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級傷殘
」 中國 大陸 賠償
眼球遭戳傷「老師抹豬油消腫」 5歲童錯過搶救時間「左眼失明」
中國江西瑞昌一間幼兒園日前發生一起意外,讓一名5歲男童失去左眼視力。9日當天,該名男童被同學戳傷眼球後,老師沒有立即送醫,反而在傷口上塗抹豬油,試圖「消腫」。最終孩子感染惡化,醫師診斷為十級傷殘,左眼當場失明。根據《新京報》報導,孩子的母親魏女形容,當時眼球房水已經流出,但老師卻以土法偏方處理,錯過黃金搶救時間。魏女哽咽表示「孩子眼睜睜感受到光線消失,我無法想像那一刻他有多害怕。」原本可能透過及時送醫挽回的傷勢,因荒謬處置走向不可逆。事件後,幼兒園先行支付約人民幣272萬元醫療費,雙方簽下調解書。但魏女坦言,這只是開始,孩子仍需多次手術,後續治療費用漫長且沉重。她質問「272萬能換回孩子的立體視覺嗎?能補償他被剝奪的彩色童年嗎?」外界質疑的焦點不在孩子間的推擠,而是老師的失職。眼球受傷屬緊急醫療事件,分秒必爭,卻被「豬油療法」取代,顯示部分幼教人員欠缺基本急救知識。瑞昌市教育局回應稱「已多次介入調處,仍在處理中」。魏女表示,將考慮透過司法途徑維權,因為僅靠調解與賠償無法彌補孩子的傷害。法律應釐清責任,讓園方管理疏失與老師錯誤決策付出代價。
男子好心免費開車載朋友 出車禍反遭索賠56萬
朋友之間的好意,可能讓自己找上麻煩!大陸一名王姓男子開車前往武漢,順路免費載張姓男友人,但途中發生車禍,張男因此受傷並向王男索賠人民幣13萬元(約新台幣56萬元);雙方鬧上法院,近期法院判決出爐,有鑑於王男好心免費給張男搭車,故判他承擔60%賠償責任、要賠償張男人民幣7萬多元(約新台幣30萬元)。根據陸媒《都市快報》報導,湖北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與「好心同乘」有關的案件,2023年當地一名王姓男子駕駛自家小型轎車前往武漢,他的張姓男友人想搭便車,王男也大方給他順路免費搭乘;不料,行車途中,發生車禍,王男因不當駕駛,自撞上高速公路護欄。王男與張男都沒有生命危險,但張男的傷勢構成十級傷殘,花了一段時間接受治療,在治療結束後,張男要求王男賠償各項損失、總計約人民幣13萬元(約新台幣56萬元),但王男覺得不合理,他好心給張男搭便車怎麼可以這樣要求,雙方展開訴訟。經法院審理,近日宣布判決,法官認為,王男雖然不是故意也沒有重大過失,但駕駛過程中沒有盡到駕駛應注意的義務,在本次事故中屬於完全過錯一方,故王男應當對張男的損失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有鑑於王男是免費給張男搭乘,酌定王男承擔60%賠償責任,最終確定賠償張男人民幣7萬多元(約新台幣30萬元)。這起案件判決曝光後,也引發網友討論,「載別人沒出事換聲謝謝,出事還得賠錢」、「我載朋友還被嫌開得慢,人真的不能太好心」、「勸以後不要載人,也別去蹭別人的便車」。
斥資千萬「自體培育」隆乳 中國女子體內跑出假體「還檢出駝鹿DNA」
中國江西宜春的消費者玲玲(化名)於1月向媒體投訴,指控其在2017年接受北京某醫美機構的CRT豐胸手術,9次手術總共花費239萬元,不僅未能達到理想效果,最終還被鑑定為十級傷殘。而更令人髮指的是,玲玲體內竟然出現假體,而且還被檢驗出有駝鹿、黃牛的DNA。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玲玲於2017年在一家美容院做美容時,受到店主反覆推銷,對北京某醫院的CRT技術產生興趣。據介紹,這項技術通過從消費者體內抽血培養膠原蛋白,再回注至胸部,聲稱能達到無排異、取之自體、用之自體的豐胸效果。玲玲後續於2017年9月在美容院店主陪同下,前往北京凱潤婷醫療美容醫院,由CRT技術創始人白晉主刀進行手術。手術後,玲玲感覺胸部有異物感,隨後逐漸出現變形。