、學生安全、地區交通資源、學習品質與教育價值、家庭生活作息、學校作息及管理、教師授課時數等諸多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針對國民中學早自習採彈性機制、避免強制早自習部分,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將參考國家衛生研究院提供青少年睡眠生理時鐘、睡眠對青少年影響的研究,鼓勵地方政府就地方需求進行考量,研議早自習彈性制或試辦機制可行性,並評估辦理專家諮詢。同時,將持續向各國高中宣導,於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依循民主參與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規定,維護學生休息及健康權利,就午休、課間休息時間予適當衡酌調整,以幫助學生在校生活時,有較充裕的休息及緩衝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高鐵寧靜車廂措施爆爭議 不再派員舉牌提醒
高鐵9月22日起實施寧靜車廂措施,網傳有二寶媽被高鐵人員要求降低音量,甚至勸說帶孩子到車廂間安撫,讓另一個孩子獨留在座位上,引發爭議。立委昨點名衛福部長石崇良應拿出魄力和交通部溝通,石崇良承諾1個月內和交通部共擬彈性做法。高鐵目前先將座椅椅背上的宣傳文字改為「美好高鐵,寧靜同行」圖卡,也不再派員舉牌提醒,將重新構思該如何宣傳政策。國民黨立委陳菁徽13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指出,國外為促進生育率,都獎勵親子搭乘公共運輸,反觀台灣高鐵寧靜車廂讓育兒族群大反彈,衛福部不應置身事外。高鐵為推動寧靜車廂,會用送「乖乖」方式安撫發出聲音的幼兒,陳菁徽擔心此舉造成親子被標籤化。石崇良認為,確實有標籤化的可能,小孩子常以哭鬧方式表達,應先了解哭鬧原因,不是隨便給予零食。石崇良指出,寧靜車廂措施仍須符合《兒童權利公約》(CRC),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公共交通應對親子友善。衛福部9月2日已發函交通部,請交通部督導高鐵,他也承諾1個月內和交通部共擬彈性做法,避免再引起育兒族群與一般乘客雙方仇視。儘管高鐵一開始就說明寧靜車廂政策已排除孩童,許多人仍不清楚規定,要求家長制止孩童哭鬧,相關話題在網路上吵了好幾天。據了解,高鐵原想用簡短有力的宣傳卻得到反效果,目前先將座椅椅背上的宣傳字卡抽回,改為「美好高鐵,寧靜同行」圖卡,也不會再派員舉牌,將重新構思該如何宣傳政策。高鐵公司昨重申,推動車廂寧靜文化並非針對孩童,過去及現在都會主動提供貼紙或小點心,協助家長安撫孩子,目的在於轉移孩童注意力,並非施壓,希望家長們安心搭乘。交通部鐵道局說明,高鐵車廂皆為親子友善,寧靜車廂措施主要針對喧嘩、以電子產品交談或視訊、播放通訊軟體提示音或影音媒體等,期提升車廂乘坐品質,孩童及病友並不在該措施之範圍。
教師荒成國安危機! 協會、立委、工會提5訴求籲政府改革教育
為臺灣而教、及跨黨派立法委員於今(25)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日益嚴峻的「教師荒」問題,並提出偏遠教師制度改革、提升教師福利、強化家庭教育、穩定教師甄選與鬆綁師資培育等五大訴求。EdYouth強調,「因為老師好,學生才會好」,唯有給予教師足夠誘因與支持,才能確保教育品質長久穩定。此記者會目的在於呼籲教育部,解決「教師荒」刻不容緩,並全面檢視教師制度與資源分配,才能確保教育體制發展,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偕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TFT為臺灣而教、及跨黨派立法委員並提出以下五點訴求,儘速修訂《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強化專聘教師的在職培訓;提升導師費、增列輔導及技高專業教師加給,強化留任誘因;落實家庭教育,強化家庭教育中心職能;確保各縣市教師甄選穩定開缺;放寬大學現行師培名額限制。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常務監事陳胤嘉表示,《偏教條例》修法應納入以下訴求,首先是「學生應參與學校裁併、停辦之決策」,EdYouth呼籲在學校裁併、停辦的討論過程中,應建立友善的兒少表意機制,並應於討論前,提供學生充分的前期培力與協作資源,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CRC)中對兒少參與權的核心精神。此外,還有「追蹤裁併校學生適應情形」,我們主張,應追蹤裁併後學校學生的學習情形是否穩定與情緒支持,以了解學生的適應情形及心理狀況。立法委員陳培瑜表示,教育現場很多應該是家庭要承擔的功能,最後都落到老師身上,結果就讓師生衝突浮上檯面。她強調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可是現在教育部編的預算太低,大部分又是交給地方的家庭教育中心去辦理,成效有限,資源和力道都不足。陳培瑜說,當自己成為家長之後才知道,其實當爸媽很不容易,政府應該要站在家長的角度來思考,幫助父母減少壓力,這樣第一線老師的負擔才會減輕。教育部應透過跨部門合作來推動家長教育課程,幫助父母更理解孩子,這樣才能真正減輕老師的壓力。立法委員柯志恩強調,偏鄉教育長期面臨「難招募、難教好、難留任」三大困境,師資來源枯竭已無法靠傳統管道解決。她強調「制度必須保有彈性,政策必須面對現實」,應提供偏鄉代理教師取得正式資格的機會,並打造支援團隊減少孤立感,以留住熱情師資。柯志恩呼籲行政院加速啟動修法,讓偏鄉教育條例更貼近現場需求,確保教育品質與公平。立委伍麗華表示,教師節前夕,老師最在意的三大重點,第一,行政要減量,讓老師專注在教學;第二,行政加給及導師費多年未調整,盼教育部研議提高;第三,現在校園濫訴問題,許多老師不堪其擾、身心壓力大,希望教育部能正視濫訴對教學現場帶來的傷害。伍麗華表示,她出身原鄉教學現場,長期關注原偏鄉教師荒,目前也已提出《偏鄉教育條例》修法版本,盼協助偏鄉無證代理老師取得教師證,繼續嘉惠偏鄉學子。臺師大學生會會長黃莨騰表示,如果縣市不穩定開缺,將影響學生修課規劃,並不利於縣市招聘適合的教師,維護教學品質。黃莨騰亦強調,現在教師待遇、教學環境已不如以往,政府應該更積極地規劃教師福利,讓執教鞭不只是備案。此外,現在教師壓力大。黃莨騰無奈提及,導師費一天僅100元,但肩負親師溝通、班級氣氛營造的重要任務,輔導教師甚至沒有加給,案量卻也沒有上限,實在難讓教師成為師培生求職的首選。此外,現今各師培大學的師培人數仍須經核定,恐讓師大等較多師培修課意願的同學被拒於門外。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指出,教師處境長期遭忽視,無論在薪資、教甄、年資提敘及校園治理上皆存在嚴重問題。黃湘仙批評,過去 20 年基本工資漲幅 230%,但國小至高中的鐘點費僅上調 5%至 29%,遠落後於社會薪資水準,要求鐘點費應與基本工資連動,保障教師專業價值。同時,各縣市分散辦理教甄不僅成本高昂,也讓教師奔波,工會建議推動跨區聯合教甄,建立更公平合理的制度。對於年資提敘,雖已明定自 8 月起執行,但南投等縣市延宕至 11 月才入帳,工會呼籲應確保薪資準時發放,避免侵害教師權益。此外,針對琉球國中教師過勞事件,黃湘仙批評校長否認責任並打壓作證教師,正式要求屏東縣府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黃湘仙強調,唯有提升薪資、改革教甄、落實年資提敘並剔除不適任校長,才能真正保障教師專業與學生受教權益。TFT為台灣而教教育基金會吳東懋總監則呼籲關注願意長期留在偏鄉的教師,強調應讓這些已展現投入熱忱的無證代理教師,能更快獲得師培訓練與保障。吳東懋指出,教育部今年推動的「偏遠地區學士後學分班」報名踴躍,部分大學甚至備取超過兩百人,顯示需求龐大。TFT建議檢討現行年資限制,統一調整為「三年內服務滿四學期」,並適度增加招生名額,以回應偏鄉師資不足的現況。
