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 內線交易 朱國榮 炒股 證券交易法 國寶集團牧東前董座、生活工場老董涉嫌掏空公司 7人遭收押禁見
上櫃公司牧東前董事長蔡元培、游盛聯與生活工場負責人王慶輝等人涉利用假交易掏空牧東公司,使牧東公司受到7000萬餘損害,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官兵分24路搜索,帶回蔡元培等19人,複訊後針對蔡、王等7人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收押禁見裁准,游盛聯等則獲諭知5萬至300萬不等交保。檢調調查,蔡元培、王慶輝等人自2021年起,以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的預付貨款方式,進行虛偽居家用品、生產設備採購交易約1億7000萬餘元,又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財報掩飾犯行後,再提醒交易金額、隱匿不法所得金流,掏空牧東公司7000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企業專組檢察官王涂芝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8日兵分24路到新北市土城區、台北市內湖區,即牧東公司與被告住居所等處執行搜索,查扣會計傳票、手機、硬碟與存摺等證物,並帶回蔡元培、王慶輝與游盛聯等19人。複訊後檢方認為蔡元培、王慶輝等7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新北院聲請收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游盛聯則獲諭知300萬元交保。牧東日前才因繳不出財報,於去年被停止交易,直至今年9月3日才重訊公告已補行申報財報,並於同月5日恢復交易,游盛聯、蔡元培皆曾擔任董事長一職。★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桓鼎-KY提告董事侵占公司資產 張建智發聲明反擊
金屬建材及綠能廠商「桓鼎-KY」4日發布重訊,指控董事張建智侵占大陸子公司崇佑新材料公司股權4.19億元,3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張建智發表3點聲明,指崇佑股權是經大陸律師與當地政府討論後,由律師見證下的暫時保管程序,並無不法,雙方互控糾紛愈演愈烈。桓鼎-KY昨發布重訊,指控張建智透過Buima Holding Hong Kong Ltd.代表人身分,私自將桓鼎子公司崇佑(中國大陸)新材料公司變更為張所有,估算崇佑股權價值達新台幣4.19億元,3日已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張涉嫌侵占、偽造文書罪,以全力維護員工、供應商、客戶與股東權益。不過,張建智立即發表聲明,指崇佑股權是大陸當地政府為確保企業的資產安全,以及員工、供應商等權益,經大陸律師與當地政府討論後,由律師見證下的暫時保管程序,等桓鼎在台港相關刑事偵查程序結束後,由雙方律師在大陸完成股權保管協議。張建智聲明指出,桓鼎8月22日董事會因有一席獨董未出席且未委託其他獨董代理,依規定無法決議董事長解任案,經詢問董事有無意見及臨時動議,因在場董事皆無表示,他宣布散會,依法有據,因此後續董事會未經合法召集,即屬無效。此外,張建智聲明另質疑桓鼎旗下公司統量電能參與台端興業私募案,屬重大投資,卻未向母公司桓鼎公司報告,有背信疑慮。張建智日前已向北檢指控桓鼎-KY新任董事長莊宏偉涉偽造公司章,另與統量電能董事長陳帝生等人,投資台端興業,導致母公司虧損,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及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北檢分案偵辦中。
航前董座張綱維涉掏空36億!法官重判14年 判刑7大犯罪事實曝光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指控掏空公司資產近3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2020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張綱維等人,他被羈押歷經350天才交保。經過4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審判決出爐,張綱維被判14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張綱維先以詐欺手法欺騙法院誤認遠航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再以不實借款契約侵占遠航資金,又涉逃漏稅、擅自將遠航停航,漠視民眾權益、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資產,重判14年有期徒刑。(圖/黃耀徵攝)據了解,張綱維在2020年4月遭羈押,歷經長達350天,他在2021年3月以1億元交保,離開台北看守所後,張綱維表示出來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回去探望肺腺癌第四期的母親。整起案件歷經漫長審理,30日判決出爐,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沒收32億餘元的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張綱維為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先向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重整監督人佯稱有資金挹注遠航,不用負擔任何利息或資金成本,實際卻是用月息2%到4%之民間借款出資遠航,又將借款本金、利息轉嫁遠航承擔,且一方面讓樺壹公司貸款出資遠航,一方面又讓遠航償還樺壹公司的貸款,形同樺壹公司憑空取得遠航股權,使遠航財務惡化。遠航2019年12月無預警停飛,被民航局罰鍰、廢照與註銷航權。(圖/鄭清元攝)另外,遠航向樺壹公司租用飛機,依約遠航支付給樺壹公司的租金可扣除維修費用,但張綱維等人卻將之認列為遠航的維修收入,明知樺福公司出售土地給禾豐泰公司,遠航並無仲介,卻讓遠航認列佣金收入,以此虛增遠航收入,張綱維虛增樺福公司佣金支出,藉此逃漏樺福公司應繳之稅捐。張綱維明知「安泰-樺壹貸款案」、「安泰-銘漢貸款案」中,安泰的授信條件為由遠航承擔債務,卻在重整聯席會上隱匿該授信條件,讓法院及重整監督人以為遠航只需要負擔不超過年利率2.5%的利息。