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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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獨/韋汝前經紀人又出事!無照騎車等四神湯不熄火 撞翻湯鍋燙傷女客
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臨停買四神湯但沒熄火,等待期間誤觸油門撞翻湯鍋,害旁邊排隊等餐的女客人燙傷,肇事騎士雖有普通重機駕照,但他左手手臂截肢,想騎機車上路必須加裝輔助輪,不能騎一般機車,台北地院以無照駕駛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這名闖禍男子是藝人韋汝前經紀人王盛晃,之前就有不少案底,包括誹謗韋汝劈腿遭判賠60萬元、猥褻練習生遭判刑4月,如今黑歷史再添一樁。車禍發生在2024年7月6日下午近5點,王盛晃騎普通重機載小孩去信義區虎林街買四神湯,等店家準備時,他卻讓機車持續發動,先往前撞到湯鍋,車身往左倒,老闆娘叫他往後退,他扶起機車時誤催油門導致暴衝,二次衝撞後,湯鍋整個往前倒,熱湯潑灑出來,造成旁邊排隊的7旬老婦軀幹及四肢多處體表面積約30%二度以上燒燙傷、四肢及腹部深二度燒傷約7%、軀幹和下肢三度燒傷。受傷老婦同時對王盛晃提出刑事過失傷害與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北院民庭2025年8月判賠52萬元,北院刑庭原本今年2月辯論終結,預定3月26日宣判,但承審法官發現王盛晃駕照的「持照限制」欄位註記:「限駕輔助後雙輪或三輪機車」,為了釐清案發時是否無照駕駛,裁定再開辯論。王盛晃原本堅持自己沒有過失,直到最後一次開庭,得知法官已掌握他可能無照駕駛才改口認罪。北院查出,王盛晃因左上肢截肢,取得身障資格已超過30年,考取機車駕照時有個附帶條件:限駕輔助雙後輪或三輪的特製機車,因此法官認定,王盛晃不具備操控一般機車的駕駛技術,他是無照駕駛的狀態下肇事,必須加重判刑;不過因為王盛晃在案發後主動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規定,因此可以減刑,刑度一加一減,再審酌被告曾有侵占、妨害名譽、利用權勢猥褻等前案紀錄,量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八旬翁遺囑留房給外甥女!女兒消失20年返鄉爭產 結局曝光
大陸上海一名80多歲陸姓老翁多年來獨自生活,與親生女兒失去聯繫近20年,反倒是遠在北京的外甥女王女士長期透過電話、微信關心舅舅生活,協助購買生活用品、安排就醫,逢年過節還會接他到北京團聚。老翁病逝前留下親筆遺囑,希望身後房產及所有財產交由外甥女夫妻處置。沒想到老翁過世後,失聯多年的女兒朱女士突然現身主張繼承權,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最終法院透過調解化解爭議,房屋仍由外甥女取得,但須支付一筆補償金給老翁女兒,全案也隨之落幕。老翁過世後,失聯近20年的女兒返鄉主張繼承權,雙方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達成協議。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陸姓老翁因年事已高且長年獨居,生活起居幾乎都仰賴外甥女照應。王女士多年來持續關心舅舅,不僅經常噓寒問暖,還協助採買日用品、安排就醫,重要節日更會邀請他到北京小住,給予生活照料與精神陪伴。2023年初,老翁病重住院期間親筆立下遺囑,寫下「我去世後,房地及一切財產都由王女士和她丈夫處理」,並留下影像紀錄,清楚表達自己希望身後財產交由外甥女夫妻決定。老翁離世後,王女士為舅舅送終、料理後事,並依照遺囑內容透過司法調解取得房屋所有權。然而,2024年,與父親失聯近20年的朱女士提出再審聲請,主張自己身為法定繼承人,卻未參與原先調解程序,因此要求重新分配遺產。法院審查後認為,原調解程序確實遺漏法定繼承人,依法撤銷原調解結果,重新審理案件。法院認定,老翁遺囑中「處理」一詞,結合立遺囑影片及語意判斷,應屬贈與意思表示。再審期間,全案爭點集中在遺囑中的「處理」二字究竟代表何種法律意思。法院除檢視遺囑內容外,也調閱老翁生前立遺囑時的錄影畫面,發現他曾明確表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等意思,並參考上海方言日常用語的表達方式,認定老翁真正意思是希望將房屋及全部財產贈與外甥女夫妻,而非只是代為管理或協助處理遺產。此外,法院也查明,朱女士自2000年後便幾乎未再與父親聯絡,長達近20年未盡照顧責任;反觀王女士多年來無論生活照顧、醫療安排或精神陪伴,都持續陪伴在老人身旁,遺囑內容與實際照顧情形相互印證,也符合一般社會常情。法院審理過程中,並未將焦點僅放在法律攻防,而是積極安排雙方調解,希望從「爭遺產」轉為「憶親恩」,重新理解老人生前真正的心願。經多輪協商後,王女士感慨表示,舅舅心中最期待的,其實一直都是女兒能多一些陪伴與關心;朱女士也逐漸理解,外甥女多年來對父親無微不至的照顧與付出。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房屋歸王女士所有,王女士則支付補償金給朱女士,雙方依約完成補償及房屋過戶程序,這起一度因遺產引發的家庭紛爭,也在彼此理解中畫下句點。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賴清德批在野拖延審預算 國民黨:整個府院都荒謬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目前仍在立院審查,賴清德總統日前批在野黨拖延審查,若讓今年度、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一起審,稱難道「要創中華民國憲政史最荒謬情況嗎?」