噁男毛畯珅另性侵39名孩童下場揭曉! 台北地院判30年、罰5億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性侵、偷拍6名女童,判刑28年8月定讞,後續又被查出涉犯性侵、強制猥褻39名孩童、偷拍性影像遭起訴。今(9月24日)台北地院宣判一審,合併30年,併易科罰金5億,全案可上訴。根據起訴書,毛畯珅自大學社工系畢業後,於2021年4月開始在母親經營的托育中心工作擔任托育人員,並在同年7月、8月起兼任幼兒園的教保員。然而,在同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間,毛男開始對幼童犯下性侵或猥褻。此外,檢警發現,毛過去曾透過手機登入幼兒園監視器系統,偷拍原內幼童更衣的性影像,甚至透過Telegram將其下載收藏。檢察官丁煥哲對毛男行為表示強烈譴責,認為他作為教保員,應以扶助幼童的身心健康為己任,卻為了滿足自身的邪惡欲望,利用幼童的善良與信任,假裝親近,暗中造成傷害,並拍攝大量性影像,摧毀了幼童的純真,讓家長也遭受重創,痛苦無法言喻。另外,毛畯珅甚至在公共場所中,多次偷拍幼童或少女的性影像,將他人的身體隱私視為獵物,公然從事不堪的行為,累計受害者高達數百名,令人髮指。檢方考量,毛男對幼童的身心造成了嚴重傷害,導致許多家庭深陷悲痛之中。至今難以平復。自2017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以來,尚未出現比本案更為嚴重的違法情節。檢方認為,本案所涉及的刑事處罰立法意圖及兒童權利公約的相關指引,檢方建議法院對被告施以最重刑罰,以維護國法、安定民心,並稍微撫慰受害家庭的創傷。
邱瓈寬替友養子多年竟遭控侵占! 不起訴後乾兒再發4點聲明
邱瓈寬日前遭到亡故的謝姓好友託付的未成年兒子指控侵占8000餘萬資產、並盜賣多支股票獲取30億餘元,而北檢偵結以後認定邱瓈寬無侵占、詐欺或盜竊犯意不起訴處份。然而,今(9月18日)指控邱瓈寬侵占的謝姓男子發表聲明,問道「等我18歲就把錢還我,可以嗎?」並表示將會為自己的權利奮戰到底。邱瓈寬過去受到謝姓友人的託付,請她照顧未成年的兒子,而謝女過世後,邱瓈寬也確實將謝男認為乾兒子,並得行使監護權,沒想到,謝男日前卻對邱瓈寬提告侵占、盜賣股票,但檢方在8月27日偵結後,認定邱瓈寬無侵占、詐欺或盜竊犯意,故不起訴處份。對此,謝男也在今日發布4點聲明:一、邱阿姨,這31億是我的,現在在您手上,可以還給我嗎?二、您曾經於8月27日透過記者公開表示,想要幫我把這些遺產都信託,如果不想現在把錢還我的話也沒關係,那麼就照您的意思現在馬上辦信託,等我年滿18歲就把錢還給我,可以嗎 ?三、本案被告邱琢寬所述完全與事實不符,臺北地檢署未能查明,告訴人深表遺憾,並將聲請再議,為自身權利奮戰到底。四、本案於8月27日即發布新聞,惟當事人遲至9月18日方接獲不起訴處分書,已逾3週,臺北地檢署此種先通知媒體再通知當事人之做法,使得缺乏媒體關係之當事人,無法第一時間瞭解案情並針對新聞報導之內容加以澄清,侵害當事人權益甚鉅,懇請法務部及監察院為必要之處置 。邱瓈寬也發出聲明反擊回應:本人為維護摯友託孤之未成年子女權益,於其病逝後隨即透過司法程序希望達成孩子的遺產信託,並委由社會局擔任子女監護人。日前司法業已查出林姓生相關不當使用之情,正進一步調查中。林男竟挾怨利用未成年之子控訴本人侵占,幸經檢察署詳盡調查而為不起訴處分。今再由未成年子女具名為不實聲明,將未成年子女推向媒體,以掩蓋自己不法之事,誠令人震驚。另該不起訴書業已明載系爭財產30億皆於謝女士帳戶內而已為子女所繼承,此正為不起訴主要理由,則林男在明知此情下竟令未成年子女聲明為本人所得,究否藉此阻止司法繼續調查林男領走子女財產之事實,不得而知?但已足見林男顯為不適任之父親。本人再次呼籲立法與行政機關對於單親家庭之未成年子女如因共同生活之一方父母過世,因而繼承遺產者,應本於《兒童權利公約》,正視制度缺口,積極建構保障機制,以守護兒少最佳利益。
國高中生10點上學提案破門檻 教團憂用作業補課
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把國、高中學生上課時間延後至上午10時,下課維持下午4時,希望藉此改善學生長期睡眠不足問題,提升學習效率,提案獲得熱烈回應。教育團體認為,但若只改鐘點、不動課綱與配套,最後不是延後到下午6點放學,就是壓縮教學、用作業補課,無法達成提升學習效率的初衷。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上課時間調整可以討論,但學習時間配置影響最深的是課程綱要,如果要調整上課時間,課綱調整要學生、家長、學者、學校老師共同討論。睡眠時間跟課程是兩件事,如果學生沒有自制力,就算調整上課時間,學生睡眠不足問題仍難以解決。國教盟也認為,須同步檢討課綱、評量方式與教師人力,並設計校內安心看顧與交通配套,照顧到弱勢與需要接送的家庭。學生團體EdYouth理事長蔡其曄表示,縮短上課時間的問題應該被正視。近兩次台灣在《兒童權利公約》(CRC)國際審查中,國際委員都持續關切台灣學生的休息權與遊戲權。呼籲教育部正視學生長期休息時間不足的問題,檢討課綱及課程規畫,並積極回應學生的訴求。教育部回應,此案尚涉及地方政府權責,後續將進行連署提案研處,並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規定於11月14日前完成具體回應。台北市國中校長認為,大多數家長擔心孩子上課時間縮短,會因此導致學習內容不夠扎實,甚至讓孩子參加早班補習課程,與提案初衷背道而馳。兒童青少年精神專科、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葉啓斌表示,生物體質方面,的確有1到2成的人天生是「晚睡晚起型」,早上8、9點後頭腦比較清楚,生理時鐘和多數人不一樣,晚起做事比較有效率。若是社會文化環境原因,有些學生白天打瞌睡,可能是學習動機不足,白天上課睡覺導致晚上晚睡,這是長期慣性造成的生理時鐘改變,此時應提升學習動機,而非僅關注生理時鐘。
特教生遭獨關教室癲癇發作亡 監院報告助家屬獲國賠近600萬
