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罪
」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 高雄 法院 辱罵
邱議瑩搧羅智強耳光判決出爐! 法官提「掌摑前科」:未獲教訓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2024年在立法院拿紙扇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耳光,遭羅智強提起民事、刑事告訴,民事部分已判賠20萬元,刑事檢方則以強暴侮辱罪起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考量邱議瑩曾有摑掌前例一事,最終以強暴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立法院會2024年5月28日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時,邱議瑩見羅智強在議場內用手機全程直播,隨即走向羅智強,並用台語嗆「你是沒被打過喔」,接著用紙扇打羅智強耳光。羅智強並未還手,不滿遭侮辱,事後提出民事及刑事告訴。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日前判決邱議瑩需賠償羅智強20萬元,未上訴而確定,賠償金已賠償完畢。刑事方面,檢方認邱議瑩的行為構成強暴公然侮辱罪,並指出她身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則,反而在國會對其他民代使用暴力,損害議事風範。考量到邱議瑩已自白認罪並賠償,檢方於9月4日提起訴訟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北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邱議瑩的行為不符合理性問政的原則,並提到她2009年就曾因不滿藍委李慶華的言論,掌摑對方而被判拘役30天,卻仍未汲取教訓。不過法院考量她已認罪態度良好,且事後在社群媒體道歉承認錯誤,並考慮她多年來致力推動醫療法案的動機,一審以強暴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每日1千元,仍可提出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桃客劉姓司機曾罵乘客「犯賤」獲無罪 網:曾被同13元招數找碴
桃園市桃園區22日發生公車司機暴打學生事件,一名劉姓司機駕駛學生專車質疑學生逃票,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另名學生下車時為了幫同學出氣,對劉男說一句「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瞬間惹怒對方,讓劉男氣得跟著下車暴打學生。就有網友爆料指出,發現一名疑似同位司機的司法判決書,過去曾辱罵乘客「下賤」等字眼,但法官最後判處無罪。一名自稱2024年10月也曾被同一司機刁難的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桃客那個司機我去年遇過,他懷疑我錢投不夠,我就把錢包跟包包裡的銅板全倒在零錢桶裡,倒到他阻止我投錢為止」,也透露司機當時未動手,但顯然是只專挑學生毆打。該網友回憶道,自己上車時明明投了兩個十塊硬幣,卻被司機指控「逃票、只投13元」,讓他氣得當場打開錢包「狂投零錢」,投到一百多元對方才說「好了啦,不要再投了」。他也附上當時的抱怨貼文截圖。另外,有網友翻出一名同為桃園客運劉姓司機的司法判決書,其在2024年6月6日時,與林姓乘客發生口角爭執,劉姓司機對林姓乘客辱罵「你就是犯賤、下賤」等語,被林姓乘客提告公然侮辱罪。不過法官認為,經檢察官所舉前開事證,劉男所為之上開言論固然粗俗不堪且不得體,讓當事人內心感到不悅、不快,但應僅為冒犯到林姓乘客,不受刑法所保障之名譽感情,並審視上開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劉男尚未達到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足認劉男尚非毫無緣由、無端針對林姓乘客之名譽人格為恣意攻擊,且雙方當下爭吵之內容,依一般社會通念判斷,是在針對其與乘客間就搭車付款方式之事,認定不符合公司規定而表達不滿憤怒情緒,尚未達致乘客自我否定人格尊嚴之程度,因此應屬不能證明劉男犯罪,諭知其無罪。網友挖出同為桃園客運的劉姓司機侮辱案。(圖/翻攝司法院判決書系統)
