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 柯文哲 民眾黨 民進黨 監察院 基隆
中榮2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各1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5日對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檢方也當庭提出抗告。台中地院指出,鄭文郁醫師與楊孟寅醫師涉嫌自2023年間,使未具合法醫師資格之人,執行核心醫療業務違反醫師法,並且涉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羈押事由。不過考量羈押為最後手段,且3人均坦承犯行,相關證據資料均已扣案或偵訊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又本案非屬於法定重罪,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3人有逃亡意圖,考量被告等人醫療專業養成不易,而且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已收警惕之效,為確保司法偵查能夠順利進行並預防再犯,最終裁定鄭姓被告、楊姓被告各准以10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至於陳姓被告則准以5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如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
人間煉獄!警友副站長七期豪宅內虐殺助理 少年揭「老虎鉗拔牙」殘忍酷刑
台中市某分局警友站劉姓副站長,因懷疑28歲許姓男子私吞款項,2024年10月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在七期豪宅內對許男聯手施暴,最終許男身受重傷、不治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庭6日開庭,傳解剖法醫曾柏元和林姓少年作證,林少更揭露死者遭受「老虎鉗拔牙」酷刑,他更擔心自己不順從而變成第二個死者,犯嫌手段令人髮指。檢警調查,許男是劉男助理,但劉男懷疑他私吞700萬元,加上傳播小姐款項和歷來請款事宜而對許男心存不滿,2024年10月18日凌晨夥同共犯在七期豪宅內對許男施虐。而犯嫌手段極其殘忍,他們持球棒、榔頭、尖刀、六角扳手等器具狠打許男,還以噴槍灼燒、老虎鉗拔牙,更在許男遍體鱗傷後噴灑酒和辣椒醬,凶器高達10種,凌虐過程長達數小時,許男不堪暴行,在奄奄一息時喊「救命」求饒,劉男等人還宣稱「讓你知道什麼叫人間煉獄」,許男最終傷重身亡。檢方2025年2月對劉男等3人提起公訴,全案於6日再度開庭,並傳喚曾柏元和林姓少年作證,曾伯源證稱死者身上遍體鱗傷,包含頭部、雙眼兩側、四肢和背部,左臂取出2顆彈丸,左肩、右腰共發現3處香菸燒燙傷,左手肘另有短淺銳器穿刺傷,且死者「血液浮一層油」,研判為皮下脂肪遭破壞後進入血液循環,隨心臟打入肺部,堵塞微血管,造成嚴重肺部脂肪栓塞。林姓少年則證稱,他清晨5點多到現場,劉姓主嫌、劉姓同夥、石姓同夥和死者都在吸毒喝酒,但劉姓主嫌與許男因金錢糾紛而產生衝突,許男被叫到陽台,他則與石男一同被要求以膠帶封口和控制許男。林姓少年提到,因對方人多勢眾,加上手機也被放在桌上控制,想找藉口離開卻被拒絕,擔心自己成為「第二個死者」而不敢不從,並證實確有拔牙情事,劉姓同夥拿老虎鉗要拔死者門牙,還說「很硬,拔不下來」,但他沒目擊牙齒拔下瞬間,最終則是藉口回家洗澡才脫身。劉姓主嫌與其同夥辯護律師認為,林姓少年所述內容沒有證據能力,檢方則認為,林姓少年開庭時數次出現記憶模糊狀況,但他坦承自己有吸毒,所述有證據能力,並依刑事訴訟法,證述可依偵查筆錄為準,全案則預計在9日下午宣判。
謝銘洋等5大法官為總預算翻案暖身? 憲法法庭新年復活藍白剉在等!
