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
」 台鐵 台北地院 都更 川普 關稅
華為吃豆腐2/華為不只被控偷音樂! 連台積電也險虧330億
東海大學社會系教授楊友仁組的獨立樂團「21世紀無聊男子」指控創作曲被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盜用,且求助無門。本刊調查,華為涉及侵權一事早劣跡斑斑,除盜用他人的創作音樂外,也曾竊取其他科技公司機密,就連台積電也差點因華為耍詐須付330億元的罰款。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創立於1987年,從販售電信交換機起家,1990年代把市場拓展至全球,如今以研發和製造通訊裝置、消費電子產品領域為主要戰場,全球擁有超過20個研發機構,並擁有近200萬名員工。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過去曾在北京出席民營企業座談會,當時為華為行政總裁任正非(前排中)發言。(圖/央視新聞)本刊調查,華為過去曾涉及多起侵權與竊密事件,2003年網路供應商Cisco控告華為抄襲軟體與操作手冊,甚至連錯誤內容都一字不漏抄下。Cisco時任法務長Mark Chandler當時特地飛往中國將華為抄襲的證據提供給華為創辦人任正非看,但對方卻以「巧合」回應。最後華為坦承抄襲部分內容,雙方達成和解。美國電信設備製造商Motorola2010年指控華為竊取收發基台SC300技術,並提出告訴,法院2012年判定Motorola勝訴,企圖竊取Motorola技術給華為的前Motorola工程師金漢娟被依竊盜商業機密罪判4年有期徒刑。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創立於1987年,從販售電信交換機起家,如今以研發和製造通訊裝置、消費電子產品領域為主要戰場。(圖/中新社)此外,華為過去也有盜用他人的音樂創作的案例,美國幼稚園教師Paul Cheever2018年指控華為盜用其創作音樂「A CasualEncounter」作為產品的行銷歌曲。Paul Cheever是在Youtube上看到網友的留言,才發現音樂被盜用,與楊友仁遭遇簡直如出一轍。華為相關爭議不斷,甚至也將手伸進台灣的「護國神山」台積電。由於美國對中國企業進行制裁,中國理應不能使用台積電製造的晶片,但加拿大半導體研究機構TechInsights2024年10月揭露,華為Ascend 910B晶片樣本有台積電7奈米製成晶片,當時外界推測台積電恐要面臨330億元台幣的罰款。事後台積電發出聲明表示,自2020年9月起便停向華為出貨,遵守美國的出口管制法規,且早在TechInsights揭露前便主動向美國商務部通報。後續美國11月祭出更嚴謹的封鎖制度,台積電也全面配合,暫停向中國AI/GPU客戶供應所有7奈米及更先進製程晶片。本刊稍早致電給華為在台灣的代理商訊崴技術有限公司詢問有關本案的相關回應,不過目前仍無人接聽。
被踢出NewJeans首露面!Danielle淚灑鏡頭前:這不是結束
南韓人氣女團NewJeans歷經合約風波後再度成為焦點。經紀公司ADOR於去年底正式宣布與年僅20歲的成員Danielle解除專屬合約,使她成為團體中唯一被排除在回歸名單外的成員。12日晚間,Danielle開啟個人Instagram直播,首度吐露心聲,談及近況數度在鏡頭前泛淚,情緒潰堤的模樣讓大批粉絲心疼不已。NewJeans自2024年起捲入合約爭議,歷經長達一年的訴訟與協商,團體活動一度全面停擺。今年10月,法院一審判決ADOR勝訴後,外界一度預期五名成員將全面回歸公司,未料ADOR卻於同年底確認與Danielle終止合作,並對其提起高達431億韓元(約新台幣9.3億元)的違約與損害賠償訴訟。風波未歇,Danielle於12日晚間開個人直播,吸引超過5萬名粉絲同步觀看。她以韓文與英文交替發言,並在開場便忍不住掩面落淚,表示「這段時間,我真的成長了很多,也有了更多想要守護的人和事」,她也提到,在與家人相處過程中逐漸沉澱心情,「看待這個世界的方式,好像也慢慢改變了,但光一直都在,而你們也始終在我身邊」。NewJeans未來不會再以五人形式活動。(圖/翻攝IG/@newjeans_official)談到粉絲時,Danielle多次哽咽,動情表示:「每次想到Bunnies(NewJeans粉絲名),腦海裡最先浮現的就是你們的眼神。」她回憶初次登上舞台前的緊張與音樂結束後的悸動,坦言這些回憶至今仍支撐著她前行。她一再強調,「這絕不是終點,而是全新的開始」、「NewJeans永遠在我心中」,並透露親手寫信給粉絲,「希望有一天能親自把這封信交到大家手中」,即使等待漫長,對粉絲的情感也未曾改變。她也再次向支持者喊話:「自己沒有後悔,只有勝利」。即便身處不同位置,她仍心繫團體,並表示「直到最後一刻,仍真心想與成員們一起走下去」,對於未來是否繼續演藝活動,她謹慎表示相關安排仍在進行中,待時機成熟會對外說明。
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131億判賠壓頂 大同擬一次認列虧損「大洗澡」斷尾求生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2月13日針對大同與華映(百慕達)間的訴訟作出終審判決,判令大同與華映需連帶賠償中國華映科技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這起延宕十多年的案件如同一顆深水炸彈,再度引爆市場高度關注。根據《民報》報導,雖然大同於記者會中宣稱公司帳上仍有287億元現金,並強調中國判決尚未獲得台灣法院認可,短期內無執行效力;但實際上,大同在中國持有的多項資產恐已無可倖免。專家指出,這些市值約40至50億元的資產,包括子公司股權、廠房、帳戶現金等,皆可能成為債權人立即執行的目標。在中國資產形同難守的情況下,大同轉向死守台灣母公司資產。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判決需經台灣法院「裁定認可」後方可強制執行,大同律師團已擬定三道法律防線,意圖拖延、反擊或化解此筆巨額債務。包括質疑文書真偽、主張違反公序良俗,以及訴訟程序拖延,以時間換取談判空間。而在外界質疑聲中,有媒體指出,大同新任董事長張榮華與經營團隊內部已達共識,擬於今年財報中一次性提列131億元「或有損失」,採用最嚴格會計原則全額認列。雖將導致大同由盈轉虧,每股盈餘恐驟減6.09元,創下歷年最大虧損,但市場分析普遍認為這是一場經過縝密規劃的財務操作。專家指出,這種策略在會計學中稱為「大洗澡」(Big Bath),意指藉組織更迭或重大事件時,將歷年累積的壞帳與潛藏風險一次清算。對張榮華而言,這筆爛帳是來自前朝高層的遺毒,選擇在2024年全數認列,不僅可重設財報基期,更為日後業績反彈創造條件。一名會計師則指出,雖然每股盈餘重創,但這筆損失屬帳面處理,「現金其實一毛沒少」。由於台灣法院尚未認可判決,大同現階段仍無須實際付款。公司也表示,若未來勝訴或和解,可再將提列金額「回沖」為獲利,對整體財務影響屬可控範疇。但對眾多期待領股息的小股東而言,衝擊可能最為直接。原預期本業穩健的情況下能分得可觀股利,但一旦巨額損失入帳,全年淨利將被吞噬,股利發放幾近落空。