。對此,國民黨10日於臉書發文指出,「賴總統你才荒謬、整個府院都荒謬」,賴清德不要求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還怪立法院不審總預算?賴清德喊著「軍警消守護人民」,轉頭又跟卓榮泰一起哭窮說立法院讓總預算卡關!國民黨表示,看來過了那麼久,賴清德根本沒有搞清楚狀況,到底是誰比較荒謬?現在總預算的問題癥結就是在於去年藍白三讀通過有關軍人加薪及《財劃法》等法案,但行政院卓榮泰卻選擇送釋憲、不副署,後來送到立法院的預算也並未包含軍人加薪、《財劃法》等相關預算,就問立法院怎麼可以審違法、不符規定的預算呢?再問立法院要求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後再審,何錯之有?國民黨指出,而且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多次表示,只要行政院依法編列,馬上就可以開始審預算!結果,民進黨天天造謠抹黑,試圖欺騙社會大眾,好像沒過今年的總預算,政府就什麼都做不了。國民黨強調,但事實是:依據《預算法》第54條規定,原有經常性經費、延續性資本支出計畫依然可以比照上年度編列預算執行 。為了照顧民生,包含河川整治、TPASS等,今年三月藍白便聯手通過共計718億元的新興計畫先行動支案,當時民進黨還是投反對票,更離譜是卓榮泰硬是拖到四月下旬才通過。常態編列的治水、河川整治預算,立法院早就放行,讓行政院執行了!國民黨說,不依法編列預算、延誤新興計畫執行、造謠、栽贓在野黨違憲是民進黨政府,是賴清德總統!國民黨強調「民生優先」,願意與民眾黨立委提出新興計畫先行動支來解套!國民黨強調,國民黨更是軍警消最務實的後盾,為守護人民的第一線謀福利,這才是真正的關心軍警消人員!依法審查預算、看緊人民荷包是立法委員的法定職責!「請賴清德政府:立刻停止情緒勒索,依法執行立院三讀法案,並依法編列預算!」
詹江村談領養經歷反擊質疑 強調不讓孩子捲入政治紛爭
桃園武陵高中畢業典禮風波持續延燒,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因替桃園市長張善政抱不平而捲入輿論攻防。面對外界批評與網路討論,詹江村昨(2)日晚間表示,不會為相關言論道歉;今(3)日更進一步分享自己領養龍鳳胎的過程,回應網友對其家庭的質疑,強調不希望孩子被捲入政治紛爭。詹江村表示,近期武陵高中事件發酵後,網路上開始出現與其家庭有關的討論,甚至有人質疑他單身時如何完成領養程序。他指出,當年領養龍鳳胎並不順利,第一次申請時曾遭家事法庭駁回,直到後續再審,才獲法官同意完成收養程序。他提到,兩名孩子年幼時曾有語言發展較慢等狀況,到了幼兒園中班仍不太會說話,生活能力也需要更多照顧。他回憶,過去經常利用晚上時間陪孩子運動、練習跑步,希望幫助他們建立自信與適應能力,隨著成長,孩子也逐漸融入校園生活。針對部分網友留言質疑孩子近況,詹江村表示,兩人如今已是高中生,課業繁忙,也有自己的交友圈與生活,不像小時候經常陪伴他跑行程。他說,過去在議會或公開活動中,不少人都見過孩子成長的模樣。詹江村強調,自己一直刻意讓孩子遠離政治環境,在學校也盡量不讓外界知道他們與自己的關係,希望孩子能擁有正常的校園生活。他認為,未成年子女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目標。他表示,不論現在或未來,都不會刻意安排孩子參與政治活動,家庭生活與政治工作應該有所區隔,孩子成年後也將依照自己的興趣與規劃發展人生。相關發文曝光後,也有不少支持者留言替詹江村打氣,認為不應將政治爭議延伸到家人與未成年子女身上,盼外界理性看待公共議題與私人生活之間的界線。
上將樓塌2/拆屋沒補償關中親家怒了 專家籲閉鎖期買賣先看清謄本
一樁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案不只讓前考試院長關中親家眷舍躍上公眾視野,背後上看新台幣25億元開發潛力可不甩官司早已啟動都更程序,細看判決還真有「貓膩」,如何避免投資軍宅「踩雷」,專家告訴你! 喊著已故國防部副部長張國英上將為岳父,前考試院長關中的妻子張惠君與5手足生長在敦化南路二段靜巷一處政戰局526坪土地,這裡自從2001起連兩年張國英夫妻陸續仙逝後,國防部屢屢催告「騰空返還」土地,但張家6手足認為1971年房子是自家老爸蓋的,縱使民事判決「拆屋還地」了,國防部也該補償地上物價金,然國防部可不甩張家請求,張家二兒子、前亞洲通董事長張中生氣得告上行政法院,目前最高行政法院終局駁回,張中生仍忿忿不平,矢言再審討公道。 張家友人批評,關鍵爭點「軍事機關同意劃撥在營公地供軍人自費建築眷舍使用的公文書」到底算不算行政處分,收案的最高行第二庭其實也沒很篤定,便「傳閱」其他庭詢問書面意見,「大家都當副知公文點過去」,根本沒空管別庭的事情,卻被認為「其他庭都支持本庭看法」,簡直忽視時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力推的「大法庭制度」,讓此案錯過會議中以多數決甚至共識決統一法律見解的機會實在可惜,未來聲請再審時一定會爭執!地政士蔡岳臻(圖)提醒軍宅買賣務必先調閱最新地籍謄本搞清楚土地狀況。(圖/趙世勳攝) 非本案地政士蔡岳臻則細看判決書後吐槽,張中生一票兄弟姊妹6人,卻沒有人把握媽媽過世後的「眷戶承接期」,無奈「過了這村沒這店」,只要錯過承接期,現在實務上多數眷舍會被視為國家出地「借」給你蓋房的民事「使用借貸關係」,而且那塊地肥到流油,國防部抓到「小辮子」當然要拿回土地。 蔡岳臻解說,政戰局主張只是暫時出借土地,且1971年出借時不可能詳細約定借用人(張國英)蓋房成本如何計價與返還賠償,因此即使張國英繼承人有「建物所有權」不必爭執,但物權分離可是大前提,張家土地「騰空返還」國防部也是必須,活脫脫就是「有借有還」的民事行為,若要去行政法院進行公法請求當然被駁回,只是瘦了荷包又平添沮喪。