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
」 勞保局 國民年金 勞保年金 津貼 保險
假死騙補助1/千元就有!越籍網站賣死亡證明 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
台灣近年缺工嚴重,大量引進外籍移工填補人力缺口,2026年移工人數已突破86萬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參加勞工保險的移工,在其家屬不幸離世時能申請死亡喪葬津貼,而如今卻有越南網站販售假死亡證明,更號稱能做到真假難辨,保證政府蓋章、資料齊全,且價錢僅需幾百到上千元台幣不等,也讓雇主憂心此制度恐成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的漏洞。勞保條例第62條規定,在台灣有投保的外籍移工得享有相關福利,被保險人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被保險人年滿12歲子女離世時,發給2.5個月;倘若被保險人未滿12歲的子女不幸么亡,則發給1.5個月。而根據勞動部調查,移工投保人數約為55萬人,2025年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1萬101件,給付金額為9億5174萬元,平均一件獲得約9.4萬元,政府用意原是讓喪家能安心處理後事、暫免於經濟之憂,在危急時刻給予人性關懷和溫暖,卻被部分不肖人士察覺「商機」,發展出「亡靈生意」。「Bao Xin Viec」假死亡證明主打「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圖/翻攝Bao Xin Viec網站)記者調查,越南網站「Bao Xin Viec」乍看之下為文件代辦公司,實則是提供「代辦假死亡證明書」服務,網頁宣傳標榜「誠信、不需前往國家機關」,並主打「一條龍」服務,全越南皆可收送件的,強調能為消費者帶來「最完美、最負盛名和專業的服務體驗」。根據該網站公布的價格表與承諾,每張假證明收費大約在50萬至100萬越南盾之間(約新台幣650元至1200元),網站還列出多項保證,包含「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網站更提供全天候諮詢支援,以便消費者選擇合適產品並獲取必要資訊,且在1到3天就能拿到產品,還保證「絕對隱私」,甚至還有至少6個月的「售後服務」,主打安心快速、真假難辨,讓雇主擔心恐成移工騙補助的破口。知情人士透露,參加移工保險家屬死亡後,移工申請需要經過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資料、出生證明,應為申請前最近6個月之文件)、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若移工提供的文件並非台灣政府核發,則必須先送到台灣駐外館處進行驗證,但跨國查核困難重重,加上移工家屬遠在海外,於台灣並無戶籍,也讓查證過程更加棘手,代辦假證件技術精進又讓此現象雪上加霜。台灣外籍移工已突破86萬人,是勞力市場中不可或缺的勞力,投勞保的勞工都能請領家屬死亡津貼,卻有人試圖鑽漏洞、騙補助。(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希望勞動部不要真的成為『移工部』,多為國人想想吧。」知情人士無奈表示,移工是台灣目前的重要勞動力,他們的努力和付出有目共睹,但同樣依賴移工的國家如日本、韓國和杜拜,則未將其家屬也納入照顧範圍內,希望政府能「內外有別」,並建立嚴格完善的防範機制,才能確保勞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口上,別讓良善的體制淪為外籍黑市的提款機。勞保局回應,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依規定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確認文件真偽。勞保局表示,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前開措施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查核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
剛滿65歲過世無法領國保!Cheap酸不如把錢「買這個」:至少不會充公
近日有網友指出,家中長輩長年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卻在剛滿65歲時過世,導致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與喪葬給付皆無法請領,引發外界對國民年金保障機制的討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則表示,只要被保險人在生前完成老年年金申請,即便尚未完成核定程序就過世,家屬至少仍可領取1個月的年金。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烏惟揚指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在滿65歲前1個月,便會收到老年年金請領通知,因此若提前提出申請,後續即使在審核期間身故,家屬仍可取得相關給付。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張鈺旋則表示,國保制度屬於社會保險,本質在於風險分攤,若民眾對核定結果有疑義,也可循行政救濟程序提出爭審。不過,此說法在網路上掀起不少質疑聲浪。網紅Cheap在臉書發文指出,民眾真正不滿的重點,在於64歲11個月過世仍有喪葬給付,但一旦年滿65歲、退出國保資格後死亡,相關給付卻可能歸零。他認為,民眾並非不了解制度,而是難以接受一套具有半強制性質的制度,在收取保費時態度強硬,實際發放給付時卻讓人感覺像是「恩賞」。Cheap進一步批評,官員以「社會保險本質是風險分攤」作為回應,難以化解民眾的不滿情緒,「翻譯成人話是:『算你衰』。」他認為,家屬質疑的是制度設計上的落差,而非單純不理解法規內容,尤其在長年繳費後,最終僅能領取1個月年金的情況,更容易讓民眾產生不公平感受。此外,Cheap也以市場熱門ETF「0050」作為比較。他表示,如果將多年繳納的國保保費改投入ETF,資產至少不會因身故而「充公」,即便在64歲或65歲過世,累積的股票資產仍屬遺產,可由配偶與子女繼承,政府也無法收回。Cheap並舉例指出,若從25歲至65歲期間,每月固定投入1330元,以0050過去約7%至8%的年化報酬率估算,長期下來資產有機會累積達300萬至400萬元。他認為,即使以3%配息估算,其收益表現也優於國民年金,「領完配息,這400萬本金還在,原封不動留給子孫。0050完勝」。