擦撞路邊機車後酒測遭罰2.5萬並吊照! 他稱「事故後才喝」提訴訟勝訴
南投一名鄧姓男子日前遭控酒駕擦撞路邊機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38毫克,被警方開罰2萬5000元並吊銷駕照,事後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聲稱是事故後回家才喝酒。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無法確認鄧男喝酒時間究竟是不是車禍前,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鄧男在2024年3月某日上午9時許,騎機車行經南投縣埔里鎮時,擦撞到路旁停放的機車,未在現場停留就逕自離去,員警獲報後於同日到埔里基督教醫院找到鄧男,並於中午12時許檢測他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8毫克,當場製單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2萬5000元,吊銷駕照3年且自2027年8月22日起1年內不得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還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鄧男提行政訴訟,主張自己擦撞路旁機車後,就由妻子開車載回家照顧小孩,因2人返家後發生爭吵,鄧男有飲用4、5罐啤酒,後續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撞到頭,鄧男才在摔倒2、3個小時後被妻子載去醫院就診,所以並沒有在飲酒後騎車。鄧男的妻子也在偵查中證稱,鄧男是在車禍後飲酒,「我確定他當時沒有喝酒,因為我沒有聞到酒味。」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員警於醫院尋獲鄧男時,測出酒測值為每公升0.38毫克,尚無法確切證明是在騎乘機車前飲酒,或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飲酒所致,因此判決原處分撤銷。
《路透》揭中國版「曼哈頓計畫」!深圳實驗室成功打造EUV原型設備 分析師大驚
據《路透社》獨家報導,在中國深圳1處高度戒備的實驗室內,中國科學家已打造出1項華府多年來試圖阻止的技術:也就是能夠製造最先進半導體晶片的原型設備。這類晶片是人工智慧、智慧型手機以及支撐西方軍事優勢的武器系統核心。這台原型機於2025年初完成,目前正在測試階段,體積幾乎佔滿整個工廠樓層。根據2名知情人士指出,這項設備是由1支來自荷蘭半導體裝置巨頭艾司摩爾(ASML)的前工程師團隊所打造的,他們對該公司的極紫外光微影(extreme ultraviolet lithography,EUV)進行了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EUV設備可說是美中「科技冷戰」的核心競爭領域。這類設備利用極紫外光束,在矽晶圓上蝕刻出比人類頭髮細上數千倍的電路,而這項能力目前由西方國家壟斷。電路愈小,晶片效能就愈強。知情人士表示,中國的這台設備已能運作,並成功產生極紫外光,但尚未製造出可運作的晶片。今年4月,艾司摩爾執行長福凱特(Christophe Fouquet)曾表示,中國仍需要「很多年」才能發展出這項技術。然而,這台首次由《路透社》揭露的原型機顯示,中國實現半導體自主的時間可能比分析師預期的更早。即便如此,中國仍面臨重大技術挑戰,尤其是在複製西方供應商所生產的高精度光學系統方面。2名知情人士指出,透過二手市場取得舊款艾司摩爾設備的零組件,使中國得以打造國產原型機,政府設定的目標是在2028年前利用該原型機製造出可用晶片。不過,接近該計畫的人士認為,2030年才是較為現實的時程,即便如此,仍比分析師原先認為中國需要10年才能追趕西方的預期來得更早。對此,中國官方未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這項突破標誌著中國1項歷時6年的半導體自給自足計畫達到關鍵里程碑,這也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最優先的政策目標之一。儘管中國的半導體發展目標早已公開,但知情人士指出,深圳的EUV計畫一直在高度保密下進行。該計畫隸屬於中國的半導體戰略體系,中國官媒指出,此一體系由習近平的親信、同時也是中共中央科技委員會主任的丁薛祥主導。2名知情人士與第3名消息來源表示,中國科技巨頭華為在其中扮演了關鍵的協調角色,串聯全國數以千計工程師所屬的企業與國家研究機構。知情人士將此計畫形容為中國版的「曼哈頓計畫」(Manhattan Project),即美國在二戰期間研發人類首枚原子彈的祕密軍事計畫。其中1名知情人士表示,該計畫目標是讓中國最終能在「完全由中國製造」的設備上生產先進晶片,「中國希望把美國百分之百踢出其供應鏈。」對此,華為、中國國務院、中國駐美大使館,以及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均未回應置評請求。迄今為止,全球僅有1家企業掌握EUV技術,即總部位於荷蘭費爾德霍芬(Veldhoven)的艾司摩爾。其設備單價約2.5億美元,是輝達(Nvidia)與超微(AMD)等公司設計、並由台積電(TSMC)、英特爾(Intel)與三星(Samsung)等晶圓代工廠生產最先進晶片時,不可或缺的關鍵設備。艾司摩爾於2001年打造出首台可運作的EUV原型機,並向《路透社》表示,他們在歷經近20年與數十億歐元的研發投資,才在2019年推出首批可商用晶片。艾司摩爾在聲明中表示:「企業希望複製我們的技術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絕非易事。」目前,艾司摩爾的EUV系統僅供應給美國盟友,包括台灣、南韓與日本。自2018年起,美國開始施壓荷蘭,要求阻止艾司摩爾向中國出售EUV系統。限制措施於2022年進一步擴大,當時的拜登政府實施全面出口管制,旨在切斷中國取得先進半導體技術的管道。艾司摩爾向《路透社》表示,從未向中國客戶出售過任何1台EUV設備。這些管制措施不僅針對EUV,也涵蓋較舊的深紫外光(deep ultraviolet,DUV)微影設備,後者用於生產如華為使用的成熟製程晶片,其目的在於讓中國在晶片製造能力上至少落後1個世代。美國國務院表示,川普政府已強化對先進半導體製造設備出口管制的執行力度,並與夥伴合作,「隨著技術進步持續堵住漏洞」。荷蘭國防部則表示,正研擬政策,要求「知識機構」進行人員審查,以防止「意圖不良或可能遭受施壓」的人士接觸敏感技術。知情人士指出,出口限制多年來拖慢了中國實現半導體自主的進程,也限制了華為的先進晶片生產。由於計畫具高度機密性,消息人士均要求匿名。