過去7年內,玲玲先後8次前往北京進行修復手術,但始終未能解決問題,累計花費高達239萬元。直到2023年,她發現胸部開始出現滲漏,形狀異常,異物甚至擴散到腹腔與肚子。玲玲後來於2024年10月在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進行檢測,結果發現注射物已經對人體組織產生侵蝕,並有移位跡象。醫生同時也注意到,異物已突破胸腔膈壁,部分已移動至腹部與身體中線。而更誇張的是,檢測手術完成後,檢測機構在玲玲體內的注射物中檢出聚矽氧烷假體,以及驼鹿、黃牛的DNA,顯然與當初所宣稱的「取之自體」完全不符。直到玲玲想要尋求賠償時,她才發現當初的醫院與診所皆已停業,無法對玲玲的損害負責。後續進一步調查也發現,當初幫玲玲手術的醫院早在2年前就被吊銷營業執照,且涉及398起醫療傷害糾紛。後續玲玲從當初介紹該項目的美容院取得CRT技術江西省代理公司的《合作協議》,發現她的消費金額中有40%作為美容院的分潤,單此一筆交易,美容院即獲利近百萬。CRT技術江西代理公司負責人符姓男子坦承,曾有其他消費者檢測出駱駝、蝙蝠、大猩猩DNA,顯示這項技術所使用的材料來源不明。符姓男子們強調,玲玲的費用已交給北京的醫美診所,玲玲應該是向該院求償。針對玲玲反映的CRT技術涉嫌虛假宣傳,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將展開調查,並對涉及虛假專利宣傳的部分進行進一步核查。然而,由於醫療糾紛的責任多被推給已關閉的醫美機構,受害者維權依然面臨巨大困難。
妻遭酒駕撞倒!人夫攔停肇事司機反挨告 「遭求償135萬」法院判了
為了阻止酒後駕駛非機動車撞倒妻子的肇事者逃跑,大陸男子方偉一把拉住肇事車輛的手柄,導致對方失去平衡摔傷,事後竟遭起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損失近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案經審理,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依法駁回肇事司機傅強的全部訴訟請求。《新聞晨報》報導,某天下班高峰,在上海市寶山區滬太路,方偉和妻子如往日一樣,一前一後駕駛輛助動車回家。突然,一陣碰撞聲從方偉身後傳來,他緊急回頭查看情況,發現竟是一輛助動車與妻子相撞。事故發生後,撞到妻子的車輛沒有停止跡象,方偉情急之下拉住對方車把,導致肇事駕駛傅強摔傷。司法鑑定意見書載明,傅強右脛骨上段、脛骨平台及右腓骨近段粉碎性骨折。經治療後,傅強右膝關節遺留有功能障礙,構成人體損傷十級傷殘。另外,傅強承認事發前曾飲用了半瓶啤酒。公安機關認定,肇事後,傅強曾存在駕車逃逸行為。傅強認為,自己的傷情是方偉導致的,對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遂向楊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其殘疾人賠償金、醫療費等各類損失近30萬元。方偉反駁,事情起因是傅強酒駕撞人後逃逸,自己在拉動車把時,並未料到對方會摔倒在地,如果傅強撞到妻子後立即停車,後續情節就不會發生。法院認為,傅強和方偉妻子發生碰撞,致其倒地受傷,可以認定為傅強存在不法侵害在先,符合自助行為須有不法侵害狀態存在的要求,且方偉無其他過當行為,可認定為採取了合理的措施,其行為涵蓋在自助行為的內涵之中,應予免罪,故傅強訴請主張的醫療費等全部費用,法院均不予支持。◎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熱血制止校園暴力「左眼被打殘」 霸凌者父母詭辯「勸架者責任最大」
