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長
」 董事長 台北地檢署 證券交易法 交保 柯文哲
京華城賣地涉「左手換右手」套利30億! 沈慶京長子訊後50萬交保
台北京華城於2019年11月熄燈,當時沈慶京疑似指示旗下的中國石油化學工業公司以子公司鼎越開發斥資372億元1萬,向關係企業京華城公司標購京華城案土地,過程疑似套利30億元涉嫌特別背信罪,沈慶京於上月底至台北地檢署複訊以700萬元交保以後,台北地檢署今(12月3日)指揮調查局約談沈慶京長子沈輝庭、鼎越開方前董事長朱亞虎,並於訊後各交保50萬元、30萬元。今年5月26日北檢指揮調查局兵分20路搜索威京集團總部、中石化、鼎越、京華城公司等地,約談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等人,訊後諭令陳瑞隆以200萬交保;前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以500萬元交保;前中石化獨董朱雲鵬以120萬元交保;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100萬元交保;發言人陳穎俊以100萬元交保;法務經理陳俊源80萬交保;時任中石化土地開發部副理梁恭儀50萬元交保;高階管理師朱俊嘉40萬交保,其餘被告則被請回。11月11日北檢發動第二波搜索,並約談4名被告,陳瑞隆因為涉證交法等罪再加保150萬元;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30萬元交保;鼎越執行副總張嘉文30萬元交保;財務副總蔡志章50萬元交保。11月28日,檢調第三波約談,傳喚沈慶京並於訊後諭令700萬元交保。今日檢調再度指揮調查局約談沈輝庭以及朱亞虎,並於訊後諭令50萬、30萬交保。京華城於2001年開幕,最終於2019年熄燈,當時京華城公司委託戴德梁行公開標售,但因為價格因素3次流標,最終才由威京集團旗下中石化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鼎越開發以超過底價30億元的372億1萬元得標,取得土地永久所有權。但檢方調查後發現,當時京華城土地首次招標底價為380億元,但到第4次標售時,底標已經降至342億元,最終鼎越公司卻仍以372億1萬元的高價得標,共溢價30億元,懷疑沈慶京在背後指導,藉由「左手換右手」方式導至中石化損失,解決集團子公司聯貸壓力。
中油三接工程涉浮報百億經費! 世曦前董座施義芳無保請回
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外推防波堤工程遭人檢舉浮報百億元預算,台北地檢署12月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廉政署北調組、調查局北機站兵分11路搜索中油採購處、台中市大肚區中油液化天然氣工程處、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及涉案人員住居所、辦公位置,約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前董事長施義芳、工程部主管張欽森、經理陳建中等13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於今日(12月3日)請回被告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前董事長施義芳、工程部主管張欽森、經理陳建中。台北地檢署11月11日接獲匿名檢舉,指稱三接第二期工程總價高達253億元,是中油高層授意拉抬原本僅有94億元的工程費,但在中油招標前,疑似就在找尋廠商報價,原先對方是先提122億元的價格,沒想到在檢舉人的錄音檔中,中油高層表示「中油不缺錢」表明可再提高預算,最終經過4次的價格抬升以後,預算來到250多億元。台北地檢署為釐清負責監造的世曦公是否涉及浮報經費逾百億元,以及中油公司是否涉嫌圖利廠商,於昨日指揮廉政署北調組、調查局北機站搜索中油公司、世曦公司及相關人員住居所、辦公位置等,共計 11 處,並通知與本案採購有關的人員、主管等13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以後,於12月3日凌晨諭知施義芳、張欽森、陳建中3名被告無保請回。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阿扁涉洗錢案拖過追訴期2度判免訴! 檢不服上訴遭高院駁回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疑似洗錢,台北地院判免訴以後,檢察官上訴後此案發回北院,更一審後依法仍判免訴,檢方不服再度提出上訴。