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
」 離婚 趙建銘 陳幸妤 賠償 離婚協議書
藍白竹北破局恐「一屍N命」? 蔡壁如給關鍵解答
竹北市藍白破局引發外界關注,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今(8)日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蔡壁如提到,是否會「一屍N命」,她認為沒那麼嚴重,選民有情緒但一陣子就會恢復,並直言若是民眾黨中央與國民黨有談及協議甚至涉及背信,就拿出白紙黑字打臉藍營。竹北市藍白合破局,造成小草群眾不滿,蔡壁如表示,她目前看不懂竹北市的現況,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日前提到,竹北市民眾黨不得為其他政黨站台,其他人會憂心全國已經藍白合破滅,但竹北不到23萬人口,是否會牽動「一屍N命」,「好像沒那麼嚴重」。她說,選民確實會有情緒,但等接近選舉,情緒過一段時間就會恢復。蔡壁如也說,尤其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即將開庭,以及小草普遍認為台灣在民進黨執政下整體經濟環境差,只有少數高科技業獲益,還有行政院長卓榮泰多次不副署法案,甚至日前發生毒油事件不了了之等因素,最後一樣無法支持民進黨。蔡壁如說,地方選舉地方經營是主力,會淡化藍綠的關係,但政黨間是既競爭又合作關係,無法合作就各自努力;在國民黨與民眾黨合作的框架協議,基本上僅有宜蘭縣、新北市、新竹市、嘉義市,沒有新竹縣、竹北市,如果口頭有,最後是否有落實在白紙黑字文字中,若沒有就回歸到政黨競爭又合作關係。「國民黨若背信的話,就把白紙黑字拿出來打臉他們啊!」蔡壁如強調,當時是民眾黨其他縣市若不提候選人,就支持國民黨,民眾黨未提名縣市就是希望去支持國民黨一起教訓總統賴清德。她重申一開始的理解是全國都藍白合,在協議書內所含4縣市,就是推1人共同支持。「希望這一頁趕快翻篇,現在幫邱臣遠加油比較重要。」蔡壁如說,黨中央所說明的就是4縣市談藍白合,目前新竹縣、竹北市各說各話,對於其他縣市一定會有外溢效應,若吵超過1個月全國小草支持者就會各自歸隊了。
消失7天!梁軒安求「老婆回家吧」曝婚變原因 蕭淑慎回應了
49歲女星蕭淑慎與小15歲的丈夫梁軒安於2017年結婚,過去曾多次傳出婚變受到外界關注。今(7)日,梁軒安突然貼出夫妻過去的恩愛照片,並寫下「老婆回家吧,對不起,是我的錯」,透露蕭淑慎與他大吵後離家,至今已經7天未回家。不過,蕭淑慎稍早發文回應,質疑梁軒安為何喜歡將所有事情公開,直言「要昭告也沒關係,講點事實好不好」。梁軒安日前接受《壹蘋新聞網》訪問時,透露先前因官司問題影響工作與收入,生意也受到衝擊,因此曾向蕭淑慎借3萬元周轉,自己後來還了1萬元,但日前再度開口詢問能否借3萬元時,蕭淑慎卻拒絕並對他說出「你白吃白喝」,讓他感到相當不滿。梁軒安聲稱,他和蕭淑慎目前住在蕭淑慎弟弟名下的房子,但每個月他都有繳房貸。另外,兩人當初登記結婚時,也曾簽署婚前協議書,因此他無法理解蕭淑慎為何在金錢問題上如此謹慎,認為夫妻之間對財務劃分得太過清楚。梁軒安透露,在那天晚上大吵一架後,隔天自己照常外出工作,沒想到回家時卻發現蕭淑慎已經收拾東西離開,梁軒安急忙傳訊息詢問妻子的去向,蕭淑慎卻拒不透露,根據梁軒安的說法,蕭淑慎曾回嗆他「你這麼厲害,怎麼不去男模會館上班?」隨後,梁軒安詢問身邊朋友,同樣沒有人知道蕭淑慎的去向。因此梁軒安決定在臉書發文,並貼出多張2人過去的恩愛合照,寫下「老婆回家吧,對不起,是我的錯」。 不過,蕭淑慎稍早在臉書發文回應「怎麼那麼喜歡所有事情都昭告天下?要昭告也沒關係,講點事實好不好」。蕭淑慎透露,認識自己比較久的人都知道她的性格,「說實在話,跟一個沒有病識感的人相處,真的挺累的」。蕭淑慎坦言,對方喜歡上新聞自己並不在意,但不希望之後又有人勸她好好溝通,「那我就不再接受了」。蕭淑慎進一步表示,自己想寫下這些話並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我不找你麻煩,你為什麼整天要惹我?惹到我真的滿出來,我只會讓別人難過而已」。
校地占豪宅1/校舍越界敗訴狠砍租金95% 住戶怒控惡霸
台北市精華區都更案、單價120萬左右的「和平官址–拓樸」,遭隔壁新民高中佔地3.26坪,雙方對簿公堂,一審判決校方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拆屋還地前每月付租金6778元;社區住戶體諒少子化浪潮下學校經營不易,其實不強求還地,照判決付錢就好,不料新民高中上訴要求「打0.5折」,只願支付不當得利1萬5619元及月租金339元,這讓社區深感屈辱,原本有意敦親睦鄰卻被軟土深掘,痛斥校方猶如惡霸。「和平官址–拓樸」集合式住宅位於北市中正區牯嶺街95巷,由富鉅祿及萬仕達兩家建設公司接力完成,於2021年完工,14層樓高共52戶,分43、46坪兩種房型,標榜2分鐘到全聯、3分鐘到公園、5分鐘到捷運站但鬧中取靜,近兩年每坪售價均破百萬,今年3月有一戶以6千萬元出售。和平官址建案為強調生活機能與文教特色,提到社區「靠近強恕中學旁」,強恕中學因併入新民國小,去年改名為新民高中,本件鄰房佔地官司即源自強恕中學與都更住戶之間的糾紛。