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司長
」 衛福部 法務部 檢審會 檢察長 照顧
法務部首創主權AI計畫啟動 鄭銘謙:聰明還須可信任
法務部今(3)日下午舉行「打造可信任的法務主權 AI:法務專屬大型語言模型啟動記者會暨論壇」。部長鄭銘謙致詞時指出,對司法而言,AI不只要「聰明」,更必須「可信任」,因此法務部推動之AI系統,將以「可信任AI」為核心,落實隱私與資訊安全、透明可解釋及公平無偏見等原則,並導入第三方驗證機制,確保AI應用建立在安全可信的制度基礎上,而最終判斷與責任仍由人來把關。鄭銘謙強調,面對詐欺犯罪、跨境案件及大量文書處理等司法實務場域,法務體系對於AI 輔助已有高度需求。推動AI,並非以AI 取代法律專業或司法判斷,而是希望透過AI 協助第一線減輕重複性、耗時性的行政工作,使專業人力能更專注於案件研判、風險辦識及人民服務。鄭銘謙認為,法律領域導入AI涉及人民權利,不能只追求速度與效率,更須兼顧資料安全、結果可覆核及責任可釐清。法務部主任秘書余麗貞在綜合座談表示,依據國家新AI十大建設、推動主權AI的重要政策,法務部提出三層蛋糕架構及333策略,方向明確且具高度可行性。若能搭配穩定預算經費支援,將更能因應AI快速迭代的挑戰,使今日的架構持續升級、與時俱進。根據余麗貞這一年的經驗及觀察,要真正推動政府主權AI,政府部門的預算配置也應同步檢討;除鼓勵各部會在既有資源中積極調整外,更應將主權AI視為國家級基礎建設來支持,讓科技計畫的分配打開天花板,使各部會能獲得更充足、更彈性的資源挹注。只要經費、制度與技術同步到位,主權AI就不只是政策口號,而會成為臺灣政府數位治理升級的重要契機。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表示,賴清德總統指示最須協助AI的三個都會分別是法務部、衛福部和金管會,以檢方來說,每年有20萬件司法案件,需要AI處理,我們要努力執行計畫使其成為台灣之光。數發部長林宜敬表示,AI不該是空洞的口號,現在使用AI找法律資訊可能找到的是美國等國家的法律,我們的目標很明確,未來要做到的就是真正可用的系統。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也到場觀禮。法務部長鄭銘謙強調,法律領域導入AI涉及人民權利,不能只追求速度與效率,更須兼顧資料安全、結果可覆核及責任可釐清。(圖/方萬民攝)行政院近年積極推動AI 新十大建設,並將「主權 AI」列為數位基磐之關鍵項目;對於司法高度敏感領域,必須建立屬於臺灣、符合民主法治價值的AI 系統,尤其因應新型態詐騙持續演變,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亦明確要求運用AI科技強化防詐與打詐工作。法務領域導入AI,除涉及行政效率提升,更關係到偵查不公開、個資保護、程序正義及人民權利保障等核心價值,因此,法務專屬大型語言模型的建置,不只是數位建設,更必須是「可治理、可稽核、可信任」政府AI 系統的重要工程。法務部專屬大型語言模型計畫三層架構。(圖/法務部提供)法務部啟動的「法務專屬大型語言模型計畫」,採「底層資源共享、應用服務分流」之三層架構:第一層底層算力基礎設施、第二層核心大腦(法務專屬語言模型)、第三層應用服務。未來逐步建置AI運算資源管理、資料湖管理及法務專屬模型推論服務,並優先應用在檢察、觀護、行政執行及政府採購等司法實務場域,導入AI 輔助同仁文件摘要、資料對比、協助製作大量重複性案類的文件初稿,以提升行政與案件處理效能。法務專屬大型語言模型是我國公部門推動主權AI 的重要起點。未來法務部將成立資料治理及倫理委員會,針對資料蒐集、使用、保存、權限控管及風險評估等建立治理機制,穩健推動AI於法務場域之應用,提升司法韌性及保障人民權利,共同打造可信任的數位法治未來。今天也舉辦專題演講與綜合座談,由綜合規劃司副司長古慧珍進行「法務部專屬大型語言模型建置計畫」說明,並邀請國立臺北大學法學院黃銘輝副院長、耐能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劉峻誠董事長分別以「主權 AI 於法務領域之發展與治理框架」、「打造可信賴的公部門AI 基礎建設」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醫美診所針孔偷拍大清查!衛福部公布首波名單 17家遭重罰
台灣近期爆出全國多家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衛福部今日(6/1)公布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名單,共計17家醫美診所,包括知名連鎖愛爾麗集團旗下多家診所、光澤診所、聖宜診所、君綺美形診所和維馨乳房外科醫院。據衛福部醫事司今日公布第一波名單,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共計17家,包括愛爾麗集團在大台北和高雄的診所、在北中南都有據點的光澤診所、在台中市的2間聖宜診所,以及高雄的君綺美形診所、維馨乳房外科醫院。