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衛生安...
」 食藥署 化妝品 500萬 產品 廣告
蘇丹紅化粧品增18項違規!護髮精油、按摩油都中鏢 NARS也在列
台灣日前首次在化粧品中驗出禁用工業色素「蘇丹紅4號」,衛福部食藥署今早(12日)再公布最新一批蘇丹4號化粧品驗出清單,新增達18項,包括美國製造的「NARS 裸光賦活超能修護霜」、韓國進口的「艾多美凝萃撫紋萬用棒」等等, 食藥署要求全面下架問題產品,不得販售,後續將由衛生局進行裁處。食藥署今日新增2項輸入化粧品,其中1項是艾多美股份有限公司的「艾多美凝萃撫紋萬用棒」,為韓國製造且仍在國內流通,該產品係由食藥署會同衛生局擴大查核市售輸入化粧品時,衛生局自該公司抽樣,經食藥署檢出禁用色素蘇丹4號,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要求下架問題產品,不得進行販售,後續會由衛生局裁處。另1項則為法倈麗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由美國製造的「NARS 裸光賦活超能修護霜」自主檢出蘇丹4號,並已主動下架回收。對此,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艾多美凝萃撫紋萬用棒」目前已下架1208支,衛生局仍持續清查中;而「NARS 裸光賦活超能修護霜」也完成回收310罐,但因為於該產品屬進口成品,製程及原料來源均在國外,因此無國內原料批號可供追溯,關於後續是否裁處,會由地方衛生局依情節進行判斷。另外,食藥署今天也公布新增16項國產化粧品含蘇丹4號,為亦鴻公司下游業者使用問題原料製造的產品,目前已自主下架。食藥署與衛生局持續追查下游業者其他批原料及產品時,發現4批原料檢出蘇丹4號,其中有3批來自食藥署追查亦鴻公司下游製造工廠,1批來自國內業者自主通報。●國產違規品項如下: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植物紅色A」(半成品)沛諾美學生技國際有限公司的「HARYA PDRN賦活新生噴霧」、「山花精萃活膚機能水」、去角質霜、腮紅露、按摩油及金盞花油愛比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愛比森泌泌肌因凍齡膜」龍興生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水漾玉露賦活安瓶8.3g」、「晶球賦活安瓶系列(組合產品中之紅韻晶球逆齡安瓶)8.3g 2瓶」、「激活逆齡精萃8.3g」、「紅夢露精華8.3g」、「SLR-I 時光賦活安瓶8.3g4; SLR-I 時光賦活霜*1組合產品」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Mini Lip Oil」柏瑞有限公司的「The Youthful Skin Blending Serum Mist(Pink) 100mL」采伊美學有限公司的「胜肽護髮精油(免沖洗)」
蘇丹紅化妝品再+2 食藥署重罰原料進口商500萬
新加坡「紅色複方」原料涉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食藥署持續追查,今天(25)公布最新進度,新增2項化粧品受波及,累計達20項,須在14天內全數完成回收作業。另針對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未善盡對產品安全性把關責任,且未如實提供合格的檢驗報告,造成公共危害,食藥署將於本周開罰500萬元。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已會同地方衛生局連日清查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及其下游12家業者,更新統計至今共涉及 20項產品。除了昨日(24)公布的18項,新增2項包括:辣木酵母煥顏緊緻面膜(羽絲縷)、Dr.future長泰健康超微導法拉力膜-超微導水凝膜。新加坡「紅色複方」原料涉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食藥署今天(25)公布最新進度,新增2項化粧品受波及,累計達20項,須在14天內全數完成回收作業。(圖/食藥署提供)新加坡「紅色複方」原料涉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食藥署今天(25)公布最新進度,新增2項化粧品受波及,累計達20項,須在14天內全數完成回收作業。(圖/食藥署提供)新加坡「紅色複方」原料涉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食藥署今天(25)公布最新進度,新增2項化粧品受波及,累計達20項,須在14天內全數完成回收作業。(圖/食藥署提供)新加坡「紅色複方」原料涉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食藥署今天(25)公布最新進度,新增2項化粧品受波及,累計達20項,須在14天內全數完成回收作業。(圖/食藥署提供)新加坡「紅色複方」原料涉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食藥署今天(25)公布最新進度,新增2項化粧品受波及,累計達20項,須在14天內全數完成回收作業。(圖/食藥署提供)食藥署已要求所有受影響產品立即全面下架、不得販售。王德原說明,本案因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屬第1級回收,依「化粧品回收處理辦法」啟動第1級回收,要求製造或輸入業者於 14 日內完成回收作業;屆期未完成者,得依同法第 24 條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針對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未善盡對產品安全性把關責任,且未如實提供合格的檢驗報告,造成公共危害,依違反同法第6條規定及第22條,裁處500萬元罰鍰。王德原說明,將由食藥署直接對業者開罰。
18項化粧品檢出蘇丹紅 業者疑蓄意添加將送辦