監察院今(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宜蘭特教學校一名女特教生,2021年因被導師違規單獨留置在分組教室午休,導致其癲癇發作窒息身亡,在家屬歷經刑事訴訟挫敗後,監察院憑藉深入調查所得之事證,鍥而不捨追蹤司法進程並多次函請法務部重啟偵辦,最終促成臺灣高等法院在114年8月26日國家賠償訴訟判定校方應賠償家屬合計近新臺幣600萬元。本案彰顯了監察院作為憲法賦予的人權保障機關,為弱勢民眾伸張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監察院指出,該名患有腦性麻痺及癲癇病史的女學生,因午休時會影響其他同學,遭其劉姓導師長期違規單獨留置於分組教室,2021年1月14日時,因獨處長達54分鐘,導致癲癇發作無人發現而窒息,送醫搶救後於第5日離世。監察院表示,接獲陳情後由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葉大華立案調查,揭露學校多項違失,一、長期違規單獨留置,劉姓導師和張姓教師助理員自2018年10月15日起,未經家長同意,亦未載明於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便每天違規單獨留置女學生於分組教室午休,違反「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亦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第3項的意旨不符。二、漠視癲癇病史,女學生的健康檢查紀錄卡及多項轉銜資料,均寫明其有癲癇大發作之病史,家長屢次在聯絡簿上交代導師「勿讓學生單獨午休」,但劉師在調查過程中卻矢口否認知悉女學生有癲癇病史,其陳述經監察委員勘驗家長聯絡簿後,認定均為卸責之辭。三、教室巡堂怠惰與通報延遲,學校長期怠於辦理教室巡堂,未即時發現導師與助理員的常態性違失。事件發生後,學校更遲滯85日,在2021年4月9日才向宜蘭縣政府完成兒少保護案件通報,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的規定。然而,監察院指出,家屬提出的過失致死刑事告訴,宜蘭地檢署卻以劉師不知女學生有癲癇病史等理由,做出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均遭駁回;而監察院追蹤過程發現,宜蘭地檢署的偵查卷宗竟未納入家長聯絡簿等關鍵證據。監察院表示,在刑事訴訟遇挫的同時,女學生家屬轉向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力依據,高等法院二審廢棄了一審部分駁回的判決,認定學校應就其疏失負國家賠償責任,判學校需分別賠償女學生父親及母親,合計高達592萬元。監察院說,本案的國家賠償判決,正是監察院長期調查、追蹤及督促的成果,彰顯了監察院在維護人民權益、監督政府機關、實現公平正義上的關鍵角色,不僅是對呂姓學生家屬的慰藉,更是對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善盡照護責任的嚴正提醒。監察院呼籲,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及特殊教育學校,應以本案為戒,確實檢視、落實特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執行,加強校園安全巡堂機制,強化全體教職員工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及危機處理的專業知能及責任意識。唯有透過制度的完善與人權觀念的深化,方能確保不再有類似憾事發生,保障每一位特教生的學習權益與生命安全。
陸配老婆不能來台看孩子!台男怒告陸委會求償30萬並承認枉法怠職 判決結果曝光
今年3月,陸委會因「鼓吹武統」驅逐亞亞、恩綺、小微等3名陸配網紅,曾一度引起台灣關注。近日,另有一名陳姓男子多年前迎娶一名中國籍女子並產下一子,之後在台灣撫養小孩,而孩子的生母則以「團聚」名義多次入境台灣探望。不過,陳男妻子此前想再度來台,卻被打了回票,陳男主張是陸委會縮限妻子來台,用公權力故意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侵害小孩的人格權、探視權等,提告陸委會要求賠償30萬元並公開承認枉法怠職。不過台北地院判陳男敗訴,而台灣高等法院也在昨(3)日駁回陳男上訴確定,且不得上訴。據了解,陳男多年前娶了中國妻子並生下1子,小孩今年已13歲。陳在小孩出生2個月後即認領,小孩生母則幾乎每年都來台探視。不過,這名中國籍妻子自2019年後就未再來台。小孩聲請酌定生母與未成年子女會面方式,台中地院裁定會面交往時間、方式及應遵守事項,但生母是陸配,台中地院的裁定也載明相關入出境仍應遵守法規辦理。陳男認為,是陸委會恣意限縮配偶團聚入境,侵害小孩權利,提起國賠訴訟,不僅向陸委會要求30萬元賠償外,還要求陸委會應該依法行政,並公開承認「枉法怠於執行職務」。台北地院認為,陳男雖主張小孩與生母的會面交往因陸委會恣意限縮而受到侵害,但依規定得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第1及3項,還有國家賠償法第2條請求者,是陳男主張人格權等權利受到侵害的「小孩」,以及遭受不法侵害限縮入境而無法探視孩子的「中國配偶」。依陳男主張的事實與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在法律上顯然不能獲得勝訴判決。由於陳男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且無法補正,因此不經言詞辯論,台北地院直接駁回。對此,陳男不甘再度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維持一審見解,在3日判他敗訴,且不得再上訴。
杜絕兒虐悲劇!立院今審「兒托法」草案 時力聯合小黨籲落實改革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28)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時代力量聯合台灣基進、台灣綠黨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強化托育安全機制,包括監視影像上傳雲端、不適任保母記點淘汰、補足訪視人力、提升資訊透明及保母待遇等改革措施,防止類似剴剴案悲劇重演。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草案應明定所有托育機構裝設監視設備,影像須上傳至政府雲端並保存30天,避免再出現「沒有畫面」的狀況。她強調,隱私與安全並非對立,這是保障孩子、家長與保母的三贏機制。王婉諭認為行政院版草案保母管理制度有所不足,僅針對重大違法行為,未涵蓋日常違規。她支持推動「違規記點制度」,對擅離職守、超收幼兒等違規情形累計記點,達標者應退場並公開名單。此外,王婉諭也指出,目前一線的訪視人力非常不足,一人需負責多達60名保母,無法落實輔導與監督。她主張專法應明訂訪視人力配置與專業職責,並推動保母評鑑制度,補足目前缺乏外部評鑑的重大缺口,讓家長能掌握保母的照顧品質,從源頭強化托育安全。王婉諭同時也呼籲,應立法保障保母定期調薪,因應人力老化與退休潮,同時建置公開資訊平台,揭示保母資歷、訓練紀錄與訪視結果,讓家長做出安心選擇。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則指出,剴剴案凸顯臨時安置制度缺口,應加強安置人員訓練、建立日夜分工照顧模式,由社工把關遴選過程。他亦呼籲政府制定托育費用區間、改善待遇並鼓勵保母組工會,提供心理諮商、進修與法律支援,減輕壓力與職場風險。甘崇緯強調,偏鄉托育資源嚴重不足,法律應要求主管機關主動設立公托或補助互助托育,並運用閒置空間辦理,融合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保障弱勢地區兒童受照顧與文化傳承的雙重權利。台灣基進祕書長吳欣岱指出,七成家庭為雙薪,托育非少數人的需求,而是全民關切議題。她認為,保母資格門檻低、品質參差不齊,應引入記點制度,並補強訪視人力與整體評鑑機制。她也呼籲公布保母不良紀錄於官方網站,供家長查閱,保障知情權。吳欣岱進一步指出,保母人力老化嚴重,應設計年資制度與工會參與的評鑑模式,讓工作更具吸引力。此外,兒虐事件的行政處理應更明確,如涉及刑事犯罪應即時報警與證據保全,防止關鍵影像遭到銷毀。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雲嘉黨部主任陳玥妗則強調,托育政策應以兒童權益為核心,不僅是幫助父母「減壓」,更要重視照顧品質與孩子的情感需求。她呼籲政策實施應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將孩子視為獨立主體。陳玥妗最後指出,育兒對親職來說不應只是消費行為,家庭應是公共參與者,制度應支持共學、親子互動等多元照顧方式,讓每個孩子在愛與理解中成長、每個家庭在社會支持下育兒無懼。