他另又以「轉調樺壹款」名義,將遠航資金移轉到樺壹公司保管,並挪用該筆資金,達成侵占。誇張的是,張綱維為避免侵占犯行曝光,不實製作「借款契約」作為會計憑證,同時又拿遠航的資金挹注樺福集團,金額超過樺福、樺壹公司為遠航借款的金額,又讓遠航背債,行掏空遠航之實。當民航局要求遠航解決資金貸和關係人款未回收問題,張綱維卻讓遠航向樺福公司購買小坪頂房地,藉此打消29億餘元應收關係人款,遠航當時已有可運用資金不足問題,影響其經營存續,張綱維此舉讓遠航財務更加嚴重惡化。他還同時代表樺富公司買地,一方面為讓樺富公司少繳稅,偽造金額不實之買賣契約,墊高購地費用,另一方面又把樺富公司購得之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侵占樺富公司資產。接著,遠航向民航局表示暫停航線,並向員工表示停止一切飛航營運,同時在官網上公告,自2019年12月13日起停航,還在監控會議中,向民航局表示遠航只飛到同年月12日,未依規定即擅自停航。法官認為張綱維以投資人身份參與遠航重整,卻以不法手段詐得遠航重整完成之龐大利益,當取得重獲新生之遠航經營權後,貪圖私利,又將遠航資產充作私人金庫,還將手中不易變現的不動產轉讓遠航以抵償其掏空款項,嚴重違背公司治理原則,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張綱維同時未體認飛航大眾運輸特許事業負責人之社會責任,無預警宣布停航,致使社會大眾、員工、上百名滯留在外旅客嚴重恐慌,出面後且聲稱是「員工誤判情勢擅發停業通知」,將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飛航事業經營視為兒戲,漠視消費者權益,嚴重侵害特許經營權之公共利益,不宜薄懲。法官考量張綱維處核心要角地位,犯罪參與最深,掌握全部犯罪所得,又矢口否認犯行,應處較重之刑。至於副董事長鄭晴文等人配合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財務報表,使張綱維得掏空遠航,所為亦應非難。法官認為鄭晴文等人為聽命行事,也未從中獲取犯罪所得,雖矢口否認犯行,但偵查階段積極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實,並配合查找相關帳冊等資料,使偵查機關得順利追查,因此得量處較輕之刑。另同案被起訴的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副總經理黃伯川與協理陳世卿,均獲判無罪,可上訴。廖燦昌等人本案被控施壓當時合庫部屬,違反授信規定核准超額貸款給遠航,涉犯《銀行法》等罪嫌。法官審理認為合庫沒高估遠航擔保品價值,遠航當時的聯徵資料也看不出異常,且因遠航剛完成重整,合庫進行1個多月徵信作業才通過,並收取較高利息。法官認為本案合庫承辦人所稱「有壓力」,是因需估價擔保品眾多、作業時間過於緊迫加上遠航所提資料不齊全,並非來自廖燦昌等人施壓,據此判廖、黃伯川與陳世卿及另4名合庫職員與承辦人均無罪。
海巡登船查27分鐘朱國榮照逃 管碧玲坦承疏失允諾檢討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24日表示,有鑑於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重大經濟罪犯逃跑案,海委會針對高風險潛逃犯罪者,將研議是否做「電子嫁接」,讓通報訊息更即時,對想要棄保潛逃者將更有防逃效果。朱國榮涉及龍邦集團炒股等重大經濟犯罪名列重大通緝要犯,最高法院日前依照《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等罪判刑16年,並沒收新台幣1.8億犯罪所得定讞。然而判決定讞前,朱國榮早已在2023年透過親信、女友陳宛瑄一家人策畫協助,搭乘由「超跑達人」周哲男提供的私人遊艇潛逃至菲律賓,至今下落不明。監察院近日調查報告更指出,海巡人員曾花了27分鐘檢查朱國榮偷渡快艇,但竟未詳細檢查所有可藏匿空間,實在有重大疏失,因此提案糾正海巡署通過,也要求檢討是否該利用科技設備優化監控。海巡署在坦承過失之外,也提出反駁,認為朱國榮2019年就遭境管,只要他未依規定報到潛逃,警察機關便應立即通知海巡單位,可惜海巡署沒收到訊息,因此未能同步啟動防逃機制,這是「逃跑」最大主因。此外,現行規定除了曾犯法遭一定期間「留校察看」的「注檢船」或其他明顯可疑狀況須「加強檢查」外,其餘船隻僅能實施「目視航行」檢查,因此查艙時間及程度有法令限制,不能隨意踰越。對此,管碧玲回應,能理解社會上的期待,潛逃案也納入檢討,但檢討方向並不是朝向全面高強度安檢,因為依規定朱國榮潛逃的遊船屬「甲類對象」,法規上被要求只能「柔性安檢」,當天值勤的海巡官查了27分鐘已是相對認真了,很可惜沒查到讓大家失望,海巡署內部會檢討。※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300億疑涉不法?張國煒狀告張國華背信 北檢檢肅黑金組要查
今年8月,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官司終於定讞。張榮發指定擔任集團總裁並繼承全部遺產的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日前委託律師控告柯麗卿等4位遺囑執行人和大哥張國華涉嫌背信,並要求更換遺囑執行人。此外,多年來張國華主導出售巴拿馬長榮國際(簡稱EIS)300多億資產給自己掌管的長榮海運,如今恐有不法疑慮,北檢日前接獲刑事告訴後,均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釐清。對此,長榮集團稍早發出集團聲明,喊話張國煒「切勿因一己之私,罔顧集團利益。」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逝世,遺囑指定4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140億遺產,並接下長榮集團經營權,引起大房不滿,甚至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今年8月14日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張國煒則在9月18日下午委任林文鵬等4位律師至北檢按鈴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背信,同時向北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此外,律師陳祐良在2024年3月間以長榮海運股東身分控告董事會10位董事背信。陳祐良受訪時表示,EIS是長榮集團海外控股公司,資產千億,股東只有張榮發和4個兒子各占20%;張榮發離世後,遺囑執行人不僅惡意違背遺囑,指派張國華擔任EIS的常任董事長,柯麗卿自己還擔任EIS總裁。