使用到含有蘇丹四號色素原料的化粧品國內首見化粧品檢出蘇丹紅,亦鴻企業有限公司進口原料流向14家業者。食藥署24日公布,至少18項產品使用到違法原料,多家知名品牌受波及。由於該原料檢出蘇丹色素4號濃度相當高,疑似蓄意攙偽假冒、詐欺行為,將移送地檢署偵辦。食藥署日前接獲綠藤生物科技主動通報,旗下產品「專心護唇油-莓紅版」疑似檢出非法色素蘇丹4號,原料來自新加坡業者所生產「紅色複方」,其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將原料流向14家下游業者。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昨日說明,排除1國外業者、1原料出口商後,下游共12家業者、至少18項產品受波及,包括古寶亮澤修護潤唇膏、未來美超級A醇緊緻煥膚卸妝膏、歐萊德男/女用養髮液等。已要求違規產品下架,正在統計下架數量,並持續清查問題品項,不排除有另一波檢驗結果。食藥署也抽驗問題原料共3批號,檢出蘇丹4號濃度分別為1177、1151、1486ppm,而綠藤生物科技主動通報的「專心護唇油-莓紅版」3批號,檢出48、50、54ppm。王德原說明,3批原料的蘇丹色素濃度都相當高,疑似蓄意添加,是很明顯的詐欺行為,針對亦鴻企業有限公司輸入含高濃度禁用色素的化粧品原料,疑涉以禁用蘇丹色素攙偽假冒,食藥署將移送地檢署偵辦,行政處分也會最嚴格處理。至於檢出蘇丹色素4號的違規產品,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可處2萬至50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由所轄衛生局進行後續裁處。不合規定產品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應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並沒入銷毀。
全台首宗化妝品驗出蘇丹紅!食藥署公佈14業者名單 要求問題產品48小時內下架
國內首件化粧品檢出蘇丹紅!食藥署今公布,本月12日接獲綠藤生物科技主動通報,旗下產品疑似檢出蘇丹紅,17日也在網路平台發現中國卸妝膏含有蘇丹紅,並將其下架。今(21日)食藥署經國家實驗室確認,綠藤生機產品的確含有蘇丹紅,而其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的原料,更流向14家業者,包含歐萊德、傑艾莉、彤采妮等,已要求業者48小時內下架、回收。今(21日)食藥署經國家實驗室確認,綠藤生機產品的確含有蘇丹紅,而其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的原料,更流向14家業者,包含歐萊德、傑艾莉、彤采妮等,已要求業者48小時內下架、回收。圖為業者名單(圖/食藥署提供)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今年10月底,食藥署監控到國際風險訊息,中國製造的化粧品使用到新加坡公司Campo Research( Campo Cosmetics) Pte. Ltd.公司所生產、疑似含有禁用色素蘇丹4號的原料。因此,食藥署在11月4日行文通知國內化粧品製造及輸入業者,要求全面檢視供應鏈原料來源,並加強自主管理。今年11月12日,食藥署接獲綠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其產品「專心護唇油-莓紅版」(批號: M25062702、M25073001、M25100701)疑檢出蘇丹4號(CI 26105),19日會同轄區衛生局赴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稽查,當場扣查3批原料藥。國家實驗室於21日檢驗確認檢出蘇丹紅,濃度很高,但仍在定量中。為嚴防問題產品擴散,食藥署20日要求亦鴻企業有限公司提供下游廠商14家業者資訊,且要求48小時內完成清查,並回報使用狀況。未經確認安全前,相關產品一律不得上架販售。另為釐清是否尚有其他業者輸入新加坡Campo Research( Campo Cosmetics) Pte. Ltd.公司的問題原料,食藥署已於11月18日函請財政部關務署提供相關輸入報關資料,以利進一步追查。在這之前,食藥署也在momo平台所販售的小紅書知名產品進行抽驗,17日發現歐妮有限公司的「且初越桔清透卸妝膏(無花果味)」(批號:B5A1431)(產地:中國)檢出禁用色素蘇丹4號(CI 26105)1.3 ppm,已要求網路平台全面下架問題產品,並將販售業者歐尼公司移請所轄衛生局裁處,並呼籲消費者停用。食藥署說明,蘇丹4號(CI 26105)為化粧品禁用色素,依法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中。違規者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依同法第22條,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不合規定產品依同法第16條至第18條,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並必須全面回收銷毀。民眾如購買到有疑慮產品,應停止使用並向廠商辦理退換貨;如出現皮膚紅腫或搔癢等不適,應立即洽詢皮膚科醫師。消費者在選購化粧品時,建議選擇來源清楚、合法登錄之商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以降低使用風險。若使用化粧品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2521-5027。
網紅「77老大」廣告涉誇大不實!北市重罰484萬 罰鍰累計居冠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281件、裁罰3,704萬元。其中食品廣告違規182件,裁罰金額達2,384萬元(64.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19件、裁罰780萬元(21.1%)居次,化粧品佔80件、裁罰540萬元(14.6%)位居第3名。衛生局分析「裁罰金額高的違規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樣態,發現業者常將一般商品宣稱療效,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而19件中非醫療器材宣稱療效8件(42.1%)、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5件(26.4%)、醫療器材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藥品廣告未經核准2件(10.5%)、藥品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刊登廣告並提醒民眾勿信誇大廣告。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之違規產品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該公司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代言人為知名網紅中醫師77老大。罰鍰累計第2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30萬元,其「代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00萬元,其「RE.OWN淨透肌膠原胜肽」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25件(80.