台中托嬰中心虐14童!挨罰40萬將停辦 托育員罰60萬封殺30年
臺中市豐原區托嬰中心近日爆出不當對待案件。社會局主動稽查揭露、積極徹查,今(26日)公布裁罰結果。經查,陳姓托育人員對14名幼童反覆施以不當及施虐行為,惡性重大,裁罰最重60萬元並公告姓名、30年內禁止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托嬰中心嚴重管理疏失,加重裁罰40萬元並勒令8月1日起停辦、公告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台中市社會局表示,陳姓托育人員受過專業訓練,卻無視幼兒脆弱無自保能力,屢屢做出推、拖、拉等具惡意的粗暴照顧手法,且推諉沒有悔意,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重罰最高額度60萬元。調查後,發現劉姓和曾姓托育人員同樣有慣性的不當照顧動作,各裁罰15萬元和14萬元、20年內不得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托嬰中心部分,多名托育人員常態性不當對待幼童,托嬰中心竟未即時察覺,甚至知悉後也未即時通報,有嚴重管理疏失,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加重裁罰40萬元勒令停辦。重罰之外,托嬰中心負責人和陳姓、劉姓、曾姓托育人員的姓名都將公告,民眾搜尋「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即可檢閱公開資訊。 社會局強調,本案是社會局在主動稽查過程中發現,負責人和另外3名托育人員知悉幼兒遭到不當對待,卻沒有在24小時內通報,因此再依延遲通報裁罰3萬元。依據兒少權法規定,托育工作人員均為責任通報人員,發現兒少受虐有義務制止,未依法通報將面臨罰則。社會局說明,托嬰中心遭勒令8月1日起停辦,此過渡期間依法應協助收托幼兒轉托,考量轉托需要媒合與銜接時間,在正式停業前,社會局將持續加強訪視、輔導及稽查;指派專人服務家長,提供鄰近托嬰中心、保母及幼兒園等資源,全力協助幼兒順利轉托。◎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0月男嬰骨瘦如柴!遭父獨留在家不幸慘死 失職雙親下場曝
桃園徐姓男子與涂姓女子於2021年2月育有一名男嬰,卻因未盡照顧義務,導致男嬰嚴重營養不良,最終甚至把奶瓶放置於枕頭上留其獨自在家,最終導致男嬰身亡。經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徐男涉有故意對兒童違法遺棄致死的行為,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涂女則因遺棄罪判刑8個月,緩刑3年,兩人皆可上訴。徐姓男子、涂姓婦女2021年2月產下1子,未提供適當照護,明知男嬰有溢奶、體重明顯不足等健康問題,卻從未帶其就醫,亦未提供足以維持正常生理機能的飲食,10個月大的男嬰僅有4公斤重,是正常嬰孩體型的一半。醫院病歷與社工證詞顯示,案發當天,徐男於中午餵食嬰兒後離家數小時,放任嬰兒獨自進食而嗆奶窒息,最終死亡。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徐男涉有故意對兒童違法遺棄致死的行為,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涂女則因遺棄罪判刑8個月,緩刑3年,兩人皆可上訴。徐男辯稱當時僅短暫外出,並無遺棄之意,法院則根據其行為及相關證據,認定其具有主觀遺棄的故意與客觀遺棄的行為,對死亡後果亦非無從預見,構成遺棄致死罪。法院審酌指出,兩人長期未給予嬰兒人道對待,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保障兒少身心發展之宗旨,尤以徐男放任嬰兒死亡,態度冷漠,毫無悔意,故處以重刑。相較之下,涂女雖涉有責任,但其在案發後坦承犯行,並獨力撫養年幼女兒,法官考量其經濟與家庭狀況,裁定給予緩刑處分。
「擔心被貼標籤」僅2%過動症孩子就醫 民團呼籲正名「神經多樣性」
根據最新調查,台灣8到15歲兒少每4人中就有1人最近6個月受精神疾病困擾,但卻只有十分之一獲得醫療與支持服務,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為例,盛行率接近10%,但僅有2%接受診斷,只有1%接受完整治療。這樣的落差,顯示大部分需求未獲滿足,情況令人憂心。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特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與民間應推動將兒童青少年「精神疾病」正名為「神經多樣性」,以減少標籤化,提升兒少心理健康就醫率。為何會有如此巨大的落差?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家長及教師普遍缺乏對ADHD等神經發展差異的正確認知,甚至因為擔心孩子被貼上負面標籤而延遲或拒絕就醫。根據衛福部調查指出,家內受虐兒童近2成具有ADHD或發展遲緩等特殊需求,但這些孩子常被誤解成「不聽話」,導致錯誤的管教方式如體罰與指責,形成惡性循環。國教盟特別強調,「神經多樣性」是一個國際間廣受認同的概念,強調每個人的大腦發展有其獨特性,包括自閉症、ADHD、學習障礙、情緒障礙等神經發展差異。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也曾指出,「神經多樣性」強調差異不等於缺陷,個案面臨的障礙來自社會環境未能調適,而非個體本身的缺陷,並且呼應《兒童權利公約》第二、三條的精神,強調所有兒童應享有平等與尊重,不受歧視並得到保護。國教盟提出2大具體訴求:一、提升兒少心理健康就醫率至15%階段性目標國教盟建議政府立即推動三年內將就醫率由目前的2.8%逐步提高到15%,具體方法包括:盡快結合親善機構跨部門推動青少年身心健康評估檢核表、提高醫療資源及專業人力,並建立有效的醫療與教育轉介系統。二、立即推動「神經多樣性」正名運動,全面去除污名化標籤就如同早期的「老年癡呆症」被正名為「失智症」,國教盟呼籲衛福部與教育部應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統一將醫療、教育與社福系統內對相關兒少精神疾病不夠適切的用語,全面改為國際友善且中立的「神經多樣性」用語,從源頭減少標籤化,創造尊重差異的社會氛圍。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認為早期階段的監測、篩檢與療癒、以及後續的心理健康輔導介入至為關鍵,而這些服務的佈建,亟需仰賴第一線人員協作。