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
」 動保處 寵物 動物保護法 飼主 動保法
34歲男泰機場被抓包「行李塞251隻珍稀動物」 企圖走私遭逮捕
泰國蘇凡納布國際機場(Suvarnabhumi InternationalAirport)24日凌晨破獲一起大宗活體動物走私,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達斯蒙德(Dasmond KongSing Chye)企圖將251隻珍稀動物藏匿於行李箱中,密運出境送至印度。相關單位隨即會同機場邊境警察將其逮捕,並移送法辦。根據泰媒《The Thaiger》報導,這起查緝行動發生於泰國時間24日凌晨3時45分左右,隸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與蘇凡納布機場野生動物檢查站的執法人員,在國際線出境大廳第3區的F3登機門附近巡邏時,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性旅客,隨即上前攔查並要求對其隨身行李進行徹底開箱檢驗。經查,該名嫌犯為現年34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達斯蒙德,當時正準備搭機從曼谷飛往印度加爾各答的內塔吉蘇巴斯錢德拉鮑斯國際機場。執法人員打開他的行李箱時,赫然發現內部塞滿大量未經申報且非法運輸的珍稀活體野生動物,令現場眾人相當震驚。警方清點後,行李箱中的珍稀動物共計251隻,種類相當繁雜。其中包括2隻盔犀鳥(helmeted hornbill)、2隻巴塔戈尼亞豚鼠(Patagonian mara)、62隻鬣蜥、5隻巨蜥、100隻藍舌蜥(blue-tongued skink)以及80隻烏龜。目前這批獲救的野生動物已交由當地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暫時收容與悉心照料,嫌犯則被控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海關法》、《動物傳染病法》及《漁業皇家法令》,已移送法辦。事實上,這已不是該機場走私動物首例,今年4月29日才有一名台灣籍女子因涉嫌在身上藏匿30隻印度星龜,企圖帶回台北遭逮捕。
鬆獅犬「全身泥濘」受困排水溝 飼主拒領回遭重罰11萬、列終身黑名單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日前獲報,有民眾在嘉義縣民雄鄉發現,一隻鬆獅犬受困在大排水溝內動彈不得,情況相當危急,沒想到家畜所通知張姓飼主限期領回並說明時,飼主均置之不理,還被查出未替鬆獅犬完成絕育、也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最終家畜所依法重罰張姓飼主11萬元罰鍰,並將飼主列入不得再認養動物的黑名單。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將鬆獅犬救起(圖/嘉義縣政府提供)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日表示,今年3月2日接獲民眾通報,稱民雄鄉正大路一段附近的大排水溝內有鬆獅犬受困,動保人員立即到場,將滿身泥濘的鬆獅犬救起。經查證後發現,鬆獅犬已完成寵物登記,飼主為居住在彰化縣員林市的張姓男子,家畜所依法通知張男限期領回犬隻並說明原因,但對方遲遲未現身,也未提出任何說明。家畜所認定,張男棄養事實明確,進一步調查還發現,這隻鬆獅犬除了遭到棄養外,也未完成絕育,且沒有施打狂犬病疫苗,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因此,家畜所依法合併裁處張男11萬元罰鍰,並沒入犬隻,同時將張男身分資訊列入全國不得再認養動物管制名單。張姓飼主涉及棄養及未施打疫苗等違法行為,遭重罰11萬元罰鍰。(圖/嘉義縣政府提供)家畜所呼籲,民眾在飼養寵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能力與責任,寵物不是可以任意丟棄的物品,棄養行為不僅造成動物極大的痛苦,更可能衍生流浪動物、交通安全及傳染病傳播等社會公共問題;若真的無法續養,也應遵循合法管道尋求協助,切勿以身試法隨意棄置動物。
家裡有養貓快檢查! 動保處點名「4植物」恐害貓咪中毒:百合花也上榜
不少民眾喜歡在家中放盆栽、鮮花裝飾,如果家裡有養貓咪,就得特別小心。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百合花、蘇鐵、杜鵑花等常見植物,對貓咪都具有高度毒性,若貓咪誤飲用插過百合花的水,嚴重甚至可能引發急性腎衰竭,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新北動保處指出,根據國內外寵物醫療數據顯示,居家植物中毒高居意外死傷前3名,以最常見的百合花為例,雖然對人安全無害,但全株對貓皆有劇毒,僅需接觸極少量花粉,或飲用插花過的水,就可能在短時間內引發急性腎衰竭。若未能在中毒初期(黃金4小時內)送醫處置,會演變成不可逆的腎功能衰竭。此外,常見的裝飾盆栽如蘇鐵(西鐵)、杜鵑花及萬年青等,對於貓咪的神經系統、肝臟及口腔黏膜也會造成嚴重傷害。動保處也將常見植物區分為「紅、黃、綠燈」區,其中「紅燈區」(絕對禁止)包括百合花、蘇鐵、杜鵑花和長壽花;「黃燈區」(避免接觸)有黃金葛、萬年青、龜背芋和蘆薈等,易引發嘔吐和流涎;「綠燈區」(貓咪友善)有貓草(小麥草)、波士頓腎蕨、吊蘭、蝴蝶蘭,但要注意的是,這些植物雖然安全,仍建議避免讓貓咪過度啃食。動保處獸醫師提醒,如果發現家中貓咪有異常流口水、嘔吐、腹瀉、精神萎靡或步態不穩等現象,家裡有紅燈和黃燈植物,且懷疑誤食植物,飼主應第一時間拍攝植物照片或攜帶殘骸,立即送往動物醫院診治,切勿自行幫貓咪催吐,以免造成二次傷害,務必把握黃金4小時緊急送醫。動保處也呼籲,居家布置與飲食安全均不可掉以輕心,過失傷害動物恐觸犯《動物保護法》。若民眾家中寵物有任何飼養或醫療問題,可洽1959動保專線24小時服務,動保處也有獸醫師諮詢專線(2959-6353),民眾可以打電話免費進行諮詢。