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45件(16%),廣播5件(1.8%)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16件最多、裁罰金額1,648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0件、裁罰499萬元,Instagram 9件、裁罰146萬元,YouTube 3件、裁罰45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類佔第1位,共24件(13.2%),其次為宣稱皮膚美容類23件(12.6%)及宣稱提升免疫力類22件(12.1%)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佔第1位,共20件(25%),其次為除皺、除紋類共16件(20%),生髮育毛類宣稱共15件(18.8%)居第3。臺北市衛生局提醒,一般商品廣告如宣稱施用於人體並涉及診斷、治療、減輕、預防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則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若產品具有醫療用途,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藥品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刊登廣告亦應事先申請核准,始得刊登;如宣稱之效能非針對人體,則非屬醫療效能,惟應提供客觀之科學驗證等相關事證資料證明其宣稱之效果,否則將涉及誇大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另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之功效,更無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潤澤髮膚、修飾容貌等,並不具有促進細胞活動或除皺、除紋等效能。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商品時,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遵循醫師指示或藥師、營養師等專業醫事人員之建議,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傷身。相關法規及函釋已編纂成「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下載。衛生局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非藥品或非醫療器材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或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藥品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廣告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業配眉角多1/孫生女友推薦超神按摩霜 標榜「男性私密處增大」恐觸法
YouTube團體「反骨男孩」前成員孫生惹出不少爭議,近期更挨告性騷擾,遭法院判處5個月徒刑,他與女友諶多芬的互動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曾是JKF女郎的諶多芬臉書有破百萬追蹤,IG也有17.5萬粉絲,時常在社群網站業配商品,她日前PO出與廠商合作的文章,推薦一款號稱能讓「陰莖增大」的按摩霜,效果看起來十分誘人,但卻有觸法的疑慮。這款按摩霜名為「自信無限王子霜」,在品牌的官方網站查看,能發現他們稱這款按摩霜為「前所未有的創新產品」,更說經過臨床實驗後,能暫時改善皮膚血液循環效果,雖然有附上專利登記以及完成皮膚臨床測試的證明書,但皆是韓文,而且字相當模糊,讓購買者想先查證也很困難。這項商品也主打在韓國整銷售量超過15萬盒,並附上「消費者使用心得」,稱使用過的顧客有95%都很滿意成效。諶多芬業配號稱能讓「陰莖增大」的按摩霜。(圖/翻攝自諶多芬IG)其實官網並沒有很明確寫出這款按摩霜能讓陰莖增大,但諶多芬的業配文中提到「傳說中的陰莖增大按摩霜,在台灣正式上市啦」,並說按摩霜中的主要成分有助於提升陰莖的血流量,更詳細說明:「血流量提升的同時,在修復陰莖海綿體損傷個過程中,造成細微的損傷,如同肌肉變大的原理,陰莖海綿體也會隨之變大。」斬釘截鐵地說「通過實際的臨床實驗證實有效」,引起粉絲們的好奇。官網號稱這是前所未有的產品,還有經過臨床試驗。(圖/翻攝自官網)網站附上的證書都是韓文,而且字體很不清楚。(圖/翻攝自官網)不過按照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化粧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若有與事實不符、無證據或證據不足以佐證、涉及影響生理機能或改變身體結構之詞句等,都會涉及虛偽或誇大,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而諶多芬的業配文提到按摩霜能讓「陰莖增大」,是影響生理機能或改變身體結構的詞句,很有可能觸法。諶多芬的業配文直接說能讓陰莖增大,很有可能觸法。(圖/翻攝自諶多芬IG)除了業配違法疑雲,諶多芬先前才爆出「假單身」爭議,她去年參加Joeman製作的節目《靈能的挑戰》稱自己單身,但今年1月孫生公開兩人的關係,並說他們已經交往2年多,害Joeman被網友砲轟節目造假,Joeman則回應:「經過我與製作單位安大風再次確認,當時邀請多芬上節目時,多芬的確是告知製作單位她是單身。」看得出來躺著也中槍的他相當無奈。去年諶多芬在Joman製作的節目上說自己單身。(圖/翻攝自YouTube)2月時孫生與諶多芬才在鏡頭前互說真心話而落淚,日前孫生卻開直播表示諶多芬向他提分手,因此他想詢問大家「如何挽回女友」,並說:「我以前對她太壞了,但我覺得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可是她想看到我的誠意。」由於先前爆出性騷醜聞,孫生說現在這個狀態如果結婚會害到女生,希望自己能趕快振作起來。但520那天諶多芬又PO出兩人慶祝的影片,峰迴路轉的關係讓外人有看沒有懂。今年初孫生在影片中認愛諶多芬。(圖/翻攝自YouTube)不久前孫生才說諶多芬向他提分手,但兩人又一起過520。(圖/翻攝自諶多芬IG)
業配眉角多2/理科太太未申請遭罰20萬 林襄聲稱食品能減肥被檢舉
