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砲
」 分手砲 性侵 內湖分局 范宗任 電子發票
逼砲警不理3/報案卻擺爛?律師教你告狀三招、自行蒐證不踩雷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律師。(圖/翻攝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表示,民眾報案拿到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或「報案三聯單」,等於警方開立的正式書面憑據,上面會記載報案內容、案類別(例如恐嚇、妨害性隱私)、受理單位和編號,這張單子代表案件已進入警察機關的紀錄系統,不是「路邊撿到順手處理」的案子,本件報案人A女之所以能向法官主張警方有受理、不積極處理,三聯單就是重要證據。要是警方受理報案,卻像A女的案件一樣,因為不知道加害人真實身分而沒有進一步處理,民眾該如何處理?林冠宇說有三個方法:方法一:向上級或督察單位反映。你可以直接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分局,或市警局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說明你已報案但警方消極處理,請求他們督促所屬單位積極偵辦。律師呼籲民眾如果擔心報案之後警方不積極處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圖/本刊資料照)方法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告訴、告發,不一定要經過警察。你可以直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或稱「告發」),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這等於是把案件升級,讓檢察官這個「辦案龍頭」來監督警方,通常會有效果。方法三:主張你的程序權利。案件受理後,你可以定期向承辦員警詢問偵辦進度,並要求將偵辦情形回覆給你。如果警方遲遲不作為,你可以在陳情或申告時,把這些「不作為」的過程一併提出,作為督促的依據。林冠宇提醒,自行蒐證很容易踩紅線,絕不是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一個不小心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合法自行蒐證,需要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原則一:必須有正當理由。你要能說明你為什麼要錄影、拍照。例如,是為了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為了證明對方當下的行為(如恐嚇、騷擾),而不是單純為了偷窺或滿足個人慾望。這個「正當理由」必須非常明確且急迫。原則二:手段必須「合乎比例」。你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無限上綱。例如,你為了證明對方有來騷擾你,可以拍攝他出現在你家門口的畫面,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為了蒐證,去偷拍對方換衣服或私密處,那就超過必要範圍可能觸法。原則三:盡量避免拍攝「非必要」的極私密部位或內容。本案中,法院特別注意到被告拍攝的照片,多數是記錄現場情況,並沒有刻意特寫性器,性器部分「色調陰暗,顯非拍攝重點」。這點很重要!如果你的目的是證明對方「有來、有威脅」,那就不要拍「不該拍」的地方。原則四:先窮盡公權力途徑。法院認為,如果是「先循公權力途徑求助」未果後,才採取私力蒐證,會比較容易被認為是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你還沒報警就直接自己動手,那正當性就會大大降低。林冠宇指出,如果你面臨的是正在發生的威脅或騷擾,為了保護自己且證據稍縱即逝,可以用手機錄下現場狀況(例如對方言語恐嚇),這通常是有正當理由的,但絕對不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計畫拍攝他身體私密處,這很容易構成妨害秘密罪。