「2職業工會」長期欠費遭列黑名單 勞保局示警:別再繳錢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日公告,台南市「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2家職業工會,因持續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逾繳費寬限期,提醒會員不要再向該工會預繳保費。勞保局指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表示,據統計,截至2026年4月16日,「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台南市安南區)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桃園區)2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勞保局說明,「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自2025年10月就名列不得預收保險費黑名單;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則是2026年1月入列,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再向上述工會預繳保費。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勞保局提到,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勞退分紅7468億元入帳!近500萬戶勞工爽領逾5萬元
勞工朋友可以開始查帳了。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3日)宣布,114年度新制勞退基金收益分配作業已全數完成,本次分配總額達7468億9812萬餘元,並已全數揭示於勞退個人專戶。受惠於去年基金運用績效表現亮眼,參與分配的約1310萬戶勞工中,有約772萬戶分配金額超過2萬元,將近6成受益;其中更有約493萬戶分紅突破5萬元,對不少勞工而言相當「有感」。據《太報》報導,勞動基金運用局統計,114年度新制勞退基金全年運用收益為7468億9812萬餘元,相關收益已由勞保局於今日完成分配並入帳至各勞退個人專戶。勞保局說明,由於每名勞工的退休金提繳時間與提繳金額不盡相同,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存在差異,因此實際分配到的收益金額也會有所不同,並非將年度總收益平均分攤至每1戶專戶。勞保局指出,今年參與收益分配的退休金個人專戶約為1310萬戶,較去年的1292萬戶增加18萬戶,顯示納入新制勞退體系的勞工人數持續成長。受益於基金績效亮眼,近6成勞工分配金額超過2萬元,約772萬戶達到此門檻,其中分紅金額超過5萬元者約493萬戶。在查詢方式方面,勞保局表示,自即日起,勞工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金融電子憑證或勞動保障卡(透過發卡銀行網路ATM),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也可親赴各地辦事處臨櫃辦理。至於實體ATM查詢部分,由於收益分配資料尚需時間傳輸至各銀行系統,勞工自4日起,方可持台灣土地銀行、玉山銀行、台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及第一銀行所發行的勞動保障卡,或持郵政金融卡(須先至郵局簽署勞保局資料查詢服務同意書),至發卡銀行或郵局實體ATM查詢最新分配結果。
勞保局今發放6類津貼!符合資格最高領2萬元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布2月份給付行事曆,今(25日)為6項款項的預定發放日,符合資格的民眾皆可領取相關給付,最高請領金額接近2萬元。勞保局提醒受益人留意帳戶動態,檢查存摺或網路銀行紀錄,確認款項是否已順利入帳。據《東森新聞》報導,勞保局公告顯示,今日發放項目涵蓋範圍廣泛,包括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以及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與原住民給付。這些款項分別對應不同保障制度與身分資格,涉及退休保障、職災補償與社會救助等多元面向。從整體規模來看,勞保年金仍是主要給付項目之一。勞保局統計,截至去年11月為止,勞保年金請領人數已達207萬人,核付總金額約395.9億元,平均每人每月可領1萬9126元。不過實際請領金額仍須視個人投保年資、投保薪資水準以及實際請領年齡而定,因此各別差異仍然存在。至於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申請資格有明確規範。符合民國3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設籍台灣,且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滿183天者,即可申請,每月可領取4049元,並終身發放。另一方面,「原住民年金給付」則針對年滿55歲且設籍國內的原住民族群,符合資格者自申請當月起,每月可領4049元,發放期間至年滿65歲前1個月為止,屬於銜接型保障措施。勞保局也進一步說明,勞工在退職並完成退保手續後,隔日即取得老年年金請領資格。只要完成申請程序,給付將自申請當月起按月發放,並於次月底入帳;只要持續符合資格條件,即可持續請領,直至資格不符為止。各給付項目入帳時間2月25日: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首發+續發案)、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2月26日: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2025最後一波津貼!勞保局一早發6筆錢 符資格拿近10萬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12月共發放共19筆款項。今(31)日則一次發放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保險喪葬給付、遺屬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等。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於今日發放,一次發給5個月給付,也就是9萬8805元。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若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因此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若被保險人於2023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為19,761元×5=98,805元;如果被保險人於2022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於2023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因此喪葬給付金額為18,282元×5=91,410元。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勞保局12/31補助預定發放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預定入帳日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預定入帳日