北捷板南線座位驚見「王蛇」!粗心飼主看影片才知 挨罰金額出爐
台北捷運板南線8日傍晚發生「蛇出沒」事件。1名旅客搭乘往頂埔方向列車時,原本準備坐上空位,卻赫然發現座位上竟出現1條蛇,當場嚇壞。臺北捷運公司獲報後,立即派員將蛇帶下車,並通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後續將依法對飼主裁處1500元罰鍰。對此,動保處表示,飼主已聯繫於11日將寵物蛇領回,將依法開罰3000元。臺北捷運公司說明,南港展覽館站8日晚間6時40分接獲熱心旅客反映,指捷運板南線往頂埔方向1部列車上有寵物蛇,保全人員隨即上車處理及警戒,於昆陽站將蛇帶下車。臺北捷運公司表示,依旅客須知規定,旅客攜帶寵物搭乘捷運,須裝籠、裝箱並妥善包裝完固。本案將對飼主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裁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另一方面,動保處指出,經研判該寵物蛇為「王蛇」,屬無毒蛇種;飼主當天將寵物蛇放在隨身包包搭乘捷運,未察覺蛇隻從開口縫隙處鑽出,直到昨晚在社群平台上看到影片,才驚覺是自家寵物,目前已連繫動保處於11日帶回。動保處強調,飼主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依法裁罰3000元。捷運公司也呼籲,臺北捷運每日運量逾200萬人次,相關規定係在維護旅客安全、乘車秩序,請旅客務必遵守,共同維護安全乘車環境。
飼主住院沒找人照顧!「14隻貓咪受困」挨餓多天 渴到只能喝馬桶水
新竹縣新豐鄉發生一起不當飼養貓咪案件,一名飼主疑似因車禍住院,卻沒有委託他人照顧家中貓隻,導致14隻貓長時間無人餵食,且生活在極其惡劣的環境,甚至有貓咪只能喝馬桶水解渴。救援團隊自4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搶救,但由於部分貓咪受到驚嚇,躲進牆壁夾層內,動保人員歷經2天搜救,才終於將14隻貓咪全數救出並安置。貓咪的生活環境髒亂。(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5月4日接獲民眾檢舉,稱新豐鄉疑似發生不當飼養案件。動保人員到場後發現,有14隻貓在屋內,環境髒亂不堪,且未提供食物及乾淨水源,部分貓咪甚至因受到驚嚇躲藏在牆壁夾層中。動保所指出,該名飼主自4月25日後未返家,疑似因車禍住院,卻沒有安排他人幫忙照顧貓咪,導致貓咪長時間挨餓,有致死之虞。動保所獲報後,立即派出救援團隊展開救援,持續搜救至5月6日,才順利將14隻貓全數帶離現場安置。經獸醫檢查後發現,這些貓咪健康狀況都不理想,出現腹瀉、跳蚤感染及皮膚病等症狀,且飼主並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14隻貓咪大部分健康狀況都不理想,有跳蚤感染等症狀。(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為避免貓咪持續遭受危害,動保所已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先行扣留安置14隻貓,並由獸醫提供除蚤藥物及必要醫療照護。動保所說明,飼主的行為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後續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0-1條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依第32條沒入貓隻,後續將繼續調查是否有進一步的違法事證。動保所呼籲,民眾飼養動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能力與環境條件,「飼養應量力而為,給予乾淨、安全、基本的生活環境,並具備正確飼養知識,才是真正負責任的飼主」,若有不當飼養的情形,將會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裁處。
不滿狗狗半夜狂吠! 苗栗凶殘男持十字弓射殺犬隻「1死1重傷」
苗栗縣三義鄉昨(7)日發生一起狗狗遭到弓箭射殺事件,一名55歲黃姓男子疑似因不滿犬隻半夜在住家附近吠叫,竟持十字弓朝射擊狗狗,造成2隻狗1死1重傷。警方獲報追查後,查扣黃男犯案使用的十字弓與弓箭,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動物保護法等罪嫌,將黃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7日凌晨,三義鄉鯉魚潭村一名楊姓飼主發現愛犬胸口遭弓箭射穿,緊急送往台中豐原動物醫院急救;另一名潘姓飼主7日上午則在住家附近教會旁發現血跡,循著血跡尋找後,發現白色愛犬已中箭死亡。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與訪查附近居民,鎖定住在附近的55歲黃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當天下午將人帶回偵辦,同時在其住處查扣十字弓1把、弓箭等證物,庭院內甚至還有練習射擊用的靶子。黃男住家庭院內有練習射擊的靶子。(圖/翻攝畫面)黃男供稱,自己因上夜班返家後準備休息,卻被犬隻狂吠吵醒,加上平時不滿犬隻經常跑到住家附近大小便,情緒失控下才會持十字弓從2樓陽台射擊犬隻,造成1死1重傷。警方表示,經檢驗後確認黃男使用的十字弓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列管刀械,加上2名飼主已正式提告,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屬《動物保護法》等罪嫌,將黃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動防所表示,重傷犬隻送往台中地區動物醫院後,已完成取箭手術與傷口處理,目前生命徵象暫時穩定,但仍未完全脫離險境,後續至少還需觀察5至7天,以免傷口感染或發炎。苗栗縣府指出,本案造成犬隻1死1傷,情節重大,將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第30條規定裁處,且由於受害犬隻共2隻,將按隻從重量處,每隻裁處最高額7萬5000元罰鍰,合計裁罰15萬元。被射中的犬隻仍在治療觀察中。(圖/翻攝畫面)