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邊錄影、邊報警」 是最保險的作法。你同時進行,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讓警方介入,向法院證明你並非「無故」拍攝,而是為了蒐證且尋求官方協助。最後仍要提醒,本案判決是針對個案具體情況,不代表所有「自己錄影蒐證」的行為都合法。法律判斷的界線往往在一線之間,如果真有疑慮,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逼砲警不理1/男網友威脅外流性愛片 她無奈設局反拍裸照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遭法院認證公權力擺爛,報案人無奈採取私刑正義!一名女子(下稱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交往一個月就斷了,卻被要求分手砲否則外流性愛片,A女向西湖派出所報案,警方以網友身分不明為由未於第一時間逮人,A女只好誘使男網友到家中,再讓朋友突襲拍下他裸體畫面。檢方認為拍裸照行為涉犯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但法官判無罪,並以同情筆觸寫下A女向公權力求助卻被置之不理,「難苛責其擅採私力」。士林地檢署對一審無罪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記者前往詢問A女及同案遭起訴的林姓友人是否想對媒體表達意見?兩人均低調不多談。本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男網友先去找A女,並透露兩人交往時他有錄下性愛畫面,眼看A女冷處理,便以LINE展開「逼砲攻勢」,連傳「我跟你打砲的時候我有錄影」、「就等著被外流吧」、「我勸你聽話一點」、「要跟你打最後一炮 我就刪掉影片」等訊息威脅A女見面發生性關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A女收到訊息後,前往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求援,雖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但警方告知,如果不知道恐嚇者的真實姓名只會增加提告難度,因此沒有進一步處理。報警隔天,男網友再LINE「你在裝死喔?」、「什麼時候下班」,A女眼看期限逼近又求助無門,使出緩兵之計,約男網友在她下班後半小時見面;男網友以為有分手砲的機會,還傳訊息問A女「啊可以內射嗎?」,渾然不覺A女同一時間自力救濟,私下約多名男性友人設局蒐證。「分手砲恐嚇案」雙方約到西湖國小附近的超商談判。(圖/翻攝Google Maps)男網友抵達A女住家時,趁A女進廁所的空檔先脫光,興致勃勃準備上陣,實際上A女事前已將家中鑰匙交給友人,一到廁所就偷偷打電話,把朋友叫進來並拍下男網友裸照,再把他帶到附近超商談判賠償金額。男網友身上現金不足,打給媽媽和舅舅借10萬元,兩位長輩趕往談判現場,還沒談出結果,剛好有員警巡邏經過,男網友的舅舅當場報案,「逼分手砲被拍裸照」事件因此曝光。雙方互告,A女才知男網友姓陳,陳姓男子遭恐嚇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A女和拍下裸照的林姓友人也被士檢起訴,士院卻認為,陳姓男子當時坐在床邊,見到有人闖進屋內拍攝,立刻轉頭背向鏡頭再連忙穿上褲子,他的性器官確實有拍到,但畫面很暗也沒有放大特寫,顯見拍攝方式僅止於紀錄現場,不至於讓人看了會害羞或引發性慾望。法官指出,A女面對男網友一再逼迫已報警處理,在第一時間尋求公權力介入,卻因為「未獲置理」、「未獲妥適協助」,才無奈採取私力自救的蒐證手段;若A女友人進屋不趁男網友裸體時馬上拍照紀錄而是等警察來,要怎麼證明男網友有意威脅A女打分手砲?如果陪同A女蒐證者「係執法員警而非私人,焉有後續衍生糾紛之理?」西湖所對此回應,A女於2024年2月13日晚上10點多接獲陳姓男子威脅分手砲的訊息,她在2月14日凌晨2點到所裡報案,2月15日凌晨2點半自行蒐證反拍,陳姓男子則在2月15日上午10點到所做筆錄,反應被拍裸照,所內同仁均有依法處理,對於法院判決用語予以尊重。
逼砲警不理2/又是蕭惠珠!女兒頻突槌 「毒舌警」案害母女尋短