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自偷拍事件爆發後,衛福部已在5月11日發函給各縣市衛生局,為期1個月內以「醫美診所」作為主要稽查對象,以「是否裝設針孔密錄」作為稽查重點;倘若診所被查獲裝設針孔或從事密錄行為,都是依《醫療法》第108條處最高罰鍰新台幣50萬元且停業6個月。據醫事司統計,截至5月29日,全台共稽查1090家機構,99%為醫美診所,累計41家醫美診所因涉嫌偷拍遭裁罰。劉玉菁指出,目前首波開罰名單,是截至5月26日,地方衛生局會固定在每週三將稽查、違規、開罰家數回報給衛福部,只要開立處分書,違規機構名單就會同步連結到美容醫學專區,供民眾查詢。未來是否將針孔密錄設備,列入常態性稽查項目,劉玉菁則表示,目前衛福部以醫美診所作為主要稽查對象,至於針對大眾關心的,不只在醫療領域、其他需要隱私的地方,會拉到行政院高度,由行政院請相關部會做盤點,衛福部也會配合指示進行。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公布「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名單」,截至5月26日共計17家醫美診所遭開罰。(衛福部提供)
針孔偷拍引恐慌!衛福部稽查全台720間醫美診所 35家遭重罰
國內近期爆出醫美集團涉嫌以針孔攝影機偷拍病患事件,引發社會對醫療隱私的高度憂慮。衛生福利部今天(21日)公布首波醫美診所大稽查結果,全國22縣市共稽查720家診所,其中查獲35家違規,已陸續針對違規診所裁罰停業6個月,並開罰最高50萬元。根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統計,此次稽查對象以醫美診所為主,占整體99%。違規診所分布以新北市14家最多,其次為桃園市6家、高雄市5家;台北市與台中市各3家、新竹市2家,台南市與彰化縣則各有1家。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 表示,目前已有14家診所完成裁處,包括台北、新北、台中各3家及高雄5家。衛生局皆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開罰,除祭出最高50萬元罰鍰,也一律處以停業6個月。劉玉菁指出,這次查核重點主要針對醫療場所是否裝設隱藏式、偽裝型密錄設備,包括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機與隱藏式鏡頭等。她強調,偷拍事件已影響社會對醫療機構的信任,因此後續將提高至行政院層級處理,未來還會分階段擴大查核,並持續公布稽查與裁處結果。至於外界關注是否公布違規診所名單,劉玉菁表示,目前違規院所均已停業,民眾可暫時安心,且衛福部正在研議是否將完整名單公布於官網,供民眾查詢參考。
愛爾麗偷拍風波延燒!衛福部出手了 最重停業1年「廢止開業執照」
國內知名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針孔偷拍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衛生福利部今天(9日)表示,將於下週一(11日)正式行文各地方衛生局,要求依《醫療法》對涉案診所進行停業處分,最重可停業1年,甚至廢止開業執照。同時,衛福部也預定召開專案會議,研議全面強化醫療場域隱私保護機制,包括是否擴大全台聯合稽查。回顧案發經過,愛爾麗新北板橋分店近日遭民眾發現,診間內的煙霧偵測器疑似藏有針孔攝影機。新北檢警深入追查後,又在多間分店查扣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設備。檢方認定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及謝姓設備廠商,涉嫌妨害性隱私等罪且情節重大,日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針對這起案件,衛福部長石崇良昨天(8日)受訪時強調,此案並非單一疏失,而是「明知故犯、有目的性的行為」,性質相當嚴重,「不可以原諒」,已要求醫事司依法處理,並朝停業方向裁處。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天表示,衛福部已明確指示,下週一將正式發函至各涉案診所所在地衛生局,要求地方主管機關依照查獲事證進行裁罰。她指出,愛爾麗行為已涉嫌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屬於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的不正當業務,依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勒令停業1個月至1年,情節重大者甚至可廢止開業執照。除了個案處理外,衛福部也研擬全面檢討醫療機構隱私保護制度。劉玉菁透露,13日將邀集地方衛生局、醫師公會全聯會等單位召開會議,除重申醫療隱私規範,也將討論是否比照新北市、高雄市做法,對醫療院所展開聯合普查。稽查範圍不僅限於診療區域,也包含更衣、術前準備等涉及高度身體隱私的空間。
被摔到屎尿失禁!苗栗網紅寵物餐廳涉虐狗 綠委籲修法重罰