長榮集團海內外到底有多少資產,「帳房」柯麗卿比張家兄弟還清楚。陳祐良指出,張國華主導長榮海運董事會,在EIS法定代表人有重大爭議情況下,一直由張國華掌控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6月迄今向巴拿馬長榮進行多筆股權及不動產交易,導致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流出新台幣數百億元鉅款。現在張國煒要追討了,「是不是可能陷於交易無效致造成長榮海運蒙受數百億元鉅額損失之重大損害?」據了解,長榮股東今年3月間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多件刑事告訴,提告張國華與長榮海運董事會成員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但張國華當時指出,自己在2023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以盤後鉅額交易購買股票,至今沒有賣出的計畫,交易依法申報,無內線交易,無任何獲利。北檢20日指出,接獲相關刑事告訴後,已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偵查。另外,針對張國煒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背信一事,長榮集團稍早發出聲明,喊話張國煒「切勿因一己之私,罔顧集團利益。」長榮集團聲明 全文如下: 有關張國煒先生控告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先生所指定的四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先生違反遺囑內容一事,1.「長榮集團總裁」之頭銜身分,為1993年3月由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所創設。雖張國煒先生一度曾於2016年2月18日以時任長榮航空董事長身分在長榮航空自行宣布擔任集團總裁,旋因大股東家族共識而將此職稱永遠留給創辦人,爾後各公司秉持公司治理原則,由專業經理人妥善經營,績效有目共睹。2.張國煒先生表示四位遺囑執行人未選任其作為巴拿馬長榮國際之公司負責人即是違背遺囑之說法,顯然刻意忽略巴拿馬長榮國際僅單純為長榮海運體系其中一家公司的事實,而觀諸長榮集團轄下各公司章程,均未設有「總裁」乙職之職銜。巴拿馬長榮國際於1975年設立登記時,即於章程中規範「Permanent President」之公司負責人一職,而張榮發先生係於1993年始創設「長榮集團總裁」名號。兩者職銜身分截然不同,張國煒先生企圖將兩者混為一談,罔顧公司章程體制與企業運作事實,其心可議。3.張總裁辭世後,四位遺囑執行人為確保海運業務遂行,依循集團旗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指定張國華先生擔任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及Permanent Director,此業經巴拿馬當地主管機關依相關文件完成公司登記程序。張國華先生為巴拿馬長榮國際現行有效之合法代表人,依法規及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包括公平配發股利給全體股東,其中張國煒先生亦以股東身分完整受領股利,分毫不差,建請張國煒先生切勿得寸進尺、為一己私利妄圖影響長榮集團之穩定經營以及轄下上市公司股價,而應盡早止息訟爭,始為正軌。
廣明併台硝爆內線交易!檢調兵分9路搜索 傳喚2公司董事等13人
生產無煙火藥關鍵成分硝化纖維素、已下市的台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間,發布重大訊息宣布和廣明實業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但包括廣明實業陳姓董事等人,卻在禁止交易期間,違法買賣台硝公司股票,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韋宏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檢調接獲檢舉,表示廣明陳姓董事及台硝許姓董事等人在知悉重大訊息後,在禁止交易期間,於2021年1月至4月間,買賣台硝股票,不法獲利約60萬元。對此,北檢檢察官劉韋宏1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台北地檢署初估每人不法獲利約10萬至20萬餘元不等,訊後將移送複訊,而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晚間將移送複訊,訊後不排除祭出強制處分。據了解,台硝董事會於2021年3月31日宣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公司進行股份轉換,廣明實業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公司100%股權,股份轉换案約定每一普通股現金對價為含息價16元,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將向證交所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基準日暫定9月1日。廣明實業目前持有台硝40.21%股權,為有效整合資源,台硝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進行股份轉換案,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廣明實業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支付給廣明實業以外的公司其他股東,取得其餘約59.79%股權,轉換案完成,台硝成為廣明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所有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10億吸金大騙局!假投資公司誘千人上當 藏7300萬現金遭警方破獲