高院經審酌後,於今(10月23日)宣判上訴駁回,全案得上訴。全案源於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秘書將面額1000萬元的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給吳淑珍,並由陳水扁運用職務權限讓陳敏薰於同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份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最終被選任為101董事長。不過,因陳水扁的健康問題,此案於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最終由北院合議庭在去年(2024)5月20日經台北地院認定此案追訴權時效於2016年9月25日完成,判陳水扁免訴。北檢上訴後,此案於去年8月28日經高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於去年的12月31日更一審再度判免訴,北檢不服再度上訴。此次檢察官上訴主張,陳水扁與吳淑珍涉及陳敏薰買官案的前案偵審期間,已就被告本案洗錢罪嫌為偵查及實質審理,應屬本案審判停止進行追訴權時效期間,故本案追訴權時效尚未完成。案經審酌後,高院認為前案的判決已認定本案洗錢行為「未據起訴」,且前案「亦未就被告所涉洗錢罪嫌為實質審理」,因此無從以前案作為本案追訴權時效停止進行之依據。另,法院依據醫院診斷證明,確認被告因疾病停止審判的原因「仍繼續存在尚未消滅」,故認為原審未裁定繼續審判亦屬無不當。基於時效已完成且時效停止的主張不成立,裁定上訴駁回,全案得再上訴。
名醫將入獄2/李光輝自爆與辣模翁子涵「父女戀」2年 印股票換鈔票遭訴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2012年至2018年擔任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時,竟要求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從公帳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今年9月初依背信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1年8月定讞,李光輝即將面臨牢獄之災。然而細數李光輝過往經歷,儘管其常上電視節目,打開不少知名度,卻曾因涉嫌出售公司未上市股票牟利,不法所得2億餘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更與辣模翁子涵爆出父女戀登上娛樂版面,而本刊先前也曾拍到李光輝與客戶擊掌擁抱、蓋印章。現年62歲的李光輝畢業於國防醫學院,後續更前往英國攻讀雪菲爾大學精神醫學博士,35歲時還曾獲得瑞士年輕科學家獎,其擅長領域為心理諮商、壓力處理、父母學與親職教育、過動兒、失智症、性侵犯治療、家暴、婚姻治療等項目,曾任培靈醫院院長,更自打「血癌細胞」植株進入體內,以此證明自己免疫細胞就有足夠免疫力防癌引發爭議,因此主動請辭院長職務。他還創立光輝生醫公司,後續更投入2022年九合一選舉,參選士林、北投區議員,最後卻鎩羽而歸,身分相當多重。李光輝被控「印股票換鈔票」吸金上億元。(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李光輝最為人矚目的是,其2019年自爆與辣模翁子涵曾有過一段2年的地下情,2人相差32歲,引起各界關注。不過其後續也表示,期間自己遭人檢舉涉嫌以「印股票換鈔票」的手法,販賣生技公司未上市股票,6度增資,讓公司資本從數百萬暴增至上億元,再透過盤商販售自家未上市股票,一股10幾塊的未上市股票,流通至市面上後卻以1股30元至60元販售,不法獲利粗估2億餘元,遭台北地檢署依照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詐欺等罪起訴。一審遭重判有期徒刑10年,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至今仍在審理中。而李光輝也曾與久大資訊前董事長曾明煌對簿公堂,李光輝控訴,他透過藝人王靜瑩的前夫陳威陶介紹,因此認識曾明煌,對方宣稱要砸1.42億元投資他進的免疫細胞抗腫瘤研究,但須先開立3200萬元的支票,以此確認票券信用狀況,未料曾明煌卻塗改支票內容,2度試圖兌現,讓李光輝怒告曾明煌偽造有價證券。