近日苗栗一間網紅寵物餐廳爆出長期虐犬,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吳沛憶及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6)日共同召開「補上動保破口,終結虐待循環」記者會,呼籲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應將犬隻沒入,而非僅暫時扣留。一名曾在該餐廳任職一年多的前員工表示,近期曝光的虐狗影片,對店內犬隻而言其實早已是日常。她指出,飼主只要認為狗狗「不聽話」或不順他的意,便會將狗綁起來、用腳踹,甚至抓起來往牆上摔,導致部分犬隻當場屎尿失禁。她坦言,自己因長期目睹相關情況,後續甚至接受心理諮商,並感嘆人遇到痛苦時至少還能開口求救,但狗狗不會說話,只能默默承受。對此,郭昱晴說明,該間寵物餐廳對犬隻施虐情況已長達2至3年,雖目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已將犬隻扣留,但外界仍擔憂犬隻後續是否可能被交還原飼主。此案存在兩大問題。郭昱晴說,首先,現行虐待動物刑責仍過低,難以形成嚇阻效果;其次,現行針對相關場所的3年一次評鑑制度,也無法即時反映實際飼養狀況。她強調,這些犬隻在過去疑遭椅子砸傷、抓起來重摔,甚至身上還出現刀傷,若相關單位未能及時介入,虐待情況恐怕不會停止。郭昱晴也質疑飼主是否具備照顧犬隻的能力。她提及,受虐犬的飼主過去曾對外募款,不僅涉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也反映其本身可能缺乏足夠能力飼養與照顧這些犬隻。吳沛憶指出,此次案件目前僅裁罰7萬5000元,但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可採「按次、按隻處罰」,認為苗栗縣政府應更審慎看待此案。她強調,若裁罰過輕、輕輕放過,未來恐難以對飼主惡意虐待動物行為形成有效嚇阻,也可能讓類似事件一再發生。陳光軒則呼籲苗栗縣動防所,不應僅止於扣留犬隻,而應依法進一步進行沒入程序,後續才能開放一般民眾認養,讓犬隻徹底脫離原本的惡劣環境。針對近期虐待動物事件,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愛護動物應成為全民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習慣,因此已將《動保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針對傷害及虐待動物行為,提高相關罰則與刑責,希望未來不再發生「不尊重生命、欺凌動物」的事件。
賤賣大學2/亞太學院退場爆黑幕 教育部次長:公立大學只想空手套白狼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恐遭拍賣震驚教育界,但教育部似乎早有定見,該校董事黃惠芝爆料,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曾經不耐煩的對董事們說:「你們乾脆割一塊校地賣,償還七千多萬欠款,其他隨便你們想怎樣」。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則無奈的說,有意接手的公立大學只想「空手套白狼」。對此,高教工會秘書長林柏儀教授指出,私校是高度接受政府補助的財團法人,退場之後,必須考量符合公共利益,不能拍賣了事。黃惠芝透露,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曾經告訴董事會成員:「你們乾脆割一塊校地賣,償還七千多萬欠款,其他隨便你們想怎麼樣」!而且當初在立委王婉諭辦公室時,柯也強調「校地歸公」是很好的理想,但天平還有另一端,是殘酷的現實,必須兼顧,言下之意,如果沒有公部門接手,就只能有上拍賣校地之路。對此,「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林柏儀教授指出,私校是社會人士捐款、捐地而成立,其目的是為了辦學,其財產累積過程,有政府特許、制度上的優惠,以及鉅額公費補助,當無法再繼續維持運作,政府有義務進場輔導,避免校地校產淪入財團手中。林柏儀強調,如果丟給私校董事會自己處理,很可能校產被淘空,甚至「五鬼搬運」,將最肥的一塊賤賣給自己人。他痛批教育部,為了逃避責任,允許不是列為「專案輔導」的大專院校自行退場,這等於開了一道淘空、賤賣校產的方便之門。亞太退場數年,如今連水電都外接,教室破敗受損,器材圖書全毀,無法估價。(圖/林慶祥攝)但對於亞太退場一案,次長張廖萬堅無奈的說,教育部不是不管,而是那些有意接手的大學,例如清大,也沒準備錢,就張大嘴巴等著教育部補助,才願意接手亞太,幾乎所有意願的公立學校,都是想這樣「空手套白狼」,拍賣也有不得以的苦衷。此外,張廖萬堅透露,交大雖然一度表示想要「亞太」校地,但校內意見認為,亞太除了大樓堪用,若接手必須花大錢修整,而且還有四塊私人土地夾雜其中,問題很多,因此交大很快打退堂鼓,自己跑去跟苗栗縣政府簽備忘錄,要在高鐵特區興建高中;此外,董事會也跟苗栗縣政府接觸過,地方也不想要,張廖萬堅強調,教育部沒有一定要拍賣亞太校地,實在是找不到人接手。
