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
」 大陸 開除 員工 公司 中國
為方便兒花錢!爸委託公司「薪水匯孩帳戶」 害他不能考公務員慘了
大陸河北省赤城縣23歲應屆生李東(化名)剛畢業就陷入就業困境。一份莫名其妙的社保記錄,直接擋住了他的公務員與見習崗位之路。李東本已通過張家口市某區圖書館見習初審,但社保系統顯示,赤城縣某建築公司一年多前為他繳納過養老保險。結果,他不僅失去見習資格,還喪失了應屆生身份,無法報考心儀的公務員四級聯考崗位。綜合陸媒報導,為了撤銷記錄,李東三次奔走涉事公司、五趟往返縣人社局,並申請勞動仲裁,但均因「記錄無法修改」、「基層單位無撤銷權限」被拒。眼見報名截止日期逼近,半年奔波無果的李東一度陷入絕望。案子進入赤城法院後,法官看到李東標註的考試截止日期,立即指示助理抓緊辦理。法官親自前往涉事建築公司調查。經近三小時翻查舊工資帳目,公司人事專員想起,「去年年底有位李師傅在公司務工,他不會用手機轉帳,讓我們把工資打到兒子李東帳戶上。財務申報社保時,未核對勞動關係,就順手填了李東的信息。」李東父親懊悔表示,「都怪我不懂規矩,想給孩子方便,沒想到耽誤了大事。」法官結合多年經驗提出新思路,公考和見習審核的核心是勞動關係真實性。既然社保記錄無法撤銷,就從「證偽勞動關係入手」。最終,由建築公司出具書面說明,縣人社局結合法院調查和企業舉證材料,出具補充證明,證明社保記錄屬誤錄。結果,李東順利報考公務員,今年6月完成試用期,成為某區財政局正式工作人員,圓了自己的公務員夢。
中國磚廠奴工黑幕曝光!智力障礙員工被迫全年無休 薪資全被工頭侵占
中國湖南臨湘近日爆出一樁駭人案件,智力障礙者李松嶺於6月初在臨湘市艷飛建材有限公司(艷飛磚廠)被警方解救。他過去在流水線上日復一日夾磚,最高月產量達68萬塊,每次搬運20多斤,月搬運約11.33萬次,全年幾乎無休。依外包單價「每1萬塊130元」換算,本應領得可觀報酬,但工資長期被包工頭攔截。根據《新京報》報導,警方接獲媒體暗訪舉報後,當場救出5名智力障礙者。他們自2023年3月起陸續被帶入,日班長達12小時。臨湘市人社局核算,5人應得工資共計46萬元,卻全數被代領。仲裁機關依據警方筆錄、產量與考勤表重算,最終由磚廠補發。李松嶺項目核算金額130,592元,扣除27個月生活費35,100元,實領95,492元,另加慰問金2,000元。李松嶺被解救時,雙手布滿厚繭,檢驗顯示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智力測評僅54分。母親譚照真在河南睢縣救助站門口認出兒子時失聲痛哭。父親李元青則憶起,2007年中秋前夕曾目睹兒子穿越乾涸河道後失蹤,一晃就是18年。磚廠作業線上,工人需站在不足1公尺高的磚架上,利用磚夾固定一次5塊、左手補1塊,三回合湊足18塊,供機械手搬運。廠區外牆看似半開放,宿舍不設門禁,但智力障礙者無力脫困。外包合約由工頭承攬,按每萬塊130元結算,另有帶班補貼。據查,包工頭付某發曾在街頭「撿到」兩名智障男子帶回;同鄉付某學帶來綽號「水牛」的男子;2024年底與2025年初,又有兩人被送進產線。目前,劉艷飛、付某發、付某學、李某學4人因涉嫌強迫勞動罪遭刑事拘留。臨湘市勞動仲裁院補充,工資核算依偵查材料與原始產量紀錄,生活費則依口供與消費流水估算。市人社局坦言,全市企業逾5,000家,勞監人手僅6人,日常巡查難以及時辨識強迫勞動。事實上,這並非個案。《新京報》梳理裁判文書顯示,自2015年以來至少50家磚廠涉及此類案件,受害者近400人。有人在街頭被以零食、香菸誘拐,有人被跨省「購買」轉運,多數伴隨辱罵與毆打。雲南曲靖曾出現蒙面持械夜闖磚廠「搶人」的情節;2022年有周姓、張姓人員花8萬元集中收買8名智力低下者,先後投放至山東、河南。雲南大理一案甚至揭露地方部門臨檢前遭通風報信,包工頭轉移人員避檢,檢查一過再行召回。李松嶺在解救47天後,終於與家人團聚,並進入精神專科醫院治療,辦理殘疾證與五保申請。母親說,兒子近來開始喊出親屬名字,出門時寸步不離家人。另一名被稱為「水牛」的男子仍在尋親,至今未找到戶籍紀錄。
男子請育嬰假帶女兒看病 3天後遭開除!公司下場曝
育嬰假不是女性可以請,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男性勇於使用。大陸有一名張姓已婚男子任職南京一間技術開發公司,他與妻子育有一名女兒,某次他依法請育嬰假帶未滿3歲的女孩去看病,3天後卻遭公司開除,氣得他申請勞動仲裁;最近當地法院判決,公司須支付張男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南京一名張姓已婚男子任職於某間技術開發公司,他與妻子育有一名女兒,依大陸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小孩3歲之前兩人每年分別享有10天育嬰假。在2023年5月張男向公司請育嬰假5天,獲得批准;同月張男又以家中臨時有變故,未滿3歲的女兒無人照顧,他必須再申請5天育嬰假,但公司這次以事務眾多不准假。不過張男因為必須獨自照顧年幼的女兒,多次與公司協商無果,他因為要帶女兒去醫院治療,從2023年5月22日起未到崗位,在5月24日就遭到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雙方勞動合約。