憲法法庭今天(1月2日)在僅5位大法官評議的爭議下,下午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仍然未參與評議。至於參與評議並作出憲法判決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此舉,是否同時在暖身,以便未來讓執政的民進黨所提總預算釋憲案過關,朝野都很關注。對此,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人,在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刻意略而不提僅現行5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不論在《憲訴法》修正前或修正後,都不符法定門檻。謝銘洋等5人認為,不論因法律的規定而使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審判權,或因大法官應迴避、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長期無法做成憲法裁判,均屬憲法審判的拒絕,當非憲法所許。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林姓槍砲犯在2022年底於屏東地院「視訊」開庭,受命法官當庭諭知羈押,律師於5日法定期限內提「準抗告」,卻受限疫情未讓林男簽名,遭屏東地院駁回,林男認為該裁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16、419、346等相關條文未違憲,但屏東地院上述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院。
近距離槍殺昔日好友棄屍工業區 天道盟惡煞遭羈押禁見
基隆市14中午發生槍擊命案,34歲鄭姓男子遭開槍射擊,陳屍大武崙工業區的轎車內,遺體於15日上午被發現,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鎖定33歲盧姓男子涉案並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同樣在場的林姓男子則是6萬元交保,相關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鄭、盧都是幫派分子,皆隸屬天道盟同心會,2人相識多時,過去還是好友,後疑似因金錢糾紛反目,鄭曾嗆聲要對盧開槍,雙方於14日中午約出談判。盧男找來林男同行,雙方開車到談判現場,盧則坐上鄭男的副駕駛座,但雙方一言不合、越吵愈烈,盧一氣之下竟拿起隨身攜帶的改造手槍朝鄭男連開2槍,鄭男胸腔右側中彈,身受重傷但仍有生命跡象,盧卻沒有立刻送醫,反而將他搬到後座,試圖掩人耳目便離開,盧最終喪命,遺體則於15日上午被發現。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以車追人鎖定盧男將其逮捕,還在盧男家中查扣疑似涉案手槍,訊後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為盧涉犯殺人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命林男6萬元交保。基隆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認定,被告盧男涉犯刑法殺人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手槍及子彈罪嫌,有檢察官提出之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及串證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核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還沒放棄!柯文哲力拼法庭直播 稱「戴面具出庭」遭審判長駁回
台北地院自今日(12月11日)起,再度開始審理京華城案,預計將於下周一進入辯論環節,今明兩日主要為提示證據。日前柯文哲申請法庭直播遭到台北地院駁回,但仍同意將過程錄音錄影上網播放。但柯文哲對此不滿,於庭上問「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審判長江俊彥則回應「不可以」。審判長江俊彥表示,日前已經收到柯文哲、沈慶京、端木正的抗告狀,不同於柯文哲和沈慶京希望高院能准予法庭直播,端木正則主張被遺忘權,希望就他的部份不予公開或遮掩。江俊彥解釋,依照刑事訴訟法與司法院對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的規定,量刑辯論以及沒收辯論與被告的最後陳述都不在公開播送的範圍內,柯文哲對此則不滿,表示到「(法庭直播)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為什麼要做半套?」並稱「那之後如果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江俊彥則回應「戴面具出庭,不符合法庭莊嚴需求」。