被摔到屎尿失禁!苗栗網紅寵物餐廳涉虐狗 綠委籲修法重罰
近日苗栗一間網紅寵物餐廳爆出長期虐犬,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吳沛憶及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6)日共同召開「補上動保破口,終結虐待循環」記者會,呼籲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應將犬隻沒入,而非僅暫時扣留。一名曾在該餐廳任職一年多的前員工表示,近期曝光的虐狗影片,對店內犬隻而言其實早已是日常。她指出,飼主只要認為狗狗「不聽話」或不順他的意,便會將狗綁起來、用腳踹,甚至抓起來往牆上摔,導致部分犬隻當場屎尿失禁。她坦言,自己因長期目睹相關情況,後續甚至接受心理諮商,並感嘆人遇到痛苦時至少還能開口求救,但狗狗不會說話,只能默默承受。對此,郭昱晴說明,該間寵物餐廳對犬隻施虐情況已長達2至3年,雖目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已將犬隻扣留,但外界仍擔憂犬隻後續是否可能被交還原飼主。此案存在兩大問題。郭昱晴說,首先,現行虐待動物刑責仍過低,難以形成嚇阻效果;其次,現行針對相關場所的3年一次評鑑制度,也無法即時反映實際飼養狀況。她強調,這些犬隻在過去疑遭椅子砸傷、抓起來重摔,甚至身上還出現刀傷,若相關單位未能及時介入,虐待情況恐怕不會停止。郭昱晴也質疑飼主是否具備照顧犬隻的能力。她提及,受虐犬的飼主過去曾對外募款,不僅涉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也反映其本身可能缺乏足夠能力飼養與照顧這些犬隻。吳沛憶指出,此次案件目前僅裁罰7萬5000元,但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可採「按次、按隻處罰」,認為苗栗縣政府應更審慎看待此案。她強調,若裁罰過輕、輕輕放過,未來恐難以對飼主惡意虐待動物行為形成有效嚇阻,也可能讓類似事件一再發生。陳光軒則呼籲苗栗縣動防所,不應僅止於扣留犬隻,而應依法進一步進行沒入程序,後續才能開放一般民眾認養,讓犬隻徹底脫離原本的惡劣環境。針對近期虐待動物事件,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愛護動物應成為全民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習慣,因此已將《動保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針對傷害及虐待動物行為,提高相關罰則與刑責,希望未來不再發生「不尊重生命、欺凌動物」的事件。
國寶蒙塵2/揭藝品市場暢遊訣竅 藏家籲訂《拍賣法》防搞臭國際名聲
已故多年的詩人楊牧因著手稿拍賣角力再度躍上公眾視野,如今遺孀與拍賣平台糾紛權責扯不清,隱身的委拍人築了防火牆作壁上觀更讓家屬氣結。專家直指台灣連藝術品拍賣鑑價師與拍賣師制度都不完善,再不訂定《拍賣法》遏止藝術品拍賣亂象,恐怕洗錢喊價只會讓國寶蒙塵。初入拍賣場的「小白」有不少訣竅要注意,像「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等物品介紹,就暗指拍賣平台「也不認為那是真跡」。圖非指涉特定拍賣場域與單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在21世紀政經發展成熟的台灣社會,藝術品已成了富豪甚至中產階級點綴生活的標的,但因著不健全的法律與華人特殊民族性,洗錢、逃稅等問題橫生。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就直言,台灣老把藝術品拍賣行為視為民事糾紛,且「又沒有人員傷亡」官府實在懶得管,拍賣平台不像國外《拍賣法》一樣完全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甚至刑責,只要寫了免責聲明,包含賣到贗品、來源不明都「不關我的事情」,現在法律不完備之際正好拍賣從業者「能撈多少是多少」,這和西方蘇富比等拍賣平台主打的誠信原則有別,「其實都搞臭台灣的全球名聲」他講了大白話。曾肅良提醒,藝術品可是比股票市場更高深莫測,畢竟不像上市櫃公司被規定每季揭露財報,藝術根本沒有固定標準,有公定價值的就那幾幅古畫或知名的已故藝術家,但太有名的反倒成為仿作標的,在市場上要防贗品滿天飛,新問世的作品則必須從低價慢慢喊,這時就純粹是行銷、宣傳在上下其手,就算假的物品跑去市立美術館「過水」一遍價格就翻兩番,買票進場的觀眾全都變成了跑龍套的「抬轎仔」。研究著作權多年的律師賴忠明(圖)直指,收藏家不妨拿自家收藏去拍賣平台探探口風,若鑑定後不被受理拍賣,恐怕是贗品的機率就不低。(圖/翻攝自全律會官網)曾肅良舉例,有心人士只要與拍賣行掛勾,隨手對畫廊作品「點菜」,指名「幫我炒到(新台幣)1,000萬我分你50萬」,拍賣行從展覽紀錄、拍賣紀錄都能幫你「做出來」,再找個沒收入的人頭「掛名」當賣家分期繳付,不只錢洗白了連交易所得稅都省了,而那幅畫呢?