其中1名曾在艾司摩爾任職、被招募加入該計畫的資深中國工程師,對自己豐厚的簽約金竟附帶1張假名身分證感到震驚。知情人士表示,他進入設施後,認出了其他同樣使用假名工作的前艾司摩爾同事,並被指示在工作中必須使用化名,以維持機密性。另有1名人士獨立證實,新進人員確實配發假身分證,以避免其他員工得知其真實身分。2名知情人士指出,指示十分明確:此計畫被列為國家安全機密,園區外的任何人都不得知道他們在做什麼,甚至不知道他們的存在。團隊成員包括近期退休、具中國血統的前艾司摩爾工程師與科學家,他們是理想的招募對象,因為他們掌握高度敏感的技術知識,且離職後受到的職業限制較少。2名在荷蘭工作的中國籍艾司摩爾現職員工也向《路透社》表示,自至少2020年起便曾接獲華為獵人頭(Headhunting)接觸。歐洲隱私法限制了艾司摩爾追蹤前員工的能力。儘管員工簽署保密協議,但跨國執行相當困難。2019年,艾司摩爾曾在1宗商業機密竊取案中勝訴,獲判賠8.45億美元,但被告隨後聲請破產,並在中國政府支持下持續於北京營運。艾司摩爾表示,公司「高度警戒」以保護商業機密,並強調即使無法限制前員工的就業去向,所有員工仍受合約中的保密條款約束,公司也曾「成功採取法律行動回應商業機密遭竊」。《路透社》無法確認是否已有針對參與中國微影計畫的前艾司摩爾員工採取法律行動。荷蘭情報機構於4月發布的報告警告,中國「透過廣泛的間諜計畫,試圖從西方國家取得先進技術與知識」,包括招募「西方科學家與高科技企業員工」。知情人士指出,正是這些艾司摩爾老將,使深圳的突破成為可能;若沒有他們對技術的深入理解,幾乎不可能完成逆向工程。這波招募是中國自2019年啟動的半導體人才計畫的一部分。根據《路透社》查閱的政府文件,簽約金起跳價為300萬至500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347萬至2,245萬元),並提供購屋補貼。招募對象包括艾司摩爾前光源技術負責人林楠。根據專利資料,他所屬的中國科學院上海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在18個月內已申請8項與EUV光源相關的專利。艾司摩爾最先進的EUV設備約是1輛校車的大小,重量達180公噸。2名知情人士表示,在嘗試複製原尺寸失敗後,深圳實驗室內的原型機被打造得更為龐大,以提升功率。儘管與艾司摩爾設備相比仍顯粗糙,但該原型機已具備足以進行測試的運作能力。其最大差距在於光學系統,尤其是來自德國蔡司公司(Carl Zeiss AG)等供應商的精密元件。設備運作時,每秒向熔融錫滴發射雷射5萬次,產生溫度高達20萬攝氏度的電漿,再由需耗時數月製造的反射鏡聚焦光束。中國頂尖研究機構在替代技術開發上扮演關鍵角色。中國科學院長春光學精密機械與物理研究所成功將極紫外光整合進原型機的光學系統,使其於2025年初得以運作,但仍需大量精進。為取得所需零件,中國正拆解舊款艾司摩爾設備,並透過二手市場向其供應商取得零組件,部分交易透過中介公司掩蓋最終買家身分。受出口管制的日本尼康(Nikon)與佳能(Canon)零件也被用於原型機。此外,約100名應屆大學畢業生組成團隊,專責拆解與重組EUV與DUV設備零組件。每位工程師的工作桌皆設有攝影機,全程記錄其操作過程,成功重組者可獲得獎金。儘管該EUV計畫由中國政府主導,但4名熟悉華為內部運作的人士指出,華為幾乎參與了從晶片設計、設備、製造到最終產品整合的每1個環節。華為執行長任正非會定期向中國高層簡報進度。2019年,美國將華為列入實體清單,禁止美國企業在未取得許可下與其往來。華為派遣員工進駐全國各地的辦公室、晶圓廠與研究中心,部分半導體團隊成員需在現場過夜,工作期間不得返家,且涉及敏感任務者手機使用受到限制。1名知情人士表示,即使在華為內部,也只有極少數人知道整個計畫的全貌,「各團隊彼此隔離,以確保機密性,他們不知道其他團隊在做什麼。」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瑞士安樂死先驅接受「協助死亡」92歲離世 生命盡頭仍堅持一生理念
瑞士著名安樂死機構「尊嚴」(Dignitas)創辦人米內利(Ludwig Minelli)已於11月29日選擇接受「協助死亡」(assisted suicide)方式,結束他的生命,享耆壽92歲;即便距離他93歲生日僅差數日,這也被視為他到生命盡頭仍堅持一生理念,實踐他的理想。根據外媒《BBC》、《Le News》報導,瑞士安樂死機構尊嚴於今(1)日發布聲明,證實創辦人米內利接受協助死亡離世,享耆壽92歲。聲明中也提到,米內利的一生都是為「選擇自由、自我決定與人權」而奮鬥,機構強調,未來將延續其理念,持續推動生命終點的自我決定權,並深化其國際角色。尊嚴的聲明中最後提出,米內利在離世前已規劃好接班安排,確保機構能順利繼續下去,他們未來將在創辦人的精神下,持續以專業且積極態度,推動生命各階段的自我決定權。據悉,米內利於1998年創立尊嚴,協助世界各地希望尋求合法協助死亡的民眾到瑞士進行相關程序,使其成為國際知名的「安樂死旅遊」(suicide tourism)象徵。儘管瑞士自1942年起已允許在無營利目的、且申請者心智健全的前提下進行協助死亡,但「外國人是否能享有同等資訊與法律保障」始終是爭議焦點;這也使米內利多年透過訴訟不斷挑戰體制,才讓這項權利逐漸被擴大解讀。在2011年歐洲人權法院對尊嚴作出具影響力的判決,確認心智能力健全者有權決定自己何時、以何種方式結束生命,這被視為米內利法律行動的重大成果。然而他的主張也在瑞士國內外引發激烈批評,包括醫界、宗教團體與部分政治人物,曾被質疑財務透明度不足,也被指控讓非末期患者取得協助死亡的途徑。縱使如此,米內利在法律戰中多次勝訴,並始終保持「挑戰既有界線、讓法律隨時代演進」的信念。在近年全球安樂死討論升溫之際,包括澳洲、加拿大、紐西蘭陸續通過相關法律,而英國上議院也正審議協助死亡法案。支持者認為死亡自主權屬基本人權,反對者則擔憂弱勢與身心障礙者可能受壓迫,甚至被迫結束生命。依據尊嚴官方統計,機構擁有逾1萬名會員,但真正申請協助死亡者僅占少數,最終實際執行者更是少之又少。
硬要列古蹟2/銀行增建翻新也逃不掉! 北高行轟「理由空泛」命撤原處分