2021年4月,中國上海一間中學發生學校霸凌事件,小龍與小明2位男同學在學校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肢體衝突,一旁路過的小豪見狀後,隨即上前勸阻,結果小龍一拳將小明的左眼打成重殘。但是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小龍的父母認為小豪勸阻導致受傷,應自行負擔責任。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4月,當時在上海當地某間中學就讀的小龍與小明二人,因為細故在校內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肢體衝突。小龍在將小明打倒在地後,直接騎在小明身上不斷毆打。而在此時,路過的小豪見狀後,第一時間原想通知老師前來處理,但老師卻不在辦公室內,所以自己馬上衝上去,試圖將小龍拉哩,沒想到小龍一個揮拳,就這樣打中小豪的左眼。後續經過醫師診斷,小豪的眼睛因為這拳被打成繼發性青光眼,屬於中國法令規定的十級傷殘。事後,小龍的父母墊付小豪家屬人民幣一萬元的醫療費後,便對此不聞不問,但小豪為了治療眼睛,單是醫療費就超過人民幣三萬元,眼睛的視力還無法完全恢復。最後,小豪的家屬便對小龍與小龍的家屬與學校提出告訴,並求償人民幣21萬元。但是在審理過程中,小龍的父母認為,小豪在面對突發事件時,應尋求老師協助,而非自己親身處理,所以認為小豪出面制止的行為也有過錯,應自行負擔40%的責任,學校要負擔30%的責任,而小龍的家屬則負擔30%的責任。而學校方面認為,事發第一時間已經將小豪送往醫院治療,且發生打鬥的時間短暫,自認在處置與後續處理上並無瑕疵。上海靜安法院審理後,認為學校身為教育機構,並未針對課間休息進行嚴格管理,同時也沒能及時、防堵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因此認定學校教職人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過失。同時法院也不採納小龍父母的論點。最後上海靜安法院判決,小龍與其父母要承擔70%的責任,校方要承擔30%的責任,扣除掉小龍父母先行墊付的費用外,另外還要賠償人民幣12萬元左右,學校則要賠償人民幣6萬元左右。
阿嬤偷香菜失風骨折 怒告菜農求償34萬:他拿木棍追害我摔倒!
中國大陸一名王姓老太太,2022年10月晚間潛入1座菜園偷菜,遭埋伏已久的黃姓農夫人贓俱獲,逃跑時不慎摔斷手,就醫鑑定達到十級傷殘(日常活動能力受影響),怒告黃男求償人民幣8萬多元(約新台幣34萬元)。據《北京日報》報導,黃男因自家菜園經常被附近村民光顧,不時會在農田角落埋伏捉賊,他在2022年10月21日晚間9點多,聽聞田裡有動靜,悄聲上前一看,發現王女正在偷香菜並厲聲喝斥。不知道有人「蹲點」的王女,驚嚇轉頭一看,赫見黃男拿著木棍逼近,立刻轉身逃跑,卻因慌不擇路自摔農地,這一摔痛得王女大聲哀號:「你追我幹啥?痛死我了!」原本氣在上頭的黃男,只好無言的打電話報案。王女就醫被診斷右肱骨外科頸骨折、右肱骨大節骨骨折,傷勢達十級傷殘,不滿「只是偷點香菜」就骨折的王女,主張自己受傷全是黃男拿木棍追她造成的,其合法權益因此被嚴重侵害,提告求償人民幣8萬多元。黃男在法庭上雖做出情緒性發言,「偷東西還有理了?」、「自己摔倒怪我」、「被偷還不能追小偷?要眼睜睜看小偷逃」,但因王女無法舉證他有拿木棍、醫院資料也沒記載王女遭木棍擊傷,加上她偷竊涉嫌侵害黃男財產權,黃男為防止事後無法舉證、追索,致使自己權益遭受難以彌補損失而追趕,屬合法自助行為,駁回王女訴訟。二審法院日前再次駁回訴求。
狗暴衝害女騎士摔傷 法官認「牽繩太長」判女飼主賠償85萬
