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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保局 勞動部 勞保 勞工 賴清德
近9成受訪者不滿勞動部移工政策 雇主協會提八大改革訴求
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台灣雇主協會)今(15)日公布由理事長張姮燕研究團隊進行的「台灣民眾對勞動部外籍勞工政策滿意度調查」。雇主協會表示,這份長達十個月的調查,反映出曾經或目前聘僱移工者為主的受訪者,對政府移工政策已有高度不滿。政策不能只追求外國勞動力引進的數量,卻忽略守約雇主、失能家庭、台灣企業及漁業經營者承受的實際代價,更不能讓合法聘僱者承擔制度失衡的成本。調查自2026年1月16日至10月11日,採自願填答方式,分兩個時段共蒐集2,534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89.5%受訪者對勞動部現行移工政策不滿意,其中82.4%為非常不滿意,滿意者僅3.4%,五分量表平均1.34分。協會表示,受訪者以曾經或目前聘僱移工者為主。雇主協會說明,第一階段(1月至3月,1,237份)不滿意比例為84.5%,第二階段(8月至10月,1,295份)升至94.3%,較第一階段高出9.8個百分點,六項施政評價的平均分數也都低於第一階段。六項評價中,對就業安定基金處理不滿意達89.4%、平均1.32分,為最低;對移民署查緝非法移工積極度不滿意88.6%,對查緝移工涉及違法犯罪的作法不滿意88.2%,對勞動部長洪申翰專業表現不滿意86.9%,對家庭類外籍看護制度不滿意85.0%。另有91.3%受訪者高度認同「現行移工政策忽略台灣雇主權益與需求」。在制度面向上,97.6%同意建立外籍勞工汰惡機制,94.5%同意失聯移工出境後不得再來台工作,93.3%支持對守約且表現良好的移工建立揚善留任機制;86.4%不同意失聯者接受處罰後即可轉為合法。費用與保險方面,80.4%贊成就業安定費由移工而非雇主負擔,85.5%同意以商業醫療保險而非健保處理移工醫療支出,79.1%不同意移工與本國勞工相同加入勞保,75.5%不同意要求家庭雇主替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家庭看護投保勞保。張姮燕直言,台灣當然需要外國勞動力,但引進不能沒有源頭管理、違約不能沒有後果,政府不能只看移工權益,卻讓守法的家庭、企業和漁船老闆承擔所有成本。她說,守約移工應被肯定,違法違約也必須有公平、明確且依法執行的處理程序,外國勞動力政策應以台灣的勞動需求、國民工作權及社會安定為優先。雇主協會綜合調查結果、雇主實際經驗及現行移工治理問題,提出八大改革要求:一、健全違約處理、汰惡與復核機制;二、改革就業安定費,公開基金收支,並優先修法停徵符合條件的重症家庭就安費;三、確保失能家庭照護不中斷,建立名額快速釋放與過渡替代;四、零付費改革須依產業與家庭分流評估成本;五、合法聘僱與留任獎懲並行;六、公開外籍勞工健保、勞保及職災保險的保費、給付與財政負擔;七、定期公開失聯、查獲、遣返、非法聘僱裁罰等統計與查緝績效;八、研議外國人事務特別法及跨部會專責統籌機制。雇主協會強調,台灣因缺工而需要外國勞動力,但更需要一套真正為台灣負責的外國勞動力政策,由具有明確權責的專責統籌機制善盡源頭把關、聘僱管理與失聯查緝的協調及監督責任。雇主協會指出,上述八項為依調查結果及雇主實際處境提出的改革訴求,其中汰惡揚善、失聯處理、基金負擔、保險制度與查緝績效均有明確的問卷結果作為政策檢討依據;照護空窗、產業成本及跨部會治理則結合與會雇主經驗與現行制度問題提出具體改革方向 。雇主協會表示,政府應在保障基本權利與依法行政前提下,正視問卷所反映的高度不滿,提出具體改善時程、修法評估及財務試算,讓移工政策不再只是持續擴大引進與增加雇主義務,而是回到權責清楚、守法公平、照護不中斷,以及優先保障台灣人民工作權與社會安定的治理原則。
獨/「護理師不輕易哭」她通勤扭傷痛哭 臺安醫院拒職災補償遭打臉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一名護理師上班途中扭傷腳踝,4個月後離職,她對醫院提告主張通勤職災及8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總共索賠55萬1329元,一審認為勞工上下班過程中的風險不在僱主管理範圍,也無法事先預防,判決醫院勝訴免賠,不過二審有相反的看法,加上護理師室友作證說「護理人員不會隨便掉眼淚」,但她事發當天講電話求救時卻哭出來,足以佐證確實因通勤受傷不良於行,因而改判醫院賠償醫藥費11萬2925元,全案確定。陳姓護理師2020年6月入職臺安醫院麻醉科,月薪5萬7750元,工作內容需要長時間站立、走動與協助運送病患;她每天出門上班從捷運新店站搭到小巨蛋站,轉公車到敦化國小,再走到對面醫院。2021年2月25日上午,陳姓護理師下公車走人行道時,路面不平害她拐了一下,原本以為問題不大繼續上班,當天下午開始痛、出現瘀青而且走路有困難,回家冰敷消腫,隔天用彈性繃帶固定照樣上班,228連假待在家冰敷,3月1日依然痛到受不了,看骨科門診建議休養2週,之後去大醫院照超音波,發現右腳踝前距腓韌帶斷裂,應休養6週,不過她直到3月11日才開始請假。2021年7月31日,陳姓護理師自請離職,從受傷到辭職這段期間發生什麼事,雙方各說各話。陳姓護理師主張,多次請求安排轉調靜態職位遭拒,醫院要她正常回院上班甚至安排異常班別,她必須找同事換班,而且單位主管和人資對她施壓又態度冷漠,她難以承受多重壓力無奈請辭,越想越不甘心,對醫院提告「給付職業災害補償」,求償醫藥費11萬6683元、以原薪資計算2021年8月到2022年3月無法工作的損害46萬7775元,兩筆合計55萬1329元。臺安醫院反駁,陳姓護理師上班途中受傷與她的職務無關,並非職災;院方為陳姓護理師安排適性評估門診,她拒絕,也不嘗試輕便工作,最終才會離職,既然勞動契約已在2021年8月終止,不能在離職後求給付工資補償。台北地院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施行細則》認定,勞工執行職務或從事相關行為而生病、傷亡才能稱為職業災害,上下班途中車禍或發生其他意外,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雖定義為「職業傷害」,但傷病審查準則的性質是行政命令,不能拘束法院的判斷,而且它是用來提供勞保局判斷傷病給付的標準,屬於社會共同保險機制,與勞基法規定最低勞動基準的立法目的不同。