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台灣社會對於「神經多樣性」缺乏正確認知,導致兒少在成長過程中,可能遭受同儕歧視、排擠,而學校輔導資源如果未能主動建立正確認知,或是提供心理輔導,對兒少心理健康將會非常不利。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球約有6%至8%的兒童有發展遲緩,我國6歲以下兒童通報比例僅4.3%,實際接受療育者只有2.7%,顯示有許多發展遲緩狀況的孩子尚未接受評估或療育,兒童早療政策需要加強推廣,鼓勵儘早通報、篩檢並接受療育服務,以有效維護兒少健康。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當孩子被貼上「精神疾病」的負面標籤,他們與家庭往往不敢就醫、不敢求救,導致因此錯失黃金介入期。政府機關應該著手進行改革,撕掉孩子身上的不當標籤。期望透過本次正名運動,不僅讓社會更加理解兒童與青少年的需求,更讓家長與教師能夠正確認識並及早支持這些孩子,以真正維護每一位兒童的發展權利。
籲家長放下手機多陪孩子 劉和然談親子互動:「遊戲」不可少
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7日表示,「親子互動遊戲」是幸福家庭的重要元素,大人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務必挪出時間、拋下手機陪伴孩子,用真實互動重拾親子溫度。新北市政府在清明連假期間,攜手未來親子學習平台舉辦「家庭野餐日」活動,將市內三重區「大都會公園」化身溫馨親子樂園,高達數百組家庭席地而坐野餐,活動現場也安排「一起 CARE,共創幸福!」推廣儀式,其中象徵家庭情感的「幸福果樹」就是由副市長劉和然、未來親子學習平台許耀雲社長及大小朋友合力裝飾,分別貼上「溝通(C)、覺察(A)、尊重(R)、同理(E)」四枚果實,象徵親子間彼此貼近、理解、包容與關懷。劉和然指出,聯合國CRC《兒童權利公約》中就強調「遊戲」是孩子的基本權利,因此親子互動過程中,「遊戲」是幸福家庭缺一不可的重要元素,遊戲過程也能以行動實踐家庭CARE四要素,共創家庭美好回憶。現場一名郭姓老師也分享,自己已是第二年帶學生擺攤,看到親子一同思考精心設計的闖關謎題,繼而分享得到的野餐零食,那份家庭互動的火花令人動容,而透過這樣的野餐活動,讓孩子有機會主動表達,家長也能更了解孩子,繼而真正體現家庭教育的意義。教育局官員則說,「家庭野餐日」所倡導的理念與全球親子教育趨勢接軌,而新北市正積極推廣社會情緒學習(SEL, Social Emotional Learning),希望透過「一起CARE,共創幸福」的理念,鼓勵家長用溝通、尊重與同理增強家人彼此間的連結,創造有品質的陪伴時光。劉和然強調,新北市積極透過各種實際行動推動家庭教育,希望大人能拋下手機多陪伴孩子,共同打造一個真正「拋開手機、擁抱幸福」的親子生活,也讓家中真正有「回到家」的溫馨體驗,真實感受親情。
離台前「留千字文訴冤」淚別摯親!亞亞叮囑3兒女:你們就是台灣的孩子
陸配網紅「亞亞」因涉及宣揚武統,遭移民署撤銷居留許可,且5年內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昨(25日)晚間也已搭機返回中國福建福州,離開前她向3名兒女喊話「你們就是台灣的孩子」,並留下長文訴心聲。亞亞昨(25日)晚間與台籍老公、3名兒女現身松山機場,一家5口在機場相擁道別,交代完老公要好好保護孩子後,她隨即轉頭叮囑兒女,「你們就是台灣的孩子,知道嗎?」女兒當場抱著她大哭,分離場面令人感傷。離台前,亞亞也發出千字文訴心聲,控訴自己遭到內政部長劉世芳人權迫害,被當成「挑釁中國」的殺雞儆猴對象,害她被迫母子分散,未來她會繼續為「堂堂正正回台」而戰。以下為亞亞聲明全文:在機場開這個記者會,很無奈,但我也得挺起腰桿面對。在民進黨政府最近鋪天蓋地製造肅殺、戒嚴氣氛情況下,我們陸配被鎖定為「敵對勢力」在台的潛伏者,而我劉振亞被刻意挑中,作為打擊對象,拿來祭旗,企圖殺雞儆猴,也用來挑釁中國。我跟一般台灣百姓一樣,生活在這個寶島,沒有預期到因為民進黨政府當家鬧事,到處製造恐怖、敵對,破壞了台灣島內的和平,讓人心惶惶,對未來感到恐怖,這實在是我一個期待兩岸和平的陸配,最感到難過、失望的。我再一次清楚的表明我的立場:我是陸配、我是湖南人,我先生是台灣人,但我相信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早晚要統一,我不會因為壓力否定我自己這個立場,我更期待兩岸的統一能夠和平順利,這對兩岸人民都是最好的。這是我的真心話,但卻一再被台獨主張者否定,你可以不認同我的看法,但你不能說我這樣的講法是假的,扭曲說我喜歡武統、主張武統。武統那有什麼好處?我身家性命在這裡,小孩家人都在這裡,如果兩岸打起來,我們也一樣要遭殃。但今天台灣陷入可能爆發戰爭的可怕氛圍,這是單方面的責任嗎?為什麼我剛結婚時,馬英九主政的時代並不是這樣?為什麼這幾年在美國的操弄下,兩岸的關係變成惡性循環?如果有一天中國大陸因為台灣挑釁踩紅線,被迫武統,那其實是我最不想看到的。我會談論這個武統議題,是在提醒大家不要陷入這樣悲慘的境地,那絕對不是我樂見的。我衷心期待和平統一,這才是我真正的立場跟心聲。內政部長劉世芳施壓移民署,對我進行人權迫害,我今天到內政部開記者會,要跟她陳情、討個公道,綠營發動側翼的群眾,瘋狂的在外面攻擊,連讓我把話講清楚的空間都不給,赤裸裸踐踏基本的言論自由。你們在怕什麼?為什麼不讓我把話講清楚?現場還有記者對我發問,說劉世芳講我不是一個普通的媽媽,說我最近從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齊發,我聽了真不敢相信。第一,她說我最近會向高等及最高行政法院遞件維護我的權利,認定我非常懂法律,所以我不是普通人,說得我好像很厲害、很懂。抱歉!劉世芳大部長,我是因為被妳迫害,友人介紹葉慶元律師,他願意仗義幫我,這些法律的作為,都是他義務協助的,不是我本來就這麼厲害。何況你們也看到,連本來被認為是綠營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羅世宏教授,都站出來表示不同意法院裁決的見解,這難道是我很懂法律去指揮他們的嗎?劉世芳怎麼可以這樣公然栽贓,一再地陷害我呢?她扣我第二個罪名說我在操縱心理戰,引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維權,對不起、劉世芳大部長,我是因為妳下令驅趕,逼得我們母子分散,確實是活生生的傷害到我跟小孩生活的權利,這當然是妳違反兒童權利公約,這也是別人告訴我才有這樣的認知。我是這幾天才懂的,妳不要栽贓我好像處心積慮,好像很懂心理戰,劉部長妳才是在操縱心理戰、顛倒是非,堂堂大官踐踏我這個小陸配。第三談到輿論戰,前一個階段我被你們鎖定,輿論對我全面性的扭曲打壓,說我假結婚、說我洗人口,我今天記者會一直聲明澄清,只要妳內政部長查一下就知道我是真結婚假結婚,內政部卻使用輿論對我進行了戰爭行為,是你們在搞輿論戰,我幾乎被壓得喘不過氣,要不是有媒體看不過去,有社運團體仗義勇為,我哪有甚麼能力,而能被輿論看到、聽到?輿論戰是妳在猛攻、我被迫防守,妳根本占盡優勢,妳才不是一個普通的、正常的部長,而我是一個普通的媽媽。聽說妳認養了小孩,也是一個媽媽,但妳的可抓權力、搞政治、迫害別人,卻還裝得很「普通」吃人!而我是因為你們的打壓被迫成長,在痛苦中學習很多,我不會屈服。我還是認為你們驅趕我,是違法的,是沒有根據的。