法院認證警方擺爛的「分手砲恐嚇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當時內湖分局分局長是蕭惠珠,她與丈夫吳敬田(台中市警局長)同為高官,卻被爆女兒淪為詐團人頭戶;蕭惠珠執掌內湖分局期間還有另一件警紀爭議,港墘所劉姓員警受理母女遭詐千萬的案件,打電話聯絡時脫口說出「不會自殺吧」、「還活著喔」等言語,之後這對母女果真走上絕路,懲戒法院認定員警未秉持同理心協助被害人,有損警察機關信譽,判決休職6個月。2024年有詐團冒用網紅「柴鼠兄弟」的名義投資詐騙,害內湖一對母女損失1200萬元,兩人在同年12月8日陳屍家中,媽媽遺書寫下對不起兒子,不能再為你做飯;女兒手機有一個12月6日打好的備忘錄,標題取名:「To這社會」,內容提到「今天媽媽接到警局電話,還沒出聲就聽到昨天作筆錄的爛警察跟旁邊的人說,她已經自殺了吧,然後我媽說話,他竟然還說『喔,你還活著喔?』才接著說其他事。就如你所願,我們一起死給你看,抱著最後掙扎去報案,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內湖分局調取港墘所通話錄音與監視畫面,劉姓員警打了3次電話都沒通,打到第4次,遭詐媽媽才接起來,一開始沉默了一會,劉姓員警才會說「不會自殺了吧?喔,你還活著」,當時他四周沒有其他人,只是自言自語,但純聽對話內容會讓人以為,他是不是邊拿話筒邊跟同事聊天「諷刺被害人」。「毒舌警事件」害內湖一對遭詐千萬的母女尋短,時任分局長蕭慧珠出面道歉。(圖/報系資料照)蕭惠珠在「毒舌警」事件爆發時,因輿論撻伐出面致歉並懲處劉姓員警,但她不只前院狂燒、後院也失火,女兒在2024年底為了借15萬元,將提款卡及密碼寄給詐團當人頭戶;3名被害人總共匯款18萬元,報警追查發現洗錢嫌犯竟是高官之女。蕭惠珠宣導打詐,女兒卻提供帳戶給詐團洗錢。(圖/翻攝內湖波麗士臉書)蕭惠珠女兒委任律師頗有來頭:警政署政風室前主任黃錦秋(曾為檢察官)的姐姐黃秀惠,她為了說服法官被告多麼無辜,猛誇詐團「騙術真的很高明」、「真的是蠻厲害的」、「用盡心機的騙」、「話術蠻厲害,而且蠻有耐心」,最令蕭惠珠及吳敬田顏面無光的恐怕是這段答辯:「雖然政府一直有在宣導不要輕易把帳戶交給別人,不過,他們真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形成父母打詐、女兒助詐的諷刺對比。女兒為詐團洗錢的事曝光後,蕭惠珠回應女兒社會經驗不足,一時不察誤信詐團話術,經此案例已學到經驗與教訓。蕭惠珠的女兒或許如母親所言社會經驗不足,但進出法院的經驗倒不少,2021年她在拿坡里披薩東湖店工作時,跟劉姓客人發生爭執,林姓客人加入戰局後,兩名男子到店外「釘孤枝」,眼看林姓男子佔上風快要打贏,蕭惠珠的女兒衝到店外拿安全帽狂K劉姓客人的頭部,遭法院以傷害罪判拘役20天並賠償1萬1千元。「披薩店扁客案」4個月後,蕭惠珠的女兒又突槌,在內湖疲勞駕駛連撞路邊停車格四輛車,其中一輛車上還有駕駛,因此以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40天;總結蕭惠珠的女兒涉案類型涵蓋打人、開車撞人、人頭戶洗錢,「以身試法」的經歷倒非尋常警眷能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無可能對年底選舉造成影響,各界都很關注。監察院公告指出,法務部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但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明顯牴觸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且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立法尚未修正就對黃麟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確有重大違失案。去年遭執行死刑的黃麟凱犯案時23歲,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 最後判處死刑定讞 。王父痛失兩名至親,歷次受訪皆呼籲法官速審速結,趕快槍斃殺人兇手。王父說,黃麟凱無教化可能,判100個死刑也不為過,案發後,家人立刻搬家,但王女的3個姊姊一直活在陰影中,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若黃男未判死刑再回來找他們,「怎麼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去年初執行死刑,王父感嘆正義終於來臨,雖晚未遲。
