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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神失控翻車!國道1號五楊高架清晨驚魂 3車連環撞婦人送醫
國道1號五楊高架道路桃園路段,14日清晨驚傳一起3車連環碰撞事故,1輛休旅車疑似因駕駛恍神失控,接連撞上前方2輛自小客車後翻覆,現場一度影響交通,所幸事故僅造成1名駕駛輕傷,未釀成更大傷亡。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於上午7時43分接獲通報,指出國道1號五楊高架道北向46.8公里處、位於桃園路段發生3車碰撞事故,並回報現場有人受傷,警方立即派遣巡邏車趕赴現場,同時通知交通控制中心、消防單位及救護車前往協助處理。警方調查指出,事故肇事車輛為1輛由57歲楊姓婦人所駕駛的休旅車,當時行駛於五楊高架北向車道,疑似因精神不濟短暫恍神,導致車輛失控,先後撞擊前方由47歲史姓男子及32歲姜姓男子所駕駛的2輛自小客車,最終造成3車連環碰撞,楊婦車輛更因撞擊力道翻覆在車道上。事故發生後,警消人員迅速將受困車內的楊姓婦人救出,所幸其意識清楚,僅受到輕傷,隨即由救護車送往林口長庚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其餘2名駕駛則未受傷。警方也同步對3名駕駛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均為零,排除酒駕因素。現場由拖吊車將翻覆車輛扶正後拖離,並完成事故排除作業,交通逐步恢復順暢,至於實際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國道警方也藉此呼籲用路人,行車前務必確保精神狀態良好,避免疲勞駕駛,並隨時注意前方車況、保持安全距離,若遇車流回堵情形,應及早開啟危險警示燈提醒後方來車,無論駕駛或乘客皆應全程繫妥安全帶,以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傷害風險。
五楊高架死亡事故!多元計程車故障「駕駛下車查看被撞」 送醫不治
昨(13)日晚間8點44分,一輛由52歲程姓男子駕駛的白色多元計程車行經國道一號五楊高架南下約40.6公里處、林口路段時,疑似因車輛故障停靠外側路肩,程男下車查看期間不幸遭後方小客車猛烈撞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詳細肇因正由警方調查釐清中。根據初步了解,程男所駕車輛行駛途中疑似出現機械異常,遂緊急駛至外側路肩,並於車外等待拖吊車到場處理。然而,就在他下車站於車旁時,一輛由54歲楊姓男子駕駛的銀色小客車行經該路段,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迎面撞上程男,導致其頭部重創、倒地不起,當場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將傷者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但最終仍不治身亡。警方已對肇事駕駛進行酒測,初步未發現酒駕情形,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國道公路警察局事後呼籲,民眾若在高速公路行駛期間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刻開啟危險警示燈、熄火,並將所有人員儘速撤離至護欄外的安全區域,勿停留於車輛周邊或車道上。並應在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設置故障標誌,並全程保持面向來車方向,隨時留意後方車輛動態,等待合法拖吊單位到場協助,務求人車安全,避免憾事再發。
國道驚魂塑膠桶滾落車道釀追撞! 半聯結車閃避不及全線回堵
國道1號北上彰化溪湖路段,13日清晨發生一起令人捏把冷汗的交通事故,1輛行駛中的自小貨車,車上載運的塑膠桶疑似未確實固定,途中竟突然掉落,宛如「失控脫逃」,直接滾入中線車道,瞬間成為高速公路上的致命障礙物,緊隨其後的1輛營運半聯結車反應時間不足,當場撞上塑膠桶,巨大聲響在清晨國道上格外驚人,也讓不少用路人嚇得急踩煞車,現場一度陷入混亂。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8時左右,地點位在國道1號北向213.2公里處,31歲周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駛於內線車道時,車上裝載的塑膠桶疑似捆綁不牢,在行進間滑落至中線車道,22歲施姓男子所駕駛的營業用半聯結車,因車速與距離因素,來不及完全閃避最終仍發生碰撞,所幸塑膠桶並未引發二次事故,也未波及其他車輛,雙方駕駛皆未受傷,堪稱不幸中的大幸。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管制,當時僅剩外側車道可供通行,導致車流回堵數公里,尖峰時段行車時間明顯拉長,掉落物直到上午8時47分才完全排除,道路狀況才逐步恢復正常。警方也對2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為0,初步排除酒駕因素,後續肇事責任將由國道公路警察局員林分隊進一步釐清。國道警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裝載物品若未依規定固定,導致物品掉落,駕駛人可處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因此釀成嚴重傷亡事故,除須負擔刑事責任外,駕照也可能遭吊扣甚至吊銷。警方呼籲,駕駛人上路前務必再次檢查載運物品是否「覆蓋嚴密、捆紮牢固」,避免讓高速公路成為危險的「移動炸彈」,共同守護行車安全。