網紅孫生的女友諶多芬接過許多業配,日前她幫一款名為「自信無限王子霜」的按摩霜業配,提到這項商品有助於提升陰莖的血流量,讓海綿體隨之增大,達到陰莖變大的效果。不過這樣的業配方式有可能觸犯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化粧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影響生理機能或改變身體結構之詞句,恐有虛偽或誇大的疑慮,若屬實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理科太太曾上傳一段「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的開箱業配影片,因未提出廣告申請就逕行播出,被台北市衛生局以違反「廣告醫藥器材」,裁罰20萬元。對此理科太太表示,原本是想倡導女性注重子宮頸癌,但當時她不知道要被核准之後才可以上傳影片,「我覺得非常的抱歉,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我們現在有SOP,會完整的瞭解需不需要送審,同樣事情不會再發生。」林襄宣稱一般食品有減肥功效被民眾檢舉。(圖/翻攝自林襄臉書)林襄也曾惹上類似的麻煩,她在個人蝦皮賣場販售一般食品,無健康食品標章,卻聲稱有減肥功效,遭民眾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由於食品均不得宣稱減肥或瘦身功效,林襄的行為觸犯《食品安全衛生法》,依法可裁罰4萬元至400萬元。遭檢舉後該產品便從平台下架,林襄的經紀人也回應:「對於法規常識不足,以後會更加注意。」陳維齡業配時誇大產品功效,2年被罰了64萬罰鍰。(圖/翻攝自陳維齡臉書)宋逸民的老婆陳維齡也時常在社群網站業配,她曾在業配產品時宣稱「短短一年竟從168cm到184cm」,過於誇大產品功效引來衛生局注意,2年間被罰了8次,累計處分新台幣64萬元罰鍰。對此陳維齡當時回應一直以來都是用親身經歷分享給粉絲,不了解會牴觸規定,但被開罰後都有調整和改善用字,往後會再更謹慎小心。
5款嬰兒屁屁膏「產品標示不合格」!新北市消保官命業者改善
台灣氣候潮濕,寶寶長時間穿著尿布,因悶熱不透氣,導致寶寶屁股肌膚發紅,屁屁膏能減緩及預防紅屁屁。為保護小小消費者脆弱肌膚的安全,新北市消保官從市面購入5款寶寶護膚膏(屁屁膏)產品,檢測結果均符合化粧品衛生法規標準,但在產品標示部分,5款產品全成分標示字體小於1.2mm,消保官已移請當地衛生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消保官檢測慕之恬廊衛蓓欣VBC全效護膚膏、施巴嬰兒護疹修護膏、貝朵親膚屁屁膏、舒特膚Baby舒緩護膚膏、貝朵親膚屁屁膏5款屁屁膏中的化粧品12項酸類及酯類防腐劑、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壬基苯酚(NP)及甲醛等4種成分含量是否超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化粧品衛生法規標準。消保官指出,5款寶寶護膚膏全成分標示字體皆小於1.2mm,施巴嬰兒護疹修護膏外包裝標示「護疹」等詞,涉屬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宣稱;舒特膚Baby舒緩護膚膏外包裝標示「遠離紅屁屁,有效降低尿布區悶癢不適」等詞,涉屬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之宣稱,產品登錄之全成分與外包裝標示不符,已移請當地衛生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後續調查違規屬實,就產品登錄及標示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條及第7條之部分,可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就標示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宣稱,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部分,則可依同法第20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消保官提醒,要改善寶寶屁屁肌膚狀況,最重要的是勤換尿布、大便後確實清潔及留意尿布材質是否透氣,若有添購寶寶護膚膏(屁屁膏)產品的需求,購買時應注意有效日期及包裝完整性,並詳細閱讀使用說明及相關警語,開封後務必遵照使用說明妥善保存避免變質,使用後皮膚部位如有紅腫或任何不適,請立即尋求醫療協助。消保官呼籲業者應遵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範,揭露正確與淺顯易懂之商品包裝標示予消費者,並將商品資訊登錄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供民眾查詢,以維護消費者購買及使用權益。
美牙膏「9成含鉛」台灣熱銷品牌遭點名 1行為恐害添加物在體內累積
美國近日一項研究揭露市售牙膏潛藏健康風險,引發國際關注。非政府組織「無鉛安全媽媽(Lead Safe Mama)」委託第三方實驗室檢測市售51款牙膏產品,結果發現其中約九成含鉛,涉及品牌包括知名的佳潔士(Crest)、舒酸定(Sensodyne)、高露潔(Colgate)等,這也引起台灣民眾的關注。對此,「無毒教母」譚敦慈也說明,長期使用同一品牌牙膏可能導致添加物在體內累積。外媒報導,非政府組織(NGO)「無鉛安全媽媽(Lead Safe Mama)」將美國市售51個牙膏產品,包括民眾耳熟能詳的佳潔士(Crest)、舒酸定(Sensodyne)、湯姆的美國(Tom’s of Maine)、布朗博士(Dr Bronner’s)、戴維斯(Davids)、珍醫生(Dr Jen)、高露潔(Colgate)與布萊特醫生(Dr Brite)等知名品牌委由第三方獨立實驗室檢測,結果發現約90%含鉛、約65%含砷、近50%含汞,約33%含鎘。然而研究結果發現,有65%含砷,近半數含汞,另有三分之一含鎘,涉及品牌包括知名的佳潔士(Crest)、舒酸定(Sensodyne)、高露潔(Colgate)、湯姆的美國(Tom’s of Maine)、布朗博士(Dr Bronner’s)、珍醫生(Dr Jen)與布萊特醫生(Dr Brite)等,引發消費者高度關切。對此,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1日表示,目前牙膏在台灣屬於化粧品類,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產品中如含鉛、鎘、汞與砷等重金屬,其自然殘留量須嚴格限制,分別不得超過鉛10ppm、鎘5ppm、汞1ppm及砷3ppm。一旦超標,業者將依據第六條規定,面臨新台幣2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正寧指出,所有製造或輸入的牙膏產品,在供應、販售、贈送或試用前,皆須完成產品登錄,並應清楚標示成分與來源。民眾選購時,應特別留意產品標示與合法來源,選擇經認證的合格商品。對於牙膏安全與日常使用,「無毒教母」譚敦慈則指出,長期使用同一品牌牙膏可能導致添加物在體內累積,因此建議「分散使用、降低風險」。她個人偏好選用純素色、成分單純的產品,並依牙齒健康狀況挑選合適牙膏,例如蛀牙者應選擇含氟濃度較高的產品。此外,譚敦慈也提醒民眾刷牙順序的重要性。她建議先以清水漱口去除食物殘渣,再用牙線與牙間刷清潔牙縫,最後搭配沖牙器使用,以減少琺瑯質受損風險。為防牙刷孳生黴菌,她建議每3週更換牙刷,並與家人分開存放,甚至使用個人專屬牙膏,以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美市售51種牙膏「9成含鉛」 食藥署揭台法規:最重罰500萬