勞工10萬元救命錢將開辦「手機就可申請」 貸款資格一次看
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農曆年前經濟困難,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今(5)日公告2026年(民國115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15日起即開放符合資格者透過網路、臨櫃或郵遞等方式向土地銀行申請,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165%,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勞動部2026年勞保紓困貸款委由土地銀行於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日止受理申請,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165%,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符合申貸資格者可透過網路、臨櫃或郵遞等方式申請。本貸款申貸資格如下: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2026年1月2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勞保局強調,為簡化申辦流程,土地銀行已提供全面e化的服務,請多加利用網路申請,只要使用手機或電腦就能直接於線上完成申請及簽約對保等作業,例假日亦可使用,既省時又方便。另外,也要提醒勞工朋友貸款後務必按時還款,避免未來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給付遭扣減而影響經濟生活。洽詢電話包含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而土地銀行於連江縣馬祖地區無營業據點,委託連江縣農會受理,詳細電話及地點可至土地銀行網站查詢;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2026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15日起開辦。(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發錢了!一早入帳4萬元津貼 還有18筆錢發到月底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顯示,12月共發放19筆款項。今(4)日為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款項發放,還有18筆款項將陸續發到月底,符合資格者記得刷存摺確認入帳。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行事曆公告,首先為4日的國民年金國保生育給付入帳日。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勞保局指出,給付標準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萬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若女性被保險人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另外,依衛生福利部2024年4月15日函釋放寬,國保被保險人如於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仍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並自函釋發文之日起5年內追溯發給。【勞保局12月份補助預定發放時程如下】●12/04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預定入帳日●12/11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預定入帳日●12/15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預定入帳日●12/18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預定入帳日●12/19農民月退休儲金入帳日老農津貼入帳日●12/24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預定入帳日●12/30勞保年金給付預定入帳日災保年金給付預定入帳日災保失能照護補助預定入帳日勞退月退休金(首發案)預定入帳日●12/31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預定入帳日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預定入帳日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預定入帳日
勞保局發錢!今放款6筆補助 最高近10萬現金入帳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顯示,今天(31日)將發放6筆款項,包括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等等,其中喪葬給付最高可領近10萬元。勞保局指出,10月31日共放款6筆錢,分別是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勞保局說明,有關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部分,只要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內(65歲前)過世,支出殯葬費的相關人士就可以申請喪葬給付,給付金額是根據被保險人身亡當月的投保金額來計算,一次性發給5個月,而以2023年1月起的月投保金額1萬9761元來算,總金額為9萬8805元。勞保局強調,若被保險人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離世,由於當時已非保險身份,因此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勞保局提醒,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將不予給付。