死刑犯黃麟凱遭槍決伏法 受害家屬赴妻女塔位祭拜:別再掛念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而受害者家屬王爸爸出面受訪,表示等了12年,終於等來這一天,「正義終於來了」。王爸爸今(18日)一早赴已故妻女的塔位,告訴祂們「黃麟凱已槍決,別再掛念了」。王爸爸和妻子育有4個女兒,老么在2013年10月遇害,年僅19歲,而妻子也不幸身亡,享年47歲。黃麟凱2013年10月間還在服兵役時,因不滿女友兵變,又向他追討積欠的20萬元,於是趁著休假,持先前交往時取得的女友住家鑰匙,戴頭套潛入女友家中埋伏。黃麟凱見女友母親先返家後,先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等到女友返家,又逼女友與其進行分手砲,再以相同手法絞殺女友。黃麟凱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時至今日已超過7年。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上午簽署死刑執行令,黃麟凱下午接獲通知後,平靜的吃下最後一餐,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伏法,結束這一生。受害家屬王爸爸當天在接獲消息後,直呼「正義終於來了」,他表示過去的這些年來「日子揪艱苦欸」,都快過不下去,甚至連工作都快受到影響,如今黃麟凱伏法,也終於讓他放下心中大石。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王爸爸今早也帶著新鮮水果到妻女的塔位前祭拜,並告訴祂們黃麟凱已伏法,「已經圓滿了,祢們可以放下了,一路好走,一切都別再掛念」。
天嫂曝光2/昔日浪子傷透許瑋甯 阮經天緋聞沒斷過
41歲的阮經天,事業交出亮眼成績單,情史精彩程度也讓人不容忽略,被拍過的緋聞女星不少,跟許瑋甯8年情更是驚天動地。這位昔日浪子,近年作風應對更趨成熟,也被爆動結婚生子的念頭。阮經天跟劉品言曾有段「純愛」。(圖/翻攝自三立網站/三立提供)阮經天早期和劉品言因拍《綠光森林》譜出純純的愛,這段感情是女方初戀,當時她年僅17歲,交往7個月後便無疾而終,不過,分手後媒體報導阮經天炫耀奪走「第一次」,當時她含淚表示相信男方不會亂說話,阮經天也強烈否認。今年阮經天以《周處除三害》翻紅,劉品言受訪時,大方表示喜歡這部片,但也不免苦笑:「這1題已經很久了。」跟許瑋甯的八年情,是阮經天情史中最受矚目的一段。(圖/報系資料照)阮經天的情史中最受矚目的,就是曾與許瑋甯戀愛八年,在五年的同居生活中,阮經天多次傳出劈腿,黑料不斷,前任Joanna還爆料被他約分手砲、抖出性癖,讓他就此貼上「花心」、「種馬」標籤,許瑋甯多次大度原諒力挺,熬過風風雨雨,兩人還論及婚嫁,但2015年他又傳劈腿,最終許瑋甯徹底心死分手。在大陸發展時,阮經天曾爆出和小16歲的中國大陸女星宋祖兒談叔姪戀。(圖/八大提供)後來,阮經天被指跟超模杜鵑假戲真做,開蓮花跑車送空姐「發發FaFa」回家(現在是敖犬老婆),跟李佳穎在車上約會,和小16歲的中國大陸女星宋祖兒談叔姪戀,跟張景嵐同桌吃飯,跟拐拐出遊,以上有的他否認,有的他喊冤稱不熟,直到2022年,他爆出有結婚生子念頭,難得主動認愛圈外上班族女友,可惜那段戀情只維持五個月。對於兩人關係,阮經天的經紀人小八回應:「朋友,謝謝關心。」前年阮經天(右)主動認愛交了圈外女友,可惜是段短命戀。(圖/翻攝阮經天IG)
裸照威脅分手砲 渣男硬上前女友竟喊:把感覺找回來
張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今年2月24日清晨5點多,駕車到前女友住處叫囂,女子為免家人被吵醒,同意上車並簽下本票解決,卻被毆打載往張男住處遭性侵。張男稱「把我們的感覺找回來」,甚至拍攝裸照威脅「要讓人家看看你是什麼模樣」,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強制性交等罪提起公訴。被害女子與張男原為男女朋友,案發當天張男聲稱女子欠他3萬元,要求女子上車並簽下本票,恫嚇「你不出來,我就把事情鬧大,都告訴你老公」。女子迫於無奈只好上車,不料,張男竟將車駛離,前往自己位在淡水住處。女子在車上反抗打算跳車逃跑,即遭張男毆打臉部、頭部,不讓其下車,待進入張男住處地下停車場,張男強行褪去女子身上洋裝,並稱「把我們的感覺找回來」,接著性侵得逞,甚至要她簽下「不能報警」協議書,不然就要多關幾天,女子反抗又遭毆打,上唇撕裂傷、右臉紅腫,左膝蓋、右大腿等處瘀傷。女子指控,張男拍攝她裸照,威脅要將她在酒店上班的事情公開,但檢警搜索後,並未發現裸照。張男辯稱,有拍攝女子穿著衣服的照片,並沒有裸照,檢察官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另外,傷害、恐嚇部分,女子則撤回告訴。