台北市1名李姓男子涉嫌設立假投資公司,以「優惠存款」、「固定配息」等誘人投資方案,成功招攬上千名投資者,非法吸金總額超過10億元。警方於公司內查扣大量現金,包括7300萬新台幣及4500美元,保險櫃中堆滿一疊疊現鈔,場面相當震撼,專案小組陸續拘捕李嫌及其同夥共41人,全案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表示,38歲的李姓男子從5年前開始運作,未經核准便以境外公司的名義推出「優存方案」和「固定配息」等投資計畫,透過舉辦投資說明會及在社群媒體上大量宣傳,吸引大批投資者投入資金,每單位投資額為30萬元,李嫌向受害者承諾一年後可獲得5%至7%的穩定收益,然而這些資金並未用於任何實際投資,而是用於支撐龐氏騙局。警方經過長期調查與蒐證,於6月及8月對李嫌在台北信義區的總公司以及台南的分公司進行突擊搜索,在現場,警方發現驚人的一疊疊現鈔,總計查扣新台幣7300萬元、4500美元,並扣押4輛進口轎車;此外,警方還搜出手機、筆電、存摺、客戶資料以及公司內部用來激勵業務人員的績效黑板與海報等證物。據調查,公司對表現優異的員工提供高額獎勵,甚至組織出國旅遊,年初還曾安排員工到越南旅遊,原定8月要再前往新加坡,卻在行程前被警方破獲,除了李嫌外,警方也逮捕包括公司幹部與業務員在內的41人。41人分別被控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證券交易法》以及《詐欺罪》等罪名,並依照情節輕重,交保金額從3萬元至80萬元不等;目前,檢方正在進一步調查這起龐大吸金案件,並呼籲民眾對投資機會保持警惕,以免落入詐騙圈套。
公司治理史「蒙羞罕例」!中福改選後公司派竟無視投保中心異議 立馬剝奪1董事2獨董權利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在今年6月上演股東會主席台上空無一人的流會鬧劇之後,由股東翁弘林等共20人提出並於8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暨全面改選董事,但會中以股東指派代表人身份出席的一位律師,竟然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當選董事的創辦人家族成員暨前董事長黃立中、以及二位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業務資料等基本董事權利。雖遭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二次發言嚴正表示異議「不符公司法」、現場股東義憤填膺,主席翁弘林及司儀仍強行表決、宣布通過此案,涉及違法之舉實為罕見,應為我國公司治理史上公司經營權之爭的首例。CTWANT記者於中福股臨會後,採訪投保中心出席代表,對方說將會與公司研議此案後續處理方式;大股東黃立中則跟記者說,一切將委由律師處理。今天新選出的獨立董事江嘉芸律師則表示,「中福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章程要成立審計委員會,組成成員就是四位獨立董事,而審計委員會存在目的就是要審視中福公司財務、審閱財報等事項,竟然用臨時動議不讓獨立董事接觸財務、營運資訊,完全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更是在剝奪股東權益。」「主席及司儀藐視法律規定、無視投保中心異議跟在場股東抗議,董事長陳建竟然還附議,硬是強行表決通過如此荒謬絕倫的剝奪董事、獨董應有合法監督公司權利的議案,這種蠻橫作法在場股東看了都搖頭!」江嘉芸說。江嘉芸律師不僅於股臨會中發言,要求立即暫停此臨時動議表決案,未獲主席裁示討論,就連投保中心兩度提出異議,仍然遭到置之不理,司儀仍是宣布投票表決、開票與通過此案。「刻意剝奪特定的三位董事(含獨董)由《公司法》、《證交法》等所賦予的董事權利,不敢讓除了公司派人馬以外的董事、獨董查看公司財務、營運資訊,翁弘林、陳建等公司派股東究竟在害怕什麼?合理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違法情事?這種作法很明顯就要規避董事、獨董對公司的合法監督權利,將會向金管會、證交所等主管機關陳情檢舉,也會請投保中心協助,維護股東權益。」江嘉芸律師說。投保代表二度發言,對於投票表決「全面禁止」特定的三名董事、獨董接觸公司業務財務文件等權利,表示不符公司法,請股臨會主席再次思考、謹慎、妥適行事;但未獲主席說明。(圖/周志龍攝)「提案要進行臨時動議、剝奪董事查閱公司財務等董事權益的那位股東身份其實是名律師,跟台上擔任司儀的律師,兩個人就是同一家事務所的,在場的股東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在搞什麼,就是不要讓他們公司派以外的人進入公司董事會,去調查可能的弊端弊案,陳建、翁弘林一夥人從111年接管公司以後,花了那麼多中福的錢,但錢都去了哪裡?流進誰的口袋?為什麼不敢讓股東選出來的董事、獨董去查?裡面是不是一攤爛賬?吃相真的太難看,瞎搞公司,董事長陳建應該出來承擔責任!」一位不具名的小股東氣憤地表示。今天的中福股臨會由股東翁弘林擔任主席,上午九時,司儀宣布開會,立即有出席股東提出「會議程序問題」,表示係依內政部的規定提出發問,但司儀仍繼續公布出席股東權數……將進行董事選舉投票……。台上主席也未發言做任何裁示,現場遂出現雙聲道發言聲音,小股東繼續吶喊嘶吼著「還未經討論,會議召開是違法的」「請制止司儀,不應代表主席發言」「主席不可以置之不理」「不可以阻止股東發言」……。司儀繼續說「股東投票時間還有一分半!」約九點七分,司儀宣布開始計票,場中股東仍繼續發言表示抗議,並對主席喊話,「主席為何不主持會議程序,請主席處理我剛剛提出的會議問題」「請暫停會議」「請封存票匭」。同時有股東拿著手機拍攝計票過程,遭到八名身形高壯的工作人員圍堵,該股東則抗議說「請勿有肢體接觸,請勿額外衍生司法案件」,並求助現場出席的投保中心代表說,「請投保中心幫忙股東,維護股東權益」。令人矚目的是,中福公司創辦家族元老、黃家大姊黃小茜今日也到場出席股東臨時會,對於議案表達「臨時動議通過這樣的限制,簡直是不可思議、匪夷所思!今日終於見識到公司派的經營目的,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一個非常績優、老牌的紡織公司,擁有大筆的資產,你們不光明正大、好好經營,搞到今天這個地步,自從接手以後一事無成,把公司現金全部掏光,所有的行為都在往下市的路上走,身為大股東,本人是原始股東,我沒有賣過一股股票,你有善盡經營者責任嗎?你到底要的是什麼!」一名中福股東以先前改選董事的計票遭法院調查後須重新選舉為由,持手機拍攝開票作業加以監督,而遭公司工作人員圍堵。(圖/周志龍攝)此次董事會全面改選,四名當選董事為公司派、持股1%以上股東「陳建」提名的力大資本、現任中福董事長陳建、現任中福總經理陸榮木與蔡沛珊(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主任)與中福整合行銷提名的中福創辦家族元老、中福前董事長黃立中。四名當選獨立董事則為大股東「陳建提名」的高榮志律師、吳進成會計師,以及持股1%以上股東「黃立中」提名的楊智閔(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江嘉芸律師。