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證明
」 Maggie 家暴 房產 保護令 夫妻財產分配
東瀛六月雪3/坦言大阪宿舍移轉「還在喬」 專家嘆外交部想特權省稅難
CTWant在19日獨家披露,外交部駐日職務宿舍中,「大阪辦事處處長宿舍」如今仍登記在「處長」自然人名下,我國外產竟為私人持有,引起輿論譁然,外交部也對此作出澄清。回顧1972年9月台日斷交,當時的中華民國駐日大使館因屬於外交財產,風聲鶴唳之下對岸早已打出「正宗中國代表人」嗆聲「沒收」,當時我方緊急將本館改隸時任大使彭孟緝名下,其他分館則權宜改登記到各總領事銜處長名下,才保住我方外產免於外流到對岸手中。1972年12月我方在日進一步成立了「亞東關係協會」,法人化地維持台日交流,然而移轉登記卻遲遲沒有處理,直到近年才陸續收復辦公處與職務宿舍,掛在「一般社團法人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只剩「大阪職務宿舍」仍未移轉成功。地政士蔡岳臻對外交部大搞「借名登記」直言稅事是省不了了。(圖/趙世勳攝)涉外人士直指,關鍵的「大阪職務宿舍」在前處長蘇啟誠自盡後,產權恐怕仍掛在蘇啟誠繼承者私人名下,由於蘇啟誠人生最後一段路經歷「網暴」與在台主管電話施壓,離世身影痛苦而倉促,更讓遺孀不願與外交部和談產權移轉。面對各界質疑聲浪,外交部回應坦言,我方駐大阪辦事處館長職務宿舍是我方財產不容質疑,但也確實因歷史背景因素,建物產權「借名登記」在歷任處長名下,但實際上要買賣、租賃、修繕等任何屋主行為,都不是任一處長或繼承人說了算,因此實際屋主仍是外交部不容質疑,目前也持續作為現任處長洪英傑的職務宿舍。外交部強調,已指示駐日代表處及駐大阪辦事處向日方相關機關申請辦理產權登記名義變更,因事涉我方特殊國際地位,「特權豁免」及「稅務問題」治絲益棼,確實還須時間以利完稅並過戶,不至於有家屬「不爽」導致過戶卡關的問題,而過去傳言「一通電話」讓時任處長蘇啟誠喪氣走上絕路一事,也已透過監察院調查闢謠,特此澄清。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外交部在日本權宜之下搞出的「借名登記」實在是歷史共業,如今要進行「借名登記解除請求」確認訴訟,就要針對日本社會對「借名登記」糾紛的認定原則為「重視實質出資與管理事實」,必須儘速透過外交管道與家屬協議簽署「財產回復契約」,配合公證機關進行過戶,提出的佐證包含過去外交部對所有駐外不動產建立的「出資證明書」與「用途紀錄」,這將會是借名登記的重要證據,當然若因此曝光外交秘密金流,也必須做好外交衝擊的配套與心理準備。外交部長林佳龍(圖)上任一年來沉潛低調,如今卻有不少沉痾浮上檯面,亟需他來化解。(圖/黃耀徵攝)蔡岳臻呼籲,未來這類外館不動產要統一法人管理,以日本來講,要盡可能能統一以「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為登記主體,避免未來徒留移轉風險與稅賦問題。涉外人士則直言,日本連我方的外交官專用「外交護照」都無法實質承認了,日台關係可不如想像中「你儂我儂」,想必是移轉時的「印紙稅」(印花稅)、「讓渡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住民稅」(綜合所得稅)高得嚇人,外交部又不可能叫處長或繼承人繳這筆錢,因此老想要交涉「特權」降稅甚至免稅,一時半刻恐是難解。
3億的股權遭長子侵吞!「借名登記」惹禍 老爸「沒預立遺囑」弟弟們恐分不到
家人一般來說是最可以信任的人,因此有些父母會因為某些因素,利用子女名義購屋,又或是利用子女名義成立公司,這些資產平常大多數都是父母在管理或經營。一旦父母過世,這些不動產或是公司股權到底是遺產的一部分,又或是會變成該位子女的財產,就很可能就會引發一場爭產訴訟。【案例】李先生在40多歲時,因和友人合夥投資A公司,但因他有一些債務問題,因此他就利用長子的名義進行投資,由長子擔任名義上的股東,10多年過去,A公司竟變成一家上櫃公司,李先生投資的股票市價也高達3億多。某天,李先生突然因為心臟病過世,他共有3位子女,老二和老三主張A公司的股票只是父親暫存在大哥名下,因此這些都是遺產,要求大哥把這些股權平分。但大哥卻認為這些股票都在自己名下,因此不算是遺產,堅決不肯和弟弟分享,三兄弟因此激烈爭吵並鬧上法院,讓在天上的李先生難過不已。