張男發現自己被開除,氣得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對此,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近日公開這起案件最後結果,他們認為勞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張男的請假事由具有正當性,雖在請假流程上有所欠缺,但不屬於無故曠工行為,該公司未舉證證明存在事務眾多無法准假的情形,故仲裁裁決公司須支付張男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在台灣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雇主不得因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給予不利處分,包括解雇。男性勞工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向勞工局或相關單位申訴。
回個訊息也要給錢?她休假日持續「回微信改方案」 法院判公司支付40萬
企業雇主若習慣透過通訊軟體於休假時間交辦工作事項,恐怕得重新檢視管理方式。中國一名高階主管因持續在下班後及假日透過微信處理任務,最終法院認定屬於「實質加班」,雖未經正式核准,雇主仍須支付人民幣9萬元(約合新台幣40萬元)加班費。根據《人民法院報》7月28日報導,武漢市一名高階主管李女士因在職期間長期於休息時間透過微信執行工作,被法院判定屬實質性加班,據了解,李女士自2021年起任職於某企業,擔任管理層職務,並簽訂採用標準工時制的勞動合同。她指出,自入職以來,經常在下班後、週末及法定假期透過微信執行包括回覆業務指令、修改專案方案等多項工作,頻率高、持續時間長,直至2023年離職。離職時,李女士向公司請求支付人民幣12萬元(約新台幣54萬元)加班費,未果後提起仲裁並訴諸法院。公司方面則辯稱,加班需事先報備與審批,而李女士並未提出加班申請,也未曾被主管安排加班。為佐證自身主張,李女士提供了涵蓋2021至2023年期間的微信聊天紀錄、具體任務時間點、修改文件、工作成果及統計表等證據。法院認為,這些工作明顯超出「簡單溝通」範疇,屬「需動腦動手」的實質性勞務,例如決策回覆、專案優化等。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數位化時代的辦公場景下,加班認定應突破傳統場域限制,應聚焦於勞務內容本身是否具備固定性、週期性與明顯佔用休息時間之特徵。即便未經主管明確批示,只要形成持續性任務,仍應視為加班。一審法院支持李女士主張,裁定公司支付加班費人民幣9萬元(約新台幣40.5萬元)。公司不服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維持原判,認定李女士在休息時間從事實質性工作事實明確,公司須依法支付加班報酬。此案引發對「無紙化辦公」及「休息日勞務邊界」的關注,法院判決也成為數位辦公環境下勞動權益保障的重要參考。數位時代上班無所不在?法院判雇主賠40萬元加班費。(圖/翻攝自微博)
「員工午休禁玩手機、嗑瓜子恐被開除」 公司設奇特規定員工控訴不合理
安徽合肥一間公司因為一連串備受爭議的「奇葩規定」,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引起網友熱議。有員工在網上發文指出,公司規定午餐期間不得使用手機,若在工作期間嗑瓜子則可能直接被開除;此外,員工的雙手在工作時必須置於鍵盤與滑鼠上,不能以手撐頭;而儘管勞動合同明載每日工時為8小時,實際上卻被擅自調整為9小時,引發員工不滿。根據《正在新聞》6月26日報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先生表示,相關措施是為了提升整體工作效率,他認為所有員工都應該遵守這些規範。以「吃飯禁玩手機」為例,張先生解釋,這是為避免員工延長午休時間,影響工作進度;而針對嗑瓜子的處置,他稱只是一般性的「溝通通報」,並非針對個人。工時延長、辦公桌禁擺個人物品,員工投訴職場高壓管理。(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對於是否存在隨意處罰員工的情形,張先生強調,公司所有的處理行為皆依照既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並非憑情緒決策或個人好惡。他表示,部分內部通告中的用詞,可能出於一時情緒發洩,並不等於實際會對員工採取不當行動。工時延長、辦公桌禁擺個人物品,員工投訴職場高壓管理。(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張先生亦提到,新進員工對規定感到不適應並在網上發表看法是可以理解的,不過他認為,為了公司整體運作順暢,這些日常工作規範應該由員工主動遵守。報導引起廣泛回響,不少網友留言分享自身經歷。一位安徽網友表示,自己曾被承諾「底薪4000人民幣加提成」(約新台幣1萬8千元),但試用期內公司不僅未給提成,連底薪也僅發8成,最終靠自行交涉追回部分工資。一名網友指出,實習期間月薪僅16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200元),轉正後也僅17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650元),且全年無休。另一名廣東網友則指出,前公司要求員工著西裝與黑皮鞋,遲到與早退標準極嚴,辦公室內不准食用有氣味的餐點,連衣物也不能放置在椅背上,老闆更會隨意斥責員工。也有上海網友表示,其任職公司禁止員工在桌面擺放任何個人物品與文件,甚至上班期間須上繳手機。來自安徽的另一留言則提到,公司實施1天4次打卡制度,出門3次即觸發門禁警報,包含取外送、出訪客戶或移動車輛等,都被納入管制範圍。此外,也有網友表示希望藉在問題公司工作半年後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權益。