凌晨國道驚魂!林口段聯結車突起火 整車燒成骨架幸無人傷
國道1號北向43.7公里林口路段,6日凌晨驚傳一起火燒車事故,1輛行駛中的聯結車突然起火,熊熊烈焰在黑夜中格外駭人,橘紅色火光一度照亮整段國道,所幸駕駛反應迅速及時逃生,未釀成人員傷亡。國道公路警察局於凌晨1時2分接獲通報,指出該路段外側車道有聯結車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發現整輛聯結車已陷入全面燃燒狀態,火勢猛烈,車體幾乎被大火吞噬。消防人員隨即佈署水線灌救,經過約一個半小時的搶救,火勢於凌晨2時31分完全撲滅,但整車早已被燒到只剩金屬骨架,車上載運的貨物也全數付之一炬。據了解,46歲林姓駕駛當時駕駛聯結車行經該路段時,突然聽見引擎傳出異常聲響,憑藉經驗察覺不對勁,立即將車輛慢慢駛往外側路肩停靠,並下車查看狀況,不料才剛下車不久,車輛便瞬間起火燃燒,火勢迅速蔓延,所幸駕駛已遠離車輛,並未受傷。事故發生後,現場一度占用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進行處理,對凌晨車流造成影響,經警消及相關單位清理後,現場於清晨4時15分完全排除狀況,恢復全線通車。至於詳細起火原因,已交由消防局火場鑑識人員進行調查釐清。國道公路警察局也藉此呼籲駕駛人,上路前務必確實檢查車輛狀況,特別是大型車輛,更應注意引擎及機件異常。若行駛途中發現車輛有異狀,應立即啟亮方向燈,漸進式滑離車道停靠路肩,並依規定擺放故障標誌、人員撤離至安全處所,同時可利用1968 APP通報國道警方求援,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清晨奪命瞬間! 國道1號豐原出口小貨車撞橋墩翻落起火釀2死
國道1號南向168公里、台中豐原交流道路段,4日清晨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清晨5時18分,1輛小貨車行經豐原交流道出口前的減速車道時,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直接衝撞出口槽化線的橋墩,猛烈撞擊後整輛車翻落邊坡,隨即引發火勢,現場一度濃煙密布,情況相當駭人。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警消單位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救援,並於5時48分將火勢撲滅。然而,救援人員進一步查看車內狀況時,發現車上2人已明顯死亡,未能挽回寶貴性命。由於事故發生在清晨時段,確切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目前2名死者身分尚未確認,相關酒測值也將於相驗時進行檢測,以釐清是否涉及酒駕或其他影響行車安全的因素。至於小貨車為何會在減速車道內偏離路線、撞擊橋墩,是否與疲勞駕駛、車速過快或車輛機械狀況有關,警方已著手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蒐集相關證據,後續將進一步釐清肇事經過與責任歸屬。
國1接國8匝道半聯結車「撞護欄」側翻 駕駛擦傷送醫
國道1號北向315公里台南系統交流道,3日上午10時20分發生營業半聯結車自撞側翻事故,27歲男性駕駛受傷送醫。事故導致國道8號西向往安南方向入口匝道一度全線封閉,截至中午12時仍持續進行拖吊作業。據了解,當時半聯結車行經台南系統北往西向環道,撞擊護欄後翻覆,車頭嚴重凹陷變形。27歲男性駕駛手腳擦傷,意識清楚,由救護人員送往安南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提醒,用路人行經系統交流道及匝道路段務必減速慢行,留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昨夜不平靜!五楊高架火燒車「煙火沖天亂炸」 路過駕駛看傻眼
台北市昨(19)日晚間連續發生重大事件,先是在傍晚發生北捷中山站隨機砍人案,造成4人死亡;捷運善導寺站外也發生隨機攻擊案。未料晚間8點20分左右,五楊高架北上約38公里處又發生火燒車事件。一輛疑似載運煙火的小貨車突然起火燃燒,車上煙火不斷噴發升空,現場火光與爆炸聲響交織,場面宛如高架橋上的「煙火秀」,畫面在網路迅速瘋傳,引起大量討論。事發地點位於五楊高架林口下坡段內線車道。目擊者拍下的影片顯示,現場火勢猛烈,濃濃黑煙直竄天際,車輛不斷爆出火花與煙火聲響,造成經過駕駛人紛紛減速圍觀,部分路段一度回堵。根據警方說法,肇事車輛由一名24歲李姓男子駕駛,當時車上載運爆竹煙火。行經該路段時,駕駛發現車廂冒煙,遂立即停靠路肩試圖處理,不料火勢迅速蔓延。李男與車上另兩人反應機警,及時逃生,並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波及其他車輛。不少網友在Threads平台第一時間分享現場影片,有人形容「火燒車還放煙火,太誇張」、「整台車燒成骨架,超嚇人」、「有點危險但又有點好笑」、「第一次看到火燒車車上有煙火」、「下次有類似的情況,先停止繼續靠近,以防爆炸!尤其車上還有煙火」、「今天真是什麼怪事都有」。也有民眾表示,當時未見警消到場,現場陷入一陣混亂,令人錯愕。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勤務指揮中心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趕赴現場,並聯繫消防單位支援滅火。警消在外側路肩進行灌救,火勢於晚間9點46分成功撲滅,事故現場隨後排除完畢。期間濃煙一度影響主線車道能見度,警方已同步通報警廣與交通控制中心,提醒駕駛注意行車安全。