國教輓歌2/校事會議成私設刑堂 專家批莊國榮如「地下部長」辣手毀杏壇
「校事會議」已在基層教育界掀起白色恐怖妖風,新竹縣一名郭姓女老師更是在「校事會議」約詢後跳樓身亡,一年152件教師自盡與自傷事件更反映教育界已經崩潰。學者直言,身為「校事會議」主導者的政大助理教授莊國榮簡直是「地下教育部長」,他對「校事會議」執拗的堅持被顢頇的執政當局照單全收,長此以往「只會加速教育界滅亡」。新竹縣一名54歲郭姓女老師便是受不了「校事會議」約詢折磨,在校內5樓天台一躍而下,用生命表達對制度最深層的抗議。圖為其告別式。(圖/讀者提供)CTWANT調查,教育部於2020年頒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其中推動「校事會議」處理遭投訴可能須解聘的不適任教師。然而制度上路來怨聲載道,不僅「有罪推定」調查邏輯完全與《刑事訴訟法》對幹,坊間更流傳不少訴訟生意慘淡的律師專跑校事會議「賺外快」,一場新台幣2,000元半小時講沒幾句話,一個月6位數入袋是輕鬆愉快。更恐怖的是,「校事會議」制度上路後,全台教師自盡與自傷事件瘋狂增加,以2018年28件對照2024年152件一比,6年成長超過5倍,短短幾年把教師職業搞得賤如螻蟻。不少基層教師直指,由於校長實質掌握了啟動「校事會議」與否權限,校園事件調查委員更是校長遴聘,導致權力過大、程序不正、調查不公、違反比例懲處等黑箱問題滿天飛,變質為霸凌教師的手段,更抓不到真正霸凌、體罰學生的不適任教師。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陳延興就指出,一般上班族、醫師、工程師等產業根本不可能以「校事會議」這種畸形組織來處理紛爭,如今這種「以神的標準把老師當賊看」制度上路,正妥妥是撕裂親師生關係的元凶。他回顧,近幾年除了家長生得少外,加上學童過度使用3C產品導致人際關係疏離,「很多人已經不知道如何與他人相處」人際信任更是已經分崩離析,「就別說刻意錄音激怒老師再求償的人了」他直指「一樣米養百樣人」陳延興續指,有些家長可能自己童年受到老師欺負與同學霸凌,當時無處求助也無法宣洩情緒,甚至對「老師」產生敵意,索性就投射在孩子的老師身上,只要孩子有抱怨甚或「幻想」,家長就風聲鶴唳隨之起舞。他強調,如今相關法令對於新一代老師制衡監督機制完善許多,反倒多是太認真、太過執著的老師容易被針對,加上社會對未成年者犯錯仍是保護代替處罰,除了不成熟的學生胡亂指摘外,也出現家長甚或校內有心人把學生當「魁儡」操作的問題,在在都令人憂心。陳延興感嘆,其實還是有很多懷抱教育愛的年輕人認真修師培,但是如果教學環境持續險惡下去,最後優秀的年輕師資不願意進入職場,這是全民之福嗎?他比喻,若教育是一座大山,師培教授就像登山口守衛者,如今山中危機四伏,卻又不能阻止年輕一輩登山,無奈眼睜睜只能看著師培生抱著熱情走進去,「擔心最後再滿身傷痕離開」他嘆氣。另一名未具名師培學者則控訴,「校事會議」影舞者其實就是政大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他因著與教育部前部長潘文忠的「師徒關係」,在潘文忠擔任前台中市長林佳龍副手任內就有「地下教育局長」封號,而後潘文忠到中央任教育部長,莊國榮也「升官成了地下部長」,從台大校長管中閔「卡管」案便在教育部背後下指導棋,而後因綠營教育人才庫匱乏,潘文忠又回鍋任部長,莊國榮便持續以「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講師名義主導「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權限與法規解釋方向,甚或數度在公開場合坦承,即使證據薄弱「校事會議仍會啟動」更讓教育界人士搖頭。這名學者續指,儘管改朝換代讓潘文忠早已被掃入了歷史灰燼,但莊國榮主導的校事會議卻非常符合家長團體與學生團體脾胃,「想改哪有那麼簡單」他直指現任部長鄭英耀也知道問題之所在,卻沒勇氣挺住壓力,只好「做做樣子」喊要逐步微調,卻從不鬆口取消校事會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劉書彬也直指,「校事會議」的負面效果非常大,不只讓第一線堅持教育志業的老師心寒,連帶師培生也嚇壞了,現在拿到教師證的年輕人也超過半數不當老師了,這都必須在校事會議修法公聽會等討論中讓家長、學生團體知道,若是一味仇視老師讓教育崩盤,最後也只是毀了自己孩子的學習品質,「根本沒有贏家」她呼籲校園仍該回歸教育與輔導。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若親、師、生對立不解決,台灣教育崩盤是遲早的事,呼籲各界理性檢視,讓校園回歸輔導與教育專業。(圖/CTWANT攝影組)莊國榮對此回應,外傳「地下部長」稱號實在是謠言,像自己親自草擬「校事會議」相關法案,又不厭其煩地在網路平台說明理念,若是「地下部長」根本不必親自做這些,如對其理念有興趣,歡迎大家自行參看臉書,沒必要接受採訪;教育部則強調,莊國榮現為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培訓講師,這只是學者專家的協助角色,並無觸及政策主導或個案判斷,相關法規與函釋仍是由教育部主責與決策。