男「入職」心儀國企2年多沒工資?公司辯:他是義工 仲裁結果超意外
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1名謝姓男子近日投訴媒體,稱他於2022年7月入職哈爾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以下簡稱城投),卻被告知因「國企改革」、「人事凍結」無法簽訂合同,工資發放也需暫緩。後來,哈爾濱市國有企業整合重組,城投成為新成立的哈爾濱城市發展投資集團(以下簡稱城發投)的二級單位,他被調整至城發投辦公室繼續負責文秘工作,但合同和工資問題仍遲遲未能解決。《大風新聞》報導,城發投負責人當時告訴謝男,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通過城投招聘的人,即使曾在城發投工作,也應「落位」於城投。然而城投卻在勞動仲裁時稱,謝男是想爭取入職的機會,在沒有任何報酬的情況下,在城發投進行「義務幫工」,並和城投不存在勞動關係。仲裁裁決書顯示,謝男請求委員會裁定其與城投之間自2022年7月至2024年10月存在勞動關係,並請求裁定城投向其支付未足額發放的工資以及被迫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等,他也在庭審中提交了自己日常的工作記錄和照片、錄音等證據。城投反駁,謝男提供的證據為其在城發投的工作材料,無法證明他和城投存在勞動關係,謝男是為了爭取入職的機會,在沒有任何報酬的情況下,在城發投進行義務幫工。最終,勞動仲裁委判定,謝男提交的證據無法證實其與被申請人單位城投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駁回了仲裁請求。仲裁委員說明,當事人在公司內有業務或幹過活,不意味具有勞動關係,其界定需要綜合考慮進行判定,看當事人是否服從單位的管理、是否從事單位安排的勞動、有沒有勞動報酬、是否打卡簽到等。若當事人謝男對裁決有異議,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女工作3年遭約談開除!人事稱她1年有6天「早退1分鐘」 公司下場糗了
社會上各個公司行號大多都有與員工約定上、下班時間,除了特定工作不用打卡,大多數上班族都是按照時間準時上、下班。大陸一名王姓女子近日突然遭待3年的公司辭退,理由是她去(2024)年有6天提早1分鐘下班;對此她向勞工局提請勞動仲裁和訴訟,最終涉事公司被判定違法,要支付王女賠償金。綜合陸媒報導,大陸一名王姓女子到廣州增城一間公司工作,3年多來按照規矩好好做事,怎料,不久前被公司的人事經理約談,對方拿出多張影片截圖,稱王女在2024年的其中一個月裡,有6天提早1分鐘下班:人事經理表示,根據公司規章制度應當予以辭退,王女相當不滿人事經理的說法,隨即向當地勞工局提請勞動仲裁和訴訟,一狀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後,雖然公司提供的影片截圖,顯示王女確實存在提早1分鐘離開辦公崗位的情況,但因此認定她早退下班顯然不合理;加上公司在此前從未警告王女,也沒有提出處罰方式,卻在事發後幾個月直接將她開除,做法明顯不當。最終法院判定,涉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應該向王女支付賠償金。而此勞資糾紛曝光後,有不少網友紛紛表達各自看法,「員工早到公司怎麽不見有補貼?」、「早到刷卡沒說你敬業,早走1分鐘說你不好好工作」、「離譜的公司,活該」、「法院是站在正義的一方」。
廣東女拿年假當「尾牙獎品」慘被開除 求償33萬結果逆轉
到了歲末年終,各大公司企業都會舉辦尾牙,而抽獎的獎品五花八門。中國廣東廣州一名呂姓女子,為了激勵員工,把「年假」當作獎品讓員工抽,沒想到被公司以「以權謀私」為由開除,氣得她告上法院,求償328349.28元(人民幣,下同),結果也曝光了。據了解,呂女2021年入職,擔任藥師負責人職務,負責管理藥師銷售團隊。為了獎勵員工,她未經公司同意,把年假當作尾牙抽獎的獎品之一,期間員工抽到3至7天不等的休假。公司得知後,以「以權謀私」為由將呂女開除。對此,呂女不服在2023年9月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328349.28元。過了3個月,仲裁委裁決公司一次性支付呂女賠償金228492元,但公司不服該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公司對呂女存在「以權謀私」等違紀行為均未能充分舉證證明,應屬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判公司一次性支付賠償金228492元,駁回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消息曝光後,在微博引發一陣討論,網友幾乎一面倒支持呂女,「人家這麼做也沒問題啊,銷售壓力多大,多休幾天可以了」、「給幾天假能死啊,怎麼那麼見不得下班和放假」、「如果她給特定某一個人就算了,隨機抽的她為自己謀啥了」、「謀私這個是怎謀啊,員工抽到她去休假嗎?」