本刊前往現場,新民高中後門附近有棟校舍正在施工中,建物外牆緊貼和平官址社區車道上方的ㄇ字型金屬護欄,牆角有紅字註記測量數據,也看得出校舍陳舊,與鄰近馬路的新砌牆面形成對比。社區總幹事指出校舍越界範圍。(圖/劉松霖攝)和平官址總幹事張榮添對本刊表示,住戶入住後,懷疑新民高中教室及圍牆「吃到」社區土地,為確認是否越線佔地,找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第一次測出學校占用21.37平方公尺,但第二次測量結果「縮水」,僅有10.77平方公尺(約3.26坪)。社區回頭檢視建商、地主與區權人簽署的土地買賣合約書,發現簽約時沒留意的「特約事項」寫著「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原來學校自知校區西北側教室與圍牆蓋在國有畸零地上,長期向國有財產署租用,富鉅祿建設公司為了擴大都更基地,2016年跟校方協議放棄承租、由建商向國產署購地,並承諾拆牆後在校地範圍內重新砌牆,但實際上只拆了10.6平方公尺,就因為再拆下去會導致建物全面崩塌,所以仍有10.77平方公尺未拆除。占用豪宅鄰地的校舍施工中,預計作為外師宿舍使用。(圖/劉松霖攝)但富鉅祿與學校的協議書內容,並未在土地買賣合約上詳盡載明,和平官址住戶不滿建商隱瞞跟校方間的協議,又沒盡到告知義務,認定強恕中學應賠償非法佔地費用,以地政所二次丈量的10.77平方公尺及申報地價10%計算,提告求償不當得利59萬3920元,並要求拆屋還地前按月給付2萬480元。學校將土地買賣合約中的「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當護身符,主張校方合法占用,反批社區提告是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不過台北地院指出,學校與建商的協議並未同意校方可永久佔地或無償使用,而且協議的效力僅限學校、建商,社區住戶沒有義務承受,以申報地價年息8%的行情,判決新民高中應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還地前須付月租金6778元。社區總幹事張榮添說,新民高中每月付租金6778元,比任一住戶的管理費都低,也不到社區總管理費1%,其實沒什麼太大用處,提告的訴求很簡單:管委會要給住戶一個交代,即使法官判1千元也會接受,社區會尊重法院判決。張榮添表示,一審宣判後,新民高中曾詢問管委會的帳戶,讓社區以為學校也接受判決結果,沒想到校方仍提起上訴,只願支付一審金額的20分之1(即5%),這讓住戶哭笑不得,秉持友善、寬容卻被學校當成很好欺負,「不覺得它這個有點惡霸、有點離譜嗎?」本刊詢問新民高中,校長室人員說由發言人回應,但截稿前均未獲得校方說法。
好聚好散!已離婚就放過彼此 趙建銘喊話:勿醜化別人來墊高自己
前總統陳水扁之女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婚變風波鬧得沸沸揚揚,趙建銘25日打破數日沉默,現身受訪交代整起事件始末,並反擊陳幸妤:「不用醜化別人來墊高自己。」趙建銘今早出面接受媒體聯訪,一一澄清說明事件中每個問題,他提到當初診所6000萬的貸款雖是在陳幸妤名下,「但在離婚前,本人已經被迫全數還清,所以沒有陳幸妤背負貸款一事。」強調陳幸妤只有付頭期款,自己還清大部分貸款。趙建銘說當初離婚是陳幸妤所提,自己是被逼離婚,原因方面是家務事所以就不便透露,而對於陳幸妤過往的發言及陳述方式「感到遺憾」,並向女方喊話:「婚都離了,請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不用醜化別人來墊高自己。」對此,陳幸妤稍早也做出回應,表示相關問題已涉及離婚協議書內容,金流也相當複雜,並非短時間內能完整說明,並強調趙建銘講的也不是事實。至於趙建銘盼兩人好聚好散,陳幸妤則反問:「他搞成這樣要怎麼好聚好散?」
趙建銘稱「婚都離了放過我」 陳幸妤反擊:但凡對我好一分都不會離婚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離婚風波持續延燒。趙建銘今(25)日上午首度現身回應相關爭議,強調離婚一事「是我被逼的」,並希望雙方好聚好散。陳幸妤隨後接受媒體訪問,聽到相關說法後無奈回應,「好啦,沒關係啦,就是他被逼啦,聽他講話我會中風」,雙方再度隔空交鋒。趙建銘上午8時許受訪時表示,兩人離婚並非由他主動提出,並談及診所財務問題,聲稱診所後期貸款均由他全數還清,希望雙方既然已經離婚,就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並向陳幸妤喊話「好聚好散啦」,不要踩低別人、捧高自己。陳幸妤稍後進入診所前接受訪問,被問及趙建銘聲稱自己被迫離婚,以及診所店面6000萬元貸款均由他償還的說法時表示,相關問題已經涉及離婚協議書內容,當中的金流相當複雜,並非短時間內可以完整說明。陳幸妤表示,如果將相關明細全部攤開,可能需要花費數小時才能看完,並指趙建銘談到的內容已涉及離婚協議中的保密條款,依協議可能涉及1億元的違約金。她同時否認趙建銘的說法,強調「他講的也不是事實」。對於趙建銘希望兩人「好聚好散」,陳幸妤則反問,「他搞成這樣要怎麼好聚好散?」她表示,如果趙建銘剛出獄時「但凡對我好一分,多講幾句,我都不可能想要離婚」,透露自己並非一開始就決定結束婚姻。