中福八名董事席次中,公司派取得三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五席;「創辦家族派」黃立中一方則取得一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三席。9點40分,司儀宣布董事、獨董當選名單之後,即有股東提議要將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分割為「董事力大資本法派陳建、陸榮木、蔡沛珊;獨董高榮志、吳進成」、「董事中整公司法派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兩組,公司派有部分股東針對解除競業禁止議案,對「陳建」組投下贊成票,對「黃立中」組的競業禁止案件投下反對票,最後「黃立中」組未通過解除競業禁止案。之後馬上就有股東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新任董事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獨立董事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營運等資料的權利之外,還要求董事會盡快召集股東會解任這三人的董事、獨立董事資格,公司派以超過50%出席股權「贊成」而通過以上三項議案。最後,以56%出席股權「同意」通過「散會」的臨時動議案,於11點05分宣布散會。
正峰工業涉炒股害損失千萬 董事長李育成30萬交保
調查局接獲檢舉,指國內知名電動工具機廠商「正峰工業」公司前董事長李育成在2022年辦理私募增資時,先壓低股價後,再以家族公司帳戶進場應募股票4000多萬元,造成正峰損失上千萬元,涉嫌違反《證交法》。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6路搜索正峰、李男住處等地點,並約談李男及親友3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諭令李男30萬元交保,另洪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根據網路資料,正峰公司成立於1975年,前身為正峰新能源公司,2020年11月更名為正峰工業,主要從事電動工具機及汽車燈具製造買賣業務。正峰過去主要替國外知名電動工具廠商製造OEM產品,並與世界知名電動工具大廠技術合作。據指出,正峰公司因長期虧損,2020年曾減資同時發行500萬股辦理私募,加計2021年當年稅後虧損1.35億、2022年稅後淨損2000多萬元,待彌補虧損2.22億,已達當時實收資本額一半以上。2022年間,時任正峰董事長的李男,為了改善公司財務狀況,正峰公司董事會2022年5月12日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普通股,私募股數不超過2500萬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五次辦理。但調查局獲報,指時任正峰董事長的李男,為了取得私募股票的利益,先以人頭帳戶買賣壓低正峰公司股價後,等股價在低點時,再指示以家族公司帳戶進場應募正峰股票4000多萬元,導致正峰公司無法從私募案獲取最大募資利益,造成公司損失上千萬元,調查局認為,李男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171條第1項第1款操縱股價等罪嫌,6日搜索正峰公司及李男住處等6處地點,約談李男3名被告到案。
23年纏訟落幕!台北市「十連霸議員」陳政忠入獄 相擁親友不捨告別
台北市無黨籍的「十連霸議員」陳政忠,於1997年間被指控指示員工利用228個人頭帳戶替上市公司宏福建設護盤炒股,並涉嫌公告不實增資說明書,將募集來的55億元資金挪作他用。這起案件歷經23年的纏訟,最終在今年7月塵埃落定,陳政忠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陳政忠於6日中午12時左右前往北檢報到發監執行,當天,其頭戴白色鴨舌帽,臉上掛著口罩,身穿短袖POLO衫、長褲、休閒鞋,一身輕便裝扮現身,然而,神情顯得十分落寞,在椅子上等待辦理相關手續,與前來送行的親友相擁告別,現場氣氛顯得沉重。陳政忠在政壇上的十連霸成就曾令其風光一時,但最終難逃法網,被指控在1997年利用人頭帳戶進行炒股,並以不實資訊誤導投資人,違反《證券交易法》和《公司法》,案件經歷長達23年的司法程序,陳政忠最終無法逃脫法律制裁,被判入獄服刑6年。
可成董座被控內線交易千萬元交保 洪水樹回應了
曾是蘋果概念股、金屬機殼廠商可成科技(2474)驚爆內線交易,董事長洪水樹涉嫌在禁止交易期間,利用家族帳戶偷買股票,可成18日晚間以重訊表示,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且公司營運皆正常,對財務及業務均無重大影響;不過19日股價開盤即狂跌9%,前一日收盤價為220元,一度跌至199元。台北地檢署18日執行搜索,洪水樹在19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時,記者問「董事長,有沒有內線交易」,他揮手大聲喊說「沒有」,檢察官訊問後諭知1000萬交保。可成科技是以鋁合金壓鑄件起家,於1988年開始研究鎂合金壓鑄技術,1998年起陸續贏得歐美筆電大廠認證,近年來成功透過鋁合金擠型、鍛造、CNC二次加工、陽極處理成為智慧型手機、高階筆電一體成型機殼領導廠商,過去曾是蘋果iPhone、iPad產品的金屬機殼供應商,號稱是「第一代蘋果概念股」,股價曾挑戰400元,檢調表示,可成在2020年3月17日發布重訊,為了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董事會決議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普通股,2021年9月16日再宣布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普通股,2次共計買回5萬張可成股票,但可成在這2次發布重訊的禁止交易期間,洪水樹涉嫌透過家族成員買進可成股票,獲利及擬制性獲利達千萬元,疑涉《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可成先前自結6月合併營收為15.66億元,月減4.3%,年減26.1%,累計上半年合併營收為83.31億元,較去年同期下滑逾20%,但下半年是電子產業傳統旺季,出貨動能可望逐步回溫,對產業前景維持審慎樂觀。對此,洪水樹也做出了回應:有關本人及家人日前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本人及可成科技公司對於法令遵循向採最高標準,尤其對於重大訊息嚴格保密,絕無內線交易情事,本人及家人會配合相關調查,相信司法終將還我們清白。