「信義安和」捷運站附近有不少上將眷舍遺址,如今僅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圖)眷舍改建完成,其他地方都更可說多還在渾沌之中。(圖/翻攝自信義房屋官網)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則直言,10年來受惠於政府積極推動老屋重建,張國英故居所在的大安區不乏公私部門整合都更案,像2月就有通化安和公辦都更案順利招商,未來將開發為地上23樓、總銷新台幣137億元的嶄新大樓,因此區段發展的前景可期,官方對活化土地資產的態度當然也相對積極。 陳定中評估,若這處位於「住三」分區的國防部的老舊眷舍能與一旁軍宅眷戶整併順利活化改建,除了可進一步改善區段的環境質感,未來公辦都更後無論改建為軍宅社區或商業街廓都大有可為「單價200萬元只是地板」,但他也提醒軍宅不是等閒之輩能買,入手前一定要注意。 蔡岳臻也對軍宅進一步示警指出,一般軍宅眷村改建有5年「閉鎖期」,買賣者都別忘了去看清地籍謄本上頭「其他登記事項」禁止移轉期一看就現形。他還說,鎖定5年內「急售」國宅者雖然有機會超低價買到好物件,但別忘了與賣家做「預告登記」時「附解除條款」特別約定事項必須細緻明確。 蔡岳臻舉例,假設一處「閉鎖期」軍宅眷舍要以500萬元約定賣出,賣家先拿走了100萬元,最後跑路了房子沒能移轉,雖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可以拍賣不動產索討債務,但這種財務槓桿崩潰的賣家「才不會只找你借錢」,若簽訂「預告登記」時沒先看清楚最新謄本,說不定房子早已被抵押,那麼預告登記也是「白搭」,因此買賣軍宅「先看謄本再說」。 近年轉趨低調的張中生則透過律師黃本仁婉拒受訪,直指若「再審」塵埃落定後,才會考慮對外吐露心聲。 而國防部對此在截稿前則未有回應。
上將樓塌1/張國英故居25億開發潛力! 關中親家為拆遷費槓國防部
一樁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的案子竟擾動前考試院長關中岳家,原來是他老丈人、已故國防部副部長張國英上將生前老宅被拆了個精光,家屬為拆遷費一狀告上行政法院,被告國防部認定張國英1971年蓋房的土地是「借」的,如今拆屋還地是剛好而已。張家友人透露,張國英次子、好久不見的電信梟雄張中生對此鬱鬱寡歡,將提起再審救濟! 位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3巷一處停車場鄰近臨江觀光夜市和捷運信義安和站,多年來這裡是綠意盎然的老宅,屋主可是官拜上將的張國英,他1971年從政戰部那兒要來自建的土地526坪是庭院深深,沒想到2001年過世後,竟牽扯出25年房產糾葛,至今還沒結束。前考試院長關中(右起)賢伉儷已多年未出現在螢光幕前,如今卻因太太張惠君娘家拆遷費問題與國防部爭訟而躍上公眾視野。(圖/報系資料照) 張家友人直指,張國英過世後由遺孀承受眷戶權益沒啥問題,但2002年太太過世後問題就來了,原來子女們希望老爸蓋的房子能保住,別和其他眷村一同列入老舊眷舍拆了,但國防部拒絕並順手註銷了這塊土地的使用權證明,張家子弟們當然不服便提起訴願,來往之間還外插了與政戰局返還土地的民事角力,訴願被駁回後,2018年終局民事判決「拆屋還地」房子確定保不住了,只好摸摸鼻子拆了房返還土地。位於台北信義區的臨江街夜市有著繁華的十字型美食聚落,鄰近信義安和捷運站更吸引川流不息的觀光人潮,附近不少上將老舊眷舍也開始由公部門介入動起來都更。(圖/報系資料照) 在地不動產專家李咨儀粗估,張國英這塊「通化段338-3、338-4」526坪土地三面臨路,位於「住三」土地分區鬧中取靜,卻能左擁敦南林蔭大道、右抱信義安和捷運,機能之便捷不在話下,附近成交價一坪上看新台幣200萬元,光不計獎勵開發潛力就22億元保底,若整合鄰戶大街廓開發,產值「25億元都有可能」。 李咨儀也透露,2025年台北市政府以「文昌街周邊散戶案」為名辦理公辦都更評估,不外乎著眼於上將于豪章、王多年等多位將軍「星星雲集」眷舍卻老閒置,過去只有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官邸都更成功好可惜,這次整合都更,就是想活化國防部閒置眷舍,並重塑軍事歷史敘事。 但張國英子女被拆了房、趕出官舍可有意見了!他們認為再不濟好歹領個「拆遷補償」卻被國防部拒於門外,便由張中生代表,以國防部為被告一狀告上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閱卷後發現國防部註銷土地使用權時行政院確實覺得「怪怪的」有函請國防部2個月內下行政處分,但國防部對此不了了之,張中生還控其中2001年一紙媽媽的簽收令根本是偽造簽名而爭執文書沒有合法送達,在在都成了行政法院中爭執焦點。 或許「張中生」名字讀者並不陌生,除了是張國英次子、關中的小舅子外,他在21世紀初可是電信一方之霸!張家友人回顧,1999 年,他擔任董事長的亞洲通通訊憑藉與印尼蘇哈托家族的政商關係,獨家取得ACeS衛星服務授權,強勢進軍衛星行動電話市場,當時請到超級名模蕭薔代言甚至還傳出緋聞,在未上市股票市場掀起熱潮。後頭亞洲通因高額的衛星權利金與鉅額內部交易,短短三年多便虧損超過20億元。2002年公司更因爆發積欠薪資與掏空醜聞,遭員工按鈴控告背信,最終亞洲通於2007年被經濟部廢止登記,法人壽命正式告終。 張家友人坦言,如今儘管張中生還在台灣,但身陷債務問題已異常低調,本次爭取拆遷補償被最高行駁回,身處被稱為「駁回法院」的最高行駁回案眾多當事苦主之一,很意外會再被注意而躍上公眾視野。 張中生透過委任律師黃本仁婉拒受訪,但也坦言張中生近年日子早不若之前風光,原打算請2名律師打行政訴訟,最後負擔不了律師費只請了自己,目前正研擬再審中,如有進一步結果塵埃落定,才會考慮受訪吐露心聲。 而國防部對此在截稿前則未有回應。