要老公斷乾淨 正宮被小三嗆: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這句話出自2010年的台灣偶像劇《犀利人妻》,讓許多人印象深刻。近日有位人妻表示,老公跟小三糾纏不清,她要老公跟小三斷乾淨,沒想到小三打電話用《犀利人妻》的台詞嗆她。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中發文說,她知道老公在外面偷吃,小三有天傳訊息給她,說2人只是普通朋友,「她單親帶2個小男孩,一個大學,另一個國中,我跟她說我不喜歡她跟我老公有曖昧,跟我說她有男朋友,也不會再聯絡。」儘管小三這樣講,卻還是跟老公藕斷絲連,她一直用朋友名義關心他。原PO說,最近小三更扯,還一直傳A片跟露點照跟老公開黃腔。原PO一氣之下跟老公攤牌,給他一個禮拜的時間跟小三分手,如果不要就離婚。原PO表示,她要求他們不能見面,因為怕會打分手砲。老公說,他還是想跟小三面對面談。小三打電話給原PO嗆,「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老公要當面講清楚,記得烙人一起過去跟他們講清楚」、「要當面說清楚就3個人一起,私下見面是要商量怎麼地下化嗎」、「現在的小三就跟欠人家錢的一樣,都囂張的勒」、「你應該也要在場吧?哪有讓老公自己談的」、「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這句,只不過是小三來安慰自己的心靈和罪過!老公態度如果不想斷,請好好對自己有打算跟計畫」。
離婚後戀上舊愛 何妤玟撐不過磨合期…果斷切了大隸
女星何妤玟去年4月無預警宣布與老公邵天成離婚,結束8年婚姻,恢復單身後沒多久,她就被拍到和嘻哈團體「麻吉」前成員大隸(洪健鈞)互動密切,後來兩人證實交往,過去一年不時透過社群平台放閃,但根據《鏡週刊》最新消息,何妤玟與大隸疑似撐不過磨合期,雙方已經低調分手,何妤玟更在上周於自己的YouTube頻道中,自己脫口而出是「單身狀態」,被解讀已對外宣告分手恢復單身。何妤玟離婚後戀上舊愛,但傳出還是撐不過磨合期分手。(圖/翻攝自IG@winnie0104)離婚後恢復單身的何妤玟,去年8月被直擊交了新男友大隸,兩人今年1月,何妤玟在過44歲生日時,大隸不但帶她去吃浪漫燭光晚餐,兩人還在社群平台分享「互相餵食」的閃光戲碼。但最近何妤玟被爆料,指她已經與大隸低調分手。其實何妤玟和大隸在十幾年前,曾經交往當過戀人,後來何妤玟嫁給化工小開邵天成,並育有兩女,雙方退回朋友關係。後來何妤玟去年4月宣布離婚,去年8月與大隸復合,但因為何妤玟平常還是要照顧兩個女兒,且彼此都有各自的事業要忙碌,這對「舊愛」在磨合過程中,感受到雙方個性的不適合;且有過一段婚姻的何妤玟,也不想在感情上走回頭路繼續忍耐,最後決定分手。恢復單身的何妤玟,雖然沒有對外明確證實,但其實從她的YouTube頻道早見跡象。上周她和好友何嘉文錄製一集YouTube節目,討論曾遇過的恐怖情人,她自曝常跟對方說好要打「分手砲」,最後卻又捨不得分開,被何嘉文指超沒有骨氣。影片最後何妤玟突然問何嘉文說:「妳有可能會恢單嗎,加入我的市場」,被解讀她也算是證實自己已經分手,重回單身狀態。
詐騙界羅志祥1/帥哥高職畢業裝闊少 美魔女到大學生10人慘被「時間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延長到7月12日,全國上下哀鴻遍野,卻有罪犯趁「治安空窗期」逃亡。本刊調查,31歲男子范宗任曾偽開百萬張電子發票詐獎金,因長相俊俏被稱為「詐騙界羅志祥」,他更以裸照逼前女友打分手炮被判刑,通緝逃亡間再度性侵,台中地檢署5月時二度發布通緝,他至今卻仍逍遙法外。2018年6月間,范宗任以人頭在台中成立「光迅工廠企業社」,並用每月4萬元的代價聘雇楊姓工程師撰寫程式,該公司登記為資訊軟體批發零售業,實則不接案子、不賣東西,唯一的業務便是不斷偽造假交易紀錄,並開立電子發票,在4個月內開出450多萬張,中獎金額則高達435萬元。