【法律解析】在社會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財產的情況很多,這些登記名義人並不真正擁有財產,因為他們只是人頭而已,真正的所有權人是幕後藏鏡人,而這種外觀和實際並不一致的財產持有方式到底是否合法,這是首先要確認的。最高法院認為這種「借名登記」行為,是一種由當事人間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僅就該財產為名義上登記人的契約關係,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當賦予無名契約之法律上效力(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62號判決要旨參照)。最高法院的見解翻成白話文,就是說若當事人間有約定由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用他人的名義登記,但該財產在實質上仍然由本人管理、使用、處分,那麼只要其內容沒有違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李先生利用長子名義投資,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而這些股權,實質上仍然是李先生的財產,所以在李先生過世後,自然是屬於遺產。以上是法律上的分析,但在實務上卻不是這麼簡單。因為到底這些股權是否李先生所出資及管理使用收益,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事實問題,李家長子因為是這些股權名義上的所有權人,法律上會先推定長子就是所有權人,因此長子占有先天優勢,若李先生的其他兩個兒子無法舉證證明,最後訴訟的結果就很難對他們有利。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若是有利用子女持有財產的父母,建議最好能夠先預立遺囑交代,或是將這種借名登記的狀況予以書面化,並將相關資料(例如出資證明、股權行使證明、股權收益證明及單據)予以保留,這樣就可以避免其他子女難以舉證的狀況。
【人瑞鬧離婚1】越娶越有錢? 9旬翁毆妻奪房產
北市大安區一名97歲老翁(王男)是已故前竹聯幫首任幫主陳啟禮口中的大哥,他今年初找上里長幫忙,吵著要與74歲的妻子Maggie離婚,Maggie表示,丈夫曾聽朋友說,「跟老婆離婚就能拿一半房產」,沒想到丈夫真的如法炮製,Maggie泣訴自己長達10 年遭丈夫家暴,眼看事已至此,她也狠下心,願意結束近40年的婚姻,還要讓對方淨身出戶。Maggie表示她身心俱疲,因為結褵近40年、高齡97歲的丈夫王男,過去10年來向她要不到錢就暴怒,對她動粗,包括賞巴掌、鎖喉等等;今年1月初,王男因為一筆7000塊的津貼被取消而抓狂揍老婆,Maggie去驗傷報案且申請家暴保護令。就在兩人婚姻岌岌可危之際,此時Maggie又聽說丈夫找里長哭訴求助,打算要與她離婚。由於2人目前居住的房子位於大安區精華地段,市值近3000萬元,她懷疑老公用離婚奪產,更想到之前王男一群朋友常打趣說,「跟老婆離婚就能拿一半財產,所以會越娶越有錢」。沒想到這個想法竟深植在王男的心中,現在居然還如法炮製。面對妻子指控,王男否認有動粗,只說是兩人打架互推互拉,並大嘆這場婚姻他根本是上了當,「當年我看她不會跳舞,不會喝酒,整個人很乖巧,但婚後完全不是這樣」,他說打算離婚是要拿回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也許活著的時日不多,但我一個人更愜意。」律師王志超表示,王男明顯涉及家暴,申請離婚很難成立,反而是王妻握有丈夫施暴畫面並有家暴保護令,可以根據這些證據訴請離婚。至於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
【人瑞鬧離婚2】帥如港星女伴不斷 陳啟禮、蔣家都有交情