「從頭到尾都掛在那」他預告接下來就是從1,000萬繼續往上炒了。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則提醒藝術品市場「小白」們幾點留意:首先多數拍賣行對作品真偽僅作「意見表達」而非「保證」,爭議期間也短得要命,像圖錄上若「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可不是稱讚,而是「我不保證為真跡」喔;第二,如同楊牧手稿事件,藝術品來源確實可能涉及贓物、盜掘文物、戰時掠奪品等,另也常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買到有爭議的標的真的很麻煩,不妨要求拍賣公司提供完整的來源履歷,也要對來源不明、價格異常便宜的作品保持警覺。 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圖)呼籲,完善的《拍賣法》遲早要建立,台灣的藝術品拍賣市場才能比肩國際。(圖/方萬民攝)第三則要注意拍賣的「落槌價」只是表面價格,再加上佣金、營業稅、運輸保險、進口關稅等,一件「落槌價」新台幣100萬的作品拿不出130萬恐怕只能「違約交割」徒呼負負。第四則是著作權與物權可是分離的,買到藝術品的「物」不等於買到「著作權」,例如手稿買方只有「那張紙」實體所有權,但著作權原則上仍屬於藝術家或繼承人,買方若要印製成商品、放上網路販售圖像、做成 NFT(區塊鍊數位憑證),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最後要再次審視「所有權履歷」、「展覽履歷」、「學術著錄」三條軸線,這可是判斷作品「身分」的證據鏈,縱使不能說缺了履歷必定是假貨,但有完整履歷的作品在真偽、價值、未來流通性上都有更厚實的保障。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提醒已持有收藏物的藏家,不妨以「賣家」身分到拍賣行逛逛,若被「拒絕上拍」心理就要有底恐怕不是真跡了,這時可以透過訴訟找故宮等第三公證人進一步鑑定真偽,若不幸「中箭」被確認為贗品,儘管難以證明拍賣行、賣方合謀,因此幾乎不可能上綱成刑事問責,但多數原始拍賣單位還是會愛惜羽毛負責賠償,頂多再向原始委拍者代位求償,沒那麼絕望。受訪行家都呼籲,儘管《拍賣法》要訂立難以一蹴可幾,但不妨先導入《消費者保護法》給賣家「七天解除權」的冷靜期保障,至少讓買家別在拍賣場氣氛感染下衝動加價而後悔莫及,再一步步健全台灣拍賣市場與法源,充實華人文化底蘊。
網紅餐廳爆虐犬黑幕!獵犬不打獵慘遭揭發 10犬緊急救出全送醫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網紅餐廳「獵犬不打獵」近日捲入疑似虐待犬隻風波,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件起因於民眾於4月1日向相關單位提供多段檢舉影像,內容橫跨數年,顯示疑似存在不當對待犬隻的行為,影像中可見飼主對犬隻出現拖行、以牽繩抽打、甚至腳踢與丟擲物品等動作,已遠超出一般合理管教範圍,令人震驚。苗栗縣動物防疫所表示,這些影像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時間累積的紀錄,顯示相關行為具有持續性,儘管在115年1月及4月初的兩次現場查核中,犬隻外觀與臨床狀況未見明顯異常,但綜合影像證據與行為模式,仍判定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因此於4月28日對飼主開罰新台幣7萬500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然而,基於動物安全與照護風險的考量,縣府於5月2日再度會同獸醫師進場檢查,並啟動緊急安置措施。現場10隻犬隻全數被掃描晶片確認身份後,隨即帶離原環境,安置至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並分批送往特約動物醫院進行更進一步的健康檢查,包括血液檢測、影像診斷以及行為壓力評估。目前該餐廳已暫停營業,後續將依犬隻的醫療與心理評估結果,判斷是否構成長期虐待或傷害。若符合相關要件,主管機關將依法進行沒入處分,並安排適當的後續安置,以確保動物福祉。苗栗縣政府也強調,動物保護案件的判定,不僅以是否有外傷為依據,更重視整體環境與行為對動物造成的影響。
苗栗西湖寵物餐廳爆虐狗! 縣府罰7.5萬並帶走10犬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寵物餐廳「獵犬不打獵」,近日遭民眾檢舉疑似不當對待犬隻,包括用腳踢、拖行、拿牽繩鞭打、丟椅子等行為,導致狗狗身上出現傷口,引發外界關注。縣府於4月28日依《動物保護法》裁處飼主新台幣7萬5000元罰鍰,並於5月2日會同獸醫師再度前往現場查核,將10隻狗狗全數扣留,餐廳也先行歇業。針對此事件,陳姓飼主回應,相關畫面是因為幾年前犬隻發生「位階」衝突,互相撕咬情況相當激烈,他為了即時分開狗狗,才會採取較大動作,過程中沒有犬隻受傷,而這些影片似是前妻在爭取女兒撫養權時提供給社工的資料,被刻意剪輯後流出。不過,陳姓飼主也承認處置方式不當,也為此事致歉,強調自己的本意不是要傷害犬隻。苗栗縣政府則說明,有民眾於4月1日提供檢舉影像,畫面涵蓋112年至114年間,時間分別為112年8月及114年6月、7月、8月共4段紀錄,相關影像內容顯示,飼主對犬隻有拖行、牽繩鞭打、丟擲物品及腳踢等行為,已逾越合理管教範圍。縣府動物防疫所指出,此案件行為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累積之影像事證。另於114年12月,行為人家屬曾向台中市動物保護機關通報相關「誤傷」情形,並由當地機關依法裁處。