賤賣大學3/教育部放任拍賣亞太校地? 高分貝反駁:無人接手、清算歸公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公益董事黃惠芝等人指控教育部,不積極讓亞太校地「歸公」,似乎有意讓這塊已經飆漲的苗栗校地賤賣給財團,教育部罕見高分貝回應如下:一、考量私立學校停辦時多有負債,需清償債務(處分校產)方可完成清算作業,故於學校退場時,本部會協助法人函詢中央機關、學校所在地方政府是否有承接意願,並辦理現勘作業;倘有機關願意承接退場學校校地,由本部提請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確認歸屬。二、本部為協助亞太法人清算,前於112年11月20日函發校地會勘通知予中央機關及苗栗縣政府參與會勘,惟皆未有承接意願。112年12月6日跨部會研商會議納入「桃竹苗大矽谷計畫」整體規劃,惟經各機關綜合評估該校地地理條件及考量開發效益,均未提出承接意願。後續本部於113年6月14日再次徵詢,惟仍無機關有承接或會勘意願。三、 因法人無法完成清算作業的情況下,校園維運經費持續增加、原有債務持續衍生利息,及學校長久閒置恐,成當地治安死角不利地方發展之現況下,本部請法人依私校法處分校產,並將清償債務後之賸餘款項捐贈政府機關、公立學校等公家單位,屬現實上完成法人清算且校產歸公之途徑。亞太遭淘空,教育界與亞太學院師生曾經抗爭,希望教育部進場拯救。(圖/報系資料照)四、 查法人曾於114年3月20日函詢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國立大專校院承接意願,雖國立體育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等3校曾表示有意承接,但後續皆基於校務發展及經費考量,皆有正式公文表示無意願承接;另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承接東方設計大學之前例,國立大學如有承接退場校地之需要,可自行就整體校務發展進行評估,經校內達成共識並提報校務會議通過後辦理,相關價購及後續維運經費亦由學校校務基金規劃支應。五、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9條規定,國立大學校院一切收支均應納入校務基金依法辦理;同條例第4條規定,校務基金得用於資產之增置、擴充與改良,以及其他與校務發展相關事項。是以,國立大專校院基於校務發展需要,得於審慎評估財務狀況並妥為規劃後,依法購置土地作為校地使用,本部原則予以尊重。六、 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大學設立分校(部)所需經費,應以學校自籌收入及累積賸餘支應,且不得影響本校整體營運。爰學校如有取得亞太校地之需求,應依規定自行籌措財源並編列預算辦理;另,本部並未補助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於苗栗高鐵站附近興建新校舍相關經費。七、為使退場學校校地歸公並妥善利用,本部已建立相關處理機制,說明如下: 第一階段:由本部協助法人函詢中央機關、學校所在地方政府等公家單位是否有承接意願,並辦理現勘作業。倘有機關願意承接退場學校校地,由本部提請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確認,並協助法人與承接機關完成校地承接事宜。第二階段:如經評估確無中央機關或地方政府等公家機關有使用需求,而法人仍有債務需清償,因學校法人最終仍須完成清算作業,故法人應依私立學校法相關規定處分校產以清償債務,清算後之賸餘財產應依法捐贈政府機關、公立學校等公家單位,以符合公共性及公益性,並無將退場學校校地以拍賣落在財團手上之情事。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曾被董事會指控想將亞太推向拍賣之路。(圖/報系資料照)
不只用藥!白黨團揭「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失能 籲農業部暫緩
繼寵物用藥新制出包喊卡後,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也爆爭議。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8)日揭露,草案公告至今已逾兩年緩衝期,目前卻仍是「0家銀行」願提供信託保證,等於強推業者入坑,直到黨團協調才發公告暫緩,直批農業部失能與怠惰。立委洪毓祥表示,繼動物用藥後,農業部主導的爭議又一波,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在2022年12月2日草案公告後,去(2025)年5月12日上路,整整已有兩年緩衝;期間產業多次發出求救訊號,農業部卻裝聾作啞, 把產業的聲音當作空氣。 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的立意良善,希望保障飼主跟業者,但卻沒有考量業者的意見與配套,美其名是保障飼主和動物,卻也害慘飼主。洪毓祥指出,農業部所要求上路的「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內容與實務嚴重脫節。首先,契約限制加收費用,可能導致實務上飼主先被「收好收滿」,一旦服務過程中發生高齡或病弱犬貓突發狀況,業者因契約規範無法即時處置,可能會因此吃上罰單,同時契約內對於「異常傷害」定義不明,服務超時定義也不清楚。