遛狗不只要牽繩,更要保持適當的牽繩長度。中國大陸上海一名高姓女子就因為牽繩太長,導致走在她前面的愛犬,衝出馬路嚇到電動自行車女騎士,造成對方摔傷致殘。上海普陀法院日前宣判高女需賠償女騎士人民幣19萬餘元(約新台幣85萬元)。據《上觀新聞》報導,高女引導愛犬過馬路時,因為牽繩長度太長,導致狗突然狂奔到馬路上,嚇到騎乘電動自行車的沈姓女子,沈女摔車送醫後被診斷多處骨折及脫臼,後遭鑑定為影響日常活動、學習與工作能力的十級傷殘。沈女認為自己依正常速度行駛,卻被狗嚇到受傷,飼主應賠償她醫藥費、住院費、交通費及休養期間開支;高女則指自己已善盡替愛犬配戴牽繩與注意義務,不願賠償。雙方鬧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飼養動物所生糾紛適用無過失責任原則,高女牽繩太長,讓寵物與其之間距離過大,造成狗只能先進入道路,並令騎車經過的沈女緊急煞車摔傷,事故存在因果關係;高女也未舉證沈女有重大過失或存在故意。判高女應賠償沈女所提費用,以及鑑定費、殘疾賠償金、律師費共計19多萬元。另外,可調整長度的伸縮式牽繩雖然讓遛狗變得更方便,但許多狗狗專家表示,牽繩太長或長度忽長忽短,會使狗混淆散步時的適當距離,導致狗容易暴衝,進而發生事故。
打羽球踩到流浪貓「摔成十級傷殘」 男子提告獲賠106萬…關鍵原因出爐
責任誰承擔?中國上海一名吳姓男子去年在羽毛球館打球時,因為不慎踩到流浪貓導致摔倒,構成十級傷殘,氣得對館方和餵食流浪貓的人提到。經過法院審理,判決結果也曝光了。吳男2023年4月20日和同事到上海一家羽毛球館打球,在殺球落地時,右腳踩到貓咪而摔倒受傷,送醫診斷為右雙踝骨折和右腓骨幹骨折,構成十級傷殘。為此,他向羽毛球館所屬公司和餵養流浪貓的肖某提告,求償35萬人民幣(約155萬新台幣)對此,肖某辯稱雖然有餵貓咪,但貓咪不是他所飼養。同事則表示,肖某會固定餵食流浪貓,還會帶去洗澡看病。法院認為,流浪貓和他構成飼養關係,應該承擔責任,而羽毛球館所屬公司,對經營的場地也有保障安全的義務,也得相對地承擔責任。另外,肖某第2次庭審時,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代表放棄相應的訴訟權利,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其自行承擔。吳男對肖某及羽毛球館的所屬公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最後,法院一審判肖某應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總共24萬人民幣(約106萬元新台幣),球館所屬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之後可以向肖某追償。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直喊判決不公,認為以後沒有人敢再餵流浪貓狗,不過據《極目新聞》報導,肖某是球館教練,因為他將貓糧放在球館的外廁所門口,造成貓可能進入球館,餵食行為和地點是導致貓出現在球館的主要原因,才會引發意外發生。因此,肖某聲稱「投餵者不能對貓管控支配」的理由並不成立,自己作為飼養者,就應該對貓和來運動的消費者負責。假如球館在肖某飼養流浪貓時,進行勸阻或加強防護,同樣不會發生事故,所以雙方都得負擔責任。
吃冰掉渣害滑倒…婦人成十級傷殘 法院判「吃冰擔4成責」:傷者也有責任
吃冰棒掉到地上要小心!在廣東就發生了一起案例,張姓和李姓住戶在大樓電梯門口吃冰棒時,不小心掉落了一小塊冰棒,後來造成王阿姨踩到滑倒,送醫治療診斷為十級傷殘,因此憤而提告吃冰棒的2人和社區管理公司。最終經過法院審理,吃冰棒的2人需負擔4成責任,社區管理則有未及時清理地面衛生之責,也需承擔3成責任。根據陸媒《九派新聞》的報導,日前張姓、李姓住戶在返家時,於電梯門口吃了冰棒時,掉了一小塊冰棒,不久後王阿姨經過,剛好踩上融化的冰棒污漬摔倒,被緊急送往醫院治療。