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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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遭質疑違憲 朱立倫:綠營爲政治利益忽略台人權力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經行政院拍板並已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其中關於開放境外「通訊投票」一事,惹得朝野爭執不斷。有關綠營立委針對相關草案連連發聲,直言此舉乃為中國大開後門,國民黨主席朱立倫10日表示,世界上各先進民主國家都在運用,批民進黨為一時政治利益,忽略台灣人該有的民主權利。朝野雙方針對國民黨團上週提出國會改革5法案再度發起口水戰。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國民黨「總統選不贏」,就想方設法要改變遊戲規則,除提出「總統大選改二輪投票」的「違憲」主張,現又端出「總統大選適用不在籍投票」的法案。對此,朱立倫表示,目前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已經使用不在籍投票,他每次遇到國外訪評時會說,「台灣現在還要回到戶籍地投票」,大家都不敢相信。朱立倫進一步指出,多少的年輕朋友在外地工作、在外國工作,多少的台商、台胞、台生,遍佈在美國、東南亞、歐洲、大陸等地。民進黨如今退步到為一時政治利益,忽略台灣人該有的民主權利。朱立倫强調,民進黨在野時,也都持相同的主張,結果執政後卻變成反民主、保守、退步,質疑「民主進步黨怎麼變成民主退步黨」。另外,針對近期藍營新科立委立院表現頻受到民進黨立委的「大力指教」,朱立倫公開呼籲,民進黨不謙卑反省,面對政治現實,好好朝野協商,卻用網軍攻擊,真的是民主的退步,呼籲柯建銘一定要節制,不要再用這樣惡意的方向,否則對台灣政局不利。
「不在籍投票」行政院拍板 全國性公投先辦
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投票人若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距離投票日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但投票地點仍限於中華民國境內,旅居海外的公民仍無法以通訊或網路參與,且該草案僅針對全國性公投,公職人員選舉並不適用。《公投法》規範,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雖然不在籍投票有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方式。但中選會提出的「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僅針對移轉投票,該草案曾於2021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行政院會昨日通過草案後,再送新國會審議。儘管在野疾呼,所有選舉皆適用不在籍投票,但中選會仍定調「先公投、再選舉;先全國、再地方」。行政院長陳建仁說,為確保投票不受外力干預、國人信賴公投結果,因此以循序漸進方式推動,由投票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種移轉投票可兼顧投票祕密性及結果公平性。中選會說,投票人因工作、就學等因素,可能在投票日不便返回戶籍地投票,或考慮時間、金錢等成本,影響投票意願,因此順應潮流,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根據草案,公投不在籍投票採申請制,民眾以書面或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期間為發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明,因考量選務安定性和社會信任基礎,先從公投開始實施,作為日後選務參考依據。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批評,不在籍投票應該包含所有投票,民進黨打著民主卻走民主倒退路線,全世界都在推不在籍投票,為何我們要那麼多限制?為何只有公民投票,一般選舉不能實施不在籍投票?國民黨一定會全力在立法院推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如果國家e化程度夠、用手機就可以投票,不在籍投票最理想是直接用手機投票,這並不困難,愛沙尼亞早就行之多年。
行政院提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 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會22日表示,為兼顧投票秘密性及投票結果公平性,促進投票權人行使其投票參政權利,從而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院會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重行擬具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依據2018年1月3日修正公布《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為確保國人對公投結果的信賴,且投票結果不受外力干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以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種「移轉投票」方式,可兼顧投票秘密性及投票結果公平性,有助投票權人行使其投票參政權利,進一步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陳建仁指出,本法案之前已送請立法院審議,惟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因此再重行提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請中選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中選會指出,投票權人可能因工作、就學等因素,在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返回戶籍地投票須花費時間、金錢,影響其投票意願情形,因此順應世界潮流趨勢,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根據行政院草案規劃,公投不在籍投票採申請制,民眾可以書面申請,填寫申請書、準備身分證影本向戶籍地選委會申請;或是經由線上申請,進入線上系統提出。兩者的申請期間為發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
行政院拍板!公投可不在籍投票 最快2023年上路
行政院會今天(30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開放民眾可事先申請境內異地跨縣市「移轉投票」,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但「通訊投票」與「境外投票」仍不開放。不過這項法案,已確定在年底的公民投票來不及適用,最快將在2023年上路。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裁示,身為民主國家的台灣,如何擴大公民參與市政,是政府一直努力要做的事。過去公民行使投票權時,常因為工作、就學等因素,不方便返回戶籍地,或是移動往來的成本高,因此如何提高投票意願,本就是政府該努力克服的事情。而要採取哪一種不在籍投票,需衡量政治情勢,因此順應世界潮流,採行不在籍投票,可方便投票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保公民投票權的行使。而昨天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在立法院表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會在適當時機送交立法院審議,但確定的是,會趕不上今年底的公民投票,最快希望能在2023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