一審法官認為,勞工通勤風險只有勞工本身最有能力避險,僱主不能事先控制防範,也無從納入支配管理範圍,勞工上下班受傷,僱主沒有補償的責任,所以臺安醫院一毛錢都不用賠。就在北院宣判前4天,最高法院出爐一份判決,案情與本案極為相似:北醫護理師上班車禍請求職災補償,最高院強調「勞工無通勤,即無法提供勞務」,完整保護勞工通勤過程,才能完善維護勞工的生存權。這成為陳姓護理師上訴救命符,高院引用最高院這件判決意旨,工作通勤發生死傷也是職災,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護理師勝訴,獲賠醫藥費11萬2925元,工資補償部分因為她自行離職不是醫院要她走,不得請求。高院為查證陳姓護理師上班途中扭到腳,以證人身分傳喚與她相識6年的室友。室友回憶,事發當晚6點多,發現手機很多通陳姓護理師的未接來電,回撥通話時,她邊哭邊講受傷經過,因為沒辦法從捷運站走回家,請室友騎機車去接送;室友提及護理人員不輕易落淚,也從沒看過陳姓護理師哭,當天卻聽到她哭泣的聲音,所以印象特別深刻。
沈伯洋10小時內拒演《豆腐媽媽》 游淑慧揭2可能原因:政媒不分、切割爭議
民視12日對外證實已與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團隊接洽,《豆腐媽媽》的角色與劇情已在編排中,不到10小時,沈伯洋就在晚間發文表示行程排不出、「沒有演出計畫」,婉拒拍攝。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13)日表示,若雙方沒有談到一定程度,民視不會公開說「已經接洽」,甚至連角色、劇情都開始編排,並提沈伯洋急踩煞車的兩種可能原因。游淑慧指出,為什麼突然急踩煞車?或許有兩個原因。第一是「政媒不分真的太難看」,過去中天因大量韓國瑜相關報導,引發NCC介入、要求媒體強化新聞自律;當時「媒體中立」、「政治人物曝光比例」講得多麼嚴肅、義正辭嚴。游淑慧續指,再看看今天,三立、民視新聞、政論一路到娛樂,「全天候的沈伯洋好棒棒」;不但NCC沒吭聲,什麼媒體中立、媒體自律也都變成笑話。現在若連八點檔都要替一位正在參選的政治人物設計「帥氣救人」劇情。這究竟是在拍戲,還是在替政治人物做形象廣告?恐怕再演下去,「政媒不分」的質疑只會更大。第二是切割爭議,游淑慧提到,《豆腐媽媽》本身還有勞權與工安爭議,今年1月劇組拍攝墜落戲時,替身演員蘇德揚發生嚴重墜落事故,造成顱內出血、顏面骨折等重傷;桃園勞檢處事後認定劇組的墜落防護措施確實違反職安規定,後續更查出該名替身演員當時沒有投保勞保及職業災害保險。游淑慧說,沈伯洋原本被安排的劇情是「帥氣扶起一個差點跌倒的人」,但真正需要扶一把的,是戲外那些冒著風險工作的替身、臨演與基層演藝工作者。最後,游淑慧表示,沈伯洋不只應該拒演,因為拒演只是避免自己捲入爭議;她表示,重點是,沈伯洋是否願意運用自身對該媒體的影響力,呼籲善待基層演藝人員。
女兒死後留50萬債務!母親先領30萬勞退金再拋棄繼承 法院判無效
女子過世留下50多萬元債務,母親卻在女兒身故後,先向勞保局領走30多萬元勞工退休金,隨後再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試圖藉此免除清償債務的責任,引發債權銀行不滿提告。法院審理認為,勞工退休金屬於遺產,母親既已主動申請領取,便已表現出承認繼承的意思,事後再聲請拋棄繼承應屬無效,最終判決銀行勝訴,確認母親與女兒之間的繼承關係自始存在。判決指出,女子小薰生前積欠銀行50萬6614元及相關利息,遲遲未能清償,銀行因此取得法院核發的債權憑證。民國114年年初,小薰不幸過世,銀行隨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盼能從小薰設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個人勞工退休金專戶中取回欠款。不料,勞保局函覆法院表示,小薰專戶內的勞工退休金共計30萬3524元,早在她過世後便已由母親阿凝(化名)申請領取完畢,目前專戶內已無剩餘款項可供強制執行。銀行進一步查知,阿凝在領走女兒的30多萬元勞工退休金後,竟又向法院具狀聲請拋棄繼承,並獲法院准予備查。銀行認為,勞工退休金在法律上具有遺產性質,阿凝既然主動申請領取,顯然已經承認繼承並行使相關遺產權利,依法不應再於事後反悔,透過聲請拋棄繼承的方式免除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繼承權存在之訴。法院審理時指出,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其個人退休金專戶內累積的本金及收益,均屬於遺產性質。繼承人若在繼承開始後,已經透過具體行為行使相關權利,便不能在取得遺產利益後,又主張拋棄繼承以免除相應義務。法院進一步認為,若允許繼承人在已行使遺產權利後,仍可透過拋棄繼承免除責任,不僅可能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會使法律關係陷入不確定狀態。因此,阿凝主動向勞保局申請並領取女兒的勞工退休金,已足以表現出承認繼承的意思,後續提出的拋棄繼承聲明應屬無效。
勞保年金明年可望調高!逾107萬人有望受惠 「這9年」開始領都入列
勞保年金族注意,明年給付金額可望再調高。根據《經濟日報》報導,依照目前物價走勢估算,2009、2010、2013、2014、2015、2019、2020、2021及2023年開始領取勞保年金的民眾,明年可能符合調高條件,估計超過107萬人有望受惠。不過,勞保年金並非物價每年上漲就會跟著增加,也不是固定每5年調整一次。依規定,必須從開始請領年金的年度計算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漲幅,當漲幅達到5%的法定門檻,才會按照累計漲幅調整年金給付金額。依目前物價變化推估,明年可能符合調整資格的9個請領年度,目前適用的物價計算基準為105.51。主計總處預測今年全年CPI漲幅為2.04%,換算全年平均CPI約為111.83。若以111.83與105.51相比,累計漲幅約達5.99%,已經超過5%的年金調整門檻。若後續實際數據符合目前推估,這9個年度開始領取勞保年金的民眾,明年年金金額就有機會調高。以目前每月領取2萬元勞保年金為例,假設最後適用的調整幅度為5.99%,每月可增加約1198元,調整後每月可領2萬1198元。不過,實際調整幅度仍須依最終物價數據計算。從目前已公布的數據來看,物價累計漲幅也已跨過門檻。主計總處最新資料顯示,今年8月CPI年增2.04%,今年1月至8月平均較去年同期上漲1.84%。若不採全年預測,僅以今年前8個月平均CPI約111.34計算,與105.51相比,累計漲幅約為5.52%,同樣超過5%的調整標準。事實上,今年5月已經有一批勞保年金請領者獲得調高。勞保局公告,2011、2012、2016、2017、2018及2022年等6個請領年度,由於CPI累計成長率達到6.46%,因此自今年5月起調高年金給付。該批年金調整方式,是以原本每月領取金額乘以6.46%。以原先每月領取2萬元為例,調整後每月增加1292元,每月給付提高至2萬1292元。