憂文湖線擠爆噩夢重演 許淑華籲「民生汐止線」運量再審視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1)日表示,「民生汐止線」捷運運量規劃該更加慎重,不要像中運量設計的文湖線尖豐塞爆,還得預計再砸新台幣410億元重置優化,應搭配環狀線東環段完工後人潮評估,重新替「民生汐止線」進行更貼近實際的規劃。採取「汐止東湖段(汐東線)」先行、台北市段隨後接棒的民生汐止線正如火如荼推進中,目前汐東線6站已由新北市政府主導並於2025年3月20日正式開工;台北市大稻埕至東湖段則仍在綜合規劃審議中,一旦奉交通部核定,就有機會在2028年前拚動工,工期預估約9.5年。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呼籲精準預估運量,避免「民生汐止線」上路鬧笑話。(圖/CTWant攝影組)但從2020年「北北基軌道政策溝通平台會議」時就持續緊盯「民生汐止線」的許淑華提出隱憂,直指目前「民汐線」規劃是以輕量列車加掛提升到中運量系統,但像現在利用率極高的文湖線也是從中運量設計起,後頭因不敷使用搞得車廂極度擁擠,才嚷嚷要再斥資410億元進行重置升級,根本治絲益棼。許淑華進一步指出,未來環狀線東延段完工後,北捷整體人次肯定大幅增加,該是整理路網運量的好時刻,甚至進一步評估將民生汐止線提升為「高運量系統」規劃,別眼見問題卻晾在那等他「爆炸」。許淑華強調,若進程一切順利2年內就會發包動工,這對雙北通勤族與在地居民來說可是突破交通瓶頸的關鍵節點,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率市府趕快檢討捷運民生汐止線運量規劃,別讓文湖線的問題重蹈覆轍!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對捷運民生汐止線台北市端路廊發展有責。(圖/方萬民攝)
賴清德彈劾案519登場 立院本周再審查、藍白邀列席說明
立法院啟動總統彈劾程序持續推進,關鍵決戰將於5月19日投票日登場。立法院將於5月13日、14日進行第二次全院委員會審查,邀請被彈劾人賴總統列席說明,但賴清德將不出席。立法院已在今年1月14日至15日舉行彈劾公聽會,並於1月21日至22日召開第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出席備詢,不過,賴清德缺席引發在野陣營批評,認為此舉形同踐踏民主。4月27日聽證會後,立法院將於5月13日至14日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說明,程序完成後將於5月19日進行投票。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門檻,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關卡層層把關,每一步都是硬仗,而5月19日投票,將是決定這場政治攻防是否跨過門檻的關鍵一役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彈劾案投票時程恰逢總統賴清德520就職滿兩週年前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已表態,當天將不會進入議場參與投票,並批評藍白此舉是「政治鬧劇」。
批國防部堅持不打折軍購「死了心」 鄭麗文:未見發價書拒空白授權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28)日表示,軍購案無論是預算匡列3800億元或是8000億元都一樣,目前藍白態度一致,就是要看到美方發來的發價書才可以編列預算,強調不可能空白授權,執政黨堅持要通過1.25兆版本就死了這條心。立法院針對軍購案展開朝野協商,不過會中藍委徐巧芯拋出上調至8000億元版本,與國民黨團原先主張的「3800億元+N」方案出現差異,在野陣營內部視乎意見分歧,其中民進黨團總召蔡其昌也透露,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已說明,相關版本僅屬「個別委員意見」。立法院長韓國瑜因此認為藍營內部需整合意見,協商將擇期再議。對於軍購預算規模,鄭麗文表示,即使提高至8000億元「也不反對」,「不知道大家為什麼要去糾結這個數字」,國民黨「3800億+N」的版本主張若有第二批發價書來,對美軍購的部分不會延遲,該審查就審查,但也不能隨便賣我們不要的東西。鄭麗文強調,軍購條例規定未來預算還會再審,沒有先編列再凍結的問題,第二批來了可以再加編,分階段編就不需要凍結。有人說要先編第二批140億美元,但因為美國總統川普要訪問大陸,美國那邊停頓了,若 140億最後不會來,框多出來的這四、五千億台幣,讓人質疑會不會被民進黨拿去亂花?面對國防部堅持1.25兆元版本、盼朝野支持國防預算不打折,鄭麗文直言,民進黨政府貪贓枉法又毫無信用,國民黨不可能給予空白授權,若執政黨堅持推動,朝野協商「一定會破局」。
籲修法防幼托水池再奪命 王婉諭竹縣府前抗議:參選積極評估中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28)日表示,自己正積極布局評估參選2026,或許竹北市、新竹市都是可能的選擇,但不外乎「為公民發聲、讓生活更好」才是核心意義。今天早上王婉諭偕同新竹縣議員竹北西區參選人李雅芬、竹北東區參選人張育慈同框新竹縣政府前召開記者會,他們就竹北一處幼兒園一樁溺水事件要指出現行幼托水域設施法規的缺失一堆,呼籲中央訂定具體安全標準、明訂共用場域主責機關,也要求新竹縣政府立即全面盤查轄內水域設施、公開說明調查結果。回顧案情,2025年10月一名1歲半女嬰在戶外活動結束後爬向園區內的生態水池卻跌落溺斃,現場水池水深20公分、池邊木柵欄高度50公分,但柵欄缺口寬度竟達50至100公分左右,這已是1歲半的孩子可直接爬入的大小,且意外當天現場由1名老師獨自看顧5名幼童根本分身乏術,從女嬰落水到被發現已經過了約20分鐘,無法即時搶救而釀憾。