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新北 刑事局 北捷 酒駕 計程車
燃油變電動!百萬哈雷重機變造車牌 警出手:最重罰3.6萬還要扣車
新北市新店區北宜公路是兜風聖地,1日出現價值上百萬Harley-Davidson 紅牌重機跑山,卻被民眾發現其車牌遭變造,象徵燃油重機的「L」字首,被黑色膠帶巧妙貼成了電動車專用的「E」,新店警分局則已著手調查,車主最重將面臨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有車友1日下午4時許前往北宜公路騎車兜風,卻發現該哈雷重機的車牌號碼為「EGV-XXXX」,與紅牌重機的編碼慣例明顯不符,疑似被黑色膠帶黏貼變造,車友當場怒嗆「玩車玩成這樣喔?」哈雷重騎士則是沒有回應,連忙離開現場。該名車友隨後將畫面放上網路,並前往青潭派出所報案,而哈雷車主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及違反道交條例12條,警方依規定受理並製作筆錄。新店警分局表示,車輛號牌屬於特種文書,若有塗改、變造或偽造情形,恐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行駛,可處高額罰鍰3.6萬元,並可能面臨車牌扣繳及車輛移置保管等處分。警方調查,該車涉嫌使用變造車牌行駛,新店分局已積極調閱案發路段及沿線監視器影像,釐清車輛行駛軌跡與使用情形,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中,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不滿老公出軌!人妻自製炸彈炸小三車 報復失敗被逮
人妻發現丈夫不忠後,竟策畫以爆裂裝置炸死懷疑中的「小三」。這起案件發生於泰國春武里府一帶,38歲女子卡薩瑪因認定一名女子與丈夫有不正當關係,夥同2名男性同事製作自製爆裂物,安裝在對方車底並以遙控方式引爆,所幸裝置未完全爆炸,僅造成車輛輕微受損,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確認為自製即興爆裂裝置,由4個玻璃瓶組成。(圖/翻攝自臉書,MrSomyot Wongsudawan)根據泰媒報導,事件發生在2025年12月24日清晨。警方接獲一名女性駕駛報案,稱行車途中車底掉落不明物體,隨即在路面爆炸,伴隨巨響與火花。警方會同爆裂物處理小組到場勘查,確認該裝置為自製即興爆裂物,由4個玻璃瓶組成,其中僅1瓶成功引爆。調查顯示,爆裂物原先固定於車輛油箱附近,透過遙控器觸發,但未能全面引爆,因此僅對車體造成輕微破壞。警方指出,若裝置完整爆炸,後果恐更加嚴重。經過約2個多月追查,警方鎖定卡薩瑪及2名34歲男性共犯宋吉與廷那瓦,3人於2月25日在春武里府與羅勇府被捕。警方在嫌犯住處查扣疑似引爆遙控器、犯案使用車輛,以及共20件相關證物。警方表示,卡薩瑪供稱因發現丈夫外遇,確信被害女子為第三者,才萌生殺意。她先指使廷那瓦暗中在對方車上安裝追蹤器掌握行蹤,之後與宋吉透過觀看YouTube影片學習製作爆裂裝置,再租車並懸掛偽造車牌前往安裝。目前3名嫌犯面臨未遂殺人罪指控。依當地刑法規定,未遂犯刑責為殺人罪的一半,殺人罪最高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5年至20年徒刑。此外,3人亦被控以爆炸行為危及他人或財產安全,以及非法持有爆裂物等罪名,全案仍在偵辦中。
捷運站工地喋血!工作理念不滿離職 前員工「帶雙刀」砍主管被逮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捷運站發生喋血攻擊案,26歲吳姓男子曾是工地員工,因與22歲官姓主管理念不合離職,他25日下午持西瓜刀和摺疊刀返回工地要「討說法」,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吳男竟持刀砍傷官男,導致官男右耳劃傷、左臂及額頭多處挫傷,吳犯案後逃逸,警方則在5小時內將其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吳姓男子與官姓男子長期因工作理念不合產生嫌隙,吳男最終決定離職,但他仍不解氣,25日下午持西瓜刀和摺疊刀找官男理論,雙方因而發生口角,進而衍生肢體衝突。