動防所表示,115年1月19日首度前往現場查核,當時犬隻外觀及臨床狀況未見明顯異常;4月2日再度現勘,針對新增檢舉影片進行回溯調查,犬隻健康情形仍未出現異狀。經勘驗綜合影像內容與行為態樣研判,相關管教方式已具持續性與不當性,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因此在4月28日完成裁罰並命限期改善。考量到動物安全及後續照護風險,動防所於5月2日再次進場查核,除逐隻掃描晶片,並由獸醫師進行初步健康檢查。為避免犬隻持續暴露於不當對待環境,已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採取緊急安置措施,將現場犬隻全數扣留,先行送至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所)安置,並視醫療量能分批安排至特約動物醫院進行血液、影像及行為壓力評估。苗栗縣政府強調,動物保護案件將依事證嚴謹認定,不以外觀是否有明顯傷勢為唯一判斷標準。後續將依醫療檢查及行為評估結果,釐清犬隻受傷與受壓情形,如符合相關要件,將依法辦理沒入及後續安置,持續維護動物福祉。
毛孩藥翻盤1/寵物用藥新制急煞車 專家批正面表列窄化治療路
你家有「毛小孩」嗎?台灣從2023年至今(2026年)已增加逾192萬隻,目前估計突破340萬隻,連帶寵物醫療需求快速攀升,但現行制度讓獸醫無法合法向藥商取得人用藥,只能遊走灰色地帶。中央原規劃7月推出新制,將取藥途徑法制化,卻引發飼主憂心夜間藥局關門後,即使有錢也買不到藥;政策隨後在飼主與獸醫強烈反彈下急轉彎、直接註銷,讓夾在法規與現場缺口的飼主、獸醫師及藥商無所適從,是當前動物醫療體系最迫切待解的問題。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允許在動物用藥不足時,獸醫可使用人用藥進行治療,但《藥事法》同時又規定,藥商不得將人用藥直接販售給未取得許可的機構,獸醫院並不在合法對象之列,讓臨床現場出現醫療上「可以用」,但實務上卻「不好取得」,導致「人藥治獸」只能偷雞摸狗。 對此,農業部原先預計於7月推出新制,想把灰色地帶「制度化」,提出《動保法》的子法「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做法是政府先建立一份清單,讓部分人用藥可以合法用在寵物身上,但同時設下一個流程:如果藥品還沒完成登錄,獸醫不能直接拿來用,必須先開立購藥證明,由飼主自行到藥局找藥師購買,再帶回醫院由獸醫調整劑量使用。 然而,這樣的流程也引發疑慮,尤其是急診或夜間情況下,若須臨時用藥,飼主是否來得及取得,成為外界最關注的問題。在如潮水般湧現的質疑聲中,寵物用藥新制急踩煞車,農業部4月10日召開會議取得初步共識,決定暫緩推動;不到5天,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長杜麗華15日在立法院進一步證實,相關修正草案將「直接註銷」,待行政程序完成後近日公告。獸醫師曲維紀認為,現行制度應改為負面表列,避免限縮臨床用藥空間。(圖/方萬民攝) 獸醫師曲維紀表示,未來新制應由「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即僅明確規範哪些藥品不可使用,例如高階抗生素因易產生抗藥性,若需使用則須另行申請,而非以公告特定可用藥品的方式,限縮獸醫師用藥空間。 曲維紀也主張取消「動保用藥」制度。他指出,若同一藥廠、產線與原料製成的藥品被標示為動保用藥,將無法回流至人用市場,一旦滯銷,成本須由藥商自行吸收,進而提高售價,最終恐轉嫁至飼主,讓原本未有健保給付的寵物醫療費用更加沉重。 曲維紀回顧,現行制度問題可追溯至《藥事法》前身、1970年制定的《藥物藥商管理法》,當時為遏止街頭販售藥品亂象,規範藥商不得將人用藥販售給未經許可的機構,而過去獸醫院數量寥寥無幾,相關規範未能隨產業發展調整。寵物用藥新制原訂7月上路,卻在爭議中急踩煞車,並宣布直接註銷,制度走向仍未明朗。(圖/報系資料照) 事實上,早在2013年即有獸醫師們走上街頭,抗議購藥困難並呼籲修法,時任立委陳其邁、蕭美琴等人也曾提案修正《藥事法》,將動物診療機構納入合法販售對象,但最終仍停滯於立法院二讀程序。 對此,民進黨立委郭昱晴預告將針對《藥事法》提出修法。她指出,當前困境源於農業部主管的動物醫療體系中,獸醫臨床上普遍使用人用藥,而衛福部食藥署對人用藥設有嚴格流向管制,進而形成須由藥師介入的制度安排。 郭昱晴認為,獸醫師須經5至7年專業訓練方能執業,卻仍得開立處方讓飼主自行前往藥局購藥,且飼主還可能面臨藥局晚間提早打烊的情況,增加就醫不便與時間成本。 因此,郭昱晴主張,與其將藥師納入購藥流程,不如回到過去討論方向,讓第一線獸醫師能直接取得人用藥,並透過更完整的藥品公告機制釐清權責分工。她建議,可由衛福部負責藥廠銷售至動物醫院的前端管理,而藥品進入動物醫院後,則由農業部負責後端管理,以兼顧用藥效率與流向控管。
狠心漁民!幼貓裝籠丟海還PO網炫耀 身分曝光下場慘了
高雄林園中芸漁港爆發虐貓事件,一名萬姓漁民將誤闖捕魚籠的幼貓連籠丟入海中,還拍片上網,引發眾怒;經通報後動保處與警方追查,男子已坦承行為,案件將依《動保法》偵辦。這段虐貓畫面在網路流傳,引起許多民眾憤怒,迅速延燒。畫面中,漁民發現籠內出現幼貓,不僅未予以救援,反而情緒失控,直接將整個捕魚籠丟入海中,並在影片中留下挑釁字句:「臭野貓,剛好浸豬籠,淹死你們」、「下去洗澡吧」…等語。虐貓漁夫的囂張行徑,迅速在網路延燒,引發網友撻伐;動保團體接獲通報後,透過影像與船隻資訊,鎖定地點位於高雄林園中芸漁港。高雄市議員黃文益介入關切,協同海洋局、警方與動保處追查,確認涉案船隻與船主身分。經聯繫與比對後,鎖定萬姓男子涉有重嫌。動保處隨即會同警方通知到案說明,男子已坦承為影片中的行為人,但否認造成貓隻死亡。警方與海巡人員也前往船隻查證,現場未發現人員與動物,後續確認貓咪仍在船上,已交由動保處安置。全案已完成筆錄,將依相關法規進一步處理。動保人士痛批行為殘忍,指出若致動物死亡恐涉刑責,呼籲應加重查辦。