陳幸妤也提到,當初已經決定離婚並諮詢律師時,律師甚至曾對她表示,「我覺得你對趙建銘還有愛」。她當時則回應,「但我喜歡的那個人,已經不是現在這個人了」。此外,針對趙建銘坦承曾追求許芊芊一事,陳幸妤情緒明顯激動,質疑對方既然已經承認追求過許芊芊,卻又宣稱是她逼迫離婚,「那到底誰逼誰啊」。她並表示,自己曾經遭受長達2年的冷暴力,因此才會希望結束這段婚姻。陳幸妤表示,自己並非想採取「毀滅性」作法,而是已經走投無路。她聲稱,當時如果不透過親友,就沒有其他管道能與趙建銘溝通,因為雙方原本可以聯絡的管道都遭到封鎖。她進一步表示,趙建銘曾要求她自己檢討做錯什麼,讓她花了3年思考相關問題。即使曾透過孩子轉達自己肩膀疼痛的情況,也被對方認為是在「情緒勒索」,因此後來不敢再透過孩子傳達事情。
趙建銘亮保密條款! 陳幸妤反控「要賠我1億」:誰會隨身攜帶離婚協議書?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婚姻生變,引發各界熱烈討論。趙建銘昨晚(20日)自越南返台,抵達高雄小港機場時,向媒體展示離婚協議書影本,並指著第8條內容,明示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否則須賠償1億元。對此,陳幸妤今早(21日)受訪時就狠酸,「我沒隨身攜帶(離婚協議書),誰會隨身攜帶,都出國去玩了。」對於趙建銘在機場被媒體包圍,並拿出離婚協議書一事,陳幸妤笑道,有看見記者狼狽奔跑,但看不清楚畫面,雖然有想過他會公開,但趙建銘影印的有點草率,下面還沒有簽名,「他現在就是打定主意,覺得我沒有任何可以跟你們講的證據,或是要用這個堵住我的嘴,讓我不能講。」由於親近扁家的知情人士曾透露,陳幸妤與趙建銘的離婚協議書,正式簽字的條款共有6條,但趙建銘所提出版本中,保密協議卻是第8條。對此,陳幸妤回應,是6條還是8條,她並不知道,要再回去看,「我沒隨身攜帶離婚協議書阿,誰會隨身攜帶,都出國去玩了。」陳幸妤說,反正有保密條款那1條,她有問過律師,趙建銘嗅出協議書的內容,已經觸犯保密條款,而那張紙裡面寫的任何字,就是協議書本身,包括1億這2個字,也都是協議的內容,就不能隨意公開,昨天建銘直接亮出來,「我去提告的話,他應該要賠我1億。」陳幸妤也直言,「如果他告我,我也告他,其實也算是扯平,就看法官認定誰違反比較多。」
趙建銘秀「1億保密條款」 律師:陳幸妤4招可讓對方拿不到錢還倒賠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日前公開談及與前夫趙建銘的婚姻、資產等爭議,引發各界熱烈討論。趙建銘昨晚(20日)自越南返台,向媒體展示離婚協議書第8條內容,明指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否則須賠償1億元。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如果他是陳幸妤的委任律師,有辦法讓趙建銘拿不到賠償,反而還要吐錢。楊律師於臉書帳號撰文道,假如趙建銘真的要陳幸妤賠償1億元違約金,其實勝算很高,但假設他是陳幸妤的律師,他會藉由以下招式來反擊、維護權益。楊律師提到,首先離婚協議的第8條規定,有些事應保守秘密,這代表有些可以說、有些不能說,而什麼是「個人生活的相關隱私」、「職業的相關隱私」?協議書上並未明確定義,也意味著「不確定哪些可以說,不確定哪些不能說」,因此依民法總則的法理,如果是「不確定」的意思,就表示無效,所以第8條無效。楊律師直言,即使第8條為有效,由於內容及定義「不確定」,所以不能確定陳幸妤說出的哪些內容算是違約。楊律師指出,如果第8條有效且確定違約,而陳幸妤說的都是事實,加上趙建銘壯年期間都在坐牢,扣掉6000萬診所及兒子2500萬教育金,這輩子從沒賺到1億元,足證1億元違約金實在過高,因此可以先依民法第252條請法院減少違約金。楊律師認為,陳幸妤並沒有全部違約,因為第8條應保守的秘密很多,而「個人生活的隱私」只提到一小部分,況且陳幸妤說得很模糊,很多是記者、鄉民自己查出來的;「職業的穩私」也提得很少,「協議期間的細節」更是根本沒提,故陳幸妤已履行絕大部分的保密義務,就算有違約,也只違反一小部分保密義務,所以能依民法第251條再減少違約金,「東扣西扣後就沒剩多少啦!」楊律師表示,假設近15年扶養孩子的費用共1500萬,陳幸妤可以請求趙建銘返還750萬,再追回2300萬元教育基金及利息,並撤銷6000萬的房屋贈與,而這與趙建銘要求的金額相抵銷後,陳幸妤絕對還有剩,「所以結論是趙建銘拿不到半毛錢,反而要再吐錢。」
趙建銘亮出離婚協議「保密條款」 律師分析4點:賠1億沒那麼容易