而海量的電子發票需要人頭帳戶來消化,范宗任決定「犧牲色相」、「用陽具換載具」,他先向弟弟借了近百萬元購買BMW跑車代步,並承租嘉義、高雄和台中七期等多處豪宅,更憑藉神似藝人羅志祥的外表,在交友軟體上經營高富帥的闊少假象。范宗任不只長得像羅志祥,把妹功力也與「時間管理大師」不相上下,他在交友軟體上認識至少13名女子,並與長相姣好的10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其餘3人則「收編」當員工,女方身分包括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待業中的新鮮人和40多歲的美豔上班族,年齡差距橫跨二輪,且她們都不知道對方存在,直到國稅局發現不對,檢警調查後才揭發此騙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透過大數據分析,發現光迅企業社開出大量小額發票,通報警方調查後才揭穿騙局。(製表:CTWANT)警方搜查范宗任住處時,除在他臥室發現10多種共數十盒的壯陽藥外,還在電腦硬碟發現他側錄的色情影片,詢問後竟發現范宗任以裸照威脅前女友,逼打分手炮後還將過程錄下,全案在去年2月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定讞,他卻展開逃亡,被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而小蘭並非唯一受害者,范宗任在逃亡期間,今年3月在網路上認識小芬(化名),再度以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取得小芬信任,小芬邀請范宗任來家裡作客,范男竟不顧小芬反對,硬將她推上床並強脫內褲,性侵得逞。小芬不甘受辱而報警,警方獲報後深入調查,多次傳喚范宗任說明皆未到案,台中地檢署在5月26日發布通緝,但他至今仍逍遙法外,讓人質疑是否是因疫情造成「治安空窗」,助長犯嫌逃亡空間,被害人身心更飽受折磨,擔憂他會藉機報復,期盼相關單位能加強查緝,別讓更多無辜女性受害。
詐騙界羅志祥3/不只渣更是惡狼 裸照威脅前女友當性奴不然「讓妳紅」
台中市31歲男子范宗任曾犯下國內首宗電子發票詐騙案,更因長相神似而被稱為「詐騙界羅志祥」,本刊調查發現,他曾遊走10女之間,還以裸照威脅與前女友打小蘭(化名)「分手炮」,不然就要公布私密畫面「讓妳紅」,小蘭無奈之下只好就範,他為此被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如今卻趁疫情逃亡。據悉,范宗任曾創空殼公司開立大量電子發票,中獎金額高達435萬元,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018年10月到范男住處查緝,除在臥室發現10多種壯陽藥外,還在其電腦硬碟中發現他側錄的色情影片,意外揭發他逼小蘭為性奴的真相。警方調查,畫面中的女子明顯不知道鏡頭存在,且神情極度不願,但因害怕惹怒范男而不敢大動作反抗,員警驚覺有異,范男則坦承女子是自己的前女友,警方則立刻通知小蘭說明。小蘭見范宗任犯行曝光而如釋重負,她表示自己與范男交往3年,2人的關係在經營詐騙集團後每況愈下,又見范男以獵人頭為名四處獵豔,因而在2018年8月間提出分手,原以為斷開渣男會讓生活海闊天空,卻就此落入無盡的恐懼之中。同年8月29日到9月1日,小蘭陸續接獲范宗任傳送的照片和影片,內容皆是自己的裸照和私密處特寫,原來雙方濃情蜜意時,小蘭曾因愛人要求而傳送私密照片,范宗任卻將這些畫面保存下來,更威脅小蘭要散布出去。「哪天你在A片外流看見你自己別意外。」范宗任在訊息中要求小蘭再度與他發生性關係,不然「等著看你在網路紅」,更強調自己手上還有30多張私密畫面,小蘭苦苦懇求,詢問「為什麼不放過我」、「你怎樣才要把相片刪除」,范男則要求「無套內射」,否則會在網路上「替你賣身」。小蘭擔心范宗任說到做到,焦慮得幾乎無法入睡,無計可施下只好在9月2日來到范男住處,並受其逼迫而發生性關係,但沒想到這段畫面竟再度被錄下,她原以為自己恐無法逃離范男魔掌,所幸有警方介入發現真相。