不滿學生拒參賽卻幫其他隊打球 桌球教練罵「叛徒」下場曝光
桃園一名31歲桌球教練不滿國中女學生拒參賽,卻在同場比賽中替其他隊伍出賽,他一氣之下涉嫌在IG發文,貼出女學生照片控她是「叛徒」,女學生爸爸知情後報警,教練被桃園地檢署以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公然侮辱罪嫌起訴。起訴書指出,蕭姓桌球教練因為教其他學生才認識王姓女學生,不爽她拒絕比賽邀約,卻在同比賽中替其他隊伍出賽,蕭男3月中在IG發文,貼出王女比賽的照片和IG帳號,稱她是「叛徒」。王女的父親和其他教練知道這事後,由王女父親去報案,蕭男被桃檢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邱議瑩打耳光遭北檢起訴 羅智強批暴力慣犯:有可能坐牢
立法院會去年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時,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拿紙扇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耳光,嗆「你是沒被打過喔」,日前遭北檢起訴。對此,羅智強今(5)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刑事部分,依《刑法》公然侮辱罪,最重可處1年有期徒刑,「邱議瑩有可能坐牢」,但他的心情平靜而欣慰,對他來說,這不只是個人的勝利,更是還給善良台灣的遲來的公道。「迎頭痛擊,暴力邱議瑩,邱議瑩被起訴!」,羅智強表示,自己正在日本和國民黨20多位立委進行國會訪問時,得知這個消息。去年在立法院暴力攻擊羅智強的邱議瑩,繼法院判賠20萬後,再遭檢方提起公訴,民事判賠,刑事起訴,向來囂張跋扈的邱議瑩,連踢二次鐵板。羅智強指出,民事部分,已將賠款全數用來支援被民進黨司法清算的高雄罷免黃捷團體。算是幫邱議瑩消一點業障。刑事部分,依刑法公然侮辱罪,最重可處1年有期徒刑,「邱議瑩有可能坐牢!」羅智強提到,自己的心情,平靜而欣慰,這不只是羅智強個人的勝利,更是還給善良台灣的遲來的公道。民進黨是暴力黨,邱議瑩就是指標中的指標她是暴力慣犯、打人累犯,動不動就出手出腳,曾掌摑立委李慶華,曾腳踹法務部長辦公室大門,去年用偷襲的方式打羅智強耳光。羅智強指出,但她在政壇呼風喚雨,沒有人能制止她的囂張跋扈,邱議瑩也從來不曾為她的惡形惡狀付出代價。這位暴力慣犯甚至極可能成為賴清德欽點的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何其荒謬!」羅智強說,而他能做的,就是用盡全力,對抗這樣的荒謬。為什麼要參選國民黨主席?「我希望能有更大的力量,帶領國民黨,對民進黨執政下林林總總的荒謬,迎頭痛擊!讓民進黨裡的邱議瑩們,都付出他們該付出的代價!」
拿扇子打羅智強耳光遭北檢起訴 邱議瑩道歉:一時失控是我不對
立法院會去年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時,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拿紙扇搧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耳光,嗆「你是沒被打過喔」,事後羅提起民事、刑事告訴,台北地院日前判決邱議瑩須賠償羅智強20萬元,雙方均未上訴,全案確定;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邱議瑩在國會公開施以強暴,構成公然侮辱罪,今(4)日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邱議瑩表示,作為民代應是人民表率,她卻做了錯誤的示範,她向羅智強表達最深刻的歉意。不過邱也說,政治的焦點,應回到公共政策,而非個人衝突。若她的一時失態,能讓社會更關注醫療進步,那自己願承擔一切責任。進步需要堅定、堅定不能軟弱。