李光輝當時受訪時指出,簽約時他就在支票上註明「禁止背書轉讓」,並空下日期將給曾明煌,曾也承諾會先給3200萬元,技術驗證後再交付剩下款項,總值1.42億元,但曾只給了2800萬元就沒下文,還把支票上的「禁止背書轉讓」劃掉,自行填寫日期、試圖兌現,所幸被銀行察覺有異,因此才未得逞。李光輝也質疑曾明煌當時根本沒足夠資金投資他,疑似想藉由和他簽約的文件,以他的名號,宣稱計畫將申請專利,前景看好,招攬其他人投資獲利。曾明煌則對此反駁,支票內容是李光輝親手蓋小章並畫上2條線,將支票上的「禁止背書轉讓」塗銷,並非他自行修改。全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李光輝敗訴。
前雲林議長當綠能蟑螂收賄2600萬 一審判3年6月!褫奪公權8年
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2600萬元案,經雲林地檢署依收受賄賂罪、行賄罪起訴,25日雲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已繳交的犯罪所得新台幣2000萬元沒收。沈則認為判決很公道,是否上訴,要與律師再研討。達德公司為求在雲林縣內施作風力發電工程順利,前董事長王雲怡、前執行長潘正綱於2019年間起,即起意拉攏雲林縣議員王又民、議長沈宗隆,希望藉由其2人監督、質詢雲林縣政府的職務上權力,加速工程審核速度,並消弭地方上的阻力。王雲怡、潘正綱因此讓沈宗隆可以參與拋石工程石料供應方式作為行賄方法。法院指出,沈宗隆作為雲林縣議會議長,在地方上動見觀瞻,而綠能產業為國家重要政策,在裨益地方發展下,作為民意代表本質上就該盡力協助,其雖然願意幫忙本案,卻動起要從其中營利的想法,才需要大費周章透過鍾慶郎的公司來進入拋石工程,固然沈宗隆有提到以本案來說利益不是太大的數額,但不能不考慮這是在拋石數量後續有下修下的金額才有縮減,法院說,沈宗隆所謂不大數額的賄款,卻造成達德公司非常大的為難,尤其對於背後外商公司而言,驚覺不是單純好好做生意就可以,原來各方勢力都想覬覦,必須去協調原來就配合的好好的拋石供應商,也無疑成為離岸風電綠能政策的阻礙。法院指出,本案行賄及收賄的內容所涉及的為國家重要政策。然而,沈宗隆在發動偵查不久後,即坦然面對錯誤,至於其犯罪所得部分亦全數繳交,加上其身體健康堪慮,也有一定年事,其未再眷戀其在地方政壇上的議長頭銜,且有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的減刑規定等一切情狀,因此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沈宗隆聽到宣判結果後表示,對於判決他認為還是很公道。至於是不是要上訴,可能要跟律師再研討,而且因為他個人身體因素,所以下個月要開刀,這個也是影響是否上訴的原因。沈宗隆說感謝所有關心他的人,還有一大早就來等候的記者辛苦了,並開玩笑說如果他有進去關,要記得幫他寄菜。此案被判刑的還有現任雲林縣議員王又民,依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臺幣225萬元沒收。王雲怡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潘正綱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雲林地檢署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表示待收到判決文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昶虹財報不實3高層移送北檢 前總座、財務長交保、前董座請回
台北地檢署昨(8月5日)指揮調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共4處。並通知黃姓前董事長、冷姓前總經理、陳姓前財務長3名被告以及11名證人到案說明,並於訊後諭知冷50萬元、陳20萬元交保、黃與其餘11名證人則請回。全案將朝《證券交易法》虛偽申報或公告不實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罪嫌進行偵辦。檢調獲報,107年間昶虹曾和境外公司有一筆美金400多萬元、折合台幣逾億元的煤炭交易,但卻在財報上被記載為非關係人交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虛偽申報或公告不實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罪。據了解,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為上市公司,於1996年成立並以光碟片為其主力,2011年轉型為電子產品代工業務及醫療器材的研發。然而,根據證交所公告,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次財報開始亮紅燈,並於113年會計師離職後無法順利如期繳交財報等,於2024年終止買賣,並於11月19日終止上市,3萬多名的股東股票也一夕之間淪為壁紙。