吳男一氣之下持刀砍向官男,並對他暴力猛踹,導致官男右耳劃傷、左臂及額頭多處挫傷,在現場留下斑斑血跡,吳男犯案後立刻逃逸,目擊民眾見狀連忙通知警消,所幸傷者送往恩主公醫院救治後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三峽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由偵查隊與三峽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周邊監視器,掌握吳嫌逃逸動線,在案發約五小時後,於25日晚間7時許成功將吳嫌查緝到案,全案依刑法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強調,對於暴力行為絕不容忍,將持續展現快速反應與嚴正執法的決心,呼籲民眾遇有紛爭應理性溝通,以合法方式解決,避免衝突升高。
台中捷運收炸彈恐嚇 IP位置來自新加坡
台中捷運24日驚傳遭炸彈威脅。台中市府1999市民專線,有民眾留言指出將在文心公園至北屯總站放置炸彈,讓台中市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與捷運警察隊、刑事警察大隊啟動應變機制,針對全縣站體、車廂、廁所與垃圾桶進行全面清除,初步並未發現有異常情事。而該留言IP位址疑似位於新加坡。據了解,警方獲報後也展開追查,掌握該留言IP位址位於新加坡,且其內容與敘述邏輯與過去頻繁恐嚇台灣公共設施的中國籍張海川極為相似,不排除為其所為,目前正持續透過跨境合作管道釐清案情,同時追查相關來源。台中市警局強調,台中捷運公司與捷警隊以全面強化戒備,增加站體月台的警戒守望與隨車巡視,而散布不實爆裂物恐嚇訊息也已觸犯刑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必定追究到底,以維護大眾運輸的安全與社會秩序。
刺青師聯手竹聯大哥狂發萬則釣魚簡訊 3天內電信費上看60萬元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去年彙整國內多起釣魚簡訊詐欺案,經165系統比對後,發現詐騙內容與手法幾乎高度一致,研判為同一集團所為,掌握30歲的張姓男子與37歲竹聯幫地堂赤龍會大哥郭姓男子涉有重嫌,2人疑似收購多支人頭門號,利用「BoldSMS」軟體發送大量簡訊,平均一個門號至少寄出10萬餘封簡訊,甚至有門號短短2、3天內電信費就至少高達5、60萬餘元。據了解,30歲的張姓男子為刺青師,卻因多起詐欺案件遭通緝在案,其自稱透過網站自學架設網站與釣魚簡訊,與同樣在網路上認識的竹聯幫地堂赤龍會大哥郭姓男子2人一拍即合,決心寄送釣魚簡訊,冒用「自來水公司」與「遠通電收」的名義,以「BoldSMS」軟體二維碼交由其餘共犯,利用遠端操控發送大量簡訊,於2024年4月至9月間至少發出上萬則釣魚簡訊,總計粗估至少有107人上當受騙,財損金額上看約450萬餘元。據悉,張男架設假網站獲得民眾信用卡卡號與OTP驗證碼號,即將取得的資訊拿去各大購物網站、百貨公司與銀樓等地進行盜刷,張男等人為避免被害人起疑心,多利用被害人睡前或上早上剛起床,尚不是很清楚之際寄發簡訊,等被害人上鉤後即利用半夜前往盜刷。有被害人在短短一晚上就遭瘋狂盜刷5、60筆遊戲點數,財損上看8萬餘元。警方分析後,並掌握本案犯嫌遍布全台各地,於2024年8月初至2025年6月底兵分分別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及台東縣等地執行拘提、搜索,共緝獲犯嫌24人到案,並扣押犯罪工作手機、釣魚簡訊後臺主機、人頭門號申請書等證物。其中張姓主嫌、郭姓赤龍會大哥與張男的32歲陳姓徒弟等7人均遭羈押,其餘17人則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交保。全案犯嫌經警詢後,依涉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由檢察官提起公訴。警方呼籲民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於2024年下旬依《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限制個人用戶一般簡訊單日使用量僅能發送50則,藉此防堵詐騙集團大量發送如本案釣魚簡訊。惟若民眾仍有接獲疑似公用事業或電子支付業者簡訊時,務必提高警覺,切勿點擊不明連結或輸入個資,並請向公用事業所列服務(營運)所電話或客服專線查證,如有詐騙疑義也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是上「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https://165.npa.gov.tw/)」教學設定,攔截詐騙簡訊,以防受害。刑事局日前破獲一名刺青師聯手竹聯幫地堂赤龍會大哥,狂發萬則釣魚簡訊。(圖/翻攝畫面)