邱議瑩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收到通知,北檢將對她提起公訴,原因是去年在國會,用紙扇打了羅智強委員一個耳光。邱議瑩指出,當時《再生醫療法》三讀,因國民黨杯葛而延誤、場面混亂,羅智強委員卻透過直播嘲諷。「我無法接受對法案的不尊重,因此一時失控、動手在先,是我的不對」。作為民代,應是人民的表率,她卻做了錯誤的示範。為此,要向羅智強委員表達最深刻的歉意。不過,邱議瑩表示,更希望社會看到的是《再生醫療法》通過,讓病患有更多治療希望,未來世代也將受惠。自己從抗癌到立法,共花了10年,這部法案讓許多病患與家屬期盼已久,終於盼到。邱議瑩說,政治的焦點,應回到公共政策,而非個人衝突。若她的一時失態,能讓社會更關注醫療進步,那我願承擔一切責任。進步需要堅定、堅定不能軟弱。最後,邱議瑩表示,推動對人民有益的政策,自己始終直言敢當。做錯的地方,虛心改進,「但我對公共事務的使命,絕對不會改變」。
邱議瑩打羅智強耳光嗆「你是沒被打過喔」 判賠20萬、公然侮辱罪起訴
立法院去年審議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議場拿扇子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臉一巴掌,嗆「沒被人打過喔」,羅譴責暴力,對邱提告。台北地院日前判邱賠償羅20萬元確定,羅另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檢方因邱具狀認罪,也如數賠償羅20萬元,4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邱,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去年5月28日,立法院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法律修正案,期間邱議瑩見羅智強在議場內拿機進行直播,批評民進黨意圖以再生醫療法等其他議案干擾,延滯議程。邱走到羅面前,拿扇子搧打羅左臉,並稱「你是沒被打過喔」,羅表示「我打不還手,我是文明人,我有水準,我不會用人身攻擊你」,並譴責民進黨暴力,對邱提告。檢方認為,邱身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則,在國會上對其他民代施加暴力,非屬良好議事典範,但考量她自白犯罪,且因案被台北地院判賠20萬元確定,已如數賠償完畢,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羅提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判邱賠償20萬元,邱未上訴而確定,羅在去年11月、12月向北檢提告邱公然侮辱,邱在今年7月29日具狀自白認罪,檢今偵結起訴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高雄騎士收紅單不爽譙警「幹+垃圾」 法院認未逾忍受範圍判無罪
高雄市小港區黃姓男子因駕照遭吊銷仍騎機車上路,2024年9月遭李姓警員攔下開單。他不滿被處罰,當場碎念,甚至脫口「幹」,離去前又補一句「垃圾」。李員氣憤提告公然侮辱罪,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雖然言詞不雅,仍未超過一般人可忍受範圍,判黃男無罪。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4日傍晚5時許,黃男騎車行經小港區時因交通違規遭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李姓警員攔停,警員發現其駕照已遭吊銷,依法開單。黃男先哀求「拍謝,再給我一次機會啦」,未獲寬容後不滿碎念「上下班而已還要開紅單,要多少啦?」警員則回應「可以坐公車、騎腳踏車啊」。當李員製作完舉發單要求簽名時,黃男簽完後直接甩話「拿去啦」,隨即側頭低聲丟出「幹」字。李員當場質問「你是在罵我嗎?」黃男嘴硬回「我譙你逆,我譙我自己不行嗎?」等紅燈轉綠燈時,黃男騎車經過李員身邊,還側臉對著警員大罵一聲「垃圾」才離去。李員不甘受辱提告公然侮辱罪。審理時,黃男否認犯行,辯稱不是在罵警察,是罵自己,因為覺得自己很倒楣。高雄地方法院勘驗密錄器畫面後認為,黃男雖然出言不遜,言詞確實可能造成李員不快或難堪,但黃男冒犯影響程度,但影響程度仍在一般人可忍受範圍內,因此判黃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司法首例!法庭拍桌罵法官 律師張靜拒繳罰金「戴銬出庭」