別白繳了!4職業工會欠繳保費列黑名單 勞保局暫拒給付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最新公告統計,截至115年9月16日為止,共有4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除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外,還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也提醒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保險費。根據勞保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這4家職業工會分別為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臺南市安南區)、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會址:基隆市仁愛區)、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中壢區)及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中壢區)。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指出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勞保局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再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反霸凌亂象2/老總一句「你外行」惹禍! 洪申翰解釋新法恐失準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今年七月一日上路至今,發生不少勞工「濫訴」問題,事實上,恐怕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都沒搞清楚「霸凌」的定義與範圍,加上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或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造成種種申訴霸凌的亂象。到底什麼樣的狀況才算「職場霸凌」?哪種情況算濫訴?勞動部獨任調解人陳慧明舉了個例子。今年6月27日,台北市某營造廠C姓板模工程師,因工地灌漿時不在現場,事後A姓總經理批評了幾句,他辯稱已經交代現場監工,相關注意事項,他不在場也無所謂,擁有台大土木研究所博士學歷的總經理氣不過,說了一句「你外行」!這下沒完沒了了!C姓工程師認為受到侮辱,到身心科看診,拿到一張罹患「焦慮症」的診斷書,把心靈受傷的責任推給總經理,告他「職場霸凌」。陳慧明在調解此事時,告訴C,總經理不是公司最高負責人,不能到勞動局申訴,必須走公司內部流程,C又改口說,他要告董事長。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市勞動局也受理了,但拖延了兩個月,一直沒有任何調解、調查等動作,陳慧明打電話去詢問,沒想到承辦人無奈的說,因為新法上路,整個台北市勞動局累積的霸凌申訴案超過萬件;陳慧明表示,或許承辦人員說法誇張,實際案件量可能沒那麼多,但這顯示,很多地方主管機關官員,根本不曉得哪些案該受理,哪些案應該回公司走流程,導致申訴案大塞車。事實上,就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在詮釋何為「職場霸凌時」,回答也不夠周延,恐有失言之虞。有記者提問,下班時間主管瘋狂LINE算不算職場霸凌?洪申翰答案是否定的,他強調:「不是勞工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對此,陳慧明表示:「部長的說法並非合適的答案,還好他有提必須符合霸凌的五大要件」。勞動部宣導偏向反霸凌,卻忽略教導事業單位必須判斷事故的屬性。(圖/報系資料照)陳慧明進一步解釋,主管瘋狂傳Line,合理推測,應該與工作內容有關,如此,是忽略了員工下班可以不接工作相關電話的「離線權」,照理講,下班後接受指令,甚至可以申請加班費。如果傳LINE或通話內容是工作相關,其時間、地點就符合五大判斷依據的第一項(遠距工作、通訊軟體也算),若是持續性、經常下班打電話狂噴部屬,逾越業務上必要,很可能就構成霸凌要件,因此,正確的答案應該是「看狀況」。連勞動部長的說法都不精準,地方官員、事業單位主管對新法與原有的「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之分別搞不清楚也就不令人意外!這種狀況之下,碰上維權意識高漲,或心存怨恨的勞工,就會借題發揮、小題大作,胡亂向主管機關申訴,不管青紅皂白,能跟霸凌行為沾到一點邊就提告,附帶請求巨額精神損害賠償。此外,令陳慧明擔心的是,政府一直對勞保黃牛未採取有效遏止措施,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甚至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而少數醫師或許有人情壓力,也可能真的私下有收取不法利益,應勞工之要求開出診斷證明書,勞工便拿此診斷書向雇主索討巨額精神損害賠償,造成申訴霸凌的案子一大堆,但實際能成案的,可能沒有外界想像的多。
退休日期別亂選!勞保退保只差1、2天 恐少領1個月近2萬年金