昶虹財報不實遭搜索 北檢指揮調查局約談14人
台北地檢署今(8月5日)指揮調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共4處。並通知黃姓前董事長等被告3人以及11名證人到案說明。據了解,昶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犯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觸犯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虛偽申報或公告不實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罪嫌,嫌犯3人預計將於今日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檢調獲報,107年間昶虹曾和境外公司有一筆美金400多萬元、折合台幣逾億元的煤炭交易,但卻在財報上被記載為非關係人交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虛偽申報或公告不實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罪。據了解,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為上市公司,於1996年成立並以光碟片為其主力,2011年轉型為電子產品代工業務及醫療器材的研發。然而,根據證交所公告,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次財報開始亮紅燈,並於113年會計師離職後無法順利如期繳交財報等,於2024年終指買賣,並於11月19日終止上市,3萬多名的股東股票也一夕之間淪為壁紙。北檢今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共4處,並通知曾於103年至110年擔任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黃姓被告以及另2名被告和11名證人到案說明。
樂天女孩嘎琳捲「富商小三」疑雲?疑遭正宮點名「找我男友過夜」 樂天回應了
近日,28歲中職樂天桃猿啦啦隊樂天女孩「嘎琳」胡佳琳被周刊拍到夜奔商辦大樓,車輛連停3天,遭疑是勾搭上身家百億的昇鴻公司前董事長黃苡峻。對此,樂天球團曾出面解釋,稱嘎琳當天是到廠商租借的場地拍攝廣告。不過,今(26)日卻有一名自稱黃苡峻「正牌女友」的女性在網路上連續轉貼相關新聞,又PO出多張與黃苡峻合照的照片,並標記嘎琳社群帳號寫下:「去找我男友過夜還要千里迢迢自己開車去,辛苦妳了嘎琳。」被懷疑是富商「正宮」點名報復,立刻掀起網路討論。對此,樂天球團再度出面回應了。據了解,一名女子今日下午突然在threads上轉貼周刊新聞,又不斷貼出自己與黃苡峻的情侶照,疑似為黃苡峻的正牌女友,並點名嘎琳「去找我男友過夜還要千里迢迢自己開車去,辛苦妳了嘎琳!」(圖/翻攝Threads)在上述發文外,這名女網友同時又標記了嘎琳與黃苡峻的社交帳號,曬出她與雙方傳訊的對話內容,寫下「你們可以對一下口供嗎?」不過,根據這名女網友貼出的圖片內容,僅有一名英文名稱「Albert」、疑似黃苡峻的對話方向她解釋:「我趁我現在心平氣和的時候告訴妳,她是跟我借場地的廠商找來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那天也不在。」而嘎琳方面,則僅有該女網友單方面發訊息給她,宣稱自己是黃交往2年的女友,並希望得到嘎琳解釋的對話內容,嘎琳方面似乎並無回應,因此看起來並無黃、嘎琳有關係的實際證據,也並無該名女網友宣稱的「口供」對不上的狀況。此前,周刊爆料出嘎琳疑似到內湖商辦私會黃苡峻一事時,樂天球團曾公開回應:「據了解,嘎琳當天是參與汽車保養產品的拍攝,地點為廠商租借的商用場地。由於現場拍攝人員眾多,亦不清楚黃先生是否在現場。請勿過度揣測與聯想,謝謝關心。」如今面對這名女網友在網路上的爆料,樂天球團也再度做出回應,表示:「相關情況,目前正在積極了解中,謝謝。」
行蹤成謎3/黃苡峻傳擁百億身家 昔為捍衛清白怒告臉書