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若故意傷害動物致重傷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猴硐貓村5貓「臉部遭噴辣椒水」眼睛睜不開 28歲男落網稱:心情不好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10日發生虐貓事件,有民眾持辣椒水朝貓隻臉部噴灑,造成5隻貓咪眼睛嚴重不適,所幸經獸醫依生理食鹽水沖洗眼部,狀況已明顯改善。警方循線追查,在14日逮捕一名28歲李姓男子,李男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犯案,警詢後將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猴硐貓公所10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10日下午4時至5時間,有人持辣椒水在猴硐貓村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目前公所正積極調閱監視器並蒐證,也希望遊客能提供有關可疑人物的畫面。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猴硐廣場、貓公園發生貓隻疑似遭人噴灑辣椒水的事件,有5隻貓咪因此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經新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駐點獸醫治療,以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貓隻眼睛,目前狀況均已好轉,進食狀況正常。 新北市動保處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訪查週邊店家,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找人,最終鎖定28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14日將李男帶回警局偵訊。李男落網後坦承犯行,透露是從百貨商行購買辣椒水,當時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會對貓咪臉部噴灑辣椒水。警方訊後,依《動物保護法》將李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警分局強調,對於各類違法案件,警方均秉持依法偵辦立場,依據事證積極查處,務求還原事實、依法究辦。同時也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如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
「寵物用藥新制」延後上路!大樹藥局遭炎上 急發聲明澄清了
「寵物用藥新制」引發各界關注,經農業部防檢署與衛福部食藥署等單位研議後,已於10日確認暫緩實施。然而,在政策討論過程中,連鎖藥局大樹藥局意外成為輿論焦點,遭部分網友質疑與政策推動有所關聯,甚至引發抵制聲浪。據了解,有網友翻出大樹藥局過去宣傳進軍寵物市場時,曾主打「唯一獲得動物用藥販售許可證的寵物店」,質疑其可能涉及市場壟斷或圖利特定業者。相關言論在社群平台Threads迅速發酵,不少人呼籲抵制,甚至出現「一輩子不再消費」等激烈評論。亦有部分意見認為,基層藥師團體與業者可能意圖擴大動物用藥市場版圖,引發獸醫界與飼主疑慮。面對外界質疑,大樹藥局今天(11日)發布三點聲明澄清,強調「動物用藥新制」並非由公司推動、主導或提案。公司指出,該政策早在2015年《動物保護法》修法後即展開討論,歷經2018年與2023年草案預告,並於2024年2月正式發布相關管理辦法,原規劃於2026年7月上路,是長期公共政策發展的結果,與企業無直接關聯。此外,大樹藥局表示,一向尊重獸醫專業,認為寵物的診斷與治療應以獸醫體系為核心,其角色僅在於配合政策,提供基礎健康照護支持,成為飼主與醫療體系之間的輔助角色,而非取代獸醫專業。公司也強調,長期致力於家庭與寵物健康照護服務,未來將持續與獸醫界及相關單位合作,期望建立更完善的寵物醫療與照護環境。儘管官方已宣布新制延後上路,但相關爭議仍持續延燒,也反映出社會對寵物醫療分工與市場機制的高度關注。
粉紅大象拍攝惹議 70歲母象離世引爆動物剝削討論
印度齋浦爾一組「粉紅大象」人體藝術攝影在網路引發廣泛關注,同時掀起動物剝削與動物倫理爭議。影像中一頭被塗成鮮豔粉色的大象與模特兒共同入鏡,儘管部分觀點認為具有藝術表現,但更多聲音質疑此舉是否對動物造成不當使用。根據《印度時報》(The Times of India)與外媒報導,該攝影作品由俄羅斯攝影師茱莉亞布魯列娃(Julia Buruleva)於2025年在齋浦爾拍攝,地點選在一處廢棄的象神廟。她曾表示,創作靈感來自當地「粉紅城市」的色彩特色,以及大象在拉賈斯坦邦文化中的象徵地位,因而將兩者結合呈現。涉入拍攝的大象名為查查爾(Chanchal),來自象村「哈蒂高恩」(Hathi Gaon)。當地管理委員會與飼主指出,拍攝時使用的是節慶常見的天然彩粉「gulal」,塗抹時間約10分鐘,並在短時間內清洗完成,強調未對動物造成長期影響。不過,相關影像在社群平台擴散後,引發大量討論。支持者認為作品具備視覺創意,但批評者則指出,無論使用何種材料,將動物納入人體藝術拍攝本身即可能涉及剝削,並呼籲建立更明確的規範與審查機制。另一方面,查查爾已於近期過世,享年約70歲。當地人士表示,大象年事已高,其死亡原因推測為自然老化,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與拍攝事件相關。然而,由於影像走紅與死亡時間點相近,使事件受到更大關注,也讓外界重新檢視相關行為的適切性。