新竹縣竹北市長鄭朝方(圖)的下一步牽動竹縣政壇。(圖/翻攝自鄭朝方媒體群組)張育慈與李雅芬直指問題有三,首先現行師生比規定以「人數」比例計算,根本沒有考慮開放場域的實際照顧人力配置標準,雖說帳面數字符合規定,卻無法反映戶外空間鞭長莫及的照顧風險。第二是這裡已有幼童跌落過同一座水池,沒想到主管機關竟未收過任何通報,原來只要沒讓兒童重傷或死亡,其他意外事故都不必強制通報規定,形成漏洞真空。最後,這所附設托嬰中心的幼兒園儘管通過了所有評鑑,但因為評鑑根本沒管戶外水池的水深、圍欄高度、缺口寬度、閘門上鎖等規定,國家標準也沒在管圍欄高度、缺口寬度、閘門規格等,所以稽查者到現場勘查後,即使覺得「怪怪的」也無從判定不合格,呼籲中央與地方縣府不該只是被動的制度執行者,應該積極拿出具體作為,守護每一個孩子。托育安全是各界關注的焦點。(示意圖/顏瑋辰攝)王婉諭則強調,歷經2024立委選戰沒了席次後,時代力量仍持續在地方深耕「精準打擊」,像新竹縣市就是時代力量用力著墨之處,年底選戰正是展現長期、持續扎根地方決心的驗收,自己會再審慎評估參戰位置,並和鄉親報告。
父留500萬遺產兒拿錄音遺囑想霸佔 6姊妹怒告!法院判決曝
有些家庭在分遺產時,最慘可能鬧上法院!大陸福建漳平市發生一起遺產繼承糾紛,一名老翁與妻子育有6女1子,他生前留下一段錄音,聲稱要將遺產約10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萬元)贈與孫女,氣得6姊妹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認為,該錄音遺囑無效,遺產須按法定繼承順位分配給7名子女,全案定讞。根據陸媒《陝視新聞》報導,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判決文件顯示,一名老翁與妻子婚後育有6女1子,夫妻倆晚年把自建房屋出售,獲得房款約人民幣109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兩人相繼過世後,6名姊妹主張將父母遺產均分給7名手足,但老翁兒子卻拿出一段錄音檔,堅稱父親生前指定把錢交給孫女繼承,拒絕與姊妹平分,因此姊妹們決定交給法院判定。經法院調查發現,該段錄音內容並未能清楚展現老翁具有明確的「立遺囑」意思,且錄音現場並無2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法官指出,據當地《民法典》規定,錄音錄像遺囑必須具備嚴格的法定形式,否則無法產生法律效力。由於該錄音證據程序不合法,法院判定該錄音不具備遺囑效力,該筆賣房款應被列為老翁夫妻共同遺產,回歸法定繼承程序。在分配比例上,法院展現了對弱勢與照顧者的關照。判決結果顯示,患有小兒麻痺症的其中一名女兒獲分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獨子獲分23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而在父母生前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的一名女兒獲分16萬元(約新台幣73.7萬元);其餘四名女兒則各獲得10萬元(約新台幣46萬元)。法院強調,遺產分配除考量血緣外,亦應審酌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程度與身體健康狀況。儘管老翁兒子事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並申請再審,但均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全台135所大學推「身心假」!大學教授憂遭濫用 教育部回應了
近年來,隨著社會對心理健康議題的重視提升,台灣高等教育體系也逐步導入「身心調適假」(簡稱身心假)制度,希望讓學生在面臨短期心理不適時能有喘息空間。不過,制度推行至今,在校園中也逐漸引發新的討論與爭議。一方面,多數大學已建立身心假制度,試圖兼顧學生心理健康;另一方面,部分教師則質疑制度可能遭到濫用,尤其在出席與成績評量方面,缺乏統一規範也讓教師與學生之間出現不同看法。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教育部統計顯示,台灣自111學年度起開始推動身心調適假制度,最初由11所大學率先試行。這項措施的初衷,是希望在學生面臨短期心理壓力或情緒困擾時,不必一定取得醫療證明,也能暫時離開課堂進行調適。隨著心理健康議題逐漸受到學生與社會各界關注,各校推動意願也隨之提升。截至114學年度上學期為止,全台已有135所公私立大專校院實施身心調適假制度,占所有大專校院比例超過9成,其餘學校也仍在研議相關措施。在多數大學的制度設計中,身心假通常每學期可申請約3至5天,並以半天或1天為單位計算,學生申請時通常不需附上醫療或心理相關證明。這樣的設計主要是希望降低學生求助門檻,讓心理不適能被更早察覺與調適,而不必等到問題嚴重化才尋求協助。然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部分大學教師也開始提出疑慮。有國立大學教授反映,身心假在部分情況下似乎被少數學生當成逃避上課的理由。例如,有些學生平時不點名時很少出現在課堂上,但若教師點名後發現缺席,學生便在事後補請身心假。這樣的情況讓部分教師感到困擾,認為制度的初衷可能被扭曲。該名教授指出,在多數大學課程中,出席率通常會占總成績約1到2成,因此學生缺席是否扣分,往往直接影響最終成績。但目前教育部並未針對「請身心假是否應扣除出席成績」訂定統一規範,使得教師在評分時缺乏明確依據。一些教師擔心,如果將身心假列入扣分,學生可能會認為教師對心理健康議題缺乏理解,甚至在教師評鑑時給予較低評價;但若完全不扣分,則可能對那些長期認真出席的學生形成不公平。