全真瑜珈倒閉未辦理資遣通報!員工逾500人受影響 北市勞動局開罰65萬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健身」10月1日起停業,全台13家分店員工及上萬名會員受影響。台北市勞動局8日表示,全真瑜珈未依規定辦理大量解僱與資遣通報程序,已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就業服務法》,將分別依法裁處最高金額,50萬元及15萬元;同時,已於第一時間與員工自救會聯繫,將於14日辦理首場說明會,協助受害員工申請調解、工資墊償等相關程序。勞動局強調,該案涉及勞工人數眾多,勞動局自案發以來全程主動應對、依法嚴查並即時啟動各項協助機制,絕無謠言所稱怠惰不作為,呼籲外界立即停止散布不實訊息,避免引起不必要之社會誤解或影響後續權益申請程序。勞動局表示,勞動局依「依法究責、積極協助」原則,對違法業者絕不寬貸,全力確保每一位受影響勞工之權益。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規定,事業單位如有大量解僱計畫,應於解僱日起60日前通知主管機關並提報計畫書,以及《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應於員工離職前10日辦理資遣通報;全真瑜珈公司均未依規定辦理,已明顯違法,本局將依法嚴懲最高罰鍰金額50萬元及15萬元。關於勞工權益協助部分,勞動局表示,根據勞保局資料,全真今年在全國各地之勞工共500餘人,全國工資總額近3200萬元,但勞保資料無法區分縣市別,本局7日已聯繫全真瑜珈公司員工自救會(成員約300人),後續並規劃辦理3至4場說明會,協助勞工調解、工資墊償等相關行政流程,提供實質的協助;若後續需進行訴訟,勞動局也將依勞工權益基金規定,提供裁判費及律師費補助。另北市就業服務處轄下有7個就業服務站,可協助勞工辦理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亦提供職涯輔導、就業媒合與轉職資源等協助勞工。勞動局重申,針對外界稱本案辦理程序時程之質疑,均屬錯誤且與事實不符。全真瑜珈公司營業地點遍及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嘉義等縣市,勞動局於5月接獲陳情後,即啟動初步查核程序,釐清具體事業單位所在地與勞動關係範圍,以利依法執行後續檢查,並於5月29日主動立案調查,6月2日派員前往勞檢、認定違反《勞動基準法》遲付薪資規定,後續並裁處在案,全程於法定程序內完成;另自6月5日起受理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截至10月8日為止,有75名勞工提出申請,勞動局持續受理並辦理相關程序中,無怠慢及遲未裁處之情事。另有關受害勞工已陸續取得全真瑜珈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勞動局也主動於7日向勞動部建議,因全真瑜珈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上所載離職原因「休業」,屬刻意規避給付資遣費之錯誤行為,應視同「歇業」,以利勞工申請工資墊償;勞動部已發文指定本局為本案大量解僱主管機關。勞動局將依此權責,積極辦理後續工資墊償、失業給付及法律協助等事宜,確保勞工權益即時受到保障。
全真瑜珈無預警倒閉 勞動局:就業服務站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健身」宣布10月1日起停業,全台13家分店員工及上萬名會員受影響。台北市勞動局6日表示,對於業者遲付工資已在7月裁處,已離職勞工及尚在職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向勞動部申請工資墊償,台北市就業服務處也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轉請勞動部核發6個月失業給付。全真瑜珈截至今年7月止,投保人數大約有500人左右,勞動局對該公司遲付工資已於7月31日裁處罰鍰2萬元,後續如再有違法將依法辦理。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洪三凱指出,目前未給付勞工工資、資遣費等費用問題亟需解決,勞動局已於10月1日啟動認定歇業事實程序,但勞工仍應取得薪資債權文件,以利勞動局認定歇業事實後,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洪三凱表示,已離職勞工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包括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勞動局將排定日期由調解人調解,調解成立再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裁定,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若不成立,就未給付金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勞動事件訴訟者,取得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正本,作為申請工資墊償的文件。他說,在職勞工可待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發出資遣通知,若仍有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情形,需依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若在職勞工不願等待被公司資遣,且已經有未給付工作報酬等情況,可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洪三凱強調,有7處就業服務站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
全真瑜珈突關門!課停人撤會員求償無門 勞動局展開調查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健身」公告10月1日起停業,全台13家分店及上萬名會員受影響。台北市勞動局6日表示,針對業者遲付工資已於7月裁處,並說明已離職勞工及尚在職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申請工資墊償,台北市就業服務處也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核發6個月失業給付。勞動局表示,全真瑜珈前因有遲付工資情事,經7月31日裁處,後續如再查有違法,均將依法辦理,勞動局於9月23日至該總公司實施大量解僱預警查訪,提供《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資遣通報等法遵協助。勞動局指出,現在最迫切的是解決勞工權益,包含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費用問題,勞動局前於9月24日及30日透過媒體宣導,針對全真瑜珈因結束營運而歇業,勞工可向勞動局申請做歇業事實認定,並已於10月1日啟動全真瑜珈認定歇業事實程序。