◎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快訊/羅唯仁北市、新竹的家遭檢方搜索 智商法院核准扣押他的股票、不動產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偵辦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涉嫌洩密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智財分署昨(26)日執行搜索扣押行動,對羅唯仁位於臺北市、新竹縣之住居所執行搜索,扣得電腦、隨身碟等相關證物。智財分署檢察官亦於昨(26)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133 條第 2項規定向智商法院聲請扣押羅唯仁之股票、不動產並經法院核准。台積電25日正式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理由是違反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智財法院指出,受理後隨即進行電腦分案作業,經分案號為114年度民暫字第19號,本案由(信股)王碧瑩法官審理,承審法官收案後將盡速閱卷並依相關規定審理。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跳槽英特爾一事持續延燒。面對外界傳出羅唯仁「帶槍投靠」的說法,英特爾執行長陳立武上周強調此為不實謠言。然而,在台積電近日正式提告後,陳立武態度更趨明確,不但承認羅唯仁已加入公司,且透過內部備忘錄公開力挺,表示所有指控皆無根據。智財分署強調將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審慎積極釐清本案,並堅定秉持捍衛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營業秘密之精神,與產業界共同維護國家核心競爭力。
毒品唾液快篩全面上路執法 拒測將重罰18萬並吊銷駕照
為有效打擊吸食毒品後駕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之處置程序,相關條文已於114年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另為確保本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亦即函頒「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20日起,正式全面上路執法。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圖/翻攝畫面)未來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另拒絕檢測者,則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員警後續並將依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犯行。警政署鄭重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矢將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警方同時也籲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免遭受重罰。
仙塔律師疑當詐團軍師!出庭控檢不法偵訊 聲請勘驗偵訊光碟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當詐團軍師,除將陪偵訊息洩露給詐團成員外,更幫助在押的主嫌吳芳儀對外聯繫、變賣名下不法資產規避查扣,今年8月被檢方起訴。今(11月18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再度傳喚李宜諪到庭說明,李女主張檢方在訊問時不僅疲勞訊問,還違反刑事訴訟法影響被告的防禦權,並聲請勘驗偵查光碟以及從3名法學教授中選定1人作為法律鑑定人。仙塔的辯護律師主張,檢方在訊問過程中有疲勞訊問的問題,且依照最高法院見解,檢方在偵訊過程應該要告知所涉犯罪確定罪名,或是在同法條有多種行為態樣時,應要告知哪種行為態樣,但檢方在偵訊過程卻只告知法典未告知罪名,違反刑事訴訟法9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影響了被告的防禦權,故聲請勘驗偵查光碟。公訴檢察官回應,審判中有發現其他罪名時,才需要盡告知義務,但李女受偵訊時已被充分告知涉案內容。另外,針對疲勞訊問檢方則表示,拘提李宜諪到訊問過程大多都在白天,也有提供充份休息時間,且李宜諪當天也沒有反應身體不適。除聲請勘驗光碟外,李的辯護律師也向法院聲請法律鑑定,希望可以從陳運財、林鈺雄、吳景欽3名法學學者中,挑選一位進行傳喚。