教育部則表示,根據113年2月5日公布的「大專校院身心調適假參考指引」,各大專校院是在「大學自治」原則下設置身心調適假制度,並以學生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因此,課程成績評定仍屬於大學自主範疇,是否將缺席列入扣分、如何計算出席成績,都由各校或授課教師自行決定。教育部也強調,學校在設置身心假制度時,應與校內相關利害關係人充分溝通,並經過校內會議與法制作業後再正式實施。從各大學的實際運作情況來看,不同學校之間的申請情況也有所差異。例如台灣大學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推動身心假制度以來,校方統計顯示,每學期平均約有1537.4人次申請身心假,平均每月約384.35人次。台大表示,若學生第2次申請身心假,或累計請假達2天以上,校內請假系統會自動通知學務處學輔中心與心輔中心,相關單位會主動寄送關懷信並邀請學生晤談,依照學生需求提供心理諮詢或轉介相關資源。同時,系統也會通知學生導師,以便進一步關懷與了解學生狀況。對於身心假是否與課程成績直接掛鉤,台大方面表示,目前校內請假辦法僅規範請假程序,並未涉及成績計算。至於課程成績評量標準,則由各授課教師依教學需求自行訂定。校方認為,這樣的做法能在尊重教師教學自主的同時,也兼顧學生的身心健康需求。政治大學則提供另1組數據作為觀察。根據校方統計,在114學年度上學期,共有484名學生申請身心假,累計705人次,占全校學生比例約2.7%。至於請身心假是否影響課程成績,同樣由各授課教師自行決定。在學生觀點方面,部分學生代表則呼籲教師能對學生的身心狀況抱持更多理解。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會長黃莨騰表示,據他了解,目前多數大學確實都是授權教師自行決定是否將缺席納入成績計算,而且許多教師會在學期初的課程大綱說明中,提前告知學生相關規定。例如,有些老師規定不論請心理假或病假都會扣分,但扣分標準不同,例如心理假扣0.5分,事假扣1分;也有教師採取另一種方式,規定學生缺席次數不得超過一定上限,例如6次,一旦超過便開始扣分。黃莨騰認為,在制度運作的同時,也希望教師能盡量相信學生,理解心理健康問題有時並不容易被外界看見。他指出,學生缺課不一定代表懶惰,也可能真的正處於心理壓力或情緒低潮之中,因此希望教師在評價學生時,不要僅因缺課就貼上「不認真」或「懶惰」的標籤。除了大學之外,目前高中階段也逐步導入身心調適假制度,因此外界也開始關心,未來是否會進一步擴展至國中與國小。對此,教育部表示,國教署目前正參考高中推動身心假的經驗,持續與地方政府、國中小校長、教師以及家長團體代表等進行溝通並蒐集意見。未來仍需在各界逐步凝聚共識後,再審慎評估相關配套措施的可行性,才會進一步研議推動方式。整體而言,身心調適假制度的推動,反映出台灣教育體系逐漸重視學生心理健康的趨勢。然而,在制度理念與實際運作之間,仍存在教師評分權限、學生請假規範以及公平性等多方面的討論。如何在維護學生心理健康、尊重教師教學自主與確保學習公平之間取得平衡,也將是未來教育政策與校園治理持續面對的重要課題。
翻案夢碎!捲槍殺2警案成最老死囚 王信福拚再審被駁回
王信福現年74歲,為年紀最大的死囚,他在1990年涉入2警槍殺案件,被判處死刑定讞,不過因為監察院委請測謊專家就相關證據重新審查以後,認為王信福的供述沒無不實反應,王信福主張此屬新事證聲請再審但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其不服提出抗告以後最高法院於1月29日駁回抗告確定。全案源於1990年8月10日,王信福和女友張清梅來到「船長卡拉OK店」慶祝開幕,孰料卻和2名已經下班的員警起爭執,最後2名員警在喝酒時,被陳榮傑槍殺,王信福在案發以後便逃亡,最後於2006年入境台灣時在機場被逮捕。王信福最後在2011年被判死刑定讞,目前仍被關押在看守所,現年74歲的他,也成了全台最老的死囚。王信福被捕後不斷喊冤,稱陳榮傑為李姓友人的小弟,槍枝也是李姓友人所有,並由他交給陳榮傑,全案定讞以後,人權團體也不斷出面主張王信福為冤案。監察院委託測謊專家對刑事局測謊圖譜重新判讀後於202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為王信福的供述並無不實反應。此外,王信福律師主張,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在送刑事局鑑定指紋後竟變為左輪手槍,認為原確定判決未曾發現錯誤,屬於再審的新事證。然而,台南高分院認為,原審法院送鑑定及刑事局鑑定,證明開槍的槍枝為同把右輪手槍,雖鑑定書載為左輪,但不影響客觀證據,且指紋鑑定已經17年,雖未能驗出王信福指紋,仍不能以此為否定王信福把槍枝交給陳榮傑事實。測謊的部份,台南高分院認為,王信福一審時接受測謊時結果未能判別,不能據此測謊對其做出有利的認定,也不能以相同方法取證後,做出不同詮釋當作新證據,最後駁回王信福的聲請,提出抗告以後,也被最高法院駁回。
澳門男來台狂飆!違規超速吞6罰單2.5萬 他提「1理由」全撤銷判免繳