面對爭議,拉賈斯坦邦林業部門已表示將展開調查,釐清拍攝過程是否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官方指出,若確認存在疏失或違規情形,將依法處理,此事件不僅凸顯藝術創作與動物權益之間的衝突,也引發社會對於動物參與影像與商業活動的規範討論。在影像快速傳播的環境下,如何平衡創作自由與動物保護,成為持續受到關注的議題。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4帖妙方拚動物福利 許淑華:提升動保意識打造毛孩天堂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7)日表示,面對近期幾起駭人的動物虐待事件,該是喚起動物保護意識的時刻,自己也整理出4點具體主張,希望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重視動物福利。近期台灣虐待動物事件仍然時有所聞,其中案件類型包括犬貓遭棄養、惡意凌虐,或是非法聲帶整形等手段在在都殘忍異常,政府近期已提高《動物保護法》相關罰則,虐待致死可處最高2年徒刑及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逐漸遏止虐待動物等暴力犯罪。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提出4大改革方向,希望提高動物福利。(圖/CTWant攝影組)許淑華回顧,3個月前自己處理一場選民陳情案,那時一名精神不穩定的女子被控虐待多隻貓咪致死,雖成功救出5隻毛孩,卻也同時發現11隻生命已離開。她分析,目前法規若被視為同一時間發生的「同一」虐待案,即使超過一隻動物死亡,最高也就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照這麼多無辜生命殞落,其實難生遏阻之效。許淑華對此試擬4大解方:首先各縣市政府應正視問題,全面檢討並提高動保相關預算,補足第一線人力及相關資源。第二目前《動保法》涵蓋盲點甚多,恐怕需要針對不同層次與程度的虐待動物樣態納入刑事問責,加重處罰增加嚇阻力。動物虐待案件仍時有所聞,各界無不希望司法能有效制裁並產生遏阻作用。圖為一隻曾受攻擊的「浪浪」。(圖/CTWant後製組)第三要補充人力建立更完整「動保警察」制度,可以研議讓具經驗的退休警察人員中有意願者投入兼職,兼顧資源有限的現實與第一線執法量能。最後,各地方政府應主動編列預算,納入專業民間動保團體,協助第一時間救援與後續安置,希望小動物都有被接住的機會。許淑華也將在台北市議會緊盯,希望盯北市府拿出具體作為後,毛小孩在這座城市更快樂、健康地生活,進一步能擴展到其他縣市效法,讓台灣成為毛孩天堂。《CTWANT》關心您:如遇到疑似動物虐待案件,請打110或1999向主管機關報案。
幼犬機場外流浪!男子機場棄拉布拉多 警方調查揭說詞不實
美國賓州匹茲堡國際機場近日發生一起旅客棄養寵物事件,一名來自德州的男子因無法攜帶犬隻登機,將拉布拉多幼犬遺棄在機場外,遭警方查獲後將面臨動物虐待與棄養等指控,也讓近年頻傳的機場棄犬問題再次受到關注。根據《CBS Pittsburgh》與《PennLive》綜合報導,阿勒格尼郡警方指出,事件發生於20日下午約5時,當時接獲通報,有一隻咖啡色拉布拉多幼犬在機場出境區外徘徊。員警趕抵現場後,在民眾協助下成功將幼犬安置,並確認其狀況安全。警方隨後展開調查,試圖釐清犬隻來源。調查過程中,警方找到到42歲、來自德州的飼主歐馬爾培瑞茲(Omar Perez)。這名男子最初聲稱,自己看到一名Uber司機將犬隻遺留現場,但警方進一步比對資訊後確認,該幼犬實際為其所有。培瑞茲隨後坦承,因在辦理登機時被告知無法攜帶寵物上機,才將犬隻遺棄在機場外。警方表示,培瑞茲將面臨動物虐待及棄養動物等罪名指控。雖然截至週末尚未完成正式起訴程序,但案件已進入司法處理階段。至於遭遺棄的幼犬,目前健康狀況良好,已被安置於寄養家庭中接受照顧。警方也透過社群平台發布訊息警告民眾,「不要遺棄你的寵物,我們會調查並提出指控」,強調將持續追查類似案件,並依法究責。事實上,匹茲堡國際機場近年已多次發生棄養犬隻事件。2023年8月,一名女子因無法將其法國鬥牛犬以情緒支持動物名義帶上航班,最終將犬隻留在機場後仍搭機前往墨西哥。警方透過植入晶片確認其身分,該女子後續承認棄養行為,並被判處近500美元罰款,另有報導指出其最終繳納約150美元罰金。此外,2023年11月亦發生另一起案件,一名來自西維吉尼亞州的男子在搭機前,將犬隻綁在機場停車場的燈柱上後離去,隨後遭警方指控違反相關動物保護法規。相關案件接連發生,引發執法單位對機場棄養寵物問題的高度關注。警方呼籲旅客,應於出行前妥善安排寵物運輸或照護方式,避免因未符合航空規定而遺棄動物,並強調棄養行為已涉及違法,將依法追究責任。德州男子因無法攜帶寵物登機,將幼犬棄置機場外,面臨動物虐待與棄養指控。(圖/翻攝自X,@DailyMail)
找到了?彰化杜告犬遭虐打後離奇失蹤1個月 疑成白骨「頭骨還破裂」
彰化市內埔街近期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虐狗案,年僅1歲的杜告母犬「健康」在失蹤超過一個月後,今(14)日傳出令人心碎的消息。多名愛狗人士組成搜救隊前往失蹤地點搜索,意外在伸港出海口附近發現一具已化為白骨的狗屍,經現場專業人士初步判定,外型特徵與「健康」高度吻合,懷疑受虐犬已不幸遇害,目前已報請相關單位進一步檢驗鑑定。這起虐寵案起源於今年2月,有民眾拍下飼主在內埔街住處持繩索瘋狂抽打杜告母犬「健康」,淒厲哀號聲響徹街道,引發鄰里間公憤。動保團體與女星米可白紛紛在社群上發聲關切,揭露該犬疑似長期受虐,且在動檢人員介入前便離奇失蹤;飼主對此辯稱,是在載往送養途中於伸港六股抽水站意外讓狗脫逃,但因監視器未錄得相關畫面,加上飼主說詞反覆,引發外界強烈質疑。為了尋找「健康」下落,有許多熱心網友曾一度發起集資,將懸賞金提高至30萬元。