華南銀行不服台北市政府文化於2度將位在台北市中正區的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案經審理以後,北高行認為文化局審議程序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恐難以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因此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華南銀行主張,城內分行首次於2023年7月7日被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就因定著土地範圍過廣被訴願決定撤銷,但文化局卻再度於2024年2月2日再度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且定著範圍與首次如出一轍,忽略後方原有木造房屋已拆除不復存在的事實,空言本案土地與建物保存有「必要且不可分割」的情事。 華南銀行指出,本案建物後方之新建兩層樓辦公空間於1960年代所建,性質上應為新建之「土地定著物」,與原處分登錄理由提及所載之西元1920年代京町改築建造物及歷史完全無關,卻依舊被文化局列為附屬設施,顯然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城內分行內部裝潢非常現代化,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民眾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圖/翁靖祐攝)此外,華南銀行也認為,評估報告未依《文資法施行細則》規定具體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僅記載「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未討論系爭建物未來如何保存管理維護,以及指定登錄範圍對於原告之影響,顯見本件審議結論係出於不完整的資訊。 台北市文化局則主張,原處分已經補正前次訴願撤銷原因無違反比例原則,並表示登錄範圍是經過專案小組再次會勘以及168次審議會討論後,認為建築群及土地全部範圍在空間使用上具有關聯性,並在文化資產價值保存上具有必要且不可分割之情事。 此外,台北市文化局說明,將本案建物後方之增建兩層樓辦公空間登錄為附屬設施,是考量基地歷史脈絡,乃建議將系爭建物之增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附屬設施,且2次處分根據資訊不同,並無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評估報告已包含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並指出登錄歷史建築目的為確立所有人為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該歷史建築之義務人,台北市文化局僅立於協助、輔助之地位。 北高行指出,審議會評估報告中僅空泛記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等語,但是為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評估報告中應包含「文化資產之價值估算」、「維護管理之財務預算規劃」、「關係未來活化資產及其可能性」、「土地價值減損之預估」以補足審查時必要資訊。華南銀行目前由陳芬蘭董事長掌舵,在判決書上,華南銀行的訴訟代理人皆由她掛名。(圖/報系資料照)北高行指出,在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的情況下所做的評估,無法擔保其正確性,亦無法選擇最小侵害的方式。最終北高行認定原處分有判斷違誤之情事,於今年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硬要列古蹟1/外牆貼滿白色磁磚竟2度列古蹟 華南銀行無奈提告
坐落於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的華南銀行城內分行2023年7月7日被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華南銀行不服提起訴願後於同年11月28日被撤銷。孰料,台北市文化局2024年2月2日再度決議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4月15日公告。華南銀行再提訴願遭駁回後改打行政訴訟官司,今年(2025)10月29日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支持戰勝文化局。 CTWANT記者實際至華南銀行城內分行查看系爭建築的實際情況,從對街望去,可見城內分行為4層樓的建築,外觀貼滿陳舊的白色磁磚。騎樓柱子頂端以半圓形的「牛腿」和天花板銜接,而這些「牛腿」也是當年文化局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原因之一。 待記者走入城內分行後,可見其內部其實已經被裝潢得非常現代,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加上華南銀行的行員們皆井然有序的為顧客進行說明,看起來和其他的銀行內部並無太大差別,民眾或許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 據了解,城內分行在日據時期為酒類進口商「近藤商會」在台據點,近藤商會為日本殖民政府重要商會,曾透過「三十四銀行」取得改建工程費低利貸款,推動博愛路街區改建及市容整頓。本案建物於1927年所建立,作為商會的店舖、辦公室、住宅所用,其本體為「前店後住」的和洋混合建物。台灣光復後該棟建築1947年起由華南銀行使用,如今便是坐落於總統府附近的華南銀行城內分行。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在日據時期為酒類進口商「近藤商會」在台據點,該棟建築1947年起由華南銀行使用,如今是坐落於總統府附近的城內分行。(圖/翻攝自LF Kelvin臉書) 2023年4月24日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第159次審議會上,委員們考量到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建築現況有不少細節如窗框、騎樓牛腿、塔樓裝飾、水管座等,且所在地點是過去擁有「台北新銀座」美名的京町通等理由決議將其登陸為歷史建築,並於同年7月7日公告。北市文化局第159次審議會上,委員們考量到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建物保留不少細節如騎樓牛腿(照片右上方華南銀看板左右兩側)等,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圖/方萬民攝影) 華南銀行不服,向北市府提起訴願,認為本案提報人以及審議會的2位委員皆為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成員,並沒有做到應迴避而未迴避導致程序有瑕疵。此外,專案小組在審查過程中,並未評估建築「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正當性。最後,原處分將建築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將2筆地號土地全納入公告範圍,違反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 北市府認為,審議會紀錄中未記載文資審議會就本案歷史建物定著土地範圍擴大至空地區域的實質討論和專業判斷內容,因此無法確定原處分就定著土地範圍的公告是否符合合理性及必要性,涉及違反比例原則,於2023年11月28日撤銷原處分。 孰料,同年12月26日台北市文化局邀集華南銀行相關人員至城內分行進行會勘後,於2024年2月2日召開168次審議會再度決議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並特地針對登錄範圍增加補充理由,認為登錄範圍必須包含全部土地,並於同年4月15日公告。 事後華南銀行再度向北市府提出訴願,但於2024年12月24日遭到駁回,無可奈何下,華南銀行於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於10月29日宣告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鄰居變仇敵2/住戶諜對諜「法官判決」這樣說 推都更竟選無資格人當主委