國3草屯段聯結車「酒駕亂切車道」 釀7車事故、回堵1公里
國道3號北向215.8公里草屯路段12日中午12時49分許發生連環追撞事故,34歲劉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中、外側車道時,疑似不當變換車道,與後方車輛距離過近,導致後方車流緊急煞車,釀成6輛小客車接連追撞,所幸無人受傷,但車流一度回堵約1公里,警方於下午1時56分排除事故。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調查指出,劉男駕駛聯結車突然切換車道,後方6輛小客車來不及反應接連追撞,多部車輛車尾嚴重毀損,其中1輛休旅車更因撞擊後橫停內側車道,現場一片混亂。警方獲報到場後,對涉事駕駛進行呼氣酒測,發現劉男酒測值超標,涉嫌酒後駕車。警詢後已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劉男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酒後不開車☆
國道5驚現「移動神主牌」87歲老翁逆向騎農機上高速 釀連環撞
國道5號11日清晨上演一幕宛如電影情節的離奇事故,1名87歲的何姓老翁疑似走錯路,竟騎著農用機具一路逆向衝上國道,從正常行駛的車陣中晃來晃去,畫面曝光後讓網友直呼「根本火紅敞篷法拉利」、「移動神主牌上線啦!」雖然網路笑梗滿天飛,但現場狀況其實十分驚險。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指出,事故發生在清晨6時17分,老翁騎著農機誤闖國5南向45公里處,還逆向行駛,就在他緩慢穿梭車流時,1輛由28歲蔡姓男子駕駛的白色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車側直接擦撞農機後段,所幸車子最終停在槽化線旁,沒有造成更多波及。大約幾分鐘後,1輛由57歲莊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遠遠就看到這台農機,緊急轉向閃避,然而他並未注意到先前已停在一旁的白車,結果「正面吻上」白車車尾,撞擊力道讓現場瞬間滿地碎片,情況一度十分混亂,值得慶幸的是,3名駕駛當時均已離車或反應迅速,沒有人受傷,也都通過酒測,事故在接近早上7點17分時全數排除,國道交通恢復正常。警方強調,農用機具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何姓老翁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可處3000至6000元,逆向行駛也觸犯第43條第1項第6款,最高可罰到3萬6000元,合計恐挨罰超過4萬元,並當場被禁止駕駛。國道警也呼籲,家中如有長輩使用農用機具,務必要再三叮囑,避免因不熟道路環境而誤闖高速公路。若民眾在國道上發現疑似誤入、逆行或其他異常情況,可立即利用「1968 APP」報案,由警方及時處理,確保所有用路人安全。
未保持安全距離釀禍!違規將罰6千 國道警:救命距離不是超車距離
國道1號北向367.8公里處日前發生一起連環撞事故,一名洪姓男子開著營業貨運曳引車,行駛在中線車道,疑似沒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前方營業用大貨車,並向前推撞另一輛營業貨運曳引車,造成洪男開放性骨折。對此,臉書粉專「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未保持安全距離為「十大肇事因素」第1名,保持安全距離就是救命的距離,「別人的安全距離不是你的超車距離!」臉書粉專「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一名洪姓男子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於國道1號北向367.8公里(瑞隆路段),行駛中線車道時,疑似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前方大貨車,再推撞另一輛營業貨運曳引車,洪男因此開放性骨折。「國道公路警察局」說到,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位居「十大肇事因素」第1位,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提醒用路人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安全距離,以免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國道公路警察局」直言,安全距離是救命的距離,如果想確認安全距離,可以用小車車速除以2(公尺),大車車速減20來計算,路面上標線一黑一白便是10公尺,「別人的安全距離不是你的超車距離!」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與前車的安全車距,會變成旁邊車道的超車空檔」、「大車安全距離=小車插隊距離,只要我喜歡先插再說,撞了再來研究,小車的心聲,大車的痛苦」、「很多大車根本就是跟前車都不到一個車身,幾乎都沒有留煞車距離」、「怕死的人安全距離很長,長到後面按喇叭」、「大車視線盲區多,開車時都離遠一點吧」、「以時速100來算至少5組黑白線,大車則是8組,看來很多車沒保持在安全距離,而且拉到這種距離常會被其他車插」。