「百億富豪」黃苡峻7月15日被本刊直擊從台北市內湖區一處商辦大樓搭車出門,前往大安區某知名的鐵板燒餐廳。根據之前的媒體報導,黃苡峻是身價百億的富豪,除了經營多家飯店,也投資高科技、能源事業,2015年他曾因北台灣最大的遊艇碼頭經營權之爭,意外登上媒體版面,而他的背景也在這次事件中曝光。黃苡峻是昇鴻公司前董事長,因獲八斗子遊艇碼頭開發案,成為遊艇實業家而聲名大噪。不過他也因為標下基隆碧砂漁港碼頭OT案,造成當時鬧糾紛的股東,疑似成立10幾個臉書粉專,裡頭全是對黃苡峻的不實指控。黃苡峻多次向臉書檢舉,但臉書只說沒有違反社群規範,不願意下架,讓黃苡峻不惜槓上社群媒體龍頭,提告臉書誹謗罪,捍衛清白,也創下台灣司法首例。富商黃苡峻與股東糾紛,除遭上網不實爆料外,也波及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左)。(圖/報系資料照)當時網友Jason Wu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爆料,指名道姓指控富商黃苡峻等人不實指控,消息引發上名網友討論,紛紛痛罵他們人渣、敗類,3人否認指控,認為遭到網路霸凌,並開記者會提出證據反駁,黃苡峻並對PO文的Jason Wu及罵他的80多名網友提告防害名譽。事後警方調查,但查不出網友JASON WU的真實身分,倒是在底下留言的網友,有81人身分確認,被函送北檢偵辦,其中5名網友在北檢轄區,到案後坦承犯行,黃苡峻要他們在網路上PO文道歉,並撤回告訴,最後5人不起訴。其餘涉案網友因散布在各地,檢察官已向高檢署聲請移轉管轄。
行蹤成謎1/獨家直擊!樂天女孩嘎琳夜奔商辦大樓 行李箱一推消失3天
28歲中職樂天桃猿啦啦隊樂天女孩Rakuten Girls胡佳琳(嘎琳),7月11日被時報周刊CTWANT直擊從桃園自駕開車,還帶著行李箱到台北市內湖區看似訪友,但車子一停便是3天時間。而該處商辦大樓不僅有車庫,裡面還停了兩台價值超過2千萬台幣的超跑,感覺相當神秘。當晚7點26分,嘎琳一路將車開到內湖,車子停在商辦大樓一樓的車庫外。(圖/本刊攝影組)7月11日中午12點52分,本刊直擊脂粉未施的嘎琳與一名女子走出位於桃園市一處民宅,兩人走到附近的早午餐店用餐。飽餐後又一起回到民宅。下午3點半左右,嘎琳獨自駕車出門。半小時後,車子停在桃園棒球場附近,接著走到一處大型住宅社區訪友,直到傍晚5點半才離開。接下來,嘎琳並沒有回家,而是驅車前往台北市內湖區一處商辦大樓。才停好車庫鐵捲門就立即打開,一名體型壯碩的男子出來迎接嘎琳。(圖/本刊攝影組)晚間7點26分,車子停在商辦大樓一樓的車庫外,才停好車庫鐵捲門就立即打開,一名體型壯碩的男子出來迎接嘎琳,還幫忙嘎琳把車上的行李箱拿下來,2人寒暄幾句後,男子將行李箱交還給嘎琳,自己到大樓門口拿了外送。嘎琳則獨自推著行李走進車庫內,當晚之後就未見嘎琳進出,而她車子在車庫門外一停便是3天時間。嘎琳和男子寒暄幾句後,就獨自堆著行李走進車庫內。(圖/本刊攝影組)13日早上9點16分,素顏的嘎琳走出車庫,一臉無神的她看來像是沒睡好似的,睡眼惺忪還有些畏光的樣子。疑似以手機確認愛車上鎖,車子的閃了幾下雙黃燈,嘎琳便走到路邊搭多元計程車離開。而當天中午嘎琳則是在台中有一日店長活動,才看到她現身,其他時間未見嘎琳進出該商辦大樓,車子也是一動不動停在原位。直到13日早上,才又見到素顏的嘎琳走出車庫。(圖/本刊攝影組)在15日晚間6點半左右,本刊直擊一輛黑色LM廂型車,自該商辦大樓停車場開出,前往大安區某知名的鐵板燒餐廳,下車的是穿著休閒的昇鴻公司前董事長黃苡峻。(圖/本刊攝影組)據本刊這3天時間觀察,車庫鐵捲門平時都是處於關閉的狀態,但鐵捲門一打開一眼可見車庫內還停放了2部跑車,分別是靠外面綠色的McLaren 765LT,基本售價2368萬起;而停放在裡面的紅色車,從外型來看很可能也是要價2221萬起的法拉利purosangue。而在店外等待的黃苡峻的司機,正是11日那天幫嘎琳拎行李的壯碩男。(圖/本刊攝影組)晚間10點44分,黃苡峻等人走出餐廳,與大夥兒交談兩句便獨自坐進廂型車離去。(圖/本刊攝影組)此外,在15日晚間6點半左右,本刊則直擊先前幫嘎琳拎行李的壯碩男,開著一輛黑色LM廂型車,自該商辦大樓停車場開出,前往大安區某知名的鐵板燒餐廳,下車的是昇鴻公司前董事長黃苡峻,原來該男是黃苡峻的司機。黃苡峻穿著綠色短袖上衣搭配短褲,一身搭配相當休閒。晚間10點44分,黃苡峻等人走出餐廳,與大夥兒交談兩句,黃苡峻便獨自坐進廂型車離去,原本車子已經回到內湖車庫附近,但不知何故車子又開往中山區一處住宅大樓,黃苡峻在櫃檯填了像是訪客資料後上樓。對於本刊狗仔在7月11日拍到嘎琳推著行李箱與黃苡峻司機有互動,之後嘎琳進入內湖商辦車庫一事,樂天球團回應:「據了解,嘎琳當天是參與汽車保養產品的拍攝,地點為廠商租借的商用場地。由於現場拍攝人員眾多,亦不清楚黃先生是否在現場。請勿過度揣測與聯想,謝謝關心。」