北市大安社區住戶還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遭土木技師涉法強行採樣鑑定公共區域海砂成分,就連北市府函文的說明也稱可逕向管委會協調,到底是區分所有權人會的法律位階高?還是管委會?CTWANT根據住戶提供的二件台北地院民事判決以及監察院文件,可一窺究竟。北市社區都更案愈來愈多,各區拆屋空地等待興建案,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海砂鑑定、列管的都更案,尤以中正區位於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旁的新隆社區一案最為知名,CTWANT也在2021年起即陸續接到住戶陳情,深入專題報導該案,其中重要決議則是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就連都更實施者也是經由住戶投票決議,目前該案由三圓建設負責。至於大安社區一案,台北地院法官今年8月在首件住戶勝訴判決書指出,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看,公寓大廈管委會成立猶如公司之董事會,對內執行公寓大廈管理事務,對外則代表區權人團體;同時還有社區住戶規約,皆是作為社區管理的依據來源。但最重要的即是,管委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大安社區住戶對於有關公共區域之樓梯間、地下室停車場如何實行氯離子含量採樣檢測(一般稱為海砂屋鑑定)事宜因此而定。對於2023年9月19日召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法官認為,社區規約規定,上開12名管理委員應有過半數即7名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然僅有6人委員出席,其餘委員均未出席,未達規約規定之最低開會人數,該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既違反規約,即屬不成立。對於有人主張社區294地號19至34棟所有權人共364戶,已有過半數即196戶同意辦理海砂採樣檢測,法官認為,這並非合法召開區權人會議所獲致之決議,且既違反規約而不成立,因此駁回管委會的主張。該項判決,確認2023年10月4日所召開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第二次會議之決議不成立;同年10月23日大安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第19~34棟公共區域海砂檢測公告實施無效。住戶說,由於未同意做海砂採樣的住戶主張未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土木技師不能僅僅是以「棟委員專案會議」同意採樣鑑定海砂為由,赴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區域採樣。而在2024年5月29日召開第九屆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議、2025年2月22日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這二次會議也因涉法而遭法官判決無效。台北市大安社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有人擅自在公共區域採樣,涉及非法毀損財產等刑事案。(圖/讀者提供)北院今年10月判決大安社區住戶第二件勝訴指出,首先,該籌備會召集人依規約需由主委召集,但此會召集人並非主委,無權召集,該會議中的決議也因此無效;再者,擔任籌備會盧姓主委被推選,並非為大安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經調查,是在2024年6月13日才登記取得該社區一間房屋的十分之一的權利範圍,且依規定未滿一年以上,因此未具有備選認為主委的資格。監察院在去年9月派員調查,大安社區住戶採樣海砂涉及違法的陳情案,北市府回覆稱說,涉及公共區域鑽心取樣,應由管委會協調;如有異議,則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為之;因此,公共空間鑽心取樣處理方式甚為明確,並無民眾陳情所指無法稽核鑑定採樣過程是否合法云云,自無後續依採樣結果辦理強制執行的情形產生。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鄰居變仇敵1/王建煊劉兆玄老家爆都更紛爭 大安社區遭強驗海砂怨北市府不管
王建煊、劉兆玄等多名前政府官員、軍方將官的老家—北市大安社區,近三年因「強驗海砂屋、二年列管搬遷」都更爭議鬧得364戶鄰居感情分裂,甚有住戶遭公審無奈搬離;但也讓住戶團結起來研讀法規而狀告法院,終在今(2025)年8月至10月取得二項勝訴,分別是「棟委員會決議無效」和「籌備管委會決議無效」等,成功阻擋土木技師等涉及違法事項。CTWANT接到民眾陳情,痛批「北市府明明知法卻違法,根本無權審議此申請案。」陳情住戶告訴記者,「2023年9月,我們接到一封通知,稱說要被採樣檢驗房屋是不是海砂屋;一旦確認有,就要被列管,二年後就要我們搬家,嚇壞我們了。」當大安社區住戶住得好好的,還不搞清楚都更程序等細節,還只是成立都更小組開始討論,卻突飛來這封信,從此鬧得大家人心惶惶,最後還得上法院對簿公堂爭公道。北市大安社區位於大安森林公園附近,緊鄰建國南路二段、信義路三段、瑞安街等基地共有五個地號,達636戶,分為12層樓、7層樓的電梯華廈。而CTWANT接到陳情的住戶,係位於其中一塊約數百公尺長寬正方形的基地,共同為294地號(第19棟至第34棟),有16棟、每棟7層樓住戶,達364戶,並未含12層樓建物的住戶。大安社區前身為大安國宅,為國防部委託北市國宅處辦理,1986年完成興建,由李祖原建築師設計,採閩南式紅磚色外觀。