勞動局指,但涉及勞工個人權益部分,仍應取得薪資債權文件,以利經勞動局認定歇業事實後,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勞動局說明,已離職勞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勞動局將排定調解日期,由調解人調解。如果調解成立,再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裁定,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若調解不成立,就未給付金額部分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勞動事件訴訟者,取得支付命令或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正本,此為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文件之一。勞動局表示,尚在職勞工如果因為全真瑜珈目前對外停止營業,尚須後續處理善後業務,可待公司後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款雇主歇業或轉讓時為資遣通知,如仍有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情形,仍應上述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如果在職勞工不願等被全真瑜珈資遣,而已發生未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發現全真瑜珈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勞工可主動出擊,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或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仍可向全真瑜珈請求資遣費或未給付工資等費用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如未履行,仍應上述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關於全真瑜珈歇業引發勞工失業問題,勞動局強調,就服處有7個就業服務站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原則給付6個月,在此期間,就業服務處隨時都可協助失業者尋職,輔導或推介就業。
發錢了!勞保局今發6筆給付 國保喪葬給付一次領近10萬元
月底小確幸來報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顯示,9月將有多筆款項入帳,包括勞保年金、勞退月退休金、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等。其中今(30)日共有6筆款項接力發放,受益人將陸續收到相關給付。勞保局說明,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今日發放,一次可領5個月投保金額,也就是9萬8805元。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由實際支付殯葬費用的人可請領此項給付;若於「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後」死亡,因不再是被保險人,則無法請領國保喪葬給付。依規定,國民年金喪葬給付以月投保金額為基準,自2023年1月起,月投保金額為1萬9761元,因此一次發放金額為9萬8805元(1萬9761元×5個月)。不過須注意,此項給付設有5年請求權時效,必須在死亡次日起5年內申請,否則將喪失請領資格。根據勞保局行事曆,今日發放的項目包括: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勞保局提醒民眾,相關給付如符合資格卻未申請,應把握期限,避免權益受損。
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爆停業 北市法務局受理申訴案629件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健身」23日宣布雙北、桃園共6間分館暫停營業後,台北市法務局至27日已受理629件消費爭議申訴案。北市府26日會同新北市政府、行政院消保處舉辦行政調查會議,要求陽信銀行暫緩移轉信託財產給全真公司,避免信託資金遭不當挪用。北市府也要求全真公司須於30日前提出具體營運、退費、補償計畫。法務局昨指出,全真公司坦言資金周轉困難導致薪資短缺,部分場館人力不足而暫停營業或縮減服務,但未進入破產或清算程序,目前與員工協調恢復營運,並積極爭取股東資金挹注。北市府提4要求,包括全真公司27日應在官網公告專責窗口供會員聯繫;30日前提出具體營運、退費計畫期程,提交市府並公告官網;多次半夜更改分店服務時間,涉違反業者服務異動通知,應與原定服務時間相距至少24小時,依約通知消費者、於營業場所明顯處及網站公告,此次依《消保法》處3萬元罰鍰。另全真會員信託專戶截至15日,存有會員會籍費及教練課程費用依法辦理信託金額,合計約2億1200萬元,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北市府要求陽信銀行即日起,暫緩移轉信託財產予全真公司,避免信託資金遭不當挪用。此外,北市體育局指出,全真公司宣布部分營業據點暫停營業,是否符合啟動履約保障機制等疑義,將函請運動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釐清。北市勞動局表示,全真公司因遲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事項,6月有14名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因雙方歧見過大致調解不成立;全真公司會議中不否認遲付工資,即便遲付但無少付工資,仍違反《勞基法》,勞工有權主張終止勞動契約,有助勞工向雇主請求資遣費及向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失業認定,後續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請領失業給付。