陳啟昱潛逃24天後投案 監院促院、檢統一重大案件認定標準
台鹽綠能掏空案中,涉案前董事長陳啟昱原定於去年11月出席羈押庭,卻未依規定到庭,一度失聯後遭通緝,最終在失蹤24天後投案,至今仍遭羈押禁見。嫌犯落跑期間,外界曾數度提出質疑,該案仍然處偵查階段,偵查主體與聲押職責均由檢方負責,在法院可能無保釋放的前提下,檢方理應當庭或即時請求法官裁定保全被告措施。然而,院檢卻未採取防逃行動,顯見疏失。對此,監察院今(12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法院與檢方對於「重大、矚目案件」的認定標準不一,籲建立一致性規範。針對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遭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後疑似逃匿一事,引發外界質疑法院是否延誤開庭、檢方是否未善用科技監控。監察委員王美玉與葉大華調查指出,雖然為防逃可考慮賦予法院一定的審理期限,但仍須兼顧案件複雜度、被告人數及辯護人閱卷權益,若強制法律明訂審限,恐不符實務所需。兩位監委說明,依刑事訴訟法,科技監控屬羈押的替代措施,唯有法院認為具羈押事由時方能聲請。既然當時台南地院認定陳啟昱不具羈押必要,院檢自然無從要求科技監控;至於法院當時為何做此認定,基於審判獨立原則,本院予以尊重。監察報告也指出,現行各地法院與檢察署對「重大、矚目案件」認定標準不一,恐導致羈押審查缺乏即時與明確判準,進而造成防逃漏洞。為此,兩位監委建議應建立一致性標準,同時推動「強制處分專庭」制度,使羈押、搜索、限制出境等處分的審理更具專業與效率,既可保障人權,也強化司法效能。
台鐵公司化首年考成甲等!從業人員最高可領4.4月獎金
國發會針對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2024年考成出爐,去年為台鐵公司化首年,虧損137.9億元創新高,行車異常與事故也因天災頻繁累計破千件,經交通部爭取,台鐵公司考成取得甲等,從業人員最高可領4.4個月獎金,另中華郵政、桃機公司、港務公司也皆為甲等。國營事業去年考成結果出爐,交通部轄下的台鐵公司86.18分獲甲等、中華郵政87.64分也甲等、台灣港務公司87.65分獲甲等,桃機公司拿91.01分最高分取得甲等,依規定,取得甲等考成的國營單位員工最高可領4.4個月獎金。台鐵公司化後招募或轉任的從業人員最多可領4.4個月獎金,不過,未轉任從業人員的資位人員因仍具有公務員資格,故比照公務員領2.5個月的工作和年終獎金。台鐵公司總經理馮輝昇今早也發信給員工提到,要跟大家宣布一個公司重要的里程碑,經過交通部與行政院的核定,台鐵在公司化的第一年,正式確認工作考成結果為甲等。馮輝昇說,首先要代表經理部門誠摯地感謝所有同仁過去這一年來戰戰兢兢、努力不懈的表現,因為有大家的付出,才能獲得此次的肯定。同時,也要感謝杜微前董事長、伍勝園代理董事長與鄭光遠董事長的帶領並為公司據理力爭,相關程序才能順利推展。馮提到,在公司化第一年,共同經歷了許多的困難與挑戰。除了要適應制度的改變,同時也要持續地精進各項工作,用加倍的努力急起直追,以達成對於安全的重要承諾,還有社會各界對於台鐵的深重期盼。而公司化後的第一張成績單,證明了台鐵人不服輸、使命必達的精神,只要大家同心協力,一起打拚,拿出專業與能力,一定可以有令人肯定的表現。馮輝昇也說,清楚明白公司還有許多需要改革與進步的地方。如同鄭董事長對於所有台鐵人的期許,在安全方面,需要做出釜底抽薪的變革,具體在每一個環節落實安全文化,讓社會大眾安心;在便捷部分,我們要拿出台灣鐵道老大哥的專業,提供準點、有效率的旅運服務;在服務過程,我們需要以旅客的需求出發,優化各項措施,讓顧客滿意進而帶動公司的營收與成長。馮強調,此次考成甲等的成果,除了是對於台鐵階段性工作的肯定,也為台鐵訂立了更高的標準與責任。公司將持續提升各位同仁的福利與待遇,達成「友善職場、快樂員工」的目標。讓我們繼續攜手前進,達成「安全、準點與便捷」三大目標,讓台鐵不只第一年考成甲等,之後更要年年甲等、轉虧為盈,成為全台民眾都肯定的最優質企業,一起努力加油!向前有路,光明在望,臺鐵「黃金十年」、「幸福企業」的目標,一定能共同𢹂手達成。
張忠謀94歲生日快樂! 台積電10日豪發1166億股利政府入庫「這數字」