連續工作12小時…女員工被要求留下「排練尾牙表演」 她拒絕遭辭退
不知不覺又到了年底,各大企業陸續舉辦尾牙,不少公司也會要求員工準備表演節目。不過,大陸浙江省杭州市一名王姓女子在連續工作12小時後,被主管要求留下來練舞,她直接拒絕並離開,事後被迫辭職,公司卻發布辭退公告。對此,王女無奈表示「我就是普通辭職,為什麽出了這麽一個辭退公告?」決定申請勞動仲裁。《極目新聞》報導,36歲的王女在杭州一家健康管理公司旗下的門市擔任美容師,當時她已連續工作12小時,好不容易熬到晚上9點準備下班,卻被主管要求留下,理由是公司馬上舉辦尾牙,員工需要排練舞蹈。由於王女當下十分疲憊,加上跳舞一事也沒提前通知,於是她當場拒絕,隨後直接回家。門市主任隨即向上級匯報此事,後者藉機在微信工作群組詢問「門店的舞蹈練得怎麽樣了?」王女見狀便提出建議,「做什麽事情之前,最起碼要合理安排時間,不要臨時通知。這樣折騰下去,人都要倒下生病的。」不料門市主任竟回應,「你都會啦,挺聰明,向你學習,我們笨,學得慢,沒事,我們自己練。」王女隔天上班時,被門市經理叫去談話;對方提出要求,她可以繼續留在店裡工作,或調去其他門市,但不管去哪裡,都要服從主管安排。經理還表示,「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裡發言,不准有任何意見。」無奈之下,王女選擇辭職。沒想到,公司在王女辭職後,發布了一條出人意料的辭退公告,內容列明3條理由,首先是對顧客不負責任,服務顧客一半時,到下班時間就要走;第二,年會節目排練抱怨,不服從公司安排,在群內頂撞門店主任;第三,平日工作態度不符合公司行為規範。對此,王女深感無奈,「我就是普通辭職,為什麽出了這麽一個辭退公告?」決定申請勞動仲裁。
女子上班時間去廁所意外摔傷 法院判這算工傷公司應賠90萬
中國雲南省文山市發生1起工傷糾紛,1名超市員工上班期間上廁所意外摔傷,本來公司答應這名員工申報工傷,但後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這名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醫療費用等支出合計20幾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須由公司支付,因此決定反悔,並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公司應支付這名員工的工傷賠款,公司不服再次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上班時間上廁所屬於工傷範疇嗎?2022年3月20日,在中國雲南省文山市,1名超市員工余某(化名)在上班時間上廁所意外摔傷,當晚就無法行走,只能由丈夫揹著打卡下班,到醫院檢查後,發現她全身多處骨折,共住院38天。余某向當地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並在2022年5月6日向公司遞交《工傷認定申請表》,7月17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結果出爐後,余某被認定為九級傷殘,於是她便申請勞動仲裁。起初公司同意余某申請工傷賠款,不過事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余某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她的住院費、停工留薪期間的薪水、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傷殘就業、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合計201504.2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的賠償,必須由公司自行支付,因此公司決定反悔。公司向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余某的傷勢經過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提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以及生效的《行政判決書》確認,故公司依法應賠償余某,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遭到老闆潛規則?陸女拒深夜到指定地點 秒被開除:我白提拔你