前總統陳水扁的愛女陳幸妤,在50歲生日當天(8月12日)於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表示2人已經離婚,掀起外界熱議。趙建銘昨晚(20日)從越南飛回高雄小港機場時,向媒體公布離婚協議書,暗指陳幸妤違反第8條保密條款,須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對此,律師林智群列出4點分析,認為陳幸妤的Google評論恐怕「有點危險」。林智群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趙建銘在機場剛下飛機,就對媒體狂發聲明書,要大家看離婚協議第8條,裡面的關鍵字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而這個其實是類似結果犯的概念,就是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要有侵害產生,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林智群提到,至於陳幸妤的Google評論,以及後來受訪所說的話,是否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他認為有點危險,特別是Google 評論,談及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而這樣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等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林智群直言,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真的判賠1億元,「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林智群指出,趙建銘選擇把離婚協議發給眾人,原先大家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趙建銘返台秀離婚協議「1億保密條款」 律師傻眼:你是不是也要賠?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婚姻生變,引發外界熱議。趙建銘17日清晨搭機前往越南胡志明市,昨晚(20日)返抵高雄小港機場時,僅對現場媒體表示「我不能說話」,並掏出一疊離婚協議書影本發送,並要求大家注意第8條內容,明指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若違反須賠償1億元。對此,律師劉韋廷就質疑,「你公布了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自己是不是也要賠1億元?」根據趙建銘展示的離婚協議書,陳幸妤為甲方,趙建銘則是乙方,雙方同意離婚並約定「雙方無意繼續婚姻關係,合意離婚,並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而第8條更明載「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針對此案,律師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趙建銘把這一條拿出來,意思很明顯,就是在告訴外界:「我為什麼都沒有講話?因為我們有保密協議。」甚至也可能是在提醒陳幸妤,繼續將婚姻的事情拿出來講,是不是已違反離婚協議?但趙建銘現在為了證明對方有保密義務,直接把「保密條款本身」完整拿給媒體看,「那這份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算不算『協議期間的細節』?如果算的話,那把第8條公布給媒體的人,是不是自己也可能踩到這條線?」 劉韋廷指出,這變成一個很有意思的法律問題,如果拿保密條款出來指控別人不保密,結果為了證明有保密條款,自己先把保密條款公開,法律上當然不能因此直接說趙建銘一定要賠1億元,還得進一步看整份離婚協議如何解釋,加上第8條後面還有一個重要條件「必須因為違反約定,導致任一方或親屬的隱私受到侵害」,所以單純公布「有這個條款」,跟公布婚姻生活、財產、子女、感情等具體內容,法院將來怎麼認定,未必相同。劉韋廷說,即使真的構成違約,約定要賠償1億元,也不代表法院最後一定會判1億元,違約金如果過高,法院仍有可能依法酌減。劉韋廷認為,保密條款不是只拘束陳幸妤一個人,它上面寫的是「雙方」,若要拿這張離婚協議書要求對方遵守,第8條的每一個字,趙建銘自己恐怕也得一起遵守,否則最後的問題可能就是「你說她違反保密協議,那你把保密協議拿給全台灣看的時候,你自己有沒有違反?」而這個狀況,才會是這張離婚協議書曝光之後,最值得討論的法律問題。
女星遭「斷崖式分手」多年後真相曝光 氣憤當面對質
《寶島西米樂 守護》中,何宜珊飾演「春燕」當年被盧彥澤斷崖式分手,背後原因正是黃瑄飾演的「曉蘭」當年的關鍵決定,拆散了這對有情人。劇中春燕意外發現海珍當年留下的離婚協議書及一封信,察覺當年的分手另有隱情,當面找曉蘭對質,徒弟與師母多年來首度正面衝突。劇中何宜珊一路有理有據地追問真相,讓背負秘密多年的黃瑄差點招架不住,甚至腿軟蹲地,現場氣氛緊繃。黃瑄因棒打鴛鴦,成為觀眾撻伐的對象。她先前曾在社群笑稱自己很榮幸被編劇選中,成為阻隔角色幸福結局的一面高牆,更形容原本的「白玉蘭」,從此化身「黑蘭嬌」。但在黃瑄看來,曉蘭並非單純想拆散春燕與中和,只是當時家庭與經營壓力接踵而來,加上女兒海珍遭遇重大變故的情況下,試圖找出一個自認能夠保護家人的辦法:「她只是被迫在崩塌的人生裡,做出她以為唯一能保住一切的選擇。」何宜珊劇中發現當年自己被分手原因不單純,跑去找黃瑄質問。(圖/台視)何宜珊透露,她與黃瑄都覺得這場戲演得很過癮:「很期待,終於可以戳破多年的謊言!