工程師猛灌調酒陳屍廁所!酒吧負責人開庭未現身 店長採無罪答辯
台北市信義區酒吧Relay Juicetail於2024年舉辦一公升的眼淚酒精大胃王活動,沒想到張姓工程師在短短的1分10秒內灌完酒後,卻因急性酒精中毒陳屍於ATT賣場廁所,後北檢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酒吧付責人曾予謙、店長陳柏誠,全案於今日(2月24日)首度開庭,但曾予謙卻未現身,檢方見狀也向法官表示「請法官依法拘提通緝曾予謙」。陳柏誠今日採無罪答辯,他的辯護律師主張其並非酒吧管理權人,雖然陳柏誠是店長,但是權限僅止於人事出席,本案的活動是負責人曾予謙臨時加入的,並未和他有任何的討論,認為其已經盡了相關的注意義務,且從卷內證詞也可得知店內員工有告知消費者注意事項,認為被害人有刑法上的自我負責原則。當法官詢問對於這次的活動,是否有相應的應對措施時,陳柏誠的辯護律師表示,有說如果消費者不適會幫忙叫救護車,但不是很確定應對措施是什麼,認為這4個字不夠具體。公訴檢察官見狀,則立刻補充道,如果是大胃王比賽或是馬拉松這種活動,旁邊通常都會有醫護人員幫參加者量血壓、確認身體狀況,等到真的發生狀況時也可以立刻應對,並指「因為辦的活動是有危險性的,所以應該要有應對措施」。針對法官的問題以及檢方的補充,陳柏誠回應,自己有請店員隨時觀察消費者的情形,如果有狀況就立刻幫忙叫救護車。法官聽聞後打斷「有狀況是指什麼?」陳柏誠繼續回答,就是指身體不適。陳柏誠的辯護律師主張道,本案被告無法預見參加者死亡結果,並認為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和本件行為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以及雖說本案被告有保證人地位,因為被害在友人鼓譟下才會急速飲酒,因此即便有告知義務,也縱使無效。◎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揚言南京三民站攻擊殺人竟是謊報! 男子凌晨高雄遭逮
台北市松山新店線昨日晚間有不明人士揚言將在南京三民捷運站與松山捷運站發動攻擊,引起群眾恐慌!然而,當警方到場了解情形後,卻並無發現任何危安狀況,隨後持續調查後發現來電者疑似有不只一次的謊報紀錄,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在今日(2月24日)凌晨2時許前往高雄成功將謊報的嫌犯逮捕到案。捷運行控中心在昨日晚間接獲恐嚇電話,不明男子表示將會在松山新店線持刀攻擊,並將在南京三民捷運站上車,沿線隨機殺人,台北捷運公司旋即向警方報案,並第一時間檢視相關列車車廂狀況等,不過待警方到場以後,卻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員以及危安狀況。警方展開調查後,發現來電者疑似有多次謊報的紀錄,隨記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本案,並於2月23日晚間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拘票,後於今日凌晨2時許前往高雄嫌犯住所,成功將嫌犯拘提到案,全案將依恐嚇危安罪嫌依法送辦。松山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以任何方式謊報危害公共安全之訊息,相關行為恐觸犯刑法恐嚇公眾危安罪等罪責,警方將嚴正查辦,以維護大眾運輸安全與社會安定。
揚言「持刀隨機攻擊」北捷松山站!警方清查:他謊報多次