蔡英文前總統「論文門」案,媒體人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2022年在法庭拍桌罵法官張詠惠「混蛋」,張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執行科15日通知張靜到案執行,張拒繳8000元,入監坐牢8天,他今到法院幫彭文正教授對提出刑事自訴,台北地院今提解張出庭,他成為史上「第一個」上銬出庭辯護的律師。本案是因為彭文正提出自訴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因前總統蔡英文「論文門」風波犯妨害名譽罪,彭文正因質疑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假的,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他未出庭遭法院通緝中,他委由張靜律師提刑事自訴,控告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以新聞稿誹謗他名譽。
花蓮街頭前任遇現任 辣椒水全武行打到路中央
花蓮市14日上午發生一起驚悚的街頭鬥毆事件,事發時間約在早上8時30分,地點位於國聯五路與國聯三路口,2 男2女與另1名男子,因感情糾紛在路旁發生激烈口角,接著演變成全武行,甚至還出現辣椒水攻擊,過程誇張到一群人邊過馬路邊打架,直接在車水馬龍的路中央上演「現實版八點檔」。據警方調查,涉案的葉姓男子與黃姓女子曾為情侶,當天兩人因不明原因爭執,剛好現任伴侶在場,雙方情緒失控,葉男一度拿出辣椒水對黃女一方噴灑,未料被拍落後,黃女撿起來反擊,場面瞬間失控,五人你來我往,一度阻斷交通,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時,鬥毆仍在持續,甚至有人對警方嗆聲:「不要碰我!」完全無視公權力。員警當場喝令蹲下,並警告若繼續反抗將直接上銬,最終將雙方全數管束,並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花蓮分局表示,現場涉案人除葉姓男子、黃姓女子外,另有三人涉及推打、辱罵行為,全案將依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不滿抽菸被勸 63歲男潑熱咖啡舉椅嚇哭2歲童 判拘20日罰3千
新北市63歲劉姓男子,2024年10月在汐止區某咖啡店用餐區吸菸,不滿葉姓男子勸導,竟持熱咖啡潑向對方及懷中的2歲幼童,還舉椅作勢攻擊。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指出,2024年10月8日下午3時30分許,劉男在新北市汐止區某咖啡店用餐區抽菸。抱著2歲兒子的葉男,擔心二手菸對孩子健康造成影響,上前勸導劉男不要在用餐區吸菸。劉男聽後情緒激動,當場對葉男辱罵髒話「幹你娘機掰」,並手持熱咖啡潑向葉男及幼童,甚至拿起店內椅子作勢要砸人,嚇得葉男心生畏懼,幼童也因驚嚇大哭不止。葉男當場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劉男已離去,員警拍攝葉男身著短袖上衣遭咖啡潑灑的染色痕跡,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通知劉男到案說明。劉男到案後坦承有罵髒話,承認搖晃咖啡杯及舉起椅子,但辯稱咖啡杯有蓋子,且椅子舉起後就放下。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劉男涉犯公然侮辱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行為已侵害告訴人名譽並使其心生畏懼,所為誠屬不該。考量劉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林國成三字經飆罵賴清德、小草砸蛋 民進黨籲黃國昌公開道歉