但站在角色上會需要注意到自己是人妻,還有寶島和寶川的關係,以及過去師母對自己的恩情。」拍攝前幾天,黃瑄和何宜珊也花了不少時間,將台詞和情緒重新梳理,何宜珊表示:「感謝瑄姊的幫助,拍攝當下我們都很放心的把自己交給角色和對方。」不只如此,何宜珊在劇中近來也常與老公因理念不同發生爭執,吵架都條理分明、句句有理,氣勢完全不輸對方,簡直成了「寶島吵架王」。對此何宜珊笑說:「我覺得台詞本身就寫得很有道理!」她認為只要順著角色的思考邏輯,就能自然呈現春燕堅定的一面。何宜珊透露,過去的自己其實很不喜歡跟人衝突,遇到問題多半選擇冷處理,後來才慢慢學習勇敢表達感受:「一度變成據理力爭型,而現在的我是朝溫柔溝通型努力邁進中!」而在拍攝多場情緒戲後,何宜珊笑說,自己意外發現生氣時會忍不住用台語碎念。現實生活中若和身邊的人發生衝突,她會先讓自己冷靜下來,甚至使用「科技手段」解決,她笑說稱:「我會先找 AI 吵一下!」何宜珊透露,有時候會先問AI該怎麼處理,而AI通常會幫忙理性分析問題,讓自己重新站在對方立場思考,再回頭溝通,何宜珊表示:「這樣比較不會讓情緒帶著走。」
北港滷味突宣布停業!老闆曝「房事問題」:被離婚了
「北港滷味」在雲林經營約10年,是不少在地人熟知的美食店家。不過,老闆昨(15)日在社群平台發文透露,因「房事問題」衍生家庭糾紛,最終走上離婚一途,店家也因此將暫時歇業。至於未來是否會重新營業,目前仍未有定案,消息曝光後讓不少忠實顧客相當不捨。「北港滷味」老闆15日在個人臉書發文,並貼出離婚協議書,無奈寫下「北港滷味這次真的要暫休一陣子了」。他透露自己「臨時被離婚」,新房全歸女方、店面則歸自己,目前最急迫的事情,是先找到一個可以居住的地方。老闆進一步說明,兩人是因為房事問題衍生家庭問題,最後走到離婚這一步,「口頭要我自己出去找,真的跟人聯絡了,都還沒真見面也不行」。至於財產分配,老闆則表示,「至於財產分配我也懶得爭取,該欠人家的就當作欠人家的,屬於我的要多拿也無所謂,老天自有安排」。而外界最關心的「北港滷味」未來是否還會繼續營業,老闆坦言,當初兩人是為了創業才走在一起,店家原本也是以「雙人店」的模式設計,如今雙方已經離婚,他自己也還沒想好是否要繼續經營,「這幾天待我耍廢一下」。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忠實顧客留言關心,甚至有人直接把焦點放在招牌美食上,留言「只有我關心吃不到滷蛋白嗎」、「雖然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是有手藝不怕走到哪會餓著」、「離婚為什麼要影響到滷味攤,滷味是無辜的」、「還好你還有拿得終生吃飯權(拿到滷味經營權)」。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不一定是珍奶、炸雞!專家曝「水果吃錯恐變胖」 這5種放心吃. 司機疑睡著!匈牙利巴士「失控翻覆墜溝」 釀12人死亡10人重傷. 希臘度假釀悲劇!17歲少年洗澡「拿蓮蓬頭」突遭強烈電擊身亡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金曲歌后自爆坎坷音樂路月收僅2千元 慘遭前夫「斷崖式離婚」
新科金曲台語歌后PiA吳蓓雅日前登上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回憶起本屆金曲獎「死亡之組」的廝殺,每一位入圍者都各具特色,她笑說:「心裡想如果不是冰冰姐得,應該就是我了吧!」而典禮前夕,與她斷聯許久的前夫竟也大方傳訊息祝賀,雙方上演短暫破冰。談起這段無疾而終的婚姻,吳蓓雅透露前夫同為音樂人,兩人因欣賞彼此才華擦出愛火,雖然對方小她9歲,一度讓她驚呼:「這弟弟瘋了嗎?」要對方先問過媽媽,但交往半年後仍在對方的貼心攻勢下閃婚。她提及前夫曾因她一句話,就送上價值20萬、全世界僅50把的限量木吉他,更在摩天輪單膝下跪求婚,讓她感動點頭嫁,怎料這段婚姻僅維持兩年半,就面臨了「斷崖式離婚」。吳蓓雅說當時毫無預兆,前夫在日常聊天中突然拋出「無法繼續」的震撼彈,即便嘗試溝通挽回也無濟於事。對方為了趕快離婚走,甚至使出殺手鐧,在客廳、廚房、房間貼滿了離婚協議書,讓她當下錯愕又無奈,心想可能是他年紀較輕比較不會處理問題,就默默把這些協議書收走拿回公司當廢紙用。歷經兩次離婚調解,身心重創的吳蓓雅一度必須求助身心科,至今仍需定期看診。在最痛苦的暗黑時期,她曾試圖寫小說療傷,劇情甚至幻想自己化身特務去「暗殺前夫」,但被指導老師吐槽BUG太多不適合。最後她回歸音樂本業,原本打算製作一張「女性復仇」的憤怒專輯,卻發現自己根本寫不出苦情或充滿恨意的歌,和老師哭訴後,決定轉向發揮自己擅長的輕快、幽默、風趣與諷刺風格,成功將傷痕轉化為得獎作品。除了感情坎坷,吳蓓雅的音樂路也走得極其艱辛。出身補教家庭的她,因堅持走音樂路,曾遭當老師的媽媽激烈反對,甚至氣到揚言斷絕關係,兩人約定「2年沒紅就考研究所」。期間她曾慘到一個月收入僅2、3千元,還被業界酸「音色沒有辨識度、能幫公司賺多少錢?」但她始終沒有放棄。奪下金曲歌后當天,吳蓓雅與母親在典禮後碰面,兩人相視流淚、緊緊擁抱數分鐘,她感性對母親喊話:「謝謝妳一直支持我,我會繼續努力不讓妳擔心。」同時,她也向天上的父親遙寄思念:「老爸!我拿到歌后了!謝謝你給我靈感創作台語歌,希望我能成為你心中的驕傲。」吳蓓雅曾慘到一個月收入僅2、3千元。(圖/和展影視提供)
媳婦簽離婚沒先讓公婆同意! 長輩氣喊「在台灣法律無效」挨批