大陸雲南一名溫姓女子日前在網路上發文爆料,指出她到當地一間飯店內當服務員,有天老闆在深夜發送一個地址給她,要她現在過去。而她拒絕前往後,竟馬上被對方辭退,讓她覺得自己是遭到對方潛規則,對此,老闆回應,潛規則一事是子虛烏有。根據《極目新聞》報導,大陸雲南昆明一名溫姓女子,2日在網路上發文爆料,表示她11月11日入職當地家飯店,擔任服務員。入職時,她被口頭告知試用期一天,之後她就被調整為收銀員。直到11月24日晚上飯店全員聚餐,就在她要離開時,老闆林先生告訴她有工作要談,要她等一下。由於當時已經是25日凌晨,於是她等了20分鐘後,老闆都沒有有所表示,便決定自行騎車離開。溫女指出「當時他(林男)叫了車,等車的時候多次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走,不過沒有強制要我跟他一起走,我拒絕了。」結果在她拒絕林男的「邀約」後,大約11分鐘,就遭到對方辭退。林男更稱「就算我白提拔你」、「我能給妳的,也能收回來」。事後,溫女因為認為自己遭到潛規則感到相當不滿,於是就把事件爆料至網路上。溫女後續也有提供她與林男的其他聊天紀錄截圖,除了發地址訊息外,均是工作訊息,私下並無交流。對此,林先生回應,溫女確實是被辭退,但是在一個月的試用期內,因為不勝任工作而辭退,已結清工資「試用期不可能1天,如不認可也可勞動仲裁」。並表示溫女所稱的「潛規則」是子虛烏有「我對自己做的事情負責,如果說我說了或做了出格的事情,她報警或起訴,這都是應有的權利,但並沒有。至於發地址一事,林先生稱發地址並不能證明什麼,且溫女士發布的聊天記錄存在斷章取義,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只有工作交流。」
8天累計加班41小時…39歲男工作期間猝死 公司:屬於勞務派遣
大陸近日有網友透過短視頻平台發布信息,稱自己的親屬在山東省青島市一間工廠內「加班猝死」,仲介公司卻不予處理。根據網友提供的影片,只見一名年輕男子手裡端著遺像,站在TPV冠捷科技的門口,一旁有女性家屬在大聲哭喊,引發網路熱議。《瀟湘晨報》報導,當事人刑女士透露,死者是自己的哥哥邢丕俠,今年39歲,10月6日進入冠捷科技(青島)有限公司工作,10月16日去世。邢女展示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顯示,「邢丕俠於2024年10月6日入職冠捷科技(青島)有限公司,在TOI中後段從事疊紙箱工作。」根據申請書,死者於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作8天累計加班41小時,10月16日工作至上午10時55分,因在工作崗位暈倒,身體不適無法繼續工作,請假回宿舍休息,公司未派人陪護。最後打卡記錄顯示時間為16日上午10時55分,上午11時10分左右回到宿舍,當天下午2時30分左右去廁所沒有出來,50分鐘後被發現昏倒在廁所,意識喪失。根據申請書,死者於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作8天累計加班41小時。(圖/翻攝自微博)冠捷科技宿舍宿管當場撥打120,醫護人員下午3時30左右到現場,就近前往青島市海慈中醫醫療集團北院區(青島市紅島人民醫院)搶救,下午4時51分初步診斷為心因性猝死。邢女表示,冠捷科技和仲介公司採取拖延手段,不積極處理邢丕俠工作中猝死的事情,因此發布影片,向社會和媒體求助。對此,冠捷科技工作人員回應,公司一直在和邢丕俠的親屬進行協商和談判,在11月6日、7日均與家屬有接觸。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公司是委托仲介公司招的人,員工是與仲介公司簽的合同,屬於勞務派遣形式,公司會牽頭組織勞務公司一同來協商處理此事。
工作1年因遲到「被扣薪89萬」員工傻眼 公司不爽給錢提告…法院判了
大陸上海市1名員工因為多次遲到,1年內工資竟被扣了人民幣20餘萬元(約新台幣89.6萬元)。勞動仲裁裁決公司應支付工資差額後,公司不服,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規章制度,對勞動者遲到行為進行處罰,但普通用人單位不具有罰款權,為了懲罰而扣除多倍的工資既有悖法律規定,也不符合情理。《澎湃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江某於2019年9月入職某醫療公司從事內勤兼銷售工作,每月薪資由基本工資2萬4000元(約新台幣10.7萬元)、內勤績效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組成。根據公司考勤制度規定,員工上下班應進行考勤管理,未經批准無故不上班,單次遲到、早退,或未經審批外出、離崗超過60分鐘,視為曠工一天。此外,該公司規定每月累計遲到和早退時間大於10分鐘、小於30分鐘者,扣當月工資的1%;每月遲到超過3次,從第4次開始每遲到1次視為曠工1天;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的8%。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間,公司依據江某考勤記錄,從其工資中實際扣款總計20萬9400元。江某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公司以多次曠工為由扣除工資於法無據,要求支付訟爭期間工資差額。仲裁裁決,公司應支付江某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間的工資差額。公司不服仲裁裁決,起訴至法院,要求不予支付。上海黃浦法院認為,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規章制度,對勞動者的遲到行為進行處罰,並扣除未提供勞動時間對應的部分工資,但用人單位行使管理權亦應當合理且善意,普通用人單位不具有罰款權,如為了懲罰而扣除多倍工資,既有悖法律規定,也不符合情理,按勞動者日工資扣發相應缺勤期間的工資較為公平合理。法院審酌,目前雙方一致同意系爭期間江某被扣除工資為20萬9400元,結合被上訴人的實際缺勤時間,經核算江某因缺勤被扣除的工資應為1萬2781元(約新台幣5.7萬元),故判決公司應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的工資差額,共19萬6618元(約新台幣88萬元)。