而經過鑑定,此次的損傷構成了十級傷殘,王阿姨便選擇告上法院,求償醫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2萬元(約新台幣53萬元)。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王阿姨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走路時就應該要仔細觀察路面狀況,而踩到冰棒滑倒受傷,自身亦有責任;張姓、李姓住戶由於未對掉落的冰棒污漬進行清理,具有一定的過失責任;而社區管理公司應當保證公共區域道路通行安全,因此存在管理不足的問題,應該承擔起一定的責任。最終,當事人自願調解,張姓、李姓住戶是為危險源的製造方,需承擔4成責任;社區管理公司則因未能及時清理地面衛生,也需擔負3成責任;而王阿姨自身亦應在走路時多加注意,需要承擔3成責任。
室友感情糾紛…無辜女慘遭對方男友「砍20多刀」 開庭1舉動超心寒
好心被雷親!中國一名女子指控,室友去年和另一半發生感情糾紛,對方男友用送衣服的理由,拿出預藏的菜刀進行報復,結果連她也遭殃,被整整砍了20多刀,事後卻對她漠不關心,讓她相當心寒。何女士接受《華商報》採訪透露,2022年11月27日晚上,室友和王姓男友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執,王男找藉口要送室友衣服之際,用提前買的菜刀進行報復,等女方開門便砍了過去。何女士指出,室友衝到臥室,跑到她的床上躲避,把正在睡覺中的她驚醒。面對拿刀的王男,2人大聲呼救,怎料王男竟把刀揮向她,清楚感覺到右太陽穴部位被砍,為了自保她用雙手保護頭部,也因此手臂和腰部被砍了20多刀,造成雙手、肌腱、血管全部斷裂。何女士身上留下疤痕,但2人的家屬對她完全不關心。(圖/翻攝自微博)期間室友陷入昏迷,何女士苦苦哀求,王男以為她斷氣了,冷靜下來後報警,不久便被帶回派出所。至於她和室友則被送醫急救,經鑑定2人均為輕傷一級,但何女士的面部為十級傷殘。此案在今年10月開庭,3方家屬首次見面,然而室友家屬和王男家屬看到何女士,竟假裝不認識,連句溫暖關心的話都沒有,讓她非常難過。消息一出,網友紛紛砲轟:「天哪…這情侶倆都該死」、「這種人沒必要活著」、「作惡的人一定要嚴懲,不然會有不良示範」、「別信什麼閨蜜情了」。
友稱「有種丟我下樓!」 2男玩笑開過頭結局慘
湖南高院近日公布一起離譜案件,2020年3月,被害人和三名好友自駕前往張家界旅遊,四人入住某度假村,抵達飯店房間後,其中三人在陽台聊天開玩笑,表示要把賀男從陽台丟下去,賀男隨口反擊「你有種把我丟下去試試」,兩名男子竟開玩笑把好友丟出窗外,賀男從三樓滾落到馬路,造成十級傷殘,經法院核定,賀男的損失共計21萬多元,將近百萬台幣。
牽黃牛逛大街…卡車路過「叭一聲」 主人衰挨牛蹄踹飛「凌空撞貨車」下場超驚心
浙江省寧海縣一名黃姓農民,去年11月在工作結束,牽著自家的牛慢慢走回家的路上,一人一牛走著走著,剛好路上有一台貨車經過他們身旁,突然鳴笛了一聲,走在路邊的牛隻,可能一時被鳴笛聲驚嚇,突然抬起牛蹄,一腳踢中主人黃男的小腹,導致他整個人當場飛起來,直接撞上貨車的後輪胎。事後黃男向貨車司機和保險公司求償,於日前獲3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6萬元)賠償。據《寧海新聞網》報導,黃男因為被自家的牛,一腳踹飛撞上大貨車的輪胎,經過送醫治療後,被判定一處八級傷殘、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得不輕。而事發當下,因為大貨車車體很長又重,貨車司機在車禍時沒有察覺自己撞到人,所以駕車離開。而交警大隊調查後,無法判斷事故成因,黃男與保險公司,以及撞人的司機,三方多次協商賠償事宜沒有結論。今年9月,受傷的黃男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撞到他的貨車司機,還有保險公司,要賠償他各項損失,要求60萬元人民幣。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當時牽著牛在路上行走時,人跟牛都沒有按照交通規則,完全靠路邊行走;而貨車司機在駕車臨近牛時,突然鳴笛,的確有可能造成牛隻受到驚嚇。最後促使兩方簽訂了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黃男33萬餘元人民幣,彌補他在這起事故的損失。