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范宗任以散佈私密裸照脅迫對小蘭強制性交,足見他缺乏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性自主決定權之觀念,發生性行為後還未依約刪除小蘭的相關畫面,甚至再度竊錄性行為過程,行為十分惡劣,全案在去年2月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定讞,他卻開始逃亡,去年3月被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詐騙界羅志祥4/逃亡期間又蠱惑女網友 假作客真性侵遭「二度通緝」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三級警戒更延長到7月12日,嚴峻疫情卻救了作惡多端的性侵惡狼范宗任,本刊調查,他性侵前女友小蘭(化名)而遭判刑,因傳喚未到而遭通緝,在逃亡期間又對女網友小芬(化名)下手,以作客之名強行性侵小芬,也在被害人心中留下難以抹滅的傷痕。據了解,范宗任長相神似藝人羅志祥,還開跑車、租豪宅,在網路上營造高富帥形象,他2018年間用裸照威脅,逼小蘭跟他打分手炮,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他卻展開逃亡,被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而小蘭並非唯一受害者,范宗任今年3月在網路上認識小芬,再度以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取得小芬信任,小芬邀請范宗任來家裡作客,范男竟不顧小芬反對,硬將她推上床並強脫內褲,性侵得逞。洩慾後,范宗任並沒有就此罷手,他還出拳攻擊小芬,並將被害人的手機摔壞,更拿走房間備用鑰匙,警告被害人不得報警,小芬不堪受辱,鼓起勇氣驗傷並向警方報案。台中警方獲報後深入調查,多次傳喚范宗任說明皆未到案,台中地檢署在5月26日發布通緝,但他至今仍逍遙法外,讓人質疑是否是因疫情造成「治安空窗」,助長犯嫌逃亡空間。
分手啪啪啪塞房卡進菊花 醋男報復女友偷吃爽完GG
台北市1名男子大明(化名)2018年間懷疑女友佳佳(化名)偷吃,於是2人決定分手,但林男苦苦要求最後一次「分手砲」,佳佳答應後,2人遂前往某摩鐵開房間,結果激戰到一半時,大明突然用房門卡插進佳佳菊花。事後佳佳驗傷提告,法官判大明1年10月徒刑。判決書指出,2018年11月間,大明跟佳佳分手,他懷疑女方另結新歡,於是要求最後1次「分手砲」,而佳佳也同意並赴約,2人遂前往淡水區某摩鐵,進到旅館,便開始翻雲覆雨。激戰到一半時,大明不顧佳佳反對,竟將打火機塞進其陰道,直到佳佳大叫喊痛他才停手,但沒多久又拿旅館的房門卡,插進女方肛門,之後佳佳離開旅館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開庭時大明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認為大明明知道佳佳不願意,卻為了滿足自己私慾,連續用異物侵入陰道及肛門,犯《強制性交罪》,不過大明事後已與佳佳和解,支付和解金,而佳佳也願意給予緩刑機會,最後判大明1年10月,緩刑5年,並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不給分手砲當街猛砍25刀 高中少女慘斷兩指
曾在高雄街頭狠心斬斷15歲高中少女兩根手指的曾姓男子,二審依殺人未遂罪被判10年10月。檢警追查該案時發現,曾男懷疑少女另結新歡才犯案,手機裡還存有不少2人性交的照片,分案後高雄地院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及拍攝少年性交行為罪各判刑10月、1年2月。判決指出,曾男2019年4月與當時就讀高一的少女交往且發生多次關係,也曾在更衣室拍下性愛照片。該年9月,曾男和少女在摩鐵發生關係後,曾男疑似不滿少女提出分手,懷疑她另結新歡,氣得狠掐少女脖子說「我要把妳掐死,我也會去死,我要把妳留在還愛我的時候!」。少女事後就醫,發現結膜因頸部被掐而出血,嚇得不敢再與曾男聯繫。沒想到9月7日下午曾男趁少女下課返家,持西瓜刀直接朝少女頭、頸及背部猛砍25刀,少女左手中指、無名指當場被砍落地,無法接回,二審依殺人未遂罪判曾男10年10月。檢警案發後,勘驗曾男手機時,意外發現多張曾男與少女的性愛照片,另分案查辦起訴。高雄地院依照片判定曾男與少女多次發生關係,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及拍攝少年性交行為罪各判10月、1年2月,曾男掐少女頸部則依恐嚇罪判刑3月。