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去年第四季現金股利4.5元,於10日發放給股東,共計約1166.97億元的現金,行政院國發基金管理會持有台積電16.537億股,估計將入帳74.41億元,7月10日生日、94歲的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也可進帳超過5億元。據台灣集保結算所統計,台積電股東人數在今年5月底以180萬3854人,躍居台股之冠。台積電去年第四季盈餘配發4.5元現金股利,於6月12日除息,但因除息前股價拉高,加上國際情勢動盪,經歷10個交易日才順利填息,下次將配5元股利,再創新高。而10日台積電股價以上漲5元、1095元開出後,早盤最高曾到1100元。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在2018年6月退休前持有1.25億股,若退休後未處分手中持股,這次可領約5.62億元;現任董事長魏哲家持有682.5萬股、約3071萬元;前董事長劉德音2024年6月退休時持有1291萬餘股,將有5809萬現金股利。創始元老們也大豐收,像是曾繁城持有台積電2947.2萬股,可領到約1.33億元現金股利,秦永沛持有504萬股,約可入帳2270萬元。而由國發會管理的國發基金,5月時曾在立法院報告投資績效,自2016至2024年,投資37家新興事業,總金額309.42億元,已回收金額207.5億元,有15家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其中六家的投資內部報酬率為負,虧損最大的三家為台船(2208)、如興紡織和Gogoro,還有東貝公司進入破產程序,目前幾乎都靠台積電在賺,這次配發現金股利,可進補超過74億元。
朱亞虎至少13次否認行賄! 沈慶京辯護人聽完竟哽咽
臺北地院今(1)日續審京華城案,播放鼎越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偵訊錄音光碟。錄音中可聽見朱至少13次明確否認210萬元政治獻金為行賄,強調該款單純是政治獻金,並非用以換取恢復樓地板面積。然而,檢察官偵訊時多次將210萬與「恢復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掛鉤,並反覆追問,被辯方質疑誘導、脅迫取供,導致朱亞虎答詢時出現混亂。音訊播放告一段落後,沈慶京委任律師竟當庭哽咽,聲稱朱亞虎偵訊內容已因檢察官不當取供失去證據能力,強調朱在光碟中至少13次否認行賄,卻遭檢方以「說謝謝=行賄」、「210萬就是為了恢復樓地板面積」等語硬扣行賄之名,更稱檢察官將單純政治獻金強扯成「前金」,企圖誘導朱亞虎與沈慶京牽扯柯文哲,訊問過程令人難以接受,強調朱的「供詞」不具證據能力,法官不應採信。此外,沈慶京辯護律師指控朱亞虎當時的辯護人未適當協助,反成為檢方幫手,未考量被告權益,且法令通過時間與檢方所謂「收賄」的時間完全對不上,邏輯不通。檢方則強調朱確實已承認行賄,且過程中並無不正取供。全案下午續審。沈慶京則因健康狀況持續接受抗黴菌治療,尚未確定何日可到庭受審。
偵訊錄音曝光! 朱亞虎:能不能不要用行賄這兩個字?
臺北地院今(1)日續審京華城案,上午原擬勘驗前副市長彭振聲偵訊錄音,但因彭妻不幸輕生,他臨時返高雄處理後事,法庭改播放鼎越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偵訊過程。辯方表示,錄音中檢察官語氣強勢,接連向朱施壓,將210萬元政治獻金直接定性為行賄,甚至以強制處分、刑度等威嚇,要求朱認罪,朱在錄音中多次表達款項僅為感謝、討好之意,無行賄意圖「能不能不要用行賄這兩個字?」,但檢方表示不行,強調只要有討好成分就是行賄。錄音同時揭露,檢察官對朱明言,貪污刑責起跳7年,偵查中若早自白或許可緩刑,否則恐無法平安回家,言下之意引發押人取供疑慮。朱最終表示願認罪。沈慶京律師聽畢錄音後嚴厲指出,此屬典型誘導、施壓取供,認罪內容不具證據資格,檢察官行徑已嚴重違反檢察倫理,建請法院評估是否移送評鑑,以示公信。對於律師的質疑,公訴檢察官當庭駁斥,強調偵訊過程全程合法,朱自承款項具討好之意,已構成行賄要件,並無翻供之情形。檢方也反駁所謂施壓、脅迫純屬片面解讀,強制處分原本就依法取決於被告答辯,絕無不正取供,請求法院勿受片面指控所誤。
生技教父林榮錦「涉內線交易」1百萬交保 前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50萬交保