北院為「爆乳特助」槓上卓榮泰! 她是北檢15萬交保的
柬埔寨跨國詐團太子集團在台據點日前遭檢警搜索拘提24人,其中因擁有姣好身材而掀起討論的爆乳女特助劉純妤複訊後以15萬元進行交保引發輿論。行政院長卓榮泰昨(11月11日)在立院質詢時批評法院輕輕交保,觀感不佳等語,對此台北地院今(11月12日)回應「劉姓特助以15萬元交保」為檢方偵查階段依職權命具保候傳,法院依法無從介入。台北地院表示,檢警調日前針對太子集團洗錢案執行搜索並拘提、約談24人。檢察官於偵訊後,對其中19人依案情分別命具保候傳,或並限制出境出海;另就5人向本院聲請羈押。本院審酌案情與證據後,裁定羈押4人,另1人以30萬元交保,目前檢方已提出抗告。而「劉姓特助以15萬元交保」部分為檢察官於偵查階段依職權命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未就該被告向法院聲請羈押,故法院依法無從介入。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階段被告之逕命具保、聲押或釋放,均屬檢察官職權範圍;法院僅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時,依法審查並裁定是否羈押。此一制度設計,係為確保偵查與審判之職權分際,並兼顧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此次的事件源於昨日立院總質詢時,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跨國的太子集團洗錢高達好幾百億,在台灣的不法所得高達45億元之多,但其中一位特助在交保後開懷燦笑,引起國內輿論的譁然。王鴻薇指出,詐騙集團在台灣不法所得已超過45億元,但該位特助交保竟然少少的15萬元,卓榮泰看到這樣的畫面震怒嗎?當時卓榮泰回應,這樣的結果對第一線檢調人員士氣是極大的打擊,很不容易發現一個詐團,把其首腦或相關人員逮捕到案,結果法院輕輕的幾萬塊錢交保,這不僅是國人的觀感不好,對這些執法人員士氣是極大的打擊,「我認為要有效防詐,行政、司法要同步執行。」
太子集團詐騙洗錢案!竟將豪車過戶給視障者藏匿
檢警調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跨國詐騙洗錢案,為確保查扣不法資產,發函要求和平大苑管委會配合調查集團豪車,但管理豪宅的集團幹部凃又文獲悉後,通知集團財務長李添跨海指示下屬連夜將車開走,甚至過戶到視障者名下藏匿,檢警調共查扣29輛豪車,總價約逾8.5億元,加上搜索和平大苑空殼公司查獲大批現金,檢方查扣太子集團資產已近50億元,但還有至少2輛超跑、豪車去向不明,正全力追查中。北檢聲押禁見凃又文、集團在台操盤人王昱棠、幹部李守禮、天旭人資長辜淑雯、司機邱子恩5人,獲裁准4人、僅凃女3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將提抗告。由於目前查扣的29輛豪車保管不易,北檢考慮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囑託行政執行署變價拍賣,以利日後沒收不法所得。檢警調在美方公告太子集團制裁名單後即鎖定相關資產,發現有多輛超跑豪車停放在和平大苑地下停車場,聯繫並應和平大苑管委會要求出具公函,讓警調進入地下停車場確認相關車籍資料後,向台北地院聲請查扣26輛豪車獲准。但擔任集團多家空殼公司負責人、管理和平大苑11戶的凃女獲悉後,通報人在境外的李添,跨海指揮助理李守禮將車藏放。李守禮指示邱子恩將9輛車開到君悅等飯店停放,再陸續移到保養、包膜廠等處,另聯繫友人協助過戶車輛,其中1輛保時捷移到李添名下,勞斯萊斯、賓士登記給劉書榮、劉書豪兄弟,另1輛Alphard則透過南部車商過戶給因視障無法駕駛的王舜裕。檢警調4日兵分47路搜索時查扣26輛豪車,後續又追回3輛,共扣押29輛,但還有至少2輛車下落不明。檢方將釐清和平大苑管委會將查扣豪車行動告知太子集團是否涉及違法。此外,北市府商業處10月15日接獲市警局函請協助提供太子集團在內湖設置、由創辦人陳志掛名經理人的尼爾創新國際有限公司資料,該公司翌日即申請辦理經理人解任變更登記,商業處立即暫緩登記及管制,並發函通知台北地檢署及市刑大,以利檢警調後續調查。
北聯幫走私2/跨國運毒市值3億!勾惡律師洩密害警撲空 交保哭窮減至100萬