台北捷運松山新店線23日晚間傳出有不明人士揚言將在南京三民站及松山站發動攻擊,並稱會持刀沿線隨機攻擊乘客。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清查與維安機制,經現場查證後確認為謊報事件,未發現任何危安狀況。台北捷運公司說明,行控中心接獲客服機器人通報捷運系統疑似發生危安事件,隨即檢視相關列車車廂狀況,確認車內無異常情形,也未見可疑旅客逗留。同時第一時間通報110及捷運警察隊到場協助。警方表示,接獲捷運局通報後,立即派遣線上警力趕赴松山站,並逐一清查該列車各車廂情形。經現場查看,未發現民眾受傷,也未發現持有武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現場秩序維持正常。松山分局指出,經初步查證,該來電人疑似有多次謊報紀錄,並在昨日下午6時58分及下午7時07分,用台北捷運APP報案2次,聲稱自己將在南京三民站上車後進行攻擊,後續將依法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以任何方式謊報危害公共安全之訊息,相關行為恐涉及刑法恐嚇公眾危安罪等責任,警方將嚴正查辦,以維護大眾運輸安全與社會安定。
北車驚見有人持刀!警林口逮人 他回老家討零用錢被捕
台北車站捷運站22日下午有民眾緊急報警指稱有民眾持刀。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趕赴現場,惟當時行為人已離開現場,過程中也未有揮舞或是攻擊他人之情形;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也確認該名男子經過公園路與許昌街口時,確實將一把長約10公分的水果刀握在手中,23日循線於新北市林口區將涉案的李姓男子逮捕到案。回顧整起事故,警方先是接獲110報案指出有民眾持刀,緊急到場後卻發現行為人已離開現場,隨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一名男子步行經過公園路與許昌街口時,手上持有一把約10公分長的水果刀,過程中未有揮舞亦未有攻擊其他民眾之情形,並在許昌街時將刀具收至背包內。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逮人,23日下午持拘票於新北市林口區將涉案的65歲李姓男子逮捕到案。據悉,李男為無業遊民,其平時多在台北車站周邊遊蕩,其22日下午返回林口老街找老母親討要零用錢,最終23日下午遭警方逮捕到案,至於為什麼會持刀在路上閒逛,李男則稱自己也不記得為什麼了。全案後續依違反刑法恐嚇公眾移送地檢署偵辦。
酒駕男撞計程車竟肇逃 還打電話「Call兒救援」爆衝突
高雄市小港區22日凌晨驚傳一起「酒駕加肇逃」案件,1名65歲呂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漢民路與崇文路口時,與47歲郭姓計程車司機發生擦撞。然而事故發生後,呂男並未依規定停車處理,反而踩下油門加速逃離現場,行徑相當誇張。遭撞的郭姓運將不滿車輛受損且對方企圖脫逃,隨即一路尾隨追逐,雙方最終在漢民路與金府路口被成功攔下,現場一度氣氛緊繃。警方指出,小港警分局漢民派出所於凌晨0時許接獲報案,稱現場發生行車糾紛,員警到場後釐清狀況,發現呂男疑似酒後駕車,且涉及肇事逃逸,更令人傻眼的是,呂男被攔停後,第一時間不是配合處理事故,而是立刻打電話向兒子求援。其子趕抵現場後,見父親遭圍情緒激動,甚至一度與警方發生言語對峙,場面一度火爆。所幸警方迅速控制場面,耐心說明相關法律責任與處理程序,才讓呂男兒子情緒逐漸平復,員警在與呂男接觸過程中,察覺其身上散發濃厚酒味,遂依法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高達0.6mg/L,遠超過公共危險罪0.25mg/L的法定標準,屬於明顯酒駕行為。警方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呂男逮捕,訊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肇事逃逸部分,因本案未造成人員傷亡,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將面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
警示燈響硬要過!少年闖高雄輕軌遭撞 害列車停駛40分鐘被法辦