勞保老年年金是不少勞工退休後的重要經濟來源,但許多人可能不知道,勞保老年年金的起領時間與退休、離職時的「退保日」密切相關,退休勞工若在每月最後一天才完成退保,可能須等到隔月才取得請領資格,導致年金晚1個月入帳。以7月退休為例,7月31日退保最快9月底領到首筆款項,若提前至7月28日或29日退保,則最快8月底即可領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勞保達人張秘書提醒,影響老年年金何時開始計算的關鍵,並不是單純看最後一天上班日,而是「退保日」。依照勞保局規定,勞工必須先完成離職及退保程序,並從退保翌日起才具備申請老年年金的資格,而老年年金則是從勞工具備請領資格的當月開始計算,並於次月底前發放。換句話說,退保時間如果落在每月最後一天,可能讓勞工無法從當月開始計算年金。以7月退休為例,如果勞工直到7月31日才完成離職退保,必須等到8月1日才取得老年年金請領資格,因此年金將從8月開始計算,第一筆款項最快也要等到9月底前才能入帳。但如果能提早幾天完成退保,例如在7月28日或29日完成退保,隔天便可取得請領資格,年金就能從7月開始計算,第一筆給付最快可在8月底前收到。表面上看起來,兩種安排可能只相差1、2天,但實際影響卻可能是整整1個月的年金。根據勞保局2025年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統計,平均每人每月領取金額約1.9萬元。換言之,如果因為退保日期安排不當,使老年年金延後1個月起領,對退休勞工而言,可能就等於少領約1.9萬元,影響金額並非小數目。因此,對於即將退休的勞工而言,最後一天上班究竟安排在哪一天,以及公司何時完成退保,都可能直接影響退休後第一筆年金何時入帳,不能只單純依照公司人資的作業時間安排。張秘書也提醒,準備退休的勞工若希望避免因日期落差而延後領取年金,最好考慮在每月28日或29日完成退保,盡量不要拖到當月最後一天,才能降低因退保日期造成年金延後起領的風險。
勞保年金何時領最有利?理財達人揭「60歲、65歲差距」:活到85歲才追平
今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正常請領年齡提高至65歲,不少準備退休的勞工也面臨要提前領取,還是等到正常請領年齡再領的選擇。理財達人《艾倫的理財研究室》以每月可領2萬元為基準試算,若從60歲提前請領,雖然每月金額減少4000元,卻能提早5年拿到年金;相較之下,65歲才開始領的人,要一路領到85歲,累計金額才會追上60歲開始領的人。《艾倫的理財研究室》近日在YouTube影片說明,勞保老年給付可分為按月請領及一次請領。月領部分,勞保投保年資合計滿15年,即可依規定按月請領老年年金;若是民國98年1月1日後首次參加勞保,到了65歲時投保年資仍未滿15年,則只能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至於老年年金,並非一定得等到65歲才能開始領取。艾倫指出,65歲可正常請領全額老年年金,如果有提早退休規畫,最早可從60歲開始領取,但請領金額會打8折,屬於「減額老年年金」。在不考慮通膨、投保年資維持不變的試算條件下,若65歲正常請領時每月可拿2萬元,60歲提前領取後,每月則降為1萬6000元;如果延後到70歲才開始領,每月金額則提高至2萬4000元。單看每月金額,60歲開始領比65歲正常請領少了4000元,不過提前請領者多了5年的領取時間。從60歲到65歲共60個月,以每月1萬6000元計算,期間已經可以先領到96萬元。若65歲才開始領取,每月雖比提前請領者多4000元,但要彌補先前累積的96萬元差距,需要經過240個月,也就是20年。換句話說,65歲正常請領者必須一路領到85歲左右,兩種方式的累計請領金額才會大致相當。依照這項試算,若壽命超過85歲,65歲正常請領後的累計金額可能逐漸高於60歲提前領取;若未達到這個時間點,提前5年開始領取者的累計金額則可能較高。因此,選擇何時開始領取,除了每月年金金額之外,預期壽命也成為試算時的重要因素。艾倫並引用內政部統計指出,各縣市平均壽命方面,男性以台北市81.1歲最高,其次為新竹市79.1歲及新北市78.28歲;女性同樣由台北市86.74歲居首,新竹市85.2歲次之,新北市則為84.84歲。另外,老年給付的一次請領制度也有不同適用條件。艾倫提醒,民國97年12月31日前已有勞保年資者,另有符合條件後可提前一次請領的選項,不一定需要等到65歲。常見條件包括勞保年資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投保年資滿25年且年滿50歲,符合相關資格即可提出申請。因此,勞工評估退休後的老年給付時,除了比較提前或正常請領年金的累計金額,也需依自己的投保年資及適用條件選擇請領方式。
政院提追加預算6076億 藍委怒揭「敗家行為」:全民大錢坑
行政院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在衡量歲入增加及財政管控下,追加編列規模達6076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4)日怒揭賴政府的「敗家行為」,並喊話別讓錢坑越來越大。李彥秀表示,股市熱絡、AI紅利造成的稅收增加,對政府而言是一筆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原本應該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意外之財」,優先償還累積高達新台幣將近6兆的國家負債,以及撥補潛藏負債超過14兆的勞保基金,減輕國家財政負擔,讓勞工無後顧之憂,但民進黨左手還沒拿到錢,右手立刻全部花光,敗家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李彥秀提到,中油增資彌補93%負債比,表面上是穩定民生,實際上是「割中油的肉,補台電的血」,再用人民納稅錢為民進黨錯誤的能源政策買單,中油根本在替非核家園政策背黑鍋,去年國際天然氣價格大漲,中油卻逆勢調降電業用氣價格10%,創下燃氣發電成本比燃煤還低的世界奇蹟,釀成中油財務大黑洞,全民大錢坑。李彥秀直言,追加預算更將防衛韌性特別條例減列的部分追加回來,完全無視立法院要求納入年度預算辦理,內容不僅不符合《預算法》第79條的要件,而撥補台電、中油以及國防支出金額高達5670億元,占整體追加預算93%,更是拿社福、重建以及提升軍公教待遇,掩護政府對台電與中油的撥補,綁架立法院,情勒全民。李彥秀強調,民進黨拿全民得來不易的經濟果實,作為錯誤政策的遮羞布,只有對立法院職權滿滿的挑釁與算計,在選舉前討好特定族群的表面功夫,預算審查時,立法院一定會檢討追加預算的合理性,為人民的荷包把關,民進黨政府更應該徹底檢討國營事業的體質,以及國家能源政策的走向,不能讓撥補成為常態,讓錢坑越來越大。