2024年12月底,一名澳門籍男子來台旅遊,租賃自小客車駕駛,卻在短短幾天內多次超速違規,被警方一口氣開出6張罰單,合計2萬5400元。不過男子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裁罰機關明知他為非本國籍人士,卻將罰單寄到他短暫居住的圓山大飯店,加上他當時已離境,根本無法收到罰單,也沒有陳述意見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程序確實有瑕疵,判決6張罰單撤銷。據了解,該男子來台期間,租賃自小客車,短時間內多次交通違規,包括於國道、台74線快速道路、台9線等超速,被警方開出6張罰單,罰金共計2萬5400元。男子遂提出行政訴訟,表示自己僅來台幾天,相關資料都顯示他並非本國籍,加上入境許可證停留期限僅15天,但罰單卻寄到圓山大飯店,他當時也已離境,喪失陳述意見、與選擇較低額罰鍰結案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裁罰機關並未確實查明「男子是否仍在國內」,已侵害當事人程序權利,判准撤銷6件裁處,並由裁罰機關負擔訴訟費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狼父警性侵女兒348次!受審前驚傳陳屍家中 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撞死清大博士生判18年!惡男提再審「裝傻+胡扯」 法官怒:你根本沒病. 懷疑女友移情別戀!他狠分屍「刮骨割肉」臟器沖馬桶 逃死判無期定讞
闖紅燈撞死清大物理奇才!胡家瑞「提再審」庭上裝瘋賣傻 遭法官痛罵還監
清大物理所博士生林仲桓於2016年遭胡家瑞闖紅燈撞擊並拖行致死,胡家瑞事後被判刑18年定讞,沒想到如今他聲請再審,並在庭上裝病、指控他人駕車並擾亂秩序,最終遭法官痛斥「你根本沒病」並當庭還監。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仲桓於2016年6月間橫越馬路時,遭男子胡家瑞駕車闖紅燈撞擊。胡男不僅未停車救援,還將林拖行至少70公尺,最終造成林仲桓傷重不治。案發後胡家瑞肇事逃逸,經法院審理,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全案定讞。然而,胡男近期卻以罹患疾病、並主張案發時並非由他駕車為由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昨(22日)為再審聲請召開庭訊,胡家瑞出庭時卻故弄玄虛,刻意拖延訴訟程序,堅稱肇事駕駛另有其人。接著又在庭上裝瘋賣傻,假裝精神狀況不佳,稱自己「什麼都忘了」。但稍後卻指控案發當時車內另有「陳則維」與「王雅鈴」2人,自己只是替人扛罪,並要求法院傳喚「王雅鈴」出庭作證。對此,法官認為胡家瑞明顯刻意擾亂法庭秩序、拖延開庭時間,但胡男不僅毫無收斂,還嘻笑裝傻詢問法官「為什麼要回去關?」讓法官當場怒斥:「難道要放你出去嗎?」胡家瑞甚至還質疑法官「你知道我車禍前、車禍後在哪裡嗎?」認為法院未仔細調查案情。最終,在胡家瑞持續擾亂法庭秩序的情況下,法官當庭宣告退庭、還監。據悉,林仲桓生前被譽為「物理界奇才」,投身物理研究長達16年,尤其專精於「鍺烯」相關研究,生前研究成果顯示,「鍺烯」有潛力取代石墨烯,堪稱半導體薄膜材料領域的重要突破,原預計於2018年完成博士論文,卻因這起車禍英年早逝,令學界同儕至今仍深感惋惜。
清真寺被篡1/前董事長「自肥」讓產權 台北清真寺基金會遭驅趕討租金
台北清真寺是北台灣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更是台灣與國際伊斯蘭世界交流的重要橋樑,每年吸引數十萬信眾前往參拜,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服務和協助在台穆斯林超過半甲子,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卻未經董事會允許下,將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轉讓」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馬超彥同時是財回實際負責人,近年更不斷向基金會索討租金,並聲請強制執行驅離,基金會也對馬超彥提出背信告訴,目前雙方仍對簿公堂。12月25日下午,記者抵達台北清真寺,金色圓頂和喚拜尖塔之造型在新生南路上猶為吸睛,禮拜堂無梁柱的挑高穹頂顯出恢弘大氣,因伊斯蘭教禁止偶像崇拜,建築裝飾多使用文字、植物或幾何圖形,也讓台北清真寺更為莊嚴清淨,即使當日天候不佳,仍吸引許多穆斯林前來參觀和朝拜,而在清真寺神聖典雅的外觀下,卻藏著在台穆斯林的共同隱憂。據了解,台北清真寺「身世」坎坷,自1960年完工後幾經波折,因當時教徒不懂台灣法規採登記制,未與地主完成過戶程序,還一度被要求拆寺還地,因而成立財回,在1970年將清真寺「掛名登記」在財回名下,但大小寺務仍由基金會負責,土地後被地主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由於台北清真寺在1999年成為市定古蹟,市政府以容積率移轉方式補償嘉新水泥,土地這才得以給清真寺使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在這邊超過65年,服務教親、照顧穆斯林,如今卻被『乞丐趕廟公』驅離。」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早年創寺的耆老本著穆斯林的信任與善良不爭,虛設財回作為借名的的空殼組織,認定該單位只是為了保護義產而立,而清真寺坐落在188地號和196地號上,地號188仍屬嘉新水泥,地號196則掛名在財回之下。在台穆斯林看不慣馬超彥「乞丐趕廟公」行為,已串聯組成自救會捍衛清真寺。(圖/方萬民攝)而台北清真寺一直都是獨立管理,前董事長馬超彥卻在2007年和2015年任內,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與嘉新水泥達成協議,讓財回取得清真寺建物產權,而馬超彥多次擔任財回董事長,是該協會實際負責人,其行徑猶如自肥。取得產權後,財回便開始以「房東」自居,2018年開始以法律訴訟方式,向基金會索討從2013年起的租金和利息,「出租清真寺」並收取利息的行為震撼伊斯蘭界。馬超彥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等職務,並遭控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轉讓清真寺產權。