國道1號大貨車猛撞護欄 「副駕拋飛身亡」現場驚悚
國道1號北上176公里處大雅路段,11月21日深夜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一輛營業大貨車在22時06分不明原因失控,撞上外側護欄與隔音牆,導致車頭毀損,副駕駛當場喪命,現場畫面令人震撼,該起事故造成北上路段短暫回堵約1公里,事故原因仍待釐清。國道警方表示,當時這輛由25歲吳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行經中線車道期間疑似突然失控,車輛衝向右側,重擊護欄與隔音牆後停下。衝擊力道強勁,造成車頭嚴重變形,吳男受困駕駛座,經消防人員破壞車體後救出,並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幸目前生命跡象穩定。從畫面中可見撞擊力道之大。(圖/翻攝記者爆料網)副駕駛為32歲詹姓男子,在撞擊瞬間被拋出車外,身體墜落至一旁邊坡。救援人員趕抵後發現其已無生命跡象,且手部疑似斷裂,部分肢體殘骸尚在坡面搜尋中。現場狀況一度混亂,令人不忍目睹。事故發生後,大貨車橫占外側車道,造成車流壅塞,警方與拖吊業者迅速趕往排除事故車輛,約莫一小時後恢復通行。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目前已完成初步現場調查,詳細肇事原因將進一步分析釐清。
大型鐵架散落國道8車輾過全傷 安全氣囊爆開、BMW受損畫面曝光
國道1號南向46.4公里處桃園路段16日深夜發生異物掉落事故,有大型鐵架散落在內側車道,行經的8輛車子閃避不及,全都撞上受損,當中還包含一台BMW名車,更有車子的安全氣囊都爆開,讓車主直喊「太衰」,國道警方發現鐵架疑似小貨車後面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釐清掉落物車輛。根據現場畫面,鐵架和木頭板子散落在國道內側車道上,由於正當深夜、天色昏暗,有8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導致車輛嚴重受損,國道警方接獲報案後連忙前往處理。警方發現部分受害車輛是底盤刮傷、零件掉落,還有車子的安全氣囊都爆開,當中更包含一台要價不斐的BMW,所幸整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而警方懷疑義務是小貨車後方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追查釀禍車輛。國道警方指出,小貨車掉落蓬架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2款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呼籲用路人,車輛行駛中,相關物品應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國道警方提醒,因為掉落物品往往會造成一些車輛為了閃避發生嚴重事故,國道公路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取締下列項目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含長度、寬度、高度及重量)二、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一) 所載貨物滲漏、飛散。(二)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三) 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四) 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三、 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警方懷疑掉落是小貨車的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釐清釀禍車輛。(圖/翻攝畫面)
國1虎尾段「3車連環撞」 19歲男乘客遭拋出車外身亡