陸電池大廠爆血汗!要求員工「日拚13小時」號召奮鬥100天
中國大陸又爆血汗公司!電池龍頭「寧德時代」近日被爆出,要求員工每天工作13小時、每周工作6天,並為期長達100天,消息曝光後,引來網上罵聲一片,抨擊寧德時代藐視勞工法,「這種公司真是毒瘤!」近日微博流傳一份「寧德時代」的員工公告,內容中寫道,有鑑於市場競爭越加激烈,為了更好完成任務,加快推進各項工作達成,因此號召員工自6月 12日起,實施「896」工作制度,意即上午8時上班、晚間9時下班、每周工作6天,且共要「奮鬥100天」,根本嚴重侵害員工權益。通知信中還提及,由於技術員有加班管控,因此不列入此規範,而外籍員工也可依照「自己的意願」不強制參加。對此,大陸網友紛紛不滿怒轟,「我們要勞動法幹嘛呢?」、「勞動法又被強暴了」、「人口紅利不就是奴隸制」、「100天後,人估計也廢了吧」另外也有人質疑,為何外籍員工成了「特例」,「51勞動節原來是洋節啊」、「就是對自己人下手狠」、「媽呀都解放了還在崇洋媚外」、「外籍員工不強制,因為怕勞動仲裁。」針對遭控剝削員工,寧德時代相關人士澄清,「此事為曲解造謠,公司沒有發出這樣的規定。」
老闆驚爆「燒光277億跑路」 員工控公司欠薪2個月…招牌已拆除
中國上海極目銀河數字科技公司驚傳老闆跑路,拖欠員工數月的薪水,總金額高達62億(人民幣,下同),換算台幣約277億元,相當驚人。受害員工成立2個群組,人數超過800人,好維護自身權益。根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極目科技成立於去年2月,總部在上海,旗下擁有10多家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在全球40多個城市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員工1000多人。做為一家以「創業孵化」為商業模式的知名公司,去年就完成12個包括元宇宙、AIGC、雲計算、寵物等不同行業的投資佈局。不料上海極目突然解散,而且招牌已經拆除。另外,還有員工已經報警,趕到公司老闆所在的別墅尋人,現場已經人去樓空,僅剩一張A4紙和一個隨身碟,紙上寫明該公司老闆因無法兌付投資人的錢合計62億,最終只能選擇逃避。員工爆料公司已經積欠2個月薪水。(圖/翻攝自南方都市報)一名在極目科技公有雲產品運營崗的員工透露,事情可以回溯到5月27日,當天下午吃完飯後,幾個部門負責人在開會,氣氛就不太對,「開完會後他們告訴底下的員工,集團的投資人已經跑路了,現在集團沒有錢,也已經發不出工資,明後天不用來上班了,今天就可以把東西帶走」。員工更爆料,公司一直拖欠薪水,4、5月的薪水都沒給,目前多數員工都準備走勞動仲裁討薪水。而這次被傳跑路的老闆為極目銀河的創始人陳群,「有人說已經抓到了,有人說跑到新加坡了,還有說沒有跑路的」,但確切消息還有待確認。
1天蹲馬桶6小時!員工「帶薪如廁」被解雇 怒討89萬結局糗了
大陸江蘇省南通市一間公司的員工在上班時間,無緣無故長時間停留在衛生間遭解雇。員工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賠償金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9萬元)。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勞動爭議案件,最終認定公司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現代快報》報導,原告劉某自2015年6月起進入南通某電路公司工作,擔任工廠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專員,負責對整個廠區的檢查,但不負責打掃以及維修,月收入在1萬元左右。2021年4月,公司與劉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明端著鐵飯碗,2年後卻被劉某自己給砸了。2023年2月2日至2月23日期間,劉某頻繁、長時間地停留在公司衛生間,日累計時長短則1個多小時,長則超過6小時。公司發現後認為,根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劉某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公司與劉某面談後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決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於2023年2月24日解除,並將該通知書送達公司工會委員會。次月3日,劉某辦理離職手續。2023年8月,劉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20餘萬元。