高雄市20日晚間發生輕軌碰撞意外,列車行經C12駁二大義站至C13的駁二蓬萊站之間時,與17歲柯姓少年發生擦撞,所幸少年並未受傷,但列車因這起事故停駛約40分鐘,大批遊客被卡在悶熱車廂內而怨聲載道,警方則已介入調查,全案依違反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移送偵辦,據了解,少年來自新北,年節時跟著母親南下遊玩,而他20日晚間8時在警示燈亮起後仍步入軌道區,而輕軌司機員見狀緊急煞車,但列車仍與少年發生碰撞,所幸現場無人傷亡。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蒐證,高捷行控中心於晚間8時55 分完成清車並啟動局部接駁,直到9時10分才恢復全線通車,列車停駛約40分鐘,車上遊客被更因車廂悶熱而怨聲載道。轄區鹽埕警分局獲報後趕抵現場,柯姓少年面對盤問時一臉無奈,直言自己是從外地到高雄旅遊,當下真的沒注意到輕軌列車開過來,才會在閃避不及的情況下發生碰撞,目擊民眾則指證歷歷,稱事發前路口的警示燈與鈴聲早已響起,明顯提醒有列車經過,柯姓少年卻仍逕自穿越才會釀成事故。柯姓少年行為涉及《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詢後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鯉魚潭翻船9歲童喪命! 律師點名「惡意造浪」:恐無期徒刑
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19日發生溺水意外,天鵝船不明原因翻覆,共5人落水,其中9歲男童受困船艙底部而溺斃。外界質疑快艇造浪導致悲劇,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則正調閱監視器釐清。對此,律師鄧湘全表示,若真有其他快艇惡意造浪之情事,恐涉《刑法》「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死罪」。大年初三花蓮縣鯉魚潭發生天鵝腳踏船翻覆意外,造成一名小孩子逝世。據悉,被害男童和家人租了腳踏天鵝船遊湖,該天鵝船突然發生翻覆,其他大人被救起,但小孩子直到搜救人員壓住船隻單側傾斜,才在沒入水中的頂棚下被發現,經送醫仍宣告不治。檢察官偵查後,初步認為天鵝船租賃業者涉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5萬元交保。對此,鄧湘全表示,檢方目前似乎從「外部浪湧原因」與「水域管理機制」二方向調查,是否因其他快艇高速駛過產生的船尾浪造成翻覆、是否有水域管理不當的過失。鄧湘全分析,若是惡意造浪行為發生危險所造成的翻覆事件,有可能構成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2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鄧湘全呼籲檢方盡快調閱案發當時所有監視影像、公開詢問有無當時用手機拍下影像畫面等目擊者,以確認是否有人為惡意造浪,而涉嫌公共危險罪責。
西濱驚魂!拖吊司機遭撞頭破血流 白車肇逃21小時後才投案
台中市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20日上午驚傳嚴重交通事故,1名51歲童姓拖吊車業者,在執行道路救援任務時,竟遭1輛白色自小客車高速撞擊,造成頭部與右腿重傷,現場血跡斑斑,畫面怵目驚心,然而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撞人後加速逃逸,引發社會譁然。事故發生在20日上午10時23分,地點位於台61線北上135.6公里處,童男當時將拖吊車停靠路肩,正在進行道路救援作業,未料1輛沿外側車道由南往北行駛的白色自小客車,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右前車頭直接擦撞童男。猛烈撞擊力道導致童男頭部出現約10公分乘15公分的撕裂傷,右腿明顯變形,倒地不起,地面留下大片血跡。事故發生後,白車駕駛未停車查看或報警,反而加速駛離現場,涉嫌肇事逃逸。傷者隨即被送往大甲光田醫院急救,所幸經醫療團隊全力搶救後,確認暫無生命危險,但仍需持續觀察與治療。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調閱沿線監視器與車輛辨識系統,比對可疑車輛資訊,鎖定涉案車號及駕駛身分。經過一整天追查,涉案的汪姓駕駛於當晚21時許主動到案說明,警方表示,交通分隊已完成事故現場測繪與事實調查,並由鑑識人員進行車輛鑑定,相關證據明確。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中的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丟汽油彈縱火燒火車站又持刀搶超商 林邊油漆工遭屏檢聲押