被稱為「生技教父」的晟德大藥廠前董事長林榮錦及其家族成員,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偵辦。檢調26日大動作搜索23處,約談林榮錦、妻子歐麗珠、兒子林宏軒、女兒林佳陵、永昕董事長陳佩君及前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等26人。經漏夜偵訊後,林榮錦與陳佩君各以100萬元交保,張鴻仁則以5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親友及公司高層亦分別以5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獲保。檢調指出,2020年4月28日永昕生醫公告與全球百大製藥廠Gedeon Richter簽訂1650萬美元(約新台幣4.79億元)資產銷售合約,轉讓LusiNEX相關細胞株庫、CMC技術及智慧財產權等資產,總價金達永昕實收資本額39%,屬重大利多。然而,在消息公開前,林榮錦家族、時任永昕總經理陳佩君及法人董事代表等人,涉嫌透過親友帳戶進場買股。事後林榮錦家族虧損數萬元,陳佩君等人則獲利數萬至數十萬元。對此,台北地檢署26日指揮調查局,兵分23路搜索晟德林榮錦前董事長、妻子歐麗珠、兒子林宏軒、女兒林佳陵及永昕董事長陳佩君共26人住居所及永昕公司,並約談前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共26人到案。此案並非林榮錦首次涉入內線交易爭議。他先前已因東洋藥品指控其無償授權關鍵藥品技術致公司損失數十億,遭高院更審中。另涉2019年及2021年2次晟德子公司交易內線案,今年2月才被北檢起訴。此外,涉案的前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背景亦受矚目,他早年棄醫從政,曾任健保局總經理,推動健保IC卡上路,後轉戰生技業,與林榮錦成為事業夥伴,未料捲入此波風暴。 林榮錦在生技界素有「生技界艾科卡」之稱,如今卻官司纏身,此次再涉內線交易,恐對其聲譽及事業造成重大衝擊。
生技教父前董座涉內線交易! 北檢指揮調查局搜索帶回26人約談
擁有「生技教父」之名的上櫃生技公司「晟德大藥廠」林姓前董事長以及多名高層涉嫌於2020年4月晟德的子公司「永昕」與國外大製藥公司簽訂總價1650萬元美元的資產銷售合約之利多訊息,提前進場買進永昕股票,事後林姓前董事長家族虧損數萬元,另陳女等人各獲擬制性獲利數萬元至數十萬元,涉嫌證交法的內線交易罪,而台北地檢署26日指揮調查局搜索,並帶回26人到案約談。檢調獲報,2020年4月28日永昕生醫發布公告,即將和國際知名製藥公司簽訂資產銷售合約,並以總價金1650萬美金轉讓LusiNEX相關的細胞株庫、CMC技術、智慧財產權及臨床試驗結果等給全球百大製藥廠Gedeon Richter。永昕生醫從此次交易中獲得資本額39%的價金,其中除了包括已收取的議約金200萬美金外,Gedeon Richter也將於合約簽訂後依約支付300萬美元的簽約金,而此項交易,也因此被視為重大利多訊息。然而,在此消息公布以前,永昕母公司的晟德林姓前董事長及其親友、時任永昕總經理陳女、法人董事代表等多人紛紛透過親友帳戶買進永昕股票,涉嫌內線交易,多位買家中,林姓董事長家族虧損數萬元,陳女等人則各別獲擬制性獲利數萬元至數十萬元。台北地檢署26日指揮調查局,兵分23路進行搜索搜索晟德林姓前董事長、妻子、兒子、女兒及永昕陳姓董事長共26人住居所及永昕公司,約談林姓前董事長共26人到案。
驚爆「內線交易+中資滲透」涉2案! 新華泰富3任董座全交保
芝麻街美語補習班母公司「新華泰富」(5481)爆出內線交易及中資滲透等弊案,台北地檢署昨(19日)兵分多路前往新華泰富總部等11處地點展開搜查,並帶回前董座何佳洲、現任董事長李文杰等7人,經檢方漏夜偵訊,諭令何佳洲以80萬元交保、李文杰以50萬元交保。回顧事件,近來爆出經營權糾紛的新華泰富,意外扯出於2015年至2016年間,疑似有中資利用董監事改組之際,趁隙安插人手進入公司,入股新華泰富;另一方面,新華泰富於2019年12月27日發布重訊,宣布將以8.5億元出售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的土地,怎料時任公司董座何佳洲、監察人羅俊淦、董事鄒慶雙及前董事許慶陽,疑似在重訊發布前後「禁止股票交易期間」,涉嫌偷偷買賣股票,非法獲利約數十萬元。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新華泰富公司、被告家中等11處地點展開搜查,並約談7名被告、2名證人到案。經檢方漏夜偵訊,將新華泰富前董事鄒慶雙、前董事許慶陽、時任監察人羅俊淦等3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諭令各以10萬元交保,公司財務李世宏則以3萬元交保;前董座何佳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2罪,諭令以80萬元交保,現任董事長李文杰、前董事長徐堂榮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諭令各以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