昨日民眾黨舉行反罷免集會,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在宣講時公然爆粗口,用「三字經」辱罵賴清德總統,且在造勢活動結束後,還有兩位民眾黨支持者,闖入民進黨中央黨部丟擲雞蛋。對此,民進黨今(21)日表示,顯然現在的民眾黨,已經離當初柯文哲主席標榜的「科學、理性、務實」越來越遠。民進黨呼籲民眾黨黃國昌主席,該適可而止了,請負起責任,公開道歉,並約束好黨籍立委與支持者。「蛋洗民進黨黨部、爆粗口侮辱總統,這就是民眾黨的水準?」民進黨表示,台灣是保障自由的國家,但我們不能把自由當成違法的藉口。民眾黨昨天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外舉辦造勢活動,民進黨尊重民眾黨的集會自由權利,不過,這並不等於縱容民眾黨丟雞蛋、言語羞辱的違法行為。民進黨指出,在造勢活動中,林國成居然在台上公然爆粗口,五度用「三字經」辱罵賴清德總統,這樣的脫序行為,不僅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更對台下的未成年孩童做出最壞示範。民進黨表示,在林國成罵完三字經後,台上超過10位藍白立委,居然沒人出聲制止,反而放任鼓吹仇恨的言論,完全沒有盡到身為公眾人物的責任。事後林國成雖然在臉書上發文道歉,但內容避重就輕,民眾黨官方更是完全沒有表示歉意。顯然現在的民眾黨,已經離當初柯文哲主席標榜的「科學、理性、務實」越來越遠。另外,民進黨指出,造勢活動結束後,還有兩位民眾黨支持者,闖入民進黨中央黨部丟擲雞蛋。根據監視器畫面,這是蓄意的暴力攻擊行為。昨天下午四點五十一分,這兩人企圖從大樓貨梯進入,遭到保全制止,並同步通知警方。隨後在下午六點十五分,兩人開車駛入B3停車場,搭電梯直達十樓黨部門口,對著民進黨招牌一陣狂砸雞蛋,下午六點二十四分搭電梯離開,證明這完全是計畫性的行為。民進黨說,目前,兩位嫌犯已經被警方逮捕。對此脫序行徑,不禁令人質疑背後到底是誰授意?民眾黨難道又要推卸給熱心支持者個人行為?也令人懷疑,這就是民眾黨支持者的水準嗎?並呼籲民眾黨黃國昌主席,該適可而止了,請負起責任,公開道歉,並約束好黨籍立委與支持者。「政治立場不同,不該成為暴力的理由」,民進黨表示,這段時間,台北市街頭也傳出支持罷免民眾遭到毆打的事件,民進黨要再次重申暴力零容忍 的態度,呼籲各方都應該理性,別讓仇恨風氣腐蝕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
鄧佳華繳不出罰金入獄!模特兒女友曝感情狀態 放話開告前追求者
網紅鄧佳華風波不斷,2023年在髮廊工作時,偷拍設計師裙底風光,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如今因繳不出罰金,本月10日正式入獄。外界好奇他的緋聞女友簡簡的狀況,對此本人也發表聲明公開2人關係了。簡簡指出,鄧佳華確實是心地善良的人,追溯到最開始是對方有意願和他接觸和互動,因此不存在網友猜測是她去攀鄧佳華,更不存在所謂的「蹭」或利用,強調鄧佳華是有行為能力的人,說的話或做的事都是出於自發意願,她希望外界不要指責被追求的人,或把問題推給被追求的人。簡簡坦言,家人不同意她和鄧佳華的感情,加上最近網路上的資訊,造成家人的不悅,無法接受對方的過去,況且最近入獄服刑,因此2人無法當情侶,但還是能夠以朋友的身分相處,她也希望鄧佳華之後能越來越好。簡簡進一步澄清前追求者的抹黑爆料,對方也是屬於有行為能力的人,說的話或做的事都是出於自發意願,不存在所謂拜金事實,「他說的花費,基本吃喝住玩是一般人都會有的花費,如果有吃喝住玩以外的東西,也是屬於他個人願意贈送的」,再次重申不要把問題推給被追求的人,不能覺得相處過程吃虧,就責怪被追求的人,「如要說到底為何不歸咎先來追求這個舉動」。最後簡簡表示,這2件事都屬於私人感情的部分,沒有一定誰對誰錯,只屬於雙方意願的事情,因此覺得沒有其議論的必要性。另外更提到,抹黑她的網友已經觸犯相關法律,包括「妨害秘密罪」,未經她同意把對話,散布在網路上;「妨害秘密罪+性影像防制法」,未經她同意偷拍,散布在網路上;「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在限時動態攻擊針對她的言論,散布在網路上;「加重誹謗罪」,對她不實的言論,散布在網路上,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偷拍她的畫面並散布到網路上。簡簡痛斥,這種行為嚴重侵犯她的隱私與人格權,偷拍是違法,散布更是二次傷害,不僅對她造成極大的困擾與心理壓力,也踐踏了作為一個人的基本尊嚴,思考後決定下一步採取法律行動。