劉某未獲支持,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劉某認為其停留衛生間系個人生理需求及工作上日常巡檢需要,公司以其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將其辭退缺乏依據。通州法院經審理查明,根據公司內部視頻統計,劉某2023年2月期間長時間停留衛生間11次,每次停留時間31分鐘至3小時5分鐘不等,日停留時間最短1小時22分鐘,最長6小時21分鐘。被告公司制定了《考勤、假期管理制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其中規定,職員未經允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1天。時長實行按月累計,1個月內連續曠工達3日或3個月內累計曠工達4日,系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則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正常去衛生間應是即去即回,短暫停留不構成擅離崗位。但劉某停留時間過長,2月13日工作時間更是全程停留在衛生間,已明顯超出合理正常的生理需求範圍,亦明顯超出其崗位職責範疇所需。且劉某未能提交工作日誌等相關證據證明其長時間停留衛生間系履行工作職責。據此,劉某長時間停留衛生間行為構成擅離崗位。根據被告公司的規章制度,劉某累計視為曠工天數達到6天,公司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解除與劉某的勞動關係。因此,公司解除與劉某的勞動關系合法,劉某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判決作出後,劉某未提起上訴,本案判決現已生效。
解雇賠償給「一大袋硬幣」 女員工要求惡老闆清點遭痛毆
近日中國發生一起惡性事件,重慶市雲陽縣的一家藝術教育補習班的舞蹈教師遭公司不當辭退且近兩年工作期間未幫她投保。經過勞動仲裁,該教師獲判應得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賠償金共計9000元(約台幣4萬元),但機構老闆故意讓該舞蹈教師上門領取,再將一大袋準備好的1元硬幣交給她。雙方隨即發生爭執,女教師與同行的女性友人都被打傷住院。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葉姓女舞蹈教師在重慶市雲陽縣的一家藝術教育補習班工作了3年,近日她遭到該培訓學校辭退,經過勞動糾紛仲裁,培訓學校要向葉女士賠償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賠償金共計9000元。該補習班先支付了1440元,還有7560元款項未付清,而補習班江姓老闆透過手機訊息,要求葉女士到她家上門當面領取。葉女士妹妹回憶當天事發經過,表示姊姊擔心有詐,當天中午和朋友李女等一行4人上樓進入江男住所,「結果他給的就是一元的硬幣,一大袋子,根本拿不動!我姊姊就要他清點一下,他不同意,發生爭吵,他就打我姊姊的頭和臉,我姊姊另外一個朋友也被打了。」,葉女士妹妹表示,現在姊姊被醫院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而朋友李女士也被診斷為多處損傷,頭部腫脹。而補習班江姓老闆告訴媒體,他是因為葉女士「無法勝任工作」才辭退她。還辯稱會拿幾千枚硬幣支付,是搬新家時朋友送了一大箱硬幣鎮宅,用想拿這些硬幣來作為賠償金支付,但同時表示:「我不否認我心裡確實有氣。」江姓老闆還稱,當日下午葉女士到她家中取錢的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自己和家人被辱罵,隨即發生推打,他在推擠過程中拖鞋被踩到摔倒,頭部也在地上碰傷,「現在腦殼昏暈,嘔心嘔吐,精神恍惚!」」事後雙方都報警,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處理,而江姓老闆在15日透過轉帳的方式支付了剩下的7560元款項。重慶市雲陽縣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15日早上他們己經知道了此事,也高度關注,建議葉女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此事。重慶市雲陽縣雙江派出所工作人員則表示,確有此事,但處理此事的警員現在不在派出所裡,不知道詳細情況。
上海員工一年遲到遭扣90萬薪水 法院:扣太多了
中國一間醫療公司,因為一名江姓員工日常多次遲到,竟然在短短一年之內扣掉其人民幣2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90萬元)的薪資,後來被員工一狀告上法院。法院方面也認為醫療公司扣款的幅度實在太大,最終裁定江姓員工須扣薪1.2萬人民幣,公司則須返還19.6萬人民幣的薪資。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之所以會在短短的一年之內扣掉這麼多的薪資,除了江姓員工的日常出缺勤不正常外,這間醫療公司也明文規定員工上下班應進行考勤管理,未經批准無故不上班,單次遲到、早退或未經審批外出、離職超過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每月累積遲到和早退時間大於10分鐘小於30分鐘的,扣當月工資的1%。