美國一項研究發現,該國市面上的牙膏中,包括佳潔士(Crest)、舒酸定(Sensodyne)、高露潔(Colgate)等品牌,竟高達90%含鉛或有其他劇毒重金屬。衛福部食藥署今(21)日表示,一般牙膏在台灣屬化粧品,因此鉛、鎘、砷、汞等化合物,不得超過殘留限量規,否則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外媒報導,非政府組織(NGO)「無鉛安全媽媽(Lead Safe Mama)」將美國市售51個牙膏產品,包括民眾耳熟能詳的佳潔士(Crest)、舒酸定(Sensodyne)、湯姆的美國(Tom’s of Maine)、布朗博士(Dr Bronner’s)、戴維斯(Davids)、珍醫生(Dr Jen)、高露潔(Colgate)與布萊特醫生(Dr Brite)等知名品牌委由第三方獨立實驗室檢測,結果發現約90%含鉛、約65%含砷、近50%含汞,約33%含鎘。對此,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正寧今天下午回應媒體,據台灣法律規定,一般牙膏屬化粧品,產品的標示、成分與衛生標準,應符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在產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試用前,製造或輸入業者,應完成產品登錄。吳正寧說,依衛福部公告,化粧品禁止使用鉛、鎘、汞和砷及其化合物,如果原料或製程無法避免,產品中的自然殘留不得超過鉛10ppm、鎘5ppm、汞1ppm及砷3ppm,若不符規定,涉違反第6條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洗頭露宣稱能「改善掉髮、促進生長速度」 中市府開罰60萬元
近年網購與社群行銷盛行,不少業者透過IG、LINE、蝦皮及各類網路平台自行轉售化粧品,對此,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去年查獲85件違規化粧品廣告,總裁罰金額達426萬元,其中一款洗髮露還宣稱有「改善掉髮」、「促進生長速度」等醫療效能字眼,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被中市府重罰60萬元。食安處指出,許多消費者喜歡上網購買商品,但部分業者為吸引消費者目光,以誇大或不實療效進行宣傳,常使用行銷手法,像是使用前後對照圖、消費者見證影片等,甚至直接轉載廠商文案、任意引用國外研究或報告,試圖營造產品具明顯功效的印象。對此,食安處表示,化粧品僅供外部使用,僅可用於清潔、保養或美化,絕不得宣稱具有醫療效能,去年查獲案件中,以網路廣告最為普遍,占比高達87.1%,其次為電視與廣播廣告占12.9%。根據食安處指出,違規商品以乳霜、面膜、洗髮精、精華液等為主,常出現「抗過敏」、「消炎修復」、「促進膠原蛋白」、「除皺除疤」等違法字詞,部分產品雖然添加中草藥成分,業者卻引用《本草綱目》內容宣稱「具殺菌、消炎、治療效果、達到醫美級效果」,嚴重誤導消費者。食安處同時提醒,化粧品廣告不得含有虛偽、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等內容,違者將依法處分;若涉及虛偽、誇大者,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若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則可處60萬至500萬元罰鍰。
食品化妝誇大廣告「雙北開罰逾1.4億」 免疫力、減肥違規居冠
新北市衛生局公布2024年食品、化粧品、藥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開罰共1061件,罰鍰總額7278萬餘元;台北市衛生局2024年共開罰669件、裁罰7588萬元。雙北加總開罰超過1.4億元,其中食品違規項目超過6成,又以免疫力、減肥瘦身產品最多。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馬景野表示,裁罰其中以食品類751件占71%最高,其次為化粧品類246件占23%,藥品/醫療器材類64件占6%,違規廣告刊登媒體,又以網路814件占77%為最多。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開罰產品同樣以食品最多,共460件、裁罰金額5204萬元(68.6%)最高;藥品/醫療器材佔37件、裁罰1340萬元(17.6%)居次,化粧品172件、裁罰1044萬元(13.8%)位居第3名。裁罰食品又以免疫力、減肥瘦身產品為多數。台北市衛生局指出,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69件(15.0%),其次為宣稱減肥瘦身類68件(14.8%)及宣稱皮膚美容類42件(9.1%)居第3。新北市則以減肥瘦身最多,其次是改善肌膚及提升免疫力、抗癌。另外,部分化粧品業者為吸引消費者,廣告宣稱產品具有「淡斑」、「除皺」、「減少落髮」、「促進膠原蛋白增生」、「消炎止癢」等具醫療效能之功效,明顯逾越化粧品的功能範圍。南投縣衛生局去年查獲35件違規化粧品案件,共裁罰新臺幣160萬元罰鍰。以近期查獲個案為例,某電視購物販售標榜「頭皮養護水」,廣告中聲稱具有「改善落髮」、「活化毛囊細胞」、及「治療毛囊炎」等效果,已被依法裁處並要求立即下架相關不實廣告。南投縣衛生局局長陳南松指出,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4條規定,化粧品之標示、說明書及廣告不得涉及同法第10條所述之虛偽或誇大醫療效能。違反者可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移送司法偵辦。馬景野表示,凡食品及化粧品皆不具醫療效能,廠商常以「偽科學實驗」或以「醒目看板及背景提示」、「強調局部特寫畫面」、「使用者分享心得」及「使用前後對比」等手法,強調短時間可改善疾病症狀或以誇張檢測數據來誘騙消費者,凡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購買前務必「停看聽」。
十大食藥違規廣告曝!這件重罰1124萬元 代言人郭子乾也遭殃