立委洪毓祥批評「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內容與實務嚴重脫節。(圖/洪毓祥立委辦公室提供)洪毓祥進一步提及,定型化契約針對預收費用要求業者設立銀行信託或履約保證機制,但寵物美容規模較小、金額低,對銀行而言根本沒有承接誘因;以包月一萬元為例,年管理費不到0.5%,銀行一年僅收約50元,且農業部原本對外宣稱陽信銀行有意承接,但黨團實際求證後發現,陽信表示從未辦理過此類信託業務,農業部根本公然說謊。洪毓祥續指,農業部一方面發新聞稿表示定型化契約不需要填寫身分證字號,其官網所提供的契約範本卻是要求填寫。針對銀行端無意願承保,農業部先前表示未來可由「中華民國寵物產業品質保障協會」協助處理,但該協會最快卻要到今(2026)年五月才成立。針對相關爭議,民眾黨立院黨團於4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說明,農業部卻只表示將加強宣傳;直到4月24日才在黨團要求下發出公文表示要「強調落實輔導為先,再限期改正」。黨團批評,這樣的法條根本沒有意義,強烈建議農業部正視問題,該暫緩就暫緩,該取消就取消。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承認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還須檢討。(圖/洪毓祥立委辦公室提供)寵物美容師協會籌備主任黃昊倫表示,農業部之前一直說定型化契約不用填飼主身分證字號,但根本宣導不足,且飼主擔心個資外洩、地方動保處在配套不足狀況下加強稽查也嚴重影響生意,他痛批農業部說法是「何不食肉糜」,讓業者心寒。黃昊倫補充,台灣沒有「動物法醫」制度,寵物若在美容過程中出現意外或死亡,責任歸屬如何釐清?而「履約保證」部分,只要被檢舉就會被按《消保法》開罰,首次3-30萬、第二次5-50萬,金額之大根本無法承受。黃昊倫代表業者提出訴求,呼籲農業部暫緩,待與第一線從業人員認真討論過後,再實施新制。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已深刻檢討,他承認陽信銀行並沒有在辦理寵物美容履約保證,將儘速地協調金融機構辦理履約保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陳星宏則說,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經過多次產官學代表開會討論,原意是希望保障消費者,但內容與農業部執行面確實須要檢討。最後,洪毓祥要求,農業部動保司「暫緩實施」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在相關配套措施到位前,不應貿然上路,「不要寵物沒藥吃,連洗個澡都有問題!」
轟衛福部傲慢至極 王婉諭:忙著發新聞稿粉飾太平
針對衛福部23日會後單方面發布新聞稿,宣稱「與社工界達成四大共識」,隨即遭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發聲明嚴正否認一事,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24)日強烈譴責衛福部次長呂建德,痛批其在社工抗議當天以「不方便出面」神隱,會後還發擦脂抹粉的新聞稿,這是拿社工群體做公關操作,不是在解決問題。王婉諭指出,22日全台社工大集結在行政院外苦等國家回應。呂建德身為衛福部次長,明明人到了抗議現場,卻躲在暗處稱「不方便出面」接下陳情,事後還對外表示,看到許多年輕社工與自己的學生站出來「覺得自己這個老師是成功的」,自我感覺良好到這種程度,令人啼笑皆非!針對衛福部在23日會議後發布所謂「四大共識」,王婉諭氣憤表示,衛福部的解方大多在處理「出事後的保護機制」,試圖讓社工「不要被告」,卻完全無法回答第一線已經反應十幾年,每天在面臨的生死難題:為什麼需要緊急安置的孩子找不到床位?為什麼需要的資源永遠補不上?王婉諭進一步揭露,社工工會在會議上提出了一個具體且能立刻執行的訴求:「暫停機構與地方政府非必要評鑑一至兩年,將紙本作業減到最低,讓社工能喘口氣回到服務現場。」然而,這個真正能救命的訴求,卻沒有得到衛福部的正面回應。王婉諭直言:「這根本不是基層的共識,而是衛福部為了平息眾怒,自己挑選出來、發給媒體、試圖欺騙社會『事情已經處理好』的假共識!」王婉諭感嘆,剴剴離世已經兩年多,這兩年來社工團體無數次赴衛福部陳情,衛福部卻永遠只派無決策權的副司長敷衍了事。直到社工走上街頭,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召開這場遲到太久的會議,最後還用假共識來吃基層豆腐,拿社工來幫無能的衛福部背書。最後,王婉諭重申「社會安全網,絕不是社工安全網」,照顧弱勢國民是國家無可迴避的責任,從總統、行政院長到衛福部,到現在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而是放任一個次長出來講幹話洗地,這才是最讓人生氣的地方。時代力量強烈要求政府停止毫無誠意的新聞操作,誠實面對缺失,拿出具體作為,把孩子與弱勢者真正放在第一位,不要再有下一個剴剴!