洪水樹Regarding the recent investigation by the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involving me and my family members in a case related to violations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both I and Catcher Technology adhere to the highest standards of legal compliance. Particularly, we strictly maintain confidentiality regarding material information and have absolutely no involvement in insider trading. My family and I will fully cooperate with the investigation. We believe justice will ultimately affirm our innocence.Allen Horng
可成科技董事長爆「內線交易」賺千萬 董座1千萬交保
金屬機殼大廠可成科技(2474)驚傳董事長透過家族成員進行內線交易,非法獲利估計達上千萬元,檢方也在漏夜複訊後,諭令董座洪水樹1000萬交保。據了解,可成科技董事長洪水樹涉嫌在2020年和2021年,兩度於公司公告買回庫藏股期間,透過家族成員持有的帳戶進行股票交易,非法獲利估計達上千萬元。檢調單位也於18日對此展開搜索與約談,洪水樹與擔任總經理的弟弟洪天賜、兩人的妻子以及洪水樹的三名子女,因涉嫌內線交易等罪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進行複訊。可成科技也在7月18日晚間發布聲明表示,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並強調此次事件對公司財務和業務沒有重大影響。洪水樹也在7月19日凌晨進入地檢署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涉及內線交易,僅揮手回應「沒有」,其他家族成員則保持沉默。檢調單位指出,可成科技於2020年3月17日及2021年9月16日分別發布買回庫藏股的公告,但在此期間,公司股票出現大量可疑交易,經調查懷疑是洪水樹等內部人員在禁止交易期間,透過家族帳戶進行股票交易。台北地檢署也進行蒐證,估算洪水樹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等罪,非法獲利總額超過千萬元。檢調單位也於7月18日兵分21路展開搜索,洪水樹家族共9名成員被列為犯罪嫌疑人,洪水樹與擔任總經理的弟弟洪天賜,2人妻子以及洪水樹3名子女被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嫌移送北檢,由檢察官漏夜複訊,其中2人已在檢察官偵訊後獲准請回,而董座洪水樹則以1000萬元交保。可成科技過去是以鋁合金壓鑄件起家,於1988年開始研究鎂合金壓鑄技術,1994年與台灣筆記型電腦(筆電)品牌大廠合作開發筆電鎂合金壓鑄件,並於1998年起陸續贏得歐美筆電大廠認證,近年來成功透過鋁合金擠型、鍛造、CNC二次加工、陽極處理,成為智慧型手機、高階筆電一體成型機殼領導廠商,是知名蘋果概念股。
張綱維涉掏空遠東航空35億元9/30宣判 北院裁定繼續限境8個月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資產35億多元,台北地檢署2020年7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數10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定於9月30日宣判,針對張綱維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法官認為主觀上恐有強烈逃亡動機,裁定自本月17日起繼續限境8個月,且每日仍應前往派出所報到。台北地院裁定指出,張綱維稱他與家庭成員在台灣居住長達16年,並非無一定住居所之人,且他每日按時到指定派出所報到,其母罹患肺腺癌第4期,需頻繁出入醫院治療,他不可能棄母親於不顧,逃亡或滯留海外。張綱維供稱,他一對兒女都在北部學區就學,狀況穩定,已於北部生根,無法隨意遷徙,所以沒有逃亡的動機與必要;自己未在國外置產或獨自在外生活,主要資產與熟識的親友都在國內,他的多數資產已被法院執行或法拍,用以清償債務,也就代表他沒有逃亡的財力及能力。張綱維強調,遠航仍有多數員工迄今待業,除了為了照顧員工的生計,他也不願坐任遠航多年來經營累積航空特許業的智慧財產、營業秘密與高價設備等付諸東流,因此目前仍積極籌備、重新申請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持續與原本接洽的國外投資者商談,因此有出境必要,故請求解除限境,變更為定期報到。北院認為,據檢方起訴書所載張綱維涉嫌罪數不少,若全部成罪,刑責可能很重,且檢方認為張的犯罪所得高達35億餘元,代表未來可能面臨的刑事沒收或民事求償,足以認定在主觀上恐有強烈逃亡動機,故仍裁定張男自本月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同時每日仍應前往派出所報到。
高層聯手操縱股價釀災 必翔實業前董座蔣清明二審遭重判8年
必翔實業前董事長伍必翔與前任董座蔣清明,因涉及操縱子公司股價、挪用公司資金護盤,造成公司損失約4億元,9日遭台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使公司受不利益交易罪,分別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徒刑,蔣清明8年徒刑,2人皆可上訴。據悉,蔣清明更被指控利用大陸子公司資金進行非法匯款,從2006年9月起,蔣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指示其女兒戴佳瑀頻繁將揚明實業(浙江)公司帳上的資金以假交易和借貸名義匯出,總計達人民幣1億7000萬元,這些款項部分流入戴佳瑀的個人戶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將伍必翔判處5年2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分別被判5年6個月與7年,但未合併執行刑期,戴佳瑀因在一審審理期間過世,公訴不受理,伍必翔與蔣清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中,法官指出,伍必翔和蔣清明明知必翔電能公司存在影響股價的重大事由卻未予公告,致使市場價格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價值,進而進行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導致必翔實業在2006年3月27日至29日期間,購回必翔電能高科技公司股權,耗費約7億7538萬元,僅在3月30日,必翔電能便發布重大不利消息,使公司面臨近4億元的損失。法院認為,伍必翔與蔣清明罔顧股東權益,違背忠實義務,導致公司及股東遭受重大損失,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穩定及投資人權益,鑒於2人之前在公司經營上有一定成就,但因經營不善而犯下大錯,法官最終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因兩項罪名各判5年與6年,合併應執行8年有期徒刑。