衛福部食藥署公布113年度10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其中「A.H.A 關捷挺固立」產品,廣告誆稱為「治療肌少症,逆轉肌肉萎縮」、「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等誇張療效,成為當年度違規廣告之首,累計開罰1124萬元,該廣告代言人郭子乾也遭裁處216萬元。食藥署今天召開「例行食藥安全管理說明記者會」,公布113年度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廣告內容,以免花錢受騙上當。前10大違規食藥廣告分別為1.「A.H.A 關捷挺固立」,裁處新台幣1124萬元;2.「原輔堂立順芯」,裁處新台幣408萬元;3.「活化勝」,裁處308萬元;4.「PP 石墨烯智能氣動塑崩系列」,裁處新台幣292萬元;5.「PBF 護衛寶」,裁處新台幣252萬元;6.「神農太醫堂千金方加味排毒祛濕飲」,裁處新台幣199萬元;7. 元氣堂-苦瓜胜肽複方強化EX 膠囊」,裁處新台幣159萬元;8.「萬年堂全酵激酶EX」,裁處新台幣142萬元;9.「金沛兒蜂胎王純淨奇蹟膠囊」,裁處新台幣116萬元及10.「Labelle 拉蓓-青春超能纖汁」,裁處新台幣100萬元。「A.H.A 關捷挺固立」產品,廣告誆稱為「治療肌少症,逆轉肌肉萎縮」、「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等誇張療效,成為當年度違規廣告之首,累計開罰1124萬元。(圖/食藥署提供)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許朝凱表示,上述產品廣告內容大多涉及醫療效能與生理功能,均已依法裁處新台幣100萬至1124萬元。據統計資料顯示,藝人郭子乾代言「A.H.A 關捷挺固立」,遭裁罰216萬元、廖峻代言「萬年堂全酵激酶EX」遭裁罰60萬元、網紅七七老大(曾軒彥)代言化妝品「超能煥活蘊髮精粹」、藝人黃西田代言「龜鹿杞凍」、林美秀代言「肽股力」,均遭裁罰4萬元。藝人郭子乾、廖俊因為代言產品涉及不實療效,分別遭開罰216萬元、60萬元。(圖/食藥署提供)網紅七七老大(曾軒彥)代言化妝品「超能煥活蘊髮精粹」、藝人黃西田代言「龜鹿杞凍」、林美秀代言「肽股力」,均遭裁罰4萬元。(圖/食藥署提供)許朝凱表示,113年度全國衛生機關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8006件,罰鍰金額達3億7765萬元,相較於112年裁處1萬526件,罰鍰金額4億3202萬元,裁處件數減少2520件及金額減少5437萬元,均顯著下降,顯示食藥署於去年1月31日祭出修正廣告處理原則加重處罰規定,包括廣告違規情狀及名人代言加權最高3倍等措施,已達到嚇阻違規廣告效果。不過,食藥署仍將持續與全國衛生機關合作,加強稽查違規廣告,以維護國人健康及有效淨化閱聽環境。食藥署公布113年度10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總計遭罰1844萬元。(圖/食藥署提供)食品廣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倘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倘涉及虛偽或誇大,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一般商品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或宣傳,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最後,食藥署呼籲民眾,凡是廣告內容太吸引人的,務必提高警覺,聰明判斷產品資訊,尤其是宣稱具有療效的廣告內容更勿輕信、勿衝動購買,以免花錢受騙,若發現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另,食藥署設置有「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及「食藥膨風廣告專區」,可查詢廣告相關資訊,做為選購產品的參考,一起守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
化粧品增9項禁用成分!元旦起實施 違者最重可罰500萬
為配合國際間化粧品管理趨勢,衛生福利部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全氟/多氟烷基物質等9項禁用成分,將自明年1月1日實施。違反者,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2條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食藥署指出,衛生福利部於今年3月21日公告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全氟/多氟烷基物質等9項禁用成分,將自明年1月1日實施,化粧品業者禁止製造、輸入、供應、販售、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含該等禁用成分化粧品。食藥署表示,違反者,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2條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停業或廢止相關登記事項。食藥署呼籲,化粧品及食品業者應恪守法規,積極配合新制推行,全面檢視產品成分及標示,確保符合相關規定。同時,食藥署將持續透過規範修訂,與業界共同打造更安全、更透明的化粧品及食品環境,守護消費者健康,促進國人生活品質提升。
隱匿廣告不實裁處書幫業者避裁罰 竹市衛生局科長「收賄千萬」遭起訴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前科長鄭舒倫任內明知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之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竟以變更登記地或移轉管轄之方式取得管轄權,並隱匿行政裁處書,再從中向業者收取賄賂,共收賄1314萬2500元,今(16日)遭檢方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新竹地檢署指出,鄭舒倫自民國106年3月20日起至110年1月10日止,擔任新竹市衛生局科長,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妝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等業務,張嫌、邱嫌則係新竹市某商行實際及登記負責人。鄭男明知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之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眾檢舉或其他衛生單位監錄,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違規案,共計1,190件,本應依上開各法律裁處罰鍰,竟與張男共謀,使該等廠商規避裁罰並從中獲致賄款。檢警查出,張男為使鄭男取得裁罰違規廠商之處理權限,指示部分廠商將公司登記地址移至新竹市,或指示部分廠商如接獲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自行監錄或民眾檢舉違規廣告案件通知,先以出具陳述書之方式,偽稱違規廣告均係委由邱嫌或員工刊登,藉此使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將違規廣告案件移轉管轄至新竹市衛生局,鄭男再利用其擔任科長之職權,將該類違規廣告案件,分案由其承辦。