國道1號南下237.6公里雲林縣虎尾路段16日清晨發生嚴重連環追撞事故。19歲蔡姓男子駕駛小客車不明原因失控,自撞外側護欄後翻覆,後座19歲許姓男乘客被拋飛到外側車道當場身亡,引發後方2輛車閃避不及追撞,釀成1死5傷。國道公路警察第4大隊於清晨5時33分接獲報案。蔡男駕駛小客車行駛中線車道時,不明原因自撞外側護欄後翻覆至外側車道與路肩。左後座許姓乘客被拋出車外,倒臥在外側車道上,頭部破裂,明顯死亡。事故發生後,行駛內側車道的52歲林姓男子緊急煞車,車輛卻失控在中線車道打橫,隨即遭後方39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迎面撞上,現場散落大量車體碎片及物品。雲林縣消防局派出多組救援人車到場處理,5名傷者分別送往雲林基督教醫院及若瑟醫院,均為輕傷,包括陳男大腿內側擦傷、19歲許姓男子右手臂撕裂傷、19歲高姓女子背部及胸口疼痛、林男胸口疼痛、19歲蔡姓女子右側小腿擦傷。事故現場一度封閉國道路段,於6時33分排除完畢、交通恢復正常。警方初步研判,蔡姓駕駛小客車先自撞護欄翻覆,其後林、陳兩車因閃避不及造成二次追撞。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相關駕駛酒測值亦待確認。
凌晨驚魂!新竹物流貨櫃車三義交流道側翻 駕駛分心釀堵1小時
國道1號12日凌晨上演一起驚險事故,1輛新竹物流公司的貨櫃車,在苗栗縣三義交流道南下輔助車道疑似因駕駛分心,擦撞外側護欄後整輛車側翻,龐大的車體橫亙在路面,導致現場交通一度受阻近1小時,所幸駕駛僅受輕傷,未釀更大悲劇。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2大隊指出,事故發生在凌晨3點左右,地點位於國道1號南向150.4公里處。當時巡邏員警趕抵現場,發現一輛貨櫃車整輛橫倒在輔助車道上,車頭受損嚴重,貨櫃傾斜堵住了匯入主線的車道,後方車輛被迫排隊等待,現場一度陷入混亂。警方調查發現,駕駛為50歲周姓男子,當時自新北市出發,準備運送貨物至台中地區。行經三義交流道時,周男先短暫下交流道休息,之後重新駛上輔助車道準備進入主線,疑似因精神不集中、開車分心,導致車輛偏移撞上外側護欄,重心不穩後整輛車翻覆。幸好周男僅手腳輕微擦傷,未有大礙,酒測值為0,警方初步排除酒駕因素。由於貨櫃車體積龐大,警方與拖吊業者花費約1小時才順利排除障礙,交通才恢復正常。事後警方也再次呼籲駕駛人,長途行車應保持充足睡眠與專注力,切勿疲勞駕駛或滑手機分心,以免一個不小心釀成事故,不但危及自身安危,也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
警政署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曝! 29人7日離到職
警政署為貫徹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與因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所面臨之後續挑戰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組織擴編,分別規劃刑事警察局任務編組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正式法制化及調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部分職務之等階;另為完善警察官職務結構及適度增加警監職務人數,參照現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警察局編制體例,調高中央警察機關督察長職務等階列警監,與主任秘書相同。前揭中央警察機關修編及職務等階調整規劃等案,案經報奉行政院及考試院審議通過,內政部114年11月5日修正發布相關組織法規,並於114年11月7日生效。其中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增置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務與該局、航空、國道公路、鐵路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督察長調高為警監職務,須同步辦理後續重要警職逐級陞遷檢討作業,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調整如下:(計29員,統一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第三序列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及署屬警察機關督察長等警監職務(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張文源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清華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督察長(三)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黃益三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四)警政署警監督察張泰賓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五)警政署警監督察周振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督察長(六)警政署警監督察賈立民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七)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張明和