調查官洩密給股市金主!內線交易放空賺1222元 遭判刑1年半
男子楊肇忠曾任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負責肅貪、經濟犯罪防制及洗錢防制等工作,2016年參與偵辦中信金控專案時,得知長虹建設為受搜索對象,竟洩密給股市金主鄧福鈞,以利後者融券放空群聯股票獲利875萬元,自己也放空1張賺進1222元。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內線交易等罪判楊男1年6月徒刑,鄧男1年8月徒刑。新竹地檢署2016年間偵辦群聯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報告不實,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於105年8月5日下午1時40分同步搜索群聯公司等處所,惟於當日執行搜索前,群聯公司股票及認售權證竟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疑有偵查中洩密致生股市禿鷹之情事。經調查局主動清查後,於民國105年10月21日報請新竹地檢署與北檢共同指揮偵辦,嗣經北檢與竹檢研議後,認為北檢就本案之管轄聯繫因素較多,且與北檢偵辦中之中信金股票遭異常放空交易之案件有關連性,遂由北檢為後續處置,並接續對楊肇忠、鄧福鈞聲請羈押及後續偵查。本案羈押期間,承辦檢察官積極偵辦,使楊肇忠自白部分犯罪事實,更確認其二人互傳Line訊息內容,除羈押前承認之「不要碰IC設計」外,並查明雙方如何透過Line訊息傳遞確認「不要碰IC設計」係指「不要碰群聯」之意思,鄧福鈞因而放空群聯公司股票。檢方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清查楊肇忠過往股票交易紀錄,查悉其於執行中信金控專案搜索現場,先以融券賣出、再融資買進之當沖交易長虹建設股票及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不法行為,涉犯內線交易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法提起公訴。高院審酌,楊肇忠擔任查緝犯罪的調查官,竟利用其基於職業關係而取得之偵查秘密,在執行搜索勤務時,先後為圖個人私利進行內線交易,有辱國家所授官箴清譽,並忝受國家俸祿,足使人民喪失對於國家公務機關公正執法之信賴,考量其犯罪所得僅1222元,判處1年6月徒刑;鄧福鈞判處1年8月徒刑。
晟德大藥廠爆內線交易!「生技教父」林榮錦兒50萬交保 公司:絕無不法
知名上櫃生技公司「晟德大藥廠」前董事長林榮錦及親友、公司主管遭檢舉利用2019年外商併購晟德子公司豐華、2021年晟德子公司玉晟出售股票給外商的2次重大利多訊息,於股票禁止交易期間,以相關公司及親友帳戶買賣晟德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200多萬元,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晟德公司、林榮錦住處等地,並約談林榮錦及妻子歐麗珠、兒子林宏軒、涉案主管及親友共12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林宏軒50萬元交保,林榮錦夫妻仍在漏夜訊問中。2019年6月6日,晟德發布重訊,指英屬開曼群島商Genlac Biotech International透過子公司錦新國際,以每股新台幣45元收購晟德持股40.19%之子公司豐華生物科技2900萬1948股,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13億508萬7660元。2021年10月27日,晟德發布重訊,指子公司玉晟生技投資公司以每股港幣10.06元處分澳優乳業3599萬1683股給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Hongkong Jingang Trade Holding Co., Limited ,交易總金額為港幣3億6207萬6331元。但晟德前董事長林榮錦及親友、多名公司主管遭檢舉利用這2次重大利多訊息,於股票禁止交易期間,以相關公司及親友帳戶買賣晟德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200多萬元,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檢調6日搜索晟德公司、林榮錦住處12處,約談林榮錦及妻子、兒子、涉案主管及親友共12人到案。對此,晟德強調,2019、2021年分別宣布收購豐華生技,以及處分部分澳優公司股份,過程絕無不法、一切公開透明;公司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期盼釐清真相還原事實。遭約談的林榮錦為生技界聞人,被稱為「生技界艾科卡」、「生技教父」,他遭前東家「東洋藥品工業」指控將東洋4項關鍵藥品CaelyxII、LIPO-AB、Risperidone、Leuprorelin無償授權給空殼公司Inopha AG,致東洋損失數十億元,案件正由高院更審中,另東洋也對林榮錦提告求償57億元,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檢調過去也偵辦過晟德內線交易案,前高院法官、知名律師陳永昌在擔任晟德獨董期間,得知晟德2018年發布重訊與大陸「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備忘錄共同研發糖尿病新藥,卻在股票交易期間搶先買股,涉嫌內線交易,獲利286萬2000元、北檢去年已起訴陳永昌。
花生醬二代炒股虧307萬 判刑1年上訴遭駁定讞須入獄