《所得稅法》三讀送減稅大禮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至15.15萬、4大社會保險費全額扣除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祭出兩項減稅措施,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提高至每人15萬1500元;另外,勞保、農保、國民年金及軍公教保險費,也將比照健保費,不受每年2萬4000元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兩項新制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為減輕婚育家庭負擔,財政部先前提出「婚育家庭再減稅」方案,修法針對育有0至18歲未成年子女的納稅人,提高扶養免稅額。依新制,每名未成年子女免稅額由10萬1000元增加50%,達到15萬1500元,也就是每名子女增加5萬500元的免稅空間。除了婚育家庭減稅,這次修法也擴大強制性社會保險費的扣除範圍。現行制度下,人身保險及勞保、農保、國民年金、軍公教保險等保費,原則上合計每人每年列舉扣除上限為2萬4000元,僅全民健康保險費可以不受額度限制、核實全額扣除。三讀修法後,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都比照全民健康保險費辦理,不再受到每人每年2萬4000元上限限制,實際繳納多少即可依規定列舉扣除,避免強制性社會保險費占用原有的人身保險扣除額度。不過,保險費屬於「列舉扣除額」,納稅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須在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之間擇一適用。因此,實際能省下多少稅額,仍取決於個人或家庭的所得、其他列舉扣除項目及適用稅率等條件。兩項減稅措施均將適用於115年度所得,也就是民眾在2027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能享有新制帶來的減稅利益。
明年中央總預算3.9兆創新高 社福、國防、地方補助「三大破兆」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明年度歲入、歲出均編列3兆9266億元,規模創下歷史新高。其中社會福利、國防經費及地方政府相關財源均突破兆元,另編列2357億元辦理普發現金。主計總處呼籲立法院儘速完成審議,避免新增計畫因預算未通過而無法動支。根據行政院提出的116年度總預算,歲入編列3兆9266億元,較115年度增加1兆643億元、增幅37.2%;歲出同樣編列3兆9266億元,較今年度增加8916億元、約增29.4%,達成歲入歲出平衡。明年度預算一大特色是社福、國防及地方財源規模均突破兆元。社會福利相關經費合計1兆3439億元,較115年度增加3443億元、增幅約34.4%,其中「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編列3295億元,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6大社福津貼共1710億元,另撥補勞保1300億元、健保600億元,「健康台灣」計畫則編列100億元。國防相關經費整體規模達1兆1225億元,較115年度增加1730億元、增幅約23.2%。除已編列及預計編列的特別預算2182億元、非營業特種基金607億元外,依北約標準納入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1038億元及海巡署支出479億元後,整體國防預算占GDP比率達3.93%。地方政府相關財源合計則達1兆3579億元,較115年度增加1929億元。其中統籌分配稅款9725億元,增加884億元;補助款3854億元,增加1045億元。一般性補助款增加571億元,包括專項補助增加303億元、定額設算社福補助增加173億元,以及財政均衡補助增加95億元。其他重要支出方面,政府編列科技發展計畫1823億元、中小微企業協助措施222億元、普發現金2357億元、軍公教待遇調整392億元、文化經費288億元、教育經費3728億元、體育經費122億元、治水經費570億元,以及公共建設計畫3794億元。主計總處表示,依《預算法》第51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應在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若未能如期完成審議,依同法第54條規定,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必須等到完成審議程序後才能動支。主計總處指出,116年度總預算納入多項新增政策,包括普發現金、兒童及少年成長津貼、彈性減工時延伸至12歲、撥補健保基金及軍公教待遇調整等,均涉及民生及重大政策推動,期盼立法院儘速審議,避免相關措施受到預算延宕影響。
明年編2292億推科技發展計畫 卓榮泰:AI新十大建設406億、增加25%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出席「台灣機器人與智慧自動化展」暨「台北國際自動化工業大展」開幕典禮時表示,今日盛會是百工百業智慧應用的具體實現,透過先進製造能力將AI晶片結合於各類載體,形成良好的產業發展循環。卓榮泰強調,政府致力發展智慧科技,因此在「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編列 2,292億元推動科技發展計畫,較今(115)年成長12.7%。其中,「AI新十大建設」編列406億元,較今年增加25%,期待透過公私協力,化為更多政策的具體實現。卓榮泰致詞時首先肯定「台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絲國一理事長每年舉辦會展,不僅吸引許多外國駐臺使節、國內外業界先進齊聚,也看到多項新型科技研發產品,讓他對於臺灣未來經濟發展充滿更多信心,並堅定繼續向前推進的信念。尤其行政院推動「AI新十大建設」的目標,就是要打造「全民智慧生活圈」,並以「AI軟體產業登峰」及「百工百業智慧運用」作為兩大支柱。而今日展覽即是百工百業智慧應用的具體實現,藉由先進製造能力將AI晶片結合於各類載體,形成良好的產業發展循環。談及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卓榮泰表示,明年度總預算案可歸類為智慧科技、社會福利、韌性安全、軟實力升級、公平分配及永續成長等6大項目。