新北板橋男語言治療師涉性侵8童! 衛福部:若確立停業將公布姓名
新北市板橋區某復健治療所日前爆出兒童性侵案,一名陳姓語言治療師涉嫌在治療室內對語言發展遲緩的孩童進行猥褻、性侵,至少8名學童受害,其中最年幼者僅4歲,而陳男目前已遭羈押禁見。衛生福利部醫事司8日表示,已發函要求新北衛生局加強對該診所的督導,該語言治療師依法可做出停業處分,並限制「不得再接觸患者」,後續也將在俗稱「狼醫專區」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揭露該男子的姓名等相關資訊。民進黨籍市議員黃淑君7日揭露,板橋某間診所的陳姓語言治療師,長期在診間對身心障礙、語言遲緩的孩童猥褻、性侵,目前已知至少8名4歲至12歲孩童遭受侵害。有家長控訴,由於小朋友不會講話,該名治療師藉機下手,家長在診間外等候時,會聽見小朋友的掙扎、喊叫的聲音,基於信任並未起疑,沒想到事後才得知孩子遭性侵;也有家長說,該名治療師看起來溫文儒雅,每次走出診間都會說「可能是小朋友心情不好吧」,有些孩子甚至還會氣到打家長,但因為孩子不會講話等狀況,無法告訴家長自己的遭遇。檢警4月2日搜索拘提陳男到案,男子坦承犯行,警方也查扣3個月的監視器,初步調查確認8童受害,檢察官複訊後依《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向法院聲押獲准。而黃淑君認為,受害孩童數可能超過10人,也要求政府主動聯繫該語言治療師曾接觸的個案家長,以擴大追查受害人數。事件爆發後,該診所事後發出聲明道歉,強調已與該名治療師終止合作關係。針對此事件,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新北衛生局已到事發診所進行蒐證調查,衛福部也發函新北衛生局,提出2大重點,一是請衛生局對事發診所加強督導,係因診所本身就應該負有責任;二是請衛生局針對診所進行行政指導,立即限制該涉案語言治療師的工作範圍,不准再接觸病人。劉玉菁表示,依《語言治療師法》第33條規定,認定治療師有業務違法或不正當行為,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若停業處分確立,衛福部則會同步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揭露該名語言治療師的資訊。《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張紜瑋接任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呼聲高 張介欽轉戰法制司長
法務部預定3月11日上午10點舉行一審檢察長交接典禮,由於法制司長洪家原和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秀敏已獲法務部長鄭銘謙圈選為檢察長,兩人所留職缺,目前分別以即將卸任的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和高檢署調辦事檢察官張紜瑋呼聲最高。張介欽為司訓所36期結業,台大法律系夜間部畢業,曾獲模範公務員獎,歷任連江、屏東、新竹等地檢署檢察長,由於他當過廉政署肅貪組長,原先一般認為他有機會接掌廉政署長,不過廉政署長一職日前已由原彰化地檢署檢察長謝名冠擔任,因此張介欽改接任法制司長的可能性不小。至於可能接掌保護司副司長的張紜瑋,司訓所38期結業,政大法律系畢業,曾任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目前是高檢署調辦事檢察官,兼辦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並擔任犯保總會顧問,曾獲高檢署績優檢察官,同事對她評價多為個性開朗、對人親切、有能力,她在這次一審檢察長異動雖未能上榜,不過若能接任保護司副司長,不但適才適任,未嘗不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台中地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右3)可望接任法務部法制司長。(圖/報系資料照)
又爆代刀!高雄名院長讓廠商「動刀3年」 衛生局開罰百萬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涉嫌默許無照醫材商進入手術室執刀遭移送地檢署後,高雄博田國際醫院也傳出類似爭議。今(4)日晚間,衛福部發布懲處措施,裁處博田醫院與院長謝榮豪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上報》與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受訪內容指出,衛生單位接獲爆料後前往博田國際醫院調查,查證結果顯示,2023年10月5日謝榮豪在執行一例8旬女性椎間盤手術時,讓醫材廠商人員進入無菌區域,獨自待在手術台附近約30分鐘。影片畫面中,除了主刀醫師、手術助手與護理人員外,有一名未取得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在手術台旁執行疑似醫療相關操作。衛福部指出,若醫材公司人員僅需提供技術建議,應採用如站在遠處或使用雷射筆等方式,而不應進入手術無菌區或接觸病患身體,更不能執行醫療行為。此次事件遭質疑「代刀」,且疑似長達3年之久,引發衛福部進一步調查。衛生局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對博田國際醫院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50萬元;對謝姓醫師違規部分則依《醫師法》開罰最高50萬元,並暫停其手術排程1個月,以利進一步釐清相關事證。涉案的醫材商人員亦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衛福部醫事司劉玉菁表示,衛福部將參考台中榮總案件處理模式,協同地方衛生單位蒐集相關資料並持續追查。若發現有違反《醫師法》的少醫行為,將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並啟動重點評鑑項目,即時追蹤醫療機構相關執行狀況。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28條之4規定,醫師若聘僱或容留違規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醫療機構如果容留違反醫師法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除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外,還可視情節對違規之診療科別或部分或全部門診、住院業務處以1個月以上至1年以下停業處分,甚至廢止開業執照。衛福部並表示,將盡快研訂手術室作業指引,改善現行管理機制。至於是否全面普查全國醫院,劉玉菁認為考量現有人力與效益評估,暫無普查計畫,但呼籲民眾如有相關檢舉,可立即提出,以利衛生單位快速查處。