屏東縣林邊鄉18日晚間發生連續犯案,以油漆工為業的39歲蔡姓男子晚間先是到林邊火車站旁,對停放車輛丟擲汽油彈,瞬間火光四射波及4車,他又持刀闖進附近超商勒索財物,被趕來的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獲報後立刻趕到,逮捕還沒跑遠的蔡男,他落網後坦承犯行,全案依法送辦。東港警分局18日晚間9時許接獲緊急報案,指稱林邊火車站外遭人縱火。警方趕抵時現場已陷入火海,消防人員連忙灌救將火勢撲滅,確認有2輛轎車、2輛小貨車遭受波及,所幸並未有人員傷亡。而犯嫌縱火後竟前往附近超商,手持利刃闖入店內,恐嚇店員交出財物,得手近7000元,並砸毀架上物品,警方獲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前往,逮捕尚未跑遠的蔡嫌,蔡嫌見插翅難飛,只好乖乖束手就縛。屏東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核發拘票拘提被告到案,並指揮專案小組依法搜索其住處,扣得相關證物,為爭取偵辦時效,由主任檢察官會同東港分局專案小組親赴林邊火車站前現場履勘,釐清行進動線、犯罪動機與所生危害。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涉違反《刑法》第175條第1項之放火罪,以及第330條第1項之加重強盜罪。檢方強調,蔡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考量其犯罪型態具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的高度風險。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及未來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並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檢察官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檢署強調,法律無假期,守護不打烊,檢方將持續與轄內各執法團隊全力守護民眾年節平安,遇有不法情事,必嚴查速辦,確保社會安寧。
百貨公司偷精品上衣! 18歲男逛街趁機偷塞藏肚慘了
北市大安區一間百貨公司今年1月驚傳竊案。轄區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日前獲報,精品潮牌All saints遭人偷走一件價值7200元的上衣,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18歲的王姓男子涉嫌重大,日前前往搜索逮人時,當場在王男家中尋獲該件失竊上衣。據了解,18歲的王姓男子日前和朋友一起前往百貨公司逛街,其進入精品潮牌Allsaints櫃位時,看上一件價值7200元的上衣,但王男卻動起歪腦筋,先是以尺寸不合,假意要求店員調貨,再趁著店員前往確認尺寸時,趁著店員不注意趁機將上衣塞進衣服內,隨後淡定離去。而店員事後清點貨物時,發現上衣被竊,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週邊監視器畫面,並擴大比對相關影像資料、鎖定對象,最終鎖定18歲的王姓男子涉嫌重大。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於其租屋處將人逮捕到案,並搜出遭竊的衣物,全案後續依涉犯刑法竊盜罪嫌移請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商家賣場可多加裝監視器,並留意商品勿擅離視線範圍,鄰近店家可相互協助照應,以降低失竊風險。另持續宣導民眾在人潮眾多之處所,留意隨身物品及皮包放置位置,千萬不可貪圖方便而將財物離身,不僅增加物品遺失風險,抑讓竊嫌有機可乘。對於犯罪行為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必定查辦到底,決不寬貸。