北聯幫幹部自2023年5月間起指揮小弟前往美國運毒,自美國走私大麻與搖頭丸,總價市值粗估3億餘元,更以精品包包名義嘗試闖關入台。不過檢警也意外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律師丁啓修洩密,不但洩露檢警偵辦進度,更利用律見傳達上層指示,導致大批毒品遭到轉移,讓檢警撲空。士林地檢署日前依洩密罪起訴丁啓修,並建請法院勿宣告緩刑,從重量刑。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 據了解,檢警分階段收網後,由於主嫌之一的俞繼森因賭博與違反銀行法遭通緝在案,其潛逃至少5、6年之久,此次遭逮捕後,隨即遭檢警解送歸案,丁啓修則是俞繼森的辯護律師。 但丁啓修的角色絕非僅替客戶辯護,律師在同一案件中,或有實質關聯之案件裡2個以上犯罪嫌疑人中,原則上僅能接受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委任,但丁啓修卻在此案中試圖同時擔任2位犯罪嫌疑人之委任律師。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丁除擔任俞繼森的辯護律師外,還試圖成為張田的辯護律師,最後遭檢警戳穿後才肯作罷,但身為小弟頭的張田,卻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有3、4名律師為其辯護。饒舌歌手Gambler楊智翔今年4月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捕,警方在其住處搜出依托咪酯菸油,意外成為北聯幫走私案的破口。(圖/混血兒娛樂提供)曾參加嘻哈歌唱比賽節目《大嘻哈時代》並獲得前8強的台語饒舌歌唱歌手Gambler楊智翔,簽約玖壹壹所屬之混血兒娛樂,成為玖壹壹師弟,卻在今年4月遭到檢警搜索,並在其住屋處尋獲含有依托咪酯成分菸油,並因涉嫌販毒滅證遭新北地院羈押禁見,而其辯護律師同樣是丁啓修。 丁啓修透過前往看守所律見時,取得檢警的偵辦進度,掌握警方已知之上游販毒名單與倉庫據點,同時透過律見時交辦上游所交代事項給楊智翔,並將律見中得知的偵辦進度,傳遞給當時尚未被聲押的小弟頭張田,由張田再轉交給上游張旭緯,讓集團得以在第一時間搶先將位在基隆七堵的倉庫清空,讓警方查緝時撲空。 後續丁啓修遭到檢方聲押,卻在羈押庭上哭窮表示自己無力負擔法院原本要求的300萬元保釋金,最後以100萬元完成交保,而這100萬元的保釋金,還疑似為北聯幫成員出面協助處理。警方接獲情資,於貨櫃內搜出大量紙箱,並在紙箱內查獲大量裝有毒品與槍枝的精品包。(圖/翻攝畫面)對此,士林地檢署怒批丁啟修身為律師,卻從中擔任另案被告間訊息傳遞角色,洩露偵查秘密予以販賣、運輸毒品、槍械集團成員,違反刑事訴訟法與悖於律師倫理規範之行為,已非為伸張公義、保護委託人,更非維護受委任當事人訴訟上之權益,其所為犯行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嚴重妨害檢警機關偵查及斲傷律師應有之正義角色,且犯後難認其有悔意等情事,請法院對丁啟修從重量刑,且不宜宣告緩刑,以示懲儆。本刊致電丁啟修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表示他最近庭期比較滿,會再回電,截至記者發稿為止尚無回應。《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土城女子離奇陳屍浴室「全身蓋濕棉被」 閨密供詞閃爍稱「被鬼附身」遭羈押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某社區23日下午1時許發生離奇命案,38歲馬姓女子全身覆蓋濕棉被疑似窒息陳屍浴室內。消防人員原接獲火警報案趕抵現場,卻未見火勢,反在屋內發現馬女身亡。警方初步調查,與馬女一同居住的39歲陸姓閨密涉有重嫌,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23日下午1時許,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土城金城路二段某社區高樓層疑似發生火災,經警方及消防救護人員到場,未發現火警,卻在浴室內發現馬女遺體,現場凌亂,遺體上覆有濕棉被。報案人陸女神情恍惚、語無倫次,當場被送醫救治。據警方調查,陸女是死者及其姊的共同閨密,3人感情深厚。馬女姊姊於今年7月病逝後,本月18日兩人相約前往該處祭拜亡姊,並同住屋內,未料5天後竟發生命案。檢警24日下午會同法醫相驗馬女遺體後,發現馬女死因不單純,不排除遭人加工殺害。陸女在訊問中說詞閃爍,對死者生前情況也交代不清,甚至聲稱「被鬼附身」,說詞前後矛盾。檢察官認為陸女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3款之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及執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法官裁定陸女羈押禁見,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新屋遭人棄置大量廢棄物!桃檢為保全證據 民眾忍受惡臭2個月