近日一位長輩發文直言,媳婦未經公婆同意就簽下離婚協議書,在台灣法律上應屬於無效。貼文一出,引來大批鄉民留言狂酸「有簽賣身契嗎?」、「如果公婆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有位網友匿名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媳婦沒有事先徵得公婆的同意,就擅自簽下了離婚協議書。這在台灣法律上算是無效的吧?」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表示,「你們夫妻離婚也不需要媳婦同意的,很公平」、「不止有效還有笑,已離婚,對方不是你媳婦,請不要再打擾,她跟你們家沒有任何關係」、「還要先告別祖先嗎?」、「有簽賣身契嗎?不然怎麼要你同意」、「都鬧到要離婚了,還在管誰的感受」、「結婚都不用了,離婚為啥要?」、「離婚證書上有哪些地方是需要填寫公婆的名字?」、「去戶政機關只要2個見證人,離婚協議書當事人簽名,這離婚就生效,身分證兩人都要換新的,配偶欄不會有名字」。對此,一名律師將該貼文轉發至Threads後,忍不住打趣道「依據大清律例無效嗎?」也引來不少網友留言,「我有客戶的前夫來離婚說要帶監護人即爸媽,前夫45歲」、「我也沒有經過婆婆同意,就把前夫拖去簽字了,婆婆差點氣死」、「如果他們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要是真這樣,台灣哪還有女生結婚」、「兒子媳婦未滿18歲?」、「難怪現在熱門擇偶條件多了一條:父母雙亡」。
勞動部擴大補助!減班勞工可領最高16300元 申請條件曝光
受到國際情勢變化及關稅政策影響,部分產業近期因訂單調整而實施減班休息。為降低勞工收入減少所帶來的衝擊,同時協助在職勞工持續提升職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持續推動「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符合資格的勞工在減班期間參與指定訓練課程,完成課程後可依實際參訓時數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補助可達1萬6300元。勞動力發展署表示,近年國際經貿環境變化快速,部分企業因市場需求波動調整產能,進而與勞工協商實施減少正常工時措施,也就是俗稱的無薪假。為避免勞工因減班而影響生計,政府透過再充電計畫鼓勵勞工利用空檔進修,提升專業技能與就業競爭力。在申請資格方面,發展署此次也進一步放寬通報機制。過去減班休息案件大多由企業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辦理通報,如今除了企業申報外,勞工個人也可自行提出相關文件申請認定。勞工若持有勞雇雙方同意減少正常工時的協議書,或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調解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據以向主管機關提出通報。待主管機關查證確認減班事實後,勞工便可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參訓申請。發展署指出,此次計畫最大特色在於提供多元且彈性的進修方式。符合資格的勞工除了可參加各分署自辦或委辦的在職訓練課程外,也能透過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參與線上課程,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課程內容涵蓋產業技能提升、數位應用、專業證照及職能發展等領域,勞工可依照個人職涯規劃及產業需求選擇適合課程,藉由進修強化未來職場競爭力。除了補助勞工個人參訓之外,勞動部也同步推出企業辦訓補助措施,希望協助企業留住人才。發展署表示,若事業單位在減班休息期間安排員工接受在職訓練,並承諾於訓練期間維持整體僱用規模達90%以上,即可向各地分署申請訓練補助。根據規定,符合資格的企業可獲得實際訓練費用補助,單一企業最高補助金額可達350萬元。政府期盼透過勞工訓練津貼與企業辦訓補助雙軌並行方式,協助企業度過景氣調整期,同時維持勞工就業穩定。勞動力發展署強調,再充電計畫除了能減輕勞工因減班造成的收入損失,也有助於提升專業能力,讓勞工在景氣回升後能迅速銜接職場需求。對企業而言,透過辦理訓練課程培養人才,也能縮短市場變化所帶來的調適時間,達到勞資雙贏目標。(圖/勞動部)
電商女王瑪菲司認「輸不起」 羞曝年收破13億全靠夫妻「這檔事」助攻