記者隨著住戶走訪社區周遭,綠樹林蔭,生活機能高,包括前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前監察院長王建煊等及國防部、國安局等官員軍方情治人員的老家都在此。陳情民眾告訴記者,「我們好無奈,也好生氣,北市府、警方的公權力沒有保護到守法的那一方;沒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能這樣強驗海砂,也不能強入社區停車場採樣。」台北市大安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地下停車場等,住戶發現遭人違法採樣海砂鑑定。(圖/李蕙璇攝)住戶說,社區迄今未開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連成立的都更小組也莫名的被取消,然在2023年10月起,一名土木技師竟持社區六棟的「棟委員專案會議」決議,引用北市都發局的公文,強制在社區公共區域採樣,企圖強制全棟採樣,達到海砂列管的門檻,再由建商送件列管,進而取得都更實施的掛件資格。「我們部分住戶出面阻擋該土木技師在停車場採樣不成,報警,第一天警方有要求對方未提供文件不能採樣,可是第二天起,對方卻拿北市府函文說,依規定取得10%住戶同意鑑定,公有部分逕向社區管委會協調為由,說他們可以在停車場採樣。」住戶說,「我們多數住戶房屋品質是良好的,以前也有土木技師鑑定過說沒有達到海砂屋成立的程度,為什麼要讓多數住戶去承擔沒有好好維護屋況住戶的鑑定需求?」「住戶同時向北市府檢舉,官員卻說社區住戶有超過半數同意鑑定」大安社區陳情住戶說,「可是一來很多住戶根本不知道會被列管,要搬家,趕緊撤銷申請;再者,都更這麼重大事情,住戶根本還沒有召集起來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市府官員怎能用這個理由就開始審議對方送的鑑定報告,還多達召開六次審議會,實在是太誇張了。」「懂都更法的官員,不幫住戶,大家只好自立救濟,翻法條,懂法規,向市議員、監察院陳情,還向法院遞狀,終於在今年8月,台北地院法官判決該土木技師所持的棟委員會議決議無效。」住戶說,「只是該技師仍向部分住戶說會繼續送件,大家很不解,為何自家社區都更,不自己坐下來討論,資訊透明化,對全體住戶才公平。」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Melody談「粿王」偷吃風波 旁觀者不評論「祝福找到自在方式」
藝人粿粿與丈夫范姜彥豐近日爆出離婚協調破局,范姜彥豐更公開指控粿粿婚內出軌邱勝翊(王子),事件持續延燒。今(17日)Melody出席服裝品牌活動,被問及此事,她以離婚過來人的身分給出中肯回應:「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旁觀者不評論,祝福大家找到健康、舒服、自在的方式,身心靈非常重要。」Melody出席服裝品牌活動。(圖/侯世駿攝)Melody在2006年時嫁給富商吳育奇,2023年兩人離婚,Melody離婚後先是被前夫告因簽不平等離婚協議,因此離婚無效,她勝訴後未料爆出案外案,向林姓友人借款美金70萬(約2328萬台幣)未還被提告,去年一審判免還,最近二審判決出爐,Melody還是贏了,當時Melody經紀人回應:「兩個官司我們都勝訴,謝謝關心!」此外,Melody曾與沈玉琳主持的《11點熱吵店》,被問是否有關心因病休養中的前主持搭檔沈玉琳?Melody說:「我之前有講過不打擾就是最好的關心,沒事就是好事,祝福他希望他好好地靜養。」
NewJeans超過期限沒上訴「ADOR確定勝訴」 繼續合約至2029年
南韓人氣女團NewJeans出道即巔峰,未料2024年間因不滿經紀公司ADOR與母公司HYBE的合約,單方面宣布解約。12日傳出NewJeans成員5人回歸ADOR,而今(14)日又有消息指出,NewJeans與ADOR的官司被法院裁定NewJeans一審敗訴後,她們未在期限內提出上訴,因此ADOR確定勝訴;NewJeans與ADOR專屬合約將繼續,期限至2029年7月31日。綜合韓媒報導,根據南韓演藝圈相關人士透露,日前法院針對NewJeans與ADOR合約官司問題,裁定NewJeans敗訴,但NewJeans成員 Minji、Hanni、Danielle、Haerin、Hyein均未在14日0時前遞交上訴書,使得雙方之間的專屬合約一審判決正式確定。法院於10月30日裁定ADOR 勝訴,認定雙方簽訂的專屬合約完全有效。而當時成員原本表示將提出上訴,但最終並未採取行動。事實上,NewJeans成員們在上訴期限到期前,陸續以不同方式宣布回歸ADOR,12日先是成員Haerin與Hyein率先決定回歸ADOR,其餘成員Minji、Hanni、Danielle也稍晚也自行宣布回歸意願。5人回歸ADOR後,外界普遍預料她們不會再上訴;如今判決確定,象徵雙方關係正式修復,團體活動也得以重回正軌。目前NewJeans與ADOR的專屬合約有效期限至2029年7月31日,業界預估,雙方恢復合作關係後,NewJeans應該會在2026年帶著第一張正規專輯方式回歸舞台,象徵團體全面重啟活動。至於已離開ADOR、自行成立新公司「OKRecords」的前代表閔熙珍,也公開支持NewJeans選擇返回ADOR,並強調「昨日NewJeans成員們決定一起回歸,是經過深思熟慮與多次對話後做出的選擇,我尊重並支持這個決定。」她說,雖然經歷了許多困難,但成員們為了守護彼此再次牽起手,這勇氣非常難能可貴。
名導之怒1/大安區文創名店都更遇黑箱 金馬導演怒控建商、市府獲勝
執導開喜烏龍茶廣告和拍攝MV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2000年間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了一棟透天厝並改建成美輪美奐的特色建築,爾後又把空間租給友人,打造成聞名海外的文創小店及茶館。2011年間,建商「東家建設」找上門談都更,孰料都更過程中,陳宏一和部分住戶卻發現問題一籮筐,痛批「東家建設」造假、且台北市政府監督失能,於是陳宏一展開行政訴訟,終於拿下勝訴。55年次的陳宏一除了拍廣告和MV聞名業界,還曾執導「花吃了那女孩」、「(真)新的一天」兩部電影,幕後團隊成員各獲金馬獎最佳造型設計、最佳攝影等獎項。他曾憑第二部劇情長片「消失打看」獲得第13屆台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也多次獲得廣告、短片和MV等獎項,包括蔡依林、張惠妹、楊丞琳、蘇慧倫、五月天、劉若英、周華健等高知名度藝人都是他鏡頭下的男女主角。多才多藝的陳宏一回憶起和大安區這塊地機緣,他的嘴角滿是笑意,分享道「東京街頭有很多設計的很棒的小房子,自己也很嚮往可以擁有一棟,就好像有自己的城堡一樣」原以為和這段夢想始終不會有緣分,但他卻在大安區遇到了夢寐以求的房子在出售。陳宏一在2000年左右於大安區買下一棟透天厝(圖中二樓落地窗有桌椅者),並租給友人開文創小店以及茶館,成功打造為聞名海外的店家。