除了科技預算大幅成長之外,整體社福預算規模亦達到1兆3,439 億元,較今年成長34.4%,其中包括「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編列 3,730億元。此外,在韌性安全方面,明年度國防預算編列1兆1,225 億元,持續超過GDP 3%;治水預算則編列591億元,較115年度成長12.8%。在軟實力升級方面,明年度教育經費,中央及地方合計編列9,688億元。在公平分配方面,撥補勞保基金達1,300億元、撥補健保基金共600億元,並編列392億元用於軍公教人員調薪。在永續成長方面,明年度「公共建設」整體經費達7,288億元,涵蓋軌道、生活圈道路,以及支撐「AI新十大建設」與「六大區域產業及生活圈」等重要工程在內。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於本(8)月4日首次向賴清德總統報告「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而隨著立法院本月14日三讀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我國經濟成長今年第一、二季均呈現兩位數成長,同時全年度經濟成長率預估將由9.64%上修至11.05%,因此行政院本月17日二度向總統報告明年度總預算案籌編情形。卓榮泰指出,行政院評估國家財政仍有餘裕,歲入可再增加430億元,並可從第一版預算案歲出歲入賸餘挪出約1,930億元。因此,歲出編列規模除維持原先8月4日報告的3.6兆餘元不變動之外,再增列2,357億元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讓「AI紅利,全民共享」。總統也特別請他向今日在場所有AI產業相關業者表達感謝,因為大家的努力,人民才有紅利。卓榮泰進一步指出,這筆增列的2,357億元預算,完全不會排擠到先前已經排定的明年度中央政府各項施政及預算規劃,且歲出歲入編列總額均為3兆9,266億元,是一個放在天平上沒有赤字的平衡預算,沒有新增國家任何債務,不會擴大債務,反倒是將債務未償餘額降低至23.4%(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創1999年以來的最低比率。卓榮泰澄清說,這樣一個「AI紅利,全民共享」的預算增列,絕不是像近來部分在野黨立委所說會「窮臺」,反而是「富民」,將財富歸還人民。卓院長強調,由行政院編列預算、落實行政院政策,完全符合憲法規定,沒有違憲;同時,這更沒有雙標,而是代表行政院、國家政策與國家財政再次達標,「沒有『窮臺』,只有『富臺』,沒有『雙標』,只有『達標』」。卓榮泰表示,只要跟著這個腳步走,當產業愈發展時,人民就會得到更多協助。政府在追求「均衡臺灣」過程中,就是要先提升底層的力量,並壯大中間階層的力量,進而將經濟成長的果實做更多公平分配。因此,行政院將於立法院新會期之前提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草案,經濟部已於昨(18)日再次向總統進行完整報告及說明,希望立法院後續能儘速通過。卓榮泰接續說明,在《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中,總統特別指示8年增加1,000億元預算投入,如再加上原有「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預估明年整體投入預算將上看250億元,幾乎加倍,為的就是要照顧全國171萬家中小微企業,以及將近千萬的就業人口,同時協助微型企業「健身」、小型企業「壯大」、中型企業「升級」、新創產業「拔尖」,以培育更多新創產業獨角獸。此外,本次立法也將傳統工廠、商家、商圈、夜市、傳統市場、農企、觀光等納入,協助商家進行設備汰舊換新、環境美化等工程,期盼進一步改變城市風貌,帶動臺灣觀光向上發展。談及對美談判,卓榮泰表示,不論是先前談定的《臺美投資備忘錄》(MOU)或《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以及非半導體232關稅優惠待遇、強迫勞動301調查最終提供台灣的相對優惠待遇等,台美雙方都在過往所累積各種協議的優勢基礎上逐步往前走,證明臺灣是一個可信賴的國際夥伴。最後,卓榮泰期勉在場所有AI產業及百工百業,能夠與廣大勞工朋友更緊密結合在一起,一同促進人才培育、改善職場環境,逐步落實政府所有政策,並突破現有瓶頸與障礙,共同帶動臺灣經濟向上起飛的動能,讓臺灣的經濟再創高峰。
綠昔批在野窮台 今卻普發一萬!藍委:神也是你、鬼也是你
總統賴清德17日宣布,政府將於明年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讓「AI紅利,全民共享」。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18)日質疑,賴政府去年稱1萬買個菜就沒了,甚至稱在野黨是在買票、窮台,如今自己要發,就說這是全民共享AI紅利,「神也是你、鬼也是你,話都你在說」。許宇甄指出,2025年的普發現金從來不是單獨編列一筆「舉債發錢」,而是納入總額5,450億元的韌性特別條例,整體支出涵蓋產業、勞工、農業、健保、勞保、弱勢照顧、國土防衛及資通設備等11大項,普發現金只是其中之一。許宇甄提到,當時行政院估算可運用歲計賸餘4,436億元,以5,450億元扣除後尚差1,014億元,卓榮泰便把這1,014億元直接扣到普發現金頭上,請問哪一條法律、哪一張預算表寫著「1,014億元全部由普發造成」?把整桌菜的帳全部算在一道菜上,這不是財政專業,而是政治障眼法。許宇甄表示,如果民進黨的邏輯成立,只要整體特別預算存在舉債,任何支出都可以叫「舉債」,那國土防衛是不是「舉債國防」?健保、勞保撥補是不是「舉債社福」?農業支持是不是「舉債救農民」?為何只有普發現金被特別貼上「舉債」標籤?原因很簡單,因為去年是國民黨主張,所以民進黨先抹黑再說。許宇甄直言,賴清德去年說「發一萬能幹嘛?買個菜就沒了」,卓榮泰一邊喊違憲、一邊喊舉債,沈伯洋也鬼扯「先窮台、再統一」,如今賴政府自己要發,昨天的「買票、賣台、窮台」,一夜之間竟洗白成「AI紅利、全民共享」。同樣是發一萬元,在野黨發叫債務,民進黨發就變紅利,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才叫雙重標準?許宇甄強調,國民黨的立場始終一致,政府連年超徵、有財政餘裕,就應還錢於民。真正180度轉彎的是民進黨,賴政府與其忙著替自己「昨日反對、今日照抄」找漂亮藉口,不如回答人民最簡單的問題,究竟是台灣的財政邏輯突然變了,還是民進黨的民調讓賴清德突然發現,一萬元其實不只可以買菜,還可以買回自己去年丟掉的政策立場?