電商女王Mavis瑪菲司和老公H先生今(4日)一同出席媒體餐敘,她透露雖然整體消費市場趨於保守,但公司去年業績仍突破13億元大關,在競爭激烈的電商環境中維持穩定成長。她坦言,現在肩負3個孩子的教育與家庭開銷,因此更加積極投入工作。H先生則笑說,今年光是繳納稅金就已達8位數。瑪菲司晶瑩電商事業有成,去年更找來舒華擔任商品代言人,讓品牌成功打入其他年齡層,原本客群是30至40歲,「會發現買的人都是新客人,年齡層比較小的有增加。至於公司是否有上市上櫃規劃,瑪菲司則直言目前沒有此打算,「我不想讓別人當老闆,自己掌握度比較高」。談到家庭生活,夫妻倆最近因大兒子即將升上國中,對於未來就讀公立或私立學校產生意見分歧。瑪菲司傾向讓孩子就讀公立學校,H先生則認為私立學校環境相對單純,希望孩子能夠過得更快樂、不必承受過大競爭壓力。兩人甚至為此激烈爭執,瑪菲司氣到要老公去買離婚協議書,讓現場媒體聽得哈哈大笑。瑪菲司邀來舒華為自家產品代言。(圖/侯世駿攝)瑪菲司與H先生結婚12年,今兩人也大方分享婚姻相處之道。當被問到夫妻生活頻率時,H先生表示「該做都有做」,瑪菲司則笑稱其實相當頻繁。甚至被追問是否曾因夫妻感情甜蜜而帶動直播業績,她害羞思考後坦承:「有啦,應該業績有翻倍。」至於近期台灣股市漲到4萬點,瑪菲司表示自己個性保守,從未投入股市,「因為我輸不起,我們就是努力賺錢」,H先生則透露有小額投資股票,金額約十多萬元。此外,瑪菲司最近也跨足戲劇領域,剛完成與卜學亮合作的新劇拍攝。劇中她挑戰全裸但不露點演出。對於另一半能接受的演出尺度,H先生表示底線是不露點,至於吻戲則尊重妻子專業判斷,「還是要看對手是誰」。夫妻一來一往互動幽默,展現出多年婚姻累積的默契。瑪菲司6日將赴巴黎出席頒獎典禮,代表台灣站上國際舞台。(圖/菲文創娛樂提供)
白家綺揭離婚內幕 自嘲「分負債不是財產」
庾澄慶(哈林)主持公視益智節目《哈!真相大白了》,邀來演員白家綺、張睿家、李又汝、李夢純(蘇瀅)與鄭亦真、朱楚文兩主播同上節目。節目上出題「夫妻婚後,個人財產自動共有」題,讓有經驗的白家綺、李又汝侃侃而談,白家綺還自爆「分負債不是財產」。節目上出題「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夫妻結婚後,所有個人財產自動成為雙方共有」,過程中幾位參賽者在「╳、○」間游移不定。哈林看了笑說「你們真以為我們這是遊戲節目?」。最後白家綺、李又汝、朱楚文毅然決然選了「╳」,白家綺還笑稱「畢竟我自己有經驗嘛!」白家綺進一步分享「我記得如果我在婚前自己買房子是自己的,結婚後的存款、財產則是共有」;還說「我那時候有查一下法規,好像題目說的這樣,但那時候我們離婚時並沒有什麼財產,我們是平分負債啦!」,讓哈林笑說「不能分錢還要分債」。李又汝也自己舉手高呼「我有經驗」,她說「我的經驗是我是婚後才買房,然後那個時候確定就是買房的話,就是共同持有,但是婚前買則是可以自己持有的」。而李夢純、張睿家、鄭亦真選了「○」,李夢純個人表示「我記得離婚時好像有一條是,如果雙方協議的話,好像要放棄共同財產這件事情」;李夢純補充「我有離婚的朋友,他們在做這個協議的時候,他們有特別寫出來」。哈林質疑「妳說離婚協議書裡面有這一條?」,白家綺冷回說「所以說她沒經驗嘛」引大家大笑。這題答案公布確實是「╳」,節目上的律師陳立怡說「這個敘述是不正確」,也提到目前台灣規定有三種財產制,「如果夫妻沒特別的約定,且向法院登記,那就叫做法定財產制」。她進一步怡解釋說「法定財產制就會發生各位提到,會有清算婚後剩餘財產問題,但這個範圍也僅限於婚後增加的部分,如果要離婚了,就必須清算,多的這一方要分配給少的這一方」。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現在有流行是雙方會簽分別財產制,就是從開始到結束,不管中間過程如何、誰多誰少,都不會有任何分配的問題,在我名下的就一直是我的,在你名下也就是你的」。
老公生日收到最狠禮物! 人妻開車送他到小三家門口攤牌外遇
生日通常象徵與家人團聚、迎接新的一年,但對一名男子而言,今年生日卻成了婚姻徹底崩潰的一天。一名人妻懷疑丈夫長期偷吃,竟選在對方生日當天,親自開車把他載到疑似小三家門口,最後當場攤牌:「生日快樂,下車吧,我要離婚。」整段影片曝光後迅速突破600萬觀看,掀起社群瘋狂討論。丈夫一路神情心虛,被網友狠酸「罪惡感全寫在臉上」。(圖/翻攝自IG,lexilock.x))根據《Bored Panda》報導,事件主角蕾西(Lexi)近日在Instagram上傳一段名為「生日驚喜」的影片。畫面一開始,她語氣平靜地詢問丈夫麥特洛克(Matt Lock):「你期待你的生日驚喜嗎?」接著兩人一路開進一處住宅區,蕾西又若無其事地問:「你以前來過這裡嗎?」麥特回答「有」,但當蕾西繼續追問「最近有來嗎?昨天是不是才來過?」時,他開始神情不自然、語氣支吾。之後蕾西更直接指著其中一棟房子問:「這是誰家?」當麥特裝傻表示不知道時,蕾西直接點名一名叫凡妮莎(Vanessa)的女子,冷冷表示:「你不認識她?但她好像很認識你手機裡的內容。」影片隨後還插入一張疑似麥特的交友平台截圖,個人簡介寫著:「想找點樂子,低調進行中(Looking for a good time. Keeping it on the down low.)」。資料顯示,他早在2025年12月就加入平台,甚至直到今年4月28日都還有最新配對紀錄。真正讓網友炸鍋的是最後幾秒。蕾西直接對丈夫說:「我現在要把你放在這裡。生日快樂,下車吧,我要離婚。」麥特則滿臉尷尬,一度拒絕下車,不斷回應「我不要下去」,最後仍默默離開車輛。影片曝光後,大批網友力挺蕾西冷靜又果斷的態度。有人直言:「她講話像在教訓做錯事的小孩。」也有人說:「當女人開始冷靜,就代表她早已過了崩潰期。」另一則高讚留言更寫道:「男人要知道,當女人開始問問題時,其實她早就知道答案了。」不少人還注意到,麥特從影片開頭就神情僵硬、眼神飄移,「還沒到現場,罪惡感就已經全寫在臉上」、「那表情根本藏不住」。