二審檢察長沒缺、洪信旭撤回報名 民選檢審委員公布12位一審檢察長入圍名單
法務部遴選6位檢察長,9位民選檢審委員今天(22日)下午公布入圍名單,共有法務部法制司長洪家原等12人上榜,部長鄭銘謙將在2月6日圈選其中6人。由於這次沒有二審檢察長職缺,因此原先志在角逐二審檢察長的法務部保護司長洪信旭,日前主動撤回報名。民選檢審委員明天上午將在檢審會提出上述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聯合公告12人入圍名單如下,括弧內為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期別: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票選檢審委員指出,今天下午1時30分起舉行檢審會之會前會,針對25位檢察長遴選候選人(缺額6位)進行逐一討論(原報名26位,尊重洪信旭意願不納入討論範圍),最後經過絕對多數(得3分之2以上票數)表決結果,推薦12位候選人。
截止了!26位資深檢察官角逐檢察長 1/23檢審會提出入圍名單
法務部日前宣布將釋出4到6位檢察長名額,今天(7日)則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9位票選檢審委員傍晚公布名單,計有法務部保護司司長洪信旭、法制司司長洪家原等26位資深檢察官報名,9位票選檢審委員訂於1月22日(四)下午14時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在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歡迎各界於上述期間,以電子郵件或LINE等方式,具體推薦或提供意見予任一票選檢審委員。各界意見僅供票選檢審委員內部討論參考,均不予公開。未具名致無法查證者,將不納入討論。報名名單(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洪景明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35)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黃立維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署長(39)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正雄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王鑫健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41)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法務部長譴責國台辦恫嚇台灣司法官 陳舒怡恐因禍得福檢察長甄選勝出
據新華社今天(7日)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下午在該部指出:「法務部堅定地捍衛我們司法主權,我們要嚴正譴責任何恫嚇台灣司法官的行徑,我們要全力支持台灣司法官的公正執法,守護台灣的司法主權。」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補充三點聲明:第一,我國的司法主權絕不容侵犯。第二,檢察官依法追訴犯罪,執行法律,法務部絕對予以支持。第三,本部也要求所屬各檢察署,確保檢察官的人身安全,對於如果有在地協力者涉及犯罪,也要予以嚴懲。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國台辦替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助選? 她報名參選檢察長意外兩岸成名
據新華社今天(7日)上午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陳斌華宣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競爭激烈!檢察長開缺最多6位 今天報名最後一天、已有20位檢察官登記
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9位票選委員指出,將自1月7日(三)至1月15日(四)之期間,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廣徵意見。票選委員訂於115年1月22日(四)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提請全體檢審委員討論。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已報名名單如下(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浪浪受虐事件層出不窮 許淑華:該修《動保法》加重問責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2)日表示,針對虐待寵物案件,現行最高法規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務上非常多藥物甚至槍械虐待動物情況,若因此導致多隻動物身亡且情節重大者,應考慮合理提高刑責,以儆效尤。虐待貓犬及不當飼養事件屢傳,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對此與許淑華、苗栗縣議員陳光軒等人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推動《動物保護法》修法加重刑罰問責。郭昱晴回顧,近期台北市一名女子涉虐待犬貓致死,還把多具貓屍裝入垃圾袋丟到垃圾車中震驚社會;此外苗栗縣一間犬舍也被爆出涉嫌不當飼養繁殖與割犬隻聲帶至少300隻毛小孩受害,在在都令愛寵人士心痛。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現行法規對虐待寵物致身亡者罰則較難有效遏阻犯罪。(圖/CTWANT攝影組)陳光軒則攤開法規指出,苗栗犬舍問題行為人早已觸犯《動保法》第25條該以刑事問責,但苗栗縣政府只以新台幣480.9萬元行政裁罰,力道是遠遠不夠。