鄧佳華控女友遭「偷拍外流」 護愛現身警局怒喊告
網紅鄧佳華日前宣布與平面女模簡簡交往滿兩個月,消息一出備受關注。兩人戀情公開後時常透過社群平台分享互動點滴,不吝對外展現親密。然而近日,簡簡卻遭遇惡意騷擾事件,鄧佳華於8日憤而曝光自己現身警局的照片,並公開指控有特定人士偷拍其女友,揚言將訴諸法律行動。鄧佳華表示,有人未經簡簡本人同意,即擅自將對話紀錄與偷拍畫面上傳至網路,甚至散播不實言論及進行人身攻擊,嚴重侵犯其女友的隱私與人格。他強調:「偷拍本身就是違法,將內容公開更是一種二次傷害。」而簡簡近日正在中國旅遊,鄧佳華為協助處理後續事宜,已代為與警方聯繫。他表示,等簡簡返台後將正式提起訴訟,擬追究對方《妨害秘密罪》、《性影像防制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等多項罪名。鄧佳華指出,該事件已對簡簡造成明顯心理壓力與情緒困擾,「這種踐踏基本人權與尊嚴的行為不能被容忍」。他嚴正表態:「任何傷害簡簡的人,我都會毫不猶豫站出來。」有網友好奇詢問:「要告誰?」對此,鄧佳華回應:「攻擊針對和偷拍我女朋友散布在網路上的人」。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男大生IG限動罵人「X女人、夏西夏景」 挨罰4000元
南部一名大學生阿明(化名)因與小美(化名)出現感情糾紛,竟在去年12月間於IG限時動態發文痛批「X女人」、「讓寵物跑出來夏西夏景的亂咬人對嗎?」等語,氣得小美提出告訴。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判決書指出,阿明和小美因感情糾紛而生細故,便在113年12月間於IG限動發文寫下「X女人,管好你家的狗可以嗎?讓寵物跑出來夏西夏景(丟人現眼)亂咬人對嗎」、「暴露狂」等文字,公然辱罵小美及阿強(化名)。小美與阿強的友人看見阿明的限動後,趕緊將此事轉告2人,小美及阿強決定向警方報案,提告阿明涉及妨害名譽。小豪被通知到案後,也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犯行。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上傳的文字能讓許多人看見,而他使用的粗鄙字眼帶有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意思,足以貶損告訴人小美、阿強社會上人格評價及聲譽,加上阿明發文的動機是為了宣洩對2人的不滿情緒,與公共利益無關,極易使閱覽貼文的人對2人留下負面印象,對2人名譽造成相當之不良影響。法官審酌,阿明已坦承犯行,雖有意與小美、阿強和解,但遭對方拒絕,最終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全案可上訴。
桃園連鎖知名補教企業驚爆勞雇糾紛! 負責人:不實指控將全面提告
桃園首屈一指的補教企業朝陽富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朝揚補習班日前爆出欠薪事件,員工出面爆料公司除長期欠薪外,更不允許員工申報加班,甚至長期沒有為員工申報勞保,引發軒然大波。對此,朝陽富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於30日作出回應,並表示將會對5位散播不實言論的人士進行提告。日前,本刊接獲爆料人投訴表示,桃園朝揚補習班長期欠薪,並不允許勞工申請加班,甚至未幫員工申報勞保。對此,朝陽富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鄭維揚也於30日進行回應。鄭維揚指出,過去幾天,一連串蓄意設計的不實爆料與刻意操作的輿論攻擊,讓我們這間二十多年來專心辦學、研發教材、推動AI教育的公司,蒙受了巨大的商譽損失與社會誤解。而針對爆料內容,鄭維揚回應道,經過內部調查,了解到整件事情的開端,疑似是因涉及業務離職爭議及同業招生競爭等相關因素,才會遭到惡意人士四處散布有關的不實訊息。鄭維揚表示,針對這些不實的指控,朝陽富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日前完成蒐證的動作,且目前也和律師團隊商討完畢,並完成有關提告等初步程序,近日將會對這5名惡意散佈不實資訊人士依照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等罪進行提告。