勞工朋友注意!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逾2個月 勞保局暫拒給付
勞保局今(23)日公布最新職業工會黑名單,截至7月20日為止,全台有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對此,勞保局將依法移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向該等公會預繳保險費。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另外,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進一步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沒調!勞團籲儘快修法 勞動部回應了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自2005年上路至今,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始終維持6%,至今已逾20年未曾調整,引發勞工團體長期不滿。目前立法院朝野黨團皆已提出修法版本,主張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提高至8%、9%等不同水準,也有勞團主張應循序逐年調升至12%。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3日)針對「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召開公聽會,勞工團體會前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朝野儘速排案完成修法,終結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凍結在6%的現況。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五一行動聯盟高喊「立即排案」,指出今年五一勞工大遊行最重要的訴求就是退休後的經濟保障,包括提高舊制退休金上限及調升新制雇主最低提繳率。聯盟表示,當年勞退新制上路時,時任勞委會主委陳菊曾表示「先求有、再求好」,因此將雇主最低提繳率訂為6%,但如今制度已實施超過22年仍未調整,早已到了必須立即修法的時刻。勞團也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喊話,強調勞工全力支持目前各黨立委提出的《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一步提高至8%或9%,或採逐年調升方式,最終提高至9%甚至12%,並要求立法院儘速完成三讀,真正改善勞工退休保障。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已呈現M型化發展,政府應更積極提升雇主提繳責任,建議可逐年由7%調升至12%,才能真正厚植勞工退休保障。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則指出,勞退新制22年未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4萬5800元也已11年未修正,批評行政院長期怠惰,呼籲立法院應傾聽勞工心聲,透過修法實質改善勞工退休生活。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邱奕淦亦認為,提高退休金並不是給勞工福利,而是將勞工原本應有的權利還給勞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吳靜如則指出,台灣引進移工已有37年,但現行制度下,多數雇主仍無須替移工負擔退休金,形同把移工視為「用完即丟」,呼籲政府應全面將移工納入退休保障制度。立法院朝野立委也對勞團訴求作出回應。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翔強調,這場公聽會只是開始,立法院不能因執政黨怠惰而停滯不前,未來將持續與勞工站在一起,共同捍衛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立委邱慧洳透露,雇主最低提繳率維持6%多年,讓許多勞工幾乎無感,也感受不到政府對退休保障的重視,未來將持續督促修法排審。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面對勞團要求盡速提高法定提繳率,出席公聽會的勞動部次長黃玲娜表示,勞退新制自2005年實施以來,已成為台灣勞工退休保障的核心制度,不論是純新制、保留舊制後選擇新制,或是純舊制勞工,如何實質增加退休金保障,一直都是勞動部努力的方向。黃玲娜續稱,為厚實勞工退休保障,勞動部近期已推出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提供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以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等新選擇,希望增加退休準備。她補充,勞動部也持續精進新制保障措施,包括確立雇主有協助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義務;選擇按月請領退休金的勞工,可於猶豫期間改領1次退休金;死亡勞工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退休金請求權時,10年請求權時效將自成年日起算;並擴大退休金不得讓與、抵銷及扣押的保障對象,持續完善新舊退休制度。至於是否調高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黃玲娜表示,目前勞團之間對於改革方向及應調高至多少比率,意見仍未完全一致,勞動部將持續與各界討論、溝通,現階段尚未成熟到提出行政院版本,也沒有具體修法時程。她強調,調整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牽涉全台超過60萬家事業單位及近800萬名適用新制勞工的權益,各項制度變動都必須從不同角度審慎評估。保障勞工退休及老年經濟安全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勞動部將秉持審慎態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逐步檢討退休金制度。黃玲娜也表示,現階段勞動部持續透過多元方式鼓勵企業提高提繳率,包括與金管會合作,將提高勞退提繳率納入2026年ESG評鑑進階加分項目,也將雇主提繳率高於法定6%列為國家獎項評選的額外加分標準,同時鼓勵勞雇雙方透過團體協商,將優於法定標準的提繳率納入團體協約,實質提升勞工退休保障。此外,針對外界提出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及基金運用等建議,勞動部表示,也將一併評估對勞保財務的整體影響,再審慎研議後續政策方向。