全真瑜珈健身無預警關6館!爆欠薪危機 勞動局7月勞檢已罰2萬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TRUE YOGA FITNESS全真瑜珈健身」目前在全台共有13間分店,不料業者23日無預警公告,雙北、桃園共6間分店將於近日暫停營業。北市勞動局表示,有發現業者遲付勞工薪資,已於7月處罰鍰2萬元,近期再接獲勞工申訴,將再實施勞檢,如查證屬實,將再裁處2至100萬元罰鍰。「TRUE YOGA FITNESS全真瑜珈健身」進軍台灣20年,目前在全台共有13間分店,位在信義區的忠孝旗艦館6月才宣布結束營業,不料業者23日在臉書公告,因內部營運與調整人力安排尚在協調中,雙北、桃園共6間分店將於近日暫停營業。勞動局表示,全真瑜珈因有未給付工資情事,經勞動局於6月2日實施檢查,發現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遲付勞工薪資,已於7月31日處罰鍰2萬元,並公布受裁處人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近期勞動局於9月15日、16日及23日再接獲勞工申訴,將再實施勞動檢查,如查證屬實,將再裁處2至100萬元罰鍰。勞動局表示,本案7月8日有1位勞工申請與全真瑜珈勞資爭議調解,於8月2日舉行調解會議,該案有調解成立;6月5日有14名勞工申請調解,爭議事項為遲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事項,但因雙方歧見過大,調解不成立。勞動局強調,如果全真瑜珈有歇業情形,勞工可向勞動局申請歇業事實認定,後續就未給付工資及資遣費部分,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勞動局呼籲,雇主應善待勞工,即使因經營不善而須資遣勞工,亦應符合法定程序,並給付尚未給付之工資及資遣費等費用。
惡霸校長1/才女老師每日工時12小時猝死 同事作證贏官司反成霸凌目標
本刊2021年5月18日揭露,屏東縣琉球國中的代理音樂老師莊佳樺被重如山的工作量逼到猝死,校長蘇傳桔卻否認此事。事發以後,莊母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但勞保局駁回。所幸,去年(2024)8月1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工局須重新審查此案,最後莊母也成功拿到職業災害給付。孰料,在此案出庭作證的琉球國中代理教師阿邦(化名),卻成了蘇傳桔的霸凌對象。 莊佳樺離世以後,家屬曾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而在調閱了莊師的健保就醫紀錄以及相關資料,並送請職業醫學科學醫師審查以後,勞保局認為莊師並非過勞死,因此僅按普通疾病死亡辦理。莊母不服,申請審議、提起訴願以後均遭勞動部駁回,萬念俱灰之下,莊母選擇提起行政訴訟。在歷經3年的官司以後,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勞保局調閱的琉球國中工時表中,莊師於7時20分為工時起點,晚上則計至晚上7時與事實不符,根據證人證述以及各項對話紀錄顯示,莊老師實際到校時間為上午7時,晚上甚至經常10時至11時才會離開學校。 根據判決書,莊佳樺不只要帶領直笛隊,還需要兼任家政課,同時還要應付導師工作,甚至還要到天南國小教音樂課。(圖/本刊資料照)此外,莊師不只需要上音樂課,還需要帶領直笛隊並且兼任家政課程,同時還要應付導師工作,甚至還須至天南國小教授音樂課程,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勞保局的計算明顯有誤,單從莊師發病前2個月的平均超時工時,保守估計高達80小時47分,但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實際情況遠超於此。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以此來看,估計莊師猝死前2個月,每月工時總計超過240小時,以每月20個工作天來看,莊師每天平均需要工作12小時,而這僅僅只是在保守估計的情況下。 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勞保局針對該案不予核給職業災害死亡補償給付之原處份,未依職權調查證據及未依正確之工時計算,就送請職業醫學科醫師審查屬違法行為,因此應該撤銷原訂處分,並重新根據事實完成實質審查。 據了解,莊母後續已經成功申請到職業災害死亡給付,她也由衷地感謝願意曾擔任莊師班上副導的琉球國中代理老師阿邦願意出面作證,只是沒想到這場噩夢竟沒有就此結束,甚至因為這次的作證,導致阿邦被校長蘇傳桔給徹底盯上。琉球國中代理老師阿邦為死去的戰友莊佳樺出庭作證後,遭到校長蘇傳桔屢屢針對。(圖/黃威彬攝)記者試圖聯繫莊母詢問近況,但莊母透過阿邦向記者轉達,每次收到這樣的訊息都令他感到心碎無比,並指出要從過往的悲傷中走出,真的很艱難,如今的她還在沉痛中,只希望可以把心情歸於平靜,因此暫時無法接受採訪以及公開發言。 莊母至今似未能走出喪女的沈重打擊,也無法認同當初校方處理的方式,判決確定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完全拒絕跟女兒舊同事及琉球國中有所聯繫,也婉拒思念莊師的學生希望能到老師塔前致意的請求。在監察院介入調查此案時,莊母一度也不願出面接受監委訪談,只表示希望一切歸於平靜。對此,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表示,相關案情仍在調查中,等法定程序告一段落能告知時再說清楚。屏東教育處副處長吳佩珊則表示,確實聽說琉球國中疑似職場霸凌相關訊息,但尚未看到正式文件,如果收到就會開始調查作業。她呼籲,各校校長都應該落實友善職場,畢竟老師是教學現場重要的夥伴,學校端應該是要合作的,才能更加愉快,教育現場也還是有很多正面的議題,她期待可以看到越來越正面的教育現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發錢了!一早「近10萬元津貼入帳」 月底前還有17筆接力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不過在領到這筆錢之前,可以先查看戶頭確認款項!勞動部勞工保險局7月份將發放共20筆津貼,包括國民年金、勞保年金等。其中,今(15)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月底前還有17筆津貼將發放。只要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支出殯葬費者」可請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給付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 勞保局舉例說明,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另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因此,若被保險人於112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為98,805元;如果被保險人於111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於112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91,410元。