每月遲到超過3次,從第4次開始每遲到1次視為曠工1天,員工每曠工1天,扣當月工資的8%。而江姓員工從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這段期間,就因為出缺勤的的關係,遭到公司扣薪人民幣20.9萬元。最後江姓員工主張公司扣除薪資於法不符,最後申請勞動仲裁。而仲裁後公司方面不滿仲裁結果,因此整起事件最後鬧到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而法院認為,公司的確可以透過規章制度,來針對遲到的員工扣除相應為提供勞動時間的對應薪資,但這中間應當合理且良善,而法院認為該間公司所制定的規章,明顯擴大員工違反紀律後的結果,因此認定為不合理的規定,也認定公司方面不得已不合理的規定來處罰員工。最後經法院細算,江姓員工要因為出缺勤問題而被扣薪人民幣1.2萬元,最後這筆數字獲得雙方認同,因此法院裁定公司要返還將姓員工19.6萬元的薪資。
男子常遲到被公司扣「93萬元薪水」 雙方鬧法庭結局曝
員工上班常常遲到,公司一定不開心。但大陸一名男子因為常遲到,被公司扣了20.9萬人民幣(新台幣93萬元)的薪水,他申請勞動仲裁,近日法院判公司要給薪資差額19.6萬元(約新台幣87萬元)。綜合陸媒報導,江男2019年9月在醫療公司擔任內勤,據公司規定,無故不上班或單次遲到早退,就會被視為曠職一天,如果遲倒跟早退每月累積在10到30分鐘,扣每月薪水1%,遲到超過3次,第4次就視為曠職1天,每曠職一天就是扣薪水8%。據悉,江男在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間,被扣了20.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3萬元)的薪水,而他申請仲裁,認為公司因為他多次曠職就扣薪水沒依據,要公司付差額,仲裁委員會同意江的要求,但公司不滿,雙方鬧上法院。法院認為,雇主可以透過規章對遲到的員工扣除工資,但不能加重處罰,本案的醫療公司沒有罰款權,扣除多倍工資不合情理,據悉,江男應該被扣的工資微1.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3萬元),實際扣了20.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3萬元),判公司方要補差額19.6萬元(約新台幣87萬元)給江男。據悉,雙方都沒提上訴。
長期上班摸魚被辭退!男告公司討賠償 法院狠打臉
上班「摸魚」被辭退,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嗎?大陸李先生(化姓)上班期間,打卡之後長時間脫崗。頻繁翹班被發現後,公司以李先生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要求與其解約。李先生狀告公司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最終,武漢洪山區法院判決駁回該項訴訟請求。李先生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決現已生效。綜合陸媒報導,2021年10月8日,李先生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執行標準工時制。2022年2月開始,某公司陸續接到反映李先生存在翹班情況,遂對李先生誡勉談話,並要求嚴格遵守勞動紀律。2022年12月9日,公司再次發現李先生上班打卡後擅自離開工位,脫崗時間較長,在電話詢問其去向後,李先生承認因工作壓力較大,需上廁所、抽煙以放鬆心情,且未徵得領導同意擅自外出。公司事後通過監控數據查實李先生工作時間內頻繁出現打卡後長時間脫崗的情況。李先生在首次誡勉談話後未做出積極改變,公司再次與其面談,告知要扣除其當月全勤工資,並記過一次,李先生不接受。當日,某公司以李先生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有關考勤紀律「管理紅線」的規定為由,向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李先生申請勞動仲裁。今年1月,經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審理,認為李先生在任職期間多次上班打卡之後長時間離崗,存在消極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經約談後仍未有積極改變,公司屬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李先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承辦法官提醒,近年來,勞動者維權意識覺醒,對損害自身權益的情形認知更加全面。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後往往索要巨額賠償金,勞動者應當做好本職工作,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操守。用人單位具有用工自主權,當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