惡男約前女友出遊聊天 逼打「分手砲」遭拒硬上弓
1名19歲正妹與林姓男友分手,但仍大氣將對方當朋友,林男卻以為正妹對自己還有感情,邀約對方出遊後,趁正妹感冒吃藥昏睡時把車開到摩鐵「求歡」。女方驚醒後不斷抗拒,但仍遭性侵得逞,男生駕車載她離開時,正妹趁隙跳車,逃到彰化縣警局痛哭報案。法院今認定林男雖涉犯強制性交罪,但坦承犯行且已賠償22萬元,以「情堪憫恕」為由,輕判徒刑1年8月,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正妹與林男前年11月初協議分手後,同月底某天深夜,2人通話聊天時,林男稱自己可開車載她出外辦事,正妹不疑有他答應,事情處理完後,林男表示很晚了,可載她到摩鐵休息,但遭正妹拒絕。林男原本鼻子摸摸,默默開車載正妹回家,但發現她因生病吃了感冒藥,在副駕駛座上睡著了,色心又起未徵得對方同意,就將車開到摩鐵,正妹在房內驚醒後想離開,但林男「勾勾纏」不讓她走,央求想「打個分手砲也好」,見正妹還是不答應,最後竟「來硬的」得逞。清晨6時許,2人開車離去,途經彰化縣警察局前時,正妹突然跳車,衝進警局痛哭,表示自己遭到性侵。該案經彰化警方轉台中警方偵辦後,日前已由中檢依強制罪、強制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而台中地院審理時,因林男坦承犯行又無前科,加上已表達誠意與正妹和解,支付了22萬賠償金,輕判他1年8月徒刑,且可緩刑3年。
分手砲遭拒狠砍女高中生 狠男辯精神疾病被打臉
高雄市22歲曾姓男子,去年4月與15歲楊姓女高中生交往,2人在9月時分手,曾男想「最後溫存」,但楊女始終拒絕與他發生性關係,曾男則懷疑楊女另有新歡,竟在她住家附近埋伏,趁女學生下課時上前攻擊,猛砍25刀,被害人2隻手指還被砍斷不能接回,高雄地院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曾男12年徒刑。據了解,曾男與楊女只交往半年,期間曾男想發生性關係,少女則不斷反對,被害人也在去年9月提出分手,更拒絕他打「分手砲」的提議,曾男則因此懷恨在心,在其住家外等她下課,並持西瓜刀朝被害人猛砍。少女身重25刀,從頭到腳都被嚴重砍傷,左手中指、無名指還被砍斷,少女姑姑見狀嚇得大叫,曾男也被路人壓制,楊女被送往醫院後撿回一命,但2根手指已經無法接回。曾男在案後坦承犯行,其律師則辯稱曾男有強迫症、焦慮症等精神疾病,曾到精神科門診就醫,卻未按時服藥,更從他案發後的呆滯反應,認為曾男欠缺處理事情能力。但合議庭認為,曾男在楊女家門口埋伏,還知道不打草驚蛇,從後方慢慢靠近,見被害人不注意才揮刀,顯見他是在深思熟慮後才犯案,因此不採信律師說法,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人夫不顧老父母在家硬要小三來「最後一發」 事後狠掐「再陪一晚」
新北勢一名人夫和花花(化名)搞外遇,花花得知自己成了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後,到人夫家向他提出分手,沒想到人夫卻要他進房,在父母還在家的情況下,答應花花分手,但要求最後一次「分手砲」,接著直接脫下花花衣褲,瘋狂衝刺,完事後,人夫竟以要替花花向妻子求情「通姦案」,掐著花花脖子要求他再陪睡一晚。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正宮得知丈夫搞外遇後,在2017年8月怒告通姦,花花才得知原來自己成了小三,於是在同年12月向人夫提出分手,沒想到人夫竟要求「打最後一砲」。花花表示,當時人夫的父母還在客廳,但人夫不顧她的意願,強行硬上。花花表示在去年5月,人夫又以談論「通姦案」為由,約花花見面,見面後人夫竟很掐花花脖子並質問她「是不是有其他交往對象?」花花不斷搖頭否認,人夫才冷靜下來,並表示自己會替花花向妻子求情,但要求花花「再陪睡一晚」隔天早晨,人夫又忍不住性慾,強扒花花衣褲衝刺。花花還透露人夫在去年7月跑到她住處按門鈴,她沒有開門,之後竟遭人夫威脅「不開門就要把咱倆通姦的事情告訴妳的家人朋友!」她只能開門,沒想到人夫一進屋又試圖硬上,這次花花不停掙扎並大聲哭喊,人夫才罷手。法院審理時,人夫否認犯行,檢方質疑若花花真的遭到性侵,為何第一時間沒到醫院驗傷,而是先洗澡並到藥局購買避孕藥?且人夫的父母在家,花花也沒有大聲求救,認為花花行為不符合常理,因此認定人夫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