我本來抵死不走,但葉慶元律師告訴我法律知識,說這樣子你們就會扣我違反台灣法律,留下違法的不良紀錄,回過頭來剝奪我回台探親的權利。所以我今天迫於你們的淫威與打壓,我忍痛跟丈夫小孩離別,不願意被你們扣上違法罪名,而不是自認我有錯。因為葉慶元律師還要協助我、維護我的權利打官司,我要保留除了回台探親的權利外,也能申請回來上法庭為我的權利辯護。我親愛的台灣朋友們,台灣今天會搞得這麼亂,絕對不是我亞亞一個人,也絕對不是因為陸配,我們絕對不該成為代罪羔羊,我們跟台灣的丈夫家人,跟大家一樣共同生活在這裡,希望大家看穿這個不義政府的卑鄙手法,不要繼續被操縱,不要歧視我們陸配,這才是一個健康的台灣,也才是我本來喜歡的台灣。我最後誠懇的期許兩岸能夠和平,像今天這樣的噩夢可以趕快過去,讓台灣回歸正常平和,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政府不會再濫權,欺壓、歧視人民,這一點是我的心聲。我現在清清白白的離開,希望我沒多久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回來,回來跟我親愛的鄉親一起愛台灣。祝福大家,謝謝。
陸配網紅「亞亞」遭處分限期離境 中華人權協會發聲:不符合比例原則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日前因在台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移民署廢止依親許可,處分25日前離境。對此,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表示,本會認同《中國時報》社論對「陸配人權」的關切,並援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兒童權利公約》,強調台灣應保障所有在台人士的基本權利,不分國籍、民族與地域。中華人權協會指出,自1987年開放兩岸通婚以來,台灣已有逾30萬陸配與百萬兩岸家庭。然而,內政部移民署近日針對3名曾發表涉政治言論的陸配,撤銷其居留許可並限期離境,導致其與稚齡子女面臨分離。本會認為,此舉未符合比例原則,嚴重影響基本人權,恐加深社會對立,不利台灣自由民主形象。中華人權協會認為,即便當事人言論可能與台灣主流民意相悖,政府仍應審慎評估行政措施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在保障言論自由的社會中,台灣刑法強調罪刑法定原則,對於思想或言論應以行政規範或社會秩序法處理,而非直接剝奪居留權。中華人權協會強調,依據《兒童權利公約》,兒童享有「不與父母分離」的權利,政府應優先考量其最佳利益。聯合國亦強調,以移民拘留或家庭分離作為懲戒手段,違反人權標準與國際原則。因此,本會呼籲政府依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審慎處理相關個案,以避免社會撕裂,並維護兩岸民間情感,確保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價值與形象。
豐原高中生遭霸凌輕生 監察院報告曝光學校、台中教育局超扯行徑
2023台中市豐原高中發生學生輕生案,監察院於15日公布調查報告,當中曝光該校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人長期對學生A生 進行霸凌,甚至多次以偷竊、吸毒等罪名栽贓,並對其施加懲處。監察院認定,台中市教育局 在處理相關陳情案件時,未落實監督責任,對該局與豐原高中作出糾正。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監察院的報告顯示,A生長期遭校方不當對待,校內教師不僅以不實指控對其進行搜查與記過,甚至在學生間散布「他是社會敗類、垃圾」等言論,影響同儕關係。校方離譜的行為,後續導致A生於2023年2月18日在家中輕生,但校方卻試圖以家庭因素作為主因,聲稱學生是意外離世,並延遲20天才成立調查小組。A生的朋友不滿校方處理態度,在臉書專頁 「靠北豐中」 發文揭露真相,並公開A生生前燒毀休學申請書、與校安人員爭吵的影片,短短兩日內便湧現超過三十篇貼文,事件才逐漸浮上檯面。面對輿論壓力,A生父親於2023年3月召開記者會,控訴校方縱容師長欺壓學生。兩天後,台中市教育局才將校長羅瑞宏、學務主任張景翔、主任教官張喬富等七人調離現職。監察院指出,該校未依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務會議調查,對於學生頻繁陳情與求助亦置若罔聞,除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外,顯然未落實自殺防治教育,導致學生陷入孤立無援的狀態。監察院也因此認定台中教育局督導考核不周。監察委員田秋堇、張菊芳在調查中發現,A生在校期間屢遭不當懲處,自入學一年半內 便累積1次大過、4次小過、18次警告,其中大部分懲處缺乏正當程序,最終被調查小組認定有瑕疵,撤銷3次小過及13次警告。此外,A生曾在校內兩次撒白包,明顯已發出求救訊號,但校方不僅無視,反而當日對其處以小過與警告,對學生的身心狀況漠不關心,嚴重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兒童最佳利益」的基本理念。監察院報告也提到,早在2022年10月29日,國教署便收到學生陳情,指控豐原高中學務主任張景翔強行搜查書包,並翻找學生外套口袋。但台中市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竟同意由被檢舉人張景翔本人負責調查自己的行為,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未能確保調查公平性。除了A生案件,該校另一名畢業生B生亦曾在校期間疑遭主任教官張喬富性騷擾,但校方在2023年3月悉該案後,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及調查,導致事件延宕。後經台中市教育局後續將此案與其他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案件併案調查,並對相關6名教職員處以新台幣6萬至12萬元不等罰鍰。監察委員強調,豐原高中與台中市教育局的行政怠慢,使學生遭受霸凌與不當管教,最終導致悲劇發生,對學生權益造成嚴重侵害。對於張喬富涉及兩起嚴重違規事件,監察院呼籲教育部應建立更嚴謹的懲處及復職評估機制,確保違規師長不會輕易回到校園,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包含四大面向 綠委新會期11大優先法案