檢方發現,鄭男因熟悉新竹市政府的公文發送流程,將369件違規廣告裁處案,於已奉核、待用印之行政裁處書註記「用印後承辦人自行發文」字樣,新竹市衛生局公文交換人員遂將行政裁處書送至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文書科用印後取回交予鄭男,他再將行政裁處書藏放隱匿於不詳地點,或私下將行政裁處書交予張嫌藏匿,刻意未合法送達受裁處人,且未將行政裁處書等全卷資料依新竹市衛生局規定,送交專責人員登錄新竹市衛生局「109年行政罰鍰列管催繳表」及「109年處分書編號表」,導致該369件裁罰案件未錄案列管,以隱匿違規廣告裁罰案,使新竹市衛生局無法就上開369件裁罰案進行列管、催繳或移送強制執行,致新竹市政府就前揭裁罰案件罹於行政罰法第27條所定之裁處3年時效,使違規廠商規避裁罰。不僅如此,鄭男及張男明知前述369件違規案之行政裁處書因遭隱匿不曾送達,且未錄案列管,另所受理的其餘750件違規廣告案並無重複裁處之情,本應予以裁罰,竟故意曲解事實,於函文中以刊播時間早於前案行政裁處書開立時間,而違法認定為已裁處案件逕自結案未予裁罰,且函文未依新竹市衛生局之分層負責明細表規定陳核至局長,而由鄭男擅自違法決行,使違規廠商規避裁罰。新竹地檢署表示,鄭男隱匿前述不發之行政裁處書或逕自結案的公文後,竟私下交給張嫌,推由張嫌以1件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違規案新臺幣(下同)2萬元、其餘違規案則1件1萬元之價格,向實際違規廠商索賄,總計本案起訴期間之受賄款項共計 1,314 萬 2,500 元,鄭男則分得其中的賄款442萬元。專案小組於今年3月20日持法院搜索票,至鄭男與案關被告辦公處、住居所執行搜索,共計16處,並傳喚、通知21人到案,訊後聲請羈押禁見鄭男、張嫌獲准;另針對本案之犯罪所得1,314萬2,500元,檢察官為確保日後執行,已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鄭男名下之不動產、第三人名下之存款獲准。新竹地檢署肅貪專責檢察官翁貫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本署檢察事務官,偵辦新竹市衛生局鄭男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業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對鄭男、張男、邱男等 3 人提起公訴。
怕誤導消費者有療效 7/1起化妝品管理不再分一般或特定用途
我國現行化粧品管理分「一般化粧品、特定用途化粧品」兩類,防曬品、染燙髮劑等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上市前須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不過,為了避免「誤導」消費者特定用途化妝品具有特定療效,而且考量國際間無類似做法,從自今年7月1日起,我國將比照歐盟、美國、東協、加拿大等,以單一類別進行化妝品管理。夏天來了,許多民眾都會使用防曬產品,購買前也會看一下產品說明或廣告,過去,防曬產品與染燙髮劑屬於特定用途化妝品,必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有業者打出「通過衛福部查驗」,導致消費者誤認得到衛福部的「品質保證」,衛福部因此宣佈,將比照國外作法,從7月起將化妝品列為單一類別管理,不再區分「一般」及「特定用途」。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除化妝品管理不再分類,採「單一管理」外,也將配合衛福部公告時程,推行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業者必須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贈送等,否則依法最高可裁處1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有16項資料,包括產品登錄證明、全成分及含量、製造方法和流程、不良反應資料、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等,至於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簽署人員須具備相關學歷,並完成54小時訓練課程,以及每年回訓8小時。食藥署指出,今年7月1日起,所有化粧品只要沒有完成登錄,就不能製造、輸入、贈送、陳列供試用等用途,經查獲未依規定登錄,即可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1萬到100萬元罰鍰,且可以連續罰,盼業者業者完善自主管理,未來化妝品上市前,須先到「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登錄,消費者也能使用該平台查詢產品相關資訊。食藥署將分三階段請業者建立「產品資訊檔案」,7月1日先要求原本的特定用途化粧品先行登陸,明年7月起針對嬰兒用、唇用、眼部用、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等一般化粧品,後年7月起除了免辦理工廠登記者外,其他所有化粧品都要完成建制。未來,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化妝品或產生使用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或撥打專線02-2521-5027通報。
3歲童乳房發育、經期提早!「修護霜」含雌激素害性早熟 業者認「3批號急回收」
馬偕醫院兒童內分泌科醫師黃世綱近期在臉書撰文示警,許多幼兒因為使用同一款「修護霜」產品而有乳房隆起、經期提早等性早熟狀況。問題產品業者誼辰佳國際實業有限公司28日坦承,We Charming 唯睛品「菁萃深效修護霜」有3批號被檢驗出禁用於化妝品的「雌激素」成分。食品藥物管理署證實,桃園衛生局已經接手調查此案。對此黃世綱表示,女童若有使用到雌激素產品,會造成乳房發育過早和初經提早報到,男童則可能有乳房隆起、乳暈變黑等問題,所幸臨床經驗顯示停用就會改善。馬偕醫師黃世綱臉書發文示警。(圖/翻攝自黃世綱臉書)問題產品業者誼辰佳國際實業有限公司28日發布回收聲明指出,本公司販售之We Charming 唯睛品「菁萃深效修護霜」因製造商生產流程疏失,誤用錯誤原料,導致部分產品成分含有不當成分(雌激素),本公司全面回收以下批號之菁萃深效修護霜:回收批號一:0538,效期2024年12月09日回收批號二:1532,效期2025年03月17日回收批號三:1533,效期2025年05月03日黃世綱於27日發文指出,近期兒童內分泌科醫師陸續發現一些2至3歲幼兒出現乳房隆起等情況就診,其中女孩大多是乳房提早發育,男孩除了乳房發育之外,還有乳暈顏色變黑,甚至有一名3歲多女孩初經報到,結果經醫師詳細追問後,發現這些而通都有一個共通點,他們都在使用一種被歸類為「修護霜」的保養品。不過如果不慎已經使用到問題產品的幼兒,黃世綱也建議不用太擔心,基本上立即停用產品後症狀就會改善,但如果還是很憂心、焦慮,可以找兒科醫師諮詢,到兒童內分泌科擬定追蹤監測計畫。也提醒家長,幼兒相關產品建議還是盡量選擇大廠牌,或專門為小朋友設計開發的產品。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8日稍晚也證實,桃園衛生局已接獲此案,調查釐清違規情形與產品數量,不合格產品將會下架回收銷毀。雌激素因為化妝品禁用成分,相關情況恐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處分2萬至500萬元。