卓榮泰拍板提高職業工會及農漁會勞保、農保及健保行政事務費補助 116年元旦實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6)日於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提高補助職業工會及農漁會辦理勞保、農保、健保行政事務費用」報告後表示,社會保險是社會安全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環,近年隨著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化及最低工資逐年成長,職業工會、農會及漁會辦理保險的行政成本隨之增加。為合理反映成本,鼓勵提升服務品質,政府針對職業工會、農會及漁會辦理勞保、農保、健保的行政事務費用將提高補助,並自明(116)年1月1日起實施。 首先,在勞保及職災保險行政事務費部分,卓榮泰指出,將補助工會、漁會辦理勞保者的行政事務費,由現行每人每月14元調增至16元;僅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補助的行政事務費也將由每人每月3元調增至4元。在農民健康保險部分,基於衡平對待原則,與前述勞保的行政事務費採相同基準調整,由現行每人每年28元,調增至32元。 在全民健康保險業務部分,卓榮泰表示,職業工會、農會及漁會「人事行政費」補助費用,由現行保險對象每人每月10元調增至12元;另新增農會及漁會比照職業工會「郵電費」補助,按已繳納健保費之被保險人,每人每月補助17.5元。 卓榮泰強調,職業工會、農會及漁會是政府照顧基層農漁民及勞工的重要夥伴,政府將全力相挺,116年中央政府概算刻正辦理籌編作業,也希望未來立法院能予以支持,協助減輕工會、農漁會辦理保險業務的成本,協助社會保險穩健運作,發揮整體服務效能。
澄清外籍移工勞保爭議 勞動部:外籍被保人繳的比領的多40億元
近日有謠言質疑「勞保中的外籍被保險人參加勞保請領條件,還有給付計算與本國勞工相同,已形成結構性風險」。對此,勞動部表示,要澄清2點,「移工和本國勞工一樣都有自己應負擔、也就是要繳的保費」、「網路上說『勞動部對移工比對本國勞工好,導致財務問題』這是錯的!」,並指出,勞保是納費互助、風險分攤的社會保險,不論是本國籍、外國籍勞工權益都相同,請大家轉發訊息時記得多多查證。勞動部表示,第一、移工和本國勞工一樣都有自己應負擔、也就是要繳的保費。根據統計顯示,114年度外籍被保險人,光他們繳交的勞保個人負擔,總額63.4億元,但是外籍被保險人領走的給付,是22.9億元,也就是說,外籍被保險人整體繳的比領的多40億元。勞動部說,第二、網路上說「勞動部對移工比對本國勞工好,導致財務問題」這是錯的!勞動部說明,勞保是有繳保費,才有給付,給付包含傷病、失能、家屬死亡給付等等項目。經過查證,107年至114年外國籍的被保險人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占整體給付支出,只有0.15%,意思就是,不會因為這單一個給付項目,就造成勞保財務問題。勞動部提醒,勞保是納費互助、風險分攤的社會保險,不論是本國籍、外國籍勞工權益都相同,請大家轉發訊息時記得多多查證。
勞工朋友注意!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 勞保局示警列黑名單
勞保局近期公布最新職業工會黑名單!截至2026年6月22日為止,全台有3家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對此,勞保局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向該等工會預繳保險費。勞保局提醒,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臺北市健身教練職業工會及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此外,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進一步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行政執行績效破7000億 法務部長:也應協助困境民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2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行政執行績效突破7,000億元,並由部長鄭銘謙頒獎給所屬績優機關,鄭銘謙致詞時表示,不知道何時可以達到一兆元,但他話鋒一轉,強調行政執行並非僅以績效數字為唯一目標,在執行過程中,亦強調專業與同理心並重,對於經濟困難、生活陷入困境的義務人,提供分期繳納、寬緩執行及結合社福資源等協助。鄭銘謙指出,行政執行制度肩負維護國家財政紀律與社會秩序的重要使命,所徵起的稅捐、健保費、勞保費及各類行政罰鍰等,均為支撐公共建設、社會福利及政府施政的重要資源。這項成果不僅代表國家債權獲得有效實現,更代表透過行政執行制度,使法律規範得以真正落實,確保社會秩序與公平正義。行政執行亦結合預防與輔導機制,例如建立酒駕義務人酒癮治療轉介平台,協助其接受戒治。讓人民看見公義被實現,也讓人民感受到政府的關懷與溫暖,彰顯剛柔並濟的執法理念。面對數位科技快速發展,鄭銘謙認為,行政執行署亦積極推動數位轉型,配合法務部打造可信任法務主權AI政策,導入資訊分析及人工智慧應用技術,提升案件管理與執行效能,並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強化資訊共享與資源整合。此次獲獎標竿團隊即展現科技運用與創新服務成果,不僅提升執行品質與效率,更充分體現「看見公義」、「執愛同行」及「創新領航」的核心價值。行政執行署長繆卓然表示,7,000億元是行政執行制度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更是邁向下一階段的重要起點,未來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剛柔並濟、勇於創新的核心理念,深化智慧執法與跨域合作,精進行政執行制度,打造更公平、更溫暖且更值得人民信賴的法治社會理念,讓人民看見公義,讓執行充滿溫度,讓創新引領未來。鄭銘謙還頒發「行政執行業務卓越標竿獎」共三獎項:「看見公義獎」、「執愛同行獎」及「創新領航獎」,獲獎標竿團隊分別為「看見公義獎」臺北分署、新竹分署﹔「執愛同行獎」高雄分署、彰化分署﹔「創新領航獎」新北分署、士林分署。本次活動的見證儀式,還有最高檢察署代理總長徐錫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王俊力、衛福部中央健保署署長陳亮妤、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樓美鐘、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及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長周廷彰等人上臺,進行行政執行績效突破7000億元的光柱見證儀式。行政執行績效突破7000億元,法務部長鄭銘謙等首長進行光柱見證儀式。(圖/法務部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