甚至有網友分享自身經歷,表示曾在發現另一半外遇後,直接遞出離婚協議書,「他哭著說不是他想要的,但外遇的人不能什麼都想要。」不過,影片中後座同時坐著兩名年幼孩子,也引發另一派網友批評,質疑不該讓孩子捲入父母衝突,「這會造成心理創傷」。但支持者則反擊:「真正離開家庭的人是外遇的爸爸,不是揭穿外遇的媽媽」、「他偷吃時有想過孩子嗎?」此外,整起事件也掀起「真假論戰」。由於蕾西Instagram目前擁有超過7萬名粉絲,個人簡介更直接寫著「幫你抓偷吃,不浪費睫毛膏(Catching cheaters so you don’t waste mascara)」,並附上抓姦網站連結,加上她過去帳號中,早已多次拍攝丈夫疑似外遇的影片,因此不少網友懷疑整件事其實是為了宣傳抓姦平台而設計的劇本。甚至有人翻出,蕾西先前還曾拍過丈夫與另一名叫克蘿伊(Chloe)的女子曖昧影片,忍不住吐槽:「到底還要抓幾次?」、「這根本是點擊誘餌吧。」整起事件真假仍引發兩派爭論,但這場「生日變離婚日」的抓姦戲碼,至今仍持續在社群平台瘋狂延燒。影片隨後還插入一張疑似麥特的交友平台截圖。(圖/翻攝自IG,lexilock.x))
Switch 2被老婆偷送人!37歲男心死提離婚:這是我最勇敢決定
一台還沒正式上市多久的Switch 2,竟意外成了婚姻破裂導火線!一名37歲男子近日發文透露,自己花5000元買福袋幸運抽中Switch 2,原本以為終於能替自己找回一點快樂,沒想到妻子卻認為他「不上進、只會打電動」,竟趁他不注意時擅自把主機送人,讓他氣到直接簽下離婚協議書,直言:「這大概是我人生做過最勇敢的決定。」事件起初是一名人妻向臉書粉專投稿抱怨,表示丈夫在南部傳產公司工作10年,目前擔任經理,年收入約200萬元,但平時除了打球就是打電動,讓她始終覺得對方缺乏企圖心。她提到,丈夫上個月從每月僅有的1萬元零用錢中,硬是拿出5000元購買福袋,沒想到竟真的抽中熱門遊戲主機Switch 2,之後更幾乎天天熬夜玩遊戲,讓她相當不滿。不過貼文曝光後,風向卻意外一面倒,不少網友反而認為男方已經盡到家庭責任,質疑妻子控制慾過重。隨後男方也親自投稿還原後續,坦言自己已經簽好離婚協議書,只等手續完成就正式結束婚姻,而真正壓垮兩人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妻子擅自把他的Switch 2送人。原PO表示,妻子認為他37歲還半夜打電動「完全不知道進步」,甚至嫌棄他年收200萬元,遠遠比不上科技業高薪族群。但他無奈表示,自己每天忙著上班、開會、扛業績、照顧員工與家庭,早就活得像一台機器,「只有半夜大家都睡了,坐在客廳玩寶可夢的那幾個小時,才比較像有靈魂的人。」他也強調,過去答應妻子的事情幾乎全數做到,包括買房、買車都登記在對方名下,薪水也全數上繳,自己每個月只留1萬元零用錢。而那次買福袋時,他只是第一次想替自己留下5000元,「第一次想替自己買點快樂。」沒想到幸運抽中Switch 2後,卻換來妻子的嫌棄與否定。原PO坦言,真正讓自己感到開心的,或許不是那台遊戲主機本身,「而是終於願意對自己好一次。」更讓他心寒的是,當他提出離婚時,甚至表明房子、車子、存款都願意留給妻子,自己什麼都不要,只希望對方把Switch 2與福袋裡的東西還給他,沒想到妻子卻因為「送出去再討回來很丟臉」而露出為難表情。這也讓原PO徹底心死,感嘆比起自己提出離婚,「她更苦惱的是東西拿不拿得回來」,最後忍不住直言:「這次離婚,大概是我這輩子做過最好、也最勇敢的決定了。」
房產只想給二女兒!母拿200萬打發大女兒 律師曝「特留分解法」
律師蘇家宏分享一則案例指出,一名83歲母親長期與二女兒同住,生活起居均由對方照料,基於感謝之意,計畫在過世後將現居房產留給二女兒。不過,母親同時擔憂另一名大女兒未來可能提出爭產,因此提前規劃財產分配方式,引發法律上的疑問。該名母親過去為求公平,已由二女兒先行提供200萬元給大女兒,作為提前分配的財產。然而,由於當時並未留下書面證明或明確約定用途,這筆金流在法律上難以認定為正式的遺產分配依據,未來仍可能產生爭議。針對母親考慮在遺囑中要求大女兒「必須拋棄繼承」的做法,蘇家宏指出,拋棄繼承屬於繼承人本身的權利,無法透過遺囑強制執行。即使遺囑載明相關內容,大女兒仍可依法選擇不拋棄繼承,並主張其法定應繼分。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儘管如此,遺囑仍是進行財產傳承最重要的工具之一。透過合法遺囑,可明確指定房產由二女兒繼承,但若內容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權益,相關繼承人仍可依法提出請求。因此,在規劃遺產分配時,需同時考量法律保障的最低繼承比例。在實務建議上,蘇家宏認為,除了立遺囑之外,應與兩名女兒進行充分溝通,說明財產分配的理由,並進一步簽署遺產分配協議書。協議中可明確載明房屋由二女兒繼承,過去支付的200萬元則視為提前分配給大女兒的遺產,同時約定未來母親的扶養責任由二女兒承擔。若分配內容未明顯失衡,該協議在司法實務上具有一定效力。若大女兒不同意簽署協議,則需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例如將房產轉為以房養老,降低未來可分配資產價值,或直接將房屋過戶給二女兒,並附帶扶養義務等條件。透過這些方式,可在符合法律規範下,降低未來爭議風險,蘇家宏直言:「財富傳承需要靠法律的穩定,不能只靠兒女的『良心』。」