今年8月初桃園市新屋區觀海路一段788巷附近,遭人棄置約67.8立方公尺的家庭廢棄物、資源回收物,現場臭氣熏天大量蚊蟲孳生,市府環保局到場消毒,但檢方依《刑事訴訟法》認為有保存證據必要,無法清運現場垃圾。近2個月來民眾忍受惡臭,民代指保存證據應該用照片、錄影等方式,避免造成地方困擾。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認為,應建立雙方通報流程,未來將盡可能以最快時間完成證據保全。據了解,該處為陳姓地主承租給彭姓男子,但7月底租約到期後不續租,陳姓地主查看才發現,彭男竟運來大量垃圾堆置,儼然是地方上衛生安全隱患。當地里長通報環保局後檢警環介入調查,但近2個月來僅部分垃圾被清運,理由是檢方認為有保存證據的必要。地方質疑,就是因為檢察官要保存證據,讓里民承受長達2個月的衛生困擾。桃園市議員陳睿生指出,目前市府已將行為人函送地檢署偵辦中,但約2個月來現場垃圾持續散發惡臭,讓里民無法忍受,原因竟是地檢署有保存證據的必要無法清除垃圾。他認為,保存證據應可用拍照、錄影,市府應爭取先行清除垃圾,後續清運費用再向行為人求償。蘇俊賓表示,將盡速與地檢署聯繫,代履行清除現場垃圾與廢棄物,未來將盡可能以最快的時間完成證據保全,也建立雙方通報流程,必要時環保局將可直接清運代為求償。環保局回應,9月8日現場辦理會勘,僅見部分廢木材混合物及家具,已請環境管理處新屋區中隊協助噴灑環境藥物,維護周遭衛生,另請派出所加強該區域巡邏。
不堪照護壓力!老翁溺斃孫子後墜樓 檢方偵結不起訴
台中市豐原區在今年7月3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家庭悲劇。74 歲白姓退休大學教授,因為疑似不堪長期照護累積的身心壓力,親手將僅 11 個月大的孫子溺斃在浴盆中,隨後選擇從自家四樓跳樓身亡。台中地檢署在完成相關偵查程序後,考量白姓老翁已離世,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此案作出不起訴處分。據了解,老翁原為國立大學教授,今年5月起開始與妻子共同照護剛滿週歲的孫子,家中還與體弱的 40 多歲兒子同住。警方追查發現,白男曾多次向家人流露「精神壓力已逼近臨界點」,但家人並未察覺異常,不料沒多久便傳出噩耗。事發當天白男疑在精神極度疲憊下,獨自抱著孫子進入浴室,將男嬰置於水盆內,導致其溺水窒息。大約十分鐘後,老翁即從四樓住處墜落。鄰居目睹老翁倒臥血泊中,立即報警。救護人員趕抵時確認老翁已明顯死亡。警方入內後,在浴室發現了已無生命跡象的男嬰。老翁的妻子陪同兒子外出看病,返家後見到聚集的群眾,上前看竟是丈夫,進屋後發現孫子也已身亡,當場崩潰痛哭。桌上發現一紙遺書,內容寫道:「對不起太太,我先帶走孫子,以死謝罪」。檢方相驗結果確認男嬰死因是溺水窒息,雖認定老翁涉及殺人行為,但基於嫌疑人已死亡的法律原則,最終簽結不起訴。◎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NET控告謝國樑強奪東岸商場案!高檢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基隆市政府在去年2月強制點交東岸商場引發爭議,NET主富公司不滿市府行動,隨後向基隆地檢署控告市長謝國樑、前交通處長王圳宏等12人涉嫌強盜等罪。不過,經檢方2度調查後,認為相關人等罪嫌不足,分別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再度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酌後認為基隆地檢署的偵查已經完備,NET方面的再議理由不足,因此予以駁回,謝國樑等12人確定獲不起訴。據《中時新聞網》獨家報導,事件起於2024年2月1日凌晨零時,基隆市政府在警方配合下強制點交東岸商場。NET主富公司主張,商場由該公司獨資興建,依法應享有所有權,因而認為市府此舉屬於非法侵入與強奪,遂提告謝國樑與王圳宏等12人,指控涉及《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強盜及毀損等罪。今年2月,基隆地檢署第1次偵辦後,認為被告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4月時發回基檢續行偵查,要求補充調查相關事證。經過第2次調查,基檢認為,東岸停車場的營運委外案係由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簽訂,主富公司並非契約當事人。此外,自2016年3月起,大日公司與主富公司共同向市府提出東岸商場改善計畫,明確載明完工後須將商場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基市府正是在這項前提下才同意改善計畫。後續在市府與大日公司第1次續約時,新增建的商場建物也被納入契約中「委託營運資產」的範圍,而主富公司當時亦簽署合作同意書。直到2023年9月,大日公司未能獲市府續約,依據原契約規定,如其未按約返還營運資產,市府有權逕行收回。檢方指出,雖然主富公司自2023年10月起以產權爭議向大日公司與市府提起民事保全程序,但由於契約明載市府可收回營運資產,且主富公司過去亦同意該安排,因此謝國樑等人並無「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的主觀犯意。至於強盜罪部分,檢方認為謝國樑等人進入東岸商場後,只針對公共區域與必要的營運設備進行交接,並未挪動主富公司或第3方的私人物品,行為不符強盜構成要件,因此難以認定有犯罪意圖。