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八)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歐祖明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督察長(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督察長(十)警政署警監督察唐嘉仁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督察長(十一)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十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邱顯良調任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十三)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朝新調任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董欣欣調任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詹志文調任警政署警監督察(十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金藤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洪松田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二、第四序列警政署科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大隊長、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維章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文生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三)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呂芳逸陞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二大隊大隊長(四)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國峯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五)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偉荃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淦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徐百瑄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蘇文元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梁仲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廖正成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曾百溪陞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楊肇萍陞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開錯邊一路逆行10公里 國道3號62歲逆向男被警截停
國道3號古坑路段1日晚間驚傳逆向行駛事件,62歲麥姓男子1日晚間駕車自古坑服務區誤上國道3號南向內側車道,逆行約10公里,與他擦車而過的南下車輛駕駛均受驚嚇。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獲報後5分鐘內成功攔截,將車輛引導至外側路肩,所幸未造成意外及人員傷亡。警方指出,1日晚間7時許接獲通報,國道3號南向275公里處古坑路段有一輛自小客車由南往北逆向行駛於南下內側車道。巡邏車於晚間7時34分在南下車道266.8公里處攔獲麥姓男子駕駛的車輛,並立即引導至外側路肩。警方調查,該車自古坑服務區進入國道後逆向行駛約10公里。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如於高速公路行駛途中發覺自己逆向行駛,應立即靠邊停車並開啟危險警告燈,在上游擺放車輛故障標誌,車上人員應迅速下車找尋安全處所等候,並撥打110或1968請求協助。
不是「國道猴」害的!國5烏塗隧道3車追撞 1人送醫