不過,若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非國保被保險人,因此無法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勞保局7月發放款項時程表7月3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7月10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7月15日: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7月17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7月18日:農民月退休儲金、老農津貼7月24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7月25日: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7月30日: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首發案)7月31日: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今發放!7月20筆津貼一次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3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符合資格的被保險人可一次領取2個月給付,生一胎可獲3萬9522元。勞保局呼籲民眾刷存摺確認款項是否入帳,並提醒下周起將陸續發放勞保年金、勞退月退休金等19筆津貼,發放作業持續至月底。 勞保局說明,只要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且未請領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即可申請這項給付。目前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為1萬9761元,生育給付按2個月計算,單胎可領3萬9522元;若為雙胞胎則發給4個月,三胞胎以上按比例增給6個月。此外,勞保局強調,申請時效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5年內,逾期將無法請領。 除了今天的生育給付外,7月還有多項津貼將依時程發放,包括:7月10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7月15日: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7月17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7月18日:農民月退休儲金、老農津貼7月24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7月25日: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7月30日: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首發案)7月31日: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一早發錢了!「6筆津貼」近4萬元接力入帳 5年內沒申請充公
月底小確幸來了!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顯示,6月陸續發放多筆款項,包括勞保年金給付、勞退月退休金、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等。其中,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共有6筆款項今(30)日為預定入帳日。勞保局指出,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給付標準為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萬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勞保局指出,若女性被保險人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由於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此外,衛福部表示,國保被保險人如於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仍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且自宣布日起5年內追溯發給。
澎湖海口峰公司遭爆進口重金屬海膽 還非法解僱懷孕女會計
因離職員工爆料,涉進口含重金屬海膽,來魚目混珠當澎湖海膽販賣,去(2024)年身陷食安風暴的澎湖海口峰公司,現更名為「峰璽興業公司」後,仍風波未斷。去年因羅織理由解僱懷孕女員工案,日前遭澎湖地方法院審結宣判解僱不合法,僱傭關係仍存在,且海口峰的會計也被判妨害秘密有罪,兩個月有期徒刑。受懷孕遭不當解僱的鐘姓女員工委任打這場官司的桂祥晟律師勝訴後表示,這場訴訟澎湖職場性平的里程碑判決,也是受害女性勞工的不平之鳴。2025年6月27日澎湖縣/去年身陷食安風暴海口峰公司,改名為峰璽興業公司後,日前仍因去年4月不當解僱懷孕女員工案被澎湖地院判決敗訴。(翻攝裁判主文/許逸民澎湖傳真)海口峰水產公司老闆邱國峰,是去年4月5日將懷孕8個月請產假期間的鐘姓女員工無預警解僱,又發存證信函要求鐘女賠他及公司「精神損失」等。而去年8月,澎湖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議決定,海口峰水產公司此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評議委員會同時認定海口峰違反性平法第11條第1項「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的規定,依同法第38-1條的罰則,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澎湖地院判決主文指出,確認原告鐘女與被告峰璽興業有限公司間僱傭關係存在。且峰璽興業有限公司應自2024年4月5日起至原告復職日止,按月於次月5日給付原告新臺幣35155元,及自各期應給付之日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外,也應自2024年5月1日起至原告復職日止,按月提繳2178元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原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至於,原告鐘女其餘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被告峰璽興業有限公司負擔五分之三,餘由原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