基檢於8月27日完成第2次偵查,再度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滿,再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基檢的調查已屬充分,NET方面再議理由不足,最終駁回再議,謝國樑等12人不起訴處分正式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主富公司仍可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尋求進一步救濟。不過,法律界普遍認為法院准許自訴的門檻相當高,此案若再進一步發展,仍有難度。
館長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赴刑事局偵訊 刑事局籲:理性發言
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時喊出,「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因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遭檢方列「他」字案偵辦。而館長15日下午1時許也現身刑事局前,準備前往刑事局偵訊,對此刑事局也出面回應,呼籲民眾應理性發言;針對否涉及國安法一事,刑事局副局長陳世煌表示,對個案事實會依據蒐證證據來依法偵訊,目前傳票上所記載犯罪事實為恐嚇安全與煽動他人犯罪,若過程中有發現其他犯罪事實,會依據刑事訴訟法來告知當事人,並以最後認定函送地檢署偵辦。刑事局副局長陳世煌表示,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接獲多位民眾檢舉陳姓社群網紅10月5日晚間在個人YouTube直播平台中以激烈言詞談論時事,公開提及斬首總統等言論,涉公然於網際網路針對國家元首發表加害生命、身體、恐嚇他人致生危害,且有煽惑不特定多數人犯罪之虞,刑事局依法蒐證並報請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隨後刑事局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於10月15日下午14時依法通知陳男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刑事局在此呼籲社會大眾,在網路發表言論前應審慎思考,確認訊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切勿輕信、轉傳或模仿任何可能觸法的訊息。真正的言論自由,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之上,任何違法行為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請民眾自律守法,共創健康、友善的網路環境,拒絕任何形式的仇恨與暴力言論,共同守護民主社會的珍貴價值。
制止家暴開槍釀死亡 警最終不起訴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警員今年4月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攻擊被害人,吳為制止開2槍,擊中蔡男左手掌、左胸,緊急送醫仍告不治,家屬提告過失致死。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吳姓警員依法開槍正當防衛,26日不起訴處分。吳姓警員今年4月18日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挾持女友,吳為制止攻擊開2槍,蔡男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警方用槍過當,提告過失致死。承辦檢察官啟動偵辦,包括勘驗監視器影像、前往現場相驗、進行遺體解剖、深夜同時點再次前往現場勘查、彈道比對,並訊問在場人員與監視器內容交叉比對。調查結果顯示,員警到場時,死者持刀持續攻擊被害人,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項第1款規定,為防止現行犯持續行凶而連開2槍。檢方指出,第2槍擊發時情況急迫,員警難以即時察覺死者手上刀械是否已掉落,彈道模擬結果也無法排除員警朝死者腿部射擊。檢察官認定員警當下行為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行為,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裁定不起訴。檢方強調,本案偵查過程完整嚴謹,裁定結果符合法律規定。苗栗縣警局表示,當事同仁案發後經親友及同事協助關心,獲悉不起訴處分如釋重負,感謝檢察官支持警方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