國5烏塗隧道前北向8公里內側車道今(25)日上午11時許發生3輛追撞事故,因車禍現場有猴子屍體,一度被認為是駕駛為閃避動物造成,但經國道警察調查後,證實與動物無關,事故原因應是駕駛未注意前方路況所致。據了解,自小客車駕駛26歲游姓男子疑未注意前方車流減速,故撞擊44歲黃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導致後方43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又再撞擊游男駕駛的自小客車。事故造成游男胸悶不適,由救護車送往汐止國泰醫院就醫。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表示,三方酒測值均為零,事故已於中午12時29分排除,恢復通車;另本起事故與動物無關,事故前就已接獲清掃通報。
暴雨開車一片茫「開霧燈還警示燈?」國道警給答案 做錯噴6千元
近期受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南下影響,北部與東部地區雨勢頻繁,道路能見度不佳,讓許多駕駛疑惑雨天行車時究竟應該開啟大燈、霧燈或警示燈。事實上,國道公路警察局過去曾特別提醒,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000元罰款。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行車紀錄器畫面,指大雨中高速公路上多輛車開啟警示燈行駛,導致辨識困難。特別是其中一輛車突然變換車道時,由於雙黃燈閃爍,導致後方駕駛無法及時判斷方向,險象環生。他無奈表示,「下雨天打雙黃燈最怕遇到這種情況」。據了解,國道警察局曾於臉書說明正確燈號使用原則,強調「霧燈雨霧用、遠燈別亂用、夜間開大燈、換道要打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遇濃霧、大雨或視線不清時應開啟大燈;霧燈僅限於能見度極低時使用;警示燈則應在天候惡劣導致臨停、前方事故或車輛故障時才開啟。警方呼籲駕駛切勿誤用燈號,以免影響他人判斷或導致事故發生,並提醒遵守規定,保障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
國道1號驚魂!大貨車猛撞連環波及3車 3人受傷塞爆下班車潮
國道1號北向台中市南屯區182.5公里處,20日傍晚發生一起驚悚的連環追撞事故!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1輛營業大貨車疑似未注意前方車況,在減速車道上高速直衝前方車輛,瞬間引發「4車連環撞」的慘烈場面,猛烈撞擊聲響震耳,車體零件四散,現場一片混亂,導致3人受傷送醫,國道一度癱瘓近2小時。根據國道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於昨日下午6時07分。31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行經該路段時,疑似分心未注意前方狀況,直接猛撞前方由24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自小貨車。由於撞擊力道過大,小貨車被瞬間往前推擠,接連撞上42歲黃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及41歲黃姓男子的營業半聯結車,形成四車連環追撞的嚴重事故。警方表示,首當其衝的小貨車駕駛林男因強烈撞擊造成脊椎挫傷,車上22歲乘客施男臉部與背部多處擦挫傷,而被波及的自小客車駕駛黃男也出現手腳擦傷。所幸3人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後,皆無生命危險。現場四輛車體嚴重毀損,零件散落一地,導致外線與減速車道完全封閉,國道後方車流回堵長達數公里,形成「動彈不得」的塞車地獄。警消趕抵現場後緊急疏導交通,並動用大型拖吊車排除事故。直到晚間7時50分,事故現場才全面清理完成,國道交通恢復順暢。警方對所有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為零,排除酒駕肇事的可能。至於肇事責任歸屬,已由國道公路警察局員林分隊進一步釐清中。
休旅車深夜國道狂飆失控猛撞護欄 車身扭曲駕駛乘客驚險逃死劫
國道3號彰化和美路段13日深夜上演一起驚險意外,1輛休旅車在北向192.8公里處突然失控,猛烈撞上外側水泥護欄,現場傳出巨響,車體零件四散一地,這起意外發生於晚間10點多,當時車流仍相當密集,突如其來的事故讓後方駕駛人嚇得急踩煞車,現場一度陷入混亂。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國道七隊)初步調查,該輛休旅車疑似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偏離車道,右側車身猛烈撞擊護欄,車體嚴重凹陷變形,彰化縣消防局隨即接獲通報,派出和美及東區分隊人車前往現場搶救,消防人員抵達後發現車內共2人受困,分別為1名男性駕駛與女性乘客。救援人員合力將2人救出後,立刻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治療,經醫師診斷2人身上多處擦挫傷,幸好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現場清理與事故排除作業歷時約1小時,直到深夜11點多才完全恢復通行,造成後方車流一度回堵長達1公里。警方指出,雖然天候狀況良好、路面乾燥,但駕駛若一時分心、疲勞或未注意速限,仍可能釀成悲劇,國道七隊呼籲,開車前務必保持精神集中,並定期檢查車況,尤其在長途或夜間行駛時,切勿冒險開快車或邊開車邊滑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