小5童請假遭辱「那隻豬怎麼沒來」 10同學作證教師判罰4000元
高雄市某國小李姓女教師於2023年擔任五年級班導期間,因朱姓學生請病假未到校,竟當著全班的面指著其座位說:「那隻豬怎麼還沒來?」朱童母親得知後,翌日前往學校向學生查證,現場有10名同學皆證實聽見該言論。其中一名學生主動表示:「老師就指著他的位置說,那隻ㄓㄨ怎麼沒有來。」其餘9名學生也表示認同。橋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此案,認定李姓教師於課堂中侮辱學生,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可上訴。據判決書描述,李女前後說法反覆。她最初於社會局調查時辯稱說的是「那朱呢」,表達對學童缺席的關心。警詢時改稱說的是「朱某某沒有聽到課怎麼辦呢」,聲稱念的是全名。審理期間再次改口,稱當時在點名,「朱」字較大聲,名字較小聲,可能因教室吵鬧導致學生聽錯。法院指出,李女在案發當日10時曾與朱童母親見面,談及健保卡遺失事宜,清楚知道朱童當天請病假,10時30分進班上課後仍發表上述言論。法院認為,李女既已知情學童缺席原因,實無必要向班上確認出席狀況。橋頭地院法官指出,李女前後供述不一致,顯有修飾迴避意圖。法院認定,將人比喻為「豬」的言論常隱含愚鈍、懶惰、不潔等負面特質,足以貶損他人社會評價。判決書特別強調,朱童案發時僅11歲,正值人格發展關鍵階段,此階段兒童極易受他人言語影響而改變自我評價。李女以師長身分,在全班面前發表侮辱性言論,不僅造成學童痛苦,更可能引發同儕模仿,對名譽與人格造成長遠影響。法院最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09條第1項,認定李女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4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判決可上訴。
沒車牌又違停!男子氣路人報案 罵三字經慘挨告
高雄三民區昨天(7日)晚間10時10分,警方接獲報案有轎車未懸掛車牌及違停,立刻趕赴現場,據了解,開車的違規陳姓男子在熱河一街買東西,但車輛無牌又違停,路人看到報警,陳男氣到在現場辱罵三字經,結果慘被路人提告;警方指出,未懸掛車牌最高可處3萬6000元,違停最高可處600元,另陳男挨告部分,將函請地檢署偵辦。22歲陳姓男子昨日深夜在高雄三民區熱河一街附近買餐點,但他開著無牌車又違停,路人郭姓男子看見隨即報案;警方到場後依規定處理,陳男駕駛無牌照車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3萬6000以下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違規停車部分,違反同法「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一併予以製單舉發,並當場通報交通大隊拖吊移置。另陳男疑因不滿郭男檢舉違規,現場以三字經不雅字眼辱罵,郭男隨即對陳男提出恐嚇及公然侮辱罪告訴,警方也一併依規定受理後函請地檢署偵辦。
林千又洗髮怒嗆店家遭提告 男星聲援支持:不接不適合的客人
知名女星林千又於2025年4月28日下午前往台北市大安區知名髮廊「Moon Hair Studio」進行洗髮服務,卻因不滿流程安排,當場情緒失控,甚至怒嗆店長粗口,場面一度火爆,令在場顧客震驚不已。店家隨後決定報警並考慮提告公然侮辱罪。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店長還原當日事發經過,林千又原定當日下午3點洗髮,但遲到約10分鐘。進店後,店長主動與她寒暄,見她穿著時尚拖鞋,便輕鬆問道:「穿拖鞋來,應該住附近吧?」之後便安排技術員進行洗髮流程。洗髮過程中,技術員因需準備飲品等項目,暫時離開數分鐘,恰巧林千又也於此時上廁所。約5分鐘後,技術員回到座位繼續服務,卻遭林千又質問:「為什麼要讓我等那麼久?」店長解釋這是正常流程,並強調設計師只負責最後的造型,前段程序由技術員負責,且該員工因重視衛生,離開前有清潔雙手才返回服務。