今日一名曾照顧過「健康」的志工在出海口附近尋獲動物殘骸,現場專業人員依據殘留的白色毛髮、垂耳程度、年輕牙床及體型判斷,認定位於該處的屍體高達95%機率就是失蹤的「健康」,且現場發現頭蓋骨有破裂跡象。消息曝光後,令參與搜尋的愛狗人士非常傷心,希望能透過科學鑑識還原真相。針對此案,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2月接獲通報後已約談飼主到案,雖當時未能即時安置犬隻,但根據民眾提供的受虐影片,飼主毆打犬隻事證明確,已依《動物保護法》加重處分,裁罰飼主新台幣3萬元罰鍰。對於飼主對犬隻去向交代不清、涉嫌棄養或更嚴重的傷害行為,防疫所強調,若後續檢驗報告證實該具白骨身分並發現新事證,將立即依法移送究辦,絕不寬貸。回顧案件搜救過程,不少志工反映遭遇阻礙,曾有網友前往飼主家中詢問,卻遭飼主家屬強硬驅趕並報警處理,甚至傳出承辦警員以言語譏諷搜救民眾,引發執法態度不佳的爭議。
惡劣!雲林老翁搭檔偷家犬宰殺燉煮 殺狗屠夫「不怕罰」第6次落網
雲林縣近日發生殺狗案,72歲和71歲吳姓男子,竊取民眾飼養的犬隻後屠宰燉煮並吃下肚,飼主發現狗兒不翼而飛報案,虎尾警分局循線鎖定2人,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罪證確鑿、坦承犯行,其中一人還是慣犯,這已是第6度被逮,全案則依違反動保法函送雲林地檢偵辦。虎尾分局轄內派出所10日接獲元長鄉民眾報案,稱其家中犬隻無故失蹤,懷疑是遭捕捉並宰殺,警方於是通報動植物防疫所共同調查,並依據報案人提供的情資和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2名吳男共同犯案。警方鎖定涉嫌人後前往查訪及約談,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鐵證如山,對犯行坦承不諱,承認是合謀偷狗後,將其宰殺並燉煮吃下肚。據了解,其中一人負責捕狗載運,另一人則是宰殺烹煮,殺狗的吳男更已是慣犯,他在2004年2006年間就3度被抓,2013年再次犯案遭判刑3月,2022年死性不苟第五度殺狗,當時被裁罰25萬元罰鍰,如今卻又再度犯案。防疫所指出,本案行為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之規定,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依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由警方併案報請檢察官依法偵辦。縣長張麗善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或傷害犬貓情形,應即時向轄區派出所或撥打縣民服務專線1999通報。縣府對任何殘害動物之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並將持續強化查處機制,共同維護動物福利與社會安全。
彰化杜告犬長期受虐後離奇失蹤1個月! 熱心民眾找狗反遭警狠酸:有必要嗎?
彰化市埔內街日前爆出虐狗事件,一隻年僅1歲大的母杜告犬「健康」,長期被飼主虐打,還被拍到用繩子抽打犬隻,造成狗狗痛得哀號,沒想到後續狗狗離奇失蹤超過1個月,至今仍下落不明,熱心網友將懸賞金調高到30萬元,希望能救到這隻狗狗。對此,女星米可白也希望大家能一起協尋,「就算最後牠真的離開了,至少我們也能把牠好好安置,而不是讓牠就這樣消失在世界上。」米可白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網上有人指出,彰化市埔內街一帶有隻1歲大的母杜告犬「健康」,從小被打到大,2月5日當天還有鄰居聽到狗狗淒厲的慘叫聲,飼主拿繩子不斷抽打牠,彰化防疫所承辦不接不回電,動保處處長還反過來打給檢舉人說「常問這個案子讓他們壓力很大。」米可白提到,事件曝光後,飼主聲稱原本要把狗送人,但在伸港鄉六股抽水站附近清理狗便時,狗狗突然掙脫逃跑,直到現在也還沒有被找到。米可白10日再次更新動態,表示自己因為「健康」的事睡不好,也拜託媽媽做動物救援的朋友幫忙找,即使知道機會可能很渺茫,但還是不想放棄,就算最後「健康」真的離開,也希望能好好安置牠。至於有人說飼主「後台很硬」,讓很多人感到畏懼,米可白直言,她不懂什麼叫做「後台」,也不懂為什麼要「畏懼」,只知道這個孩子現在很需要幫助,而彰化縣動保防疫所的處理方式卻令人難以理解,明明提供了受虐影片,只憑肉眼判斷沒有內傷,也未第一時間把狗狗,「難道一定要到斷手斷腳、器官受損,才算是虐待嗎?」米可白說,飼主曾表示狗狗在抽水站「跳車逃逸」,但稽查人員調閱監視器後,並沒有發現相關畫面,到現在為止狗狗還是下落不明,稽查人員堅稱「查無證據」所以無法證明棄養,也無法證明虐待,「這樣就草草結案,真的可以嗎?」 另外,有名女網友於Threads上撰文道,她曾與其他網友前往伸港找「健康」,花費2小時仍未果,因此決定到飼主家詢問,怎料飼主父親態度強硬,怒吼道「有政府機關在處理就好了啊」、「我怎麼知道牠去哪了」,還直接打電話報警。女網友表示,飼主的父母聲稱「是載到伸港的路途中不見的,我們不知道」、「狗沒有藏在我們家」,還說當初就很反對兒子養這隻狗,兒子還為了養狗從80幾公斤瘦到50幾公斤。女網友指出,警方到場後態度也不太好,即便他們說明來意,希望找到受虐犬隻,員警卻冷回「不是有動保處的人在介入了嗎?你們這樣有必要嗎?」、「你們1個月都賺很多錢?都有辦法這樣讓你們每天閒閒的找狗,為什麼不認真去賺錢?」、「你們幹嘛一直找老人家麻煩」。女網友強調,事實上他們只是想找飼主,也不知道開門的會是他父母,而且他們幾人是第一次來,並沒有一直來,警察光是「有必要嗎」這句話講了10次以上。對此,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回應,根據目前掌握的證據程度及相關事證,已依《動物保護法》對飼主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