(圖/方萬民攝)因價錢合理且環境優美,陳宏一順理成章買下,並找來在實踐大學任教的名建築師連浩延把將這棟樓用日式清水模風格打造成他心目中「城堡」的模樣。在「城堡」落成以後,陳宏一先是獨自使用了10年,之後因朋友有需求,於是決定把一二樓則租給她開文具店及茶館,自己繼續留下三樓當作工作室,最後這座城堡也成了國內外觀光客爭相前來的名店,更被國內外雜誌報導過。2011年左右,東家建設開始和附近的住戶談都更,並陸續在2014、2018年申請相關計畫但均失敗。最後於2019年才成功把都更案送進市府,並進入公告公展階段,但這時候陳宏一竟發現,東家建設在這次都更的過程中充滿問題,甚至那本「都更事業計畫書」疑似造假。「都更事業計畫書」是東家建設紀錄整個都更過程的計畫以及和住戶們洽談過程等重要資料,並於公告公展期間開放民眾閱覽。然而,陳宏一在裡面看到建商說已經拿到自己同意書的影本,但他覺得非常荒謬,因為他從未給過。他向CTWANT表示,自己唯一簽過的那份同意書是2014年的那份,與2018年的那份是完全不同的計劃,說到這裡他也直呼「覺得這家公司真的是大有問題」此外,這本「都更事業計畫書」裡還有一份東家建設所附的切結書,上面寫道倘若內容有造假之處,建商將無條件同意市府撤銷此計畫,陳宏一無奈表示「但我實際問律師後才知道,那東西根本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因為如果真的要打官司,那份切結書也不會有法律效力,但一般民眾看了,就會覺得,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問題,然後就會選擇相信」。東家建設並非首次捲入都更爭議,2007年北市議員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偽造同意書。(圖/報系資料照)然而,最令陳宏一不解的是,這樣充滿瑕疵的都更過程,竟然被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核准,事後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都更處撤銷原處分。歷經3年審理以後,終於在今年(114)的10月15日拿下勝訴。至於本案建商東家建設於1980年成立,至今已經營40餘年,2013年接手太平洋建設主導經營的「太平洋百貨雙和店」,並於2014年打造為「比漾廣場」,成為雙和地區知名社區百貨,年營業額約15億元。東家建設2007年12月遭時任台北市議員蔡坤龍與建功里數十名里民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以詐騙及偽造手法提出當地的都市更新計畫居民同意書,並指控市府頻頻向建商示好,質疑案情不單純。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名導之怒2/陳宏一堅持程序正義槓北市府 三大瑕疵遭法院撤銷原處分
執導開喜烏龍茶等廣告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下透天厝,不料遇上都更爭議,他指控建商「東家建設」為了要順利推動都更,過程充滿瑕疵。他向記者吐露,因遭人勸說打都更官司,是不可能會贏的。陳宏一反而被激到,終於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列出市府三大瑕疵。陳宏一說他並非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如今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上訴,但他絕對不會退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首先,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在處理都更計畫內一塊土地時,將其登記為無須額外計算同意及不同意票數的「宗祠、寺廟、教堂」但實際上,該地為祭祀公業土地,只要此地有「超過1/3派下員反對參加」,就該計入不同意。陳宏一導演帶著記者實際走訪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從屋內2樓往窗外看,公園綠樹美景清晰可見,環境相當優美。(圖/方萬民攝)此外,該祭祀公業共有18位派下員,即使當時有10人反對都更,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均認為無需計入比例,明顯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屬於未經實質審查的恣意判斷。且當時東家建設在通知祭祀公業派下員時,將通知信件寄至土地謄本上所載日治時代的地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合法送達」。另一個陳宏一勝訴的關鍵在於,在此都更的事業計畫中,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選配價值小於該選配房屋及車位之價值時,須經由東家建設同意才能選配,造成所有權人和東家建設權力不對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在這次的事業計劃中,東家建設在列出許多共同負擔費用時均以上限提列,雖幹事會多次提出檢討,但最終仍以「討論後同意」的形式通過,屬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訪問尾聲,陳宏一與文創小店友人Karen(右)向記者表示,他們從來並不是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希望程序要公平以及正義。(圖/方萬民攝影)最終,在歷經3年的審理以後,陳宏一導演終於以小蝦米之姿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這個大鯨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0月16日宣判陳宏一勝訴,並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銷原處分。當天訪問結束後,陳宏一也帶著CTWANT記者實際走訪其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該工作室外觀是三層樓的透天厝,外觀是日式清水模風格,而在走進屋內以後,從2樓往窗外看,可以清晰看見全安公園綠樹的風景,景色相當宜人。在訪問尾聲,陳宏一也語帶感慨表示「自己並不反對都更而是要求程序正義」陳宏一坦言,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繼續上訴,但他也不會就此卻步,絕對會堅持到底。而目前承租此屋一、二樓的店主Karen也和記者分享「我們都知道都更是好事,也不會去刻意反對都更,但如果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許本來就應該與他抗爭吧!」