立委范雲今(4日)與伍麗華、吳思瑤、沈伯洋、林月琴、林宜瑾、張雅琳、郭昱晴、陳秀寶、陳培瑜、黃捷、羅美玲等「為下一代而戰連線」成員舉行記者會,公布該次團本會期11大優先法案,內容包括「挺青年」、「撐兒少」、「接住多元弱勢」及「守護臺灣未來」等四大面向。連線召集人范雲說,為下一代而戰連線提出立院本會期的11大優先法案,橫跨四大面向,分別為「挺青年」的青年基本法、偏鄉教育條例,「撐兒少」的兒少權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接住多元弱勢」的原保地條例、障權法、社救法,及「守護臺灣未來」的AI基本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立委赴中納管法案。她說,連線成員已經提出自己的草案版本,也會努力要求行政院提出對案,在這個會期,雖然民進黨不是多數,但將集結跨委員會、跨專業領域的團結力量范雲指出,為下一代而戰連線於去年第11屆立法院開議時組成,宗旨為下一代拼搏出更美好的未來。在去年提出十個優先法案中,《學生輔導法》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已成功三讀通過;其他法案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社會救助法》,經過連線成員爭取,行政院亦承諾推出修法草案。本會期加上守護臺灣未來的AI基本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立委赴中納管等法案,再次推出11大優先法案。羅美玲針對挺青年的偏鄉教育條例特別強調,教育資源均衡與青年發展的重要性。曾任高中教師的她,深知偏鄉師資流動率高、學習資源不足等困境,在立法院中也邀集NGO團體與教育部座談,探討解決方案。推動《偏鄉教育條例》確保資源到位。張雅琳表示,將全力推動兒少權法修法,落實兒少表意權、代表培力及休憩權。台灣0-17歲兒少約333.5萬人,占總人口7%,但預算僅占2%,顯示兒少在政策制定與社會參與上遭忽視。衛福部已發布兒少參與政策指引,但仍屬建議性質,未來將透過修法確立法律地位。林月琴指出,雖然台灣已內國法化CRC兒童權利公約,並歷經兩次國家報告審查,但仍頻發兒少權益受侵害的重大案件,《兒少權法》自100年大幅修訂後,雖有微調,卻未與相關法規及國際趨勢同步,難以適用實務。林月琴強調,兒少權法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她已於2月召開公聽會蒐集意見,並督促衛福部盡快提出草案。此外,她也是今天唯一的衛環委員會代表,已提障權法、托育專法及社救法草案,期望進一步審查,以保障社會弱勢與兒少權益。郭昱晴也表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已十幾年沒修,應與時俱進修法。她舉例,2019年教育部國教署的性騷擾申訴委員會確認某位國立高職的曹姓校長性騷擾成立,但拖到2023年5月才將校長停職,造成中間這三年被害女老師身心受盡折磨,苦不堪言。
發表兒少性侵害訪查報告 人權會:你的聲音種下改變的種子
國家人權委員會昨(8日)舉辦「你的聲音種下改變的種子—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案專案報告發表會」,邀請媒體及關注兒少權益的各界人士參與,由督辦委員張菊芳、田秋堇以及蘇麗瓊共同發布訪查結果。報告指出,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未滿18歲的被害人占了54.76%,兒少性侵害不僅是受害者個人的傷痛,更是全社會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期盼社會各界正視兒少的聲音與感受,並攜手打造支持及信任兒少的環境。人權委員會指出,「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案」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0年成立後的第一個系統性訪查案,試圖瞭解兒童性侵害的成因,並探討未來國家如何預防、辨認兒童性侵害等問題。本次訪查一共有74案,其中3分之2受訪對象為性侵害被害人,另外3分之1為被害人之重要他人,而其中8成的被害人,都是在被害之後至少好幾年,才有辦法揭露。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表示,依據衛生福利部資料,2023年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未滿18歲的被害人占了54.76%,共有5,155人,讓人無法忽視,特別感謝每一位受訪者分享自己或身邊的人的被害經驗,讓台灣的政府和社會能有更多對被害人更友善的改變,為揭露性侵害問題的結構性根源貢獻力量。每一個聲音,都是推動改變的種子,邀請各界重視問題、共同改善,讓每個孩子都能擁有安全的成長環境。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致詞時表示,行政院除了會持續營造友善社會氛圍、支持兒少勇於發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所重視之兒少表意權以外,他也強調,推動人權保障工作不是單純地向國際社會看齊,而是將這些國際人權規範轉換為國內實際執行上應注意的細節,也就是說,推動各公約的人權教育,需引導每個人去思考,如何因應自身情況落實公約。這些都是政府機關和民間夥伴一起持續要努力精進的目標。張菊芳指出,從訪查中發現,許多身為教職員的加害人濫用學生的信任,利用權威控制、情感操控、學生的不利處境,或是出其不意的身體接觸等進行性侵害或性虐待;同儕間的霸凌行為伴隨性侵害或性虐待、藉由身體接觸伴隨言語騷擾,或是利用關係、友情或社交壓力進行加害行為。事發時被害人年紀很小,不知所措或難以設想該怎麼求助。田秋堇分享訪查實例,讓大眾了解相關事件如何發生,以及為什麼那些曾經想開口求助的孩子們最後決定不揭露或不求助的原因。她特別呼籲社會應該破除完美被害人的形象,因為每個被害人都可能展現出不一樣的生命樣貌。蘇麗瓊提出訪查後的建議,發生問題的當下孩子揭露與求助不易,應避免在第一時間質疑被害人,建立被害人支持環境,落實CRC內涵、維護兒少表意權及身體自主權,以防範性侵害或性虐待的發生;強化性別平等教育,優先加強教育人員的性別敏感度;建立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及師生倫理界線;建立調查獨立性,強化性平事件處理相關機制,避免處理階段的二度傷害;並建立承辦人的支持系統,延長吹哨者保護與追訴權時效。國家人權委員會再次重申,兒少性侵害不僅是受害者個人的傷痛,更是全社會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完整的訪查報告已於專屬網頁公開(https://nhrc-yourvoice.com.tw),邀請社會大眾深入了解,並且用行動參與這場改變,讓每個孩子都能在愛與安全中成長。
放養的孩子1/「無視7成民意反對」父母懲戒權被刪 家長怒斥「未成年犯法,請罰政院!」