春節悲劇!5個月男嬰遭遺棄桃園教養院門口 生父被逮稱沒錢養
春節本應是團圓時刻,桃園卻發生一起棄嬰事件。13日晚間,一名未滿6個月大的男嬰被發現遭人遺棄在桃園某教養院門口,所幸院方人員於1小時後察覺異狀,立即報案並將男嬰送醫檢查,目前已由相關單位妥善照顧。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30歲蔡姓男子涉有重嫌。經循線偵辦,於除夕當天將其查緝到案。男子到案後供稱,因經濟因素無力扶養,才將親生骨肉遺棄。據了解,當晚工作人員巡視時,發現一輛停放在門口的貨車車斗內竟躺著一名嬰兒,旁邊還放著一袋尿布與奶粉。院方人員見狀嚇了一跳,隨即通報警方並將男嬰送醫。該名幼兒被發現時衣著整潔,外觀無明顯外傷,為求審慎仍安排醫療檢查,以確認是否有潛在疾病或其他健康問題。龍潭分局聖亭派出所副所長曹培翔表示,警方於16日聲請拘票拘提涉案男子到案,詢後依刑法違背義務遺棄罪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責任。警方同時也聯繫男嬰生母。生母表示已與前夫離婚,對於對方棄嬰行為感到震驚。至於男嬰後續照顧與安置安排,仍待社會局評估後決定。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網路上嘴秋!隨機殺人貼文下留「沒砍到賴清德真可惜」 台中男慘了
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近日陸續接獲民眾檢舉,發現有不明人士於網路社群平台發布「沒砍到賴清德和卓榮泰就掛了,真可惜」之留言,還有民眾張貼「最近社會上有發生隨機傷人情形,倒不如我也在包包攜帶工具隨機傷人」之貼文,警方獲報後恐內容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當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追查,循線逮獲台中48歲的陳姓男子與基隆40歲的林姓男子到案。據了解,台北去年1219發生隨機攻擊事件,住在台中的48歲陳姓男子卻在貼文下方留言表示,「沒砍到賴清德和卓榮泰就掛了,真可惜」,遭民眾檢舉報警。警方獲報後認為該留言涉及暴力、恐嚇與隨機殺人之不當言論,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而同時還有另一則貼文表示,「最近社會上有發生隨機傷人情形,倒不如我也在包包攜帶工具隨機傷人」,遭民眾發現後立即報警檢舉。不過該篇貼文隨後也立即遭到刪除。警方循線追蹤後,掌握前則留言為台中48歲的陳姓男子所留,其被捕後聲稱只是為了引起注意,並坦承犯罪;而張貼貼文表示將要在包包攜帶工具隨機傷人的,則為住在基隆的40歲林姓外送員,其被捕也坦承犯案。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恐嚇公眾、妨害秩序等罪嫌,分別移送台北及基隆地檢署偵辦。北市刑大隊重申,言論自由應以不侵害他人權益及社會安全為前提,任何於網路上散布恐嚇、暴力威脅或煽動犯罪之言論,警方均將依法嚴正查辦,絕不寬貸。呼籲民眾理性使用網路平台,若發現疑似不法或具危險性之言論,請即時向警方通報,警察機關將持續加強網路巡查與偵辦作為,全力維護社會安定與公共安全。
最香應援出動!李多慧首任「反毒酒駕女神」 新北警強力取締542件違規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為了守護道路安全並展現對毒駕、酒駕「零容忍」的決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2日舉行「毒酒駕 OUT 安全相挺 GO」年度宣導記者會。局長方仰寧特別邀請首度擔任「交通安全宣導女神」的國民女神李多慧現身力挺,協同多位藝人共同號召全民拒絕毒酒駕,新北市警方則表示,自專案啟動以來已強力取締542件違規,有效讓事故率下降逾兩成。新北市警察局於12日舉辦記者會,除了國民女神「李多慧」受邀擔任倡議女神外,演藝圈大咖如高捷、邰智源、梁赫群、嚴立婷,以及人氣女星林襄、ANDY老爹、湘荷妹妹等也紛紛加入公益行列。首度擔任宣導女神的李多慧在更甜美喊話,呼籲廣大粉絲與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堅決拒絕毒酒駕。她強調,唯有每個人都心存警惕,才能讓道路環境更加安全,讓愛你的人放心。