北市大安區一名97歲王姓老翁(王男)跟妻子鬧離婚,成為鄰里討論話題;其實王男年輕時風流倜儻,身高190公分,帥度爆表堪比港星鄧光榮,事業做的風生水起,還自己開公司當老闆,賺進大把鈔票,而且交遊廣闊,包括竹聯幫已故首任幫主陳啟禮、蔣家子弟都是他的好哥兒們。本刊調查,王男在1949年跟著舅舅和國民黨部隊來台灣,由於家底豐厚,加上外型帥氣又能說善道,來台後自己開公司當老闆,當年不僅是台泥經銷商,還一度和日本人合作開了台灣第一家電子公司,賺進大把鈔票,生活光鮮亮麗,不但身旁女伴不斷,甚至經常大手筆買高價舶來品「把妹」。當年最夯的台北市中山北路中央酒店夜總會,有當紅歌星白嘉莉駐唱主持,王男幾乎天天報到,而王男長的體面又風流倜儻,喝酒、跳舞通通來,身旁有大批酒友,包括權傾一時的蔣家子弟,還有竹聯幫已故幫主陳啟禮都與他私交甚篤,兩人還是好哥兒們,經常相約打牌上酒家。王男妻子Maggie說,「他(王男)年輕時比港星鄧光榮還帥。」讓她一見傾心,兩人也順利步上紅毯。不過,這段婚姻經過38年,走到現在2人都想離婚,Maggie名下的房產卻成為丈夫覬覦的目標。律師王志超表示,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年輕時的王男交遊廣闊,常跟竹聯幫首任幫主陳啟禮(圖)一起打牌上酒家。(圖/報系資料照)
【人瑞鬧離婚3】婚後爽當軟爛男 討錢不成拿螢幕狠砸妻
97歲的王姓老翁(王男)和74歲的妻子Maggie結婚38年,王男今年3月向里長哭訴求助要離婚,「被離婚」的王妻很不甘心,她說養老公近30年,沒給錢還會被暴力對待,王男不僅呼巴掌、鎖喉,甚至拿起一旁的電腦螢幕就往她身上猛砸,這樣的暴力婚姻生活讓她滿腹委屈。Maggie表示,當年以為找到良人開心結婚,婚後卻發現王男經濟狀況似乎有問題。最後王男結束經營不善的公司變成「伸手牌」,向Maggie從借錢變要錢,「他後來還去刻印章,直接從我帳戶領款。」直到10年前,Maggie沒有繼續工作,王男還是向她要錢花用,更可怕的是,如果要不到錢,王男居然對Maggie家暴,「他第一次動手,揮手就是一巴掌,接著又是一巴掌」。Maggie根本無法反抗,且自這次家暴後,惡夢即從此不斷。「他(王男)拿不到錢,旁邊有什麼東西就往我身上砸」,Maggie回憶不僅被螢幕砸過,還被鐵棍打過,甚至有一次大吵中,王男暴怒下將結婚照撕成兩半。Maggie受不了只好在家裡裝攝影機,將丈夫所有暴行全部拍下,「別看他年紀大行動不方便,但體力好的很!」因為害怕丈夫闖進房間,Maggie在房門上刻意多加兩道門栓保護自己。面對妻子控訴,王男否認有動粗,只說是兩人打架互推互拉,他大嘆這場婚姻他根本是上了當,「當年我看她不會跳舞,不會喝酒,整個人很乖巧,但婚後完全不是這樣」,他說打算離婚是要拿回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也許活著的時日不多,但我1個人更愜意。」律師王志超表示,王男明顯涉及家暴,申請離婚很難成立,反而是王妻握有丈夫施暴畫面並有家暴保護令,可以根據這些證據訴請離婚。至於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
【人瑞鬧離婚4】乾女兒出策奪房產? 夫妻說法成羅生門
北市大安區97歲王姓老翁(王男)打定主意要離婚,並謀奪妻子Maggie房產還涉及家暴,Maggie懷疑老公是受到「乾女兒」的慫恿,用離婚當手段,覬覦她名下市值近3千萬元的東區電梯華廈;老夫妻離婚,鄰居不僅看得霧煞煞,夫妻說法更是羅生門。Maggie哭訴,和丈夫結婚近40年,夫妻雖同住一屋但相敬如「冰」,一天講不上3句話,而丈夫與他因餵養流浪貓而認識的乾女兒卻互動熱絡有說有笑。其中一名乾女兒是50多歲、販售寵物食品的L女,不僅自稱是王男的乾女兒,還三不五時就往家裡走動,並自動幫忙整理冰箱,「侵門踏戶」的種種讓Maggie心裡很不是滋味。王男則全盤否認有乾女兒這件事,也強調沒有對妻子動手,只說是兩人打架互推互拉,並大嘆這場婚姻他根本是上了當,「當年我看她不會跳舞,不會喝酒,整個人很乖巧,但婚後完全不是這樣」,他說打算離婚是要拿回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也許活著的時日不多,但我一個人更愜意。」律師王志超表示,王男明顯涉及家暴,申請離婚很難成立,反而是王妻握有丈夫施暴畫面並有家暴保護令,可以根據這些證據訴請離婚。至於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王妻懷疑,丈夫是為了乾女兒才跟自己鬧離婚,但兩名乾女兒都喊冤。(圖/讀者提供、張文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