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BBC「惡意剪輯」爭議釀信譽危機!川普怒告誹謗求償10億美元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揚言對《英國廣播公司》(BBC)提起法律訴訟,指控該媒體在2021年1月6日國會暴動當天播出的演說片段遭「惡意剪輯」,誤導觀眾他煽動支持者攻擊國會。這場風暴已引發《BBC》內部高層辭職、外部信任危機,以及對該公共媒體「中立性」的全面檢驗。綜合外媒報導,川普律師團隊於9日向《BBC》發出律師函,要求其在14日前撤回紀錄片並公開道歉,否則將在佛州提告,索賠金額「不少於10億美元」。信函指控《BBC》「故意省略」川普呼籲支持者「和平與愛國地遊行」的部分,並「欺騙性地拼接」3段影片,使其看似直接煽動暴力。律師指這構成「虛假且誹謗性的報導」,嚴重損害川普名譽與財務利益。根據美國法律,公眾人物必須證明被告「明知內容虛假卻仍發佈」方能勝訴;而英格蘭與威爾斯的法律則要求原告證明該出版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名譽損害」。即便如此,川普仍堅稱《BBC》的行為已超越新聞錯誤,構成「選舉干預」。涉事影片出自《BBC》旗艦節目《廣角鏡》(Panorama)的1集紀錄片,內容於2024年美國大選前夕播出。《BBC》內部報告指出,該片段被剪接成川普說:「我們要走向國會……我們要戰鬥,我們要拼命戰鬥!」而實際上,這2段話在原始演說中相隔50多分鐘。川普原本的語句是:「我們要走到國會,為我們勇敢的參議員和眾議員加油。」他並未呼籲暴力行為。事件爆發後,《BBC》總裁戴維(Tim Davie)與新聞事務執行長特尼斯(Deborah Turness)於9日請辭,以承擔政治與輿論壓力。特尼斯隨後也在10日首次公開發言,表示「《BBC》並不存在體制性偏見」,承認「錯誤確實發生」,但強調記者群「努力維持公正」。戴維也指出,雖然自己辭職的原因不僅限於爭議,但「近期的辯論無疑加深了壓力」,並稱「作為總裁,我必須承擔最終責任。」《BBC》董事長沙阿(Samir Shah)10日則在信中坦承,該剪輯「確實構成判斷錯誤」,造成「煽動行動」的錯誤印象,並代表《BBC》致歉。不過他否認《BBC》存在「制度性偏見」,強調「錯誤發生在個別層面,而非體系層面。」沙阿指出,《BBC》目前正在研究如何回應法律威脅。官方發言人僅表示:「《BBC》將在適當時機直接回覆。」他補充,內部已接獲超過500起觀眾投訴,而《BBC》的編輯標準委員會(Editorial Standards Committee)今年1月與5月曾2度討論該片段問題,但當時因觀眾回饋有限而未採取正式行動,「事後回想,確實應該採取更正式的處理方式。」這場《BBC》的信譽危機始於1份外洩的內部備忘錄,該文件由前外部顧問普雷斯科特(Michael Prescott)撰寫,指出《BBC》新聞報導中存在「令人擔憂的偏頗現象」,包括加薩衝突的偏向性報導、對川普及以色列的不公描述,以及「一面倒」的跨性別議題呈現。報告同時點出《廣角鏡》的剪輯事件,質疑其破壞《BBC》編輯公信力。普雷斯科特在備忘錄中指《BBC》阿拉伯語部(BBC Arabic)的以巴戰爭報導呈現「系統性問題」,且部分跨性別議題報導「遭特定LGBT記者的立場影響,形同內部審查」。沙阿回應表示,這些議題確實已被委員會審視,並已針對阿拉伯語部及長篇新聞單位採取措施。他承認「《BBC》偶有錯誤」,但強調會在必要時進行紀律處分、修訂指引並公開更正。對此,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的發言人表示,政府不認為《BBC》「制度性偏見或腐敗」,並強調政府仍支持這家公共媒體。發言人指出:「顯然這起事件存在錯誤,總裁與特尼斯已承擔責任。重要的是《BBC》繼續維持其一貫的高標準與國際聲譽。」此外,保守黨領袖貝登諾克(Kemi Badenoch)批評《BBC》「長期存在嚴重問題」,稱此次紀錄片事件是「真正的麻煩」。自由民主黨黨魁戴維(Ed Davey)則反嗆川普「想摧毀《BBC》並奪取我們的資金」,同時指責英國改革黨(Reform UK)領袖法拉吉(Nigel Farage)「助長」川普的攻擊。據悉,法拉吉曾在倫敦記者會上透露與川普的對話內容,稱川普問他:「這就是你們對待最親密盟友的方式嗎?」這並非川普首次以誹謗為由挑戰媒體。今年7月,他與《BBC》的美國合作夥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 News)及其母公司派拉蒙(Paramount)達成1,600萬美元和解,該案涉及川普指控對方「惡意剪輯」其與副總統暨民主黨候選人賀錦麗(Kamala Harris)的訪問內容。此外,《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CNN》與《得梅因紀事報》(Des Moines Register)等媒體也都曾面臨川普的訴訟。
遭嫩妹控射後不理求償10億! 法官判王文洋勝訴免賠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5月被媒體揭露,與20多歲的宋姓女子因為親子關係而訴訟纏身,對方開價10億元和解。台北地院認定女方沒有舉證證明,且無法確認血緣關係或扶養事實,加上王文洋拒絕驗DNA,依法不得強制驗證,判決女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該名宋女過去表示,與王文洋交往5年,且交往期間王文洋曾大方贈送名錶、名牌包以及戒指,2人首次見面以後,便被帶往王文洋位於信義區的豪宅發生性關係,後續2人也分別在其辦公室和住處發生10次左右的性行為。宋女曾說,王文洋過去承諾生下孩子後,將會每年支付200萬扶養費至成年,孰料孩子出生以後,王文洋不認帳,宋女決定透過宋母進行提告,並開價10億元求和解。宋女一方主張,宋女曾與王文洋有親密關係,王文洋需要負擔未來對其的相關費用,但王文洋對於其指控均否認,包括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以及否認曾經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並指對方交友關係複雜,不僅使用包養網站,且認識的客戶多達2人以上,也曾和介紹人發生性關係,試圖證明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案經審酌後,法官認為宋女一方所提出的相關證物雖然可以說明她曾與王文洋發生過性關係,但她並無法指出與王文洋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而根據女方所提出的錄音,雖提及金錢,但也沒有說明金額,無法證明和王文洋有關。此外,這些證物也無法明確證明孩子與王文洋存在父子血緣關係。最終判決宋女一方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