新竹市知名老店「福源花生醬」二代負責人曾廷海,透過「左手買進、右手賣出」炒作麗正國際科技公司股票,以相對成交方式製作股票交易活絡的假象,一審依證券交易法的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判刑3年4個月,二審考量曾男炒股未獲利,並虧損307萬餘元,因此給予減刑,改判刑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曾男須入獄服刑。 曾廷海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間,於54個交易日委託不知情的證券商下單,並利用自身與不知情親友的帳戶,連續委託買賣麗正公司股票,共計相對成交4萬8千多股。檢方指出,曾男其中42個交易日的相對成交量,占該股票當日市場總成交量5%以上,造成麗正科技公司股票交易活絡的表象,引誘散戶跟進。 曾廷海在法院審庭時,坦承有連續買賣股票,但否認製造交易活絡犯行,辯稱其玩的是融資當沖,無意圖活絡股市,並引誘散戶上車。一審新竹地院認定曾男主觀上已破壞證券市場的交易安全,依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判刑3年4個月。全案經過曾廷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曾男買賣股票虧損31萬1789元,外加276萬8121元稅費,共虧損307萬9910元,代表買賣股票沒有犯罪所得,得依證交法減輕其刑,並考量曾男雖沒認罪,但坦承相關買賣的客觀事實,且未造成重大損害,再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刑,改判有期徒刑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冒證券公司騙投資未上市股票 爽撈上億!詐團爽買別墅、開「藍哥王」
刑事局偵七大隊今(13)日宣布查獲一未上市股票詐騙集團,警方指出去年7月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將未上市股票包裝成潛力股,1名受害人遭騙逾3千萬元。警方蒐證跟監多時,逮捕金主王男等12人,訊後依《詐欺》、《證劵交易法》、《證劵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其中王男等3人遭羈押禁見。警方表示,去年7月間受理民眾報案,指稱有詐騙集團偽裝成合法劵商,將生技、精密機械和AI產業公司之未上市股票包裝成潛力股,以公司前景看好即將興櫃上市、可獲利2到3倍等話術,誘騙投資,被害人發現血本無歸後憤而報案。經查,該非法證劵商自2020年起以多家公司名義,推銷未上市股票且渲染誇大,或虛構存在之事實,或隱瞞交易重要事項(財務虧損),誘使被害民眾認購,並使用人頭帳戶供被害人匯款。初步清查,犯罪不法金流逾3億元,其中,1名被害人遭騙逾3千萬。而詐團金主王男爽開保時捷休旅車,機房負責人安男購買新店別墅、大手筆購入要價600萬高檔「JEEP藍哥王」吉普車,家中還收藏12隻高檔公仔「庫柏力克熊」。專案小組人員今年3月間陸續拘提金主王男和盧男、安男等12人到案。據了解,王男等人都曾擔任股票投資公司的業務員,熟知未上市股票賣賣規則細節,訓練旗下業務均能說一嘴股票經,民眾很容易受騙上當。訊後,王男等人被依觸犯《刑法》詐欺、《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北檢偵辦。
力特光電涉內線交易 董座趙寄蓉父子共300萬交保
股票上市公司「力特光電」2019年發布重大訊息,將南科廠房及相關設備賣給「護國神山」台積電,力特董事長趙寄蓉與子女、公司經理人涉嫌趁此利多,買賣自家股票,獲利數十萬至上百萬元,臺北地檢署指揮臺北市調處搜索約談後,檢察官諭令董事長趙寄蓉、總經理趙輝生父子,分別以200萬元、100萬交保,協力馬仁強50萬元交保。力特光電科技公司成立於1998年3月,為台灣第3大、全球前10大偏光板製造廠。2021年,公司集中資源開發高毛利偏光板產品如車截應用及薄型化偏光板,以及VR產品用偏光板等。力特過去曾經負債150億元、面臨與銀行債務協商命運,前董事長賴大王也因拋售股票避損,涉內線交易案被判刑2年定讞。2019年8月12日,力特公司舉辦重大訊息記者會,表示出售南科廠及相關設備給台積電,處分利益估計6.5億元,貢獻每股獲利近2元。力特南科廠先前出租給明基材,之後部分轉租給台積電,這次出售南科廠廠房及其相關附屬設備,台積電由房客變成屋主,總計交易金額36.5億元,處分利益6.5億元調查局發現,董事長趙男及其子女、公司多名經理人及其親友,分別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進場買賣自家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上百萬元,其中趙男及家人獲利共約數十萬元,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
賣南科廠給台積電!力特光電董座等20人涉內線交易 遭北檢搜索約談
股票上市公司「力特光電」2019年發布重大訊息,將南科廠房及相關設備賣給「護國神山」台積電,但力特趙姓董事長與子女、公司經理人竟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買賣自家股票,獲利數十萬至上百萬元,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7路搜索力特趙姓董事長等人住處、辦公室,約談趙男及其子女、公司經理人共20人到案。力特光電科技公司成立於1998年3月,為台灣第三大、全球前十大偏光板製造廠。2021年,公司集中資源開發高毛利偏光板產品如車截應用及薄型化偏光板,以及VR產品用偏光板等。力特過去曾經負債150億元、面臨與銀行債務協商,前董事長賴大王也因拋售股票避損,涉內線交易案被判刑2年定讞。2019年8月12日,力特公司舉辦重大訊息記者會,表示出售南科廠及相關設備給台積電,處分利益估計6.5億元,貢獻每股獲利近2元。力特南科廠先前出租給明基材,之後部分轉租給台積電,這次出售南科廠廠房及其相關附屬設備,台積電由房客變成屋主,總計交易金額36.5億元,處分利益6.5億元。力特指出,出售所得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依2019年6月30日財報顯示,力特對18家銀行聯貸債務將從新台幣62億元約降至新台幣26億元,此後,力特將每月減少折舊費用約0.15億元,減支出費用及其他相關支出費用約0.11億元,但租金收入會減少0.09億元。但力特公布此利多訊息前,包括董事長趙男及其子女、公司多名經理人及其親友,分別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提前進場買賣自家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上百萬元,其中趙男及家人獲利共約數十萬元,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