在柔性宣導之餘,新北警也展現了強硬的執法態度,警方表示,從1月20日起實施「酒(毒)駕大執法」,投入大批警力,針對聯外橋梁、餐飲營業場所密集路段及易肇事路段加強攔查,展現對酒(毒)駕行為「零容忍」的執法決心。在專案期間,警方取締酒、毒後駕車計542件,較114年同期增加348件,其中10年內累犯達2次以上者4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9件;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者9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3件,透過強力執法與科技輔助查緝雙管齊下,已有效發揮嚇阻效果。警方強調,在強力執法嚇阻下,新北市酒(毒)駕交通事故已呈下降趨勢,自1月20日起至2月8日止,酒(毒)駕事故共17件,較去年同期下降5件,下降23%,顯示防制成效逐步展現。新北市警察局呼籲,飲酒後請改搭計程車、指定代駕或利用大眾運輸,切勿心存僥倖上路。警民同心,一起「毒酒駕OUT、安全相挺GO」!◎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罵泰王代價驚人!他在推特發10則貼文換重刑 男子兩案累計50年潛逃中
泰國曼谷刑事法院2月10日就一宗涉及王室言論的案件作出裁決。曾任改革派政治組織「進步運動」幹部的普魯提功沙拉庫(Pruttikorn Sarakul),因在社群平台發布被認定侮辱及誹謗王室的內容,被依《刑法》第112條及《電腦犯罪法》判處30年有期徒刑,而目前他已潛逃未出庭。加計先前案件刑期後,累計將面臨50年有期徒刑。涉發布王室相關言論遭重判,法院在被告缺席情況下完成宣判程序。根據《Bangkok Post》、《Thaiger》與《民意報》報導,檢方指出,普魯提功於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27日期間,在推特發布10則被認定涉及侮辱、誹謗王室的訊息。檢察官主張,相關貼文內容可能誤導公眾並煽動對王室機構的敵意,且被告明知行為違反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院審酌證據後,認定其違反《刑法》第112條王室誹謗罪及《電腦犯罪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由於涉及10項指控,法院依每項3年徒刑計算,共判處30年,並裁定與先前判決連續執行。此案並非普魯提功首次遭判刑。2025年12月18日,他因在臉書發布10則涉及批評泰國王室的貼文,已被刑事法院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兩案刑期併計後,總刑期達50年。曼谷刑事法院宣判王室誹謗案,被告缺席審理並遭發布逮捕令。值得注意的是,普魯提功在案件審理期間潛逃未再出庭。儘管被告缺席,法院仍依法進行審理並宣判,同時對其發出逮捕令,並對其保釋保證人處以罰款。案件程序因此在被告未到庭情況下完成。本案由刑事訴訟辦公室第四分部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經網路犯罪調查單位蒐證後成案。另外,被告律師阿農南帕(Arnon Nampa)當日自監獄押解出庭,阿農目前因另涉多起第112條案件服刑中。泰國《刑法》第112條規定,對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進行誹謗、侮辱或威脅者,可處3年至15年徒刑。現任泰王為瓦吉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被告律師阿農南帕自監獄押解出庭參與聽判,目前因另涉第112條案件服刑中。此外,報導亦提及,泰國最高法院去年12月曾對社運人士蒙空提拉霍(Mongkol Thirakhot)作出最終判決,因其於2021年發布27則臉書貼文,被認定違反第112條及《電腦犯罪法》,判處46年徒刑,案件於清萊府法院宣判,而本案也再度引發外界對泰國王室誹謗法適用範圍與刑度的討論。泰國前進步運動幹部普魯提功因涉及王室相關言論遭判刑30年,目前潛逃未出庭,累計刑期達50年。(圖翻攝自X,@nONsToP_aSt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