(圖/報系資料照)基金會自然不讓財回予取予求,財回卻在2023年向法院扣押基金會所有財產,並要求基金會撤出清真寺,並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原定在2024年8月入內勘查,最終因同意基金會所提出之「再審」之訴,並裁定強制執行予以暫停。財回行徑也掀起穆斯林的怒火,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更發文痛批,表示財回對宣教和清真寺毫無貢獻,長年來最專注的工作莫過於向清真寺和教親提起訴訟,是「穆斯林社群最惡劣的典範」,強調出租清真寺追加利息是「悖逆伊斯蘭教義的大罪」,訴訟成癮對付教親則是「魔鬼的行徑」。全台穆斯林因而紛紛聲援,從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串聯自救,網路聲討聲浪四起,財回理事長張明峻與前台中清真寺董事長馬景仁,卻對30多位穆斯林提起訴訟,被告對象甚至包括台北清真寺教長,試圖「以訟止論」,讓穆斯林因害怕而噤聲,目前官司則多以不起訴結案。據了解,台北清真寺基金會也決定「絕不低頭和姑息」作惡者,現已向馬超彥提出背信等告訴,信眾更希望教親們能一同「捍衛正道」,共同守護真主的房子。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黃明志首回應「尿檢陰性」 吐心聲:近期是人生中的最低谷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風波後,形象與工作都受到影響,而昨(18日)其代表律師在庭上透露,黃明志的尿液檢驗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對此,黃明志今日也發文表示「昨天收到法庭傳來好消息,過幾天要上法庭了,希望判決跟昨天聽到的一樣。各位的祝福和關心我都收到了!還有感謝所有為我說話的人」。日前黃明志因捲入謝侑芯命案,一度因尿檢初步反應呈陽性,加上被控非法持有藥物與吸毒,遭檢方起訴,導致他的演藝工作全數停擺,形象也大受打擊。不過,18日傳出黃明志最新驗尿報告顯示「4項毒品全數陰性」,檢方表示已收到尿檢報告,要求擇期再審,律師也表示希望於22日再度開庭,並獲得法官同意,而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限則延長至明年1月11日。對此,黃明志今(19日)在社群發文,表示近期是他人生中的最低谷,「工作全部沒了,還要被眾人指指點點,家人和同事要遭到異樣的眼光看待」,並坦言自己已經很久沒有出門。黃明志也分享他過去為電影《冠軍歌王》所寫的歌曲〈大雨〉,透露年底雨季來臨,看著窗外的大雨,這首歌正好呼應自己的心情,「昨天收到法庭傳來好消息,過幾天要上法庭了,希望判決跟昨天聽到的一樣。各位的祝福和關心我都收到了!還有感謝所有為我說話的人」。
檢察官黃錦秋慘遭重判轉任觀護人 法務部本來不想讓她當公務員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等人,前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黃轉任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黃錦秋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109年1月17日晚間邀請王涂芝等人,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找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她有縱放嫌疑。懲戒法院日前已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懲戒法院認為,檢察官須有高於一般公務員之期待與要求,為維護檢察官群體榮譽及尊嚴,回應人民對檢察官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之信賴與期待,黃錦秋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與公眾信任之程度等,及其在事發後,試圖掩飾,迄本件審理中仍未見其知所警惕等後續態度呈現之人格圖像,客觀上已達失去人民對其「檢察官適任性」之信賴,堪認其已不適任檢察官。懲戒法院徵詢法務部有關黃錦秋轉任職務之意見結果,法務部函復:黃錦秋所涉違失行爲已不宜繼續擔任公務員,且不符合轉任檢察事務官資格,建請依法官法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另就懲戒法院函詢有何職務可供轉任部分,表示職缺計有臺北地檢署觀護人 1 名、高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2 名及屏東地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1 名,且說明:觀護人業務須具備理解與耐心等人格特質,始能勝任,應審慎審酌被付懲戒人是否適宜擔任,而本部前已說明,建請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參據被付懲戒人之資歷,尚乏管理檢察機關行 政科室之相關經歷,不宜使其轉任書記官兼主管職務等語。懲戒法院考量法務部意見,並審酌其長期任職檢察官,曾兼任大學講師之經歷,認其仍能在主管監督下配合執行公務,擔任觀護人職務尚屬適當,再審酌其家庭、 生活等個人狀況,爰依法官法第 89 條第 1 項、第 50 條第 1 項 第 3 款規定,處以上述之懲戒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