許淑華也附和指出,北市虐貓案早在6月時就已有民眾檢舉,如果主管機關多些警覺,真的有機會可以拯救這些貓狗,而地方動保機構牛步與飼主問責過輕,雙雙都該列入檢討。許淑華也以近期親自處理的選民陳情案為例,一名北市游姓女子被控虐待多隻貓咪致死,但現行法規若為同一時間發生只能視為同一案,最高就是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中央該考慮《動保法》第25之1條規定加嚴,比方增訂使用藥物、槍械導致多隻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該另行合理提高刑責,希望遏止犯罪。《動保法》修法已由農業部提出,希望未來能更保障毛孩生活。(示意圖/方萬民攝)與會動保律師顏紘頤則直指,現行的《動保法》有五大難處,從救援、處罰、沒入、送養、禁止再犯,他直指這些都難以澈底嚇阻犯罪。他舉例,法律處罰與沒入標準非常模糊,只規定營業場所可進行緊急救援,這樣民宅內的虐待行為根本難以即時制止,另外必須虐待到「造成傷害」才可處罰,如無明顯傷勢者便無法強制處分,這也讓一些施虐者有恃無恐。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則回應,農業部目前已提《動保法》修法版本,未來將加重虐待動物致死刑責,還會賦予動保人員部分「司法權」,讓動保人員搶救受虐動物更即時。他強調,地方動保缺額大洞是老問題,會積極與各地方政府合作並盤整民間收容能量,確保動物福利。
一日內態度變柔!外交部昨批韓稱「中國台灣」 今說只是提醒非施壓
南韓電子入境申報系統近日將台灣標示為「CHINA(TAIWAN)」,引發台灣政府嚴正關切。對此,外交部9日表態將「全面檢視與南韓關係」後,10日口徑轉為「僅為提醒」,引起外界關注外交態度是否出現轉變。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劉昆豪於12月9日表示,台韓之間經貿、觀光及文化交流頻繁,雙方具長久友好基礎。然而,在南韓電子入境申報單中,出現將台灣稱為「中國(台灣)」的用語,外交部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並已透過外交管道要求韓方盡速改正。劉昆豪指出,我國與南韓間貿易長年處於逆差狀態,顯示雙邊關係在實質互動上仍存在不對等之處。外交部除對不當稱呼表達關切,也將檢視與南韓整體關係,並研擬可能對應措施。外交部政務次長陳明祺。(圖/取自外交部網站)不過,外交部次長陳明祺於12月10日受訪時,對相關說法予以補充,表示我方並未對南韓採取所謂「具體手段」,僅是提醒韓方應重視與我國間的密切關係。他強調,台韓在安全、經濟及貿易領域關係緊密,盼韓方珍視長年互動基礎,予以善意回應。對於此次名稱爭議是否會影響台韓實質合作,外交部未進一步說明。根據南韓電子入境平台,目前對多數國家地區皆使用「國名+括號內城市或區域」的標示方式,是否針對台灣刻意為之,仍待觀察韓方是否回應我方抗議並進行修正。
全台仍有4陸配里長未解職 內政部嗆聲「地方政府怠惰」:已函送監察院
內政部依《國籍法》第20條要求全國5名陸配村里長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否則解職,但目前僅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解職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其餘位於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的4名里長至今並未被解職,內政部今(20)天表示,地方公所怠於辦理解職,且直轄市政府也沒有盡到指揮責任,今年5月14日函送監察院查處。鄧萬華遭富里鄉公所解職後,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內政部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內政部戶政司司長陳永智表示,國籍法第20條禁止具有雙重國籍的國人擔任公職,目的在基於公職人員跟國家處於特別緊密的忠誠跟信任關係,從制度上要排除發生忠誠義務衝突的情形,它是針對全體國人的一致規範,所以國人擔任公職,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都應該放棄。陳永智指出,行政院有訴願前例,依訴願決定書理由,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後擔任公職,倘就職時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未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喪失該國國籍的證明,將同時負有向我國及中共效忠的義務,會有忠誠義務衝突。此外,目前並未設有得以切結書來替代的規定。陳永智強調,民國112年5月24日行政院有函示,指中國大陸人民不具我國國籍,非屬我國國民,所以在取得台灣人民身分之後,既然已經轉換成我國國民,其擔任公職就應該要遵守國籍法規定。再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明定,本條例未規定著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之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登記參選公職需要在台設籍滿10年;另依照國籍法規定,在選舉後就職前必須跟一般國人相同,須符合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的規定。民政司副司長簡鈺珒提到,自從內政部知道有5位村里長原先具有中國籍,內政部從113年11月29日起已多次發函促請地方政府跟公所依國籍法規定辦理,地方在處理時確實有一些疑議,並來函詢問內政部意見,內政部都有函復,且多次強調應照國籍法規定處理。簡並重申,不管是公所、或是地方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並依國籍法主管機關內政部解釋辦理相關規定,地方政府並沒有自行裁量的空間。簡鈺珒說,113年11月29日開始,內政部已經跟地方政府表明,村里長一旦有雙重國籍的,就應依按國籍法規定,就職後一年內要喪失原國籍並取得證明文件,但經內政部多次催促,地方公所仍怠於執行解除這幾位村里長的公職身分,再加上直轄市政府也沒有盡到指揮、監督職責,內政部依法已於今年5月14日依法將相關公所、直轄市政府函送監察院查處。內政部補充,這5位陸配村里長所在地為花蓮縣富里鄉公所、桃園市新屋區公所、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