14歲少女遭學姐體罰「深蹲150下」終身拄枴杖 起因竟是「一包零食」
四川省瀘州市14歲的少女,日前因故在宿舍被發現,床上留有一包零食,因此遭樓長學姐體罰,不但要求深蹲150下,還要寫千字檢討報告,後來導致十級傷殘,必須終身拄拐杖生活。對此,家屬與校方協商遲遲沒有共識,少女的母親出面疾呼,希望學校能負全責,並準備採取法律途徑。綜合陸媒報導,少女是在去年住校期間,被發現寢室的床上有一包零食,便遭到樓長學姐懲罰,不但要求做150個深蹲,還要交千字檢討報告。但最誇張的是,當時學校輔導老師就在一旁,但卻沒有出面阻止。而少女的腳踝在被罰深蹲之前,其實曾受過傷,當時傷勢即將康復,她因害怕劇烈運動會再讓舊傷復發,因此希望免除深蹲體罰,但卻遭到強烈反對,只好硬著頭皮完成體罰。後來完成體罰後,少女腳部明顯刺痛,最後住院治療才發現,她的腳部關節功能受損80%,已經達到不可逆的損傷,因此被判定為十級傷殘,終身只能拄柺杖走路。少女在確定變成殘疾人士後,不但因此留級了一年,成績一落千丈,還因此被診斷為抑鬱、易怒的狀態,還有自殘傾向。少女反映,當初被發現在寢室床上的零食,根本不是她的,是室友丟在她床上,可是樓長學姐跟輔導老師,卻執意要懲罰,才導致憾事發生。少女母親也無奈表示,女兒這輩子生活都要拄柺杖,相關醫療費用不知道還要花多少,希望校方能負責。目前當地教育局也介入處理,且案件仍在協商,希望早日釐清真相與責任歸屬。
大媽行竊爬廁所外管落跑 摔成十級傷殘向超市求償80萬
在中國大陸江蘇省有名王姓大媽在超市購物時企圖順手牽羊,不過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在逃跑時從2樓跳下摔傷,因此提出告訴要跟超市求償包含醫療費用、傷殘賠償金等17.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0萬元),近日昆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將駁回大媽的訴訟請求。該名王姓大媽是在2018年8月19日時,到昆山花橋地區某間超市要採買蔬菜,她自稱因為買的東西不多,所以並沒有拿購物籃,在超市二樓剛好發現衣服打折,所以拿了2件短褲要給兒子,便直接放入自身攜帶的環保袋中,不過在結帳時卻忘記付短褲的錢,因此超市員工認為她在行竊,將她帶到2樓經理室內,在情急之下王大媽「慌不擇路」直接從二樓跳下,也因此骨盆多發性骨折,評為十級傷殘,因此決定對超市提出告訴,求償17.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0萬元)。不過該超市則拿出監視錄影畫面當作證據表示,當時王大媽結帳時從環保袋中翻找錢包,不可能沒看到放在裡面的短褲,且在員工將她帶往經理室途中,王大媽還企圖將短褲扔回貨架「湮滅證據」,也從沒有限制王大媽人身自由,她是在企圖從廁所外管道攀爬逃跑時摔落才受傷,跟超市並無關係。最近中國大陸江蘇省昆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為王大媽並沒有舉證其受傷跟超市之間原因,且從監視錄影畫面可明顯看出,超市方面沒有脅迫、暴力等行為,王大媽才是造成自己受傷的主要原因,因此決定駁回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