行政院11月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無視去年民調7成家長的反對,引來全國30個家長團體怒批政府侵權,專家告訴CTWANT記者,政府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除去家長懲戒權又無配套措施,形同「放養」孩子,許多家長Po文痛斥「學校老師不敢教、家裡父母不能教,以後未成年人犯法,請處罰行政院!」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行政院在11月28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的「懲戒」二字刪除,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此次修法引發家長反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在12月4日聯合來自全台17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修法。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此次修法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根本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國教盟曾在2023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3470份),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並認為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顯示家長也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目前修法缺乏支持與配套措施。」王瀚陽說。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認為,「懲戒不是暴力!現行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在合理範圍內履行教育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應偏廢家庭教育的完整性,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而非全面刪除。」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雖然兒虐通報案件持續增加,但只有刪除懲戒權,並不會有所幫助。《兒童權利公約》希望簽約國禁止體罰,但是也要求簽約國要有各種配套措施來幫助父母,更重要的是國家政策應該建立在對於自己國情有足夠了解的基礎上。「但這次修法並未見台灣家長管教的統計數據做支持,只拿虐童的家長作為參照,實在是以偏概全!」多數家長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政府並未增加相關的家庭資源,也缺乏親職教育。(圖/報系資料照)對這次修法,法務部指出是參考《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符合日本及南韓近年來的相關修正,接軌國際潮流。周明湧抨擊只學半套,他以日本舉例,「日本於1994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便在中央成立『兒童家庭廳』、在地方依據人口數設立『兒童相談所』,給足兒少安置機構經費,官方、民間一起協力合作。」周明湧說,少子化讓日本民間機構安置的孩子減少,多出來的專業人力便與官方的兒童相談所合作,進行在地的家庭支持,類似家務指導員、親職喘息服務、育兒指導員、安親等,充分支持弱勢家庭的實際執行面,投入實際人力支持。反觀台灣,2013年兒童局併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之下的一個組織,層級調降後使得兒少權益邊緣化,兒少事務多頭馬車分散在教育部、衛福部等單位,缺乏統一調度與管理,更別說兒少預算少得可憐。王瀚陽指出,教育部對家庭教育支持長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僅3億元預算,占總預算不到0.1%。「政府倡導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實質支持,如果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周明湧認為應設立一個中央統籌機構,例如兒童家庭署;其次是要增加兒少預算。「政府如果真把少子化當作國安危機,應該要增加政府實質支持家庭和兒童的預算,依據兒童所在地的人口與家庭數,編列能夠進入家庭的服務的人事費與方案費用。」周明湧說,如果資源不走入家庭,永遠都只是有錢有閒的家庭能夠前往辦理講座、親子育兒課程的家庭教育中心,對於減少兒虐的幫助是薄弱的。「不去解決問題,反而削弱家長的管教權,我想未來少子化將更嚴重,因為養一個孩子的成本與代價都太高了!」
家長注意!政院修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教養禁身心暴力行為
家長注意!行政院會28日通過法務部所提《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以免「懲戒」遭誤用,並增訂「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政務委員林明昕強調,修正草案是跟進司法審判實務,現行審判早有具體紅線,就是不得傷害子女身心健康,因此待修法完成,也不致對法院判決與親職教育有翻天覆地的改變。法務部表示,《民法》第1085條所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懲戒」二字在實務上常遭誤用,或作為對未成年子女施以身心暴力行為時的藉口,為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因此提出修正草案,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尊重其人格發展,禁止暴力行為。林明昕說,修法過程已參考司法審判案件,發現法院對家長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早有具體紅線,不得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此次修法方向與法院判決趨向一致。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由法務部會同教育部、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溝通,盡速完成修法。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劉英秀透露,衛福部將配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中有關身心虐待的定義,並推出支持家庭發揮照顧教養功能的措施,教育部則負責普及與深化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強調,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衛福部將與教育部攜手,持續布建親職教育資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專委薛承祐提到,目前各縣市已設立家庭教育中心,若有親職教養疑難雜症都可以尋求協助。民間團體對修正草案皆表贊同,兒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說,日本及韓國早已明定家長不可以體罰或虐待,我國進度相對落後,據2023年調查,有89.3%民眾認同「打罵小孩不是有效管教方式」、73%民眾認同「不管任何理由,都不應打小孩」,較過去顯著成長,政府不應只是修法,更應提供家長正向教養資源及親職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