法令卡死難減碳2/洗髮精沐浴乳分裝卡GMP認證 台塑生醫總座楊昆烈:申請中
全球瘋減碳,塑膠的生產過程中碳排量高,減塑也就是等於減碳,為此台灣石化王國台塑集團今年7月已喊出2025年起,停止生產聚氯乙烯(PVC)、聚乙烯聚合物(PE)、聚丙烯(PP)等一次性民生用品塑膠原料;旗下台塑生醫更加碼,建置清潔劑補充站,力拚清洗劑包裝減塑,卻發現現行法規明定人體清潔劑不得分裝充填,必須合於化妝品GMP生產製程規範,知情人士說:「這條減塑道路被卡住了!」許多人不知,塑膠製品多半是石化製品,減塑其實是減碳中很重要的一環。台灣雖是全球寶特瓶回收做得最好的地區,但綠色和平組織分析經濟部產銷資料發現,台灣近10年免洗餐具與紙容器用量成長約37%,塑膠袋使用量成長逾1成,而2030年將全面禁用的吸管、免洗餐具、購物提袋、一次性飲料杯等四大類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量更是不減反增22.8%。在台塑生醫董事長王瑞瑜大力支持下,洗衣精補充站於全省持續擴點安裝中。(圖/黃耀徵攝、中時資料庫)為配合減塑政策,台塑董事長林健男7月宣佈,提前5年停止生產一次性塑膠原料,轉為產製耐久性產品如窗框、壁板、地磚等,生物可分解塑膠原料的生產,及醫療級針筒等耐久型或利基型產品。台塑生醫董事長王瑞瑜則引入歐洲近年流行的清潔劑自動補充機,減少清潔劑包裝塑膠用料,第一步是在全國加油站體系、台亞加 油站體系及台塑長庚各廠院區、家樂福等地方設置洗衣精補充站,第二步再拓展到其他家用清潔劑、洗髮精、沐浴乳等人體清潔用品。直到現在,其他國家的美體小舖還持續提供現場環保充填的服務(圖/翻攝自bodyshop臉書)台塑生醫總經理楊昆烈指出,「人體清潔用品多是小容量,加上每天使用,每戶家庭浴室中的瓶瓶罐罐相當多,所以若能開放充填的話,減塑效果會更明顯。」不過此一計畫目前無法執行,首先是因現在法令將洗髮精、沐浴乳歸為化妝品,依規定充填過程必須要符合化妝品GMP生產作業規範才可以進行,不得私自分裝。其次則是自2024年起,將強制實施,所以目前正在申請GMP製程認證中。美妝業者Angel表示,其實台灣美體小舖(Body Shop)可說是最早進行人體洗劑充填的始祖。十多年前的Body Shop不僅可以拿著空瓶到店鋪充填,還可以自選香味,也因為這樣環保的概念,風行過好一陣子。但是自從將洗髮精、沐浴乳歸類到化妝品管理後,為避免違法,台灣的環保充填服務就已被迫取消。Angel認為:「未來如果可以將『人體外用洗劑』獨立出來,把洗面乳、洗髮精、沐浴乳等等外用會用水清洗的用品分開管理,另立管理規章來取代硬體流程規格限制,無論是對業者、消費者、生態環境等等來說,適用的範圍會更廣,而且減塑、減碳的效果還會比較好,希望政府能聽到業者的聲音。」由於「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才於2018年更新,衛福部表示目前尚未有修法規劃。至於規範化妝品生產、分裝須符合GMP製程規範的「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目前也暫未有修法規劃。
5種人不能用美白牙膏! 因為「這成分」恐過度刺激
市面上的牙膏產品琳瑯滿目,包括含氟、防蛀、抗敏感、防牙結石、減少牙菌斑及美白牙膏等。為了全面提升一般牙膏與漱口水的管理,食藥署自110年7月1日起,將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納入一般化粧品管理,產品須符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且需全成分標示,並符合化粧品成分相關規定,如禁、限用成分規定與微生物容許量標準等。在市售的牙膏品項當中,標榜美白功效的牙膏很受消費者青睞,食藥署表示,牙膏的美白原理,主要分為物理磨擦劑或化學藥劑兩類。常見的物理磨擦劑有碳酸鈣、磷酸氫鈣、水合矽石及氫氧化鋁等成分,是利用摩擦原理去除牙齒表面著色;而化學美白牙膏則多是添加過氧化物,如:過氧化氫,藉由其氧化作用處理沉積色素,當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即具有良好的美白效果。但是過氧化物具有刺激性,可能造成牙釉質損傷、牙齒敏感與脆弱等不適反應。依照我國現行化粧品管理規定,含過氧化氫成分(限量標準: 1.5%-6%)的居家使用美白牙膏,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管理,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的規定,應向食藥署辦理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始得製造或輸入販售。違反者,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之規定,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食藥署呼籲,民眾使用美白牙膏時,若牙齦或口腔出現不適反應(如紅、腫、疼痛等)或敏感現象,應暫停使用,並諮詢牙醫師。此外,12歲以下孩童、孕婦、授乳期婦女、牙齦組織或口腔有病變,以及對產品成分有過敏者,上述5類人請勿使用美白牙膏。使用美白牙膏有幾項注意事項,例如:應避免接觸眼睛,若不慎觸及,請立即用清水沖洗;避免接觸到牙齦;使用期間不宜抽菸或嚼檳榔。若需要使用美白牙膏14 天以上者,應諮詢牙醫師並依照指示使用。此外,美白牙膏應置放於孩童接觸不到的地方,並避免陽光直射。
70年阿嬤老牌 「美琪藥皂」含淚改名
有70年歷史的美琪藥皂改名為「美琪樂皂」,為了怕消費者混淆,臉書產品廣告上還特地加上注音符號,強調讀音不變,依舊念美琪樂 (ㄧㄠˋ) 皂。美琪生技表示,因為2018年立法院修正通過《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並將「含藥化粧品」修正為「特定用途化粧品」並在2019年擬訂管理原則,其中明定產品名稱與包裝不得出現「藥」字。雖然美琪生技擁有美琪藥皂的商標,但是《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比《商標法》大,所以只能含涙更名。美琪生技為了更名,從《論語》 「智者樂水仁者樂山」 摘取靈感,將「美琪藥皂」正式更名為「美琪樂(ㄧㄠˋ)皂」。美琪生技強調,新舊包裝的成分完全一樣,且產品的衛部粧製字第007378號還在,只是以前的「含藥化粧品」修正為「特定用途化粧品」,也確認過證書到期前,可繼續申請展延。據衛福部的公告108年12月31日前製造的產品可以在保存期限內繼續販售,因此目前部分通路上仍看得到美琪藥皂,新舊包裝品質都一樣。消息一出,不少支持者在底下留言,「美琪阿嬤從以前用到現在,今天剛去買」、「美琪是我從小在家看到大也用到大的!真的經典好用,全家人都愛!謝謝美琪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