未料林千又聽聞後情緒激動,怒批:「你他X的這什麼服務!」語氣激烈,引發現場顧客側目,甚至有顧客私下錄影存證。店長表示,這是開業以來首次遇到如此情況,為保護設計師避免進一步衝突,當場中止後續造型服務。林千又事後拿出400元欲結帳,店家則婉拒收費,表明若對服務不滿意可不收費用,但無法接受對員工的辱罵行為。店長亦澄清,洗髮實際費用為550元,並非林所稱的600元。店方最終選擇報警處理,但林千又又嗆聲:「你現在留我這樣算強制!」隨後便自行離去。店長表示,全程有監視器錄影,也有其他顧客提供影像存證,店家已決定提告林千又公然侮辱。此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藝人高山峰也於社群平台聲援店家,表示:「我支持店家不接待不適合的客人。」他強調自己是該店十年常客,與店內設計師熟識,並指出包括阿Ben、小可、鐙輝、嘉愛、鮪魚等藝人也都是固定顧客。他反問:「如果店家有問題,我們怎麼可能會光顧這麼多年?」
賴清德後援會網頁竟辱罵這藍委! 66歲阿伯遭北檢起訴
一名66歲鄭姓網友2024年12月間於網路上公開辱罵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誣指翁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搞師生戀、要已婚教授離婚娶她,翁發現後向警局報案,警方搜索IP位置逮獲鄭男。臺北地檢署今(6)日依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起訴鄭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鄭男毫無根據地於Threads、Facebook「賴清德總統蕭美琴副總統後援會」粉絲專頁、「台灣正義聯盟!王定宇委員粉絲團」PO文指出「驚世立委翁曉玲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就讀OO大學期間和已婚老師搞師生戀,還強迫已婚的陳OO教授和元配離婚娶牠」、「靠著陳OO當清華大學科研所所長而升級副教授」、「翁曉玲當了20年副教授沒看過牠法學著作 當然無法升級教授 就是陳OO當了立法院長也救不了妳」等言論,甚至辱罵翁曉玲是「臭G排」。鄭男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論處。加重誹謗罪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翁發現網路不實言論,向刑事局報案,警方依據網路IP查獲發文的鄭男,並將鄭男移送北檢偵辦。檢方調查時,鄭坦承不諱,檢方今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被包包撞到不爽了!2女北捷車廂內「當眾互罵幹架」遭請下車
台北捷運東門站發生衝突事件!一名陳姓女子昨(20日)晚間搭乘捷運時,疑因不滿遭洪姓女子的包包撞到,雙方爆發激烈爭執,陳女一氣之下還連搧對方兩巴掌,現場火藥味濃厚。據了解,該起糾紛發生於昨(20日)晚間7時許,55歲洪姓女子從北捷東門站上車後,包包疑似不小心撞到58歲陳姓女子,怎料陳女竟當場暴怒,雙方在車廂內起了口角。爭執過程中,洪女疑脫口「死人」2字,讓陳女更加火大,情緒失控下朝對方猛呼兩巴掌,眼看雙方越吵越兇,在場的2名男乘客急忙上前勸阻,這才避免衝突擴大,列車停靠古亭站後,2人隨即被站務人員請下車,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2名女子不願和解,堅決互相提告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全案將依法偵辦。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傻眼直呼,「捷運上猛人很多,情緒來面子又掛不住,見笑轉生氣」、「不小心撞到,道歉一下就好,有什麼好吵」、「下班尖峰時間難免會碰撞,各退一步不就沒事,這樣也要吵甚至還動手!」對此,中正第二分局也呼籲民眾,如遇任何爭執,應理性溝通,切勿因情緒失控衍生衝突或施暴行為,或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由警方處理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